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回忆中抽离,哈月再次在即将落下的夕阳下对着绥城文化局的贵客打了个激灵。
不同于被分手的薛京,哈月与薛京的恋爱期间并没有遭受任何情感上的背刺,于她,那是一段值得珍藏与品味的时光,连同她人生中为数不多的快乐一样,所以即便再见,她认为自己没必要和薛京处处作对。
她很快也附和着摇摇头,对着后面的黄总解释:“哈哈,误会误会,我们不认识,严格来说,我经常拜读薛老师的书,是我自己单方面认识他,老师呢,肯定不认识我啦。”
说完生怕别人不信,她还豪爽地大笑着说:“你们别不信,我可是老师的书迷!一百二十万微博粉丝中的一员!”
“原来如此。咱们薛老师的读者确实基数大,没想到在绥城也能遇到粉丝。”
“啊哈哈,我们还真不清楚,薛老师在网上竟然有这么多粉丝吗?我还专门在快手和抖音上搜过……”
这冠冕堂皇的解释令所有在场人员都觉得无趣。
黄总讪笑着从车上一下将薛京的行李箱拽了下来,也不管薛京是否同意,两三步,接力赛一样将行李扔给了另一位张厂,张厂过后,金子接手,直到将拉杆箱抬到了电动车的后座上,跟两头小猪成三角形挤在一起。
“那这可不算你帮到我们了,你这位女同志这叫追星成功,还得感谢我们小金呢。”
说话的是赵主任,颇有些重新舒展的喜气。
金子因为老板脸上消失的愤怒而欣喜,笑眯眯地在旁边重新拨起了拖车司机的电话,赵主任十分满意,朝着薛京和哈月点点头,脸上充满施舍便利的和善。
“路上你们还可以聊聊文学嘛!咱们小薛这次来,也是有任务的。”
“具体内容就不跟你透露了,这是官方机密。”
说话时赵主任还没忘记大手一扬,催促他们快点出发。
“啊,是的是的,您说的对。我一定向老师虚心请教,问问他那些畅销书的灵感都是哪里来的。”
“这位女士,您客气了,读者才是作者的衣食父母,不必叫什么老师,您称呼我的名字就行。”
气氛烘托到这里,薛京与猪同乘前女友三轮车的命运已经顺理成章,再拒绝就不礼貌了,他俩只有说漂亮话的份儿。
哈月眯着笑眼在前面僵硬地冲着薛京做了个您请的姿势,薛京在后面道谢颔首。
最好的相声演员不过如此,圆滑体面。
十分钟后,两人两猪驾驶着一辆全速前进的电动三轮车远远甩开了抛锚现场。
夕阳的余晖彻底消散,天色渐渐变得漆黑,空气中有一种灰尘急速穿梭后的味道,让人忍不住联想到岁月带来的风与霜。
往前到拐弯楼还有五公里的路,哈月打开车灯,前方的路况立刻被照出一道圆形的光影,而顺着这道暖光,哈月顺势悄悄往右侧薛京的方向望了一眼。
薛京没有看她,他的侧脸眉眼沉静,神态自洽。
这些年不见,昔日薛同学的眉宇间褪去了不少青涩,绝不能称之为变老,岁月不败真美人,尤其是手中阔绰的美人,哈月觉得,薛京现在反倒有种被名气滋养过后的雍容。
一种区别于他父母的另一种姿态。
当年拒绝家庭资助的富二代终究是凭借自己的实力成了富一代。
富人们大概有刻在骨子里的招财基因,他这些年在杂志上流出的那些大开硬照并不完全是因为修图的技术高超。
想到这儿,哈月自嘲地笑了笑。
假的真不了,真的也永远假不了。
这句老话是世间真理,即便一个人再怎么伪装自己的出身和见识,无论过了多久,恶毒的老天还是有办法让她显出原形,就像现在一样。
同一辆电动车上,他们二人相邻而坐,不过四年而已,只要不横死,人生可以有很多个四年。但如今他们之间泾渭分明的感觉,已经比当初在同一所学校读书时更加洞烛无遗。
应该是听到哈月的笑声,一直保持缄默的薛京在冷风中回看了她一眼。
光照不佳,粉色头巾的遮盖下,薛京只能看到她小巧的鼻尖,而顺着她侧脸的弧度向下,很快他的瞳孔晃动了些许,是因为视线触碰到了她的唇珠。
这些年世俗评判美丽的标准日新月异,为了在文学式微的境地下充分迎合读者市场,写出更具有性吸引力的角色,薛京也会经常关注着网络社交上新出现的热词。
无论小说内容通俗与否,他总是很会制造喜闻乐见的两性氛围,将自己的作品包装成粉色的浪漫炸弹。
前两年纯欲风当道,他便安排书中的女主穿上毛茸茸的露肩针织衫。
后来爹咪系男友出圈,他又让笔下的男主角保持每天喝大量蛋白粉的习惯。
但就是这么连年产出工业糖精般人设的一位青年男作家,当初却是个实打实的智性恋。
他喜欢上哈月的初衷是因为她的思想,至于她的外貌,在交往后的很长一段时间里对于他来说都是模糊的剪影。
可是现在,哈月清冷的侧脸突然一瞬间唤醒了他很多关于对方外形上的明确记忆。
哈月的眼皮是内双的,每当她专注地凑到他面前,想要嘟起嘴唇和他索吻时,那双上扬扇形的眼睛就会变得十分圆润,顿感,看起来有种小孩子的顽皮。
哈月的鼻梁有一处小而精的驼峰,当她坐在他的怀里对着台灯读书时,挺翘的鼻子会在面中留下一道滑梯的阴影,让他的指尖总是忍不住在她挺翘的鼻梁上轻轻游弋。
哈月的嘴唇并不是普遍意义上的笑唇,她的唇珠有种肉嘟嘟的丰盈,上下饱满,像是某种可口的甜点,清晨他们已经相拥了一整夜,躲在被子里还要耳鬓厮磨的时候,他总是先从这里开始尝起。
哈月的外在条件不是第一眼惊艳的类型,但是日复一日的相处,这种毫无攻击性的柔和会令人逐渐上瘾,好像闻惯了城市雾霾的旅人突然进入郁郁葱葱的原始森林,空气都会倍感清甜。
毫无疑问,她的美在浮躁的世界里具有降温感,是何时都不会过时的。
以前上学时她打扮成知识分子时是美的,后来同他分手时穿着成套的利落洋装是美的,现在,她穿着质朴,有种浓厚的乡村气质,也不让人觉得格外丑。
薛京相信,等到她老了,头发花白,也会是一名可爱的老妪。
但是,薛京从没有在自己的作品中描写过哈月这种美。
原因很简单。
因为哈月的魅丽是慢性毒药。
薛京花了两年多的时间去吞下这种毒药,吃得忘乎所以,中毒很深,连自尊都可以为之抛弃。
直到毒发时,薛京才发现她的思想是一场披着羊皮的骗局,姣好的外表下面藏着一副腐烂的灵魂。
森林里不止有飞鸟途经,溪水连绵,还藏着黏腻的沼泽和各种骇人的虫蚁。
通俗点来讲,哈月是个十分会伪装自己心思和行迹的拜金女,她这种慕强的女性即便再具有性吸引力也不符合主流价值观。
他在书中弘扬的是真善美。
可就是这么一个反派人物,一个技艺精湛的感情骗子,让当初陷入热恋的他沉湎到无可自拔,甚至认真地计划过和她共度余生。
这真是荒谬至极。
电动车上,薛京外套下的手腕突然有一丝抽痛。
他触电似的,立刻收回自己的目光,可眼神晃动下移,他发现自己的眼睛不受控制,正在查看她握着车把的双手。
骨节窄小,皮肤干燥,最重要的是,那十根手指上,没有可以将骨头坠折的大颗钻戒。
何止钻戒,那上面连一枚素圈的印子都没有。
肺部涌入充满尘味的空气,薛京重新将胸膛的浊气慢慢滤出几回,没有观众,他突然不想再和这个可恶的反派玩那种假装陌生人的幼稚游戏了。
距今为止,他们分手四年了,她不是说自己从小就梦想着过富太太的生活吗?怎么kpi竟然没有达成?
她没结婚,为什么?
她出现在这种地方,为什么?
她姿态如此狼狈,明显处于权力下风,但看起来似乎比以前松弛得多,为什么?
该坐宾利到处购物的女人到底为什么要骑着劳动人民才需要的电动三轮车?
难道除了在外人面前同他演戏,她就没有什么想开口和他讲的话?
起码为自己落得如此境地找个借口。
恶劣繁殖的好奇到底驱使薛京开口,说出了那四个再烂俗不过的文字。
“哈月,好久不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