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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章

所屬書籍: 殺死一隻知更鳥

果然不出我所料,我沒完沒了地在傑姆耳邊嘮叨,他終於不再固執己見,我們的演出暫緩下來,這讓我鬆了口氣。不過,他還是堅持認為,阿迪克斯並沒有制止我們演下去,因此我們就可以照演不誤;即使阿迪克斯明說了,他也可以想法子糊弄過去:只要把劇中人物的名字改改,就不會被指責是在搞什麼名堂了。

迪爾真心實意地贊同這個行動計劃。他現在已經成了個面目可憎的討厭鬼,整天跟在傑姆屁股後面轉悠。今年夏天,他一開始還向我求過婚,可一轉眼就拋在了腦後。那時候他追著我死纏爛打,把我當作他的私有財產,說我是他這輩子愛上的唯一的女孩,可後來就對我視而不見了。我揍過他兩次,但毫無作用,反倒讓他跟傑姆更親密了。他們倆一天天待在樹屋裡,又是編造劇情又是制訂計劃,只有在需要第三個人出現的時候才叫上我。不過,我那段時間有意不和他們攪和在一起搞那些個魯莽的方案,再加上被他們叫作「女孩」讓我很煩惱,那個夏天後來的黃昏時分,我大多是和莫迪小姐一起坐在她家的前廊上消磨過去的。

我和傑姆一直以來都可以在莫迪小姐家的院子里隨心所欲地跑來跑去,只要我們不碰她種的杜鵑花就萬事大吉,但我們和她的關係並沒有清楚地界定下來。在傑姆和迪爾把我踢出他們的計劃之前,她只是街坊鄰居中的一位女士,不過比一般人慈愛一些罷了。

我們和莫迪小姐之間達成了一種默契:我們倆盡可以在她家的草坪上玩耍,吃她栽種的葡萄,但不能跳到藤架上,而且還能在她家房後那一大塊地盤上隨意進行探索活動。約束條款如此寬鬆,我們都很少跟她搭話,只是小心翼翼地保持著我們之間微妙平衡的關係,但傑姆和迪爾的做法無形中促使我和她拉近了距離。

莫迪小姐討厭她的房子,在她看來,待在屋子裡無異於虛擲光陰。身為寡婦的她是個變色龍一樣的女人:在花壇里幹活兒的時候,她頭戴一頂舊草帽,身穿男式工作服,可等到下午五點鐘她洗過澡之後再出現在門廊上時,她呈現出的那種凜然的美貌能征服一整條街。

她熱愛大地上生長的一切,連雜草也包括在內。但有一個例外:如果她在自家院子里發現一株香附子,那簡直就像是馬恩河戰役再一次上演。只見她拿來一隻錫盆,以迅雷不及掩耳之勢扣上去,然後用一種有毒物質從底下猛噴一氣。據她所說,這種除草劑威力無比,如果我們不躲開的話,會連我們也一併殺死。

「您幹嗎不直接拔掉呢?」我目睹了她對那株不到三英寸長的小草發動猛攻的全過程,不禁發出疑問。

「拔掉?!孩子,拔掉?!」她伸手撿起那棵蔫了的小草,用拇指捻了捻細弱的草莖,微小的草籽從裡面掉了出來。「明白了吧,一棵小小的香附子就能毀掉整個院子。你瞧瞧這個,等到秋天幹了之後,風一吹它們能散播到整個梅科姆縣!」莫迪小姐神情嚴峻,就像是發生了一場《舊約》中描述的大瘟疫。

她說起話來乾脆利落,不像是個梅科姆縣人。她總是用全名稱呼我們,咧嘴一笑就會露出鑲嵌在犬牙上的一對小小的金色尖頭。我對此艷羨不已,說希望將來自己也能裝上幾個。她說: 「你看這個。」只聽她的舌頭髮出咔嗒一聲,整副假牙彈了出來。這個熱誠的舉動加深了我們之間的友誼。

每當傑姆和迪爾停下他們熱衷的把戲,莫迪小姐的慈愛也會惠及他們倆。莫迪小姐有一項才華讓我們頗為受益,她以前一直在我們面前深藏不露——那就是她做的蛋糕在街坊鄰居中無人可比。當我們把她當作自己人之後,她每次烤蛋糕都會做一個大的外加三個小的,然後隔著街道沖我們大喊: 「傑姆· 芬奇,斯庫特· 芬奇,查爾斯· 貝克· 哈里斯,快來吧!」我們要是跑得快,往往還能得到獎賞。

夏天的黃昏悠長而寧靜。我和莫迪小姐常常默不作聲地坐在她家的前廊上,看夕陽慢慢落下,天空由金黃變成粉紅,看一群群紫燕低低地掠過我們這片屋舍,消失在學校的一排排屋頂後面。

一天晚上,我問她: 「莫迪小姐,您覺得怪人拉德利還活著嗎?」

「他的名字叫阿瑟,他還活著。」她坐在自己的大橡木搖椅上慢慢地搖蕩著說,「你聞見我的含羞草花了嗎?今晚聞起來就像是天使的呼吸。」

「嗯,我聞到了,夫人。您是怎麼知道的?」

「知道什麼,孩子?」

「那個怪——阿瑟先生還活著?」

「多恐怖的問題。不過我看這本來就是個恐怖的話題。瓊· 露易絲,我知道他還活著,因為我還沒見他被人抬出來。」

「也許他已經死了,他們把他塞進了煙囪里。」

「你這個想法是從哪兒來的?!」

「是傑姆說的,他覺得他們就是這麼乾的。」

「嘖——嘖——嘖。他和傑克· 芬奇越來越像了。」

莫迪小姐和我叔叔,也就是阿迪克斯的弟弟傑克· 芬奇從小就認識。他們倆年紀相仿,一起在芬奇莊園長大。莫迪小姐是相鄰莊園的主人——弗蘭克· 布福德醫生的女兒。布福德醫生從事醫藥行業,但他卻痴迷於大地上生長的萬物,所以他一直都過著窮巴巴的日子。傑克叔叔在納什維爾經營窗檯花壇的生意,他把全部激情都投入了這樁買賣,埋頭苦幹,一直都很有錢。我們每年聖誕節都能見到傑克叔叔,他每個聖誕節都扯著嗓子朝住在街對面的莫迪小姐喊話,讓她過來嫁給他。莫迪小姐也會喊著回答: 「傑克· 芬奇,大聲點兒,讓郵局裡的人也聽見,我都還沒聽到呢。」我和傑姆認為,用這種方式向一位女士求婚很不可思議,不過傑克叔叔一向是個不可思議的傢伙。用他的話來說,他只是想激怒莫迪小姐,可他一連嘗試了四十年都沒能得逞。他說他是莫迪小姐在這個世界上最不想嫁的人,也是她最想嘲弄的人,他最好的防禦手段就是給她來點兒精神刺激。他這番話我們倆倒是聽得十分透徹明白。

「阿瑟· 拉德利只是待在屋子裡不出來罷了,僅此而已。」莫迪小姐說,「如果你不想出門的話,是不是也會待在家裡呢?」

「是的,夫人。可我還是想出來啊,他為什麼不願意出門?」

莫迪小姐的眼睛眯了起來。「咱們都聽說過那個故事。」

「可我從來都不知道為什麼。沒人跟我提起過。」

莫迪小姐重新安好假牙,說: 「你要知道,老拉德利先生是個行洗腳禮的浸信會教徒……」

「你也一樣,對嗎?」

「孩子,我可沒這麼死忠。我只是個普通的浸信會教徒。」

「你們不都是行洗腳禮的嗎?」

「沒錯,用的是家裡的浴缸。」

「可這樣我們就不能和你們一起領聖餐了……」

莫迪小姐顯然認為原始的洗禮比特權聖餐制更容易解釋清楚,於是她對我說: 「行洗腳禮的浸信會教徒把一切享樂都當作罪惡。你知道嗎?有一個星期六,有幾個他們的人從樹林里走出來,經過我家院子的時候對我說,我和我種的花都會下地獄。」

「你的花也會下地獄?」

「是啊。它們會和我一起遭受烈火的煎熬。那些人覺得我把太多的精力花在戶外活動上,沒有拿出足夠的時間坐在屋子裡讀《聖經》。」

我眼前不由得浮現出莫迪小姐在清教徒們所說的各種地獄裡備受煎熬,永遠不得解脫的情景,這讓我對《福音書》的信心大打折扣。說實在的,莫迪小姐說話一向尖酸刻薄,也不像斯蒂芬妮小姐那樣挨家挨戶去行善積德。不過,雖然稍微有點兒腦子的人都會對斯蒂芬妮小姐打個問號,但我和傑姆卻對莫迪小姐備感信任。她從來不告我們的狀,從來不和我們玩貓捉老鼠的把戲,對我們的私事兒也沒有半點兒興趣。她是我們的朋友。這麼一個通情達理的人怎麼會身陷地獄之苦,永世不得翻身呢?真令人百思不得其解。

「莫迪小姐,這不公平。你是我認識的最好的人。」

莫迪小姐粲然一笑。「謝謝你。問題在於,行洗腳禮的浸信會教徒認為女人本身就是罪惡。你要明白一點,他們是按字面意義理解《聖經》的。」

「阿瑟先生閉門不出就是因為這個原因嗎?為了躲開女人?」

「我不知道。」

「我看這一點兒都不合情理。我覺得,如果阿瑟先生渴望上天堂,他至少應該從屋裡走出來,在前廊上待一待。阿迪克斯說,上帝愛世人,就像世人愛自己一樣……」

莫迪小姐停下搖椅,口氣變得生硬起來。「你太小了,還不能理解這些事情。」她說,「有時候,某個人手裡的《聖經》比有些人——比如說你父親——手裡的威士忌酒瓶還要糟糕。」

我大為驚駭。「阿迪克斯從來不喝威士忌。」我說,「他這輩子連一滴酒都沒沾過——哦,不對,他喝過。他說他嘗過一次,但是並不喜歡。」

莫迪小姐哈哈大笑。「我不是在說你父親。」她解釋道,「我的意思是,即使阿迪克斯· 芬奇喝得爛醉如泥,也不會像某些人神志最清醒的時候那麼狠毒。世界上就是有那麼一類人,他們——他們只顧擔心來世,根本不去學習在今生如何做人。你順著街道看過去,就知道會有什麼樣的後果。」

「你覺得那些事情都是真的嗎?他們說的那些關於怪——阿瑟先生的事情?」

「都是些什麼事?」

我告訴了她。

「這裡面有四分之三是黑人胡編亂造的,另外四分之一是斯蒂芬妮· 克勞福德的謠言。」莫迪小姐冷冷地說,「斯蒂芬妮· 克勞福德有一次還對我說,她半夜醒來,發現他正趴在窗口盯著她。我對她說,斯蒂芬妮,你是怎麼做的呢?是不是在床上挪一挪,給他讓個地兒?這下子讓她閉嘴了一段時間。」

我相信這句話的作用。莫迪小姐的聲音足以讓任何人閉嘴。

「根本不是那麼回事兒,孩子。」她說,「那是一座令人悲哀的房子。我記得阿瑟· 拉德利小時候的模樣。不管別人說他做了什麼,他跟我說話總是很有禮貌,儘可能做到彬彬有禮。」

「你覺得他瘋了嗎?」

莫迪小姐搖搖頭。「即使他原來沒瘋的話,現在也差不多了。別人經歷的事情,我們永遠也無法明了。誰知道家家戶戶緊閉的大門裡一天天在發生什麼,隱藏著什麼秘密呢……」

「阿迪克斯對我和傑姆在院子里是什麼樣,在屋子裡也什麼樣。」我感覺自己有責任為父親辯護。

「好孩子,我只是在剝繭抽絲,把事情給你說個明白罷了,壓根兒就沒把你父親考慮在內。不過現在我要說,阿迪克斯· 芬奇在自己家裡跟在外面是一樣的。你想帶點兒磅糕回去嗎?」

我當然樂意得很。

第二天早晨,我一覺醒來,發現傑姆和迪爾正在後院聊得起勁兒。像往常一樣,我剛一湊過去,他們就讓我走開。

「我就不走。告訴你,傑姆· 芬奇,這院子也有我的份兒。我跟你有同樣的權利,可以隨便在這兒玩。」

迪爾和傑姆立刻湊在一塊兒嘀咕了幾句,然後又轉向我。「你要是想留下,就得照我們說的做。」迪爾向我發出警告。

「啊——哈!」我說,「是誰突然變得這麼趾高氣昂啦?」

「要是你不答應照我們說的做,我們就什麼也不告訴你。」迪爾繼續擺架子。

「你這架勢,就像是一夜之間長高了十英寸似的!好吧,什麼事兒?」

傑姆用平靜的語調說: 「我們打算給怪人拉德利送個信兒。」

「怎麼送?」我極力壓抑著湧上心頭的恐懼。莫迪小姐隨便怎麼說都無所謂——她年紀大了,每天舒舒服服地待在自家前廊上,可我們就不一樣了。

原來,傑姆只不過是要把一封信穿在魚竿上,然後把它捅進百葉窗里去。如果有人從旁邊經過,迪爾就趕緊搖鈴。

迪爾抬起了右手——他手裡拿著我媽媽的銀餐鈴。

「我這就繞到房子的側面去,」傑姆說,「我們昨天已經從街對面偵察過了,那裡有一片窗葉鬆了。我覺得,也許我至少能把信杵到窗台上。」

「傑姆……」

「你現在已經入伙了,不能臨陣脫逃,你只能跟我們一起參加行動,嬌小姐!」

「好啦,好啦,不過我可不想放哨。傑姆,有人……」

「不行,你必須放哨。你負責盯著房後,迪爾負責監視房前和街道,如果有人走過來他就搖鈴,明白了嗎?」

「那好吧。你給他寫了什麼?」

迪爾說: 「我們非常禮貌地邀請他抽空出來,告訴我們他在屋裡都幹些什麼——我們還說,我們不會傷害他的,而且會給他買個冰激凌。」

「你們簡直是瘋了,他會殺了我們的!」

迪爾說: 「這是我的主意。我猜想,如果他出來跟我們坐一會兒,也許會感覺好些。」

「你怎麼知道他感覺不好?」

「這個嘛,如果你被關上一百年,除了貓沒有任何別的東西可吃,你會感覺怎樣?我敢說,他鬍子都長到這兒了……」

「跟你爸爸一個樣?」

「我爸爸沒有鬍子,他……」迪爾突然煞住話頭,像是在回想什麼。

「啊哈,露餡兒了,」我說,「你原先凈是吹牛,說你怎麼一個人下火車,還有你爸爸留著黑鬍子……」

「他去年夏天把鬍子刮掉了,這下你沒話說了吧!對了,我有封信可以證明——他還給我寄了兩美元呢!」

「接著吹牛啊——我猜他還給你寄了一套騎警服吧!你怎麼從來不拿出來顯擺,說啊!你就接著吹吧,小子……」

迪爾· 哈里斯吹起牛來真是天花亂墜。除了上面那些不著邊際的吹噓,他還號稱自己乘坐過十七次郵政飛機,去過新斯科舍,見過大象,他的爺爺是陸軍准將約瑟夫· 惠勒,還留給了他一把寶劍。

「你們倆都給我住嘴。」傑姆說。他一溜煙兒竄到房子的台基底下,拿了一根黃竹竿鑽出來。「你們看夠不夠長,能從人行道上伸過去嗎?」

「有種走過去摸那房子,就不該用釣魚竿。」我說,「你幹嗎不直接把門給踹倒?」

「這——是——兩回事兒,」傑姆說,「我得告訴你多少遍才行呢?」

迪爾從口袋裡掏出一張紙遞給傑姆,然後我們仨提心弔膽地朝那座老房子走去。迪爾在房子正前方的路燈柱旁邊停下來守在那裡,我和傑姆拖著無比緩慢的步子來到和房子平行的人行道上。傑姆立定之後我又朝前走了幾步,站在可以瞧見拐角那頭的地方。

「平安無事,」我報告說,「一個人影兒也看不見。」

傑姆又把目光投向人行道另一端的迪爾,迪爾沖他點了點頭。

傑姆將那封信穿在魚竿頂端,把魚竿伸過院子,伸向他選好的那扇窗戶。只可惜竿子短了幾英寸,不夠長,傑姆拚命向前探身。我看他一個勁兒地戳,折騰了好半天,就離開自己的崗哨向他走去。

「怎麼就是弄不下來呢,」他咕咕噥噥地說,「就算是弄下來了,它在那兒也放不住。斯庫特,你趕快回街上去。」

我回到自己的崗哨上,盯著拐角那頭空無一人的街道,時不時回頭看一眼傑姆,他還在那裡不厭其煩地一次次努力把信送到窗台上。可那封信老是飄落在地,他一而再,再而三地把信戳起來再試,最後弄得一塌糊塗,我覺得怪人拉德利即使拿到信也根本沒法讀了。我正朝街上張望,突然聽見鈴聲大作。

我嚇得聳起肩膀,哆哆嗦嗦地轉過身,準備面對怪人拉德利和他那血淋淋的尖牙;出乎意料的是,我看到迪爾正對著阿迪克斯的臉拚命搖鈴。

傑姆看上去那麼狼狽,我都不忍心對他說我早就警告過他了。他一步一挪地走過來,在人行道上拖著那根竹竿。

阿迪克斯說了聲: 「別再搖鈴了。」

迪爾趕緊抓住鈴錘,接下來是一陣靜默,我真希望他再把餐鈴搖起來弄出點兒聲響。阿迪克斯把帽子推到腦後,雙手叉腰。「傑姆,」他開口說道,「你們在幹什麼?」

「沒幹什麼。」

「別跟我繞圈子。說吧。」

「我——我們只是想把一件東西送給拉德利先生。」

「你們想送給他什麼?」

「只是一封信。」

「給我看看。」

傑姆遞上那張臟乎乎的紙片。阿迪克斯接過來,費勁兒地讀了起來。「你們為什麼想讓拉德利先生出來?」

迪爾答道: 「我們覺得,他可能會喜歡和我們在一起……」阿迪克斯瞟了他一眼,他話到嘴邊又咽了下去。

「兒子,」阿迪克斯對傑姆說,「你好好聽著,這話我只跟你說一遍:別再去折磨那個人了。還有你們兩個。」

拉德利先生做什麼是他自己的事情。如果他想走出家門,他就會出來。如果他想閉門不出,他也有權利待在屋子裡,避開那些喜歡追根究底的孩子。「喜歡追根究底的孩子」用在我們這種人身上算是個客氣的說法。假如我們晚上待在自己房間里的時候,阿迪克斯不敲門就闖進來,我們會高興嗎?實際上,我們剛才對拉德利先生所做的一切就等於是不速之客貿然闖入。拉德利先生的所作所為在我們眼裡可能很古怪,但在他自己看來一點兒都不出格。再說了,我們腦子裡難道沒有閃過一絲念頭,根本沒有想到與人交往的體面做法是走前門,而不是通過側面的窗戶嗎?最後他明令禁止我們再靠近那座房子,除非受人之邀;不許再演那出愚蠢的戲——上次他就把我們抓了個正著;也不許取笑住在這條街上或者住在這個鎮子上的任何人……

「我們沒有取笑他,也沒有嘲弄他……」傑姆說,「我們只不過……」

「這麼說,你們一直都在忙活這個,是不是?」

「取笑他?」

「不,」阿迪克斯說,「你們把他的個人經歷編進戲裡表演給街坊鄰居看,讓大家從中受到啟發。」

傑姆似乎有點兒沾沾自喜: 「我並沒有說過我們演的是他呀,我沒有說過!」

阿迪克斯冷冷地一笑。「你剛剛已經告訴我了。」他說,「從現在起,不準再胡鬧,你們每個人都包括在內。」

傑姆望著他,目瞪口呆。

「你不是想當律師嗎?」我們的父親阿迪克斯把嘴唇閉得緊緊的,抿成了一條線,我真懷疑他是在強忍著笑,故作嚴厲。

傑姆沉默不語,因為他知道狡辯是毫無用處的。阿迪克斯進屋去拿他早晨上班時忘帶的卷宗,這時候,傑姆才如夢初醒:自己原來中了有史以來最古老的律師圈套。他恭恭敬敬地站在那兒,與前門台階拉開一段距離,看著阿迪克斯離開家門,向鎮上走去。等他料定阿迪克斯聽不見了,才沖著他的背影大聲喊道: 「我原以為自己想當個律師,可現在我沒那麼肯定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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