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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22章 爱情买卖

所属书籍: 回到老公自宫前

俺答汗说的是要求,不是请求,他志在必得。

金莺无法拒绝,慌乱的她只能把婚约搬出来当挡箭牌,“可是……我有婚约在身,我即将嫁到鄂尔多斯部。”

俺答汗说道:“我会取消你的婚约,给鄂尔多斯部的未婚夫另寻一个出身高贵的女子。你将是我的第三个哈屯,成为最尊贵的女人。”

哈屯是正妻,俺答汗前面两个哈屯都去世了。

他是部落首领,他正在衰老,却无法将目光从青春美丽的、名义上的外孙女身上挪开。

他和老对手嘉靖帝皇帝一样,越是衰老,越是喜欢青春鲜活的灵魂、还有身体,好像这样就能弥补他们逝去的青春和活力。

他们是站立在权力顶端的两个男人,权力、疆土、万民臣服,已经无法满足他们的欲/望了。

他们都站在权力的顶端太久太久了。只有时间才能打败他们,他们越是衰老,越是靠近死亡,就越喜欢年轻漂亮的少女,好像可以从她们身上吸取活力,让自己变得年轻。

抢了儿媳妇杨玉环的唐明皇是如此、沦陷比自己小四十岁的尚青岚嘉靖帝是如此、强取比自己小五十岁的外孙女金莺的俺答汗也是如此。

权力,是最好的春/药。让人的欲/望变得无穷大。

可以冒天下之大不韪来得到普通男子得不到的女人,女人的身份越是特殊,儿媳妇、可以当重孙女的花季少女、甚至已经订婚的外孙女,这种占有的执念就越强,靠着权力可以冲破一切规矩和伦理的约束,这本身就是一种和情/欲极其相似的禁忌体验。

所以老蜡烛们都纷纷点燃了光芒,去照他们心仪的红妆,他们并不会在乎女人身份的禁忌,也不在乎会被人在背后指指点点,因为这本就是权力的最好奖赏,他们拥有独一无二的特权。

被俺答汗推倒在雪豹皮的那一刻,金莺觉得自己灵魂出窍了,仿佛对外界都没有了感觉,那些触碰和吻都不存在。

她仿佛回到了积水潭红袖招当花魁娘子的日子,她用美貌来刺探情报,自以为做着一件很有意义的事情,让她觉得自己除了当一个妻子,还能干点别的。

婚约推无可推,她必须回到家乡嫁人了,为了掩人耳目,红袖招假装要出卖她的身体,价高者得。

虽然知道是假的,她最终会以自赎的方式离开烟花之地,可是她心里依然觉得悲哀,她觉得自己其实不算是个人,她是个物品,一个精致的花瓶,谁出的钱多,谁就能得到她。

只有一个人觉得她是个人,愿意借钱“帮”她赎身,要她以后掌控自己的人生。汪大夏,那个有北城四害之称的纨绔,他顶着别人的嘲笑去救风尘。而她却注定要背叛他。

但汪大夏太渺小了。他只是激流中的一颗石头,看似把水顶住了,其实毫无用处,滚滚长江东逝水,并不会被一颗礁石改变方向,她的人生依然是价高者得——只不过把金钱换成了权力。

权力最大的男人就可以拥有她,哪怕她刚刚叫他一声外祖父。她逃过了京城的价高者得,却还是被同样的规则安排了人生。

金莺看着帐篷的穹顶,似一口锅盖,身下的珍贵雪豹皮就是一口锅,她就是锅里的羔羊,被锅盖牢牢扣在里面,被一寸寸的烹食干净。

还是……没能逃脱价高者得的命运呢。

金莺再次觉得自己变成一个物品,只是从待售变成了已售。

那些流传千古的忘年恋,不过是一场青春换地位的交易。

与此同时,汪大夏、陆缨都坐在陆炳像个小房子似的豪奢马车里,陆炳瞧着汪大夏到处都露肉的破袍子,简直有碍观瞻,就像自己的大氅抛给他,“穿上!成何体统!”

汪大夏蹲在马车角落,远离陆炳和陆缨——尤其是远离陆缨,把大氅严严实实的裹在身上,瑟瑟发抖,他震惊了很久,现在终于可以稍微平静下来说话了:

“陆统领,标下一直崇拜您,感激您数次舍身救了标下,知遇之恩加上救命之恩,您要标下用什么报答都可以,但是以身相许这种事情,标下做不到啊,标下早已——”

汪大夏和魏采薇有三年之约,但是此事要保密,汪大夏改口道:“标下和陆统领都是男人,标下喜欢女人——当然,陆统领长的很好看,在锦衣卫我只能自封第二,可是我喜欢的是女人——”

“闭嘴!”陆炳陆缨齐齐对着汪大夏吼道。

陆炳暗自后悔,在广寒殿里,他情急之下说漏嘴了,威胁再不走陆缨就要嫁给汪大夏。

万万没有想到,陆缨扮男人实在扮的太像了,哄得汪大夏到现在还没有转过弯来,以为陆缨有断袖之癖,想要把兄弟变成契弟(就是古代男子之间结为夫夫,把对方叫做契弟)

汪大夏弱小可怜又不能说话的蹲在角落。在广寒殿的时候,陆炳说“你们再不走就要就地成亲了”着实把他吓坏了。

汪大夏本就喜欢瞎想,身为热爱八卦的北城区群众的一员,他擅长自我想象:为什么皇上要把我和陆缨凑一对?肯定是陆缨要求的啊!

不可能是陆炳,陆炳是个父亲,天下所有的父亲都想要儿子传宗接代——否则他生儿子干什么?不就是为了抱孙子么?和男人结婚是抱不了孙子的。

所以只能是陆缨。

难怪陆缨十八岁都不肯结婚,连弟弟陆绎都刚刚和吏部尚书吴鹏的女儿定亲了,陆缨依然还没有传出婚讯。

原来陆缨喜欢男人。

好吧,喜欢男人不是错,朝中断袖之风一直很风行,但是你不能喜欢我啊,我已经有喜欢的女人了,我还有婚书呢。

陆炳被汪大夏的反应惊呆了:我到底招募了一个什么奇怪的东西进了锦衣卫?这也太过分自信了吧!别说陆缨是女人,她就是个男人,我不会同意这门婚事啊!

陆缨见汪大夏误会大了,事到如今,不能再瞒他。

陆缨说道:“你过来,我有话和你说。”

汪大夏摇摇头,把身上的大氅裹得更紧了。

我把你当上官,你却想要睡我。

陆缨说道:“你不过来,我就过去。”

汪大夏只得从壁角一步步挪到陆炳身边去,“陆大人,您得管管您儿子,怎能强抢良家男子。”

陆炳捂住耳朵,不想听他说话,怕气得中风发作。

两人中间隔着不聋不痴不做阿翁的陆炳。

陆缨说道:“我其实是女儿身,是陆家的四小姐,不是传闻中的私生子。我一直女扮男装,在锦衣卫做事。我对你并无男女之情,只是把你当成下属,希望能够培养你成才。”

“因为身为女子,我也不知道自己能够在锦衣卫干多久。能够干一天是一天,所以我对自己要求更苛刻,沐休日节庆日子也在锦衣卫衙门的办事。我对手下要求也苛刻、每天点卯之后,带着你们一起练俞师父写的《剑经》,风雨无阻,因为我走之后,你们是我留在锦衣卫衙门唯一的痕迹,证明我来过这里。”

“我对你寄予厚望,所以对你最严格,时常找你切磋,逼你上进,我又几次救你,所以皇上误会我心仪你,有赐婚的念头。”

“不过你不用担心,婚姻大事,自是父母之命,我父亲会压住此事。只是,你以后不能疏远我,要记得保持现状。否则,就凭你今天搅和出来的大祸,卢靖妃失宠禁足、景王被贬就藩、你还能毫发无损的从宫里出来?皇上若不是看在我‘喜欢’你的份上,早就将你灭口,以掩盖皇家丑闻。”

“现在,你明白了吗?”

汪大夏听懵了,陆缨话的干货太多,他此刻就像生吞了魏采薇亲手烤制的、可以把地上砸个洞、把墙壁上的墙皮砸掉、可以当成暗器的月饼。

而且一吞就是十个月饼,硬生生在塞进肚子里,他实在消化不来,快要撑死了。

于是汪大夏又保持了长时间的沉默,脑子几乎处于停顿状态,眼前的陆炳陆缨都消失了,连马车也是,他就像坐在一片虚无中。

我咋没想到呢?

我带她去华清池的地下赌坊,穿过全是裸/男的澡堂子,她目不斜视,我取笑她“都是男人,他们有的你都有,你紧张什么”,她找借口说“他们长的太丑”。

她总是穿着竖领的衣服,扣子一定要扣到咽喉,三伏天也是如此。

她中暑晕倒,擡到魏采薇那里救治,魏采薇把我赶走房门,我还吃醋,其实现在想来,是魏采薇发现了她是女儿身,所以把我们都赶走!

还有魏采薇在积水潭里溺水晕过去,应该也是她给采薇换了干衣服……

汪大夏回忆过去,桩桩件件都对的上,暗骂自己太迟钝,出了大丑。这下尴尬了,如何收场啊!

马车停下,陆炳说道:“下车。”

汪大夏裹着大氅,挪动僵硬的步子下了马车,下去之后,发现不对劲,知道陆缨是女儿身后,他就不敢直视陆缨了,问陆炳,“陆大人,这里不是锦衣卫衙门啊。”

陆炳说道:“这是我家。”

居然是陆府!汪大夏心慌,“我还是回锦衣卫衙门值房睡觉去。”

陆炳说道:“你要找死吗?你闯出这么大的祸,景王会放过你?他背后攀附的大臣们会放过你?为今之计,只有将错就错,让世人误会我和陆缨都中意你,才能勉强保住你的狗命。你这些天就在我府里养伤,那里都不准去。”

作者有话要说:月底了,求营养液。另外再求个作者收藏,喜欢兰舟的文读者们去专栏收一下,离一万还差一百,大家支持一波,兰舟坑品极好,入坑不亏。

舟今天看见一个科普,说英国只用水和面粉烤制硬性饼干会自动行走。因为这种饼干极硬,硬到里头生了蛆虫,蛆虫都钻不出堪比石头的饼皮,所以只能在里头蠕动,看起来就是行走的饼干。

魏采薇烤出来月饼饼皮比饼干更厚实,所以她的月饼过了几个月之后应该也可以行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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