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二章
情人眼里出
汤姆·克鲁斯
S H E W O
Q I
S H U I
/
盛景初住了十天院,就可以回家休养了。
程了趁着放假的时候去照顾他。
盛景初家住的地方没有直达车,小齐每次都开车过来接,他有些忧虑:“程了啊,你能不能少来几次?”
“怎么,你接烦了?”
小齐叹了口气:“不是,你把我显得太没用了。”扭头看了看后面放的山茶花,“这个季节种什么花!”
程了闲不下来,天已经冷了,种蔬菜显然活不了,她买了几棵耐寒的花木,没事的时候就在花园里松土。
盛景初和小齐两个男人总觉得做什么都麻烦,只要满足最基本的生存需求就可以了,至于什么爱与美,根本没时间考虑。
程了拍了拍小齐的肩膀:“现在有没有觉得自己活得像个人了?”
棋院为了照顾盛景初,几乎将办公地点挪到了他家里,曹熹和、姚科、叶琛、赵乾坤、谢长安,早早就过来,几乎一坐就是一天。
程了就负责给他们做饭,棋院的朱主任吃得很满意,几次问她:“小程啊,你要不要来棋院上班?”
程了嘻嘻一笑:“我要当主任!”
她最近在秀时代工作得不错,上个月还破天荒地获得了奖金,目前主要负责节目的后期制作。
程了已经在花园里种了五棵山茶花,准备再种上几棵。
盛景初正和姚科讲棋。
姚科来历比较复杂,他小的时候和母亲移居到韩国,在韩国的棋院学习过几年围棋,后来又回到国内,在专业棋手考试中获得了不俗的成绩,他一直想拜在解寒洲门下,但解寒洲已经不再收徒,蒋春来便一直带着他,但又不算他的老师。
姚科对韩国棋手很熟悉,和赵延勋还是同期。但他向来话少,提到赵延勋也不肯多说。
“他是曹冼罗的得意门生,别的学生都要给老师付学费,曹冼罗为了收到赵延勋,一连去了赵延勋家四次,每个月还偷偷给赵延勋生活费,比对自己的儿子还好。”
曹熹和当然是一有机会就说赵延勋的坏话:“赵延勋那个小子,女人缘倒挺好。现在的女人眼睛是不是都被灰尘糊住了,还什么花美男,男就男,像花那么美的男人能叫男人?”
末了,他还不忘恭维他大师兄一句:“我师兄才是棋坛美男的标杆。”
盛景初对他的恭维无动于衷,催促他:“轮到你复盘了。”
盛景初透过落地窗户去看花园里的程了。
她已经裹上了厚厚的毛衣,说是她奶奶织的,奶黄色,衣兜上吊了颗针织的草莓。脖子上围着大红色的围巾,鲜艳得好像要烧起来。
她似乎感觉到了他在看她,用力地晃了晃胳膊,又低头拿着铁锹去挖土。
挖着挖着,好像忽然挖到了什么,她蹲下来,捡起那个小盒子,盒子上扎着浅紫色的缎带。
她摘下手套,拆开盒子,发现里面是一枚戒指,银色的,不知道是什么材质,上面刻了两个字母:YY。
她有些疑惑,再抬头看去,发现盛景初端起了茶杯,左手的无名指多了一枚指环。
她于是戴上,不大不小,正正好。
她摊开五指对着阳光看了看,越看越觉得漂亮,但怎么也没看出这两个字母的意思,于是摸出手机给盛景初发微信:
“YY是什么?鸭鸭?羊羊?鱼鱼?”
他趁着曹熹和复盘的时间回了她:
“元元。”
他的乳名。
那他手上的那枚,一定刻了LL,合起来是YYLL。
她回他:
“完了,咱俩合起来岂不是庸庸碌碌的缩写?一看就没大出息。”
他回:
“不是,是一夜成名的缩写。”
咦,那他那枚刻的不是LL?她根据成名的首字母CM思考,又拿着手机通过输入法来联想,最后发现最贴近的恐怕是蠢萌。
她有些沮丧:
“我只萌不蠢好吧?”
他回过来:
“是馋猫。”
吃饭的时候,程了悄悄去看盛景初,他现在用左手拿筷子已经很像样,还没看清他戒面上的字母,倒招来了曹熹和的目光。
曹熹和一声惊叫:“天哪,你戴戒指了?”
程了晃了晃自己的无名指:“我也有。”
曹熹和这才点点头:“哦,是情侣戒啊。”
“这是白金的?”曹熹和看着材质,“怎么不镶个钻?”他去看程了,“你得多要点儿,我师兄可有钱了,拿那么多奖金,车库里还一辆豪车。”
这个款式是店员推荐的,盛景初也分辨不出来好还是不好。看程了的表情大概是喜欢的,但他还是不大确定,于是问她:“你觉得呢?”
程了笑眯眯地说:“我喜欢实在的。”
她去看自己的知了吊坠:“比如说这个沉香知了吧,好归好,但我不识货啊。你当初要是送我一个金子做的,我立马就爱上你了。”
盛景初看着她:“真的?”
曹熹和盯着程了的吊坠,还不死心:“你要不喜欢就送我好了,我拿金的跟你换。”
程了立马把吊坠藏得严严实实的:“假的!”
吃了饭,曹熹和赖着不想走。
他是叔叔带大的,也是他叔叔发现他在围棋方面有天赋,把他送去的解寒洲围棋道场。
曹熹和长这么大,大部分时间都是和盛景初在一起,后来成名了,也有钱了,他自己买了房子,叔叔也过世了。
棋院的宿舍早腾出来给了新人,他又不愿意回家,经常在盛景初这里蹭吃蹭喝。
他提议:“咱们打麻将吧!”
一直沉默的姚科忍不住说他:“你也心疼心疼你师兄。他的胳膊这个样子,怎么打麻将?”
曹熹和这才一拍脑门儿:“要不打扑克?”
他立马去攒局,打电话四处叫人。
也就叶琛搭了他的茬儿:“我带个朋友来?”
“都来都来。”曹熹和问身旁的盛景初,“你上次丰田杯比赛的奖金到账了吗?”
盛景初还真不清楚,他需要问过小齐才知道。
曹熹和也没继续求证:“反正我师兄有钱。”
程了坐在旁边看电视,调到了体育频道,正在播“计氏杯”的入围赛。
赛程和赛时都长,电视台也只截取了部分片段。
目前正在播的是两个年轻选手的对弈,程了看得津津有味。
盛景初递给她一个橘子。
程了吃橘子一定要把上面的白线挑干净,她剥完橘子皮,又拿着牙签一点儿一点儿地挑线。
盛景初见她对棋局感兴趣,问她:“看出什么来了吗?”
程了点点头:“嗯,看出很多。”
他于是继续问:“你看谁有获胜的希望?”
程了一指右侧的选手:“他!”
盛景初不知道她从哪里得出来的依据,在他看来现在局势还不明朗。
“为什么?”
“他长得帅啊!”程了捧着下巴,一脸陶醉的表情,“长得真像我的偶像。”
她的偶像常换,前一段时间还是普京,最近就变成一个新生代的男演员,据她说演技相当好,这个男演员主演的电视剧,她反复看了三遍。
盛景初之所以觉得世人多肤浅,就是因为世人总喜欢用眼睛来看问题。
他最不喜欢的,就是通过长相来判断一个人。
专业的围棋比赛就要用专业的角度来思考问题,单单从长相来判断能否获胜,这也太过荒唐。
但像程了这样荒唐的人实在太多,包括他微博上的大量粉丝。
程了剥好了橘子,塞到他嘴里一瓣。
电视上这局围棋也到了尾声,程了支持的选手获得了胜利。她得意地喊了声:“万岁!”
盛景初问她:“在你不认识我的前提下,你觉得我和他下棋谁能获胜?”
程了想也不想,脱口而出:“当然是你!”
盛景初的心顿时熨帖许多。
程了一阵乐:“我不认识你的时候就听过你的名字了,拿一个名不见经传的棋手和世界排位第一的比,你当我傻啊!”
“如果我和他同样毫无名气呢?”
“嗯……”程了很认真地想了想,“那也还是你。”
“为什么?”
她咬了一口橘子,橘子汁溅了一脸,盛景初抽了张纸巾给她擦。
“因为情人眼里出汤姆·克鲁斯。”
她见盛景初的手机就放在茶几上,伸手拿过来,他的手机没有开机密码。
手机界面干净得像他的家,除了出厂预装的软件,只有微信和微博。
她去看相册,里面只有一张照片,她的。
她举着手机在他眼前晃了晃:“偷拍我!”
照片只是一个侧影,他在杭州拍的。
程了坐在椅子上,看着荷塘,伸手遮了遮强光,她眼球的颜色很淡,让他想起了刚熬出来的蔗糖,浅浅的棕,带了点儿黄。
她当时在讲起她的母亲,明明在笑,最灿烂的那种,眼睛里却带了点儿忧伤。
他听着她的话,以最认真的态度,但鬼使神差地拍下了这么一张。
“既然拍了就不能浪费。”程了拿着手机按了两下,又晃了晃,“怎么样?”
她把这张照片设置成了桌面。
然后她又去翻他的通讯录,联络人里只有两个,一个是解爸爸,一个是程了。
她忽然想起来,到杭州的第一个晚上,他接过一个电话,她只看到了屏幕上的“爸”字,原来前面是解老的“解”,他接的其实是老师的电话。
她有点儿好奇:“怎么就两个人的号码?”
又想到他的记忆力那么好,应该记得住所有人的电话号码,之所以格外记下来,大概是有特殊的含义。
特殊的含义吗?盛景初其实存的时候并没想太多,最开始只是试试手机的添加联系人功能,后来发现来电时显示的“解爸爸”三个字让他觉得很温暖。
这不再是一串毫无意义的数字,而是一个亲切的称呼,和他紧密相关。
至于程了,他也不知道为什么会特意存了她的号码,大概从最初相识起,她对他来说,就是一个特殊的存在。
盛景初没有回答,只是摸摸她的头。她飨足地往他的怀里蹭了蹭,手里还有一瓣橘子,已经被她攥出了温度。她把橘子高高地举起来递到盛景初的嘴里,又顺手去摸盛景初的眼睛:“我以前觉得你的眼睛最好看。”
盛景初知道,公交车上还想着要偷拍他,他看了她发给程意的信息,觉得很好笑。
“后来在加藤清正的婚礼上,发现你唱歌还很好听。”
他和赵延勋合作的那首 Paint My Love 被人放到了网上,很快点击量就已经过亿,微博上好多人转发,还衍生出了新的话题“最佳CP”。
甚至有人以他俩为原型写了小说,程了好奇去贴吧看过。
还有人将他们不同时段的比赛视频拼接在一起,做成了一个MV,两个竹马,从小一同学棋,又为了自己的国家竭力而战,比赛中是对手,幕后是好兄弟,最后却因为种种原因天各一方,几十年没见,成为耄耋老人的赵延勋,在临死之前,最后回忆起来的就是两人合作的那首 Paint My Love 。
脑洞大出天际,但视频剪得还挺好看的。
盛景初很谦虚:“其实有几个地方处理得不太好。赵延勋的琴弹得确实不错。”
程了对赵延勋的印象很不好,虽然心里承认赵延勋的钢琴弹得很好,嘴上却说得难听:“好什么啊,像蚱蜢踩在了电线上。”
话音刚落,就有人走了进来,走在前面的正是曹熹和邀来的叶琛。
后面的人高且瘦,皮肤白皙,面容清秀。
——正是赵延勋。
程了的表情顿时僵住。
叶琛表面上倒很自然,跟盛景初解释:“赵延勋的弟弟在江城。”
叶琛其实跟赵延勋也不熟,但好歹是个国际友人,他总不好装不认识。赵延勋听说他要去盛景初家,也表示想来看看。
赵延勋穿着长款的灰色大衣,脖子上围着一条经典款格纹毛呢围巾,笑起来露出整齐的白牙,一副人畜无害的样子。
大家一阵沉默。
除了围棋赛场,大家和赵延勋私交甚少。
还是盛景初先说:“那就开始吧。”
既然相识始于围棋比赛,那就继续通过竞技了解彼此。
好在姚科懂韩语,可以帮着翻译,赵延勋自己还会说点儿英文,大家连比画带猜,也没什么隔阂。
曹熹和提议玩德州扑克。
大家都没意见,不过不好真的赢钱,但玩牌没有点儿彩头又没意思,赵延勋从包里拿出一本棋谱。
姚科给他翻译:“我的棋谱,包括了从小到大所有的重要比赛,赢了就是你们的。”
这个彩头的诱惑就大了,赵延勋的棋谱,还是独家珍藏的!
曹熹和去看赵延勋:“我也不要什么棋谱,我要是赢了,你把我的照片还给我。”
叶琛和姚科一脸茫然,程了知道一定指曹熹和喝醉酒要跳舞的那张。
赵延勋听完翻译点点头,又说了句什么。
姚科翻译过来:“他说如果他赢了,要小曹发一条‘赵延勋是我大哥’的微博。”
曹熹和一拍手:“行啊,谁反悔谁不是人啊。”
赵延勋又补充了一句什么,姚科给大家翻译:“他说别人输了也一样。”
盛景初神色平淡:“我什么都不赌,你愿意,我就继续陪你玩,如果不愿意,我就退出。”
赵延勋听完姚科的翻译,笑了笑,低声嘀咕了一句。
姚科摊摊手:“他说你太无聊了。”
叶琛和姚科商量了一下,两人对彩头没什么异议,大家围着桌子坐了下来。
程了做荷官,她从盛景初家里翻出一些硬币,一人分了二十枚,当作筹码。
她之前没玩过德州扑克,但常看程意玩。
每人先发两张底牌,由玩家下第一轮注。
然后程了再发三张公共牌,玩家下第二轮注。
程了发完第四张公共牌的时候,玩家下第三轮注。
等到五张公共牌都发完,玩家下最后一轮注。
叶琛和姚科只跟了第一轮,第二轮之后就没再跟,盛景初跟到了第三轮,曹熹和和赵延勋则跟到了最后一轮。
曹熹和边看牌边跟程了八卦:“你别看赵延勋现在人模人样地装男神,他是乡下人,一张嘴就是‘蛮那’,这韩语说得真是没法儿听,真不知道那帮韩国小姑娘咋想的,你想想,就算帅得跟吴彦祖似的,一张嘴就是‘干啥玩意儿啊’,谁受得了。”
“蛮……什么?”
他又解释了一下:“‘蛮那’是韩语方言,就是‘是吗’的意思。”
程了偷偷地去看赵延勋,发现他低头看着牌局,嘴角翘起,带着惯有的倨傲。
牌亮出来,先是曹熹和的,难怪他硬气得很,手里是一副同花顺。接着是盛景初,他手里的也是同花顺,与曹熹和的头张牌大小相同。再然后是姚科,他手里的牌差点儿,是四条。
叶琛的牌最差,是两个对。
最后是赵延勋,他微微一笑,笑容里带着十足的笃定,修长的手指将桌上的纸牌一张张错开,露出每一张的花色。
皇家同花顺!
不用数筹码就知道,赵延勋是最大的赢家。
曹熹和、姚科和叶琛的脸色顿时都不太好。
赵延勋穿上外套,围好围巾,示意要告辞了。
叶琛陪着他来的,自然要送他回去。
走到门口,赵延勋停下来,用不太标准的汉语说道:“哦,忘了说了。我爷爷是朝鲜族,中国人,我听得懂汉语。”
他先去看程了,脸上带着温驯的笑意:“电线我懂,但蚱蜢是什么?”他又去看曹熹和,“我现在已经很会讲首尔话了。”
第二天,中国棋坛发生了一件大事,以曹熹和为首的三位超一流棋手,发了同样的一条“赵延勋是我大哥”的微博。
这三个人被棋院的领导叫去训话,媒体记者蹲在棋院门口就等着谁出来能给他们爆个料。
程了在心里暗叫侥幸,万一盛景初也下了赌注,那岂不是中国棋坛要全军覆没了。
盛景初对此倒无所谓:“不至于这么夸张,这是棋手的个人行为,也代表不了国家。”
“还是你有先见之明。”程了夸了盛景初一句,“赵延勋的棋谱啊,多大的诱惑。”
盛景初给她解释:“赵延勋有备而来,又怎么会输?他这个人骄傲归骄傲,但很少做没把握的事情。”
程了推推他:“你知道你们会输?”
盛景初摇头:“我又不是神仙。我不能确定我们一定会输,但我知道要赢很难就是了。”
程了“哦”了一声:“他这是心里对在日本的失利耿耿于怀呢。”
“在棋盘上失利就应该在棋盘上找回来,在别处找回来又有什么意义?不过我还是挺欣赏赵延勋的。”他在棋枰上落下一子,抬头看向窗外。
初冬季节,天黑得早,五点钟刚过,已经是黄昏。这几天的天气一直不太好,阳光最盛的时候,还有种雾霭蒙蒙的感觉,黄昏到来了,天反倒亮了许多,云是金色的,天是金色的,连院子里种下的山茶花都镀上了一层金色。
盛景初对程了说:“你知道吗,在日本有个说法,人和妖可以同时在这个时段存在,所以黄昏时分又叫逢魔时刻。”
程了顿时兴奋起来:“那太好了,遇到了我正好打个招呼,还从来没见过呢。”
盛景初笑了:“魔鬼应该怕你,怕被你吃了。”
他站起来,单手给程了围上围巾,想起程了许诺的那条羊毛毯子就觉得有些好笑。
“我这辈子估计都盖不上你织的羊毛毯子了。”
程了“哧”了一声:“别小瞧人啊,我现在正在发奋呢。”
他握着程了的手腕,低头吹了吹她被毛衣针戳伤的指尖。
他的气息温热,吹得程了的指尖直痒,程了下意识地蜷了下手指。
“你还是不要发奋了,我宁可不要被子,也不希望你的手残废了。”他披上衣服,“走吧,我送你出去。”
小齐有事,盛景初替程了叫了出租车。
“我下周给你做芝士蛋糕吧?”程了记得盛景初家有烤箱,她对西点不擅长,但可以试试,“俗话说得好,‘芝士就是力量’。”
盛景初替她拉开车门:“我下周要回一趟杭州。”
程了的身子往上一弹,差点儿撞到车顶。
“你的手还伤着呢,这周三要复诊呢,多重要的事要回杭州啊?要不你交给我,我替你办了?”
他摇头:“这件事我必须得亲自去办。”
平年一年有365天,闰年一年有366天。
这三百多个日子,大部分是平淡地重复昨天的事情,但总有些特殊的日子,因为某些人,某些事。
这样的日子不管重复多少次,经历多少年,都仿佛印在骨血里,镌刻在心房上。
每年这一天,小齐会推掉盛景初的所有工作,替他订一张去杭州的机票。
盛景初的手还不方便,小齐想陪着去,被盛景初拒绝了。
盛景初一个人到了机场,难得的好天气,不知道杭州是不是也一样。
天晴起来的时候,显得高而远,他坐在靠窗的座位,一抬头就能看到天,有飞机在停机坪上起起落落。
时间还早,他闭上了眼睛,静下来的时候,他甚至能听到自己心脏跳动的声音,他曾经做过统计,一分钟72下,在正常人的范畴内。
“先生。”
他听到身边有人叫他。
“你旁边有人吗?”
他睁开眼,看到程了放大的笑脸,皮肤白而嫩,像初生的牛乳。
她搓了搓冻得有些发僵的脸,在他旁边坐下,身上有新鲜空气的味道。
“先生,”她笑眯眯地问,“我想去杭州,是这趟飞机吗?”
他点头。
“那先生你是一个人吗?我可不可以坐在你的旁边?”
他摇摇头,目光中有掩饰不住的轻笑:“不,我的女朋友也在。”
程了点点头:“你的女朋友一定是世界上最漂亮、最可爱、最善解人意的人吧?”
他很认真地想了想:“这些我倒不清楚。”
他又说了一句:“不过我知道她是世界上最会自夸的人。”
程了推了他一把,想到他的右胳膊受伤了,中途又放轻了力气,手轻飘飘地在他的脖颈上拂过,顺势正了正他的衣领。
“其实呢,就算你女朋友不在的话,我也不能跟你坐在一起的,我买的是经济舱。”
她看了看手里的机票,有些懊丧。
“那正好,”盛景初说,“小齐给我订的也是经济舱。”
程了“呀”了一声,有些诧异:“小齐这么节俭啊?”
盛景初摇摇头,叹了口气:“他大概是体恤到我以后要养家,你又比较能吃,经济压力会很大。”
程了看清了他戒指上刻的字母,刻的是了了的缩写LL,不是馋猫的缩写CM。
她笑着推推他:“行啊,会骗人了。”
上了飞机,程了特意跟人换了座位,坐到了盛景初旁边。
盛景初有些累,靠着椅背闭上了眼睛。
程了去数他的眼睫毛,1根,2根……数到32根的时候,他睁开了眼睛。
他大概是睡过去了,刚睁开眼睛的瞬间,目光中是惯有的冷漠。
等到看清了眼前的人,淡漠瞬间消融,变成慵懒的笑意。
“你在做什么?”
“在数你的眼睫毛。”程了一本正经地向他解释,“有个传说,只要知道了恋人的眼睫毛数,到黄泉的时候跟阎王报告一声,阎王核对正确无误,就允许两个人不喝孟婆汤。不喝孟婆汤的两个人还能记得彼此,来世还会成为恋人。”
盛景初于是又闭上了眼睛:“那你继续数吧。”
程了将左眼数完,又去数右眼,都数完后向他汇报:“你的左眼有141根眼睫毛,右眼有142根眼睫毛。”
盛景初睁开眼睛:“你闭上眼睛,现在轮到我来数你的了。”
程了假意闭了一会儿,然后咯咯地笑起来。
“你还真信啊。”她睁开眼睛,“我只是看过一部电视剧,剧里的女主说,她曾经看过一本书,书里的女主人公能说出男主人公有多少根眼睫毛,女主觉得女主人公真的很爱男主人公,于是就去数男主的眼睫毛。我看的时候想,他们真的很闲啊。”
盛景初示意她不要动,一根一根数下去。
她的睫毛根根分明,不很长,但很密。
“再闲的人也不会去数一个陌生人的眼睫毛,”他一面说,一面记着数字,“这种看似浪费时间的事情,只会和值得的人一起做。”
其实也是,情侣之间又能有多少惊涛骇浪的大事,不过都是一件件再平凡不过的小事,正是这些小事一点点积累起来,变成日常,也成就了回忆。
程了闭着眼睛,渐渐睡了过去。这段时间她的工作很忙,有时要加班到九点以后,周末还要去照顾盛景初,时间太少,她只能将睡眠的时间一再压缩。
迷迷糊糊间,她觉得自己落在了什么上,悬着的脖子忽然踏实下来,于是沉沉地睡了过去。
再醒来的时候,发现飞机已经开始降落了。
而她,就枕在盛景初的肩膀上。
她赖了一会儿,打了个大大的呵欠,露出了口腔里鲜艳的小舌。
见她醒过来,他说:“我想到了几句诗:打杀长鸣鸡,弹去乌臼鸟。愿得连暝不复曙,一年都一晓。”
他其实并不爱诗词,因为不爱才会常看,这样可以保证随时能够停下来。但翻得多了,记住的也就多了,他对这几句的印象很深刻,此时此刻,觉得这几句很应景。
“和‘三千世界鸦杀尽’一个意思?”
三千世界鸦杀尽,与君共寝到天明。
这是日本的一句和歌。
不管是和歌还是南朝的诗句,都有些恨时光短暂的意味。
她坐起来,捶了捶他的肩膀:“看来是心疼我睡得太少了。”
他一下一下摸着她的头发,将散下来的别在耳朵后面,没有说话。
下了飞机,他们叫了车去了半山公墓。
12月3日,盛景初父母的祭日。
两人在山下的花店买了花,盛景初要了蝴蝶兰。
程了猜测着,这或许是盛景初的妈妈最喜欢的一种。
杭州的12月又湿又冷,云一层层压下来,风虽然及不上北方的凛冽,但力度也不弱,将地上的残叶卷起来,又拍下去,发出呼呼的声响。
盛景初父母的墓就在山上,程了陪着盛景初从台阶上走过,脚下有点儿陡,她接过盛景初手里的花束,去牵盛景初的手。
他改了个十指紧扣的方式,步履有些快。
墓碑上有盛景初父母的照片。
盛景初长得像他的父亲,都有狭长而温润的眼睛,但唇又像他的母亲,薄而美好,有漂亮的线条。
他将花放在墓前,给父母鞠了个躬。
程了陪他行了个礼,想他应该有些话要跟他父母讲,往后退了退,去看山景。
这个季节,山单调而荒凉。
从上面望下去是绵延的墓碑,人在这个地方,总会有一种伤感,觉得人生好像就是一出折子戏,自己演,自己笑,累了倦了谢幕了,成为一张薄薄的照片,成为别人的回忆。
她是通过小齐知道的盛景初要回杭州扫墓,她觉得她必须来,以前他总是孤单的一个人,她陪着他,他也许会少些孤单。
盛景初在墓碑前站了很久,有些话只能讲给父母听。
不管是活着,还是逝去。
他向他的父母介绍程了,程了凝神去听的时候,他已经说到了最后一句:“以后我们每年都来。”
程了想安慰他,又觉得任何话都显得有些苍白。
于是,她谈起风水来:“这个方位好啊,依山傍水的,有利子孙。”
她说起老家的一个阴阳先生:“人很厉害的,预报天气就没有不准的,迁坟落葬都找他。有一年雪下得特别大,地面都冻住了。他带着一家人去找墓地,指了一块地说,就这里了。这家人一挖,就这块能挖得动,挖完了,恰好形成了一块长方形的墓穴。”
盛景初问她:“难道不是先挖好的吗?先选好了地方,趁没人的时候把土挖松,然后再把土埋进去压实,等人来挖的时候就挖得很容易。”
程了一时语塞,挠了挠头:“你说得也有道理啊。”
两人正聊着,走过来一个老人,头发已经全白了,背脊也佝偻得厉害,但腰依旧绷着,穿着一件墨绿色的羽绒服,不知道在哪里刮破了口子,露出了一截羽绒来,手里拎着个花篮,一块墓碑一块墓碑地看,直到停在盛景初父母的墓前。
这个老人,他俩都认识,解寒洲。
不过几个月没见,解老好像老了十岁。
他把花篮放下,有些疑惑地看着墓碑前的蝴蝶兰花束。
他嘴里念叨着:“我来看看你们。虽然咱们没见过,但是你们的儿子是我的徒弟,咱们也算是亲戚。以前每年我都过来,现在我的记忆不太好,不知道以后还能不能记起来。”
他又想说什么,但怔了好一会儿,似乎想不起来了。
程了和盛景初就在他身后站着,他全然不知。
安静地站了一会儿,他转过身来。
程了去叫他:“解老。”
解寒洲凑近程了仔细看了看,叹息一声:“姑娘,你认识我吗?”
程了的心里泛起一股酸涩,话一下子哽在喉咙里。
盛景初去扶他:“老师。”
解寒洲看到盛景初,脸上露出一个笑来,带着些惊喜:“是景初啊,来扫墓吗?”他紧紧攥住盛景初的手,手抖得厉害。
想了又想,他低声对盛景初说:“景初啊,你还记得老师的家吗?”接着脸上露出一个羞窘的表情,“我想不起回去的路了。”
解寒洲的家离半山公墓不太远,是一套古旧的二层小楼,有个小小的天井,方厅倒很宽敞,一开门,冷清之气扑面而来。
解寒洲的老伴五年前已经过世了,三个儿子里有两个都在外地。
房子里没什么家具,桌子上放着棋枰,地上散落着一些棋子,书柜里塞满了棋谱,角已经卷了起来。
书柜上方摆着合影,和老伴孩子的,最大的一张是和他门下弟子的,十几个弟子将他围在中间,他笑得和煦而慈祥。
照片里,盛景初在解老的右侧站着,他的脸上还带着青涩,看起来不过十七八岁的年纪,脸上是一贯的平淡无波,小小的年纪已经显示出了少年老成。
曹熹和站在解老的左侧,一只手放在解老的后面,比了个兔耳朵的样子,脸上带着窃笑,吊儿郎当的样子,像个小痞子。
其他的几个徒弟年纪更小,最小的还在解老的怀里抱着,一双骨碌碌的黑眼睛,正是解老的关门弟子。
程了拿起合影看了又看,用手擦干净镜面上的浮灰。
解老笑笑,带了丝留恋,他从程了的手里接过相框,一个弟子、一个弟子指过去。
“拍照的当天景初有点儿发烧,我给了他一片阿司匹林,他告诉我吃了,其实丢在了院子里。我看到了,但没作声。”他朝程了挤挤眼睛,透了丝狡黠,“其实我把药放在菠菜汤里了。曹熹和这皮小子,把我最喜欢的棋谱撕了还不承认,我真是懒得说他……老小不听话,我不给他买变形金刚就不拍照。那天央视的一个记者来采访,他们又难得到得齐,这张照片拍得真好。”
末了,他把相框放回去,去看盛景初:“景初啊,咱们包馄饨吃好不好?”
以前徒弟多,闹哄哄的一团,饭也不好准备,解寒洲的老伴活着的时候也忙,没时间帮他照顾这些孩子,解寒洲就给他们包馄饨吃。
孩子多人手也多,半大小子们一起捏,大家笑笑闹闹地就干完了,还可以多包一些冻在冰箱里。
解寒洲让程了和盛景初在家里等,他去买肉,他们两个又怎么放心得下,便陪着他去了菜市场。
他要的里脊肉,嘴里念叨着:“岚岚不爱吃肥肉,一点点肥的都不吃。”
买了菜回去,程了剁馅儿,盛景初和解老一起包。
解老念叨着:“现在比以前方便多了,直接买了馄饨皮就可以包,以前还得和面,麻烦着呢。”
他去看盛景初:“他的馄饨皮擀得最好,薄得能透出光来。”
程了冲盛景初做了鬼脸:“没看出来啊。”
盛景初不动声色的样子,眉梢眼角却带了点儿得意:“我也不是从生出来就有助理的。”
吃了饭,盛景初带程了看他的卧室。
确切地说,是他和曹熹和合住的房间。
两张单人床,中间放了张桌子。
房间空置了许久,带着潮气,但干净得很,看来解老经常清扫。
靠着墙壁是个硕大的书架,里面塞了很多小玩意儿,程了看过去,小小的白瓷兔子、塑胶鸭子,捏在肚皮上还会发出咕嘎咕嘎的声音。
她笑起来,朝盛景初晃了晃手里的鸭子:“你小时候还玩这个?”
盛景初面无表情:“是小曹的。”
解老恰好推门进来,看到程了手里的鸭子说起来。
“这是一套,有六只,景初生日时我送的,他可喜欢了,晚上睡觉还抱着。”
程了朝盛景初做了个鬼脸:“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