戰俠歌歪著頭,望著一臉認真在那裡努力站直身體的楊振邦,戰俠歌突然閃身跳下汽車,伸手拉住楊振邦,和他一起大踏步向前走。楊振邦回頭望著戰俠歌丟在路邊的悍馬軍用吉普車,道:「你的車……」
戰俠歌道:「讓美國大兵見鬼去吧!」
怎麼樣,這句話說得夠洒脫,夠豪邁吧,夠光芒萬丈吧?
戰俠歌還在腦袋裡幻想著楊振邦對他伸出一根大拇指,說上一聲「好漢子」呢,楊振邦已經從嘴裡小聲做出了一個評判:「敗家子!」
似乎覺得這樣並不能表達出自己的思想,楊振邦對著呆若木雞的戰俠歌道:「不對,敗家子還只是敗自己老爸的家產,可是這輛汽車的主人,該不會是你的老爸吧?」
戰俠歌把頭搖得象個撥浪鼓似的,開玩笑了,這輛車屬於中國第五特殊部隊,雖然現在社會上流行什麼母校,母河之類的東西,可是他戰俠歌總不能把第五特殊部隊當成他的「母隊」吧?!
「那就更不對了!」楊振邦在這個時候,臉色竟然嚴肅了起來,「你這就是在浪費國家的財產!」
看著楊振邦已經透出幾分神聖光芒的臉,戰俠歌心中不由暗暗叫苦,他怎麼就忘了這位楊振邦大哥是一位帶兵的副連長呢?說是副連長,大概實質性的工作,就是教導員吧?一想起那些從食堂的飯缸里撈出半個啃剩的饅頭,也不管衛生不衛生,把人吃出病會不會支付出更多的醫藥費,反正就能逼著所有人都啃上那麼一口的連隊教導員,戰俠歌就覺得自己一個腦袋比兩個還大。
「我們當時一個兵身上連十顆子彈都沒有,為了迷惑敵人我們往子彈袋裡塞滿了樹枝。同樣的,我們每個人身上背的炒麵,也頂多只夠兩三天吃的,為了迷惑敵人,我們把炒麵袋分成了兩半,其中小的那一半放炒麵,大的那一半,裡面就裝滿了沙子。」
戰俠歌在心中狂叫:「不好,大概、也許、可能、貌似、竟然要憶苦思甜了!」
在這個時候,楊振邦的雙眼目光迷離了起來,顯然他的思絮,已經飛回到了對他只是一場大夢前的中國,那個戰火紛飛的最黑暗年代。
「我參加過長征,我實話我不怕死,但是我真害怕那片草地了。在那裡到處都是草,明明沼澤里到處都是水,但是沒有人敢去碰,因為那種水如果不燒熱的話,喝了很可能就會不停的拉肚子,直到全身脫力為止。在我們的前面,已經有一批戰友走了過去,我們在那裡甚至連野菜和野蔥都很難找到,為了塞飽肚子,我們甚至試過象牛和羊一樣,去吃滿地都有的野草,但是那種味道真的太苦澀了,我們閉著眼睛硬把那些草塞進肚子里後,又全部吐了出來。」
戰俠歌已經不只一次聽有人講長征的故事了,但是相同的內容從楊振邦這個歷史的真正見證者嘴裡說出來,卻有了絕對不同的份量與意義。
「當時我們手中有一批煮熟後又放硬的玉米粒,在最困難的時候,我們每個人裝著炒麵的袋子都被集中到了一起,只有傷員和病號才能享用炒麵,而我們每天兩頓飯,每頓飯只能分到三十五粒玉米。那些玉米粒可真硬,硬得我們根本沒有力氣去一粒一粒咬碎它們,我們就只好把這些食物用水吞咽下去。結果肚子里一點油水也沒有,這些玉米粒竟然又完好無損的被我們拉了出來。我們捨不得浪費糧食,就把這些玉米粒,又拾了回來,洗乾淨後放進自己的口袋裡。當時大家都笑著說,我們紅軍有了一個能伸能縮的橡皮肚子!在這樣惡劣的環境下,終於有一些從小嬌生慣養,有大少爺脾氣的人,做了逃兵。」
戰俠歌在靜靜的聽著。
「但是那個大少爺也不傻啊,他知道如果自己雙手空空的逃走,他一定會餓死在那片大草原上,所以在晚上逃走前,他從負責管理口糧的司務長那裡,偷走了半袋炒麵。他認為,那本來就是自己帶進大草原的糧食,他帶走屬於自己的東西,那是天經地義。」
說到這裡,楊振邦看了戰俠歌一眼,問道:「如果換成是你,你覺得應該不應該這麼做?」
「很公平!」戰俠歌道:「逃兵雖然是可恥,但是每個人都有生存下去的慾望,軍人也一樣。拿回一份最基本,也本來就應該屬於自己的口糧,只要能留下他的武器,不算過分。」
「對,當時那個嬌生慣養的大少爺也是這麼想的。」
楊振邦輕聲道:「他以為取走半袋炒麵並不算什麼,就算大家發現他當了可恥的逃兵,也沒有多餘的精力來追捕他。可是他錯了!那個司務長發現他留下了武器偷走半袋炒麵當了逃兵後,竟然獨自返身沿著他留下的腳印,殺過來了!那個嬌生慣養的大少爺當時嚇壞了,無論那個司務長怎麼向他叫喊,他就是不敢回頭,哪怕聽到背後的槍響,他還是拚命向前跑,結果他最後腳下一軟,摔進了大草原不知道吞沒了多少生命的泥潭裡。那個嬌生慣養的少爺下意識的掙扎,結果他越掙扎,陷得就越快。就在爛泥已經沒過他的脖子,他以為自己死定了的時候,他卻得救了,是那個司務長把他救出了絕境。但是,那個司務長自己卻留在了那裡。」
淚水,不知道什麼時候蓄滿了李振邦的雙眼,他輕聲道:「那個嬌生慣養的大少爺拼盡全力,但是他真的跑得太累了,他最後還是沒有把司務長拽出那片泥潭。在沉入泥潭之前,司務長把他手中的槍,和一小塊用棉布包著的黃糖,連帶那個大少爺偷出來讓他最終送了命的炒麵,一起掛到了大少爺的脖子上。他最後留下來的一句話是……記住,這是大家的!你想活,我們大家都要活下去!」
戰俠歌怔怔的望著楊振邦,他知道楊振邦大哥嘴裡那個嬌生慣養的大少爺是誰,但是他真的無法想像,原來楊振邦竟然還有過當逃兵的經歷。
「後來那個嬌生慣養的大少爺帶著那半袋炒麵追上了自己的部隊,他這個應該被槍斃的人,得到了寬容。可是大草原沒有原諒他,他在掉入泥沼時,大腿被泥潭裡尖銳的東西給劃傷,在那種惡劣的環境中,幾天後傷口就惡化了。大少爺認為,這是大草原要讓他留在這裡了。」
楊振邦突然瞪著戰俠歌,叫道:「可是其他連飯都吃不到的兄弟,硬是用幾根樹枝紮成的擔架,輪流把那個大少爺抬出了兩百里路,把他抬出了那片大草原!我問他們為什麼,他們說,因為當我成為一個軍人的時候,我的命已經不單單是自己的,我在同時,也是屬於大家的!沒有人可以浪費大家的東西,所以他們沒有放棄我!」
說到最後,楊振邦已經忘記再用「那個嬌生慣養的大少爺」,來掩飾這個故事主角的身份。楊振邦輕撫著戰俠歌隨手丟到一邊的悍馬軍用吉普車,用手指輕輕抹掉汽車廂壁上一塊黑色的泥點,道:「記住,這也是……大家的!」
這大概就是不同時代,軍人面對戰略物資,或者是國家資產時,皆然不同的兩種態度。在楊振邦那個時代的軍人眼裡,這些物資就代表了戰爭延續的根本,就是身邊每一個兄弟賴以生存和戰鬥不息的保障,甚至就是生命!
戰俠歌的身體再次次狠狠一顫,如果說開著汽車在城市的街頭橫衝直撞,是他的特權。那麼,隨意把價值上百萬的汽車丟到路邊,卻不向上級報告,是不是也是少數人才會擁有的特權?明明什麼也不是,什麼也不懂,用騙的方法,把蘇27戰鬥機開到了空中,最後不顧這種戰鬥機的昂貴价格,硬是耗盡了燃料把戰鬥機丟進了大海里,卻沒有受到任何處罰,這是不是更是一種極少數人才會擁有的特權?!
戰俠歌勉強在心裡給自己找足了理由:「不過特權有時候也是非常有用的,至少我可以用非常手段把楊振邦大哥從那個鬼地方救出來,卻沒有被當場打成馬蜂窩。」
不過戰俠歌在心裡已經隱隱覺得,他實際上似乎並不是那種完美的職業軍人,在他身上,被楊振邦大哥不接受的「特權」的確是太多了一點。
戰俠歌最後伸手攔住了一名從他們身邊經過的交警,在出示了自己直屬於中央軍事委員會的特殊證件後,戰俠歌把車鑰匙塞進交警的手裡,道:「麻煩你幫把這輛車送到八師的駐地去。」
交警丟下自己的摩托車,開著吉普車趕向當地的駐軍營地,楊振邦在一旁冷哼道:「還是特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