岂曰无衣?与子同袍。王于兴师,修我戈矛。与子同仇!
岂曰无衣?与子同泽。王于兴师,修我矛戟。与子偕作!
岂曰无衣?与子同裳。王于兴师,修我甲兵。与子偕行!
注释
袍:长衣。行军者日以当衣,夜以当被。就是今之披风,或名斗篷。“同袍”是友爱之辞。
王:指周王,秦国出兵以周天子之命为号召。
于:语助词,犹“曰”或“聿”。
兴师:出兵。秦国常和西戎交兵。秦穆公伐戎,开地千里。当时戎族是周的敌人,和戎人打仗也就是为周王征伐,秦国伐戎必然打起“王命”的旗号。
同仇:共同对敌。
戈、矛:都是长柄的兵器,戈平头而旁有枝,矛头尖锐。
仇:《吴越春秋》引作“讐”。“讐”与“仇”同义。与子同仇:等于说你的讐敌就是我的讐敌。
泽:同“襗”内衣,指今之汗衫
戟:兵器名。古戟形似戈,具横直两锋。
作:起。
裳:下衣,此指战裙。
甲兵:铠甲与兵器。
翻译
怎能说没有衣裳?我愿和你披同样的战袍。天子让我们出兵打仗,且修好我们的戈与矛。我们面对的是共同的敌人!
怎能说没有衣裳?我愿和你穿同样的汗衣。天子让我们出兵打仗,且修好我们的矛与戟。我愿与你一同战斗!
怎能说没有衣裳?我愿和你穿同样的下裳。天子让我们出兵打仗,且修好我们的盔甲兵器。我愿与你一同前进!
赏析
1.的背景:西周幽王为犬戎所杀,秦襄公护周平王东迁,并受王命攻打犬戎。王先谦先生解释本诗时说:“西戎杀幽王,于是周室诸侯以为不共戴天之仇,秦民敌王所忾,故曰同仇也。”
《秦风·无衣》是《诗经》中最为著名的爱国主义诗篇,它是产生于秦地(今陕西中部和甘肃东南部)人民抗击西戎入侵者的军中战歌。在这种反侵略的战争中,秦国人民表现出英勇无畏的尚武精神,也创造了这首充满爱国主义激情的慷慨战歌。
2.具体把握:
全诗共三章,章与章句式对应;诗句大同而小异,在重章复唱中诗意递进。一边歌唱,一边行军,一往无前。
第一章,统一思想。当时军情紧急,一时难以备全征衣。“无衣”,这是实写。也可以理解为夸张的写法,为国征战,不计衣物不全的困难,“与子同袍”,与战友共用一件战袍。“王于兴师”,大家就急忙修理好“戈矛”。为什么大家能够克服困难、团结备战呢?“与子同仇!”大家认识到,仇敌是共同的,必须一起抗击共同的敌人。
第二章,统一行动。“与子同泽”“修我矛戟”。大家一起行动起来,“与子偕作”,投身到征战中。
第三章,一起上战场。“与子偕行”,激昂高歌,团结对敌,奔赴战场。
这首战歌,每章第一、二句,分别写“同袍”“同泽”“同裳”,表现战士们克服困难、团结互助的情景。每章第三、四句,先后写“修我戈矛”“修我矛戟”“修我甲兵”,表现战士齐心备战的情景。每章最后一句,写“同仇”“偕作”“偕行”,表现战士们的爱国感情和大无畏精神。这是一首赋体诗,用“赋”的表现手法,在铺陈复唱中直接表现战士们共同对敌、奔赴战场的高昂情绪,一层更进一层地揭示战士们崇高的内心世界。
这首诗一共三段,以复沓的形式,表现了秦军战士出征前的高昂士气:他们互相召唤、互相鼓励,舍生忘死、同仇敌忾。这是一首慷慨激昂的从军曲!
这首诗是军中的歌谣,反映了秦国兵士团结友爱、共御强敌的精神。全诗分为三章,采用兵士相语的口吻。在激战前夕,兵士们聚在一起紧张地修整武器。这时,有人顾虑自己没有衣裳。 他的战友就充满友情地劝慰他:“谁说没有衣裳, 我和你同披一件战袍!”又用大义来激励同伴:“国家出兵打仗,我们且把武器修理好,我和你面对着一个共同的敌人。”从诗中不仅可以看到兵士之间的友爱,也可以看到他们在国难当头的时刻.心甘情愿地承担起重大牺牲的爱国精神。诗歌音节短促,声调激昂,生动地表现了秦国兵士们同仇敌忾、慷慨从军的情景。
3. 主体与主旨:《无衣》表现了奴隶社会时期人民保家卫国、团结对敌、英勇献身的思想感情,真实感人,慷慨雄壮,确是一首充满民族精神而又富有艺术魅力的古代军歌。
4.注意:诵读这首诗,要注意全诗慷慨雄壮的基调。
这首诗充满了激昂慷慨、同仇敌忾的气氛,读之不禁受到强烈的感染。可是《毛诗序》却说:“《无衣》,刺用兵也,秦人刺其君好攻战。”陈奂《诗毛氏传疏》也认为:“此亦刺康公诗也。”《诗经》固然讲究美刺,但这
里明明是美,却被说成刺。按其内容,当是一首爱国主义的战歌。据今人考证,周幽王十一年(秦襄公七年,公元前771年),周王室内讧,导致戎族入侵,攻进镐京,周王朝土地大部沦陷,秦国靠近王畿,与周王室休戚相关,遂奋起反抗。此诗似在这一背景下产生。 当时的秦国位于今甘肃东部及陕西一带。那里木深土厚,民性厚重质直。班固在《汉书·赵充国辛庆忌传赞》中说秦地“民俗修习战备,高上勇力,鞍马骑射。故秦诗曰:‘王于兴诗,修我甲兵,与子偕行。’其风声气俗自古而然,今之歌谣慷慨风流犹存焉。”朱熹《诗集传》也说:“秦人之俗,大抵尚气概,先勇力,忘生轻死,故其见于诗如此。”这首诗意气风发,豪情满怀,确实反映了秦地人民的尚武精神。在大敌当前、兵临城下之际,他们以大局为重,与周王室保持一致,一听“王于兴师”,他们就一呼百诺,紧跟出发,团结友爱,协同作战,表现出崇高无私的品质和英雄气概。
由于此诗旨在歌颂,也就是说以“美”为主,所以对秦军来说有巨大的鼓舞力量。据《左传》记载,鲁定公四年(前506年),吴国军队攻陷楚国的首府郢都,楚臣申包胥到秦国求援,“立依于庭墙而哭,日夜不绝声,勺饮不入口,七日,秦哀公为之赋《无衣》,九顿首而坐,秦师乃出”。于是一举击退了吴兵。可以想像,在秦王誓师的时候,此诗犹如一首誓词;对士兵们来说,则又似一首动员令。
如前所述,秦人尚武好勇,反映在这首诗中则以气概胜。诵读此诗,不禁为诗中火一般燃烧的激情所感染,那种慷慨激昂的英雄主义气概令人心驰神往。无怪乎吴闿生《诗义会通》评为“英壮迈往,非唐人出塞诸诗所及”。之所以造成这样的艺术效果,第一是每章开头都采用了问答式的句法。陈继揆《读诗臆补》说:“开口便有吞吐六国之气,其笔锋凌厉,亦正如岳将军直捣黄龙。”一句“岂曰无衣”,似自责,似反问,洋溢着不可遏止的愤怒与愤慨,仿佛在人们复仇的心灵上点上一把火,于是无数战士同声响应:“与子同袍!”“与子同泽!”“与子同裳!”第二是语言富有强烈的动作性:“修我戈矛!”“修我矛戟!”“修我甲兵!”使人想像到战士们在磨刀擦枪、舞戈挥戟的热烈场面。这样的诗句,可以歌,可以舞,堪称激动人心的活剧!
诗共三章,采用了重叠复沓的形式。每一章句数、字数相等,但结构的相同并不意味简单的、机械的重复,而是不断递进,有所发展的。如首章结句“与子同仇”,是情绪方面的,说的是我们有共同的敌人。二章结句“与子偕作”,作是起的意思,这才是行动的开始。三章结句“与子偕行”,行训往,表明诗中的战士们将奔赴前线共同杀敌了。这种重叠复沓的形式固然受到乐曲的限制,但与舞蹈的节奏起落与回环往复也是紧密结合的,而构成诗中主旋律的则是一股战斗的激情,激情的起伏跌宕自然形成乐曲的节奏与舞蹈动作,正所谓“长言之不足,故嗟叹之。嗟叹之不足,故不知手之舞之足之蹈之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