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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交往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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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有些社会学家观察过同性恋者辨认对方身分的方法,概括为靠眼神辨认和靠在某地逗留徘徊这两种方法。我们的调查对象也认为,在公共场所辨认一位同性恋者并不困难。这其中的诀窍很难为外人领会,如同性恋的眼神有渴望感,当你注意他时,他也注意你,等等。一位调查对象说:我在火车上也认识过这种人,靠交换眼神。这种人互相之间不用讲话,眼睛会说话。不管什么时候都能认个八九不离十。双方眼光一碰就像触电一样,能意识到。有趣的是,不只一位调查对象使用过触电一词,由此可以证明这种辨认方法之普遍适用。另一位性情敏感、内心压抑的同性恋者讲了他去这些场所的恐惧不安心情:到目前为止,我的恋情大多数都是单恋,而且我道德感太强。我想打破这种心理状态,放松一番。我就到一个公厕外面的马路上去转过几次。我试着暗示过别人,就是眼神定定地注视别人,有的人没注意到我的眼神,有的表示奇怪。我有时暗示比较明显,但别人刚要反应我又缩回来了,结果给人造成了完全不同的印象。我观察这种人都是沉默寡言地在那里溜达,很难自自然然地表现出来,发展关系。

  一位同性恋者比较了从熟人和陌生人中辨认同性恋者的区别:熟人不容易看出来,生人容易看出来。一个人想隐瞒自己时,我就看不出来他是不是;如果是陌生人就能看出来,从初次见面时的眼光就能认出来。他对我多看两眼就知道他是否喜欢我了。

  第一节交往方式 (2)

  许多互不相识的同性恋者,就用这种方法接上头,然后大多会去其中一人的住处,因为在我们的社会中,情侣到旅馆开房间不是一般人常常负担得起的,而且也并不绝对安全(不可能做到完全匿名)。一位同性恋者讲了他在这种场所结识了现任的伴侣,两人感情很好,就是没地方可去。他坚定地否定了去旅馆开房间的办法:无论是过夜不过夜都不好,两个人的身份证号码登在一起,本地有家,又不是到外地出差的,这看去太可疑了,太不安全了。

  据了解全国各地同性恋者接头的方法也略有不同。例如X市是在宣传橱窗前,手背在背后,有意者凑上前去,等等。一位东北X市的调查对向这样描述他初上社会的经历:周六周日人多时我才敢去,那儿挺噪杂的,很容易混在人群中,也还没听说那儿抓过人。第二次去看人就面熟了。第三次去了站那儿,就有人过来。几个人一起去吃饭喝酒,后来有个人就跟我走了。开始那个地点只有几个人,现在人多了。有一次在X市出差,晚上出来走走,在报栏前看报时有人碰我,摸我,这才知道这里也是一处接头地点。那次去X市,听人说车站那儿有,就去了,虽是白天也见到了人,但是那里脏得不堪入目,根本没法玩。

  还有人对北京和外地接头地点的区别作了入下观察概括:在哈尔滨、沈阳等城市,常出入那些地点的80%是本地人,相互见面都眼熟;而北京在公共场所出现的80%都是外地人。

  一位同性恋者提供了这样一个接头事例:一次我到永定门火车站等人,向一个陌生人问路,才说几句话就看出他是(同性恋者),我把他带家去了。当然,用这种方法接头,有时会认错人,如果这种情况发生了怎么办?一位调查对象讲了从自己经历中总结出来的办法:晚上睡觉时,我把手放在他身上试一试,他如果没有反应就证明不是,那就算了。一般的人都不会去揭发,不会特别反感,很多人都认为是无所谓的。有一次我把手放上去,他把我的手拿下来,我就知道了。另一例是这样的:有一次我在路上骑车,碰到一个当兵的问路,很年轻,精力充沛的样子。他问我去XX有多远,我告诉他还很远,并说天这么晚,别去了,可以去住店。他说没钱,我就邀他上我家。我又暗示他,说家里只有一张单人床,只能俩人睡一床,习惯吗?他说没问题。睡觉时我们就拥抱了,他还主动吻了我,一点也不木。接着我们相互手淫,很愉快。我觉得他过去有过这种经历。后来我们就成了好朋友。

  同性恋者在社会上与人交往时,大多不愿告诉别人自己的真名。每个人打过交道的数十成百的人中,大多数相互并不知道真名、地址和单位。有些只发生过一两次关系的人,隔些日子再见时甚至完全不记得曾和对方打过交道。这种作法一方面是出于安全的考虑,另一方面也是同性恋伴侣更迭频繁的性质所决定的。只有极少数互相愿意长期深入交往又对对方绝对信赖的人才互相交换真实的姓名地址。一位自称与数百人有过交往的同性恋者这样说:有人说我是公安局的、安全部的、卖水果的、二道贩子、铁路上的、饭店加工间的。我就让对方相信我是干这个的。对不打算深交的人,我就说假话。有的一看就喜欢他的就说真话。

  有些同性恋者将结识这种萍水相逢的伴侣叫作挂客。这一点已被警方掌握,并用来鉴别同性恋身分。具体办法是把在这些地点活动的一对对男子分别带开,令其说出对方的姓名和工作单位。我们的调查对象中有不少人经历过这种事情。如果碰巧对对方熟识,能说出姓名地址,警方就不深究,因为没有证据将他们与非同性恋的朋友严格区分开来。

  由于绝大多数人都不愿泄露自己的真实姓名,大量的绰号就应运而生,成为这个群体中人们交往形式的一个特征。调查过程中,那些在社会上比较活跃的人们全都能说出一大堆这类绰号,据说其中的许多绰号早已在公安局挂了号。

  在北京男同性恋社群中,有一小群极端分子一度十分活跃,在这种地点张张扬扬,成群结队,打情骂俏。据一位调查对象估计,这伙人也就二三十人,最多不超过五十人。他们的绰号不仅在公安局里挂了号,连外地的同性恋者中也有所风闻。因此,尽管他们属于同性恋群体中的极端现象,对大多数同性恋者的状况或许并无典型性可言,我们还是在这里对他们略作介绍。

  1985年夏天,在靠近紫禁城的一个集会场所,这些同性恋者集合起来,评选了北京同性恋的十大明星、四大淫妇、五大童子军等等。选举的方式是根据提名后所得到的呼声大小,选出之后又把名字(绰号)写上红墙。这次聚会甚至惊动了外国记者,写出了一篇报道。据一位调查对象说:那阵儿在天安门那儿有一帮子人,二十多个,三五个一群。现在这些人都凑不齐了,顶多凑六、七个人。老一拨的人少了,现在都是单拨的了。天安门这拨人前后聚在一起有三年多。

  据说这些活跃的同性恋者还划分了好几代人。一位自称八十年代陨落的明星的调查对象,概括地描述了他所了解的在社会上较活跃的这些同性恋者,他说:五十年代的XX、XX这些人,思想很开放,现在还在我们当中游荡;六十年代是隐瞒的(隐蔽的?)一代;我们是八十年代陨落的一代明星,该结婚的结婚,该走的走了。我们八十年代的都是高中生和大专生。他们九十年代的都是初中一毕业找不着工作在社会上游荡的人。有时他们找我们,问怎么能出名,怎么才能迎合人。有个XX,身材长相都好,可长得脏,不会修饰自己。如果告诉他,又好像对他的人格侮辱似的……他对这帮九十年代的人似乎颇有微辞:他们都只有二十多岁,以为主。我们认为他们是下等人。年轻时就应该玩个痛痛快快,能享受的都享受到。他们糟蹋自己,降低人格,纯粹寻求发泄。他们行为上开放,感情上不开放,从不和人谈。

  尽管同性恋群体中的极端活跃分子为许多人所不齿,但另外一些人却对他们在圈里的名气看得很重,甚至为了扬名儿拔份儿不惜做出过激举动。下面就是一个典型事例:X区一个人招了十六个人,挨个儿为他们,折腾了一宿,每个人都两到三次,原因是他气不愤‘十大明星’的名气,要干件事给自己扬名。另一位调查对象则对此类行为发表评论说:挨个儿为人俗称‘吹喇叭’,最低贱了。

  有人为了扬名拔份做出非理性的举动。一位调查对象讲:XX做了一件旗袍,有人问他,你敢不敢穿着上天安门去?他说敢。结果他穿着旗袍、高跟鞋,还有人挎着,一块儿去了。那天正好赶上大抄,他叫公安局逮住了。此人的行为有几分出于易装倾向,几分出于群体气氛的感染。提供这一情况的调查对象认为,他是起哄去的。还有一个为了炫耀自己的本事故意涉险勾引武警的事例:一次在X厕所碰上一个武警,说要看我身分证。看完还我后他说:抱着你行吗?说着就抱着我亲吻,还说,你明天出来吗?我说:每天一圈。这个人我们接触了六七次,还让别人也去那地方,为了显示自己能勾引武警。这位调查对象不但不为自己的冒险行为感到后悔害怕,反而对自己的魅力津津乐道:有一次,我让一个警察抓住了,他押我往局里走时,他抓着我左手,我就用右手摸他,光摸就把他摸X了。后来他把我放了。他还说:不少人去勾引值勤大兵。大兵纯洁,跟他们玩是一种享受,让他们也尝尝城市人的生活。

  对于在社会上过于活跃的这群人,同性恋圈内毁誉参半。由于他们过于招摇,引得圈内不少人侧目而视,有人甚至斥责他们有娼妓意识,好像旧社会烟花巷里的女子,愿意大红大紫,拔份儿扬名儿。一位年龄较大的调查对象说:十大明星是自封的。有一伙人喜欢凑在一起,招人讨厌。那些招摇的,都是文化低、地位低的,故意卖弄,像过去烟花馆里的娼妓,总想大红大紫什么的。有人居然自称男妓,你给我多少钱我就卖,真有不知廉耻的。一位调查对象提到圈内知名度很高的一个人时说:XX长得不漂亮,出名的人不一定漂亮。真正长得好、玩得好、层次高的,不会出名;出名的都是层次低的,敢胡闹的。据他们说,在同性恋社群中,有些人想出名,有些人不想。一位自称不想出名的人说:想出名的不少,多是年纪小的,层次低的。我讨厌那些打扮得妖里妖气、疯疯癫癫的人。

  一位中年同性恋者也说:我不喜欢那批打扮得花枝招展在街上招摇的人。他们没把我们放在眼里,觉得我们不够等级,我却觉得他们给我们这种人带来耻辱。他们有他们的等级观,我们有我们的等级观。我见到这样的人就躲得远远的,也不想了解他们。我觉得他们层次低,文化水平低,出身也比较低,俗里俗气的,我不喜欢他们。我认识的人比较正人君子。但说到这儿他又自嘲地加了一句:也许我这是虚伪吧。

  在那些很少或从不到社会上去的同性恋者当中,有些人是因为不知道社会上有这样的地方和一大批与自己有相同性取向的人,有些人虽然知道,但不愿或不敢混迹其中。一位二十出头的同性恋者说:我不是社会上的人。原来我不知道。虽然有时候走在大街上,看见某个人像这种人,但我不敢也不愿和他们接触。也不知道外面有这样的场所。

  我从未同一个同路人交往过,别人也不知我的身份,我和别人也谈不来。有时真想找个同路人谈谈,了解一下别人,聊以慰藉自己。

  我不上社会去,原因是人档次太低,不具备玩这种游戏的素质。

  我从不去公共场所找伴,不认识的人容易被讹诈,我要交的都是对方靠得住的。

  我去过北京的XX公园,看那里有不少男孩子一个一个长得很精神,很漂亮,但女性气味比较浓厚。我不太喜欢他们的这种作法。我还是比较保守的。我想,我虽然知道了这种事情,也很喜欢,可我是生长在中国这块土地上的呀,我不能太自由了,多多少少也要有一些顾忌,因为我还要生活,还要工作,还要学习呀。

  我去过几次以后就不常去了,那儿的很多人我都不喜欢。那些三四十岁的男人见面第一句话就是:嗨,咱们玩玩吧。对那些‘卖的’我也不喜欢。

  我不愿结交社会上那些乱七八糟的人,有人居然交十几个朋友,从道德上看也不太好。

  一位中年同性恋者说:我们对那些扭捏作态的人不愿多接近,因为他们目标太明显,而且也容易让稍有经验的人认出是同性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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