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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十三章 醒目標題

所屬書籍: 奮鬥在新明朝

    一整天李佑都沒敢離開縣衙,舅父那裡就沒去成,不曾看到父親嘴裡的好戲是什麼樣子,也不曉得那來客與知縣談了些什麼。

    次日,陳知縣又召來黃師爺和李佑繼續商議水利的事情。原來昨日這拿著尚書名刺的客人姓錢,乃是半皇商一類的人物,平時生意就是在蘇州府督造金磚,供應兩京宮殿及各地王侯府第。卻也因為離得近,得了虛江縣打算興修二十里石塘堤壩的消息,便欲包攬所有石料供應,只要付給他總共五萬兩白銀即可。

    如果是五萬兩,還真不貴。但黃師爺懷疑道:「之前演算過,全部從外地運料,所需費用摺合銀兩至少八萬以上。這錢大官人只要五萬就敢包攬?葫蘆里賣得什麼葯?他不怕賠進三四萬的本錢么。」

    李佑道:「他持盧尚書名刺,顯然盧尚書也是知曉此事的,想必有什麼便宜材料的門路。」

    黃師爺反駁道:「石塘堤壩,所用石料又不是大理石之類品種,均已是最便宜石頭了,再便宜就是夯土了。無非他能省點運費,但也省不出三四萬銀子。其中必有蹊蹺。」

    李佑一想也是此理,就算以次充好,也找不到更爛的石頭了,那錢大官人不會真得膽大妄為到用土磚冒充石條矇混罷。

    這時候,三人忽然聽得不知何處傳來人群嘈雜聲音。

    又過了片刻,有門子闖進來叫道:「大老爺,有一二百人聚在衙門外!據稱是朱家集民戶有冤屈來告官!」

    「衙門聚眾,必有重大冤情,速速升堂!」聽到人數上百一起來告,陳知縣不敢怠慢。

    自從本朝甲申之亂、闖賊入京後,朝廷上下對民亂、民變(不是兩方聚眾械鬥)這一類事情十分重視。朝廷也明文公示,一律從快處理。不管用是鎮壓圍剿還是招撫平定的辦法,只不要拖時蔓延就可。

    這次冒出一百多人告狀,陳知縣自然要加倍小心。

    一聽朱家集,李佑立刻知道這是父親和舅父弄出的事端了。

    就在昨日白天李典史安坐於縣衙時,他舅父家所在的朱家集發生了一件惡劣的事情。

    話說那大春莊嚴家派來管理庄務的一位孫管事,前幾日看上了旁邊朱家集朱知禮家的小娘子。談了幾次要買作妾,怎奈朱知禮不答應,正想就此作罷不提了。因為孫管事知道那朱家集人是個上百戶人家的大村,裡面都是同姓同族,十分抱團,逼急了難免起什麼糾紛,不像本村都是自家佃戶好欺負。

    誰想昨日朱知禮忽然使人來傳話,願意答應此事,要他今日來商量。又說雖然女兒是做小,但萬不可失了體面,要求多來幾個人壯聲色,顯出被看重。以那朱知禮窮講究的為人,這樣要求也是正常。

    孫管事自是欣喜非常,不疑有他,今日領了幾個庄丁,換了同一式服色,做出鄭重樣兒來到了朱知禮家。孰料一到這裡,朱知禮忽然翻臉不認人,怒斥孫管事痴心妄想,癩蛤蟆吃天鵝肉。

    泥人也有三分火性,更何況孫管事還不是泥人,自覺被這泥腿子戲弄羞辱了,大發雷霆當場報復起來。朱知禮早有準備,居然飛也似的逃了,孫管事和他手下便將朱知禮家裡打砸一遍。

    打完一看,外頭已經被堵住了。這個時候孫管事也有些焦急,這朱家集的人怎麼聚攏得如此之快?短短几個片刻便有二十來人圍了上來,實在是不曾想到的。

    兩邊還在對峙尚未毆鬥起來時,朱知禮家茅屋頂上忽然起了火。人群便一下炸了鍋,這幾日天干日燥,火勢一旦蔓延,遭殃的可不止幾家,弄不好燒掉半個村子也不是沒可能。朱家集鄉親們都慌了,趕緊各自尋找工具去救火。孫管事和他的手下藉此良機,趁亂打出一條路,逃了出去。

    搶人、打砸、縱火,極其惡劣,多少年沒有被這樣欺負過了。這情形使得朱家集群情憤激,聚在族長朱知方也就是李佑的舅父門前,要求去大春庄討還公道。朱知方也沒攔著,當下一二百青壯男子殺奔大春庄而去,只說「找嚴家奴才討公道,與鄉鄰們無干」。大春庄庄民不敢攔,但那孫管事卻又搶先一步跑了,朱家民眾撲了一個空。

    不知道誰起了頭,嚷嚷明日要去縣裡討公道,登時一呼百應,分頭準備船隻等事物。今日便來到這縣衙聚眾鳴冤。

    這頭陳知縣升了堂,便有朱家集民戶朱知禮的狀子呈上來。一看寫道:嚴府指使家奴孫管事強搶民女,不成便入戶行兇,縱火燒屋,如今惡奴躲入嚴府不見,只好來告大老爺伸冤。

    這狀子也不知道找誰寫的,把事實歪曲得似是而非。

    狀子後密密麻麻的有一百多人署名或畫押。陳知縣看完心道,竟然上百人聯名,此事多半是真的了,不然何至於群情憤激,這嚴家枉稱功名世家,家奴不停惹是生非,委實令人生厭。

    雖然看起來沒有傷亡、失節等事情發生,似乎算不得大案,但激起了民憤也不是小事情了。陳知縣一邊親自詢問朱知禮有關事宜,一邊發下傳票,令值班捕快去嚴府捉拿孫管事。

    今日當班的捕快很不巧合,正是趙捕快。趙捕快奉了命,領著幾個幫役來到二水巷嚴府,說明此事。

    那嚴府管家見有捕快上門拿人,趕緊向家主稟報。嚴老爺聽了後,親自來見趙捕快,道:「孫管事委實並未在府上,不知去向,請趙差役去別處尋訪吧。」並贈送了二兩銀子的腿腳錢。

    趙捕快自然不敢在嚴府放肆,收了銀子便回縣衙,在陳知縣耳邊密報說:「嚴老爺不交出孫管事,只道不在府內。」看趙捕快這話里話外就差沒直說嚴府無視王法,包庇家奴了。

    陳知縣心裡怒極,一個家奴豈能輕易逃得沒了蹤影?他不怕被當逃奴抓住流放三千里么,分明是嚴家有意隱匿了。這嚴府為了區區一個家奴便如此不顧體面,真當本官是泥捏木塑的呆菩薩不成?

    其實嚴老爺並未說謊,那孫管事還真沒有逃回嚴府,的確不知去向了。

    原來昨日朱知禮故意反覆無常就是受了李佑舅父朱知方的指使,朱知禮本人也想靠此擺脫孫管事糾纏。他家的大火乃是李佑父親手下的王家兄弟趁人不注意在屋後點的,卻讓庄民誤會是孫管事縱的火。

    那王家兄弟點完了火,看著孫管事逃回大春庄。便各自推一輛秸草車,分別伏於大春庄外兩條道路偏僻處。

    這孫管事見朱家集人殺上門來,唯恐水路人多嚇得船也不敢乘,單身從陸路繞道向縣城嚴府逃去。路上孫管事在一無人處被這王家兄弟攔住吃了棍棒,性命也被了結,屍身亦被王家兄弟往秸草車中一埋運走了。

    這一切除了李父、李佑舅父、王家兄弟、朱知禮幾個人,無人曉得。陳知縣便再次發下傳票,寬限嚴府三日內交出孫管事,交不出則由家主替代到公堂應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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