和朝廷達成共識後,與索南嘉措同來的一千喇嘛便準備出發了。諾顏達拉憂心自己的族人,但總覺著大明不可能放自己回去,所以當沈默把他叫到籤押房,問他是想繼續在榆林待著,還是和喇嘛們一道回去看看時,他有些不敢相信道:「督師大人不是消遣我?」
「我消遣你幹什麼?」沈默合上文卷,笑道:「那些喇嘛雖然滿懷熱忱,但終究是人生地不熟,沒有你這個當家的照應著,肯定步步維艱……」說著起身走到他的面前,微笑道:「你是蒙古的濟農,在漢地就像縛住翅膀的雄鷹,能有什麼作為?還是回去吧,帶領你的族人走出困境,踏上和平幸福的道路。」
諾顏達拉這才確定,沈默真的不是開玩笑,心頭不由湧起感動,嘶聲道:「多謝大人的信任,定不負所托。」
「族人的存亡,和平的大任,都在你的肩上,濟農的擔子很重,壓力也必然很大。」沈默握著他的手:「可要頂住壓力,我們一起為漢蒙和平而奮鬥!」
「嗯。」諾顏達拉也緊握住沈默的手,動情道:「我以佛祖的名義發誓,今生今世歸附於大明,絕不做任何違背大人的事情。」
「我也以自己的祖先發誓,」沈默沉聲道:「將蒙人與漢人視若等同,為雙方永沐和平而竭盡全力,使蒙古人過上富足安定的生活!」
山盟海誓之後,沈默送諾顏達拉出門,便見烏納楚穿一襲絳紫色圓領束袖的武士服,小牛皮腰帶勒得緊緊地,更顯得腿長腰細,奪人眼球。今天她沒有帶那種蒙古冠帽,而是把頭髮用簪子束起來,帶著嵌綠寶石的額帶,在她那細絨白裘衣領的映襯下,更顯得明眸善睞,英姿颯爽。
在這個鐵血肅殺的軍事要塞中,這個女子就像一朵明亮的雪蓮花,就連沈默也願意多看她兩眼。
看到沈默欣賞的目光,諾顏達拉笑問道:「大人覺著我的女兒如何?」
「很好。」沈默微笑道:「鍾金別吉鍾天地之靈秀,更有巾幗不讓鬚眉之風,實乃濟農之驕傲啊。」
「是啊,」看著女兒,諾顏達拉驕傲的笑了:「我這一生最驕傲的,就是養了這麼個好女兒。」說著話,他的目光變得複雜道:「女兒是我的寶,我最珍愛的美玉,從她剛誠仁起,我整天在想著,給自己的女兒找一個什麼樣的男人,什麼樣的男人才能配得上她。」
「阿爸……」烏納楚雖然天不怕地不怕,但終究是個女兒家,被老爹一番王婆賣瓜,臊得滿臉通紅,有些不依了。
「哦。」沈默的笑容有些複雜,看著烏納楚道:「鍾金可有良配?」這些天見面不少,他和烏納楚已經熟識,問這個倒也不算失禮。
「尚未許配。」諾顏達拉傲然道:「不是我這個當爹的敝帚自珍,實在是這個草原上,在俺答汗之後,已經沒有英雄很久了,年輕一輩里,沒有能看得上眼的。」說著不管女兒在背後捏自己的腰間軟肉,他定定望著沈默道:「這次到漢地,本以為自己有來無回,但有幸遇到了大人,待我如上賓,為我如爺娘,您的風姿氣度、智慧涵養,實在是我平生僅見。我想,您就是我一直要找的那個人……」頓一頓,像是下了很大決心似的道:「如果您不嫌棄,我就把女兒許配給大人了!」
此言一出,院中登時針落可聞,就連訓練有素的衛士們,也不由得開始走神……心說這傢伙真沒臊,竟然推銷自己的女兒。但再看看鐘金別吉那明艷不可方物的面容,卻又覺著,自家大人實在是佔了大便宜。這樣的女人若是不要的,恐怕老天爺都會詛咒他,下半輩子當和尚了。
「阿爸……」第一個回過神來的卻是烏納楚,她俏臉漲得緋紅,貝齒緊咬著豐潤的下唇道:「您不是說過,女兒的婚事自己做主嗎?」看來這事兒沒事先商量過,她自然措手不及。
「你自己沒個正主意,」既然說開了,諾顏達拉當然要維護自己的立場:「我自然要幫你拿主意了……」朝閨女呲牙笑道:「相信爹,比沈督師優秀的男人,還沒生出來呢。」
「你這麼喜歡,自己嫁就好了。」鍾金再也抵擋不住羞惱,一跺腳道:「我是不會嫁給漢人的……」說完也不再管他爹的安全,拔腿就跑掉了。
「這孩子……」眼看她就不見了人影,諾顏達拉尷尬的朝沈默笑笑:「其實還是很有教養的,只是臉皮薄,不好意思了。」
「呵呵……」沈默這才從『怪大叔霸佔小蘿莉』的戲碼中回過神來,苦笑道:「莫非濟農想占我便宜?」
「此話怎講?」諾顏達拉奇怪道。
「你我本來好好的兄弟相稱,」沈默笑道:「怎麼突然想讓我喊你岳父了?」
「哎,我不是這個意思……」諾顏達拉生恐沈默會誤會。
「我當然知道。」沈默正色道:「以前也沒跟濟農介紹過,其實我家中有妻有妾,兒女成群……」嘴角掛起一絲自豪又無奈的笑道:「我最大的兩個小子,過了年就十四了,要是再大兩歲,不用濟農說,我早就求著跟你結個親家了。」
「我當怎麼了呢。」也不知諾顏達拉是太實誠,還是太想讓沈默叫自己一聲爹,呵呵笑道:「年齡差距算什麼?我最小的哈屯跟鍾金同歲,也一樣很幸福的。」哈屯,是夫人的意思。
「濟農艷福不淺,真叫人羨慕。」沈默的大腦徹底擺脫桃色,恢復清醒道:「不過我實在不能無所顧忌……」說著壓低聲音道:「沈某區區臣子,蒙我皇帝陛下信賴,節制九邊,麾下百萬精銳,便宜行事,總理數省財稅……我們漢人有句話,叫『樹大招風、位高引謗』,說的就是我這樣的。」
「眼下我力主化干戈為玉帛,已經引得朝中那班清流言官十分不滿,」沈默輕嘆一聲道:「如果我再娶了濟農的女兒,恐怕立刻就要被他們的彈章埋了。我個人的毀譽是小事,毀了漢蒙議和的大事,卻是萬萬不該的啊!」
「如此……」人家閨女又不是嫁不出去,聽沈默這樣說,諾顏達拉自然不會再強求,有些怏怏道:「看來是我考慮不周,光想替女兒找個好男人,卻忘了正事。」
「可憐天下父母心。」沈默溫和的笑道:「不過我確實不是什麼良配,鍾金還是該找個年齡相當的青年俊彥,而不是嫁給我這樣的老樹昏鴉。」
「您要是老樹昏鴉,」沈默多會說話呀,諾顏達拉心情很快好轉,看著他那張年輕英俊的臉,笑道:「那天下的青年就沒法活了。」
好歹沒有掃對方的面子,沈默把諾顏達拉送出院去。轉回到屋裡時,便見王崇古坐在炕上,連連搖頭道:「可惜可惜……」
「可惜一段大好得姻緣啊。」這段時間的朝夕相處,讓兩人的關係徹底修復升溫,已經到了可以隨意開玩笑的地步,王崇古笑道:「我看你笑容牽強,料想現在心如刀絞吧?」
「好姑娘不多,還是留給年輕人吧。」沈默笑罵一聲,拿起熱騰騰的濕毛巾擦擦臉,坐在王崇古對面道:「更何況這朵玫瑰不僅有刺,還可能有毒,我要是年輕十歲,肯定要找找刺激的。現在么,作為一個三沒男人,哪還有資格玩這個?」說這話時,他心中閃過那個曼陀羅花般的女子。那一場自以為高桿的愛情遊戲,到頭來不僅傷害了彼此,還使其他人陷入了痛苦,最後只能相忘天涯,成了他此生不能觸碰的傷疤。
見沈默一下子變得消沉,王崇古知道他定然想起什麼不堪回首的往事,只好結束話題道:「算我多嘴,不過什麼叫『三沒男人』?」
「沒時間沒精力沒空間。」沈默嘿然一笑道:「不瞎扯了,說正事兒吧。」
「嗯。」王崇古點點頭,收起了面上的嬉笑。
「戚繼光那邊的糧草告急了,他已經催了好幾次,要求發運糧草了。」沈默看看王崇古道:「我想這次借護送喇嘛的機會,把糧草給他們送過去。」
「當初帶了三個月的給養,」王崇古輕聲道:「現在最少還有半個月的,再加上繳獲的牛羊,應該能撐過正月吧,還是等著蒙古人頂不住,撤回河北再說吧。」
「如果他們一直不撤呢?」沈默嘆口氣,從桌上找出一個信封,遞給王崇古道:「這是軍情司剛送來的,還沒來得及給你看。」王崇古接過來一看,登時變了臉色道:「俺答還是出手了。」
「如果他真眼看著河套的軍隊完蛋無動於衷,就不是我大明幾十年的心腹大患了。」沈默道:「這次他刮盡地皮,支援河套的糧草,雖然對鄂爾多斯各部杯水車薪,但集中供給軍隊的話,卻能撐上一兩個月……所以我們想等他們主動退,是不大可能了。」
「可現在往東勝去的路上雪能過膝,完全無法行車。」王崇古面色嚴峻道:「東勝城中的上萬輛戰車、輜重車都成了廢物;沒有戰車結營,我們如何抵擋蒙古人的夜間偷襲?就算我們重兵保護,他們搶不去,但放把火給我們燒了,總是做得到的。」說著一字一句道:「而且我可以肯定,他們一直不肯回去,就是在等這個機會。」
「說的不錯,但是我們現在有辦法了。」沈默神秘的笑道:「安西廟裡的活佛法力無邊,可以幫我們把軍糧運去東勝。」
「大人不會這些天被那喇嘛洗腦了吧?」王崇古不信道:「他怎麼說的,是準備用木牛流馬,還是開壇做法?」
「都不是。」沈默笑道:「其實人家早就準備好了,別告訴我你沒注意到。」
「你是說那滿城的駱駝?」沈默一說,王崇古就想起最近源源不斷抵達榆林堡的駱駝隊。那些駝隊的主人,有藏民有蒙人也有漢人,但有個共同點,就是都是信奉黃教……當然,按照人家的教義,就是信奉安西廟裡那個活佛。王崇古明白了沈默的意思:「大人想用駱駝運送軍糧?」
「是。」沈默用稱讚的語氣解釋道:「駱駝這東西實在奪天地之造化……四肢長,足柔軟、寬大,特別適合在鬆散的地面上行走。你一定知道,它有沙漠之舟的美名,卻不一定知道,它其實還是雪地高手。」
「這個還真不知道,不過我知道它實在太慢了。」王崇古道:「要不怎麼俺答、土蠻、兀良哈,都沒有養這個的呢。」
「駱駝走得確實慢。」沈默道:「就算在雪地上,也比不了小短腿的草原馬,但架不住它力大耐勞,可以在負重四百斤的情況下,每天在雪地上走一百二十里,連續走四天,正好可以打一個來回。」
「而且它還有個好處,一次吃飽,可數曰不食。這樣只需要在出發時餵飽一次,往返路上都不需要餵食,所以也不用自帶草料。比同樣載重量的騾馬,運送的物資可多多了。」
「看來大人研究好久了,怎麼不早告訴我?」王崇古不無嗔怪道。
「還沒弄明白到底行不行,哪好急著說出來?」沈默笑著解釋道:「萬一要是不行,豈不貽笑大方?」
「好吧,最後一個問題。」王崇古問道:「蒙古人的夜襲怎麼應付?」
(未完待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