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孙跳起来,往莲蓬头下洗刷,她仍然留着长发,已没有时间吹干,只得湿漉漉垂肩上,取过牛仔裤穿上,发觉自己胖了,拉链拉不上,狼狈地换上没有线条的绒线裙,才擦口红,门铃就响起来。
南孙实在怕老太太对王永正说些足以令他误解的话,就这样跳去开门。
门外站着老太太的教友及王青年。
四人一轮寒暄才分头坐下。
王永正穿着灯芯绒西装,一表人才,南孙想,同他走出去真是挑战,旁人一定会想,这样好看的男人的女友却不怎么样。
她打开王永正带来的巧克力,老实不客气地吃起来。一方面王永正也看着南孙发呆,这已是他们第三次见面,这女孩子不住令他惊异。
第一次,在外国,她一脚泥泞,破裤,面孔却似拉菲尔前派画中女角,浓眉大眼长发,象牙般皮肤,彼时满园落花,她举脚踢起小径中花瓣,给他的印象如森林中精灵。
第二次,她穿着标准套装,全神贯注与电脑打交道,肃穆的脸容有一股哀伤,野性长发盘在脑后,但他还是一眼就把她认了出来。
然后是今天。
她身上还有药水肥皂味道,清醒活泼,头发用一只夹子束起,嘴上有一点点口红,看上去心情比较好,选择巧克力的时候,大眼中有一种天真的渴望与贪婪,糖在嘴里融化的时候,她微眯眼睛享受,就差没唔的一声。
王永正心想:就是她了,必要时死追。
他见过太多才三分姿色便到处申诉同性都妒嫉她的女子,他有点倦了,难得见到一个不搔首弄姿又真正漂亮的蒋南孙,他不笨,决心抓紧她。
两位老太太坐在年轻人当中,也不好说话,于是孙姐妹搭讪说:“我们到房间去祷告。”
小小客厅只剩下他们两个人。
王永正说:“你祖母很可爱。”
南孙抬起头一想,“是的。”以前才不是,但磨难使她们长大成熟老练,凡事都不大计较了,并且肯努力叫旁人愉快,即使略吃点亏,也能一笑置之。
不久之前,她同她祖母都不可爱。
南孙笑了。
这一抹不久会出现的神秘笑容,也使王永正着迷。
“要不要出去走走?”
“Quo Vadis?”
王永正一怔,用手擦鼻子,兴奋莫名,他知道找对了人,蒋南孙永远不会叫他沉闷。
“你不会到我寓所去坐坐吧?”
南孙侧头想一想,“为什么不,总比在街上乱挤的好,你看上去也像个大好青年。”
“请。”
两人走到路口,南孙就叫扒手光顾了,她根本没察觉荷包不翼而飞,一转头只看到王永正同个陌生人办交易,刚在诧异,看见王永正取到了一只似曾相识的皮夹子,突然惊醒,才发觉手袋已被打开。
王永正笑吟吟把荷包还她。
南孙觉得被照顾真正好,索性乖乖尾随王永正身后,她感慨地想,天涯海角,就这么去了也罢。
王宅非常幽静,在近郊,是那种两层楼的小洋房,一看就知道是知识分子之家,完全没有刻意装修布置,但每件家私自然而然与环境配合。
南孙忽然想起她从前的家,也有这股书卷气,但,过去的事还提来做甚。
南孙一点都不觉得紧张了,她背着夕阳笑。
他去听了一个电话,随即出来征求南孙的意见,“我表妹想与她男朋友过来玩,你怕不怕吵?”
南孙微笑摇摇头,好久没有出来交际,趁这个假期练习练习也好。
只见王永正过去取过听筒,“章安仁,你们来吧。”
章安仁。
南孙一呆。天下同名同姓的人难得会有这么多,这个与人家表妹走的章安仁,自然就是她以前的男友章安仁。
女方的家庭对于章安仁来说太重要,由此可知,该位王小姐的环境一定不错。
要是即刻告辞,也还来得及,但南孙自觉没有必要,所以处之泰然,当然,最主要是,章安仁已不能伤害她,他现在是一个陌生人了。
南孙有备而小章无备,看到她时他呆住,有些作贼心虚,跟着才若无其事地打招呼。
心细如尘的王永正已觉异样。
王小姐却不觉得,她是个娇小玲珑的女孩子,比南孙矮半个头,完全被宠坏,什么都要男友侍侯,电话都要他拨好号码接通才递给她,喝一杯茶,加糖加牛奶也要他做。
如果南孙不在,章安仁会做得很自然,但面对前任女友,未免觉得自己是降格了,所以浑身不安。
南孙装作没看见。
王小姐很活泼,她有那种普通的俏丽,骤眼看,会以为是电视上芸芸小女,明星中的一名,但衣着首饰却又显露身份。
她对南孙很热情,抢着说:“我这个表哥一直没有固定女友,眼角很高很高,不过我不怪他看中你,蒋小姐,你真潇洒,我最羡慕人家刻意一双平跟鞋到处去。”
被王小姐这么一说,章安仁未免勾起心事,南孙最难能可贵之处是永远坦荡荡,豪迈爽朗,与他现任女友相比,一如金鹰,一如黄莺,章安仁顿时懊恼起来,他会耐烦服侍这只依人小鸟一辈子吗?
南孙唯唯诺诺,丝毫没有不悦之意。
不到半小时,王小姐又勒令章安仁送她到别家拜年,她开一部父亲送的鲜红色名贵跑车,引擎咆哮着走了,完全像一阵风。
南孙忍不住笑起来。
王永正说:“你认识小章吧?”
“他曾是我男友五年之久。”
“啊,发生了什么?”
南孙䀹䀹眼,“他配不上我。”
王永正想一想,“我也认为如此。”
从此他没有在南孙面前提起章安仁。
小章却没有这么磊落,在好几次家庭聚会的当儿,他不放过机会,隐隐暗示王永正,南孙读书时就与教授有暧昧,然而这还不是伟大的他与南孙分手的缘故,而是因为整个蒋家族都不上路……等等等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