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埃蒂回到了约翰·卡伦的老爷车里,感觉很像是他少年时从噩梦中醒来:糊里糊涂、床上乱七八糟,他喘着粗气,完全摸不着头脑,既不明白自己是谁,也不知道独处何处。
一刹那间他清醒过来,但一切看来简直难以置信,他和罗兰飘浮在半空,他的手拉着他的手,像一对安睡在子宫里的未出生的孪生婴孩,只不过,这当然不是子宫。一支笔和一只曲别针就飘摇在他的眼前。还有一个黄色塑料扁盒子,他认出来那是一盒八音轨的卡带。他心想:别浪费你的时间,伙计。那里没有一线生机,要是真有那么点希望,也不过是套小把戏,死路一条。
有什么东西正在摩擦他的后脖颈。是不是约翰·卡伦的千疮百孔的老银河里的穹顶灯?向上帝发誓他想那是——
突然,地心引力归位了,他们掉下来,所有杂七杂八的零碎也像雨点一样掉落在他们身边。在福特车厢里畅游的脚垫降落在方向盘上。埃蒂的小肚子撞在了前座靠背上,撞出了一个粗鲁的响屁。罗兰掉在他身边,伤痛不已的屁股最先着地。埃蒂狂野地大喊一声后,费力地翻过身钻回驾驶座里。
埃蒂刚想张口说点什么,可还没有出声,卡拉汉的声音突然灌满了他的脑海:向您致敬,罗兰!向您致敬,枪侠!
神父究竟花费了多少心力、多少意念才能让他的声音从另一个世界里传来?并且,在这句话之外,极其微弱、但确实存在的,还有野兽般残忍的、胜利的咆哮。显然不能使用嚎啕哭闹这样的形容词。
他们的眼神相遇了,埃蒂因震惊而瞪大了双眼,罗兰的蓝眼睛里生息微弱。埃蒂伸出手,握住枪侠的左手,想着:他要死了。伟大的上帝啊,我想神父要死了。
“愿你找到你的塔,罗兰,冲进去——”
“——也愿你爬到塔顶!”埃蒂悄声地说出来。
他们的身心都已回到了约翰·卡伦的车里,车子停靠在堪萨斯大路路边——固然停得歪歪斜斜,但总算是平安到家了——仍然是绿树成荫的夏日傍晚,但埃蒂看到的却还是餐馆里地狱般赤橙色的光影,那地方哪里是餐馆呀,分明是彻头彻尾的食人狂老巢。埃蒂突然想到:那种东西真的可能存在于什么地方,人们每天都可能从他们的栖身地轻松散步而过,却丝毫不知道里面掩藏着什么,也丝毫感觉不到那些贪婪的眼睛或许已经瞄上了他们、甚至揣测着他们的味道——
就这样,他实在想不下去了,他痛苦地狂叫起来,似乎正有幻影无形的獠牙啃进了他的脖子、他的脸颊、他的肚子;嘴唇也似乎针扎般疼、睾丸被串在烤肉的铁叉上。他凄厉地尖叫着,另一只手在空中胡乱抓,罗兰好不容易才按住他,强迫那只手静下来。
“别这样,埃蒂。住手。他们不在了。”说完便是一刻停顿。幻觉的连线断裂了,痛苦消退了。罗兰说得对,那是当然。和神父不同,他们已经逃脱了。埃蒂看到罗兰的眼中有泪水晶晶亮着。“他,也不在了。神父。”
“吸血鬼?你知道,那些个食人族?他们是不是……是不是……?”埃蒂没办法想到头。卡拉汉神父如果也成了他们中的一分子——这念头实在太可怕,他无法大声地说出口。
“不,埃蒂。根本没有。他——”罗兰拔出了随身带着的枪。绘有螺旋花纹的钢制枪管在黄昏的光线里微微反光。他把枪管深深抵在下巴颏上,这个动作保持了一小会儿,而他的眼睛一直看着埃蒂。
“他逃过这一劫了。”埃蒂说。
“是的,再想想他们该有多么恼怒。”
埃蒂点了点头,转瞬间顿感精疲力竭。他的伤口也再次疼起来。不,哭泣。他说:“哦上帝啊,就现在,趁你还没有用它崩了你自己,把那家伙放回它该待的地方。”罗兰这样做了。埃蒂又说:“刚才到底发生了什么事儿?我们是进入了隔界,还是另一场光震?”
“我想,两者都是吧,”罗兰说,“有一种名称叫做:光潮,就像是跟着光之道奔跑的潮汐。我们被推到了光潮之上。”
“而且还能让我们看到我们想看到的东西。”
罗兰对这个说法思忖了片刻,接着坚定地摇了摇头。“我们看到的是光束想让我们看到的东西。去它想让我们去的地方。”
“罗兰,是不是你还是个娃娃的时候就学过这档子事儿?你那个老朋友范内是不是就教了你这些?……我不知道,光的解剖学?彩虹分析论?”
罗兰笑了。“是的。我想我们是在历史和中世纪逻辑百科课上学了这些。”
“中世纪逻什么?”
罗兰没再回答。他正从卡伦的车窗望出去,仍在努力平息——除了说肉体上的平息,也是一种象征性的平息。在这里,做起来真的并不算困难;布里奇屯镇的这个角落似乎和曼哈顿某个废弃闲置地近如毗邻。这是因为一切的发生器就在附近。发生器并不单纯是说金先生,罗兰先前相信是他,但现在,他觉得应该说是金先生的潜能……是金先生或许能创造出的什么,如果给予他足够的世界和时间的话。莫非金同样被光潮托起并卷挟而去?甚至因此才导致了刚才卷挟罗兰的这场光潮?
不管一个人多么使劲,他都不能拽着自己的鞋带把自己拖起来,柯特曾经这样教导,那时候罗兰、库斯伯特、阿兰和杰米的见识不比蹒跚学步的小孩多多少。柯特的语调里有种愉悦的信心,后来,随着他最后一组少年学生渐渐长大,他的语气也变得越来越冷酷无情,直至孩子们要面临成人礼的考验时,他的生硬苛刻也就到了顶点。可是,在鞋带这个问题上,柯特也许是错了。也许,在一些特定的情况下,有人可以亲手用鞋带把自己拖起来。或像传说中的乾神那样,从他的肚脐眼里生出了整个宇宙。著作等身的作家金,不正是一个创造者么?说到底,所谓创造不就是从无到有吗——从一颗沙砾里看到整个世界,或是自力更生创造书里的世界。
那么,此刻他又在干什么呢?坐在这里,思考着复杂冗长的哲学概念,而他的泰特里有两位灵伴仍然下落不明?
“让这辆车动起来,”罗兰说话了,尽力不去注意耳内还残留的可人的嗡嗡声——且不管是光之语还是创造者之语,他无法知道。“我们得赶到这个洛弗尔镇上的龟背大道,看看是不是能找出一条路通往苏珊娜所在的地方。”
当然,这也不止是为了苏珊娜。如果杰克成功地从迪克西匹格餐馆里的恶魔手中逃脱,他也要前往苏珊娜所在之地。对此,罗兰毫不怀疑。
埃蒂摸到了变速杆——就算是经过了所有这些颠来倒去的怪事,卡伦的老爷车从没停止奔跑——接着,他的手又从变速杆上滑下来了。他转身看着罗兰,眼神凄凉黯淡。
“是什么在折磨你,埃蒂?不管是什么,快点清空头脑。孩子正在出世——可能已经出世了。很快他们就将不再需要她了!”
“我知道,”埃蒂回答,“可是我们不能去洛弗尔了。”他的脸孔歪扭出一个古怪的表情,似乎他说的话导致了肉体的疼痛。罗兰猜想可能的确如此。“还不行。”
2
他俩安静地坐了片刻,聆听着光束那甜蜜和谐的余音,有时候这种嗡嗡鸣叫会变成令人快乐的声音。他们坐在那里,看着树影越来越暗,似乎潜伏着成千上万的面孔、成千上万的故事,哦,你是不是也可以说,藏着找不到的门,能不能说,那里藏着迷失。
埃蒂抱着另一种期待,他挺希望罗兰能冲他大喊大叫——反正也不是第一次——如果不是喊叫,也可以是朝天一记勾拳,打在他埃蒂的下巴上,正如很久以前,一旦枪侠以前的导师柯特发现他的小学生们反应太慢或是太执拗,就常常这么来一下。埃蒂似乎希望罗兰能这样做。下巴上挨一拳可能会令他头脑清醒,语出《沙迪克》①『注:《沙迪克》,小说,作者:理查·亚当斯,创作于一九七四年。』。
只有泥沼似的乱想并不成问题,这一点你是知道的。你的脑子比他的清楚。如果不是的话,你可以离开这个世界,再去追索你那下落不明的妻子。
最后,罗兰开口了。“那个,是什么?这个?”他弯下腰,捡起一张折叠过的纸片,上面有亚伦·深纽颤颤巍巍的签名。罗兰看了一会儿,随后扮一个嫌恶的鬼脸,把它轻轻弹到埃蒂的膝头。
“你知道我有多么爱她。”埃蒂的声音很低,很紧张。“你知道的。”
罗兰点点头,但没有抬脸看他。他似乎在盯着自己脚上那双破破烂烂、沾满尘土的靴子,还有座位下的脏兮兮的地板。这双低垂的眼睛、不愿意正视他的眼神来自于他视为偶像崇拜的蓟犁的罗兰,这几乎令埃蒂·迪恩心碎。但他还是强忍着继续说下去。即便有挽回过失的时机,现在也已经消失了。现在就是游戏的终结。
“如果我认为这是正确的、应该去做的事情,我会在这一分钟内去找她。罗兰,就是此时此刻!但是我们必须完成在这个世界里的任务。因为这个世界是单向的。一旦我们今天走了,今天:一九七七年七月十九日,我们就再也回不到这里了。我们——”
“埃蒂,我们撑过了所有磨难。”他还是没有看着他说话。
“是的,但是你不明白吗?只能打出一颗子弹,只能抛出一枚欧丽莎。这就是为什么我们先得到布里奇屯镇来!上帝作证,约翰·卡伦告诉我们这事儿的时候我就想立刻飞到龟背大道,但我想我们必须见一见作者,和他谈谈。所以我想的是对的,是不是?”现在,听起来很像是辩护。“是不是?”
罗兰终于正视了他,这让埃蒂很高兴。要忍受首领低垂闪躲的眼神,这实在太辛苦,太悲惨了。
“而且,也许我们再多待一会儿也不要紧的。如果我们集中所有精神去想躺在那两张床上的两个女人,罗兰——如果我们使劲想着我们最后一次看到的苏希和米阿——那么,我们就可以在关键时刻插入她们所在的时空,那是有可能的。是吗?”
枪侠陷入一段长长的思索,埃蒂屏息凝神,几乎意识不到自己呼过一次气,终于,枪侠点了点头。要是在龟背大道上他们找到枪侠所说的“先人的门”,那这事儿就没戏了,因为那样的“先人的门”是专用的,总是出现在同一个地方。但是,如果他们能找到一扇魔法门,只要在洛弗尔镇龟背大道沿途找到一扇就行,那将是纯贞年代堕落之际遗留在那里的,那就成了,他们或许就能插入别的时空,随心所欲地跳到别处。但是,这样的魔法门也会捉弄人;他们以前就在声音洞里找到过一次,结果那扇门阴差阳错地把杰克和卡拉汉送去了纽约,而本来该是罗兰和埃蒂去的,因而才打乱了他们进入十九之地的全盘计划。
“还有什么事儿是我们必须去做的?”罗兰说。他的声音里没有丝毫怒气,但埃蒂听来,却是既疲惫又犹疑。
埃蒂拿起那份抵押书,严酷而沉静地看着它,戏剧史上任何一位哈姆雷特都会用这样的表情凝视可怜的尤里克的头颅。然后,他的眼睛转向罗兰。“这东西让我们有资格去玫瑰所在的闲置地。我们需要带着它去找霍姆斯牙医技术公司的莫斯·卡佛。可是他在哪儿?我们不知道。”
“关于这件事,埃蒂,我们甚至不知道他是不是还活着。”
埃蒂爆发出一阵狂笑。“你说得对,我说谢啦!罗兰,我干吗不掉头去兜兜风呢?我要把车开回去,回斯蒂芬·金的家。我们可以问他讨点钱,也就二三十块吧——就因为,我的兄弟,我不知道你是否注意到了,但我们俩真的身无分文,连一个要命的铜板都没有——不过,更重要的是,我们可以让他再写出一个地道老辣的私家侦探,只写给我们用,那家伙最好长得像博加特②『注:博加特,汉弗莱·德福雷斯特(1899—1957),美国演员,在影片中扮演刚强、沉默寡言却热心肠的英雄人物。他演的电影有《卡萨布兰卡》和《非洲女王号》,并因此荣获奥斯卡奖。』,还得像克林特·伊斯特伍德③『注:克林特·伊斯特伍德(1930—),美国演员、导演、制片人。曾出演《廊桥遗梦》、《独行侠勇破地狱门》等百余部电影。』那样身手厉害。让他为我们去追踪卡佛那家伙吧!”
他摇晃着脑袋,好像要把这主意颠出来。嗡嗡声还在耳朵里萦绕,听来还算悦耳,真是治疗恶心的隔界钟声的最佳解毒剂。
“我的意思是,我的妻子生死未卜,不知道在哪里,但她掉了队,我所能知道的一切就是她马上要被吸血鬼、或是吸血鬼家的小虫子们生吞活咽了,而我呢,我坐在乡村路边,和一个‘基本技能项——开枪杀人’的家伙在一起,绞尽脑汁地琢磨:我该怎么开始一次操他妈的合作!”
“放松点。”罗兰说道。既然他已经决定留在这个世界,多待一小会儿,他所表现出的冷静就已经足够用了。“告诉我你是怎么想的,你认为我们需要做什么,然后我们才可以甩掉这张垃圾,随便扔在什么时间、什么地点,从我们脚边永远地甩出去。”
埃蒂照做了。
3
之前,罗兰已经听闻不少传言,但并没有充分理解他们目前处境到底有多艰难。他们拥有了第二大道上的闲置地,这是没错,但他们对它的所有权只是建立于一纸手写文件之上,若是放到法庭上、尤其是由索姆布拉公司指派律师的话,他们的胜算就太小了,这张证明很可能不堪一击。
埃蒂则想得到能和莫斯·卡佛做交易的有效法律文书,如果他能做到的话,他还需要卡佛的外孙女奥黛塔·霍姆斯的消息,奥黛塔是在一九七七年,也就是她十三岁时失踪的,如果她还活着、而且活得很健康、并且最重要的是——她愿意承认和卡佛之间有监护关系,那么不止是空地、他们还能拿到那株生长在其境内的野玫瑰。
他们不得不用充足的理由让莫斯·卡佛——如果还健在的话——相信:他应该把那家叫做泰特的公司收购到霍姆斯产业中(或是反之,被收购)。这还没完!他还必须将余生岁月奉献出来把自己打造成企业巨头(而埃蒂估摸着,即便卡佛还活着,也至少和亚伦·深纽一样老了),其惟一的目的就是:在每一次重要转折点时,去阻碍另外两大巨头:索姆布拉公司和北方中央电子公司。然后,如果有可能,就把这两个对手置于死地,以免他们壮大成魔鬼,以免让毁灭者一路追索,穿越中世界垂死的浩瀚领土,更要防止这个魔鬼令黑暗塔遭受致命打击。
“也许我们当初应该把这张交易书留给深纽先生?”当埃蒂长篇大论作分析时,罗兰一直在独自深思。“至少,他能知道这个卡佛在哪里,然后把他找出来,把我们的故事告诉他。”
“不,我们保留这张纸肯定没错。”这恐怕是埃蒂完全确信的为数不多的事情之一。“如果我们把这张纸留在亚伦·深纽那儿,现在肯定早被烧成灰烬,随风消逝了。”
“你相信塔尔可能已经后悔和他做交易了吗,还说服了他的朋友去搞破坏?”
“我知道。”埃蒂说,“可是即便深纽可以勇敢地挺身而出和他的老朋友唱对台戏,在他耳边不停地嘀咕几个小时——‘烧了它,亚伦,他们是强迫我的,现在他们就是想骗我、把我整惨,这一点你知道,就像我也知道一样,烧了它吧,然后我们打电话让警察去对付那些禽兽’——你觉得莫斯·卡佛会相信这么疯狂的说法吗?”
罗兰苍凉一笑,说:“我不认为他相信与否将是个问题,埃蒂。因为,你好好想一想吧,亚伦·深纽真正听说过多少我们那些疯狂的故事呢?”
“是不够多。”埃蒂表示同意。他闭上眼睛,双手的虎口抵在眼窝上。使劲。“我只能想出来一个人,她确实可以说服莫斯·卡佛答应我们不得不请求他做的事,可她现在无论如何都用不上。她在一九九九年。到了那年头,卡佛指不定早死了,和深纽一样死了,说不定塔尔也死了。”
“好吧,要是没有她,我们能做些什么?什么能让你满意?”
埃蒂正在想,也许苏珊娜能够不需要他们帮助而回到一九七七年,因为她,至少,还没有去过那里。好吧……她是通过隔界来这里的,可他认为那并不算数。他觉得,如果她不能去到一九七七年,理由只能是:她是他和罗兰的卡-泰特。或许还有别的理由。埃蒂不知道。读懂艰涩的文章历来不是他埃蒂的强项。他转身去问罗兰在想什么,可罗兰却抢先开口了。
“那我们的丹-特特怎么办?”他问。
虽然埃蒂明白这个词儿——它的意思是:婴神,或是:小救世主——一开始他也没明白罗兰说的这个词儿是什么意思。但很快他就领悟了。岂不是他们的沃特福特小救世主借给他们一辆车吗,说谢啦?他们正坐在这辆车里。“卡伦?罗兰,你说的是这个人?带着一箱子签名棒球的家伙?”
“你说对了。”罗兰这样回答他。他的语气干巴巴的,表明这并不是玩笑,相反还有点恼怒。“别用你对这个想法的激动来打击我。”
“可是……你跟他说,让他走开!而且他也同意了,闪了!”
“那么,说要去拜访佛蒙特州的朋友时,你觉得他有多激动呢?”
“佛蒙特。”埃蒂回了一句,忍不住笑起来。可是,不管笑没笑,他心中最强烈的感触却是灰心丧气。干巴巴的笑声难听死了,他觉得,那分明是罗兰用右手的两根手指来回摩娑枪柄才能发出的噪音。
罗兰耸耸双肩,好像在说,他才不在乎卡伦要去佛蒙特州①『注:佛蒙特州,美国东北部的一个州,与加拿大接壤。』或迦兰男爵地。“回答我的问题。”
“唔……”
事实上,卡伦对这个主意不算起劲。从一开始,他的反应就不太像是他那一圈吸草的人(埃蒂轻而易举就能认出谁吸毒,他自己就是,直到罗兰二话不说劫持了他,紧接着还上了一堂杀气腾腾的枪战实践课),倒更像是他们中的一员。卡伦显然是被枪侠们激起了兴致,对他们在他所在的小镇上的活动好奇得不得了。但是罗兰非常清楚他要什么,别人也会遵照他的指令。
现在他的右手手指下意识地绕着圈儿,不耐烦时的招牌动作。快点儿啊,看在你父亲的分上。别占着茅坑不拉屎。
“我猜想,他真的是不想去。”埃蒂说道,“可是,那也不能表示他仍待在东斯通翰姆的家里。”
“但是,他是在家里。他是不想走。”
埃蒂惊得都快合不拢嘴了,“你怎么能知道呢?你能接触到他,是不是这么回事儿?”
罗兰摇摇头。
“那么,怎么——”
“卡。”
“卡?卡?这说的他妈的到底是哪门子事儿呀?”
罗兰的神情憔悴极了,他很累,晒成棕褐色的皮肤也遮掩不住苍白的脸色。“在这个世界里,我们还认识别的什么人吗?”
“没了,除了——”
“那么,就是他了。”罗兰有气无力地说完,好像在对一个小孩陈述一套显而易见的生活真理:上,就是你脑袋的上面;下,就是你脚站着的地方。
埃蒂很想告诉他,这事儿太愚蠢了,简直就是迷信,但终于还是没说。暂且把深纽、塔尔、斯蒂芬·金和讨厌的杰克·安多里尼都放在一边不谈,约翰·卡伦的确是他们在世界的这一区域(要是你愿意用塔的思想,那就是在塔的这一层)惟一认识的人。所以,在埃蒂有了最近几个月的所见所闻之后——尤其是上个星期,看到的都是地狱——他还能嘲笑谁是迷信的呢?
埃蒂说:“好吧。我想咱们最好还是试试。”
“我们怎么联系到他呢?”
“我们可以从布里奇屯镇给他打电话。可是在一个故事里,罗兰,一个像约翰·卡伦这等小配角绝对不会干坐在长板凳上等着时来运转。那样的话,人们会觉得那故事太不现实了。”
“在生活里,我确定总有这样的事儿发生。”罗兰说。
埃蒂笑了。你难道还能有话可说吗?这就是地地道道的罗兰。
4
布里奇屯大街1
高地湖2
哈利逊3
沃特福特6
斯维敦9
洛弗尔18
弗赖伊堡24
他们路过这些路标时,埃蒂说:“在仪表盘下面摸一摸,罗兰。看看卡,或光束,或随便别的什么有没有留给我们一些零钱去打电话。”
“仪表——?你是说这边的小门板?”
“对。”
罗兰先是打算扭动前面的铬合金旋钮,随后很快就摸着了门道,往里一推。里面本来就是一堆七零八碎,银河系轿车刚刚经历的无重力状态并没有对这里头的杂乱有所改良。有几张信用卡收据;一段旧巴巴的管子——埃蒂称之为“牙膏”(罗兰非常确定上面标有霍姆斯牙医的字样);一张相片——上面有个笑眯眯的小姑娘,坐在小马驹上,大概是卡伦的侄女;一根棍子——起初罗兰认定这该是雷管,可埃蒂解释说,那是车辆发生故障时用的警示器;一份看起来叫做“拉扯我”①『注:指的是美国杂志《美国佬》,罗兰不明白这是俚语。』的杂志……以及一个雪茄盒。罗兰看不出来上面写的到底是什么,他猜该是“旋转”②『注:指的是罗兰分不清trolls(旋转)和tolls(长途电话费)之间的区别。』。他把小盒子拿出来,埃蒂一看就两眼放光。
“那叫长途电话,”他说,“你的卡,或是卡伦的救世主之说大概是对头了。打开它,罗兰,快打开,求求你了。”
很久以前,可能有个小孩从大人那里得了这个盒子,为了让盒子能关严实,他还在盒面上刻了一个可爱的(倒不如说是刻得笨手笨脚的)钩子。罗兰滑开钩子,翻开盒盖,把里面一堆银币凑近给埃蒂看。“这些够给卡伦家打电话了吗?”
“是啦是啦。”埃蒂回答,“打到阿拉斯加费尔班克斯③『注:费尔班克斯,美国阿拉斯加中部的一座城市,位于安克雷奇东北偏北。建于一九〇二年,初始为金矿营。』都足够啦。可是,如果卡伦已经上路去佛蒙特州了,打电话也帮不了我们什么。”
5
布里奇屯镇的市镇广场一边有个药店和一个比萨连锁店,另一边有个电影院(名为“魔灯”)和一个百货商场(名为“蕊妮”)。在电影院和商店中间有一小块空地,横放着几条长椅,还竖着三个投币电话亭。
埃蒂把小盒子里的角币全部倒出来,凑了一把二角五分的硬币递给了罗兰,总共六美元。“我想让你去那儿,”埃蒂说着,指了指药店,“给我买一小瓶阿司匹林。你看到了药瓶就会知道的,对不?”
“阿司丁,我会认出来的。”
“我想要的是他们卖的最小片的阿司匹林,因为六美元实在不算多。买完了你就去下一个门,那个叫做布里奇屯比萨和三明治的店。如果还能剩下十六个小硬币,就去跟他们说,你要一个潜水艇。”
罗兰点点头,但埃蒂觉得这种表态远远不够。“你重复一遍,我听着。”
“咸水梯。”
“潜水艇。”
“咸——水梯。”
“潜——”埃蒂决定放弃了。“罗兰,你再试试说‘穷小子’④『注:“潜水艇”和“穷小子”都指的是三明治。』。”
“穷小子。”
“好极了。如果这把角币还能剩下十六个,你就去要一个穷小子。你能说‘很多蛋黄酱’吗?”
“很多蛋黄酱。”
“是啦。如果剩下的角币不足十六个了,就要一个腊肠奶酪三明治。三、明、治,不是仨谜子。”
“骡肠杀名字。”
“差不多吧。记住,除非是不得不说话,否则就不要多说一个字。”
罗兰点点头。埃蒂说得对,他说得越少越好。别人只要稍微多看他一眼,就会在他们的小心眼里嘀咕一句:他不是地球上这一国的人。而且,人们很可能远远避开他。罗兰最好还是别主动恶化这种局面。
枪侠朝着街道走去,一只手搭在左边屁股上,这是他习惯的老动作,但这次却没太大作用:两支连发左轮手枪都留在卡伦的银河系轿车里了,被子弹带牢牢地包起来。
他还没走几步远,埃蒂又扳住他的肩膀。枪侠顺势回过身去,眉毛一挑,无神的双眼落在老朋友身上。
“罗兰,在我们这个世界里有一个说法——抓住最后一根稻草。”
“这话是什么意思?”
“这话,”埃蒂凄凉地说,“说的就是我们正在干的事情。伙计,祝我好运。”
罗兰点了下头。“是啊,我祝你好运。我们都好运。”
他转身继续朝店家走去,可埃蒂再次叫住了他。这一次,罗兰的脸上闪过一丝不耐烦的神情。
“过马路时小心点,别被车轧死了。”埃蒂说着,转而模仿起卡伦的腔调,“车子多如牛毛,个个都不像小马驹儿。”
“埃蒂,去打你的电话。”罗兰应了一声,转身穿过了布里奇屯大街,缓慢而沉着,正是他在成百上千条这样的小镇大街上走过时所惯用的步态。
埃蒂看着他走远,才转身进了电话亭翻找电话簿。随后他拿起听筒,拨通了查号台。
6
枪侠已经说了,约翰·卡伦没有离开,他说得那般斩钉截铁。可是凭什么呢?因为卡伦是这条线索的终点,除了卡伦,他们没有别人可以呼叫了。换句话说,该死的老卡,蓟犁的罗兰啊。
只等了一会儿,查号台的小姐似乎蛮不情愿地报出了卡伦的号码。埃蒂本想用脑子记住这串号码——他以前背电话号码是很拿手的,亨利有时候都会把他叫做“小爱因斯坦”——可这时他却对拿手绝活失去了信心。要么是他的思维程序发生了整体故障(他才不信呢),要么就是他对这个世界的人造产物的记忆力出了毛病(这看来像是问题所在)。他让查号小姐重复一遍——同时记在了狭小的电话机壳的积灰上——埃蒂在怀疑自己还能不能读懂一部小说、看懂电影银幕上一截一截的活动影像所演绎的情节?他真的很怀疑。可是那还有什么关系呢?隔壁的魔灯电影院正在上映《星球大战》,埃蒂心想,就算他死前不能再多看一眼天行者卢克、也不能多听一下黑武士达斯·瓦达吵得要死的呼吸声,他还是能过得蛮不错呀。
“谢谢,女士。”他对查号小姐说,正打算再拨下一个号码,身后突然爆发出一阵炸裂巨响。埃蒂飞快地转过身去,心跳曲线升到高峰,右手条件反射地向下摸去,做好了一切准备就等着看到狼群、鹞鹰人、说不定还有弗莱格那个婊子养的——
可他看到的是一群高中男孩爽声大笑着,个个都长着愚蠢的面孔和晒得黑黑的后脖颈。有一个男孩刚刚扔了一串鞭炮——在卡拉·布林·斯特吉斯,这种年纪的小孩也都把那些东西叫做鞭炮,估计是七月四日国庆日那天剩下的存货。
要是我屁股上插着一把枪,指不定就打中那几个小屁孩了。埃蒂心想,你想和傻瓜交谈,就用枪击开场吧。是的。很好。也可能不至于开枪。且不管有没有带枪,他不得不承认这样一种可能性:即便生活在一个更文明的地方,对他而言也不再是绝对安全了。
“就这么活着吧。”埃蒂兀自嘟囔,接着,又加上一句伟大圣贤和著名瘾君子在处理人生小问题时最钟爱的至理名言:“成交。”
他在老式拨盘电话机上拨完了约翰·卡伦的号码,很快就传来一个机器回答的声音——搞不好是小火车布莱因的曾曾曾曾曾曾祖母——让他投入九十美分,埃蒂扔了一美元的硬币进去。搞什么鬼!他可是在拯救世界啊!
电话铃声响了一遍……两遍……然后,有人接了!
“约翰!”埃蒂几乎是在大喊大叫。“太他妈棒了!约翰,我是——”
然而,电话那头的声音已经开始喋喋不休了。身为一个成长于八十年代末期的孩子,埃蒂意识到,这不是什么好兆头。
“——掌管卡伦物业公司也兼职看门的约翰·卡伦,”传来的声音无疑是埃蒂早就熟悉了的卡伦,懒洋洋、慢悠悠的美国佬吞字儿腔。“刚才突然有人把我叫走了,你知道的,实在说不准什么时候才能回来。如果给你添麻烦了,我先道个歉,可是你也不妨打给盖瑞·克洛威尔,他的电话是926-5555,或是小银行家,电话是929-4211。”
当答录磁带里的声音晃晃悠悠地说到他,即卡伦说不准什么时候回来的时候,埃蒂最初的沮丧已经解除了——要是让卡伦来说,估计就是“挤—挤除”。因为卡伦就在那里,在基沃丁湖西岸那些霍比特小矮人才喜欢住的乡村小别墅里,要么正坐在厚厚的软垫小沙发里,要么就是别的厚厚软垫堆起的小椅子里。他就坐在那里,监听着口信从那台笨拙无比、七十年代中期制造的电话答录机里传出来。而埃蒂之所以能知道这些是因为……这个……
因为他就是知道。
答录机里的声音固然粗糙,但仍然掩饰不了卡伦特有的狡黠,录音快结束时说道:“要是你仍然一往无前地想自言自语、当然也是对着您真挚的朋友自言自语,你可以在听到嘀一声之后给我留言。少说点。”收尾的词儿听来就像是:谁说的。
埃蒂等到“嘀”一声响起,赶紧说:“我是埃蒂·迪恩,约翰,我知道你在,而且我认为你一直在等我的电话。不要问我为什么会这样认为,因为我也不太明白,但是——”
突然,很响的一声“咔嗒”传入埃蒂的耳朵,接着又传来卡伦的声音——活生生的他本人的声音:“你好哇,孩子,你有没有好好照顾我的车?”
埃蒂恍然间愣在那里,不知道该怎么回答,卡伦的东部口音把这个简单的问题演绎成了截然不同的另一个提问:你有没有好好照顾我的卡?
“孩子?”卡伦问道,突然间感觉到了对方的沉默。“你还在听吗?”
“是的。”埃蒂回答,“你也在听。我以为你去佛蒙特了,约翰。”
“哦,我来告诉你怎么回事儿。像今儿这么热闹的日子,是去不成那地方了,自打一九二三年南斯托纳姆鞋厂烧成废墟之后这里就没这么热闹过。警察把所有出镇的路都封锁了。”
埃蒂很清楚,警察可以让人们通过路障,只要你能够出示有效证明,但是他惦记着别的事情,所以顾不上和卡伦在这个问题上较真儿。“你是想说你没法避开警察找到出镇的路吗,这么说是不是符合你的想象?”
电话那头出现了片刻沉默。就是这当口,埃蒂感到有人凑近了他的胳膊。他不用转身看就知道那是罗兰。这个世界上还会有别人闻起来像是——微妙、但无可非议——像是另一个世界来的人吗?
“唔,好吧,”卡伦好歹又开口了,“也许,我确实知道一两条林间小路能出镇,去洛弗尔。今天很干燥,又是大夏天,我猜想我可以开我的卡车去。”
“一两条小路?”
“好吧,那就说是有三四条路吧。”卡伦又停顿不说了,这一次,埃蒂没有打破对面的沉默。他正在享受莫大的快乐。“五,或是六。”卡伦再次订正自己,埃蒂决定还是不予表态。终于,卡伦在那头说:“八。”埃蒂一听就乐了,卡伦也笑起来。“你在想什么,孩子。”
埃蒂瞄了一眼罗兰,他右手仅剩的两根手指之间正夹着一小瓶阿司匹林。埃蒂高高兴兴地接过来。“我想让你出来,来洛弗尔,”他对卡伦说,“看起来,说到底,我们还有几轮谈判。”
“啊哟,看起来我也得搞清楚这一点喽,虽然我从来没把这个当作头等大事儿;我一直在琢磨的头等大事儿是‘我很快就会上路,去蒙彼利埃①『注:蒙彼利埃,法国南部城市。』’,而且我也不停地在这里给自己找事儿做,一档子事接着一档子事。要是你早五分钟打给我,那就只能听到忙音——我刚才在给查理·毕门打电话。他老婆的嫂子在自由市场里被人杀死啦,你不知道,于是我就琢磨着,‘这到底是怎么回事儿呀,我刚刚把这里的几摊子事打点干净,都打算把行李放到卡车后车厢里准备上路呢。’我要说的就是,没什么是头等大事,但要说次等大事的话,我猜想就是一直在等你的电话,自从我回到这里之后就一直在等。你们现在在哪里?龟背大道?”
埃蒂砰地一声打开阿司匹林药瓶,贪婪地看着整齐排列的小药片。一朝上瘾,永世上瘾,他心里如此揣测着。甚至于对这种玩意儿也会上瘾。“嗯哼。”他说着,含含糊糊的;自从他在飞机上认识罗兰、然后降落在肯尼迪机场之后,他就变得非常善于模仿地方口音。“你说过那条路只有两英里长,环形路,就在七号街过去一点儿,是不是?”
“我是这样说的。龟背大道上有一些很不错的人家。”接着的一小段沉默显得若有所思。“而且其中很多都准备出售。就是在最近,有不少闲杂流民在那一带流窜。可能对此我也有所提及。这类事情会让居民们神经紧张,至少,是那些有钱的人家,巴不得快点躲开那些让他们晚上睡不着觉的事情。”
埃蒂等不及了,他取出三粒药片,全都扔进嘴里,阿司匹林在他的舌头上慢慢溶解,他品味着那种苦涩的滋味。现在的他感觉很痛苦,但如果他能够得到苏珊娜的任何消息,他还可以忍受双倍的痛苦。可是没有任何消息传来,一切静悄悄的。他有一种想法:就在米阿那个该遭诅咒的婴孩出世之时,他和苏珊娜之间的情感连线——哪怕充其量只能说是“不稳定的”沟通——也彻底不存在了。
“要是你们准备前去洛弗尔镇的龟背大道,孩子们,你们也许应该枪不离手吧。”卡伦又说,“至于我嘛,我想我出发前只需要把自己的猎枪塞进卡车就行了。”
“干吗不呢?”埃蒂很赞同他的计划。“你就沿着环路找你的车,好吗?你肯定能找着。”
“嗯哼,那辆老银河可显眼了。”卡伦也很赞同埃蒂的计划。“孩子,再跟我透句实话。我不打算去佛蒙特了,但是我有一种感觉,你们打算把我带去什么地方,要是我同意去的话。你介意告诉我吗?我们要去哪里?”
埃蒂想到了马克·吐温,马克·吐温可能会把约翰·卡伦绝对精彩的人生故事之下一章节命名为“一个缅因州美国佬在血王的宫殿里”,可是他决定不这么说。“你以前去过纽约城吗?”
“上帝作证,我去过。在那里逗留过四十八个钟头,那是我在军队的时候。”他在说“军队”一词时故意压低了声调,做作得滑稽可笑。“去了无线电城大剧院和帝国大厦,我就记得这些了。不过肯定还去了别的旅游景点,因为我钱包里少了三十美元,个把月后,才搞明白我是遭了那种毒手。”
“这次你压根儿没时间被人下黑手。带上几张信用卡。我知道你有不止一张,因为我看到你的发票啦,就在汽车仪表板里。”他像疯了一样忍不住想拖长最后几个音,念成仪表波——霸——板里。
“里面乱七八糟,嗯?”卡伦镇定自若地问。
“嗯哼,看起来活像是被狗咬剩下的鞋子。约翰,咱们洛弗尔见。”埃蒂挂了电话。他直勾勾地看着罗兰捧着的纸袋,挑动眉毛。
“这个是穷男孩啥名字,好多蛋黄酱,呃,随便是什么啦。”罗兰这样对他说,“我想要正经点的沙司酱,但看起来没有,希望这能让你满意。”
埃蒂翻着白眼,“天呀,真让人胃口大开啊。”
“你真这么想吗?”
埃蒂不得不再次提醒自己,罗兰几乎毫无幽默感。“我真这么想,真的。拜托。我可以一边开着车一边吃我的骡肠三明治。还有,我们得谈谈接下去怎么办。”
7
接下去怎么办,两个人都同意,要把他们的经历尽可能都告诉约翰·卡伦——在他所能轻易接受的范围(以及理性)之内。然后,如果进展得不坏,他们就委托他带上那张至关重要的手写契约,让他去找亚伦·深纽。还要特别指出:当他和深纽交谈时,务必要单独进行,为的是避开凯文·塔尔,那家伙并不值得彻底信赖。
埃蒂还说:“卡伦和深纽可以联手追查莫斯·卡佛,我还想告诉卡伦一些苏希的消息——秘密、私事什么的——足以让他说服卡佛相信她还活着。那之后嘛,尽管……好吧,很大程度上取决于那两人对这件事情究竟相信到什么地步。还有就是,看他们有多么渴望在黄昏暮年效力于泰特公司。嘿,说不定他们能让我们大惊大喜呢!我实在想不出卡伦穿着西装系着领带,跑遍全国,还要用万能扳手砸垮索姆布拉公司的招牌?”他兀自假想起来,脑袋不停地前后点着,像公鸡啄米,最后笑着说,“耶。我能想象得出来。”
“苏珊娜的教父可能是个怪老头。”罗兰则如此评说道:“只是异端的一种而已。这种人要是和你成为泰特,经常会自行其是,自说自话。也许我可以给约翰·卡伦什么东西,那会帮助他说服卡佛与我们为伍。”
“神器?”
“是的。”
埃蒂的好奇心被勾起来了,“什么样的?”
可是,还没等罗兰开口回答,他们就看到了一样东西,这令埃蒂慌忙狠踩刹车。他们已经行驶在洛弗尔境内了,车行于七号街上。就在他们前方不远处,一个老人满头蓬乱纠结的白发,步履蹒跚不稳。他身上裹着一件臃肿的衣服,几乎毋庸置疑地该被称为长袍。双臂和双腿骨瘦伶仃,布满鞭苔的伤痕。甚至还有化脓的恶疮,暗红的伤口如灼烧般星星点点。这老头光着脚,该长脚趾的地方却只见一对恶丑的黄色脚爪,其形其状可怖狰狞。夹在他胳膊下的一条木制物事看上去枯槁易裂,很可能是摔断的七弦琴。埃蒂心想,在这条乡村小路上,没什么比这家伙更不合时宜的了,至今为止,他们看到的步行者都是些正儿八经的在锻炼的人,凛然不可侵犯的姿态显而易见,个个都装束得一丝不苟,穿着尼龙慢跑运动短裤、戴着棒球帽、穿着T恤衫(有一个慢跑者的汗衫上还写着这么句标语:请勿拍摄游客)。
那东西刚才还在七号街街沿上跌跌撞撞,现在转过身来对着他俩,埃蒂不禁吓得大叫一声。它鼻梁上的一对眼睛鲜血涌淌,埃蒂立刻想到平底煎锅里的双黄蛋。一只大獠牙从鼻孔里伸出来,活像鼻屎干,只不过是骨头做的。但是,不论怎样,排除其他先不谈,最糟糕的是,有一层惨绿的暗光烘托在这东西的脸庞上。活像是用黏乎乎的荧光粉胶涂遍了全身皮肤。
那东西看到了他们,立刻闪身冲进树丛,情急之间,干巴破裂的七弦琴都被丢下了。
“基督啊!”埃蒂大叫。若说这是一个不速之客,没错,但他只希望千万不要再看到一个。
“停,埃蒂!”罗兰大喊一声,卡伦的老福特在急刹车时激起一阵尘土,罗兰用一只手抵在仪表板上才不致冲出去。停下的车子很靠近那东西消失的地点。
“打开后箱子,”罗兰一边打开车门一边说道,“去拿我的寡妇制造者①『注:寡妇制造者,指的是枪侠的枪支装备。』。”
“罗兰,我们赶时间呢,龟背大道还得往北走三公里。我真的认为我们应该——”
“闭上你愚蠢的嘴巴,快去拿!”罗兰咆哮了,接着便跑到了树丛边。他深吸了一口气,跟在那劣种生物之后的罗兰高声怒吼着,那嗓音直接将鸡皮疙瘩急速送达埃蒂的双臂。埃蒂以前曾听到罗兰这样说话,顶多一两次,但一旦他不这样怒吼,就很容易令人忘却流动在罗兰身体中的王者血脉。
他又说了几句话,但埃蒂完全听不懂,接着,终于说了一句他听得懂的:“出来吧,罗德里克之子,已被损弃、已迷途的你,在我面前行礼吧,我是罗兰——斯蒂文之子,艾尔德的后裔。”
一时间,什么都没有出现。埃蒂打开福特车门,递给罗兰他的枪。罗兰抓住枪,没有向埃蒂瞥去一眼,更别说道声谢了。
也许又过了三十秒钟。埃蒂张嘴想说点什么,刚一开口,街沿边茂密的树叶抖动起来。又过了一会儿,那只怪形怪状的生物才重现。它依旧摇摇摆摆,但头却低垂着。长袍的正面有一摊湿漉漉的污迹。埃蒂闻到这恶心东西身上散发出野蛮而浓重的尿味。
然而它屈下一膝,抬起畸形的手掌,举至齐眉,那是表示效忠的宿命姿势,但埃蒂觉得它是在哭。“向蓟犁的罗兰、艾尔德的罗兰致敬!尊者,您能否向我展现神器?”
曾有一个名为河岔口的小镇,一个老妇人自称泰力莎姑母,她给了罗兰一条精美的银链、坠着同样精美的银色十字架。打那以后,罗兰就一直戴着它。现在,他把手探进衬衫领口,掏出来给跪拜着的生物看——埃蒂很肯定,这东西正遭受放射性疾病的灼烧而在慢慢垂死中——此时,它用嘶哑的嗓音喊出了一声惊叹。
“罗德里克之子,你是否愿意在命程尽头得到平静?你是否愿得取祥和的消亡?”
“是的,我可敬的尊者。”它说着,一边呜咽地低泣,又加上了一些埃蒂听不懂的快速低语。埃蒂朝七号街的两头张望,担心会有车辆经过——毕竟,这是夏季最热的时候——但两边都没有任何动静。就此时此刻而言,他们的运气至少还在有效期。
“你们有多少人在这个地域?”罗兰问,打断了这位时光闯客的喃喃自语。就在发问的同时,他举起了左轮手枪,并将这把古老的死亡引擎慢慢贴近他的衬衫。
罗德里克之子将手平举,但仍然没有抬头看一眼。它说:“很多很多,尊敬的枪侠,众世界已荒疏,即所谓之稀界。战界犬牙交错,生者流璃失所。因我为他们感到悲伤,落入狱营,一路颠沛,所见无数低等人种、大小魔怪、乃至迪斯寇迪亚之神魔纷纷升腾而出,何处是家?苦不堪——”
“有多少丹-底凹?”
它努力思考着枪侠的问题,然后摊开它所有的手指(埃蒂注意到,两双手爪一共有十个手指),且摊开有五次。五十。但五十个什么,埃蒂一无所知。
“那么迪斯寇迪亚呢?”罗兰又断然问道。“你说的可当真?”
“哦是的,我是伽凡的谢纹,罕觅尔之子,南方平原的游吟诗人,那里曾是我的家乡。”
“说出位于迪斯寇迪亚城堡旁的小镇之名,我就让你自由。”
“啊,枪侠呀,那里早就死荒一片了。”
“我可不这么想。说。”
“法蒂!”伽凡的谢纹声嘶力竭,终于喊出这个名字来,一个四海为家的音乐家终生都不会料想到自己的生命将在如此偏远陌生之地结束——不是中土平原,而是西缅因州的山里。突然,它仰起可怖的、绿光闪闪的脸庞,看着罗兰。又将双臂长长地展开,仿佛被钉在十字架上的什么东西。“法蒂在那雷劈遥远的尽头,在光束的路径上!在沙迪克,在马图林,在通往黑暗塔——”
罗兰的左轮手枪发声了,仅仅一声。子弹打中了跪拜着的生物的前额,彻底崩溃了它那张早已损毁的脸面。就在它向后倾倒的时候,埃蒂看到它的血肉化作惨绿色的烟雾,转瞬即逝。片刻之间,埃蒂看到伽凡的谢纹的牙齿漂浮起来,活像鬼气的珊瑚戒指,但须臾之间它们全都消散得无影无踪。
罗兰将左轮放回枪套,接着,伸出右手的两根手指,在自己面前做了一个手指向下的姿势,如果埃蒂曾见识过一次,就会知道那是在祈福。
“愿你安息。”罗兰说。接着又解开枪套,再次掏出左轮。
“罗兰,那是不是……缓型突变异种?”
“是的,我认为你说得对,可怜的老东西。可是罗德里克家族来自非常遥远的地域,我曾有所耳闻,在世界转换之前,他们也曾臣服于亚瑟·艾尔德。”他扭头望着埃蒂,纵是容颜苍凉疲惫,蓝眼睛却炯炯有神。“法蒂,米阿正是去了那里生孩子,我对此毫不怀疑。也在那里,她控制了苏珊娜。就在最后那个城堡里。我们最终必须回溯到雷劈,可是法蒂却是我们最先要赶到的地点。很高兴能了解这一点。”
“他说他因为某人感到很悲伤。是谁?”
罗兰只是摇摇头,没有回答埃蒂的问题。一辆可口可乐大卡车像阵狂风般沉重地飞驶而过,西边的天际传来隆隆的雷声。
“迪斯寇迪亚的法蒂,”枪侠不回答任何问题,只是喃喃自语,“红色死域的法蒂。如果我们能够救出苏珊娜——还有杰克——我们就要原路回溯到卡拉。但我们得先把这里的事情处理完才能回去。等我们再次转回东南方之后……”
“什么?”埃蒂不安地问:“罗兰,那样的话会怎样?”
“之后,我们直奔黑暗塔,决不歇息。”他伸出自己的手,看着它们微微颤抖不停。随后,他抬头看着埃蒂。神情倦怠,却毫无恐惧。“我从来都没有这么靠近过它。我听得到所有已经失去了的朋友、他们失去了的父辈都在对我耳语。他们的耳语就随着塔的呼吸声声而来。”
埃蒂对着罗兰目瞪口呆,几乎有整整一分钟,被这番话惊得又神迷又惶恐,为了打破这种心境,他几乎只能依靠身体的机械动作。“好吧。”他说着,走向福特车的驾驶座,“要是那些耳语中有谁告诉你怎么对卡伦说才好——让他相信我们想要什么的最佳说辞——你得保证让我也知道。”
埃蒂钻进了车,没等罗兰应声就关上了车门。在他的脑海中,似乎始终看得见那一幕:罗兰举起粗壮的左轮手枪,瞄准了跪拜在地的身影,扣动扳机。这个罗兰,就是成为他的首领和朋友的人。可是他能百分百确定地说,罗兰不会对他……对苏希……或是对杰克做出同样的事情吗?要是他的心告诉他:这样做能让他更靠近他的塔呢?埃蒂不能确定。但即便如此,他也愿意跟着他。甚至,即便他在心中已能肯定——哦上帝啊,请千万别——苏珊娜死了,他还会愿意跟着他。因为他不得不。因为罗兰对于他来说远远胜过了“首领”或是“朋友”。
“我父亲。”埃蒂低沉自语,恰是罗兰拉开辅座车门钻进来时。
“你说什么,埃蒂?”罗兰问。
“还有一点路②『注:因为“我父亲”(MyFather)和“还有一点路”(Justalittlefarther)读音相近,所以埃蒂撒了个小谎。』,我就是说这个。”埃蒂答。
罗兰点点头。埃蒂发动了汽车,老福特朝着龟背大道一路奔去。远方的雷声再次隆隆翻滚——但比方才要近了一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