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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88章 苦肉计

所属书籍: 回到老公自宫前

吴典用大惊:“你怎么进来了?”

丁巫想要说些什么,张口却只吐出一口血沫,就晕过去了。

吴典用看着丁巫身上的伤,好家伙!从屁股以下到大腿,被打得完全没有一张好皮了!

屁股都打烂了,大腿肿得老高,看起来起码打了一百板子的样子。

丁巫犯了什么事被打成这个样子?他义妹不是有汪大夏和路统领当靠山么?

万货商行如何被锦衣卫觉察一锅端?其实吴典用也一直在想这个问题,他怀疑过自己的手下们,也怀疑突如其来的邻居丁巫,毕竟丁巫和锦衣卫陆缨和汪大夏都有裙带关系,而且店里恰好是教主要走的时候出了问题。

但是看到丁巫这幅惨样,吴典用的疑心还是落在了手下身上,习惯背叛的人,总觉得别人都是叛徒。

吴典用一直和店里的手下们隔开,他并不知道目前外面发面发生了什么,只晓得锦衣卫还没有抓到教主赵全,否则的话,就不会一直追问他了,看他实在无法吐出有用的情报,就弃之如敝履。

吴典用和教主一样,都是极端自私之人,如今他失去了利用价值,没有了活路,是谁出卖了白莲教,吴典用并不关心,他也不关心丁巫怎么落得这个下场。

他只想知道自己下一步该如何保住自己的性命……我要不要把最后一点底细都抖出来呢?

还是留着关键时刻用?

吴典用瑟缩到墙角想着如何活命,丁巫趴在床铺一张破凉席上一动不动……

约过了半个时辰,狱卒过来送饭,在上一个牢房里,还有肉有菜有白米饭吃,这个牢房每人只有一碗粥,一个粗粝到划嗓子的粗面饼子,一碟萝卜缨咸菜。

吴典用也不敢说什么,乖乖领了饭蹲在墙角吃,狱卒用棍子往丁巫肿胀的屁股上一敲,“吃饭了!”

啊!

丁巫活活疼醒,他根本站不起来,生活不能自理,只得趴在凉席上乞求吴典用,“麻烦吴掌柜帮我把饭拿进来,我现在动不了。”

吴典用不晓得丁巫犯了何事,不敢惹麻烦,没有理他。

丁巫说道:“我只要那碗粥,饼子和咸菜都归你。”

吴典用这才给他拿饭。

丁巫喝了半碗粥,总算有些力气,叹道:“我真是人在家中坐,祸从天上来。不知被什么人胡乱攀咬,说我是白莲教的人,我被抓到这里一阵毒打,非要我招教主在何处?我那里知道什么教主,我就想做点药材买卖发财。”

吴典用不信,“你不是还有汪衙内这个靠山吗?你那个义妹没来求情?”

“求了啊。”丁巫说道:“要不然早就被打死了,在刑讯室,我这些伤算是最轻的,只是打板子,我看你店里好几个伙计都在那里,十个手指甲都被拔光了,还有用蜡烛油滴眼睛的。”

吴典用听了,倒吸一口凉气:幸亏我跪的早啊!要不然就要吃尽苦头了!

不过,听丁巫说她妹妹求情还挺管用,吴典用觉得丁巫是个可以利用之人,当即就变了脸色,将丁巫的饭菜还给他,把粗粝的饼子一点点掰碎了,泡在剩下的半碗粥里化开,添了点咸菜,方便下咽。

“吃吧。”吴典用拿着木勺子给丁巫喂食。

“多谢。”丁巫一边吃,一边抱怨,“白莲教,笑话,我怎么可能加入白莲教呢?当年我爹贵为兵部尚书,都快要入阁当阁老了,就是因白莲教带路,俺答汗的军队长驱直入,我爹奉命死守京城,不得出战,最后才落得个家破人亡的结果。我恨白莲教都来不及,怎么可能加入呢?”

丁巫吃了几口,问道:“吴掌柜也是被攀咬进来的吧?我看你身上干干净净的,没吃什么苦头,应该很快就能放出去了。”

“我的情况……比较特殊。”吴典用谎话开口就来,“不满你讲,我以前被白莲教蛊惑,加入过一阵子,但是后来我发现白莲教只是欺骗教民,为了敛财,根本不是为了普度众生,救苦救难,我就醒悟了,弃暗投明,和锦衣卫合作,把教主骗过来,本想一网打尽的,结果出了岔子,让教主给跑了。”

丁巫问:“你功过相抵,为何还要将你关押在此?”

吴典用叹道:“没抓到教主,锦衣卫虽然没有拷打我,但怀疑我的诚意。唉,我现在是两面不是人呐。”

丁巫叹道:“同时天涯沦落人,锦衣卫说我和你们万货商行交好,连选药铺都选在你们隔壁,定是加入了白莲教。锦衣卫两个探子扮作的商人去顺天府衙门诬告你们用假银票,目的是找借口查封你们的产业,搜店铺仓库,拖住教主。可是我不知道啊!我还傻乎乎和武都头说情,甚至把汪衙内也叫过去给你们撑腰。其实这就是汪衙内做的局,他怕打草惊蛇,就假装答应了,只是为了拖延时间而已。”

想到这里,丁巫懊悔的双手捶着破凉席,“就因我给你们求情,连汪大夏现在都怀疑我。我跟他解释无数遍了,说我恨白莲教,可是他却说白莲教的人都是朝廷有怨怼之心,觉得朝廷不公。害得我母亲死在流放途中的是朝廷、判我父亲死刑的是朝廷、我从贵公子沦为一无所有的流放者也是朝廷。所以我暗中加入白莲教,报复朝廷。”

“真是欲加之罪,何患无辞。我那里敢怨恨朝廷,我只想保住性命,留在京城,不回铁岭苦寒发配之地。当然,如果能够发财就更好了,为了把药铺开好,我当然要和邻居把关系处好了,以后大家有个照应。我就想多赚钱,生意兴隆,过点好日子也有错吗?换成他汪大夏做生意,是不是也得和邻居铺子搞好关系?”

“没想到这句话把他惹毛了,说他出身千户之家,才不屑做这些商贾之事。”

“我一身伤都是他打的,若不是我义妹苦苦求请,恐怕要被他打死。”

一提汪大夏之名,吴典用一下子回到了雨夜马车里被一头银针支配的恐惧,他的脑子快被汪大夏用银针逼供给搅合成了浆糊,顿时觉得头疼起来!

汪大夏这个疯狗!这的确是他能够干出来的事情!

那三个府学学子只是言语调戏了他的情人魏大夫,他就脱了三个学子衣服,裸/身游街示众。这种折磨人的“天才”手段,只有他才想得出。

“别提这个人了。”吴典用脸色苍白,捂着脑袋,“他不是人,他是个魔鬼。”

丁巫点头,“可不,此人喜怒无常,纨绔任性,手段毒辣,我义妹无名无分的跟了他,也不晓得将来是个什么结果。所以我经常劝义妹,以色侍人,岂能长久?乘着跟了他多捞些钱财和好处是正经,可别虚度了青春。只要有了钱,将来找个老实人嫁了,过安稳富足的日子。”

丁巫如此实际,毫无廉耻之心,只看利益,坦诚的吃着义妹的软饭,吴典用顿时觉得他是知己,也从丁巫身上看到了希望,说道:“那天在积水潭画舫……他们两人很亲密,隔着屏风卿卿我我,汪——这个魔鬼被你义妹深深迷住了,什么都听她的。你要洗清冤屈脱身,还得靠你义妹和他的关系。现在别和魔鬼搞僵了,受苦的还是你。”

吴典用继续给丁巫喂杂粮饼子泡稀粥咸菜,“丁老板出狱了,不要忘记在下,在下也很冤枉啊,在下比窦娥还冤。”

“我知道,好汉不吃眼前亏嘛。”丁巫努力往下咽饭,“咱们也是一起坐过牢的交情了,同患难,共富贵。我很欣赏吴掌柜,将来我们都出去了,药铺开张,你来当我的掌柜,咱们有钱一起赚。”

吴典用忙不叠的应下,心道:我这几年偷偷攒的私房钱够开一百个药铺了,还用得着给你当个破掌柜。我只是想借你脱身而已。

就这样过了一夜,丁巫屡屡被疼醒,趴在破席上哼哼唧唧,一会叫娘,一会叫爹,又不能翻身,很是凄惨。

吴典用从破被子里抠了些棉花堵住耳朵,沉沉睡去,万事都不如自己的身体重要,他吃的不好,再睡不好就要命了。

次日,狱卒送来早饭——只有两碗清澈见底的稀饭,还不知是用了陈了多少年的谷子熬成的,一股霉味。

吴典用取了两个人的稀饭,“兄弟,吃吧,总比饿肚子好。”

两人喝了饭,更饿了,肚子开始造反,咕噜咕噜乱叫。

这时闻得一股要命的肉香,好像是肉包子的气味。

原来是魏采薇过来探监,给义兄送牢饭。

魏采薇递给狱卒一张纸条,“这是路统领特批的,允许我进去给义兄疗伤。”

吴典用:啧啧,这个寡妇真厉害,脚踏两只船。

狱卒不放心吴典用,先开了门,给吴典用上了脚镣,将他拴在牢房角落,不准他靠近别人,才放了魏采薇进去。

魏采薇放下食盒,端出一笼肉包子,一罐子牛乳。

丁巫还没忘记吴典用,“给他分一半。”

魏采薇犹豫,“可是……他是白莲教的,你本就被白莲教的人胡乱攀咬才入狱的,如今瓜田李下,你要避嫌,怎可以食物相赠?汪大夏又要怀疑你了”

丁巫不敢和汪大夏顶嘴,但是面对义妹,他驾轻就熟的拿捏她,“你以前那么听话,我说什么,你做什么。如今你攀上高枝了,我的话不管用了?”

魏采薇只得把牛乳和包子都分了一半,递给吴典用。

吴典用道了谢,尽量斯文的吃起来。

丁巫吃早饭的时候,魏采薇用剪刀剪开他的衣服,不顾男女大防,给他腰部以下,膝盖以上的伤处上药。

“轻点!”丁巫疼得捶床。

魏采薇说道:“你的伤在皮肉,并没有伤到筋骨,看起来很可怕,其实没有那么重,汪大夏是手下留了情的。有口供指认你,你又给白莲教教主说过情,差点坏了锦衣卫的谋划。他要是不打你,如何跟上头交差?听说皇上亲自过问此案。他有他的苦衷啊。”

丁巫阴阳怪气的说道:“哦,那我得好好感谢他。我想感谢他,也得先出去啊,你把他伺候舒服了,他定会答应。”

魏采薇沉默片刻,说道:“他说会想法子把攀咬你的那个人打得改口供,还你清白。”

丁巫问:“要等什么时候?现在就去打啊,打服了就改口供,我就可以出狱了。”

魏采薇说道:“可是……陆统领和陆大人都在怀疑你,怕是没有那么快了结此事。”

丁巫听了,连忙说道:“那你就去伺候陆统领,他对你一直余情未了。”

魏采薇上药的手指一滞,“我又不是娼妇。放我进来给你上药,已是陆统领看在过去的情分上,我不能要求太过分。”

丁巫冷冷道:“你不要忘记,若没有我救你,你就像路边一条野狗般病死了,是我要家仆收养你、教你医术,没有我,你什么都不是。如今,我在这个鬼地方快要疼死了,你就不能为了救我,当一回娼妇?”

魏采薇再也忍不住了,用帕子擦干手上的伤药,“我把你从铁岭苦寒之地弄到京城、你一个流放者能在京城立足,难道是靠你自己?你吃我的、穿我的、住我的房子、把我的男人们当靠山、药铺的本钱也是我给你的,你却把我当娼妇?”

“娼妇京城多的是,比我年轻,比我好看,还有才艺,陆统领和汪大夏是瞎了眼不嫖她们来嫖我?图我年纪大?图我是寡妇?亏你能想得出来!”

“药你自己涂。你好好在牢里反省自己,我已经不是当年卑微如野狗般的任你摆布了,你休得再把我当狗,我是人。”

魏采薇拂袖而去。

作者有话要说:回答大家最关心的问题:魏采薇的脚设定是穿三十六码的鞋子,上一章评论区有个神仙读者说人的脚长和上臂,也就是从手腕到臂弯的距离是相等的。舟用自己四十码的大脚去试验了一下上臂,严丝合缝,果然一样长!

奇怪的知识又在增加了呢。所以,穿三十六码鞋子的读者们就明□□神起来的小夏大概是啥样子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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