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本故事第二部分談到的那些事發生後的八年或九年左右,人們在大廟路和水塔一帶,時常看見一個十一二歲的男孩,嘴邊帶著他那樣年紀所常有的笑容,心裡卻是絕對的苦悶和空虛,如果不是那樣,他便相當正確地體現了我們在前面勾畫過的那種野孩的形象了。那孩子確也穿著一條大人的長褲,但不是他父親的,也披著一件婦女的褂子,但不是他母親的。一些不相干的人由於行善讓他穿上那樣的破衣爛衫。他並不是沒有父母。不過他的父親不關心他,他的母親也毫不愛他。
這是一個值得憐憫的那種有父有母、卻又是孤兒的孩子。
這孩子從來就只覺得街上才是他安身的地方。鋪路的石塊也不及他母親的心腸硬。
他的父母早已一腳把他踢進了人生。
他也毫不在乎地飛走了。
那是一個愛吵鬧、臉色發青、輕捷、機警、貧嘴、神氣靈活而又有病態的孩子。他去去,來來,唱唱,作擲錢遊戲,掏水溝,偶爾偷點小東西,不過只是和小貓小雀那樣,偷著玩兒,人家叫他小淘氣,他便笑,叫他流氓,便生氣。他沒有住處,沒有麵包,沒有火,沒有溫暖,但是他快樂,因為他自由。
這種可憐的小把戲,一旦成了人,幾乎總要遭受社會秩序這個磨盤的碾壓,但是,只要他們還是孩子,個兒小,就可以逃過。任何一點小小的空隙便救了他們。
不過,那孩子儘管無依無靠,每隔兩三個月,卻也偶爾會說:「哎,我要去看看媽媽!」於是他離開了大路、馬戲場、聖馬爾丹門,走下河沿,過了橋,進了郊區,走過婦女救濟院,到了什麼地方呢?恰恰是讀者所熟悉的那道雙號門,五○一五二號,戈爾博老屋。
五○一五二號那所破屋經常是空著的,並且永遠掛著一塊牌子,上面寫著「房間出租」。這時,說也奇怪,卻有幾個人住在那裡,那幾個人,彼此並且毫無來往,毫無關係,那也是巴黎常有的事。他們全屬於那種赤貧階級,以原就極為潦倒、繼又逐步從苦難陷入苦難、一直陷到社會底層的小市民開始,並以清除污泥的陰溝工人和收集舊衣爛衫的破布販子這兩種得不到文明好處的職業告終。
冉阿讓時期的那個「二房東」已經死了,接替她的是個同一類型的傢伙。我不知道哪個哲學家說過:「老太婆是從來不缺的。」
這個新來的老婦人叫畢爾貢媽媽,她一生中有過三隻鸚鵡,先後統治著她的靈魂,除此之外,再沒有其他值得一提的事。
在那破房子的住戶中,最窮苦的是戶四口之家,父親、母親和兩個已經相當大的女兒,四個人同住在一間破屋裡,一間我們已經談到過的破屋子。
這人家,乍一看。除了那種一貧如洗的窘相外,似乎也沒有什麼很特殊的地方,那個家長,在開始租用那間屋子時,自稱姓容德雷特。他搬家的情形和那二房東所說的一句耐人咀嚼的話象得出奇,是「啥也沒有搬進來」,我們在此把那句話借用一下。定居後不久,這容德雷特曾向那看門、掃樓梯、同時又是住戶中資格最老的婦人說:「我說媽媽,萬一有什麼人來找一個波蘭人或義大利人或西班牙人,那就是我啊。」
這一家便是那快樂的赤腳小孩的家。他到了那裡,看見的只是窮相、苦相,更難受的是見不著一點笑容,他感到的只是爐膛里的冷氣和親人心裡的冷氣。他走進去時別人問他:「你從哪裡來?」他回答說:「從街上來。」他離開時別人問他:「你到哪裡去?」他回答說:「到街上去。」他母親還對他說:「你來這兒幹什麼?」
那孩子就這樣生活在缺乏愛的狀態中,有如地窖中萎黃的草。他並不因此感到傷心,也不埋怨任何人。他根本不知道父母究竟應當是怎樣的。
儘管如此,他母親是愛他的兩個姐姐的。
我們忘了交代,在大廟路上,人們管那孩子叫小伽弗洛什。他為什麼叫伽弗洛什呢?很可能是因為他父親叫容德雷特。
斷絕骨肉關係好象是某些窮苦人家的本能。
容德雷特在那所破屋裡住的房間是過道底里最後的那間。在它隔壁的那間小房裡住著一個極窮的青年男子,叫馬呂斯先生。
我們來談談這馬呂斯先生是什麼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