心靈雞湯式書籍早已把洛克菲勒晚年的故事作為經典向世人講了一遍又一遍:老洛克菲勒一生唯錢是命,竭盡克儉蓄財之能事,而在53歲時被診斷患不治之症,藥石無效,在每周凈收入上百萬美元時也僅僅能吃價值不到兩美元的餅乾和酸奶勉強為生。大徹大悟下,他開始把自己的大部分財產捐獻出去,建立科研機構和慈善組織,從而生命為之一新,豁然開朗,他因此快樂地活至98歲。
於是心靈雞湯告訴大家:當你放棄越多,你就擁有越多。
這話其實千真萬確,洛克菲勒的的確確通過捐獻而擁有了更多。而實現這一「奇蹟」的工具就是基金會。
老洛克菲勒起家過程中用遍了殘酷不仁、廣受詬病的手段,聲名狼藉。他曾是美國公眾最痛恨的人。為徹底改變公眾形象,老洛克菲勒接受一個顧問的建議,大行慈善事業。
事實上,老洛克菲勒此舉的功效和意義遠不止改善公眾形象。
他進行了大量的財產捐獻,但「獻」出的財產並沒有脫離過他的控制。通過基金會等一系列策略地運作,洛氏對「獻」出後的財產反而實現了更大更強的控制力。這就是洛氏「科學捐獻原理」:獻出越多,控制越多。
洛氏設立的第一個基金會成立於1910年,這就是洛克菲勒基金會。\[15\]1910年時美國多數州已通過第16條修正案,即徵收累進收入所得稅。洛克菲勒基金會可謂是最成功有效的「稅前計劃」,一舉便合法合理地避掉了累進收入所得稅。在同一時期,標準石油公司被蘭蒂斯(Kenesaw Landis)大法官下令分拆,洛氏財團立刻以設立4個免稅基金會作為應對,然後把財團的絕大多數股份捐了進去。這相當於從左邊口袋裡掏出錢,放進自己的右邊口袋,但這錢搖身一變,名份就不同了。於是被分拆後的各個石油公司既能得到需要的資金,又在收益和資產上避稅。在基金會的章程中,只要加上本家族的後代,就將繼續為基金會世世代代地「服務」下去,並且具有關鍵的一票否決權,剩下的就是取之不盡用之不絕的好處。洛氏財團以財產的所有權置換控制權,不僅實現了避稅功能,還實現了財富大幅增值的奇效。因為基金會可以買賣持有各種資產,包括房地產和有價證券,而且不必公布財務報表,更可以實現對市場的隱形影響力。
錢捐進了基金會,再投資給不同行業的多級公司企業,當投資規模足夠時,所有接受投資的實體的董事會必須由基金會指定和委派。於是,儘管錢已經不在某家族名下,而實際管理人和錢的使用權仍牢牢控制在他們手中。注意,此時從名義上錢已經改姓了。通過這種形式,首先原來所有洛氏的錢都要被征的個人收入所得稅就消失了;其次,如果老洛把錢送給「中洛」,「小洛」和「小小洛」,本來要交的贈與稅(Gift Tax),也省了;再次,就是遺產稅,這個幾乎是唯一可以限制富人財產遺傳的工具,在美國最高可達50%,由於錢已不在洛氏名下,遺產稅自然也就免了。老洛通過捐獻,把錢財合法合理地留給了自己以及「中洛」,「小洛」,「小小洛」,並且「子子孫孫無窮匱也」。
從此,洛氏將每年一半收入投入基金會,大大抵扣了應稅收入。老洛省掉收入稅,中洛、小洛和小小洛將避免掉遺產稅和贈與稅,更爽的是,這些基金會的投資產生的收益,連資本利得稅也一併免去。由於免稅的好處,基金會的資產得以飛速成長。所謂non-profit(非盈利)實質上就是non-taxation(非納稅)。
當年老洛克菲勒把其擁有的數百萬股「泰坦尼克石油公司」(Titanic Oil Corporation)股票捐給了名為Do Good Foundation的基金會,後者為洛氏控制的組織。他只是把名下股票轉讓給基金會,就輕易完成了財產「升華」。類似Do Good Foundation的基金會和慈善機構明目眾多,級別繁複,它們確實捐助了為數眾多的科研、醫療項目和用於扶助貧困,但這些開銷相比基金會體製為富豪隱身的財產和避免的稅費而言,實在是不足掛齒。再加上捐獻入基金會的財產所產生的投資收入也是免稅的,洛氏財團一方面是財產的真正控制人,另一方面免交投資收入稅,這令其財富增長速度更快。
《華盛頓郵報》曾經報道,經過家族兩代人精心經營,洛克菲勒財團財產的絕大部分轉由不同層次和級別的基金會,以及它們衍生出的下屬、分支、直接間接控制的公司擁有,從而形成了規模龐大的基金會網路體系。每一個基金會網路節點「單位」的財務報告不被審計,不需公示,所有涉及的調查都被禮貌而合法地拒絕,從而從會計制度和監管體系的雷達中失去蹤跡。這實際上就是洛克菲勒家族發明的財富隱身大法,而當今的超級富豪們無不在效法。蓋茨和巴菲特的財富捐獻遊戲不過是20世紀初老洛家族做法的延續而已。
經過六七十年經營,洛氏家族控制著多達幾百甚至上千基金會和下屬機構,而這張網路是沒有人能夠梳理清晰的。洛氏家族向公眾披露的財產約為10億~20億美元。用冰山一角來形容都未必盡然。超級富豪的實際財富已經完全無法衡量、核實和追蹤。
這就是放棄越多、控制越多的奧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