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哥哥傑姆快滿十三歲的時候,胳膊肘遭受了一次嚴重的骨折。等到傷痛痊癒,他也不再擔驚受怕,唯恐永遠也玩不成橄欖球之後,就很少想到自己受傷的事兒了。事情的結果是,他的左胳膊比右胳膊稍微短了點兒;站立或者走路的時候,左手手背與身體成直角,拇指和大腿平行——但他對這些毫不在意,只要他還能傳球、開球。
等過了一些年,日子長到足夠讓當事人回首往事時,我們有時候會談論導致他受傷的那些過往事件。我堅持認為,一切都是尤厄爾家的人引起的,但比我大四歲的傑姆卻說,事情的起因比這還要早得多。他說,從迪爾來到我們這兒的那個夏天起——確切地說,是當迪爾慫恿我們把怪人拉德利引出來的時候,事情就開始了。
我說,如果把眼光再放遠一些,實際上是從安德魯· 傑克遜開始的。假如當年傑克遜將軍沒有把克里克族印第安人趕到河對岸,西蒙· 芬奇就永遠不可能劃著小船北上亞拉巴馬;如果他沒有來到此地,我們又會在什麼地方呢?我們倆已經過了用拳頭解決爭執的年齡,於是就去徵求父親阿迪克斯的意見。他說,我們倆說的都沒錯。
作為南方人,我們家族的祖先在黑斯廷斯戰役中名不見經傳,跟交戰雙方都不沾邊兒,這對某些家族成員來說是個恥辱。能讓我們引以為豪的只有西蒙· 芬奇,一個來自康沃爾郡的江湖郎中,兼做皮貨生意,比他的虔誠更勝一籌的只有吝嗇。在英格蘭的時候,西蒙對於自稱循道宗的信徒被更為開放的教友迫害這件事忍無可忍——因為他也自稱是循道宗,憤怒之下他便想方設法渡過大西洋,來到費城,又從那兒去了牙買加,接著到了莫比爾,最後北上來到聖斯蒂芬斯。他把約翰· 衛斯理關於生意行話使用的各種條條框框牢記在心,靠行醫賣葯發了大財。但在從事這個職業的過程中,西蒙並不快樂,因為他生怕自己抗拒不了誘惑,做出不榮耀上帝的事體來,比如穿金戴銀、衣著考究之類。於是西蒙乾脆把導師有關嚴禁擁有「人身動產」的戒律拋到腦後,買下了三個奴隸,還在他們的協助下,在聖斯蒂芬斯以北約四十英里的亞拉巴馬河岸邊創立了自己的家園。他只回過一次聖斯蒂芬斯,目的是找個老婆,然後兩人共同建立了一條生兒育女的流水線,女兒的產出量格外多。西蒙活到了很大年紀,死的時候是個腰纏萬貫的闊佬。
家族裡的男人通常留守在西蒙一手創立的「芬奇莊園」里,靠種植棉花為生。想當年,這座莊園幾乎可以自給自足:雖然和周圍的豪宅相比顯得不起眼,但芬奇莊園卻能生產出一切生活必需品,只有冰塊、麵粉和衣服是用河船從莫比爾運來的。
南北戰爭把西蒙的子孫後代劫掠一空,只剩下土地。假如西蒙還在世,除了對這場戰亂表示憤慨之外也只能無可奈何地搖頭了,但我們家族靠土地為生的傳統一直保持到二十世紀才被我父親這一代人打破:我父親阿迪克斯· 芬奇跑到蒙哥馬利去讀法律,他的弟弟到波士頓學醫,留下來照料莊園的只有他們的姐妹亞歷山德拉——她嫁給了一個沉默寡言的男人,那個男人大部分時間都躺在河邊的吊床上,滿腦子想的都是他布下的串鉤上是不是掛滿了魚。
我父親取得律師資格之後回到梅科姆鎮開業。梅科姆鎮在芬奇莊園以東約二十英里,是梅科姆縣政府所在地。阿迪克斯的辦公室在縣政府大樓里,裡面除了一個衣帽架、一隻痰盂、一副棋盤和一本潔凈如新的亞拉巴馬州法典之外,幾乎再沒有別的東西。他最早的訴訟委託人是梅科姆縣監獄裡最後兩個被處以絞刑的傢伙。阿迪克斯極力勸說他們接受州政府的寬大處理,接受二級謀殺的罪名,以免去一死,可他們是哈弗福特家的人——在梅科姆縣,這個姓氏和「蠢驢」是同義詞。據說哈弗福特兄弟倆是因為聽說一匹母馬被無故扣押,產生了誤會,竟然動手打死了梅科姆縣的頭號鐵匠,而且還是當著三個證人的面打死的。他們固執地認為,只要一口咬定那個「婊子養的」是自找的,就是理由充分的辯護詞,所以堅持要對一級謀殺指控提出無罪抗辯。如此一來,阿迪克斯就幫不了他的委託人什麼忙了,只好在他們上路的時候陪在現場。這件事大概是他後來對刑事訴訟深惡痛絕的開端。
在梅科姆鎮執業的頭五年,阿迪克斯在省吃儉用上最下功夫,接下來的幾年,他用自己賺的錢資助弟弟完成了學業。約翰· 霍爾· 芬奇比我父親小十歲,他選擇去學醫是因為正趕上棉花賣不出價錢來。不過,等到阿迪克斯幫助傑克叔叔站穩腳跟、自食其力之後,他從法律業務中獲得的收入還是相當不錯的。作為一個土生土長的梅科姆縣人,他喜歡梅科姆鎮;他熟悉這裡的人們,人們也熟悉他;因為西蒙· 芬奇歷來都是勤懇經營,阿迪克斯幾乎和鎮上的每個家庭都有血緣或姻親關係。
梅科姆鎮很有些年頭了,在我最初的記憶里,它是個疲疲沓沓的老鎮。一到下雨天,街道就成了紅色的爛泥坑;人行道上雜草叢生,廣場中央的縣政府大樓搖搖欲墜。不知為什麼,那時候的天氣似乎比現在熱:一條黑狗在夏天的日頭底下備受煎熬;套在大車上的騾子瘦骨嶙峋,站在廣場上熱浪滾滾的橡樹蔭下,甩動著尾巴驅趕蒼蠅。男人們挺括的衣領還不到上午九點鐘就變得軟塌塌了;女人們中午之前洗一次澡,下午三點鐘睡完午覺再洗一次,等到夜幕降臨,撲過爽身粉的女人們一個個渾身上下汗濕甜膩,就像撒了糖霜的軟蛋糕。
那年頭,生活節奏很慢。人們悠哉悠哉地穿過廣場,在周圍的店鋪里晃進晃出,什麼事兒都不緊不慢。長日漫漫,一天的時光好像不止二十四小時。人們沒有什麼地方要去,沒有什麼東西可買,而且口袋裡也沒有什麼閑錢,就是梅科姆縣以外也沒什麼可看的,所以不需要急急忙忙趕路。對某些人來說,那是個盲目樂觀的時代:梅科姆縣的男女老少最近剛剛得知,除了恐懼本身,他們沒有什麼可恐懼的。
我們一家人住在鎮居民區的主街上——阿迪克斯、傑姆和我,再加上給我們做飯的卡波妮。我和傑姆對有這樣一個父親感到很滿意:他陪我們玩,給我們讀書,對待我們倆一向和藹可親,而且不偏不倚。
卡波妮就另當別論了。她渾身上下都是骨頭,稜角分明;她是近視眼,還有斜視的毛病;她的手掌跟床板一樣寬,卻有床板的兩倍那麼硬。她總是命令我離開廚房;明明知道傑姆比我大,卻還老是責問我為什麼不能像他一樣老實聽話,還經常在我不想回家的時候硬要我回去。我們之間的戰爭曠日持久,而且總是一邊倒:卡波妮一貫都是大獲全勝,因為阿迪克斯老是站在她那邊。她從傑姆一出生就和我們住在同一個屋檐下,我從記事起就感受到了她的飛揚跋扈。
母親在我兩歲時就去世了,所以我從來沒有痛失母愛的感覺。她姓格雷厄姆,來自蒙哥馬利;阿迪克斯是在第一次當選州議員時遇見她的。那時候他已人到中年,她比他小十五歲。傑姆是他們結婚頭一年的愛情結晶,四年之後我出生了,又過了兩年,母親突然心臟病發作,離開了人世。有人說這是他們家族的遺傳。我並不想念母親,但我覺得傑姆很想念她。他清楚地記得母親的音容笑貌。有時候我們正一起做遊戲,他會長嘆一聲,走到車庫後面自己一個人玩。每當碰到這種時候,我就知道最好別去打擾他。
在我快滿六歲、傑姆快十歲那年,我們的夏日活動地帶,也就是卡波妮的呼喊聲能傳到我們耳朵里的範圍,是向北經過兩戶人家到杜博斯太太的房子,向南數三戶到拉德利家的宅院。我們從來沒有產生過跨越這條界線的念頭,因為拉德利家住著一個身份不明的傢伙,單是聽人說起他的樣子就足以讓我們一連老實好幾天,杜博斯太太則是個讓人望而生畏的惡魔。
就是在那個夏天,迪爾走進了我們的生活。
有一天,我們一大早就來到後院,正要開始遊戲,忽然聽見隔壁雷切爾· 哈弗福特小姐家的甘藍菜畦里有響動。我們走到鐵絲籬笆邊上,看是不是有隻小狗——因為雷切爾小姐家的捕鼠梗犬快要生了,結果我們卻發現有個人正坐在那裡看著我們。他坐在地上,看上去比甘藍高不了多少。我們盯著他,一言不發,直到他先開口打招呼:
「嘿。」
「嘿,你好。」傑姆的語氣很親切。
「我叫查爾斯· 貝克· 哈里斯。」他說,「我能認字。」
「那又怎樣?」我反問道。
「我只是覺得你們要是知道我能認字會很高興。你們如果需要念什麼的話,我可以幫忙……」
「你多大了?」傑姆問,「四歲半?」
「快七歲了。」
「噢,怪不得,」傑姆說著,拇指朝我一挑,「那邊是斯庫特,她一生下來就能認字,她還沒上學呢。你都快七歲了,看起來真是個小不點兒。」
「我個子小,可是歲數大。」他說。
傑姆把額前的頭髮撩開,又仔細看了看他。「你幹嗎不過來玩呢,查爾斯· 貝克· 哈里斯?」他又加上一句,「天哪,多滑稽的名字!」
「還沒你的名字可笑呢。雷切爾姨媽說,你的名字叫傑瑞米· 阿迪克斯· 芬奇。」
傑姆綳起了臉。「我個子夠大,配得上這名字。你的名字比你人還長呢,我敢說能比你長出一英尺。」
「大家都叫我迪爾。」迪爾說著,費勁兒地從籬笆下面鑽了過來。
「從上面爬過來比從底下鑽省事兒,」我說,「你是從哪兒來的?」
聽迪爾說,他家住在密西西比州的默里迪恩市,這回是來姨媽雷切爾小姐家過暑假,以後他每年夏天都會待在梅科姆。他們家原來也是梅科姆縣人,媽媽在默里迪恩給一個攝影師工作,曾經把他的照片送去參加一個「漂亮寶貝」比賽,還贏得了五元錢獎金呢。她把錢給了迪爾,結果迪爾拿去看了二十場電影。
「我們這兒沒有電影可看,除了有時候縣政府大樓里會放一些關於耶穌的片子,」傑姆說,「你看過什麼好片子嗎?」
迪爾說他看過《德拉庫拉》,這一顯擺頓時讓傑姆對他刮目相看。「給我們講講吧。」他說。
迪爾是個新鮮人物。他穿著藍色亞麻短褲,扣子一直扣到襯衫上;他頭髮雪白,像鴨絨一樣毛茸茸地貼在腦袋上;他比我大一歲,卻比我矮一大截。他一講起古老的吸血鬼故事,一雙藍眼睛忽明忽暗,閃閃爍爍;他有時候會突然開心地大笑起來,還習慣性地伸手去拽額頭中間那一撮豎起來的頭髮。
迪爾最後講到德拉庫拉化為塵埃的時候,傑姆說這電影聽起來比書里寫的還精彩,我則追問迪爾他爸爸在哪兒: 「你怎麼一點兒都沒提到他呀?」
「我沒有爸爸。」
「他死了嗎?」
「不是……」
「要是他沒死,那你就有爸爸,對吧?」
迪爾臉紅了,傑姆讓我打住話頭,顯然,迪爾已經通過了他的審查並被認為是可以接受的夥伴。從此以後,我們的夏天是在自得其樂的例行活動中度過的。這些例行活動包括:整修建在後院那兩棵並生大楝樹上的樹屋,大呼小叫一陣,然後把我們根據奧利弗· 奧普蒂克、維克多· 阿普爾頓和埃德加· 賴斯· 伯勒斯創作的小說改編的劇本全部上演一遍。這最後一項活動讓我們格外慶幸有迪爾入伙,因為原先那些硬塞給我的角色現在都由他來扮演了——像《人猿泰山》里的猿猴、《羅弗小子》里的克拉布特利先生,以及《湯姆· 斯威夫特》中的達蒙先生。我們由此發現,迪爾是個袖珍版的梅林,腦子裡裝滿了古怪的主意、不可思議的渴望和神乎其神的幻想。
可是,到了八月底,我們的保留劇目因為無數次反覆上演而變得平淡無奇了,就是在這時候,迪爾給我們出了個主意:把怪人拉德利引出來。
拉德利家的宅子讓迪爾著了迷。我們的警告和勸說他全都當成了耳旁風,那座宅子就像月亮吸引海水一樣把迪爾深深地吸引住了,不過也只是把他吸引到了拐角的路燈柱那裡,離拉德利家的大門還有一段安全距離。他總是站在那兒,抱著那根粗柱子,凝視著,思索著。
從我們家過去一點兒有個急轉彎,拉德利家的宅子就在拐角上。我們往南走的話,正對著他家的門廊;人行道從這兒拐了個彎,繞過房子向前延伸。這是一座低矮的房子,曾經一度是白色的,有深深的前廊和綠色的百葉窗,可是現在早已變得晦暗無光,和周圍的院子一樣灰不溜秋的。被雨水侵蝕的木瓦沒精打采地耷拉在門廊的屋檐上方;幾棵橡樹遮蔽著日頭;殘留下來的尖樁柵欄喝醉了酒一樣東倒西歪,護衛著前院——這個被叫作「掃院」的地方從來沒有人清掃過,院子里生長著繁茂的約翰遜草和兔煙草。
房子里住著一個惡毒的幽靈。人們都這麼說,可我和傑姆從來沒有親眼看見過。據說他會在夜裡等到月亮落下去的時候溜出來,偷偷往人家的窗戶裡面窺探。如果誰家種的杜鵑花被寒流凍壞了,那肯定是他往花上吹了口氣。梅科姆鎮發生的所有小偷小摸之類的勾當,他都擺脫不了干係。有一段時間,一連串病態的夜間犯罪讓鎮上的居民心驚肉跳:人們家裡養的雞和寵物不斷慘遭毒手。雖然作案者瘋子艾迪掉進巴克灣里淹死了,但人們仍然盯著拉德利家,不想打消他們最初的懷疑。隨便一個黑人,到了晚上從來不從拉德利家門前經過,而是橫穿到對面的人行道上,一路走一路吹口哨。梅科姆學校的操場連著拉德利家的後院,院里的雞圈旁邊有幾棵高大的胡桃樹,總有一些果實掉落到學校操場這一邊,但那些胡桃散落在地上,孩子們誰也不敢去碰,因為拉德利家的胡桃吃了會死人的。如果有人把棒球打進了拉德利家的院子里,誰也不會想法子拿回來,就當是丟了。
那座房子早在傑姆和我出生之前就籠罩著一層陰影。儘管拉德利一家人在鎮子里的任何地方都被人們欣然接納,但他們卻選擇離群索居,這在梅科姆鎮是個不可原諒的怪癖。他們不去教堂——這是梅科姆鎮最重要的娛樂活動,他們卻選擇在家裡做禮拜;拉德利太太在上午十點來鐘的時候幾乎從來不串門去鄰居家喝咖啡,當然也從來沒有加入過佈道會。拉德利先生每天上午十一點半出門到鎮上去,並在十二點鐘準時返回,有時候手裡拿著一個牛皮紙袋,鄰居們猜測裡面裝的是食品雜貨。我從來不知道拉德利先生從事什麼行當——傑姆說他的工作是「買棉花」,這是「什麼也不幹」的委婉說法,不過,在所有人的記憶里,拉德利先生和太太以及他們的兩個兒子一直生活在這裡。
拉德利家在星期天總是門窗緊閉,這又和梅科姆鎮的生活方式格格不入:關門閉戶意味著家裡有人生病或者天氣寒冷。每個星期天下午,大家照例會像模像樣地走親訪友:女士們穿上緊身胸衣,男人們套上大衣,孩子們也穿上了鞋。然而,拉德利家的鄰居們從來沒有在星期天下午走上他們家門前的台階,招呼一聲「嗨」。拉德利家的房子沒有紗門。他們以前有沒有裝過紗門?這個問題我曾經問過阿迪克斯;阿迪克斯說有過,但那是在我出生之前。
據街坊鄰居們傳說,拉德利家的小兒子十幾歲的時候結識了從老塞勒姆來的坎寧安家的幾個人。坎寧安家住在梅科姆縣北部,是個龐大而混亂的家族。小拉德利和這夥人一起廝混,在梅科姆鎮的人眼裡,他們是本地最接近團伙的一伙人。雖然他們也沒做什麼,卻足以讓鎮上的人們議論紛紛,而且還被三位教士公開警告過。他們在理髮店周圍晃來晃去,星期天乘公交車去阿伯茨維爾看電影,到縣裡的河邊賭場和露珠旅館釣魚營參加舞會,甚至還品嘗藏在樹樁洞里的私釀威士忌。梅科姆鎮上沒有一個人有勇氣去告訴拉德利先生,說他的兒子正和一群不三不四的人鬼混。
一天晚上,在極度興奮的狀態下,這群不良少年駕著一輛借來的蹩腳汽車,繞著鎮中心廣場倒著車兜圈子。梅科姆鎮的老治安員康納先生試圖抓住他們,他們不光拒捕,還把康納先生鎖進了縣政府大樓的配房裡。鎮上的人認定必須採取措施了;康納先生說,他認得出這幫人中的每一個,一定要將他們繩之以法。於是這幫少年被帶上未成年人法庭,被指控行為不檢、擾亂治安、人身攻擊和傷害,以及在女性面前使用粗魯污穢的語言。法官向康納先生詢問最後一條從何而來,康納先生回答說,他們的叫罵聲太大了,他確信會傳到梅科姆鎮每一位女士的耳朵里。法官決定把這些不良少年送到州立工讀學校去。有時候,人們把孩子送到工讀學校只是為了給他們提供食物和體面的住處——那地方不是監獄,也沒什麼丟臉的。但拉德利先生不這樣認為。他向法官保證,如果釋放了阿瑟,他會負責監管,不讓阿瑟再惹任何麻煩。法官知道拉德利先生說到做到,便很樂意地照辦了。
另外幾個少年去了工讀學校,接受了本州最好的中學教育,其中一個還靠勤工儉學從奧本大學的工程學院畢業了。拉德利家從那時起便大門緊閉,不管是在平時還是星期天;他家的男孩則從那以後蹤影全無,一連十五年沒露面。
不過,突然有一天,就在傑姆剛剛開始記事的時候,人們開始談論怪人拉德利,還有幾個人親眼看見過,可惜傑姆沒趕上。他說阿迪克斯從不怎麼提起拉德利家的情況,每次他問起來,阿迪克斯唯一的回答就是讓他管好自己的事兒,讓拉德利家的人管好他們的事兒,這是他們應有的權利。可是發生了那件事情之後,傑姆說阿迪克斯連連搖頭,嘴裡發出「嗯,嗯,嗯」的聲音。
傑姆的大部分信息是從斯蒂芬妮· 克勞福德小姐口裡聽來的——她是街坊鄰居里有名的長舌婦,聲稱自己知道事情的全部。據斯蒂芬妮小姐說,當時那個怪人正坐在客廳里,從《梅科姆論壇》報上剪下一篇篇文章,好貼在自己的剪貼簿里。這時他的父親走了進來。拉德利先生從怪人身邊經過時,怪人竟然一剪刀捅進他父親腿里,然後又拔出來,在自己的褲子上擦了擦,繼續剪報紙。
拉德利太太尖叫著跑到街上,扯著嗓子大喊,說阿瑟要把他們全都殺了。可是等警長趕到的時候,卻看到怪人還坐在客廳里,仍然在剪《梅科姆論壇》報。那時候他已經三十三歲了。
斯蒂芬妮小姐說,當時有人建議把怪人送到塔斯卡盧薩去療養一段時間,老拉德利先生則表示他們家裡的人誰也不會進精神病院。怪人並沒有癲狂,他只是有時候緊張過度罷了。拉德利先生勉強做了讓步,說可以把怪人關起來,但還是堅持不讓他們對怪人進行任何起訴,因為他不是罪犯。警長不忍心把他和黑人一起關在監獄裡,於是怪人就被關進了縣政府大樓的地下室。
怪人從地下室搬回家裡的情景,在傑姆的記憶里也是一片模糊。斯蒂芬妮小姐說,鎮議會的一些人告訴拉德利先生,如果他不把怪人弄回家,讓他繼續待在潮濕發霉的地下室,他就會死掉。再說,縣政府也不能永遠這麼樂善好施。
沒人知道拉德利先生用了什麼恐嚇手段,讓怪人從不露面。傑姆的猜測是,拉德利先生大部分時間用鎖鏈把他拴在床上。阿迪克斯說不對,不是這麼回事兒,要把一個人變成幽靈有的是辦法。
我清楚地記得自己曾看見拉德利太太偶爾打開前門,走到門廊邊上,給她種的幾株美人蕉澆水。不過,我和傑姆每天都會看見拉德利先生往返於鎮上。他是個瘦削的男人,皮膚粗糙,眼睛顏色黯淡,幾乎透不出一絲光彩;他的顴骨很高,嘴巴寬大,上嘴唇薄,下嘴唇厚。斯蒂芬妮小姐說,他是個非常正直的人,把上帝的話語當作自己的唯一準則。我們對她的話深信不疑,因為拉德利先生的姿勢一貫是筆管條直的。
他從來沒和我們說過一句話。每當他從我們身邊經過,我們就垂下腦袋,眼睛看著地面說: 「早上好,先生。」他總是咳嗽一聲,算是做了應答。拉德利先生的大兒子住在彭薩科拉,每逢聖誕節才回趟家,是我們見過的絕無僅有的幾個進出過他家大門的人中的一個。人們說,從拉德利先生把阿瑟帶回家的那天起,這座房子就沒有一絲生氣了。
但是有一天,阿迪克斯突然警告我們,如果我們膽敢在院子里發出一點兒吵鬧聲,他就讓我們吃不了兜著走,他還讓卡波妮在他不在家的時候負責監督我們。原因在於,拉德利先生快要死了。
他並沒有一轉眼就離開人世。他家房子兩邊的路口被鋸木架擋住了,人行道上鋪了一層稻草,行人車輛只能從后街通過。雷諾茲醫生每次來探視,都把車停在我們家房前,然後走到拉德利家去。我和傑姆偷偷摸摸地在院子周圍轉悠了好幾天。終於,鋸木架被撤走了,我們站在前廊上,目送拉德利先生最後一次從我們家房前經過。
「上帝造出的最惡毒的人總算走了。」卡波妮喃喃自語道,臉上帶著一副沉思默想的表情,往院子里啐了一口。我們向她投去驚奇的目光,因為她平日里很少評論白人的行為。
街坊鄰居們本以為,等拉德利先生走了之後,怪人就會出來露面,可是不曾想,怪人的哥哥從彭薩科拉回到家中,接替了拉德利先生的位置。他和他父親唯一的區別只有年齡。用傑姆的話來說,內森· 拉德利也是個「買棉花」的。可不管怎樣,我們跟他打招呼,說「早上好」的時候,他會搭理我們一聲。有時候我們看見他從鎮上回來,手裡還拿著本雜誌。
關於拉德利家的故事,我們說得越多,迪爾就越好奇,抱著那根路燈柱子苦思冥想的時間也就越長。
「不知道他在屋裡幹什麼,」他總是嘟嘟囔囔地說,「好像他剛才在門口探了一下頭。」
傑姆說: 「等到夜裡黑咕隆咚的時候他會出來的,絕對沒錯。斯蒂芬妮小姐說,有一次她半夜醒來,發現他正透過玻璃窗直勾勾地盯著她……還說他的腦袋活像個骷髏頭,死死地看著她。迪爾,你難道從來沒有在深更半夜被他驚醒過嗎?他走起路來就像這樣……」傑姆用腳在碎石子上沙沙地滑動,「你想想看,雷切爾小姐為什麼一到晚上就把門關得緊緊的?好多個早晨,我都在後院發現了他的腳印,有天晚上,我還聽見他在撓後面的紗窗,阿迪克斯一出來他就溜走了。」
99lib•net「他到底長什麼樣?」迪爾問。
傑姆的描述聽起來也算是合情合理:根據腳印推算,怪人身高約六英尺半;他生吃松鼠,還有他能逮得住的貓,所以他手上總是血跡斑斑——如果你生吃動物的話,沾染上的血污就永遠也洗不掉。他臉上有一道長長的鋸齒狀疤痕,牙齒又黃又爛,眼珠子鼓鼓地向外突出,一天到晚都在流口水。
「咱們想辦法把他引出來吧,」迪爾說,「我想看看他長什麼模樣。」
我們的首次突襲之所以能夠付諸行動,是因為迪爾用一本《灰色幽靈》和傑姆的兩本《湯姆· 斯威夫特》對賭,賭他不敢越過拉德利家的大門。傑姆自打生下來還從來沒有拒絕過任何挑戰。
傑姆琢磨了三天。我覺得他熱愛榮譽勝過自己的腦袋,因為迪爾輕而易舉就把他搞定了。第一天,迪爾對他說: 「你害怕了。」「我不害怕,只是不想冒犯別人。」傑姆反駁道。第二天迪爾又說: 「你是個膽小鬼,都不敢把腳踏進前院。」傑姆說這完全是胡說八道,他上學的時候每天都從拉德利家門前經過。
「從來都是一路小跑吧。」我說。
但是等到第三天,迪爾三言兩語就降住了他。迪爾對傑姆說,他在默里迪恩認識的人可不像梅科姆人這麼膽小怕事,他還從來沒見過像梅科姆人這麼縮手縮腳的呢。
這些話足以讓傑姆熱血沸騰,大踏步走向街角。他停下來靠在路燈柱子上,凝視著那扇用自製合頁安裝在門框上的搖搖晃晃的院門。
「我希望你已經徹底想明白了,迪爾· 哈里斯,你會害得我們一個個被他下毒手。」傑姆等我們加入他的行動之後說,「等他把你的眼珠子摳出來,可別怪我。你要記住,這都是你出的主意。」
「你還是害怕。」迪爾耐著性子嘟囔道。
傑姆想讓迪爾對自己天不怕地不怕的膽量深信不疑,他說: 「我只是想不出一個辦法能把他引出來,而且不被他抓住。」更何況他還得考慮妹妹的安全。
此言一出,我就知道他的確是害怕了。傑姆上次考慮到我的問題,是在我賭他不敢從房頂上跳下來的時候。「如果我摔死了,你可怎麼辦呢?」他說。後來等他鼓足勇氣跳了下來,安然無恙地落在地面上之後,立刻就把責任感拋到爪哇國去了。現在要面對迪爾關於拉德利家的挑戰,他才又想起這回事兒來。
「你想逃避挑戰嗎?」迪爾說,「如果是這樣的話,那就……」
「迪爾,這種事情必須得好好想想才行,」傑姆說,「先讓我想一會兒……這就像是讓烏龜露出頭……」
「那該怎麼辦呢?」迪爾問。
「在它身子底下劃著一根火柴。」
我警告傑姆,如果他膽敢放一把火去燒拉德利家的房子,我就去告訴阿迪克斯。
迪爾說,在烏龜身子底下劃火柴太惡劣了。
「這並不惡劣啊,只是刺激它一下罷了——又不是把它扔到火堆里。」傑姆憤憤不平地咕噥道。
「你怎麼知道火柴不會傷著它?」
「傻瓜,烏龜感覺不到疼。」
「哈!你當過烏龜?」
「哎呀,迪爾!讓我想想……依我看,我們也許能使勁兒搖晃……」
傑姆站在那兒想了又想,半天也沒下定決心,迪爾只好做了個寬容的讓步: 「只要你跑過去摸一下那房子,就不算你逃避挑戰,我還把《灰色幽靈》換給你。」
傑姆眼睛一亮。「摸一下房子,就這個?」
迪爾點點頭。
「一言為定?我可不想剛跑回來就聽見你嚷嚷別的。」
「一言為定,就這個。」迪爾說,「他一發現你跑進院子,很可能會出來追你,這時候我和斯庫特就撲上去按住他,直到讓他明白我們不會傷害他為止。」
我們離開街角,穿過拉德利家房前的人行道,在大門前停下腳步。
「好啦,去吧,」迪爾說,「我和斯庫特緊跟在你後面。」
「我這就去,」傑姆說,「別催啦。」
他走到院子的一角,又折了回來,皺著眉頭,搔著腦袋,好像在仔細研究這一目了然的地形,好決定怎樣發動進攻才是最佳方案。
這時候,我沖他輕蔑地哼了一聲。
傑姆猛地推開院門,飛跑到房子的一側,用力在牆上拍了一巴掌,緊接著就轉過身往回沖,把我們甩在身後,甚至都沒顧得上看一眼他的突襲成功了沒有。我和迪爾踩著他的腳後跟拚命跑了出來,等平安到達我家前廊,我們三個已經跑得上氣不接下氣,這時候才回過頭去看。
那座老房子絲毫未變,還是一副沒精打採的樣子,但是當我們隔著街道凝望著它,似乎看到裡面的百葉窗動了一下。飛快的一閃。那麼輕微,幾乎讓人察覺不到,然後整座房子又歸於死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