應該要求我們的青少年在申請高中的時候百米速度都能達到12秒以內。對那些達不到要求的孩子,應該不惜一切代價幫助他們達標。這當然是老師和家長都必須共同面對的問題,但我們的政府官員更應該為我們青少年的這一弱點承擔最大的責任。
12秒是我們成為有用的公民來應對未來的飛速發展所必須達到的最低標準。沒有什麼其他能力和素質比速度更重要,那達標到底需要怎樣的資源投入?
首先當然是錢,我們的政府官員應該拿出錢來,而這個領域的研究工作需要更多投入,這樣我們才能知道為什麼有那麼多人無法達標。
(今日新聞讀者點評,199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