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知道自己喜歡你。但我不知道將來在哪裡。因為我知道,無論哪裡,你都不會帶我去。而記憶打亮你的微笑,要如此用力才變得歡喜。
張萍烙在我腦海的,是一個油畫般的造型,穿著有七八個破洞的T恤,蹲在夕陽下,深深吸一口煙,緩緩吐出來,淡淡地說:「我也想成為偉大的人,可是媽媽喊我回家種田。」
這個故事和青春關係不是很大。
青春是叢林,是荒原,是陽光炙熱的奔跑,是大雨滂沱的佇立。
張萍是河面下的少年,被水草糾結,浮萍圍繞,用力探出頭呼吸,滿臉水珠,笑得無比滿足。他平躺在水中,仰視天空,雲彩從清早流到夜晚,投下影子洗滌著年輕的面孔。
他是我的初中同學。我在初三才接觸26個字母,是被母親硬生生揪到她的學校。我當時的夢想是做足球運動員,不濟也要成為鄉村古惑仔,拗不過長輩還是跳進了九年制義務教育的最後一年。
班主任分配了學習成績最好的人和我同桌,就是張萍。我對他能夠迅速解開二元二次方程很震驚,他對我放學直奔撞球室敲詐低年級生很嚮往,於是互相棄暗投明,我的考試分數直線上升,他的流氓氣息越發濃厚。
我們喜歡《七龍珠》。我們喜歡北條司。我們喜歡貓眼失憶後的那一片海。我們喜歡馬拉多納。我們喜歡陳百強。我們喜歡《今宵多珍重》。我們喜歡喬峰。我們喜歡楊過在流浪中一天比一天冷清。我們喜歡遠離四爺的程淮秀。我們喜歡《笑看風雲》,鄭伊健捧著陳松伶的手,在他哭泣的時候我們淚如雨下。我們喜歡夜晚。我們喜歡自己的青春。
我們不知道自己會喜歡誰。
畢業班周末會集體到學校自習,下午來了幾個社會混混兒,在走廊砸酒瓶,嬉皮笑臉地到教室門口喊女生的名字,說不要念書了,去跟他們一塊兒到鎮上溜冰去。
他們在喊的林巧,是個長相普通的女生,我立刻就失去了管閑事的興趣。張萍眉頭一皺,單薄的身體拍案而起,兩手各抓一支鋼筆,在全班目光的注視下,走到門口。
混混兒吹了聲口哨,說:「讓開,雜種。」
張萍也吹了聲口哨,可惜是破音,他冷冷地說:「Areyoucrazy?」
接著幾個人廝打成一團,混混兒踹他小腹,抽他耳光,他拼盡全力,奮力用鋼筆甩出一坨一坨的墨水,轉眼混混兒滿臉都是黑乎乎的。
等我手持削筆刀上去的時候,小流氓們汗水混著墨水,氣急敗壞,招呼著同伴去洗臉。
張萍吐口帶血的唾沫,淡淡地說:「書生以筆殺人,當如是。」
從那天開始,林巧隔三岔五找他借個東西,問個題目,邀請他去鎮上溜冰。張萍其他都答應,只有溜冰不同意,他說,不幹和流氓同樣的事情。
初中畢業臨近,同學們即將各奔前程,大部分都要回去找生活。這裡是蘇北一個寂寂無聞的小鎮,能繼續讀中專已算不錯。女生們拿著本子找同學簽名,寫祝語。林巧先是找所有人簽了一圈,然後換了個乾淨空白的本子,小心翼翼地找到張萍。
張萍吐口煙,不看女生,淡淡地說:「Areyoucrazy?」
林巧漲紅了臉,舉著本子堅持不收回去。張萍彈開煙頭,湊到女生耳邊,小聲說:「其實,我是個同性戀。」
林巧眼淚汪汪,默默收起本子走開。
大概三四天後,上次的混混兒埋伏在張萍回家的路上,把他從自行車上一板磚砸下來,打了足足五分鐘。
大學畢業後一次回老家,我從另外的初中同學口中偶然知道,林巧初中一畢業,就和那幾個混混兒成天在一起,十八歲嫁給了其中一個混混兒,十九歲生小孩,二十一歲離婚,又嫁給了另外一個混混兒。
張萍腦袋綁著紗布參加中考,結束那天黃昏,我們一起坐在操場上。夕陽染得他面孔金黃,他叼一根煙,沉默良久,說,家裡農活太多,不太想讓他念書。
我接不上話。
他淡淡地說:「我也想成為偉大的人,可是媽媽喊我回家種田。」
我拍拍他肩膀,他又說:「我一定要念書,去城市看看。因為我感覺命運在召喚我,我會有不平凡的宿命。」
他扔掉煙頭,說:「我想來想去,最不平凡的宿命,就是娶一個妓女當老婆,我有預感,這就是我的宿命。」
中考成績出來,我們在不同的高中。我忘了他家裡賣掉些什麼東西,總之還是讀下去了。
從中考結束,第二次見面卻是三年後。我在南大,他在南航。
他的大學生涯達到了我不可企及的高度。大二退學,因為他預感自己應該上北大,於是重讀高三。一兩年杳無音訊,突然我宿舍半夜來電,湊巧那一陣非典,我被勒令回校,接到了電話。
他說:「沒有考取北大,功虧一簣。」
我問:「差多少?」
他說:「差得不多。」
我問:「那差多少?」
他說:「不多,也就兩百來分。」
我問:「……那你讀了什麼學校?」
他說:「連雲港一家專科院校。」
我問:「草莓呢?」
他默不作聲。
草莓是他在南航的女朋友。我在南大的浦口校區,到他那兒要穿越整座城市,所以整個大一就相聚過兩次。
他跟小賣部的售貨員勾搭上了,她小個子,臉紅撲撲的,外號草莓。草莓是四川人,比我們大三歲,來南京打工,扯了遠方親戚的關係,到學校超市做售貨員。
小賣部邊上就是食堂,我們在食堂喝酒,張萍隔三岔五跑到小賣部,隨手順點兒瓜子花生等小玩意。草莓總是笑嘻嘻的,他還假裝要埋單,草莓揮揮手,他也懶得繼續假裝,直接就拿走了。
後來,他直接拿了條紅塔山,這下草莓急了,小紅臉發白,大幾十塊呢,賬目填不平的。
張萍一把摟住草莓,不管旁邊學生的目光,憂鬱地說:「我沒錢買煙,但知道你有辦法的。」
我不知道草莓能有什麼辦法,估計也只能自己掏錢填賬。
第二次約在城市中間的一個夜排檔。我說草莓挺好的,他吸口煙,淡淡地說:「Areyoucrazy?」
我不吭聲。
他又說:「我感覺吧,這姑娘有點兒土,學歷也不高,老家又那麼遠,我預感將來不會有共同語言。」
他的BB機從十一點到後半夜兩點,一共響了起碼三十次。他後來看也不看,但BB機的振動聲在深夜聽來十分刺耳,於是提起一瓶啤酒,高高地澆下來,澆在BB機上,澆完整整一瓶。BB進了水,再也無法響了。
他打個酒嗝,說:「我花了一個月生活費買的。他媽的。」
響了三十次的BB機,於是寂靜無聲。
讓你不耐煩的聲聲召喚,都發自弱勢的一方。
喝到凌晨近四點,喝到他路都走不了。於是我問老闆借了店裡的固定電話,扶著踉踉蹌蹌的他,奮力過去撥通草莓的BB機號碼。
尋呼台接通了,他只發了一句話:我在某某路喝多了。
五點,氣喘吁吁的草莓出現在我們面前。她只曉得路名,不曉得哪家店,只能一家一家找過去。南航到這裡二十分鐘,也就是說她找了四十分鐘,終於找到了我們。
張萍趴在桌子上,動不動就要從凳子上滑下去。姑娘一邊扶著他,一邊喝了幾口水。
我要了瓶小二,心想,我再喝一瓶。
草莓突然平靜地說:「他對我很好。」
我「哦」了一聲。
草莓說:「學校小賣部一般都是交給學校領導親戚,我們這家是租賃合同簽好,但關係不夠硬,所以有個領導親戚經常來找麻煩,想把老闆趕走。」
我一口喝掉半瓶。
草莓說:「有次來了幾個壞學生,在小賣部鬧事,說薯片里有蟲子,讓我賠錢。老闆的BB機打不通,他們就問我要。我不肯給,他們就動手搶。」
草莓扶起被張萍弄翻的酒杯,說:「張萍衝過來和他們打了一架,右手小指骨折了。」
草莓笑起來,說:「後來他也經常拿我的東西,但是從來不拿薯片,說不幹和流氓一樣的事情。」
我說:「他就是這樣。」
草莓說:「嗯,他還說有預感要娶個妓女做老婆。我不是妓女,我是個打工妹,而且,沒讀過大學。」
草莓蹲下來,蹲在坐得歪七倒八的張萍旁邊,頭輕輕靠著他膝蓋,鼻翼上一層薄薄的汗珠。張萍無意識地摸摸她頭髮,她用力微笑,嘴角滿是幸福。
我喝掉了最後半瓶。
草莓依舊蹲著,把頭貼得更緊,輕聲說:「老闆已經決定搬了。」
我說:「那你呢?」
草莓依舊用力微笑,眼淚嘩啦啦流下來,說:「我不知道。」
我知道自己喜歡你。
但我不知道自己將來在哪裡。
因為我知道,無論哪裡,你都不會帶我去。
高中文憑的小個子女孩蹲在喝醉的男生旁邊,頭靠著男孩膝蓋。
路燈打亮她的微笑,是那麼用力才變得如此歡喜,打亮她濕漉漉的臉龐。
在我迷濛的醉眼裡,這一幕永遠無法忘記。
這是大學裡我和張萍最後一次見面。中間他只打了幾個電話,說退學重考,結果考了個連雲港的專科院校。斷斷續續聯繫不到三次,再見面,是五年之後。
五年之後,我們相約中華門的一家破爛小飯館。我問他:「畢業去哪兒了?一年沒聯繫。」
他吐口煙,淡淡地說:「走私坐牢了。」
我大驚失色,問:「怎麼了?」
他說:「畢業了家裡托關係,做獄警,實習期間幫犯人走私,就坐牢了,關了一年才出來。」
我沉默,沒有追問細節,說:「那你接下來打算?」
他又醉了,說:「在中華門附近租了個車庫住,快到期了,我打算帶著老婆回老家結婚。」
我腦海中驀然浮起草莓的面孔,不由自主地問:「你老婆是誰?」
他點著一根煙,淡淡地說:「你還記得我在初中畢業那天跟你說過的話嗎?」
我搖搖頭。
他說:「我當時預感自己會娶個妓女,果然應驗了。」
夜又深了,整個世界夜入膏肓。他幹了一杯,說:「我愛上了租隔壁車庫的女人,她是洗頭房的,手藝真不錯,不過我愛的是她的人。」
這頓酒喝得我頭暈目眩,第一次比他先醉倒,不省人事。醒來後我在自己租的房子里,書桌上留著他送給我的禮物,十張毛片。
又過了一年,他打電話來,說:「我離婚了。」
我沒法接話。
他說:「我們回老家村子以後,那婊子跟村裡很多男人勾搭,被我媽抓到幾次現行。我忍無可忍,就和她離婚了。結果她就在我家邊上又開了家洗頭房。他媽的。」
我莫名其妙地問了一句:「你還會不會解二元二次方程組?」
他說:「會啊。」
我說:「那下次我們一起回初中,看看新建的教學樓吧?」
他說:「好。」
又過了三年,我回老家過年,突然想起來這個約定,就打電話到他家。他媽媽說,他找了個搞手機生意的女人,去崑山開門面房了,過年沒回來。
我掛下電話,一個人去了初中。
到當年初中一位老師家裡吃飯,這個老師本來是代課老師,沒有編製,這兩年終於轉正。
他太太買菜回來,我一眼就認出了她是林巧。
林巧笑呵呵地說:「我聽說是你,就買了肉魚蝦,今天咱們吃頓好的。」
幾杯酒下肚,初中老師不勝酒力,搖搖晃晃地說:「我轉編製多虧林巧,林巧的前夫是鎮上領導的兒子,他要和林巧離婚,林巧就提了個條件,幫我轉正。」
我沒有辦法去問,問什麼呢?問林巧自個兒離婚,為什麼要幫你轉正?
林巧一直沒喝酒,這時候也喝了一杯洋河,臉頰通紅,說:「不瞞你說,中考那天,是我找人打的張萍,這個狗東西。算了,你要是看到他,就替我道歉。」
我也醉眼惺忪,看著林巧,突然想起來一幅畫面,高中文憑的小個子女孩蹲在喝醉的男生旁邊,頭靠著男孩膝蓋。路燈打亮她用力的微笑,打亮她濕漉漉的臉龐。
我知道你喜歡我。
但我不知道自己將來在哪裡。
因為我知道,無論哪裡,我都沒法帶你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