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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章

所属书籍: 人生海海

九三

报纸上说的,世上只有一种英雄主义,就是在认清了生活真相后依然热爱生活。我不知道什么是生活真相,什么是英雄主义,对爱不爱生活这个说法我也不觉得有什么好的。要我说,生活像人,有时或有些是让人爱的,有时或有些又是不让人爱的,甚至让人恨。总之我对这话并不太认可,但我一直记着它,因为这是我向前妻求爱时说的一句话,也是她临终对我说的最后一句话。

我说过,刚出来时,我曾在鞋厂打过六年工,给鞋子打孔钉扣的事,我闭着眼睛都能做得好,可其他事仍一窍不通。多数工人都这样,只会一门手艺。这是行规,都会了,有人就会自立门户,单干,搞个小作坊也比工钱挣得多。这是做老板的最忌讳的,最基础的私心和防备,可以理解。刚进厂时我有位师傅,是个女的,比我大两岁,父母曾是浙大教授,母亲是福建泉州人。她打小在外婆家长大,会说一口闽南话,也染上当地一些口语,比如“天乌乌”“人生海海”什么的。我们每天工作十二个小时,一个月下来,我十个手指头被齿状的鞋扣咬得血淋淋,当牛作马的生活让我对生活只有恨,没有爱——爱被我恨死了,葬在大海里。

有一天,工头用西班牙语叫我做一件事,我听得半懂不懂,做错了,挨了两耳光。我很委屈,他明知我刚出来,西语不好,他会中文不说,偏装洋人,说洋话,还学洋鬼子,打人。我觉得这日子不过也罢,便罢工,罢吃,等着被开除,流落街头,挨饿冻死。她给我带来饭菜,给我看一张报纸,上面用红线画着一句话,劝我收场。那时也没有中文报纸,报纸是西语的,她在报纸的空白处写着中文,就是那句话。

不愧是教授女儿,她学习能力很强,我遇见她时她已经能用西语跟人吵架。我的西语都是她后来教的,一边做工一边教,看报的习惯也是她带我养成的。而当时,我连中文也没学好,我初中没毕业,也没见过世面,哪能领会这么文雅精致的名言锦句。我看着一个个认识的字,却不知道什么意思,问她。在她看来这是一句大白话,大白话像公式一样的,不好解释的。她没招接招,接到一句俗话上,说:

“人生海海总知道吧,就这意思。”

一个十七岁的乡下傻小子,付得出死的勇气,却拿不出活的底气——当时我连“人生海海”也不知什么意思。她扑哧一下笑了,告诉我这是一句闽南话,是形容人生复杂多变但又不止这意思,它的意思像大海一样宽广,但总的说是教人好好活而不是去死的意思。

她说:“如果因为生活苦而去死,轮不到你,我排在你十万八千里前。”

后来我知道,她家里很惨的,父亲被红卫兵打死,她哥哥去报仇,打死一个红卫兵,自己也被红卫兵打死。红卫兵分两派,一派杀上门,要斩草除根;一派暗中报信,想帮她和母亲逃走。她连夜逃走,母亲死守丈夫和儿子的尸体不肯走,宁死不走,结果受尽折磨,以死求了解脱。她逃回福建老家,东躲西藏,最后走投无路,只好用年轻的身子抵出头费,逃了出来。

人生海海,我们像海滩上的两粒沙子一样相遇。人生海海,我们同吃同工三年后,她离开鞋厂,用几年的工钱租下一个小铺子,炸油条卖。这是一次鼓足勇气的冒险,因为当地华人不多,愿意花钱的华人更少,搞不好炸出来的油条只有自己吃。但她很聪明能干,对油条样子作了修改,改小,小得像一根大薯条,然后配上巧克力酱,蘸着吃,一下符合了老外口味,生意做成了。

铺子就开在鞋厂附近,我们回宿舍必经的一条小街上,我眼看着她生意越做越好,心里替她高兴。她知道我没工钱,每次看见我都叫我进去免费吃。我不好意思,有时她会主动送我一袋,说是卖剩的。交情就这样一点点加深,后来她实在忙不过来,邀我去做她帮手。那时我已付清龙头的钱,她出的工钱也不比鞋厂少,就没犹豫,去了,吃住在她铺子里。半年后的一天晚上,我主动向她求爱,让她很诧异。

她说:“你不知道我的情况吗?”

我说:“知道。”

所谓情况就是她和龙头的关系,龙头一年来这里三四次,来了就把她带走。厂里人都知道,她是龙头的小鸟。这是过去造成的,我觉得她现在应该改变这个情况——当时我就是这么说的,你要改变这情况。她说,你不怕人笑话你吗?我说,我死都不怕怎么怕人笑话。她说,不,这对你不公平。我说,难道龙头对你公平吗?她说,我会改变这个情况,但不是在这里,更不是和你,等我攒足钱,我要离开这里,重新开始生活。我说,那我们一起走吧,铺子离不开我。我说了很多都没能说服她,直到想起她写在报纸上的那句话,我稍加修改,把“生活”改为“你”,对她说后,她才流着泪对我说:

“我以后会一辈子对你好的。”

我说:“你以前就对我好了。”

她说:“以后会更好更好。”

真的,我前妻人很好,就是命苦。我们结婚才七个月,她不幸走了。那时我们已经搬到马德里,同样的铺子,在这里犯上水土不服的毛病,生意惨淡。为了节约成本,我们不买城里的面粉,到百十公里外的农场直接批量进货。后来又心疼租车钱,我前妻卖掉了她从父亲遗体上摘下的金戒指,买了一辆破货车。这车真是太破了,连刹车都不灵光。不灵就不灵吧,我们开慢一点就好了,反正生意清淡,我们有的是时间。为了开办这个新铺子,她花光了所有积蓄和才干。我们老铺子生意好好的,干吗要路远迢迢迁到这儿来?不就是为了给我一个男人的面子,这里没人知道她的过去,她是干净的,我是体面的。没想到,我的面子要她付出生命的代价,这破车!

有一天,我们刚上完货,开出农场没一公里,下坡时,本来不灵的刹车彻底不灵,破车变成一头疯牛,开进草地里依然把我们惊恐的叫喊声当耳边风。当时我还不会开车,是妻子开的,她怀孕已六个月,肚子明显挺出来,有时会碰到方向盘。我曾跟她开玩笑说,你是世上最牛的司机,可以用肚皮开车。她说,我们孩子将来一定是个赛车手,没出生就学会开车了。当然那时我们不可能再说这些,那是刹车仅仅不灵时,现在刹车彻底完蛋了,我们吓坏了。她叫我跳车,我叫她跳。她说我这肚子连走路都走不好,怎么跳车,你跳吧——她对我大声吼叫,我比她吼得更响——

她说:“你快跳!不跳可能就死了。”

我说:“我可以死!你不能死,你要给我生儿子。”

她说:“那我们只有一起死了。”

我说:“那我们就一起死吧。”

可最后死的是她,我只是擦破了一块皮,她的血从下面流出来,也从嘴里流出来。她撞破了肝脏,在这远离城市的乡下派直升飞机来救也来不及,只来得及跟我作临终告别。当时我们流的那个泪啊,那个哭啊,就不说了,就说说话吧。

她说:“我真该死,没把孩子给你留下来。”

我说:“你不能死,你死了我跟你一起死。”

她说:“你不能死,你死了连给我上坟的人都没有,我的亲人都死了。”

我说什么呢?我就是哭,像傻子一样哭,看着她越来越苍白的脸,抱着她越来越轻的身子。她十几斤体重——也许是几十斤——就在几分钟内钻进了草地,化作了泥土,而我只能像傻子一样哭,他妈的,我们的命真苦啊!

她真是个苦命人,却总给人好命,给我好命,如果当初没有她劝我去跟工头低头道歉认错,我可能早冻死在巴塞罗那的大街上;如果当时没有她苦苦劝我活下来,我可能就会就地挖个坑,把她抱进去,然后抱着她等死。爱人和孩子都没了,我还活什么活,活不就是受罪嘛。可是她说,她用最后一丝力气对我说:

“记住,人生海海,敢死不叫勇气,活着才需要勇气,如果你死了,我在阴间是不会嫁给你的。记得当初你向我求婚时是怎么说的?世上只有一种英雄主义,就是在认清了生活真相后依然热爱生活。”她把“你”又改掉,改回原样,然后告诉我,这是一个著名作家说的,叫罗曼·罗兰,她看过他两本书,抄下了他一本子话,其中就有这句话。她说:“你要替我记住这句话,我要不遇到它,你也一定遇不到我,死几回都不够。”

我知道她说的意思,就是这句话给她勇气,让她一直含着屈辱和仇恨活着,并对生活依然充满向往,单枪匹马去闯生意,创生活。她对我说过,如果待在厂里她一辈子都摆不脱龙头的纠缠,即使纠缠脱了阴影也散不了,她必须去挣钱,用钱做翅膀远走高飞。这些我都知道,我不知道的是生活为什么对她这么无情,多好的一个人啊,命为什么这么苦?

那天夜里,在上校的玩具间,我辗转反侧,像一头吃撑了的牛,不停地反刍着林阿姨和自己的过去,反刍着作家的那句话。其实那张报纸上根本没那句话,是她要送我这句话,用报纸的名义说,可以增加它的权威性,反正我也不懂西语。真的,我前妻真的是个好人,就是命苦,像上校。

九四

父亲和我长时间的谈话屈指可数,他一辈子对我说话最多的就是那次:一九九一年,我第一次回家,在上校人去楼空的家门前那次。那次谈话的中心是上校,我问他谈;谈完上校后谈我,他问我谈,谈我在国外二十二年的辛酸苦辣,当中自然谈到我前妻,谈到那次车祸的生死离别。

听了这情况,父亲眼睛倏地发亮,没有悲伤,只有侥幸的欣然,对我说:

“难怪你能活着回来,是她替你死了。”

我想说,是我替她在活,但话到嘴边被我咬住,不想说。父亲的冷漠和自私让我觉得对不起前妻,而我宁可对不起自己也不愿对不起她,她是藏在我心中最深的痛,也是爱,我不许父亲在她面前失礼,给我丢脸。

多年后,我挣了钱,我把前妻的遗骸带回国,想和我爷爷、母亲他们几位亲人安葬在一起,也是将来和我葬在一起的想法。故土是热的,她孤零零一个人待在国外,太凄冷了,让我心疼。那是二〇〇〇年,大热天——我专门挑选大热天,就是要她忘掉冷——父亲闻讯后居然冒着耄耋之年随时可能死在山上之险,上山阻止我,坚决不准,我怎么劝说都不行,乃至以死相胁,把我气得要死。父亲反对的理由是:她是我家的救星福星,我以前能躲过死劫是因为她替我死了,我后来顺风顺水挣了钱,是她在阴间护着我。

我说:“正因为这样我们要善待她,把她当亲人待。”

父亲说:“死鬼比活人讲道义,我们家在村里作的孽太多,这坟山上的阴鬼都在诅咒我们,你把她葬在这里等于送进狼窝,害她。你害了她,就没人保佑你了,也等于是害自己。”

父亲已经被家里接二连三的灾难吓破胆,变得神神叨叨,入了魔,我有一千个理由和恳求都说服不了他。好在后来我总算在杭州南山公墓里找到她父母的墓碑,跟她父母葬在一起也是个好的选择。但她父母死去三十多年,四周都是别人的墓,要紧挨在一起完全不可能。最后我把整个墓地转个遍,寻到一个墓位,可以跟她父母遥遥相望,我想这应该是她乐意的。而且,我索性把她旁边两个墓位也买下,留着以后给我和现在的妻子用。我们仨葬在一起,可以用西语说悄悄话,这边人谁都听不懂。我觉得这是个不错的安排,只是这意味着我也成倒插门女婿了。看来这就是我们兄弟的命,不是死在村里就得离开村里,正应了父亲的魔道。

说是遗骸,其实只是尸体火化残存的几片骨渣。现在火化设备好,尸体都烧成灰,那时做不到,会遗一些碎骨残片。时值盛夏,骄阳似火,偌大的墓地静得可以听到烈日烧地的声音,嘶嘶腾腾地冒着热气。四周都是死者阴人,只有我一个大活阳人,整个过程:铲土,挖穴,填土,铺砾,立碑,焚香,一切我都亲自动手,忙了我两个多小时。遗骸历经二十多年的地下腐烂,与泥土木屑难分难解,早已不成样,但我在抚摸它们时仿佛依然感受到自己的体温,辛酸的往事在我心里翻江倒海。我曾有三年时间一直随身携带着前妻的骨灰。中国人讲究入土为安,我为什么不给它入土?因为没钱,又不想随便处置它。

我们把铺子从巴塞罗那迁到马德里,已花光所有积蓄,到马德里又没挣到钱,一直做着青黄不接的生意,过着青黄不接的生活。生意是靠妻子撑着的,她去世后,我一个人开不了铺子,租不起房子,只好都退掉,过流浪汉的生活,露宿街头,靠垃圾堆里的过期食物填饱肚子。经常跟垃圾堆打交道,后来我也从垃圾堆里发现挣钱的门道。国外的垃圾堆尤其是富人区的垃圾桶里,经常有一些在穷人眼里值钱的东西,春夏秋冬的衣帽鞋袜,厨房里的锅碗餐具,甚至连收音机、唱片、唱机都有。

有富人区必有穷人区,而且穷人总比富人多。

报纸上说,穷人区是大海湾,漫无边际,富人区是小湖泊,一小时可以绕一圈。多年在穷富区间穿梭往来的经验告诉我,这不是夸张的说法,而是很形象贴切。不论春花秋月,白天黑夜,我都随身带着妻子的骨灰,她比任何一个活人都安慰我,给我活下去的力量。我从垃圾里找吃找钱,等待有一天可以凑够钱,给她买一块像样的墓碑,葬一个像样的墓地。今天我可以给所有亲人买一块大墓地,可那时一块小小墓碑对我来说比马德里的太阳门广场还要贵,等三年都凑不够钱,倒等到一个愿意帮我凑够钱的人。

有一天,我照例在街头溜达,目光是不会看人的,只看路边的垃圾和垃圾桶。突然,有人叫我,声音像穿越了千山万水,从遥远的中国传来,而且有一种蜜糖的甜香味。这太稀奇了,我已经有实足三年,只跟女人说话,却不见哪个女人跟我说过话,更不要说叫我的名字。我说话的女人是不会说话的妻子,她一直待在我时刻不离身的挎包里,里面用三层纤维纸包着,外面裹一层雨衣布,保证不会飞出一粒灰,不会被雨水淋湿。我以为是幻觉,声音却又响起,而且离我更近。

循声看去,我看到一个个头矮小的姑娘——对了,那也是夏天,天正好在下小雨,她穿得少,打着伞,看上去更矮小,像个中学生,走路一蹦一蹦的。我认不出她来。那些年我眼里只有垃圾,没有人,更没有女人。她对我报名字,我还是想不起。长年跟垃圾相处,把我处得也像垃圾一样没用了,所谓近墨者黑嘛。直到她说起我妻子名字,说起已经被我退掉的铺子,我才想起她。她是青田人,算是我们浙江老乡,铺子开着时她时常来买油条,便认识我们夫妻俩。那时我们不知道她的来历,只是看她走路的样子,有一点跛,不明显,但还是看得出来。

后来我知道,她父母是最早到西班牙的老一代华人,她出生在这里,幼时得过小儿麻痹症,家里穷,没得到及时治疗,用她自己的话说:上帝把她的左腿借去了一寸,却赖皮不还她。她似乎很怀念我们的油条,跟我攀谈起来。老天帮忙,雨转眼间下大了,她把一半伞位让给我,拉近了我们距离。雨水淋湿了她一只衣袖,我的遭遇淋湿了她一颗同情心。她答应给我找份工作。马德里的华人比巴塞罗那多,在城南USERA一带甚至有一个相对集中的华人生活区,她在这儿土生土长,熟悉情况,有些门路,有信心给我找份工作。她说,至少比你现在捡垃圾好。我拍拍挎包说,没人会要一个随身带着妻子骨灰的穷光蛋的,华人是最讲迷信的,这多晦气。然后说到安葬——我还没有攒够安葬费。她问我差多少,我说大概多少。

她说:“我借你。”没犹豫的。

我说:“算了,我不知道什么时候才能还。”

她说:“你有了工作很快就可以还的。”

后来也不需要还了,因为她成了我妻子,我现在的妻子。我当然问过他,为什么愿意嫁给一个“垃佬”——中国人叫拾荒匠,倒是很文气的称呼,比垃佬好听。她说一个可以把妻子骨灰随身带三年的人,一定是个好丈夫。说到底,还是前妻给我暗暗铺的路。这路一直走到今天,并且越走越好,好得比做梦还好,好得让那些垃圾都不可思议,它们居然有那么大本领,可以让一个穷光蛋发家致富,开三家公司。

报纸上说,当今的中国是最有“钱途”的时代,任何人都可以挣到钱。看到这句话时我心里嘿嘿笑,想它是不是就在说我呢?虽然因为生活需要,我已加入西班牙籍,但我心里从不认为自己是那边人,如果中国政策允许,我会在第一时间放弃新国籍,恢复老国籍,甚至是村籍。

九五

现在是北京时间二〇一四年十二月二日。

现在我们村被命名为历史文化古村,政府投几个亿关停了大源溪两岸的所有造纸和冶炼厂,溪水又干净得可以洗澡,成群的柳条鱼在黄昏时翻出银亮的肚皮,让我想起小时候用铁丝抽鱼的情景;山上的天坑石塘里种满爬墙虎、凌霄等爬藤植物,远看和绿色的山体连成一片,不像以前是一块疤。对我们村,政府又投几千万进行改造,把我们老祠堂修葺一新,把水泥路又改回原先的石板和鹅卵石路,把包括我们家的所有老房子修的修、补的补,统一作仿古修缮,看上去真有古村落的样貌。

大多数人家都在溪对岸,前山脚下,造起新房,老村子成了一个旅游景点,每个周末都开来旅游大巴,带千里万里远的客人来观光,吃土菜,喝米酒;春天看竹笋尖尖破土而出;夏天进山打野猪——有人专门养的野猪;秋天摘野山柿野山枣——对不起,要称斤付钱的;只有冬天村子是安静的,还给本村人。

全村最气派的房子是野路子的,他把小吃店开进杭州城里,开成大饭馆,用他自己的话说:日进斗金。可能吹点牛,但钱绝对没少赚,这从他房子的气派上可以看出来。他把以前我们学校的地盘全部买下,把教室、食堂、柴屋(关过上校的屋子)、厕所统统拆光,按照美国人的图纸,造起一栋带桑拿房的洋楼,接待过几任镇长书记,也经常接待我。我做成生意后,经常回家,去得最多的地方是他家。每次去他家,对我做生意都是有形的激励、无声的鞭笞。

我的生意说起来难听,买卖垃圾。这是我老本行,但今非昔比,以前我的垃圾是捡的,卖给穷人,现在我的垃圾是买的,卖给富人:造纸、冶炼、服装等厂的老板。我便宜买,不便宜卖,中间差价一大半开销掉:车船运费、人工工资、场地租金等,一小半进我口袋,一次挣得并不多,但细水长流就可观了。人生如戏,每一出戏都明里暗地连好的,如果我没有三年流浪汉的垃圾生活,就不可能有后来的垃圾生意;曾经垃圾让我丢尽脸面,如今垃圾加倍地偿还我尊严。

我被家乡的报纸采访过,记者在文章里写道:垃圾是时代之于我的隐喻和象征,我一生起落沉浮,波峰波谷,都在垃圾里悄悄地说。我不懂前面的话,后面那些是真实的,符合我的。记者在那文章里也写到,我做垃圾生意的灵感来自于表哥一句话。这也是真的。一九九一年,我第一次回国,去邻村一家造纸厂看在那里打工的表哥,春寒料峭,他赤个膊在卸一大卡车货,货都被统一打成方形大包,外面包一层灰色的仿蛇皮纸,看上去沉实得很,把表哥折腾得热腾腾的,头发被汗水蒸得乱蓬蓬的。我问这是什么货,他说是从美国运来的洋垃圾,美废。

我问:“你们造纸厂要垃圾干什么?”

他说:“垃圾是个宝啊,你有本事能把你那边垃圾搞到国内,保你发洋财。”

他告诉我现在这里所有厂都需要垃圾,他的工作就是把垃圾进行分类,废纸归废纸,金属归金属,塑料归塑料,能当旧货卖的归一类。旧货翻新后可以当商品直接卖,金属卖给冶炼厂,塑料卖给化工厂,废纸留下来打成纸浆,造好纸。总之,都能卖,都是钱,垃圾里藏的是人们美好广阔的前途。

说说容易,做起来难,尽管我有三年垃圾生活经验,给我做垃圾生意提供了一定条件,但也不是一帆风顺,一蹴而就的。直到五年后,我才运回第一批垃圾,八个集装箱,从宁波北仑港上岸,就地卖给中间商,获利八万元人民币。这是我今生赚的第一批大款,然后一生二,二生三,生意越做越顺,赢利也越来越大。二〇〇一年,我正式成立公司,炒掉中间商,自己租车租人,直接送货上门,把中间商的利润也收入囊中。我身边有的是劳力,一堆表哥表弟和他们的后代嗷嗷待哺。于是二〇〇三年,我成立第二家公司,在北仑港码头附近租下场地,对垃圾进行分类后再出售,又加收一层利润。我在节节胜利中发现自己有做生意的天赋,我谨慎而大胆,精明而能干,而且善于看人、用人、培养人。

一九九一年,我第一次回来时,父亲以为马德里是可以骑马到的,临走时一定要我把二哥孤苦伶仃的儿子领走。

他说:“他待在这鬼屋里,早迟要被鬼带走,不如你领走。”

我说:“下次吧。”

他说:“下次是什么时候?”

我哪知道?那时一张机票要我几年的拼命和节省,领他走真不知要等多少年。五年后我从垃圾里挣到第一笔钱,办的第一件大事就是把侄子领走,了了父亲一件心事。他曾是我西班牙公司的一把手,很称职的一把手,是我一手培养出来的。他十分孝顺爷爷,六年前他把公司业务都交给我儿子,带着老婆孩子回国创业,理由是要陪爷爷安度晚年。爷爷却坚决不让他进老屋,怕他染上晦气,功亏一篑。为此,他专门在溪对岸造一栋新房子,隔三岔五回来,把爷爷接过去住一两天。父亲怕我们去老屋,自己却坚守老屋,目的是要把鬼留在自己身边,别去找我们,是甘为我们当替死鬼的意思。他认为这些年我生意能做得这么好,风调雨顺,家里平平安安,靠的是他每天跟鬼死缠烂打,不让鬼出门来找我们。

有一次他跟我悄悄说,我们家里有四个鬼,每一个鬼的长相他都能描述出来,有一个长三只眼,有一个头上长角,有一个长一身白毛白发,有一个有头没脸,只有一头披肩拖地的长发。事隔没几天,他又跟我说,我们家里有三个鬼,全是男鬼,他又要对我描述每一个鬼的长相,被我打断。

我说:“上次你说是四个。”

他说:“被我搞死了一个。”

事实上,有时他又把鬼说成五个、六个,到底是多少个,只有鬼知道,我相信他是一定不知道的。只要不谈起鬼,父亲头脑是清楚的,算得了数,记得住事,有些我小时候的事忘了,问他,全能告诉我,尤其是上校的事,记得一清二楚。但只要谈起鬼,我看他的智力并不比上校高多少。上校是被活人逼疯的,他是被死鬼吓傻的,在看不见的鬼面前,他胆小如鼠,时常吓得神志不清,同时又胆大包天,敢一夫当关,英勇得很——我可以把这理解为父爱,但说真的,父亲缺乏爱人的能力。

报纸上说,爱人是一种像体力一样的能力,有些人天生在这方面肌肉萎缩。看到这句话时我脑海里首先跳出的形象是父亲,然后是上校:上校是父亲的反面,天生在爱人这方面肌肉发达。两人完全是对立类型的人,也许正因此才互相吸引,能做好兄弟。我这辈子没交到上校这样的好兄弟,但两任妻子都属于上校型的,这就够了。报纸上说,这世上最好的朋友是钱,我一人赚两头,就更够了。

九六

因为生意需要,也因为生意挣了钱,后来我常回国。回国一般都会顺便回家看看,回去免不了要看到小瞎子,他是村里最早一个“游客”,整天无所事事,东游西逛,逛累了就在祠堂门口待着,看人来人往,看人眼色,等人逗他、怜他。逗他的人不会怜他,怜他的人不会逗他。但对他来说,逗他其实也是怜他,因为太无聊了,无聊到被人奚落、看洋相也是他的乐处。

第一次回去时,我心里装满了两个愿望:先是家里一切都好,再是小瞎子一切照旧。我怕他被医好病,所以看到他老样子,尽管很可怜——皮包骨头的瘦,一辈子没洗澡的脏,脸上满是树老皮厚的疙瘩,还有一道长长的疤——可怜巴巴地看着我,却丝毫不让我同情。我闻着他身上散发出来的熏人的臭,心里不由喜悦起来,像他是一块臭豆腐,我是一个饥肠辘辘的食客。我想对他说:“小瞎子,这是你应有的下场,我回来就想看到你这种下场,这是你为我二十多年的逃难受苦应该付出的代价。我的逃难有尽头,你的落难无尽头,老天是公正的,给了我最好的回报。”

当然我没说。不说不是我怕得罪他,而是怕自己失去体面。有一次我差点说了,我觉得为泄放积压心头的多年之恨,裸一次身也没什么了不起的:什么体面,还不都是为别人套的行头,我干吗不放肆一回?我需要这个礼物,一次犒赏。可我在这么想的同时,感到自己正在成为世上最孤独的人:二十二年过去了,村里人包括父亲都原谅了他,只有我孤独地停留在过去。孤独让我变得胆怯,不敢去领赏。我说过,那次回来,即使回到马德里后,我依然把对他的恨留在村里,咒他早死。

小瞎子能活下来,不冻死,不饿死,全靠他父亲壮烈的死。老瞎子算了一辈子命,真正算清楚的只有自己儿子的命,他知道自己死后儿子废物一个,活不成,要活下去,必须靠村里有人发大慈悲,小慈悲都不行。小慈悲是同情心,是眼里冒出来的,触景生情,有一搭没一搭的,不成流。大慈悲是责任心,是心底长出来的,因缘而生,细水长流。他要给全村人埋下一个缘故,心里种下一份责任,去世前在祠堂门口长跪不起,胸前挂一块牌子,写一段话,见人就说:

“全村的父老乡亲,我该死,对上校作了恶,罪该万死。我死了就去天上给你们看门守家,只拜托你们看好我儿子,让他活个天寿。他死了照样去天上给你们看门,守你们家家老少平平安安,发财发福,好运不断。”

跪了三天三夜,说了百遍千回。跪得祠堂门口的石狮子的心都嘣嘣跳了,慈悲了,说得荫堂牌位上的列祖列宗都听见了,发话了。村里一拨拨的人:老人、妇女、村干部、老师,凡是有头脸的人、有知识的人,都去对他应允、许诺,想拉他起身。可就是拉不起,谁都拉不起。他是决心要跪到死为止的,死的姿势都是跪着的,拜着的,磕着头,就这样壮烈地以死相求,以命相托。

正是靠着这个“缘故”的造化,小瞎子才得以杀破各路死神的层层包围,熬过一个个漫长的冬天和黑夜,没有死。死是没有死,但终归是活得苦难,命悬一线,熬着,煎着,挣扎着,随时可能断线、脱底。我后来每次回家,看他越发生不如死的样子,总担心他熬不下去,熬到头了,等不了我下次回来。但他的生命力十分顽强,也许生不如死的生是最富有生命力的,也许老瞎子在保佑他,也许死神也不想接收这种人不人鬼不鬼的活鬼。总之,他一再刷新自己的寿命,把死亡一再挡在玻璃的另一边。

报纸上说,岁月不饶人,人生难回头。其实,岁月也是饶人的。二〇〇一年,不知是不是回来多的缘故,我看够了他洋相,恨够了,过瘾了,一次我在矮脚虎的连锁超市门前遇到他,他一如既往地对我哇哇叫,向我讨好,乞讨要钱。我不知怎么的,一反以前嫌恶不睬的冷漠,丢给他两张一百元。等我从超市出来,他用僵尸手推我到一边,让我看他写在泥地上的一行字:

大人不记小人过,谢谢你。

我对这句话没什么感觉,我才不要做他的什么大人,更不要他感谢。但我没想到,我居然感谢起自己来,这个不经意间的所谓的善举给我留下了经久不息的安慰。这是我的胜利,我饶过了他,也饶过了自己。我战胜了几十年没战胜的自己,仿佛经历了一场激烈的鏖战,敌人都死光了,一个不剩,我感到既光荣又孤独,孤独是我的花园。我开始在花园里散步,享受孤独留给我的安宁。

就是这次,离开村子前,我给矮脚虎留下话,以后小瞎子来店里想吃什么都让他吃,我会来结账的。矮脚虎说,那你要结两份账,他小瞎子有的待遇我至少应该也有一份。我说好的,他说他妈的,看来你真挣到大钱了。我问他多少才是大钱,他说野路子一年挣几百万就是大钱。我说我没他挣的多,也不需要那么多。我说的是实话,那时候我一年也就挣个百十万,但对我来说已足够。人比人气死人,我不跟人比,只跟自己比。报纸上说,幸福是养自己心的,不是养人家眼的。

九七

矮脚虎这张嘴放在店铺里就是大喇叭,我再次回来时,村里人都知道我给小瞎子付账的事。父亲当然也会知道,去看他前我已做好挨骂的准备。这是一个简单的公式:我对小瞎子行好,无异于对他作恶,是要气死他。“死了我也要从棺材里爬出来咬你一口。”我仿佛听到他的骂声,一边提心吊胆往老宅走。

这是我最后一次怕父亲,那年父亲八十三岁,是十三年前的事。

父亲像个朽腐的树桩子,照例是坐在老地方——爷爷厢房前的躺椅上——但人已老得不成样子,头发一根不剩,皱纹从额头爬到头顶,脸上的皱褶叠在一起,褶缝里藏着三年前的污垢。三年前他得过一次中风,右手废了,左手认为自己离死期不远,除了学会用瓢羹吃饭外,懒得去学右手的其他手艺,包括洗脸。他的眼睛基本上也昏得什么都看不见,大概只能看见死亡。他在心甘情愿地等死,但死亡像悬在猪圈椽子上的一张破蜘蛛网,看上去摇摇欲坠,似乎马上要掉落,却总不掉落,甚至挂得越来越牢。

“让你别来这里,又来了。”每次去看他,父亲总以这句话开头。有一次我曾说:“因为你没死。”他说:“你就当我死了就好了。”和晚年的父亲相处,让我得出一个结论:世上最无情的是老人,其次是有钱人。老人因为怕死或不怕死而变得无情,有钱人因为可以用钱买到无情而变得无情。

我等着他骂我,他却居然表扬起我来,赞赏我施恩小瞎子的善心。“把钱花在我这个死人身上真不如给他一口饭吃。”他说,“这样至少可以买他一个死后安耽,不来作我们的孽。”

这是他在等待的一次谈话。他告诉我,林阿姨在村子里时曾提起过,在她为上校四处寻医途中,曾在西安遇到过一个专治瘫痪杂症的大师,据说有一次她亲眼看到大师噼噼啪啪几下,把一个瘫床多年的妇女当场拉起身,推着走。父亲认为小瞎子既不是杂症,也不是全身瘫,大师也许能把他的僵尸手噼啪好,希望我去找林阿姨,问清大师地址,给小瞎子一个机会。

我说:“奇怪,你怎么还想当他的菩萨?”

他说:“是让你当菩萨,免得他死了来缠你。”

我说:“你就不怕他治好手来打你吗?”

他说:“我死都不怕,只怕你遭他殃。”

我真是百思不得其解,自私冷漠的父亲怎么会对小瞎子大发慈悲?而且这慈悲心一下插到底,不是小打小闹,给点吃穿,而是要兴师动众,辗转千里,求人伤财,还他一双手。事隔这么多年可能吗?亏他想得出来。我觉得不可思议,唯一想到一个理由:父亲大概是想通过医好他的手,让他写给我们看,当初他为什么要造谣,把上校肚皮上的字说成鸡奸犯,害得我们全家遭殃。

这个也是我早想过的。一九九六年,我从垃圾里挣到第一笔所谓的大款,首先给家里添的一个家当是一台计算机,因为孩子学习需要,早该要的。计算机没牌子,是个杂牌子,三大坨。我印象很深的是那个所谓的记忆电源,看上去有一只抽屉的大,是三大坨里体积最小的,却是最沉的,沉得像里面装满子弹——它漆成军绿色,让人想到弹药箱。当时我们还没有自己买房子,寄住在老丈人家,只有两个房间,四个人占得满当当的。计算机来了,没合适的地方放,孩子房间根本挤不下,只有挤在我们房间的阳台上:阳台是封闭的,风雨有阻挡。

当时计算机是个新东西,诱人,孩子白天去上学,我有时会去摸摸它,有时也忍不住去操作一下。我至今打字都是所谓的“一指禅”:两个食指左右开弓,戳来戳去,样子笨拙滑稽,最初就是在那台计算机上学的,养成的。当时还没有拼音汉字输入软件,至少我们的计算机里没有。当我对着五笔输入法,用僵硬的食指戳着键盘,显示屏上显出一个个字时,我突然想到小瞎子——他那双僵尸手,虽然握不住筷子,但完全可以像我这样戳键盘。就是说,如果这台计算机在他手上,让他学会打字,计算机完全可以替他“开口”。

当时我确实这样想了,不过也只是想想而已。

后来生意需要,经常要跟人通邮件,我自己买了一台笔记本电脑,只有一本杂志的大小和重量,放在包里,拎在手上,便当又时髦。当父亲建议我去找西安大师时,我把随身带着的笔记本电脑拿给他看,对他说:“如果你只是要他开口,不如用它。”小瞎子人不笨,又读过中学,识的字够多,我估计要不了两个晚上,他的僵尸手就能在计算机上“写字”,跟我“对话”。

父亲问我这是什么,我简单向他作一个介绍。父亲摇头说:“我要他开口做什么,我要你对他行个大善,让他活得像个人样,死后不来作你孽。人没双手,就不像个人。”一年后父亲临终前还在惦记这事,问我:“你打听到西安那个大师了吗?”看我摇头——其实已看不到,只是感觉到我在摇头——他又重复了那句话:“人没双手,就不像个人。”意思很明确,希望我去落实这件事。父亲给我的遗言只有两个,一个就是它:还小瞎子一双手;另一个是把老宅卖掉,卖不掉就拆掉,因为这是个鬼屋,让它见鬼去吧。两个交代根子上是一脉相承的,都是怕鬼来缠我,包括小瞎子以后将变成的鬼。

报纸上说,多数人说了一辈子话,只有临终遗言才有人听;如果临终遗言都没人听,这人差不多就白活了。父亲一辈子话少,遗言也不多,我想我还是应该听的。大师能不能找到且不说,至少要去找,付诸行动,给父亲一个安慰。这样,葬好父亲后,我便去找林阿姨打听西安大师的地址。那时候我经常回国,没少去看他们老两口,每年一次是个底子,只多不少。去多了,就有了经验,要夏天去,最好是五六月份。这是养蚕的最好时节,也是上校最好的时间,好得跟个正常大人似的——用阿姨的话说,走进蚕房,他跟大人没区别,只会比大人更好。要不是亲眼所见,我无论如何也想不到他还有这一面、这一手——完全是养蚕高手!

九八

印象很深,我第二回去看他们,正好是五月中旬,前次光秃秃的桑树一律枝繁叶茂,绿得蓬蓬勃勃的,看不见一个枝头,风吹过,密不透风的桑叶像山上竹林一样碧浪滚滚,绿得发亮。那是我第一次带着八个集装箱的垃圾回去,挣了钱,特意给上校买了一箱画画用的纸和笔。想不到阿姨见了,对我说:

“这时节他哪有时间画画,你应该买一箱点心才对,他现在每天熬夜,点心是最能讨他欢喜的。”

说完,阿姨带我从后门出去。后院有一间用毛竹片搭的简易蚕房,蚕房里有两排像脚手架一样高的木架子,架着几十个篾编的方匾,每个匾里都躺满淡绿色的蚕宝宝。它们真的是宝宝,娇气得很,冷热不行,要常温——最好是摄氏二十四度,每隔三小时进食一次,夜里也慢怠不得,一夜不进食,第二天只能当鸡食。进食的桑叶必须鲜嫩,洗干净,当日吃,吃了过夜或不干净的桑叶,蚕宝宝就过不了夜了。因为娇气,养蚕的人必须花足力气,每天日出之前和日落之后两次去采桑叶,夜里至少两次起夜添食,总之要起早摸黑,熬更守夜。一般养这么两架蚕至少得双人,但上校一人比两个人还顶用,还养得好。

阿姨告诉我说:“村里有一半人家养蚕,公认养得最好的是老头子,他养的蚕个大,病少,出匾率高,出丝率也高,卖的价钱也高。”

我问:“有什么窍门吗?”

她说:“认真,他像孩子一样认真听话,我教他什么他做什么,决不打折扣。”

或许,和正常人相比,上校最大的特点——也是弱点——是不会打折扣,不会偷懒,不会像大人一样算计,甚至也不会疲倦。我曾多次到现场看他干活,那个恪尽职守,那个专注潜心,只有机器才能跟他比。比如采桑叶,人家一把把抓,他一片片摘,老的不要,虫啃过的不要;清洗也是,一片片洗,摸着洗;喂食严格听闹钟的,闹钟一响,拔脚就走;天气热了,他给蚕宝宝扇扇子,一匾匾换着扇;冷了,用报纸糊住四面漏风的竹排缝,用干稻草铺满架子添暖。他可以一个小时一动不动地守着蚕宝宝,也会为几只蚕宝宝的死大把大把地流泪,涕泪滂沱。

阿姨告诉我,她曾教过他多种作业:种菜、烧饭、养鸡鸭等,包括养猫,都学不会,唯独养蚕,一教就会,一做就喜欢,一头扎进去,一年比一年得心应手,好像命中注定要来这个以养蚕为业的桑村跟她会合,当养蚕高手;也好像,命中注定他要一辈子在各方面施展才华,哪怕被命运打趴在地,依然要绝地反击,在蚕宝宝面前露一手,正常的大人都不是他对手,像一个小孩子运动员。

以后,我经常趁养蚕季节去看他们,我喜欢看上校在蚕房里忙忙碌碌的样子,那种出神忘我的样子,那种行家里手的样子,是可以欣赏的,我经常为之感到安心。但有时也会莫名伤心,像看到贪玩的女儿挨了打后比平时更加认真地在做作业,欣慰和伤感冰火一般交织在一起。他在桑蚕面前表现出来的孩子般的心智和成人的举止,经常在我心底唤起意想不到的柔情。有一次,我看他一下午都在给蚕宝宝扇风,扇得挥汗如雨的,看得我特别伤感,忍不住去抱住他哭了。他对我嘘一声,说:

“别吵,蚕宝宝在睡觉呢。”

报纸上说,生活是如此令人绝望,但人们兴高采烈地活着。这说的是晚年的上校吗?我视晚年的上校如父,所以一直坚持去看望他们,尽量奉献一个晚辈的孝心和责任。

这一次,我带着父亲的死讯和遗愿去看他们,没进村就遇到上校,驼个背,拎一篮子桑叶,刚从桑园回来。这两年他明显见老,身体瘪下去,背驼下来,脸上手上长满老年斑,体力大不如从前,已经挑不动担子,只能拎篮子去采桑叶,所以养蚕的数量锐减。质量似乎也在下降,因为耳朵也不灵了,经常听不到闹钟响,娇气的蚕小子受不得他怠慢,不肯去为他创优争光了。但这么一把年纪还在伺服蚕小子的,全村也只有他了,毕竟已八十多岁,能活着就是争光。阿姨说他的记性和智力也在衰退,现在像个三四岁的孩子,已经不大能说长句子,眼前的事说忘就忘,包括年年来的我有时也会走出他记忆,看见我怯生生的,有时我待一天都躲着我,亲近不起来。倒是阿姨没什么大的变化,还是那样精瘦又精干,看上去老得只剩一副骨架,可说话做事仍然思路清楚,有条有理。

说起三十几年前的神医大师,阿姨根本不记得他地址,只记得确有这么个神医。

“可神医也续不了自己寿命,”她说,“我记得那时他都已是七老八十,现在该早作古了吧。”

其实,即使人活着,地址记着,该也是寻不着人的,中国现在已没有几个老地址可供人寻的。再说即使人活着,我寻着他,甚至寻着比他更牛的大师神医,我想也还不了小瞎子一双手,多少年前的陈伤旧病,回天比补天还难。常识总比真理知道得多,常识告诉我这是一个荒唐的愿望。

阿姨是医生,比我更确定这件事的荒唐性。“谁要说他能帮你如这个愿,他就不是什么大师,而是大仙、大骗子。”阿姨说,“你父亲老糊涂了,他说这话说明他的智力已经跟我老头子差不多了。”

我知道,对父亲的遗愿,自己只能尽心,尽不了力了。

这回,我告别时上校正在吃午饭,他的饭量比我还大。阿姨送我到门口,对我苦笑道:“你看他这胃口,我真担心自己活不过他,先走了。”这话像游荡在这屋里的幽灵,每次来我都会冷不丁撞到。每次撞到,我都会看到她被乌云笼罩的脸和被恐惧刺伤的心,有时脸上挂着两行泪,努力地向下蜿蜒——有时我觉得这是两滴血,有时我觉得这就是他们两个人,两个人的生活,活得吃力、孤独、凄苦,凄苦得只有用眼泪来洗掉眼泪,用孤独来驱散孤独。

九九

父亲去世后,我侄子也迁出村庄,搬到县城定居。他偶尔还会回村里去看看,我除清明节回去上坟,一次都不多回。这也是父亲的遗嘱之一:卖掉老宅,少跟这村庄往来。这一条我执行得坚决,不像另一条——还小瞎子一双手——我只是心到为止,没有真正花力气去执行。话说回来,能不能执行是一回事,有没有花功夫去执行又是一回事:我是没有,心里有时不免为此内疚。这也是阻遏我回村的原因之一,因为回去总会看到小瞎子,看到他我心里就会被一种混乱的感觉填满,不见则罢,眼不见为净。客观上,这边的造纸厂因为人工和地皮成本的增加,都在往江西、安徽一带迁转,我的生意也在随之往那边转移,家乡这点小生意由我侄子代理,我完全可以放手不管。

父亲去世多年后——应该是二〇〇八年夏天吧,有一天我正在QQ上跟朋友说事,忽见窗口弹出来一个叫“可怜虫”的新人,直呼我名字,说有事找我,要我加他。我没理他,心想知道我名字的人多着,谁知道谁,少啰唆为好,我也没时间跟莫名其妙的人打字,除非经常交往的朋友。是朋友,请报上尊姓大名。

对方似乎懂我的心思,马上发一条:“你爷爷讲过,天大地大别自大。”爷爷在世时确实说过这话。看来这人一定是老家的,不是朋友,至少是乡亲。“乡亲面前自大不得的,即使你升到月亮上,你的祖宗还在他们脚下。”对方又敲出一行字。听这话的腔调和理论,又是我爷爷的。爷爷生前给我留下很多类似的话,把着我做人行事。

“是哪位?”我加了对方,问他。

“猜猜看~”对方马上给我回过来。

“是表哥吗?”

“你可怜你表哥是不~看到可怜虫的网名就想到他~”对方打字速度比我快,“你表哥在替人家养孩子~起早末(摸)黑在忙你的垃圾~哪有工夫上网~”从错别字判断,对方输的是拼音,“再猜猜看~看你能不能猜着~”

我又猜四五次,都不对。

他很自信:“我肯定让你猜一百次也猜不着~”

确实,我无论如何猜不着的,一百次猜不着,一千次也猜不着:他是小瞎子!那个双手捧不住一只饭碗的真正的可怜虫,现在居然在键盘上可以跟我飙速度,我怎么猜得着?正如漫天下着大雨,所有雨点都在往地上落,有一滴雨点却在往天上飞,匪夷所思,任何人都猜不着的。

时代变了,连可怜人的形式和内容都变得花花绿绿,什么计算机和网络都有人送。网络是村里接通的,家家户户都布了线路,世界就在线里头。计算机是野路子送的,淘汰下来的台式计算机,丢了是垃圾,送给小瞎子成了宝贝,天天捣鼓,废寝忘食。他的手已经被废几十年,终于有一样东西可以摆弄,而且这东西是那么神奇,指头戳着,等于张口说话,联上网络,可以跟全世界人对话。后来我发现,他QQ好友里什么人都有,从达芬奇到秦始皇,从杜十娘到伊丽莎白,从牛鬼蛇神到当红明星,五花八门的网名,让人眼花缭乱。他的QQ头像是一只举着断翅的嗷嗷待哺的企鹅,也许是对他现状的某种暗示:手是废的,肚皮是空的。

但他现在的精神世界是不会空虚的,因为有一堆人围着他,顶着他。他把自己扮成一位出身算命世家、精通阴文的算命先生,跟这人聊生死,跟那人谈得舍,说得头头是道,忙得不亦乐乎。他几乎无时不刻不在网上出没,像雇着几个替身,什么时间都在线上,什么问题都能对答如流。生活摧残了他,让他过着活鬼一样的生活,也让他穿越了生死恐惧和世态炎凉,变得大彻大悟,笑傲江湖。他在网上人气很高,人缘很好,众星捧月的。他找到了自己的江湖,在虚拟的世界里生龙活虎,活蹦乱跳。后来他把“可怜虫”改为“可联虫”,又是对他新现状的一种暗示:朋友遍天下,吃喝都不愁。据我侄子说,网上有给他捐钱的人,也有跟他网恋的人,其中有两位妇女勇敢地从虚拟的世界跳出来,来村里会他。虽然两位都没看中他,只开花不结果,但他一点不气馁,伤心不丧气。他相信一定会有下一个,最后一定会有一个留在他身边,正如报纸上说的:网络让无数的人在希望中死去,在绝望中诞生。

从“可怜虫”到“可联虫”,他时不时找我搭讪,我没时间陪他闲聊,三言两语应付过去。转眼到冬天,一天我住在江西新余的宾馆里,外面在下雪,约的人一时来不了宾馆,我上网浏览新闻,他恰好又来搭讪我,时机对上,便跟他闲聊起来。聊着聊着,我心里一个念头醒来,敲下一行字,发过去——

“我倒一直想问你,你想说就说,不想说也无所谓,就是当初你是怎么看到上校肚皮上的字的?那天夜里到底发生了什么?”这个云谲波诡的夜晚,像矗立在城市中心广场的雕塑一样雄踞在我心底,多数时间我看不到它,却总有某个时刻会冷不丁看到。

“很荣幸他疯了~现在只有我才能回答这问题~”

“纠正你一下,这不叫荣幸,这叫不幸。”

“是的~他确实让我够不幸的~痛苦一生~但看他最后比我还不如~我至少脑筋没有断掉~他脑筋也断了~我就不痛苦了~只有荣幸~”

“都年近花甲的人了,有点怜悯心好不好?”

“谢谢你怜悯我~但我不准备怜悯谁~我怜悯人就是穷人怜悯富人~没资格~你有资格的~再次谢谢你怜悯过我~”

“不说这些好吗?”

他不同意,继续跟我瞎掰胡扯,大多是胡言、瞎话、脏话、风凉话。我威胁要下线,他才言归正传——

“好吧~跟你说说那天夜里的事吧~那天夜里他把我们的酒都喝了~加上几天没好好睡觉~后来睡得跟头猪似的~鼾打得比雷还响~我在他洗澡时已看到他肚皮上的字但没看清内容~我看他睡得那么死~只穿一条大裤衩~人又是捆着的~很诱惑我去偷看~我开门进去~先找了根棍子戳他~试他有没有睡死~戳几次都没反应~知道是睡得死沉~我便靠上去~小心解开他裤带~大裤衩一扒拉就下来~但没想到里面还穿着贴身内裤~不是三角裤~是那种内裤~紧身~高腰~腰线快到肚脐眼~要扒下它可没有扒下那大裤衩那么容易~可我还是去扒了~扒了也没事~他还是没反应~确实睡得很死~”

他说得错别字连天又啰唆,这是我滤过一遍的。他告诉我,那天虽然有月光,但屋子里还是黑,根本看不清字。好在他带着手电筒,装三节电池的那种,他一直捏在手里,万一上校醒过来,可以当家伙打他。

“后来事情恰恰出在电筒上~三节头的电筒雪亮~他好像对亮光特别敏感~我在照字时他突然醒过来~一脚把我踹翻在地上~他力气大得你无法想象~哗啦一下把绑住他的整部风车掀翻~风车把刚站起来的我又压倒~没等我从风车下钻出来他已经从捆他的绳子里挣脱出来~对我一番拳打脚踢~最后用脚踏着我审我~他问我看见了什么~我说我没看见什么~老实说我虽然看到那句话~但时间很短~加上是繁体字~又是倒着写的~有的字上还有疤痕~我确实没看清那句话~至于箭头两边的字我就根本没注意到~我注意力全在那句话上~所以我真的什么也没看到~但他不相信~狠狠揍我~威胁我~一定要我说~可我就是说不出来~怎么回忆都没用~一片空白~但他就是不相信~后来他在墙上写了一个繁体的“島”字让我认~虽然我们不学繁体字~但这字我认得~因为街上有写祖国宝岛台湾的标语~想不到就这原因~我认识这个“島”字~居然让他对我起了杀心~以前我一直觉得这不可思议~那时我也不知道有个女汉奸叫“川岛芳子”~我是上网后才知道这人的~川岛芳子~是一个出名的大汉奸~”

这儿他说得尤为啰唆,首先他认定女汉奸就是川岛芳子,然后他分析上校对他下手的原因,认为“川岛芳子”四个字里有三个简体字,而且笔划少,很容易一眼认下,唯一难认的是“島”字,上校发现他认得这个字后,便认定他已掌握这四个字。可以想象,即使小瞎子不知道这是个人名,但必定会说出去,私隐处刻字,多稀奇,稀奇就要炫耀;说出去后自有人会知道,这是个女汉奸的名字。一个女汉奸的名字刻在那私处,在那个大家政治嗅觉比狗鼻子灵的年代里,这秘密像一颗炸弹,随时可能被引爆,上校怎么可能置之不管?必须把炸弹引线拆掉,否则他随时可能粉身碎骨。

这个夜晚曾无数次出现在我的噩梦和猜想里,但这些细节和情节是我怎么也想不到的。我认为他说的是实话,否则当初他哪需要胡扯什么鸡奸犯的瞎话,只要把女汉奸的名字捅出来——不管是不是川岛芳子,都可以把上校钉死在汉奸的耻辱柱上。所以,现在我的问题是——

“你明知道上校肚皮上的字跟鸡奸犯无关,为什么非要说他是鸡奸犯?”

“因为你爹是鸡奸犯~”

“放屁!”

“你不信是吧~告诉你~千真万确~我要放一个屁~天打五雷轰我~”

像真吃到一个屁,我心里又气又恼,不理他。

过一会儿,他发过来一大段,当然又是啰里啰唆加上一堆错别字,需要我滤一遍——

“你知道的~你爹是不叫的狗最会咬人~平时都经常出手打人~何况老子动了他的奶酪~我回到村里后最怕见到他~我猜他一定会报复我~对我下手~却想不到会下手那么狠~手段那么毒~他第一次欺负我是我出院回家后第三天~我第一次出门~烟瘾发作想去小店买烟~刚拐入祠堂弄里~他像个鬼一样冒出来~把我揪住掼倒~拖到一堆狗屎前~按着我头让我吃了一嘴狗屎~第二次是让我吃牛粪~他说他要把村里所有牲口的屎粪都叫我吃个遍给疯子(上校)报仇~吓得我好长一段时间都不敢单独出门~后来时间长了有点好了伤疤忘了痛~我又开始单独出门~有一天他守在疯子家院门后~我刚走到门口被他一把拖进院门~又拖进屋里~我使劲摇头怕他又灌我什么屎粪~没想到他扒下我裤子鸡奸了我~这是第一次~”

以后尽管他时时防备,却总是防不胜防,被一次次袭击,吓得他要死。他说得有鼻子有眼,看得我要吐,要关电脑,又忍不住要看——

“那时我也不知道疯子身上的字是有罪的~但我从你爹鸡奸我这事上我怀疑那些字一定跟鸡奸犯有关~我嘴不能说手不能写~去说你爹的事哪说得清~而疯子身上有字不止我一个人看到~是什么字无人知~我便编出他是鸡奸犯那些字~他是鸡奸犯大家自然会想到你爹也是鸡奸犯~村里本来对他们就有这方面的传闻~你爹以为我揭发不了他~没想到我放了一个大招~这叫一箭双雕~一石两鸟~”随后是一串又笑又哭的表情符号。

外面在下雪,四周一片寒冷,我心里却冒着火,咬着牙,把父亲让我给他找人看病的事说一通,一边臭骂他一顿。试想,如果他这些鬼话可信,父亲怎么会让我给他找人治病?以他的德行,手治好了,保证要打父亲,甚至还可能写状子告父亲。这怎么可能?父亲老糊涂也不可能糊涂成个傻子,自取其辱。他妈的,我真是气死了,父亲都死了,死者为大,他还不放过,还要作践他。父亲也真是瞎了眼,到死都还在要我给他找大师,搞得我没花力气找心里还好一阵内疚。

我不指望他良心发现,但至少要占领道德高地,用强大的证据戳穿他的谎言。没有铁的谎言,只有铁的证据,证据面前,谎言就像他这人一样,不过是个废物!

想不到,他更加放肆,编出更加厚颜无耻的瞎话——

“首先我相信你说的~他私下也同我讲过~要给我看病~其次他相信我不会报复他的~因为我们好着呢~我们是一对~他最后把病也传染给了我~你想不到吧~你没有经历是无法理解这种事的~确实开始我非常恨他~但后来~事情在变的~当你完全被人抛弃~成了垃圾~猪狗不如~生不如死时~有一个人却需要你~对你九十九个好~只有一个不好~你会怎么样~你会咽下那个不好去享受那九十九个好~然后慢慢地你对那个不好也就习惯了~然后就成瘾了~我就这样被他培养成了他想要的人~说实话我一点不恨他~因为要没他供我养我对我好~我早饿死冻死病死了~死一百回都够了~我能活到今天全托你爹的福~他为了供养我把疯子的家底都掏空了~包括他的宝贝疙瘩~一皮包用金子打的手术刀具~都被他偷了卖了~”

放屁!

放屁!

他妈的,就你这个样子也配说金子?呸!我又不是没见过你以前的鬼样,一身臭,猪狗都不如,还有人供养你?鬼养你!我很清楚,父亲是怕你死了变成恶鬼对我作恶才想对你讨个好,给我讨一个安耽。等你死了去问老保长吧,上校是不是鸡奸犯?不是!上校不是哪来父亲的是?混蛋,看看你在网上说的那些话,哪一句是真的?你整天鬼话连篇不就是想骗财骗色,现在又想来敲诈我是不?见鬼去吧!

我真有种冲动,想对他破口大骂。但我只是愤怒地关掉电脑,明智的选择。

刚关上,又启动,联上网,用狠狠一键把他从好友名单里删除,好像只有在这样加强的程序和动作中才解气,好像这样是把他杀了,这样才过瘾。

杀死了吗?我得承认,没有。老实说,很难,像一个人要甩掉影子一样难。父亲担心他死后变成鬼来对我作恶,其实他没死就变成我的恶鬼了,老是偷鸡摸狗潜入我心底,一口口咬着我,时时刻刻羞辱我,我想找一句报纸上的话来安慰自己都找不到:找到的都不称心,好像都被虫蛀过。

一百

现在是北京时间二〇一四年十二月二日,深夜九点四十三分。这是上校去世的时间,他在没有任何痛苦和恐惧中结束了最后一次心跳,身上盖着一床藏青色的羊绒毛毯,身边守着我和林阿姨。房间里弥漫着豆油和蜡烛燃烧滞留的沉闷气味,林阿姨一边咳嗽一边最后一次为老伴行使了作为医生的职责,戴上耳挂,把听诊头贴在他脖颈左侧动脉处听诊。放下听诊器,她看看床头闹钟,幽幽地对我说:

“九点四十三分,他走了。”

上校生于民国七年即一九一八年,差不多活了一个世纪,寿高到几乎超出所有活人的想象和死者的等待:战友、亲人、朋友、敌人,有多少死者在地下等他!这些年我每次来看他们,林阿姨总对我说一句话:“他真能活啊。”眼看要往百岁大寿冲刺,四天前下楼时一脚踏空,一个跟头摔下来,当场不省人事。阿姨是医生,知道这次是要走了,给他擦好身子,穿好寿衣,守在床前,等他气绝。一线游丝一样的气息,居然又挺了四天。我正好在国内,第二天赶来为他送终,三天里阿姨至少又对我说过十几遍:“他真能活啊。”同时也说自己:“我总算熬过他了。”一种庆幸跃然脸上,像受尽恩赐。

我赶来想做些事,却无所事事,所有善后事宜在我赶来前阿姨已全部做完,大到收拾所有遗物,小到给他剪指甲、修鼻毛。墓地在十年前就选好,在我老家后山坟地,在一向阳的山坡上,筑好墓穴,刻好墓碑,包括阿姨自己的:她是上校妻子,理当葬在我们村。她为婆婆送葬的哭声至今还盘在我家乡上空,挂在老人们的嘴边。所有老人都希望最后有这样一个撼天动地的哭声来纪念他们的死,和她葬在一起他们会感到荣耀的。

三天里我只有一个任务,陪阿姨等上校闭上最后一口气。我们没想到这个时间会被一再拖延,正如上校来世时因胎位不正而大费周折一样,他去世时同样大大考验了我们的耐心。他大脑早已死亡,只有心跳和体温,阿姨每隔一会儿去摸他额头、捏他手,感受他静脉血液的流动。第一天我和阿姨隔床而坐,几乎没说一句话,也许我们都觉得需要用一种肃穆的仪式送他上路。房间里燃着一盏豆油长明灯、一对红蜡烛,这也是将亡之人应享受的仪式。十二月的上海乡间潮湿而阴冷,豆油和蜡烛燃烧散发的浊气油味封闭在房间里,令人窒息,却窒息不了奄奄一息的上校。

晚上,我照例睡在上校玩具间,地铺上。阿姨通宵握着他手和他相拥而寝,形同他只是发烧昏迷。第二天早上,我去看他们,阿姨已经坐在床前,拉着他手,见到我时第一句话说:“他脉搏似乎比昨天更有力了。”第二句是一句老话:“他真能活啊。”正是这两句话像另一种仪式的启动仪式,我们开始打开话匣。多年来的多次会面已经把我们掏空,我们说的其实都是一些老调重弹的事,直到次日下午的晚些时候,她才对我说一件新事,正好也碰及我一直难以启齿的心事。

那时,阿姨发现他脉搏明显变得虚弱,以一种医生的职业口吻通知我:“应该熬不过今夜。”也像医生一样淡然,既不表现痛苦也不感到恐惧。她想起身,却被椅子粘住似的,朝我伸出手。我搀她起身,感觉到她手冰凉又轻薄,仿佛真是一只冰手,已被上校最后的体温销蚀得只剩下骨头。她领我去了上校玩具间:我曾在这儿多次过夜,从没有像现在这样空敞整洁,所有玩具和画画用品已作为上校遗物收拾得一样不剩,打成包,放在楼下客厅,等待和上校一起去火葬场;唯独画画的案台原样不动,铺的桌布都还在,上面还放着一把起子和榔头。

阿姨进屋,不假思索地走到案台前,叫我拿起起子和榔头,然后亲自扯下桌布,让我撬开面板。案台是一扇旧门改的,上面压着一块装饰打底的五厘板,由几颗钉子钉着,时间久了板子已经很脆,我用起子轻轻一撬便松开。我取掉面板,看到门板上平躺着一只熟悉的黑色皮包——我一眼认出这是上校的皮包,以前上校经常夹着或拎着它出门。

阿姨示意我打开。

我像对付一只炸药包一样小心翼翼拉开拉链,打开,眼前顿时跃出一片闪闪金光……我终于看到传说中的东西:金子打制的医用手术刀具,大到剪子,小到缝针,大大小小,十好几来件,样样簇新,光芒闪烁,仿佛几十年的封存和黑暗把它们擦得更锃亮,憋得光芒要一口气喷薄四溅,刺得我当场流泪。

阿姨告诉我,这套东西救过很多人的命,也见证过不少人的死。

“但死在它们手上的人不会有怨恨的。”阿姨拿起一把柳叶刀,轻抚一会儿,抬起头对我说,“我老头子救不了的人一定是谁也救不了的。”

正因此,阿姨相信这些金器比金子还要值钱。她把刀子放回包里,合上,拉好拉链,交到我手里,然后抚着我的手背说:“你留着吧,它们会给你带来吉祥的。”我想推辞,她又抢先说:“难得你这么多年一直惦记着我和老头子,没有人比你更有资格得到它。我把它交给你,也把我们的后事托付给你。”说着朝她房间努努嘴,“他过不了今夜,我想我也活不了太久了,你就答应我吧,留着它,把你叔叔和我的后事办好。”

我没有理由拒绝,只有安慰她,保证一定会把上校和她的后事都办好。我说:“如果你觉得需要,等我们办完叔叔后事后,我可以把你接去村里住,那样你可以经常去看他,现在山上修了路,可以开车上去了。”

她毫不迟疑,爽快答应:“好的,那就麻烦你了。”

随后我们回到上校床前,阿姨预感他所剩时间不多,一直握着他手。五个多小时后,她松开手,戴上耳挂,颤颤地为老伴作最后一次听诊,罢了通告我上校的死讯和死亡时间。在她示意下,我配合她一层层揭掉盖在上校身上的棉被和毛毯,然后她独自忙起来,吩咐我下楼去打水,准备为上校洁身,换寿衣。我从楼下拎来一桶温水,眼看着上校的睡衣已被阿姨脱下来,马上要脱裤子。我相信此刻她和上校一定不希望我待在身边,所以默然离去。

“你别走。”

我听到阿姨在背后对我说,回头看见上校的裤子已捏在她手里,上校从头到脚是一片晕人的白光。我下意识地闭上眼睛,却听到阿姨对我说:

“睁开眼,老头子希望你来看看。”

我睁开眼,看到阿姨苍凉地坐在床沿上,左手撑着身子,右手放在上校小腹上部,低着头,目光凝滞地盯着右手四周,轻轻又坚定地说:“你来看,这是我三年前花了几个月时间给他弄的。”

我愣着。她努了下嘴,又说:“现在文身技术简易了,村里都开了铺子,我学会了。”

我准备上前,仿佛已隐约看到她手下按着一排墨绿色大字。但上前后我震惊了,我几乎一时有些晕眩,怀疑出现了幻觉。我没看到一个字,我看到的是一幅画,一棵树,褐色的树干粗壮,伞形的树冠墨绿得发黑,垂挂着四盏红灯笼。为了送上校踏上归途,房间里所有灯火都亮着,顶灯、台灯、油灯、蜡烛,包括我心中的记忆之灯,无不通明,以致把上校小腹上的四盏灯笼也照亮了,帮助我可以清晰地看见和想见这幅画的前世今生。毫无疑义,粗壮的褐色树干是红色箭头的演变,墨绿伞形的树冠巧妙地把可能有的一排字覆盖,而从树冠钻出的两根绿藤,挂落,是为了串起四盏红灯笼,灯笼里隐隐含着蓝色火焰——这是要把女汉奸名字烧死的意思,而且绝对烧死了,断胳膊缺腿的,火光冲天的,谁也无法让它们恢复真身。

我痴痴地看着,欣赏着,感动着,泪水流下来。

阿姨在一旁静静地对我说道:“我不能写上他要的字,我只能这样。我想这也一定是他要的。你看这儿,这儿,”她指着树冠两处,那儿显明有隆起的疤块,颜色发暗,“他曾试图把它们抠掉,但没成功。给自己剃头总是很难的,人也总是想不周全,会有侥幸心理。早知这字会给他惹这么大祸,别说剃头,即使割头我想他也下得了手。现在好了,”她握住上校的手,深情地呼唤着,“老头子,我替你成全了,你就安心走吧,下辈子你就放放心心娶我。”

说着,她毅然决然地开始为遗体擦洗身子,擦完身子穿寿衣,最后盖上一块白布,从头盖到脚,从头到脚用颤抖的手熨一遍,一边噙着泪花对我说:

“死人不怕冷,只怕脏。”

白布崭新,一尘不染,在电灯和油灯、烛光的交相辉映下,透出一种暖色的柔光,仿佛上校的体温尚存。她一遍遍默默又细致地用双手熨着白布,其实是在抚摸上校遗体,是一副舍不得。我注意到她泪水滴下来,滴在白布上,一滴一个印。

她默默啜泣的样子使我忍不住哭起来。她像被我的哭泣惊醒似的,抬起头看我,示意我过去。我走到她面前,她替我拭去眼泪,一边对我说:“你去睡吧。”她紧紧握着我的手,似乎舍不得我离开,却坚决命令我走:“去吧,你留着泪。能为他哭丧的人不多,就咱俩,今晚交给我,你明早来接我。”

我在一片恍惚中离去,回到地铺上坐着。我没有关门,是不准备睡的,我想也是睡不着的。按照风俗,守灵的人必须以哭服丧,灵屋必须开着门,让死者可以随时接受阴阳两界的亲朋好友来吊慰。也许是太疲倦了,也许是她暂时并不想让外人打扰,只想一个人和老伴相守,她的哭声并不响亮,一直是嘤嘤的,只够在楼上听见,楼梯都下不去。我做好准备,听她嘤嘤地哭一夜。但疲劳折磨着我,后来我睡着了一会儿,醒来是四点多钟,发现嘤嘤声消失了。我想她可能是累倒了。

我在犹豫要不要过去看她,不知怎么的目光落到上校的皮包上,它就在我枕头边。黎明前天是最黑的,灯是最亮的,照得皮包生出一层辉,黑得要燃起来一样。我不由自主地将它拿在手上,脑海里顿时浮现出刺眼的金光:下午它刺得我流泪,其实不是因为光芒强烈刺激的,而是激动。我激动不是因为它是金子,值钱;也不是因为受人重托,感动;而是想到小瞎子说的,父亲把上校这宝贝家底偷去卖了钱,花在了他身上。我一直苦于找不到证据反驳他,这个混蛋!现在证据就在眼前,在我手上:它确实是吉祥的,灵丹一样的,一下驱散了蛀噬我多年的心病。我轻轻抚摸着包,心底暖洋洋的,感到有一只温软之手在抚慰我,也许正是上校在天之灵的手吧。

隔壁始终没有动静,阿姨一定是累倒了,睡着了。我想让她多睡一会儿,一直等到八点钟才过去看他们。阿姨确实睡在床上,但样子有些异常,换过衣服:是一套崭新的黑色西服,和上校穿的寿衣一模一样;床头柜上,端端正正放着一页信笺,上面压着一对黄金婚戒;床头柜前,立着原先置于墙角的移动输液架,架上吊着一只最小的药瓶。药瓶滴出的一般总是治病救人的药水,但这回却是夺人命的。

一切都是蓄谋已久的,作为一个前麻醉师,阿姨以最专业的方式结束了自己,追随爱人而去。她不能选择和上校同时生,却可以选择同时死。她选择和上校同时死,是为了来生与他同时生吗?

阿姨,我知道,你选择和叔叔同死同生,是为了来生和他相爱一生。叔叔、阿姨,你们一路走好!我放声大哭,准备把喉咙哭哑为止,像三十八年前妻子死在我怀里时一样。只是我已经六十二岁了,我担心我哭不了多久喉咙就哑了。报纸上说,没有完美的人生,不完美才是人生。我哭着,想着,不知道我的哭声能传到多远,能唤来多少阴阳两界的灵和人为他们送行?

2018年8月完成初稿

2019年3月2日定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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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章

第二十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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