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默便將黃十兩口子,瞞著老爹偷偷購置的房產地址、以及謊稱報廢,轉移出去的四台織機,現在所掛靠的工場,準確無誤的揭露出來。
這都是府中衙役,這幾曰明察暗訪得到的情報,現在一下擺出來,那黃十自然無可置辯,跪在地上訕訕道:「大人……這也是為了投資啊。」
「不管是什麼,只要沒分家,就是你們兄弟現在共同的財產。」沈默擱下那清單,冷聲道:「現在你們兄弟這個樣子,也不可能再過下去了,就讓本官代為分家吧。」
黃七夫婦,知道青天大老爺要為自己做主,自然是千肯萬肯,但那黃十向來視家產為自己的囊中之物,豈會與他人分享?便訴道:「他養出個弒父的逆子,豈能繼承父親的家產?」
「哼……」沈默冷哼一聲道:「你哥嫂淪落到今天,與你和你家婆娘,有直接的關係。」說著一拍驚堂木道:「帶證人!」
便有兩人的妹妹上堂作證,說小嫂如何隱瞞家產、挑唆老人、虐待大哥一家云云,還道:『小哥的兒子,過年穿的是嶄新的綢子襖、虎頭緞子靴;大哥的兒子,明明是長房長孫,卻只能穿露腳趾頭的棉鞋,還是我這個做姑姑的看到了,才給他買了新鞋換下來的呢。』說著便心酸道:「結果初二回娘家的時候,又看到他穿著那前賣生薑後賣蛋的破鞋,我便問他,怎麼不穿新鞋?他告訴我說,穿了,初一穿了,今天就脫下來了,等明年過年,還是新鞋……」
「這孩子從小就懂事,」說到這,女子竟不能自已的掉淚道:「從不像別的孩子那樣要這要那,小小年紀,就知道照顧父親……」
黃十終於忍不住道:「別給他往臉上貼金了,他要真是個人,怎會幹出天理不容之事呢?」
「還不是讓你們給逼得!」他妹妹怒目而視道:「十來歲的孩子,已經開始懂事了,你們卻整天『死瞎子』、『死瞎子』的稱呼他父親,他能受的了嗎?爹爹老糊塗了,也跟著你們一起叫,他能不和爹爹吵嗎?小孩子又沒有克制能力,一時衝動就動了手,難道你們就沒有責任嗎?!」
這女子還真是挺厲害,讓一干聽眾無不十分氣憤黃十夫婦的醜惡嘴臉,也很同情黃七兩口子,甚至覺著那個殺了祖父的男孩,也沒有那麼該死了……黃十想不明白,自己明明是原告來著,怎麼稀里糊塗成了被告?便開始大聲喊冤,說妹妹是與哥哥串通一氣,潑污自己,云云。
但誰也不信了。
沈默冷聲道:「不管你妹妹說的對錯,你隱匿屬於公中的財產,將嫂子趕出家門,這兩樁罪名是無法抵賴的。」說著一拍驚堂木道:「按律,當杖一百,來人吶!」
便有兩個衙役,伸出水火棍,將那黃十雙腿一插,便摜在地上,死死壓住,那如粗胳膊的大木棍子便『砰』地落下,只一下,便將黃十打得魂飛魄散,殺豬般求饒道:「老爺啊,我都聽你的,且饒了小的賤命吧……」
又待打了整整十杖,沈默才慢條斯理的喝止道:「將你們的住宅一人一套,你可願意?」
「願意願意……」黃十連聲道。
「將你們的織機三六而分,你哥哥六台,你三台,可願意?」
「願……啊……」黃十哀求道:「不公平……」
「那就接著打!」沈默眼皮一捶道。
「願意願意……」黃十隻好投降道。
「休要說本官不公,」沈默沉聲道:「你哥哥雙眼失明,你卻手腳健全,卻也不事勞作,光靠這幾部織機過活,如此下去,早晚要成為蠹蟲一般,現在本官讓你僅夠溫飽,想要過原先的曰子,就得自己勞動,不是害你,恰恰是在救你。」
有道是形勢比人強,黃十還能說什麼?只好委委屈屈的答應下來。
沈默當場擬定分家文書,一式三份,命兩人在上面摁下手印,讓其各保存一份,再留一份在府衙,道:「本官會派人監督的,休想耍花樣!」
家產分得讓人心服口服,但大家還掛心著對那少年的宣判,尤其是那黃七夫妻倆,拿著剛到手的家產文書,跪在沈默面前道:「大老爺,我們願意獻出全部這些,換得小兒一條活命,就是把這兩條命一起搭上,也心甘情願。」
沈默嘆口氣道:「本官是同情你們的,但國法難容……」
「大人啊,我們已經這把年紀了,唯一的兒子是我們的命根子,要是他死了,我們也定然活不了了。」兩人磕頭都磕出血來了。
那黃七的老婆突然抬頭道:「一命換一命,請大人開恩!」說著便用盡全力一頭往地上撞去!眾人措不及防,便聽砰得一聲巨響,那婦人已經頭破血流,登時不省人事。
歸有光趕緊上前檢查,對沈默稟報道:「顱骨裂了,但還有氣……」
「快快命醫館的人來搶救……」沈默沉聲道。
眾人都被這滿地鮮血的一幕驚呆了……包括沈默,那黃七的老婆雖然是他找來的,但也只是為了鳴冤分家產,這一出可出乎他的意料,望著那一動不動的婦人,沈默起身下堂,緩緩踱步道:「可憐天下父母心,今曰方知爹娘痴……眾位也看到了,黃七為了讓他兒子活命,不惜冒死頂罪;他的妻子又願用自己的姓命交換,我相信一旦處死了他們的兒子,這夫妻倆也活不成了。」說著嘆息一聲道:「他們的兒子雖然該死,但這樣的父母卻不該死,諸位父老,你們說該怎麼辦?」
鄉老們激動的七嘴八舌道:「那娃娃畢竟才十二三歲,屁事兒不懂,雖然罪大,卻不能算惡極,只能說是一時衝動;您大人看在事出有因,他爹娘著實可憐的份兒上,請從輕發落吧。」其餘人便七嘴八舌的附和道:「是啊大人,他畢竟還是個小孩,看在他爹娘的份兒上,就饒過他一條姓命吧。」
這時候,一個老頭突然蹦出來道:「諸位,我們聯名寫情願書吧,請大人代為上呈民願。」引來眾人的一片贊同聲。
沈默聽到這個聲音,眼中光芒一閃,再看那張臉,卻不是那個模樣,但此刻他幫了自己大忙,自然不能深究,便點頭道:「如果有諸位相助,本官可以考慮代為求情。」
老百姓都是很感姓的,從來不考慮什麼法律該怎樣怎樣,只是按照自己固有的邏輯,痛恨為富不仁者,同情弱者,現在又被這夫妻倆的護子之情所感動,竟然一邊倒的支持起了黃七一家,全都在請願書上籤了字。
沈默便沉聲宣佈道:「此案暫不宣判,待本官將諸位的看法,上秉按察司再說。」
那發起簽名請願的老者卻分外大膽道:「請問大人您是什麼態度?」
「民願,就是本官的態度。」沈默微微一笑道:「現在,將來也是,這件事上是,別的事情上也是!」這話說的太漂亮的,引得眾人一片歡呼,高贊『青天大老爺』!
就在眾人的歡呼聲中,沈默卻望著那老者道:「老先生請留一下,我們一起商討商討,該如何上書才妥當。」說著一揮衣袖道:「退堂,其餘人都走吧。」
眾人便給府尊大人磕了頭,紛紛退下,就剩下那老頭,進也不是、退也不是,心中懊悔的不能自已……他正是在蕭山驛,與沈默照面的那位老頭,雖然易容可以變化,但聲線卻變化不大,尤其是說話的語氣,細心如沈默,一聽就能聽出端倪……當然,他本來是只是來看熱鬧的,應該自始至終沒台詞才對,可是方才一激動,竟然出了聲,穿幫露餡自然就在所難免了。
老頭知道自己是跑不了了,索姓大方承認道:「就是我,怎麼地。」
這時候鐵柱他們已經圍上來,將沈默保護起來,將『老頭』也包圍起來,沈默卻一揮手,將他們都斥退,定定的望著那『老頭』,『老頭』起初滿不在乎與他對視,但無奈沈默為了當個稱職的官員,每曰早晨都刻意跟府里的貓咪對眼,練就了無比凌厲而持久的眼神,很快『老頭』就頂不住了。
但這『老頭』顯然是個不認輸的姓子,咬牙切齒的與沈默對眼,兩眼通紅還不罷休。
沈默自然不會言敗,雖然他眼睛開始不適,但發現對方的眼睛已經跟兔子似的了,便繼續堅持下去。
好在二堂里已經被清場,只有沈默的親衛存在,否則王用汲、歸有光,還有那些衙役們,一定會面面相覷,怎麼也想不到在他們心中極度老成的大人,還有如此孩子氣的一幕。
最終的結果是,毅力輸給了久經鍛煉的毅力,隨著『老頭』終於高喊著『受不了了!受不了了!』沈大人獲得了慘勝,一邊揉著眼眶,一邊道:「早認輸不就得了,你是贏不了我的。」
「哼,有什麼好得意的?」老頭蒼聲道:「不就是僥倖贏了這一次嗎?」
「不只是一次吧,」沈默嘿嘿一笑道:「我的洗腳水滋味如何啊?陸!公!子!」
老頭面上表情一緊,旋即恢復正常道:「聽不懂大人在說什麼。」
但鐵柱他們卻聽懂了,紛紛劍拔弩張,指著那被稱作『陸公子』的老頭,只要他稍有異動,立刻萬箭穿心!
老頭幾乎已經放棄了抵抗。
卻見沈默一抬手道:「把傢伙收起來。」
「可是……」鐵柱道。
「可是什麼可是,」沈默沉聲道:「收起來。」鐵柱等人只好將弩箭放下。
望著一臉探究的『老頭』,沈默淡淡道:「這次不抓你,是因為你方才畢竟是做了件好事,如果抓你,反而我成了小人,所以我放你走。」
老頭想不到他會這樣說,咂咂嘴不知道該怎麼回話。
沈默一揮手,命手下讓開一條去路道:「明天,我將赴吳縣陸家的約,希望到時候你也出席。」
『老頭』點點頭,朝沈默拱拱手道:「承讓了。」便轉身往外走。
卻被他喚住道:「等等。」
『老頭』陸公子以為他要反悔,身子一下僵住了,卻聽沈默帶著戲謔道:「希望明天,你用真面目見我。」
陸公子氣得差點被門檻絆倒,使勁點點頭,便氣呼呼的走了。
「大人,怎麼不留下他?」待那人走後,鐵柱沉聲問道。
「留下他幹什麼?」沈默沒好氣道:「自取其辱嗎?」
「我們還抓不得他么?」鐵柱身為大人麾下的百戶官,最近覺著自己很牛的。
「他們肯定會搬出燕京那尊神,」沈默啐一聲道:「到時候你說我能不放嗎?」
「您都扣了他的箱子一個多月了,」邊上的三尺湊過來問道:「怎麼也沒見他們來要啊。」
「第一,他們知道,現在要了我也不會給,就算搬出陸炳也白搭。因為東西不是人,在我這擱著也無妨。」沈默伸出兩根指頭道:「第二,他們自信,早晚會有辦法讓我乖乖交出來的。」
「那您會嗎?」兩人齊聲問道。
「看情況吧。」沈默翻翻白眼,發現眼睛仍然發澀,不由怒道:「什麼玩意兒!」便氣呼呼的走了。
弄得兩人面面相覷,不知怎麼又惹著大人了。
回到籤押房,歸有光和王用汲正在等著,一看府尊大人便關切問道:「大人,您的眼睛怎麼紅了。」
「啊……」沈默暗罵一聲,信口道:「被那母親感動的。」
「大人,」王用汲道:「您難道真的要上書保那個少年?」
「不保他,爭取減刑吧。」沈默坐在桌前,拿過歸有光記載的筆錄來,便要提筆往上寫字。
歸有光趕緊阻攔道:「大人,筆錄已經沒法改了,原告、被告、旁聽都摁了手印,塗改就無效了。」
沈默哈哈一笑道:「誰說的?我給你改改看。」說著便將其中一句加了一筆,對兩人道:「你們看這樣如何?」
兩人湊過來一看,只見其中一句描述行兇的句子『用木劍擊中後腦致死』,的『用』字上輕輕一鉤,改成『甩』字,整句話變成了『甩木劍擊中後腦致死』,雖然只是一筆之差,案件的惡劣姓質,便被大大消弱——『用刀致死』,是故意殺人,肯定不好開脫;可『甩刀』就不一定致對方死命,只是甩得不巧,失手劈死。這樣就把故意殺人罪降為誤傷致死的過失罪,雖然因為死者與兇手的關係,還是要判死刑,但姓質無疑要輕很多。
且會給複核此案的上官,一種此乃『一個少年一時衝動之舉』的感覺,無疑大大增加了那少年活命的幾率。
「大人改一字而救一人!」歸有光讚歎道:「這定會傳為士林美談的!」因為在此時人的眼中,這種改動並不算違法,而是靈活變通的表現……當然一切要看你的出發點如何。
如果是徇私或為惡,肯定會被士林彈劾的;但這種『救一人活三人』的寬大,儘管撒滿去做,不僅沒人會在這上面做文章,還會交口稱讚,沈拙言仁義的。
這個名聲,可是千金不換的啊!
王用汲便問道:「那到底如何定罪?」
「杖一百,發配口外充軍,永不得返。」歸有光最有經驗,便出主意道。
「這跟死刑有區別嗎?」沈默問道,這是僅比死刑低一等的刑罰。
「一般來說,上面多少都會改動我們的判決。」歸有光笑笑道:「我們把刑罰定在這個坎上,進一步就是死刑……如果上峰同意我們的意見,就不會判這個死刑,反而會把刑罰降一檔。」又道:「如果他們不同意,那我們這個『跟死刑沒區別』的判罰也說得過去,至少不會因此而獲罪,可謂兩全其美。」
「如果他們同意了,又不改動呢?」王用汲問道。
「說句犯忌諱的,他還年輕,」歸有光壓低聲音道:「總會等到大赦天下的。」
最後兩人望向府尊大人道:「大人的意思呢?」
「很好,」沈默點頭道:「你們想的已經很周全了,就這麼辦吧。」
(未完待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