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過你們的規矩可真多……」鍾金一邊說著,一邊學沈默的樣子,甩著胳膊走道。
「對了,我還忘了,你是女子。你們走路時卻不可搖擺兩臂,而應當攏手下垂。」在這女子面前,沈默表現出驚人的耐心,比對自己的閨女還耐心。
「這個樣子嗎?」鍾金學得倒有模有樣,頓時嫻靜了許多。
「對。如果是跟隨長者,應低頭遜順,切不可仰頭張望。」沈默微笑著站起身來。
「好麻煩呀。」鍾金有些受不了。
「習慣成自然嘛。」沈默笑著指指餐桌道:「坐下吃飯吧。」
「你們這種鞋我穿不慣。」鍾金站在榻上抬起腳,便從淡粉色的羅裙下,露出一隻繡花鞋來。北地的女子大都不纏足,尤其這榆林邊關更是如此,否則還不一定有合適她穿的鞋呢。
「這是絲鞋,更輕軟。」沈默搖搖頭,苦笑道。
「走路都不會了。」鍾金便走下榻來,學著漢人仕女的樣子,雖不是步步金蓮,卻也搖曳多姿,看她認真陶醉的樣子,沈默不由暗暗鬆了口氣……他讓人準備這些衣服給鍾金並非出於獵艷,而是想用漢服的美好,籠住這顆草原明珠的心。因為他的歷史知識雖然不多,但對那位史上鼎鼎大名的三娘子,卻是有些印象的……當他見到這個令人驚艷的少女時,先是覺著眼熟,又感覺似乎聽說過她的名字——鍾金別吉烏納楚,但他不記得這輩子曾見過這個名兒,所以只能是上一世的事情了。只是回想念書時學過的古代史,似乎也沒有這個名字。不過無論如何,一個在五百年後還能被人提起的女人,絕對是不一般的風雲人物。
雖然暫時沒想出個端倪,但出於一個政客的投資本能,讓他對這少女保持了極大的善意和耐姓,甚至連她非分的要求都肯答應,連她的冒犯都不生氣,就是為了一點點改善她對自己的不良印象。
付出一點小恩小惠,犧牲一點所謂的面子,能多個朋友,且少個敵人,這買賣是很划算的。
與此同時,他命人加緊調查這女子的一切,只要與她有關係的情報,就統統送到自己面前。如果是調查一個大人物,用這法子是自討苦吃,但這時的鐘金顯然還涉世未深,背景單純……在沈默看來,就算事無巨細的搜集,關於她的情報也不會有多少的。
但這次,算無遺策的沈閣老失算了,這女子雖然還不到二十歲,草原上卻有太多關於她的故事。遵照指令,軍情司將這些搜集到的情報,匯總到他的桌上,讓沈默看得眼花繚亂:
原來這少女在草原上如此出名,她才十四歲的時候,就已經為兩大部落的首領追求,為了抱得美人歸,兩個部落還約定要真刀真槍的干一仗。但結果鍾金離家出走,直接跑進了漢地,對決自然無疾而終,後來還是俺答動用了白蓮教的力量,才把她秘密找回來。
看了看事情發生的時間,沈默默想片刻,終於明白了自己為何覺著她眼熟,原來她就是當年從宣府返回京城時,那個叫野兒的小乞丐啊……不過也難怪認不出來,女大十八變,她又把臉抹得賽張飛,穿得也是破破爛爛。你非要明珠暗投,焉能怪我有眼無珠?
沈默把鍾金的資料,當成是公務之餘的消遣,斷斷續續用了幾天看完。知道了她是俺答汗的外孫女;是白蓮教主蕭芹的女徒弟;是無數草原男子,願為她隨時犧牲的草原明珠;是在濟農城將破時,身先士卒,鼓舞士氣的女英雄;是俺答汗的寶貝孫子,大成台吉把漢那吉的夢中情人,據說兩人已經有婚約,而且俺答已經發話,下個月就要派人迎娶這個孫媳婦……在這個年代,堂兄妹表兄妹結婚是很正常的,就連漢地也是如此,自然無需詫異。
「俺答的孫媳婦……」沈默把鍾金的這些關係畫在一張紙上,反覆的推敲。在這個婦女地位低下的年代,女子想要出人頭地,只能依靠自己的男人。所以如果鍾金真那麼成功的話,那一定是嫁給了一個地位很高的男人。而在這張紙上,地位最高的自然是俺答了……雖然把漢那吉作為俺答的孫子,有可能繼承其地位,但沈默不認為這個沒爹沒娘的小年青,能敵得過他那些如狼似虎的叔叔大伯。何況他連長子長孫都不是,所以除非他那些叔叔大爺都掛了,否則沒有上位的可能。
因此沈默不相信鍾金是靠著把漢那吉成功的,如果說這女子將來真會成就一番功業,那麼他還是把答案壓在俺答身上……雖然俺答是鍾金的外公兼叔爺,但這個年代的蒙古人不講三綱五常,只要不是親生的,都沒有什麼障礙。
會不會真是這樣呢?想來想去,沈默終於借著這個假設,想到了自己在何時聽過這個名字了。那是一部拍得很爛的電視劇,名字已經記不太清,但這並不重要,重要的是,作為女主角的,名叫鍾金哈屯……哈屯,是夫人的意思,『別吉』嫁了人,自然就升格了。
只是在那部戲裡,估計為了為尊者諱,壓根沒提鍾金是俺答外孫女這茬,也沒說鍾金和把漢那吉婚約的事兒,所以沈默直到現在才對上號。
既然知道這是個重要人物,自然要特殊對待了。不過歷史已經發生了改變,現在大明發動了復套之戰,攻陷了濟農城,鍾金對漢人的感官,肯定差到極點了。觀其言行舉止,怎麼看都不像能維護蒙漢和平的樣子,所以得先消除她對漢人的惡感,然後才能徐徐圖之,培養感情。
當然國之大事絕非兒戲,沈默不可能以一部胡編亂造的電視劇為指導,就把漢蒙和平的重任,寄托在一個女子身上,那非把自個坑死不行。他只能根據自己的推測,下幾步無傷大雅的閑棋,如果到時候真有收穫,自己當然賺到了,如果沒成功,就當是枯燥軍旅生涯中的小調劑吧。
接下來幾天,鍾金便住在督師府里,等待沈默交代完公事好出發。沈默本以為,她是個閑不住的姓子,所以特意叮囑侍衛,如果鍾金別吉想出去,只管放行,保護好她的安全就是。
但讓他想不到的是,鍾金竟然只出去一次,然後從街上的書店裡,買了足足一箱子的書回來,便大門不出二門不邁,一門心思閱讀起來。一次吃飯,沈默問她買這麼多書幹什麼?
鍾金給出的理由是,省得連你們說話都聽不懂,顯得自己很白痴。
沈默知道定不是這樣的原因,讓人把鍾金所購的書單拿來看看,倒很簡單,只有八個字——《資治通鑒》和《二十一史》。
沈默當時就一腦門汗,心說這女子果然不一般,在我面前跟個沒長大的刁蠻小姐似的,回頭就抱著《資治通鑒》啃,真把所謂的經權之道,詮釋的淋漓盡致。不由暗暗提醒自己,歷史名人就是歷史名人,可不能小覷了。
話雖如此,但不能放過這個,使她心向漢家的機會啊,所以沈默不僅不能阻止她,還得笑呵呵的問:「最近在用功讀書啊,有什麼不懂的地方可以說出來。」
「太好了。」鍾金開心道:「我發現你們漢人的書,年代越早,話說得就越簡單。那些字我都認識,可連在一起,十句就有五句得靠猜,也不知猜得對不對……」
「已經很厲害了。」沈默微笑道:「不過你的漢話說得這麼好,為什麼沒一起學習文言呢?」
「教我漢話的老師說,會說會寫,能把意思表達清楚了,就算學好漢話了。」鍾金好看的皺眉柳眉道:「他不讓我看書,說都是糟粕,會讓我走入邪門歪道的。」
「那你還看?」沈默笑問道。
「難道我一直長不大啊……」鍾金給他一個美好的白眼,甜甜笑道:「說好了,你每天都要抽時間教我啊。」
「教你么……」沈默大感大材小用,自己可是教導儲君的大學士啊,怎麼淪落到給個番邦女子授課了?不過他告訴自己,讓別人教我不放心,只有親自教,才能保證她根正苗紅,心向漢家!
『我是一心為公的,就當支邊支教了……』沈默如是想,便勉為其難道:「倒不是不可以,但你需先拜師。」
「拜師就拜師。」鍾金倒是乾脆:「用磕頭嗎?」
「這個么……」這種事兒那好意思主動說。
「真是磨磨唧唧,不就是磕頭嗎?」鍾金竟然當即離開飯桌,跪在地上給沈默磕了三個頭,抬頭道:「師傅在上,這下總可以了吧。」
「呃……」在她這個爽脆勁兒面前,沈默覺著自己真是拖泥帶水,只好點點頭道:「行了。」
要說鍾金還真是撈著了,沈默這段時間,把繁重的後勤擔子都轉給了王崇古,只關注前線和京城的事務,空閑便多了起來。於是晨昏各一次授課,每次半個時辰,從《史記》講起,一是為其閱讀理解釋疑,二是講一些其中的道理。
鍾金的理解能力很強,還經常舉一反三,讓沈默好好過了一把為人師的癮……比如一天,講到《周本紀》,沈默先讓她抑揚頓挫的朗讀一遍:『棄為兒時……其遊戲,好種樹麻、菽、麻、菽美。及為誠仁,遂好耕農,相地之宜,宜谷者稼穡焉,民皆法則之。帝堯聞之,舉棄為農師,天下得其利,有功。帝舜曰:「棄,黎民始飢,爾后稷播時百穀。』
然後問她,可懂這一段的意思。鍾金點點頭,說懂:『大意就是這個叫『棄』的人,天生喜歡耕種,後來長大了務農,別人都跟著學,結果被堯帝知道了,封他為『農師』這個官,結果天下得其利。舜帝誇他,教黎民耕種,解決了飢餓。』
沈默滿意的點點頭,道:「可有什麼問題?」
「這個后稷,是不是最早農耕為業的人啊?」鍾金好奇問道。
「周之祖先,雖善務農,卻像如今蒙古一般,不足以自足。而且還要遭到薰育、戎狄的侵擾。棄的後代古公予之財物,則又索要土地人民。古公說:『有民立君,將以利之。土地所以養人,非所以害人。』乾脆辭別老幼,逃於岐下。而百姓思念古公,亦聚至岐下。古公經此劫難,不與戎夷為伍,且見土地肥沃,乃作農桑,以立室家……」沈默別有目地的解釋道:「古公立室家,才真稱得上農耕為業。」
「原來三千年前,我們本是一家。只為牧場奴僕,才分成兩家……可惜可惜……」鍾金聞言惋惜道。
「是啊,原本就是一家。」沈默大嘆孺子可教,正要繼續灌輸一番,民族團結的大道理。卻聽鍾金道:「那為什麼三千年了,我們還在草原上放牧呢?」
「呃,說『我們』是不對的……」沈默頓一下道:「犬戎、匈奴、東胡、突厥、回鶻、契丹、女真、蒙古……這一代代的草原游牧,其實彼此間並沒有任何關係……只能說,因為有草原在,所以就會誕生出以游牧的民族。」
「那之前的民族都哪裡去了呢?」鍾金烏黑的眸子里,滿是悲哀的問道。
「一部分被消滅了,一部分遷徙了,但主要的,都是與漢民族融合了。」沈默淡淡道。
「內附么?」鍾金目光迷離道。
(未完待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