曹操年輕的時候,曾經被預言為「治世之能臣,亂世之奸雄」,面臨著人生道路的選擇;而「亂世之奸雄」的評價,則幾乎成了他的蓋棺定論。實際上,曹操原本是想做「治世之能臣」的。那麼,是什麼原因使得他做不成「治世之能臣」;而當他做不成能臣的時候,他又是怎麼辦的呢?在前面的節目里,我們講過一件事情,就是當時最有名的人物鑒賞家和評論家許劭曾經給曹操一句評語:「治世之能臣,亂世之奸雄。」這句話其實可以有兩種理解。一,處在治世,就是能臣;處在亂世,就是奸雄。二,治理天下,就是能臣;擾亂天下,就是奸雄。那麼,曹操是選擇做能臣呢?還是選擇做奸雄呢?
曹操其實是想做能臣的。
漢靈帝熹平三年(公元174年),二十歲的曹操被舉為孝廉,擔任郎官。孝是孝子,廉是廉士。一個人如果被舉為孝廉,他就有了做官的資格,就像現在有了一個學歷,就可以去考公務員一樣。那麼擔任郎官是怎麼回事呢?漢代官制,皇帝要從親貴子弟當中挑人做郎。郎這個字有兩個意思,一個是年輕人或者小夥子,還有一個意思就是侍衛。實際上到宮廷裡面去做郎,也就是做皇帝的侍衛。因為他要在皇宮的走廊里站崗,所以稱之為郎,侍衛長就叫做郎中令。在皇帝的身邊做了郎,就參與了帝國的政治,耳濡目染可以得到鍛煉,所有做了郎官以後很快就可以擔任別的官職,這是漢代培養幹部的一種方式。但是後來就不那麼講究了,做郎官的不一定是親貴子弟,也不一定是在皇帝身邊做侍衛,不過是走向仕途的一個資格和閱歷,相當於現在的「第三梯隊」或「後備幹部」。按照規定,郎官任滿,就可以排出去當縣級幹部,或者縣令,或者縣丞,或者縣尉。不過到了東漢末年。所有考核程序大體上也都是走過場,主要看有沒有背景。曹操是朝中有人的。祖父曹騰,封費亭侯;父親曹嵩,位至三公。所以曹操為郎官不久,便被任命為洛陽北部尉。
尉,就是掌軍事或刑事的武官。《漢書?百官公卿表》的注說:「自上安下曰尉,武官悉以為尉」,所以縣有縣尉,郡有郡尉,朝廷有太尉、中尉、廷尉、衛尉。洛陽北部尉是縣尉。漢代官制,縣令以下,有丞有尉,丞理民事,尉管治安。不過洛陽是東漢的京都,是帝國最大的縣,縣尉就不只一個,有東西南北四個,俸祿則是四百石。所以,曹操擔任的這個洛陽北部尉,就是京都地區的一個副縣級的公安局長。
推薦曹操擔任洛陽北部尉的任,石司馬懿的父親司馬防,當時官居尚書右丞,相當於宮廷副秘書長。不過東漢時期的尚書,名義上是秘書處,實際上是宰相府。司馬防一推薦,曹操就被任命了。據說曹操當時並不願意,他的野心是想做洛陽令。但主管任命的「選部尚書」(相當於人事部長)梁鵠根本不考慮曹操的想法,曹操也就只好走馬上任了。
這是曹操擔任的第一個官職,記憶是很深刻的。據《三國志?武帝紀》裴松之注引《曹瞞傳》,後來曹操被漢獻帝封為魏王,還特地把司馬防請到鄴城,盛情款待。酒過三巡,曹操問:司馬公,你看孤王今天還可以去當一個副縣級的公安局長嗎?司馬防說,當年老夫推薦大王的時候,大王當那個洛陽北部尉正合適呀!於是曹操「大笑」。
曹操的問話和大笑,倒並不完全是小人得志。得意洋洋的成分有沒有?有。曹操這個人,從來就不掩飾自己的情感。一旦得意,一定會把尾巴像旗杆一樣高高地翹起來。但這一回,卻不僅僅是因為當了魏王而自鳴得意,也不僅僅是對當年梁鵠的安排耿耿於懷,恐怕還因為想起了一段很值得回憶的往事。
這段往事和曹操擔任的這個職務有關。
我們知道,洛陽北部尉是不好當的。這個差使,官不大,權不多,責任卻很重大,麻煩也很不少。因為天子腳下,權貴甚多。這些權貴,沒有哪個是把王法放在眼裡的,沒有那個是不惹是生非的,也沒有那個是惹得起的。然而首都地面的治安又不能不維持,這就非得有一個既不信邪又有鬼點子的傢伙,去當那個副縣級的公安局長不可。曹操恰恰就是這樣一個「奸而雄者」。所以司馬防說的話,也不完全是為了自己打圓場,而是實事求是。
事實上曹操是很稱職的。他一到任,就把官署衙門修繕一新,又造五sè大棒,每扇大門旁邊各掛十來根,「有犯禁者,不避豪強,皆棒殺之」。幾個月後,果然來了幾個找死的。靈帝寵信的宦官蹇碩的叔叔,依仗侄子炙手可熱的權勢,不把曹操的禁令放在眼裡,公然違禁夜行。曹操也不含糊,立即將這傢伙用五sè棒打死。這一下殺一儆百,從此「京師斂跡,莫敢犯者」,治安情況大有好轉,曹操也因此名震朝野。
曹操這一棍打得許多人暈頭轉向,不知道這個小夥子要幹什麼。我們知道,一個年輕人,剛剛踏入官場就得罪權貴,是不會有好下場的。這個道理,曹操不可能不懂。蹇碩權傾朝野不可一世,曹操也不是不知道。何況曹操的祖父也是太監。太監的孫子殺太監的叔叔,這事讓人想不通。不過,這件事是記載在對曹操並不太友好的《曹瞞傳》當中的,應該是事實。
也有種種猜測。一種猜測,是曹操要一鳴驚人。有沒有證據呢?有一點旁證。曹操在他的《讓縣自明本志令》(又名《述志令》)裡面說過這樣的話:「孤始舉孝廉,年少,自以本非岩穴知名之士,恐為海內人之所見凡愚」,因此「yù為一郡守,好作政教,以建立名譽,使世士明知之」。這段話什麼意思呢?就是曹操回憶說,他二十歲舉孝廉的時候,很清楚自己年輕太輕,又沒有什麼名氣,恐怕大家都認為是一個沒有用的人,所以我當時就想做一個好官,做一點驚天動地的事情,讓大家都知道我曹操還是蠻能幹的。
的確,這個時候的曹操,年紀還輕,只有二十歲;出身不好,生長太監家庭;表現不佳,叫做「任俠放蕩」;名氣不大,叫做「世人未之奇也」。甚至就連形象,可能也不太好。我們去讀《三國志》,但凡形象好的,比方說周瑜啊,諸葛亮啊,都有記載;而對於曹操的容貌、長相,《三國志》是沒有一個字的。《三國志》是以魏為正統的,如果曹操的形象高大魁梧,英俊瀟洒,肯定大書特書。避而不談,恐怕因為實在不怎麼樣。
其他的史書倒是有描述。《魏氏chūn秋》說:「武王姿貌短小,而神明英發」;《世說新語》則說,曹操要見匈奴使節,「自以形陋,不足雄遠國」,便讓崔琰做替身,自己「捉刀立床頭」。崔琰當然是一表人才,史書上說他「聲姿高暢,眉目疏朗,須長四尺,甚有威重」,然而匈奴使節評價卻說:「魏王雅望非常,然床頭捉刀人,此乃英雄也。」結果曹操派人把這使節謀殺了。可見曹操雖然相貌一般,但氣度不凡,猜忌心也重。也可見人不可貌相。不過曹操剛出道時,是沒有什麼「氣度」可言的。總之這個時候的曹操,沒多少站得住腳的本錢。要想在江湖上揚名立萬,非得干一件驚天動地的事不可。殺蹇碩的叔叔,就能收到這種效果。
第二種猜測,是曹操要建立法制。這也是有道理的。魯迅先生就說曹操政治的第一特sè便是「尚刑名」,也就是主張嚴明法紀,執法如山,甚至使用嚴刑酷法。曹操的立法和執法確實很嚴,殺起人來也毫不手軟。這固然是形勢所迫,也是性格使然。曹操這個人,生活上是比較隨便的。他吃不講究,穿不講究,長期在外行軍打仗,對女人大約也只能將就,不能講究。有人便因此認為他信,說我雖然進不能施行教化移風易俗,退不能建立仁德團結同僚,但是我撫養戰士,殺身為國,打擊那些輕俘虛華又愛結黨營私的小人(浮華交會之徒),辦法還是很多的。可見曹操十分憎惡輕俘,他自己當然也不輕俘。他穿便衣,說笑話,作辭賦,聽音樂,只不過是他緊張工作之餘的一种放松,也是內心世界豐富的一種表現,沒準還是他麻痹敵人的煙幕彈。他行文、做事、用人的不拘一格,更不是輕俘,而是大氣。大法無法。對於曹操這樣的大手筆,根本就用不著那麼多的格式,那麼多的講究。造五sè大棒,將不法之徒亂棍打死,就是這種性格和手筆的初試鋒芒。
當然,曹操殺蹇碩的叔叔,也可能事出偶然。畢竟,那時的曹操,還只是一個剛剛踏入官場的初生牛犢,生瓜蛋子,不知深淺,也不知天高地厚。他只想到做官就要做個好官,做好官就得令行禁止,殺一儆百,沒想到蹇碩叔叔這隻大尾巴狼會撞到他的槍口上。這就沒辦法了。說出去的話,潑出去的水,也只好把他這隻雞殺了給猴子看。但即便如此,也不簡單。曹操的出道,可謂先聲奪人,出手不凡。
曹操此舉也頗受後世好評,一些歷史學家贊之曰「不畏強暴」、「執法如山」。這大約因為他之所殺,是宦官的家人,而且這個宦官還是權傾一時的人物。但我想,如果撞到他的槍口上的是別人的人呢?大約也是格殺勿論的。所以,在這一棒里,鐵面無私和心狠手辣是並存的。曹操後來殺了那麼多的人,而且殺起來毫不手軟,這件事應該算是開端。它既表現了曹操的善(對抗強權),也表現了曹操的惡(不惜殺人),還表現了曹操的鐵腕性格和霹靂手段,一朝權在手,便把令來行。我總覺得,這裡面是有「惡」的成分的。不過,曹操所處,乃是亂世及其前夜。亂世用重典。曹操想不做惡人,怕也難。
不管怎麼說,我們現在是無法準確知道曹操當時的想法了。可以準確知道的是,他確實得罪了權貴,得罪了宦官集團。不過,權貴們拿他也沒有辦法。第一,曹操是爭議;第二,曹操有後台。最後只好明升暗降,打發他到頓丘(今河南省清豐縣)當縣令,《曹瞞傳》的說法是「近習寵臣咸疾之,然不能傷,於是共稱薦之,故遷為頓丘令」。
曹操在頓丘令任上的表現應該不俗。據《三國志?曹植傳》,曹操曾對曹植回憶過這段經歷。曹操說:「吾昔為頓丘令,年二十三,思此時所行,無悔於今。」可惜沒過多久,就因為受堂妹夫宋奇的牽連而被免官。後來,曹操又被召回朝廷當議郎,以後還擔任過濟南相(故城在今山東省歷城縣東)等職務,其間一次被免,兩次辭官,三次被徵召議郎。所謂「議郎」,也就是「調研員」。曹操想,調研員就調研員吧,那就好好調研。地方官就地方官吧,那就好好執政。然而他上書朝廷,力陳時弊,卻泥牛入海無消息。他執法如山,打擊豪強,肅清吏治,安定地方,則如蚍蜉撼樹,以卵擊石。之所以尚未招致殺身之禍,只不過有曹嵩這個大後台罷了。但朝廷借口他「能明古學」,多次打發他去當有職無權的閑官議郎,則已不難看出其用心。
其實年輕的曹操可能還不懂得一個道理,那就是做能臣要有條件。第一要看時世。如果是兵荒馬亂烽煙四起,大約便只能像諸葛亮《出師表》裡面說的那樣「苟全性命於亂世,不求聞達於諸侯」。第二要看政局。如果是「城頭變換大王旗」,「亂鬨哄你方唱罷我登場」,也以裝瘋賣傻為宜。因為一不小心「站錯隊」,便有性命之虞。所以孔子說「邦有道則知,邦無道則愚。」(也就是裝傻,比裝瘋含蓄一點)第三要看人主。如果那人主弱智,或昏庸,不識貨,你的「貨sè」再好,也是不頂用的,只能空懷一腔報國情。最後,即便是治世,是明君,也還要看他的興趣、心情。比如漢文帝,不能算是糊塗蟲(有所謂「文景之治」),也很欣賞賈誼(管拜大中大夫)。但是怎麼樣呢?「可憐夜半虛前席,不問蒼生問鬼神」,後來還把他貶到了長沙,害得他終rì以淚洗面,竟哭死在那裡。
曹操剛剛出道那會兒,還不能算是亂世,但時局已是十分混亂。曹操生於東漢桓帝朝,長於靈帝朝,是在桓帝永壽元年(公元155年)出生、靈帝熹平三年(公元174年)入仕的,而桓、靈兩朝,要算是漢王朝四百年間最黑暗、最混亂的年代。所謂「桓靈之時」,幾乎就是昏君臣奸,政治**的代名詞。比方說,靈帝時期,朝廷是賣官的,而且明碼標價,公開招標。價錢則是一萬錢一石官秩,比如秩四百石的副縣級四百萬錢,秩二千石的正部級二千萬錢,如果位列三公,再加上一千萬。這就是買賣。如果正式任命,交一半。這些錢官員們當然不會自己掏腰包,便在上任後拚命盤剝削百姓,朝廷也睜眼閉眼,不聞不問。當時一個名叫司馬直的,被任命為太守。委任狀剛到,就要他交錢,還說考慮到他家庭困難,減免三百萬。司馬直感嘆說,為民父母,還要靠盤剝削百姓求官,於心何忍!就辭官不做。朝廷見外塊落空,就下令不準辭官。司馬直沒有辦法,只好在半路自殺。臨終前,他留下遺書,痛斥這種做法是亡國的徵兆,一時轟動朝野。
現在看來,司馬直是白死了。因為終靈帝一朝,賣官的事不但沒有終止,反倒變本加厲。曹操的父親曹嵩官居太尉,據說就是花錢一億買來的,算是過了把「三公」的癮(不久就被免去)。「三公」地位崇高,想過這個癮的人很是不少。當時有個名叫崔烈的,是冀州名士,書香門弟,素有清明,靠著自己的努力,歷任郡守,官至九卿。但他看見大家都在買官,便也耐不住寂寞。這時,皇帝的保姆程夫人告訴他,她可以搞到優惠價,崔烈就交了一半的錢給程夫人,皇帝也馬上大會公卿,拜崔烈為司徒。不過皇帝很快就後悔了,當著眾人的面說這一回帝國做了虧本生意。程夫人一聽也急了,說崔烈的官怎麼是買來的呢?明明是我幫他弄到的嘛!此言一出,公卿嘩然,靠一個女人得官,還不如花錢買吶!
這事弄得崔烈很沒有面子,連他兒子都不以為然。崔烈的兒子崔鈞官居虎賁中郎將,有一天穿著鎧甲從軍營中回家。崔烈就問他,老夫位列三公,外間有何議論,?崔鈞說,大人少有英明,歷任卿守,大家都說大人位居三公當之無愧。不過這一回,大人卻讓天下失望。崔烈問為什麼。崔鈞說,因為大人的身上有銅臭。崔烈勃然大怒,拿起手杖就打崔鈞。崔鈞掉頭就跑,身上的鎧甲嘩嘩作響。崔烈罵他說,為父一打你就跑,這是孝道嗎?崔鈞說,當年大舜侍奉父親,小杖則受,大杖則走,非不孝也!崔烈無言以對,他自己也感到慚愧。
如此看來,桓靈兩朝實在可以說是**透頂了。
不過,把東漢滅亡的賬都算在桓帝和靈帝的身上,是不公平的。事實上,自王莽篡政光武中興後,大汗王朝就沒再打起過精神。外戚擅權,宦官專政,軍閥稱雄,奸臣拚命抓權,貪官拚命撈錢,老百姓則只好去吃觀音土。道德的淪喪,更是一塌糊塗。當時的民謠說:「舉秀才,不識書,舉孝廉,父別居」;「直如弦,死道邊,曲如鉤,反封侯」,可見少廉寡恥和口是心非已成風尚,反腐倡廉和整頓綱紀都無濟於事。公元142年(漢順帝漢安元年),朝廷派了八位御史到全國各地巡察,希望整頓一下地方官員的**問題。特派員當中最年輕的一位名叫張綱,剛剛走出京城,就下令挖一個大坑,把車輪子卸了扔進去。部下問他什麼意思,張綱冷笑一聲說:「豺狼當道,安問狐狸!」也就是說,帝國的朝政被那些大奸大惡所把持,抓幾個小魚小蝦小貪官有什麼用!
曹操的時代就是豺狼當道狐狸猖狂。曹操擔任地方官的時候,曾經下大決心用霹靂手段整頓秩序,令興禁止,雷厲風行。他罷免貪官,打擊不法,邪惡勢力提起曹操無不談虎sè變,甚至逃之夭夭(大小震怖,姦宄遁逃,竄入他郡),結果「政教大行,一郡清平」。然而怎麼樣呢?找他茬子告他刁狀的小報告也不斷送達御前,朝廷則多次發出變更他任職的調令。如果不是他老爹曹嵩明裡暗裡護著,恐怕他不會有什麼好果子吃。
這下子曹操把朝廷和官場都看透了。他清楚地看出,東漢王朝已不可救藥,天下大亂已不可逆轉。即便不亂,腐朽的朝廷和官場也不需要什麼「治世之能臣」。深感報國無門的曹操不再建言獻策(太祖知不可匡正,遂不復獻言),並謝絕了朝廷的又一次任命(這一次是任命為秩二千石的東郡太守),回到家鄉(稱疾歸故里),築室城外,閉門讀書,閑暇時以狩獵自娛。當然,他並沒有死心,仍然在關注著國家的命運。
曹操再次出山時,時局已十分動蕩。公元189年,靈帝駕崩,留下十四歲的兒子劉辯和九歲的兒子劉協,根本控制不了局勢。以大將軍何進為首的士人集團和以「十常侍」為代表的宦官集團在宮廷鬥爭中兩敗俱傷,政權落到了西北軍閥董卓的手裡。董卓是一夥,在當時的士大夫們看來簡直就不是人。董卓是虎,呂布是狼,他們的部下則是野狼。據說,董卓最喜歡做的事情,就是在大宴群臣的時候,一面摟著後宮女子尋歡作樂,一面隨即地從宴席中拉出一位官員當場打死,或者用最殘酷的刑法折磨被他逮捕的反對派。總之,董卓廢立皇帝(廢劉辯為弘農王,然後毒死;立劉協為皇帝,是為獻帝),屠殺百官,穢亂後宮,他的士兵們則在洛陽城裡燒殺掠搶,奸yín婦女。大漢王朝的首都,變成了慘絕人寰的重災區。
這是不得人心的,也是不可能得到地方支持的。相反,董卓成了全國各地共同聲討的對象,他也控制不了地方。一方面是朝綱紊亂,另一方面是烽煙四起。所以,公元189年董卓入京後,大漢王朝就實際上滅亡了,從此天下大亂。
亂世英雄起四方,有槍就是草頭王。中央政權失去控制之後,擁兵自重的地方官就成了割據一方的諸侯王。帝國境內,開始了地方自治、軍閥割據和諸侯兼并。曹操是肯定再也做不成什麼「治世之能臣」了,他必須重新考慮自己人生道路的選擇。其實,身處亂世,也可以有三種選擇:英雄、梟雄、奸雄。董卓、袁紹、袁術選擇了做「亂世梟雄」。那麼,曹操的選擇是什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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