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評議

所屬書籍: 坡道上的家

評議正在如火如荼地進行中,里沙子卻沒有專註聆聽。早上,延續昨天的議題,大家針對有無責任能力一事,各自陳述意見並討論。雖然陪審員們都選擇以曖昧的語氣表達自己的看法,但從結果來看,所有人都認為被告人當時是有責任能力的。里沙子被問到時,還是回答:「我覺得她當時陷入了恐慌狀態。」之後又補了一句,「但是我想,恐慌並不等同於精神障礙,所以我認為當時被告人具有責任能力與判斷能力。」

事實上,里沙子覺得體內那股直到昨天還自然湧現的熱情已經完全消失了。雖然里沙子很想說水穗既沒有患上被害妄想症,也不是鑽牛角尖,而是毫無防備地從丈夫、婆婆和親生母親那裡接收到了——可能連他們自己都沒有察覺到——小小的惡意。里沙子本想拚命傳達自己的想法,但她現在明白了,無論怎麼解釋,陪審員們和法官們都不可能理解的。並且,里沙子意識到自己將經歷與感受都投射在了水穗身上。仔細想一想,自己似乎一直都只是在自我袒護罷了,這讓里沙子自覺十分羞恥。不過,每次一想到自己是候補陪審員,不積极參与也沒關係,里沙子就覺得很安心。昨天聽說宣判時自己只能坐在旁聽席,里沙子還有些錯愕,但今天她已經能夠坦然接受了。

確定所有人都認為被告人具有責任能力後,接下來開始說明量刑一事。法官先在白板上寫下法定刑責的種類與範圍,介紹完後,開始分發資料。資料上列出了類似案件的概要,以及被告人被判處的刑期等,並搭配了圖表。參照這份資料,法官盡量以淺顯易懂的方式為大家說明。

午休時間一到,里沙子便走向前一天和她說話的女法官,表明自己身體不太舒服,想請假。女法官問她要不要去趟醫務室,里沙子一再婉拒,表示只要稍微休息一下就行了。因為六位陪審員都出席了,也會繼續參加下午的評議,所以里沙子的請求很快便獲准,隨時可以離開。

里沙子沒有留下來吃便當,而是去了地下層,走進擁擠的餐廳,和別人拼桌,點了冰激凌蘇打。

里沙子並沒有說謊。聽到其他母親傷害幼子的案件時,她的胃就越來越痛,但也沒到要去醫務室躺著休息的程度。其實胃痛都是次要的,里沙子只是不想再待在那個房間里了。

隨著下午一點鐘臨近,離開餐廳的人也變多了。里沙子喝著冰激凌已經融化的飲料,愣愣地看著眼前的光景。過了下午一點,她突然覺得肚子餓,點了一份咖喱飯。獨自坐在空蕩蕩的餐廳用餐,有種格外熟悉的感覺,內心混雜著因為太過放鬆而想笑的心情,還有一個人被撇下的不安感。是不是和上學時的感覺很像呢?里沙子心想。她回想起自己翹課去看電影,或窩在房間里閑著無事的樣子。在試著追溯更遙遠的回憶時,腦中浮現出了那次年幼時因感冒請假在家時的光景。昨天俯視睡著的文香時,她也想起了這件事。

突然醒來,里沙子發現母親俯視著自己。年幼的里沙子看見母親這樣並不覺得安心,於是趕緊裝睡。為什麼?因為很怕母親。吃著咖喱飯的里沙子突然停手,看著自己映在湯匙上的扭曲的輪廓。

那天,母親外出購物時,順便買了一本書給里沙子。里沙子忘了是自己拜託的,還是母親主動提出的,只記得自己說過在圖書館看到了一本寫給小孩子看的天文學書,想借回家看。結果外出購物回來的母親遞給她的是一本寫給小孩子看的占星術書。里沙子覺得母親錯得有些不可思議,忍不住笑了出來。「媽,占星術和天文學完全不一樣耶!」里沙子笑著說。接著,里沙子發現母親的表情驟變,馬上明白她隨後吐出來的那句話並不是在誇獎自己。「你什麼都知道,還真是了不起!比我還博學啦!」母親露出嘲諷的笑容。

那天,里沙子連書都沒打開就睡了。醒來時,母親已經不再是讓她忘情跟隨的對象了。

沒錯,就是這樣。里沙子又想起了一些事。母親害怕被女兒超越——那時里沙子不明白這個道理,應該說壓根兒沒想過,因為她一直覺得母親是站在自己這邊的夥伴。一方面,里沙子成績進步,母親會開心地誇獎,入選繪畫、作文比賽,母親比誰都開心;但另一方面,母親也很討厭女兒變得比自己更聰明、更有見識,奔向更廣闊的世界。或許,母親心中對女兒同時存在著讚美與厭惡這兩種矛盾的心情吧。

母親不顧一切地否定女兒,試圖讓自己和女兒都相信,女兒永遠是那個無知、愛鬧彆扭、缺乏常識、需要費心照顧的孩子。其實,讓人覺得飽受束縛的不是那個小鎮,也不是那個封閉的家,而是待在那樣的母親身旁。里沙子,不,或許很多女兒都不知道應該抵抗這樣的母親吧。所以才會輕易相信母親說的每句話,認為自己無知、缺乏常識,因而自責不已。

但迫使自己喘不過氣來的原因也未必是母親。雖然不再想一味地追隨母親,甚至開始莫名地害怕母親,但正是因為對母親感到恐懼,才希望她能更喜歡自己。因此,里沙子和母親說話時,不但會技巧性地選擇話題,還會對自己感興趣的新事物避而不談,主動問東問西,像是料理的做法、處理家務的方法、商店街的事,或是鄰居的八卦消息。她沒有告訴母親自己決定去外地念大學的事,也絕口不提自己談戀愛的事。里沙子儼然練就了一身本領,能輕易區分出什麼話可以對母親說,什麼事絕對不能提。

里沙子如願考上東京的大學時,真的很開心。母親沒有反對女兒去外地求學,她顯然已經放棄阻止女兒奔向更廣闊的世界,變成更聰明、更有青春魅力的女人了。

那句話,里沙子想起母親刺傷自己的那句話:「要是念家附近的短期大學,就不用住這麼破爛的房子啦!」另外還有「總穿便宜貨」「都無非是不懷好意,千萬別當真」。母親說這些話,無非是為了藐視她的親生女兒。只要女兒還會因為這些話而受傷,她就能確信女兒依舊是那個比自己渺小的存在。

那麼,母親憎恨我嗎?她會憎恨那個超越她的女兒嗎?

里沙子腦中浮現文香逐漸長大的模樣:因為和朋友吵架而悶悶不樂,驕傲地向母親報告她發現什麼不得了的東西,終於擁有母親不知道的世界,迎接初經到來,談戀愛,學到母親不懂的事,發現自己的母親其實沒那麼厲害……最終,年輕美麗的文香,去往一個比母親更加溫暖,讓母親夠不著的地方。——我應該不會憎恨這樣的她。

里沙子怔怔地看著詢問是否要清理桌面的服務生,又看向桌上的盤子,原來不知不覺間,自己已經把咖喱飯吃完了。

「哦,好。」里沙子趕緊回答,接著又補上一句,「我要再點一杯咖啡。」雖然不是很想喝東西,但還想坐在這裡思索一些事,或者說不得不繼續想下去。

這不是憎恨,是愛。藉由藐視、傷害對方,達到控制對方的目的,一切都是因為愛,這就是那位母親愛女兒的方式。

既然如此,陽一郎說不定也是這樣。沒有任何意義,也沒有任何目的,並非基於恨意而藐視、傷害妻子,而是因為他只知道這種愛的方式。

這麼一想,這幾天浮現在腦海中的疑問全都有了合理的解釋。陽一郎肯定很不安吧,生怕妻子去往一個自己不了解的世界,擁有自己沒有的知識,開始說些自己聽不懂的話,然後發現一直依賴的一家之主也不過爾爾。這一定令他很不安。審判這件事對他來說,就是這樣一個具有威脅性的東西。

為何自己一直沒察覺到如此簡單的道理呢?里沙子捫心自問。答案很快就浮現在了心中:因為自己放棄了思考。

比如此刻,自己就逃離了評議會,坐在這裡。

不待在原本應該待著的地方,放棄思考、放棄做決定,帶著輕鬆卻不安的心情,沒有任何行動。這種感覺再熟悉不過了。這種感覺不是從上學時翹課開始的,而是從更小、更年幼的時候。自己一直都是這麼過來的。不去思考是什麼拘束了自己,只會說些迎合母親喜好的話題;不去思考被束縛的原因,只是一味地逃避現實,也逃避思考。

滿腦子只想著如何逃離,但結果如何呢?現在所處的地方也有著那種再熟悉不過的感覺,不是嗎?

就算一直被說「你很奇怪」,卻不動腦思考這句話的意思,只是將感受到的違和感單純地歸類為「麻煩」,放棄了解所有相關的事情,也放棄思考與決定。僅僅外界因素,是不會讓人變得如此愚蠢、缺乏常識和存在感的。自己本身應該也在把自己往那個方向推吧?

因為我被只知道這種愛的方式的人愛著。

不動腦思考,也不做任何決定,只跟著別人的意思走,的確很輕鬆。就像我放棄決定某人刑期的責任,只顧吃光咖喱飯一樣。

是的,我不是在審判那名女子,這幾天我一直在審判自己。里沙子終於明白了。

里沙子喝了一口已經有點冷掉的咖啡,站起來走向收銀台,結賬後搭乘電梯。

每一間會議室里應該都在進行著案件審理吧。走廊上瞧不見半個人影,走廊兩側的窗戶散發出白光,看起來像一面面巨大的鏡子。里沙子走在剛剛才經過的走廊上,站在一扇門前,猶豫著是否該等到休息時間,有人出來後再進去。最終,里沙子還是決定敲門。

「不好意思,我去樓下稍微休息了一下,現在沒事了。」

門打開後,法官一臉驚訝,似乎想說些什麼,里沙子卻不予理會,徑直走向剛才坐過的位子。她意識到因為自己突如其來的舉動,評議室里頓時起了一陣小騷動。里沙子就座後,大家繼續討論。

陪審員們看著資料上的判例提問,法官回答大家提出的問題。里沙子也看向手邊的資料,追逐著上面的文字,提醒自己不能投入過多的個人情感。

東京一位母親殺害了一歲十個月大的女兒。她在交往對象的主導下,以管教為名,開始虐待女兒。之所以只判處六年有期徒刑,是考慮到她受制於交往對象,有值得同情的地方。

神奈川縣一位母親持續一個月虐待兩歲三個月大的女兒,將其丟在浴室不管,任其活活餓死。要求判處有期徒刑二十年,最後判處有期徒刑十五年。

千葉縣一位母親使一歲三個月大的兒子窒息死亡。因為認定她有精神衰弱傾向,判處有期徒刑四年。

栃木縣一位母親使十個月大的男嬰窒息死亡。雖然未被認定有精神衰弱傾向,但考慮到她丈夫長期不在家,因公公婆婆過於干涉家務而飽受精神壓力,遂判處四年有期徒刑。

法官大致回答完大家提出的問題後,每個人針對本案發表意見,闡述自己認為應當重判或輕判的原因,並給出自己認為恰當的刑期。

里沙子回想著這幾天發生的事,試著將水穗這個陌生人與自己切割開來,重新考量。縱使如此,她還是不認為水穗是那種將孩子視為名牌奢侈品的惡女。也許自己這麼想是錯的,也許自己的意見根本無足輕重,但里沙子還是想表達出來。不,是非說不可,而且必須參加這場評議才行,里沙子此刻這麼告訴自己。

待其他人各自發表完意見後,眾人的目光自然集中在里沙子身上,她心跳加快。也許他們會覺得我說的是蠢話,沒有人理解吧。里沙子壓抑著這般再熟悉不過的心情,說道:

「我還是很同情被告人。不論是雙親、丈夫、婆婆、朋友、醫生、保健師,還是其他母親,都可能因為一個很小的誤解變得疏遠起來,連語言也無法傳達,讓人無論如何都無法開口向他們求助。我想這絕對不是虛榮心作祟。被告只是覺得,這麼笨,這麼一無是處的母親只有自己一個,她只是不想再被任何人批評了。而且,她身邊的人都沒有察覺到,她明明想求助卻求助無門,這一點讓同樣身為母親的我打從心底里同情她。當然,再怎麼樣也不能把孩子扔進水裡,所以唯獨這一點,我無法同情。」

最終,有兩位陪審員認為應該判處十二年有期徒刑,兩位認為應判十年,十五年與七年的各一位。雖然里沙子沒被要求發言,但她覺得對這件事的看法,自己想說的都已經說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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