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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章

所属书籍: 我和我的命

玉县曾经两易其名——明代时它叫过侑县。县志记载,历任县令以好客闻名,上行下效,百姓遂以好客为荣,于是菜酒业受益,然而世风却日渐轻佻了。其实呢,设身处地想一想,地处偏僻的山坳之间,好客是多么正常的人性表现!所谓世风怎样,也许只不过是不喜欢“侑”这个字的人的借口。清中期的时候,某任县令上奏朝廷,力陈应将“侑县”更名为“郁县”的好处。皇上认为他言之有理,批准了。改为郁县之后,茶酒业并未因而衰弱,好处却明显地产生了,便是从官到民,不仅在乎经济,也开始重视教育,重视文化,知书达理的人多了,此后出了不少举人,秀才在人口比例中一年比一年高了。郁县先人们的大遗憾是不曾出过进士。但他们当年也有一傲,便是直至清朝瓦解,总共出了三位孝廉。“孝廉”相当于全国道德模范,对于偏僻的山里的一个小小县城,那确实是殊荣。因为秀才、举人,包括进士,说到底都是一考定终生的事。孝廉却需要民选的参与,一级比一级审得严。最后一关是,皇上要亲阅事迹材料的。倘若钦定的“孝廉”名不副实,君臣面子上都不好看。

解放后某年,全国对省、市、县之名进行了一次统改,“郁县”又在那一次更名为“玉县”了。这是因为,“郁”字虽有意思甚好的一面,如“郁乎其文”、郁郁葱葱;但也有意思不好的一面,如忧郁、郁闷——而改成玉县,那就将经济、教育、文化、官风、民风,一切好的方面都容纳在内了。改为玉县以后,玉县人津津乐道的,就是玉县也出了几位开国将军和副部以上干部了。

一九八二年的玉县有六七万人口,这是专指县城内人口,不包括神仙顶这样的周边山里的农村人口。它的三面都是丘陵,一面临江。江叫镜江,常年处在流缓波平的状态。绝不是一条徒有其名的江,挺宽挺深的。江的中航线能行两层的轮船,乘轮船半日后可到达下游的一个地级市,叫临江市。从临江乘列车,十几小时后就到贵阳了。

玉县拥有风景旑旎的山光水色。

为我接生的女人姓方名静妤,那年三十七岁。她丈夫叫孟子思,比她小两岁,他们当时没孩子。

方静妤那一门方氏家族,在玉县不但历史悠久,而且是望族。这一家族历史上出过多位举人、一位进士,秀才之多更不必说了。还出过一任玉县县令,县志上记载他政绩可嘉,遗留在民间的口碑相当之好,属于勤政亲民、两袖清风的一位县官。还出过两位孝廉——全县一百五十几年间就出过三位孝廉,方氏家族居然有两位!以上种种,使方氏家族在县志上占有重要篇章,在前几代玉县人的记忆之中也笼罩着经久不褪的光环。

近代以来,方氏家族的人主要致力于民间教育事业,方静妤的祖父辈中,有人或与那时的黄炎培、陶行知、宴阳初见过面,交流过“教育救国”的心得,或书信往来频频。

他们对玉县的最大贡献,便是使玉县有了一所主要由家族出资创办的护士学校,简称玉县护校。直至一九八二年,玉县护校在全省仍颇著名。它培养出的护士不仅仅是护士,同时还具有相当专业的接生水平。方静妤的祖上们创建这一所护校,当初也是因为考察到了周边山里的农村婴儿出生的存活率甚低,急苍生之所急。她的父亲多年担任护校校长,母亲则是终身教师。由她父母接生的玉县人及山里的人,夸张点儿说,几乎可用“不计其数”来形容。方静妤十九岁从护校毕业后,既在学校当老师,又常年进山义诊,所接生的孩子也差不多近百了。

一九八二年,方静妤已是护校校长。

孟子思是“文革”中贵州大学历史系的工农兵学员,毕业后留校,不久由于参与了反“四人帮”的活动,被打成了“现行反革命”,在一次劳改劳动中突发隐病,昏厥于地,幸亏方静妤到山区义诊经过那里,及时救了他一命。后来,他俩暗中相爱;“文革”刚一结束,如愿以偿结为夫妻。一九八二年,适逢中央推行“知识化、年轻化”的提干方针,孟子思遂成为临江市最年轻的副市长。他每星期起码回玉县一次,与妻子团聚。工作一旦忙起来,十天半月才与妻子见上一面也是常事。他是副地市级干部,玉县是处级县,他如果提出调到玉县,组织上无法安排,况且临江市也不会放他。他知道组织上会感到为难,就几次打消了调到玉县的念头。与妻商议时,妻子也坚决反对。毕竟,临江市的平台大些,对他的个人前途有利无害。上世纪八十年代初,一批无任何政治背景的知识分子有幸跻身政界,被视为改革开放的重要成果,所以那也就不仅仅是个人希望怎样的事了。方静妤调往临江却容易多了,只要她愿意,玉县和临江市的组织部门都乐于成全,一纸调令而已。但她不愿调往临江。她对护校的感情太深。她的祖父是玉县民盟的创建者;她父亲“文革”前一直是玉县的民盟主委,也就是“一号人物”。一九八二年的方静妤,也成为玉县民盟的主委了,顺理成章地当上了县人大的一位副主任,唯一的女副主任。她对身兼什么官职并不在乎,但玉县的民盟组织在“文革”中受创严重,一九八二年时刚刚“起死回生”——玉县民盟也等于方氏家族留给玉县的宝贵遗产,她这位家族正脉的唯一“女掌门人”,不可能不心怀一份责任,使之重新在改革开放中发挥积极作用。

好在,方静妤也罢,孟子思也罢,都是事业型的人,对于两地之爱,倒也极为适应。由适应而习惯,由习惯而挺享受,反而爱得美哉悦哉,其乐陶陶。一九八二年那时,中国两地分居的夫妻多了去了,对于中国人,那似乎不是什么大不幸。

方静妤对于我父母将我遗弃在她家,所持的是一种不予苛责的态度,甚至也可以说是一种正中下怀、乐于接受的态度。

因为不但她已记住了我父母的脸,别人也记住了,以她的人脉和关系网,若想找到我父母,那还不是易如反掌?

但她似乎根本不打算那么做。

她对那位邻家阿婆说:“等三个月再做决定吧。如果那夫妇俩后悔了,自会来认这孩子。他们不来的话,证明他们是铁了心要遗弃这孩子的。既然那样,找到他们又有什么意义?”

三个月内,我父母没再出现。

她说:“多等三个月吧。”

又过去了三个月,我父母还没出现。

而我,由“人之初,肉一团”一晃长到了半岁。“肉一团”的我也罢,半岁的我也罢,对自己的命运将会如何是完全没有“自己意见”可言的,只能任人弃或留。但我已经开始咿呀学语了,而且喜欢笑。我被照料得特别周到——一位堪称育儿专家的护校女校长和一位尽职尽责,在我之前替别人家带大过数个小孩子的老阿婆“精诚合作”,能照料不好我吗?对我的营养供给也很多样,应有尽有,别提多么全面。可以这样说,在当年,在全玉县,能受到我那种悉心照料的小孩,肯定少之又少。这显然是我爱笑的大前提。我在人世间最初熟悉的脸不是我父母的,而是方静妤和那位阿婆的。虽然这两位女性的年龄不同,有一点却是相同的——脸上似乎都焕发着使我觉得被爱的光。我不骗你们,半岁的我已经能从人的脸上感受到自己是否被爱了。这两个女人的怀抱,是我觉得最温暖、最舒服,也最安全的地方。我一看着她们的脸就会笑起来,那是不由自主的,本能性的,取悦的笑。是的,那么小的我,我想我已经开始无师自通地“学会”取悦于爱我的人了。是否也有感激的成分我说不清楚。大概不会吧?谁知道呢。不论她俩谁抱起我,我都会很快就入睡了。

后来,我叫那位阿婆于姥姥,因为她姓于。

她曾对我说:“你小时候笑起来可招人爱了,你妈一看着你笑的模样,就忍不住要把你抱起来。你小时候也没怎么哭过,就哭过两三次,每次就哭几声。”

那时我还不知道我被父母遗弃的事,但已经听过一些关于天使的故事了。我就想,我多幸运啊,从小被两位天使般的女人爱着,太没理由哭了啊。

半年后,也就是一九八三年的三月,我成为了一个玉县县城里的人,我的姓名被加添在我母亲方静妤的户口上了,我前边一页印着“孟子思”三个字。户口上注明我是他俩的女儿,于是,他俩成为了我的父母。母亲坚持我随她的姓,父亲为我起名方婉之。我的出生日是一九八二年九月十四日,我母亲不想改变我事实上的出生日。

二十六年后,我对我的出生相当困惑——因为,我不能确定究竟是我的生母给了我生命,还是我的养母给了我生命。当时,如果不是养母及时出现,在她家中,在她的床上凭着丰富的接生经验将我接生下来,我也许生下来的同时也就死掉了,甚或也可能要了我生母的命。后来知道,我在生母腹中的胎位不正常,专业的说法是“横胎”。接生“横胎”几乎所有妇产科医生都会“头大”,最保险的方法是剖腹产;而当时实行剖腹产是不可能的——我的“校长妈妈”是担着极大风险把我接生下来的。她当时觉得为了拯救大小两条性命,冒那种风险是值得的。如此说来,是不是也等于我的养母给了我一条命呢?

“校长妈妈”是我对她的昵称。

我三岁以后才开始与我的养父亲近起来——不,既然户口上都印着我是“女儿”而不是“养女”了,那么我应该对他以父亲相称。父亲回到家里大多是在晚上,第二天又不断有人来看他,与他聊大人们之间的各种各样的事,所以他的心思不太能集中在我身上。我虽然叫他“爸爸”叫得也很亲,但却认为他主要是回家看我妈妈的,他爱我也似乎更是因为妈妈爱我。从小孩子的感情上讲,我觉得我与于姥姥的关系比与爸爸的关系还亲呢。

我不知道自己的真实身世,这令我的童年非常幸福。我的经历后来使我明白了这样一种人生真相——一个人知道的事情多少,与他的幸福感往往成反比。知道得越多,很可能越不幸福。而知道得少,甚或某些事压根不知道,幸福感有时还会高些。想想吧,有的人明明知道某事的真相,不能说或不敢说,命令自己必须带到棺材里,他或她死到临头时该是多么地不甘心?人不甘心地死去还有什么幸福可言呀。

对于我成为方静妤校长和孟子思副市长的女儿这件事,玉县的一切人都是乐见其成的。校长妈妈在为我上户口时,呈交了一份“情况说明”——她在“说明”中保证,不论我的生母生父何时前来认我,她都会持欢迎态度,并会促成我与生父生母骨肉相认。

除了派出所的人知道我身世的真相,就只有极少极少的人知道了,于姥姥是其中之一。他们都是守口如瓶的人。保守那样一种秘密,对于他们可不是心有不甘的事——这属于极少数知道得多而又不损害自己幸福感的事。民间对这样的人、这样的现象一向是正面评价的,曰“嘴上积德”。他们尊敬我的校长妈妈和副市长爸爸,皆以守口如瓶证明其敬不伪,分享着我爸妈的“天赐”之喜。的的确确,那个家因为有了我,原先的两口变成四口了(我爸妈也视于姥姥为家庭成员之一,她自己也这么认为),我给那个家带来了两口人时少有的欢声笑语,主人和客人之间的话题,往往也围绕着我了。

一过三岁,我就入幼儿园了。当年全县城就一所幼儿园,是为干部之家和名流之家开办的,而且是公办,下属于县政府机关事务管理科。在县城,退休的老科长们当然也都被尊称为退休老干部。重要的节日里,在职的各单位领导,照例也是要慰问慰问的。至于名流,当然也是有的——文化局、教育局所管所统战的人,不少便是玉县名流。“文革”前县里有剧团,“文革”中还“打倒”了几名“反动艺术权威”呐。至于我校长妈妈,更是名流中的名流了。

县城里的大人,从干部、名流到庶民百姓,都称我妈妈方校长;我从小耳濡目染,记不清从几岁开始,对别人提到我妈妈时,也喜欢说“我校长妈妈”了。

我那么说对别人是一种暗示,好使别人立刻明白我是谁。而别人一明白我是谁了,对我会顿时刮目相看起来,态度也就不一样起来——大人们会夸我几句,而孩子们则满脸羡慕。

我很享受那一点。我的虚荣心那时大为满足。

是人都有虚荣心,这已无须证明。

我想,所谓虚荣心,无非是那么一种心理感觉。一个人并没做过任何值得别人刮目相看的事,或那事掰开了揉碎了说并不可赞可敬却仍会被刮目相看;明明没什么资格获得,却又特享受,可不等于虚荣嘛。

但一个人究竟从几岁开始就有虚荣心了呢?

自然因人而异。

而我在入幼儿园之后就有了。

我入的幼儿园既是那么一所幼儿园,各方面条件肯定是令家长们满意的——都是不一般的家长啊。一位退休的小学校长被返聘,成为幼儿园的园长。老师们都是高中毕业生,录用时对她们的形象也是有要求的。

我在幼儿园属于一个被重点爱护的孩子。园长和老师对县委书记和县长的孩子爱护得有多上心,对我也做得丝毫不差。

接送孩子都是各家阿姨的事。

当年在玉县倒是没有小汽车接送孩子的现象——除了县委、县政府各有两三辆旧“上海”和帆布篷的军用吉普,全县还没有一辆私家轿车。吉普是必须有的,因为干部们下乡,行的都是山路,吉普底盘高,也比轿车有劲。

各家的阿姨接送孩子,或背或抱,或用自行车托带,或用小孩车推回家去。反正县城本身范围就不大,远也远不到哪去。

每天接孩子时,排在幼儿园门外的小孩车,会成为一道吸引眼球的风景线。于姥姥推着接我的小孩车,是我爸求人在上海买的,颜色漂亮,样式新颖——起码在当年的中国是新颖的,特别美观。

我坐在那样一辆小孩车里,于姥姥推着我不慌不忙地前行,捎带为家里买东西,所到之处,想不吸引眼球都不行。而于姥姥对于我们那么吸引眼球也是很愉快的。

我自幼成长的家是完全可以用“家园”来形容的。它在一条幽静的小巷里,是方氏家族的祖产,“文革”时期曾被充公,“文革”后归还在我妈妈名下了。

我的家占地半亩有余,高而窄的双院门,木质依然坚硬无损,包门角的铜饰虽然已看不出是铜的了,但两只铜环却很亮,那是人手的作用。合页换过几次了,开关门时绝不会发出刺耳之声。进了门,没有影壁,直对正房。正房是客厅,近三十平米,藤椅木椅可供七八人坐谈,连着十三四平米的套间,是我爸妈共有的书房。右厢房是我爸妈带卫生间的卧室,我很少进去。左厢房三小间——我小时候与于姥姥共住一间;上中学后独住一间;另一间是厨房。院门两侧,一是厕所,一是堆杂物的小仓房。我家的房间,包括仓房和厕所一律是砖板结构的;窗台以下是青砖,青砖以上是优质的厚硬木板;房顶却是传统的鱼鳞瓦铺成的。这一传统不只是美观不美观的选择,也有经济学方面的考虑——如果换一片或几片瓦,由于鱼鳞瓦小,花费便少。我家院子挺大,起码对于小时候的我来说够大。院子里有桂花树和海棠树,三角梅。正房厢房的窗前都种着美人蕉,或开红花,或开黄花。因为有院子,所以我说我的家算得上是“家园”。实际上县城里有院子的人家不少,估计在三分之一左右,区别仅仅在于大小,美好或破败。所有人家都是老方砖地,我家也不例外。玉县是湿气较重的地方,木板地太容易腐朽了。一般人家的房子也基本是砖木结构的,若盖时为了省钱,下半截就用石块代替。

县城里当年有下水系统的民宅全集中在两条巷子里,我家所在那条巷子叫前巷。一般人家将那两条巷子叫“文明巷”,将我家那样的人家叫“文明人家”。这种叫法据说是从民国时期沿袭下来的,主要是指两条巷子里到省外甚至国外求学过,成为“新派文化人”的子弟多。但一般人家对于“文明巷”的人家只有羡慕,并无妒憎——毕竟,那种差别是历史造成的,也是前几代人留下的。解放后仍住在“文明巷”的人,老老少少都是言行谨束,低调处世之人。有时高调的,也许要数我的校长妈妈了。她若对某事态度强硬起来,连县里的领导们都有几分怵她。但“某事”肯定是为公为民之事,她从没因为一己私事急赤白脸过。

我小时候,常听初到我家的大人称赞我家房子品质好,院子如花园。我对这一点没什么特别的感觉,因为我还不曾去过任何别人家,我以为世上所有的人家全都是我家那样的。并且,对于一个学龄前的小孩,幸福不幸福,家怎么样,有没有院子,有什么样的院子其实不太主要;爸爸、妈妈和于姥姥非常爱我才是最主要的。他们是否是受人尊敬的人也很主要,不知为什么我对这一点自幼特别敏感。至于家,对大多数没到过别人家的小孩子来说,但凡像个样子肯定就是温暖的家了。

我上的自然是全县最好的小学。

有一点我记得特别清楚,那就是成为小学生以后的我,更喜欢在同学面前说“我校长妈妈”如何如何,怎样怎样了。

我妈妈终于知道了。

有一天她对我说:“你喜欢那么说,没什么不可以的,但最好不在别人面前那么说,在家里跟你爸、跟于姥姥那么说妈妈听着也挺高兴,以后只在家里那么说吧。女儿,你要给我认认真真地记住,绝对不许你在任何别人面前说‘我副市长爸爸’怎样怎样——绝、对、不、许!记住了?”

我被妈妈的严肃劲儿吓着了,瞪大双眼看着她的脸,都忘了对她的话做出反应了。

妈妈又问:“长大了,不愿听妈妈的话了?”样子还是那么严肃。

我这才摇摇头,眼泪快掉下来。

“那就要说记住了,对大人的问话要回答。”

分明地,在没听到我的回答之前,妈妈不想结束对我的教诲。

“记住了。”我的眼泪再也忍不住了,断了线的珠子似的往下掉。

“别那么委屈。大人说几句就哭的孩子不是好孩子。总是喜欢让别人知道自己的爸爸妈妈是什么人的孩子,更不是好孩子。那是最没意思的话,那样的孩子令别人讨厌,明白吗?”

“明白。”

她亲了我一下,转身离开了,还对门外的于姥姥摆摆手,阻止于姥姥进屋哄我。

我心里确实有委屈。

才小学二年级的我,难以理解一个孩子如果以自己的妈妈为荣,希望别人知道自己的妈妈是谁,怎么就成了不对的事?也许因为个中道理讲起来挺复杂,所以妈妈采取了简而告之的方法。

从那一天起,我再也没对别人说过“校长妈妈”这四个字,连对爸爸和于姥姥也不那么说了。虽然妈妈允许我在家里那么说,但对于我,只有在对别人那么说时才有意义啊,对爸爸和于姥姥说有什么意义呢?没意义的话不是没意思的话吗?所以我对谁都不那么说了。

我成为初一女生后,没用谁再教诲我,我很快就真的明白了,总喜欢让别人知道自己的家长高人一等的中学生,确实是令别的学生讨厌的。

成长使我明白了这一点。生活使我明白了这一点。所以我对妈妈在我小学二年级时的告诫,内心里产生了感激。

某些令别人讨厌的事,家长能在孩子小时为其打预防针,对孩子实在是幸事呀!

然而我的小学老师们还是几乎都对我另眼相看——最年轻的一位老师,是我妈妈接生的。

而我的同学们,不论在哪儿见到了我妈妈,几乎一律都会说“校长阿姨好”。几乎每一个同学的亲人中,都起码会有一人是我姥爷、姥姥或他们的学生接生的。这也使他们想不对我示好都不可能。

我妈妈千真万确是玉县名人中的名人,在玉县比我爸爸有名多了。有一位名人妈妈,小孩子自然也会被妈妈的光环所照耀。而有光就有阴影,如此也可以说我是在名人光环的阴影下长大的。

小学三年级的时候,我成为班里的语文课代表。这倒与妈妈的光环没什么关系,是因为我的语文成绩一向很好,我的作文常被老师当成范文在班上读。当然喽,说到底还是因为我有那样一个家,家里书多。不仅成人书多,小人书也多,一百多本呢,几乎可以开小人书店了。我爸爸的业余爱好之一是收藏小人书,他也是上世纪八十年代的读书达人。如果一个孩子的爸爸是大学历史专业毕业,最喜欢读的还是文学著作和哲学书籍,那么这个孩子每次与爸爸的闲聊都不会是一般的聊天,文化上、修养上的所谓潜移默化和润物细无声,都会在这个时候发挥作用。

我成为小学生后,开始有点儿恋父了。每次他回来,我都会缠着他让他给我讲这讲那。他讲什么我都觉得吸引我,都觉得有趣、爱听。他能背许多古诗词,为了使我欣赏到诗句的妙处,还会画图给我看,如“半截云藏峰顶塔,两来船断雨中桥”这样的诗句——当时我理解不了,船怎么就能把桥给断了?但依然觉得美,觉得读起来琅琅上口。在古代,中国的先民将日月和金木水火土五星概括为“七政”,将天地人统称为“三才”,形容旋风为“羊角”,比喻闪电是“雷鞭”,“造雷”之神叫律令,将雷用神车运到天空某处的女神叫阿香……这些有趣的知识都是爸爸在与我闲聊时讲给我听的。

我最喜欢爸爸教我对“律令”——“云对雨,雪对风,晚照对晴空”“来鸿对去燕,宿鸟对鸣虫”“三尺剑,六钧弓,岭北对江东”“两鬓风霜,途次早行之客;一蓑烟雨,溪边晚钓之翁”;后两句是爸爸最喜欢的,每次吟罢总是赞叹:“太好了,太好了!”

有时我希望妈妈和我们一起对,妈妈却总是笑着说:“别以为你爸多有才学,他那不过是现炒现卖,对你卖弄的还是小儿科的聪明。”

后来我知道,我家保留着几册线装的童书,我爸爸发现了,与我闲聊之前总是先“备一下课”。

我要求自己看。

妈妈却说:“精华内容你爸都讲给你听了,现在的小孩子不看也罢,非想看也等你中学以后吧。”

妈妈也是喜欢看闲书的人。她看得最多的是中外短篇小说。她惜时如金,主要精力用在了读医学书方面。

后来,我开始到同学家里去玩了,才知道,并不是天下所有的孩子都有我那么好的一个家。有的同学家里很小,很简陋——这使我一时不知所措,因为我也想邀请同学到我家玩儿。

我问妈妈我该怎么办?

一次也不邀请同学到我家玩,我和同学们的关系会渐渐疏远的。

妈妈也被我的难题难住了。

她深思良久才说:“一次也不邀请同学到家里来玩确实不好。这样吧,选个星期天,你能请来多少同学,预先让妈妈心里有个数,妈妈先为他们检查一下身体,之后你把小人书都摆出来让同学们随便看,这时同学们就不会太注意咱们家怎么样了。而且,你要先把这样的话说在前边——有的房间是属于护校的,咱们家人不能随便住。”

这不是说谎吗?我犹豫了一下,却没问出口。

某个星期日同学们来时,我爸爸也在家。他和我妈妈一样穿上了白大褂,充当我妈妈的助理。

我妈妈为同学们检查了眼睛、牙齿、耳鼻喉,戴着听诊器逐个听他们的心脏,某几名同学还得到了药。

接着,我妈妈为同学们上了一堂个人卫生课。

之后,她和我爸就离开家了,交代于姥姥帮我招待好同学们。

前些日子,于姥姥收养的一只流浪猫生了一窝猫宝宝,同学们都被猫宝宝吸引住了。

忽然,有一名男生情不自禁地说:“你家真好呀!我也真想有这样的家。”

当时,几名同学听了一下子都转头看着我,仿佛我说出怎样的话,将决定我是不是他们的“自己人”。后来我多次从电影中看到类似的情节,每次看到,都会回忆起那天同学的那一句话,心里就会感到丝丝拉拉的疼一下,尽管我说的“后来”我已经是大人了——当年的我们才小学三年级,我和他们的关系都很好。我觉得发生那样的事实在是一种不幸。这不幸既是我的同学们的,也未尝不是我自己的,因为我第一次说了谎话。

我的谎话比妈妈教我的谎话更是谎话,简直可以说是一个“天大的谎话”,成语的说法是“弥天大谎”。

我当时说的是:“这是护校暂时借给我家住的地方,我们一家四口还没自己的房子呢!”

“是啊是啊,还没自己的房子呢,这里再好也不是我们的家,真是愁死了!”

于姥姥也从旁帮我的话“溜缝”。

另一名女同学说:“不许再比谁的家怎么样了,快让婉之拿出小人书给咱们看吧!”

我赶紧将装小人书的纸箱搬出来,于是大家的注意力转移了,一个个吃着于姥姥端给大家的水果和小糕点,看得聚精会神。屋里一片安静。

爸爸妈妈回来时,同学们已经离开了。

我向爸爸妈妈讲了事情的经过,爸爸不以为然地看着妈妈,批评说:“教女儿说谎不对吧?”

妈妈表情庄重,很是无奈:“请问市长同志,你有什么好办法吗?”

我爸爸张了一下嘴,没再说什么。

我成年以后,历事渐多,既看到了人世间众多人生活的不易,也体会到了种种个人责任的沉重压力——不,有时候那简直是压迫啊!便由现实中看出了一种咄咄逼人的真相;有时我们明明知道自己或别人的某种做法是不对的,却还是那么去做了。委实是因为,除了违心地那么做,也再无第二种正确的做法可供选择啊!特别是在我们毫无损人利己的动念,一心想的是千万别使他者受到什么伤害的情况下,我们反而只有选择不对的做法时,我对现实的态度就又多了几分包容;对“唯正确论”者,也就常常敬而远之了。

我甚至认为,只要人类存在一天,那种大大小小的无奈,便是人世间常态之一种。

在我小学五年级的第一个暑假,妈妈又要到山区去义诊。我还从没去过山区,充满了好奇,反复央求妈妈也带我去。妈妈起初严词拒绝,过后不知为什么,又同意了。

那时已是一九九三年了。通往山区的路已是水泥路了,妈妈也不必再骑自行车进山了,是县里的吉普车送我们母女进山的。

一路上我很兴奋,又是背诗又是唱歌的。

我与妈妈来到了神仙顶。

在妈妈的推动下,神仙顶已经有了一间半卫生所,备有一些一般的常用药。农民们头疼脑热或受了小的外伤,不必再到乡里去,能够不出村就买到药和及时包扎一下了。负责管理卫生所的,都是在县里受过培训的人,以姑娘们为主,类似早年间的“赤脚医生”;妈妈经常对她们的工作进行督察指导。

我和妈妈在神仙顶卫生所里间的小屋住下了——那小屋有床、被褥和蚊帐,我和妈妈每晚挤在一张床上睡。

妈妈带去了一批童书、书包文具和毛巾香皂、鞋袜和挂面、奶粉什么的,总之带去的东西挺多的,全是她和民盟的同志捐的。

但妈妈不许我参与分发那些东西。

她说:“你又没捐什么,所以你没资格分发。以后你长大了,也愿意捐了,那时才有资格。”

白天,妈妈忙着挨家挨户检查身体、治病。她擅长针灸和推拿,连临江市的人都晓得她在这两方面的大名。神仙顶的中老年人排着号等待接受她的治疗。

而我则立刻与神仙顶的孩子们打成了一片。确切的说法应该是——我企图立刻与他们打成一片,交上新朋友;他们却都与我保持一定的距离,谁都不愿成为与我关系亲密的人。那不是排斥;排斥是有敌意的,他们的脸上、眼里并无敌意。也不是防范,因为我对他们毫无危险,而且我在主动向他们表达友好——他们只是将我视为“异类”。他们还从没见过一个县城里的孩子,我在方方面面与他们太不一样了。他们是些一年到头村里村外四处玩儿的孩子,包括女孩子的皮肤也晒得挺黑,而我则细皮嫩肉的。他们穿的几乎都是打补丁的衣服。有的孩子的衣服就那么前破一处后破一处的,连补丁也没打。而我穿的虽然是最经脏的衣服,与他们的衣服比起来还是太有样式、太干净了。他们中有的孩子已经过了上学的年龄却并没上学,而我袖子上还别着“两道杠”。我得承认我是成心的,为了向他们证明我是优秀的小学生,以为那样会较快就博得他们的好感,不料恰恰相反。

有一天雨后,我穿双粉色的小雨靴蹚水玩,不经意间发现周围已站了几个孩子在看着我,其中一个和我年龄差不多的女孩还背着小弟弟。他们的裤腿都高挽着,都赤着脚。

他们看我的目光,使我联想到了我的同学们在我家都愣愣地看着我时的目光。

是的,那些山里的孩子不是串通一气地在排斥我,也不是在防范我,我有什么可防范的呢?——他们只不过对我太陌生了。陌生加羡慕,使他们无法与我友好起来。就像一群小野猫面对一只家猫宝贝,我身上异于他们的“气味”,使他们觉得和我玩在一起是不明智的,或者有失小野猫的尊严。

我选择了逃之夭夭。

还有一天,几个男孩子在一起玩“顶拐”,我从旁看着的时候,走来了一位年轻的孕妇。

她对我说有人想认识我,问我一点儿县城里的事,让我跟她去见那个人。

我犹豫地问:“男孩女孩?”

她笑了,说是女人。

我说:“那最好去问我妈妈。”

她说:“人家就想听一个女孩讲的嘛。”——接着又对男孩子们说,“你们谁也不许欺负她啊!她受我保护,谁欺负她我找谁算账!”

男孩们都说不敢不敢。

我见她在男孩子中挺有威望,而且又声明我受她保护,就放心大胆地跟她走了。她一路轻轻牵着我的手,还不时目光温柔地低头看我。

她就是我二姐何小菊,那年二十六岁了。她也嫁给了一户杂姓人家,腹中怀的已是二胎了。一九九三年,农民打工潮已经波及神仙顶了,她丈夫赵大志到外地打工去了。她有时单过,有时在婆婆家住几天,享受享受被照顾的优待。

大我十五岁的怀着孕的二姐,牵着我这个还是小学五年级女生的小妹的手,要去见我的大姐何小芹。

我可真是我两个姐姐的小妹妹呀!

张家贵出了那事后,使我大姐精神失常了一阵,恢复了两年后,嫁给了另一个杂姓男人吴起。吴起比我大姐大三岁,只有小学文化,是个瘦弱的男人,也没张家贵那种在神仙顶的男人中少见的气质。好在他不把我大姐得过的病当回事,视我大姐为宝。他也外出打工去了,他家人嫌弃我大姐。说是精神正常了,其实往往还是不太正常。吴起只得托付我父亲时常关照我大姐,防止她走失了却没人知道。自从大姐得了那种人见人躲的病,二姐这个妹妹反倒像是姐姐了,虽然已是别人家儿媳,仍时时关心大姐的日常起居和一日三餐,有时甚至不顾婆家的反对,干脆陪大姐住几天。

我看到大姐时,她正在她那破家门前锄草。那的确是破家,房顶似乎会塌,门已歪了,门前地泥泞不堪,杂草丛生,还有鸡屎鸭屎。

二姐说:“姐,别锄了,等天晴了,地晒干了,我锄吧。”

大姐拄着锄杆,看定我问:“是她?”

二姐点点头,轻轻将我往大姐跟前推了一下,亲昵地说:“让这位姐仔细看看你模样哈。”

大姐的衣服裤子洗过不久,挺干净的,却不知为什么皱巴巴的。她的头发也没个型,显然不常梳,有些凌乱。只有她的脸依然是俊秀的,身材也依然保持着苗条。

二姐的话使我困惑,我觉得按年龄我应该叫大姐二姐“小姨”或“小姑”才对。她俩明明都是已婚女人了,我这么大的小女孩叫她俩姐怪怪的。

尽管我心有不解,却还是站定不动,随我大姐将我看个够。

大姐的一只手顺着锄杆一滑,蹲下端详了我一会儿,站起身说:“没错儿,肯定是她。让她走吧。”

二姐小声问:“就这样了?”

大姐“嗯”了一声,接着锄草。

二姐怔怔地看了大姐片刻,以对不住我似的语气说:“那,就这样吧,你可以走了。别贪玩到别处去,直接回卫生所哈。”

她的手在我头上爱抚了一下。还没等她的手收回去,我已转身跑开了,像一只被人逮住又被人释放的小鹿。

不仅大姐的家是破败的,神仙顶到处都呈现着破败之相。中青年人全都到外地打工去了,我大姐二姐留在村里,是由于她俩各自的特殊原因。中青年人,特别是男人走了,维修家园这种事女人和老人是干不好的。即使是家里主力——男人回来了,他们也懒得对家园进行维修了。他们有了与以往不同的新的家园意识——要用他们在外地挣的钱重盖较永久的,可传给子孙后代的砖瓦结构的小楼。从前那种家园,他们早看不上眼了。只不过他们眼下攒的钱,还不够实现他们的家园梦。

全村的破败,是即将全面地旧貌换新颜之前的“遗迹”,是两幕戏剧之间尚未清台的“场景”。

虽然我才小学五年级,那也能感受到在县城和神仙顶之间迅速拉开的变化。玉县当年虽然发展得并不快,却每年都在变,每年都有新现象,一年一个样。显而易见地,十余年间神仙顶只有一种变,那就是往破败了变,似乎要被人遗弃。

第二天一早我走出卫生所时,见一个比我高点儿的男孩站在门旁。

他问:“想去捉泥鳅吗?”

终于有一个村里的孩子主动邀我玩儿,我当然求之不得,并没因他是男孩而迟疑,立刻高高兴兴地跟他去了。

多数人家的田由女人和老人负责了,少数人家的田租给别人家了。土地一下子不值得珍惜了,有些人家舍得在窗前屋后种花了。

刚刚收割过后的稻田很软,某些地方还汪着水。有泥鳅,也有鳝鱼,不多,且小,像我的手指那么粗细,半天才能扒开泥土捉到一条。男孩每捉到一条都让我看看,之后才往小篓里放,仿佛我是验收官似的。我怕泥弄到衣服上,没下手捉。

男孩眉清目秀的,是三年级小学生。

我说那你得叫我姐。

他难为情地笑笑,挺愿意地开始叫我姐。

十几年后我才知道,他是我大姐的儿子,是我外甥——是我那精神不正常的大姐要求他主动找我玩的。

我在是小学五年级女生时就当姨了,这使我每一想到就哑然失笑;有时也苦笑——某种责任是天定的。

而当时,我浑然不知,我外甥他也蒙在鼓里。

我没耐心看我外甥捉泥鳅了,就独自走到旁边去采花。田边开着一簇簇紫色的小花,很招人喜欢。

忽然间我听到了我外甥的惊叫,猛抬头一看,见一头公山羊在追一个人,不知那人怎么惹它了,也不知它是谁家的羊。它的个头特大,样子特威武,像一头小牛。它长着两只约一尺长的尖尖的角。许多羊的角都是向后弯的,那头羊的角却是朝前弯的。那人被追急了,跃到了田里。公羊收住四蹄瞪了我一会儿,一低头,挺着两只锐角又以更快的速度向我冲来。

我站在田边,看着它,吓呆了。如果它真一头顶在我身上,两只羊角肯定会刺穿我的胸。

就在那时,我不知被谁拦腰抱起。抱起我的人失去了平衡,仰面摔在田里,我倒在他身上。

那人是我的生父何永旺。当时他在田里干活,一边干活一边不时看我一眼。

他知道我是那个被他遗弃的女儿。

收割过的稻田里,稻根的茬子很硬。他的脚被严重扎伤,腿上胳膊上手上也有轻伤。

结果我妈妈多了一个外伤病号。

几天后妈妈说:“你应不应该去感谢一下那个救了你一命的伯伯呀?”

我说:“我这几天都在这么想。”

于是我的“校长妈妈”就带我去见救了我一命的生父。

我生父家,或者说我们神仙顶那个家比我大姐家强不了多少,连住屋都漏雨。我生父的床上方悬挂着一块塑料布,兜住的雨水还没放净。我们何家还是没有儿子,生父那年快六十了,外出打工难以找到活干了。他将来要能住上好房子,就只有指望他两个女婿了。至于他们有没有那种能力,或虽有能力愿不愿帮他,他当时心里肯定是没底的——因为他见到我和妈妈,第一句话说的就是:“住在这种恼火的家里,真不想麻烦你方校长一次次地来”。

我妈妈安慰地说:“得往前看。”又低头对我说,“谢过伯伯。”

我就说了句感谢的话,还躹了一躬。

生父问:“叫什么名字?”

妈妈代我说了我的名字。

他对我的名字不理解,问有什么讲。

妈妈表情不太自然地笑了笑,说也没什么讲,不过图的叫起来顺口,要我自己告诉他“婉之”的意思。

我对自己名字的意思当然是明白的,害羞地解释给他听。

“名字起得真好,还是你们文化高的人会给孩子起名。我们农民起不来这么好的名,只会小芹小菊的随意地起……”

他显出很自卑的样子。

而我的“校长妈妈”就又不自然地笑笑。

忽然他提出了一个要求:“让我搂搂她,行吗?”

妈妈愣了一下,随即表情庄严起来,口吻郑重地说:“行。怎么不行呢?我很高兴看到你搂搂我女儿。”

那时,他坐在床边,垂着腿,听了我妈妈的话,立刻向我伸出了双臂。

可是我不情愿。不是怕他。他是我的救命恩人,也是我妈妈的病号,有妈妈在旁边,我一点儿都不怕这个陌生的老男人。我是嫌他身上有股难闻的味儿——他肯定因为脚受了伤而多日没洗澡了。

我趑趄不前。

妈妈将双手放我肩上,轻轻向他推我,并柔声细语地说:“伯伯爱你,让伯伯搂搂。”当时我很奇怪妈妈为什么不说“喜欢”两个字而偏说他“爱”我,但我心里刚一产生那种奇怪,就已经被他紧紧搂在怀里了。

他好像一搂住我就不再打算将我放开似的。我听到了他变得粗重的喘息和咚咚的心跳声。

我从没被谁那么紧地搂抱过,这使我很不习惯。而且,我觉得他好像要哭起来。

我求助地扭头看妈妈。

妈妈说:“她何伯伯,咱们该换药了。”

他的手臂稍一松,我就挣脱身子跑出去了,一口气跑到离他家挺远的地方……

我和妈妈离开神仙顶的前一天下午,妈妈正归整东西,有人在外边叫“方校长”。

我趴在窗台,见门前有位老爷爷,下巴留着半尺长的胡子,几乎全白了。

我妈妈迈出门,尊敬地称他“老支书”。除了我二姐、大姐和生父,他是我“接近”的第四个神仙顶的大人。我说“接近”的意思是,听得到他们说的话,看得清他们的表情。前三个大人给我的印象都有些古怪,这反而使我对神仙顶的大人们产生了好奇心。至于其他大人,他们只不过远远地望过我,我也在同样远的距离内望到过他们,但互相没接近过。

老支书看了我一眼,对我妈妈小声说:“我心里明镜似的。”

我妈妈也小声问:“您有何指示?”

他说:“除了对党员我还有些权力,再就管不了那么多了。可方校长,咱俩认识快三十年了,互相很了解。有几句话,我必须说在你当面。”

妈妈谦恭地回答:“请老支书教诲。”

“嗨!你呀,你叫我怎么说你好?全县挑不出几位你这么优秀的女同志,可这件事,你明白我指的什么事,你做的它就欠思量!……”

老支书说得激动起来,想指着“校长妈妈”说,可刚一朝她举起手,立刻又垂下,背身后了。

“我猜到了您会批评我,可我想,有朝一日她也许还是会与这里……所以……”

我头一次见到我妈妈说话不自信的样子。

“神仙顶是什么地方你不清楚?有朝一日真会变成神仙住的地方?你……咱们就是放生,那也得替动物选选地方吧?老话说,帮人帮个急,救人救到底,希望你方校长再三考虑,就这话!……”

他一说完,倒背一只手,迈着大步走了。另一只手,随着他的步子忽前忽后地甩。

妈妈进屋后,我问:“妈妈,你做错什么事了,惹得他那么生气地批评你?”

妈妈一边继续归整东西一边说:“他没生气,他只不过有点儿激动。妈妈没做错什么,他那也不算批评。有些事,大人之间看法不同,很正常。”

我又小声问:“是与我有关的事吗?”

妈妈停止归整,扭头看着我严肃地说:“纯粹大人们之间的事,怎么会跟你小孩子有关?不许胡思乱想。神仙顶的事,和你一辈子都没关系。”

离开神仙顶时,我跪在吉普车后座,从小小的后窗望着越来越远的神仙顶以及它周围的一切,暗想那种地方除了破败的确再无使人印象深刻之处,完全不值得再去第二次。而那里的怪怪的四个大人,谁都是我喜欢不起来的人。只有那个带我捉过泥鳅的男孩,在我心里保留了一点点好感;临行没再见到他,没与他告别,使我心里多少有些遗憾。

回到县城后,没过几天我就将神仙顶以及那里的人们彻底忘了。毕竟,一个很穷而人又古怪的地方,在小孩子的头脑中估计最长也就只能保留几天的记忆吧?

只有那个男孩儿的样子,还偶尔出现在我脑海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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