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有遺產》講述了:父親鄭書軒去世後,鄭家浩、馬青梅與鄭美黎、何志宏兩對夫婦為了遺產而起了紛爭。他們意外得知父親早在半年前就立下了遺囑,把唯一的財產——價值150萬元的房子留給了一個叫葛春秀的女人。為了獨佔父親留下的房子,何志宏與鄭美黎施苦肉計,假離婚,並順理成章地成了戶主。馬青梅一家生活困窘,乾脆搬到父親的房子與鄭美黎合住。姑嫂同住一屋檐下,矛盾不斷。鄭家浩厭惡這種雞飛狗跳的日子,寧願不要房子。馬青梅親自去昆明帶回了葛春秀。馬良躬死後,馬青梅與馬大海姐弟倆因為遺產而關係疏遠。馬父欠下大筆遺債,馬大海想合法避債,馬青梅在良心上過不去,最終選擇了承擔父親的債務,繼承「遺產」。葛春秀病入膏肓後,鄭父的老友告訴鄭家浩有關鄭美黎的驚人身世…在遺產面前,有人利欲熏心,贏得金錢,輸了親情、愛情:有人博大寬愛,永不背棄,相互扶持。眾生百態,難道遺產只意味著金錢嗎?它更重要的傳承意義是什麼?這個故事,正在許多家庭中活色生香地上演,或是上演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