滿寶心虛的道:「我,我帶進來的。」
她沒敢招認庄先生,雖然太子要想查,必定一問就知道,但她還是含糊道:「因為我是常住在宮中,所以是可以帶些吃食的……」
太子直接上前在白善的位置上坐下,然後看向一旁伺候的宮人。
宮人愣愣的反應不過來,還是吳公公上前從她身邊的食盒裡又取出一副備用的碗筷給太子才算將此事揭過去。
太子執筷子夾了一塊肉,咬了一口後微微點頭,直接一口將筷子上的肉都吃了,然後那手帕擦了一下嘴巴,點了其中一碗對吳公公道:「給太子妃端一碗去。」
吳公公連忙應下,和一個內侍接過宮女手中的食盒,將蒸肉裝了進去,然後就在大家炯炯的目光中提著食盒走了。
太子這才點了點筷子道:「坐下吧,你們剛才在議什麼事兒?我遠遠怎麼看你們的氣氛不是很好,吵架了?」
眾人連連搖頭表示他們沒有吵架,彼此的感情可好了。
太子已經又夾了一塊肉,還點了一下眼前的碗對宮女道:「盛一碗飯來。」
宮女連忙應下,小心的取過碗去給太子盛飯。
這樣的蒸肉配著飯是很好吃的,滿寶他們之前也是這麼打算的,所以之前吃烤肉時都沒吃飯,就等著這會兒吃呢。
見太子已經大快朵頤,幾人不由凝滯住。
最後還是明達將碗遞給宮女,「給我也添一些飯。」
滿寶和長豫就緊跟著伸出碗來。
太子便看了他們一眼,點了桌上的菜道:「你們都吃成這樣了還未開始用飯?」
大家都不好意思的低頭笑。
太子便對伺候的宮人道:「去讓廚房再做幾道菜送來。」
宮人應聲而去,大家就看到太子一塊接著一塊的繼續夾蒸肉,他們的飯才盛好太子就吃完一碗肉了。
長豫都快要哭出來了,她盼了許久的蒸肉呀。
明達見了又是心疼又是好笑,乾脆執筷給她夾了一塊,正要給滿寶夾,就見滿寶自己把筷子伸了過來,她則是心疼一直沒吃多少東西,就等著吃蒸肉的殷或。
所以給他夾了一塊。
白善則給滿寶夾了一塊,滿寶便也緊跟著夾了一塊,送到他碗里給他回禮。
劉煥見他們都動手了,便也大著膽子夾了一塊,慢了一步的白二郎看看這個,又看看那個,覺得大家都在互讓,他不好一點表示也沒有,所以盯著劉煥看。
可惜劉煥根本沒有友愛的心思,看都不看他,夾到肉就吃了。
白二郎遲疑了一下,見一旁的明達還沒有便給放進了她碗里,再想伸筷子時,剩下的兩塊就被太子一併夾去了。
白二郎:……
他扭頭看了一眼明達,心中暗道:現在後悔還來得及嗎?
明達抬眼與他對視,沒能理解他的意思,她倒是不介意相讓,但將碗里的菜又給還回去是一件很失禮的事兒。
所以她便客氣的對白二郎笑了笑,然後低頭開始吃肉。
其他人給白二郎是失禮,但從小與他一起長大的白善和滿寶見了卻是又心疼又好笑,直接分了一半給他。
明達對著太子要更自在些,畢竟這是她親哥,而且兄妹倆的關係還不錯,她直言道:「太子哥哥怎麼與我們搶吃的?」
太子道:「孤午食就沒怎麼吃,早就餓了,怎麼,吃你們幾塊肉就不樂意了?」
明達就道:「這是滿寶的大嫂做的蒸肉,可是很難的的。」
太子就對周滿道:「既然是人做的,回頭再送幾碗進來就是了。」
又不是神仙做的,這還不簡單嗎?
滿寶還沒說話,明達已經道:「宮外的東西不能隨便進宮,她帶這幾碗進來就已經很費勁兒了,再多,不說別人,守門的侍衛們就不是很樂意。」
太子道:「你只管讓人送到宮門口,我讓人去取。」
那個人自然是吳公公了。
東宮有採買的份例,混在採買的東西裡帶進來就是了,多大的事兒啊。
白善琢磨了一下這鑽空子的熟練程度,他忍不住問:「殿下門下的人是否也做生意?」
太子就掀起眼皮看了他一眼,問道:「怎麼?」
那就是有了!
長豫這才想起這事兒來,立即扭頭去看明達,眼神控訴,你看,大哥都參與了,憑什麼我就不行?
明達:……
她看著她大哥,張了張嘴後硬著頭皮道:「大哥,我們是不能參與商事的吧?」
太子理直氣壯的道:「不過是幾個門人經營幾門小本生意罷了,孤又沒有竊國財,為什麼不能?」
太子問道:「怎麼,有人要找孤的茬兒傳到你們耳中了?」
明達搖頭,不由看向滿寶。
滿寶就清了清嗓子,有些尷尬的道:「我們,我們是在做一個研究,就是朝廷明令官員和皇親國戚不得經商,但大家似乎都沒有遵守,所以正在想怎樣補上這些漏洞。」
太子直接道:「這些漏洞補不上。」
他將這幾個少年全打量了一下,然後嗤笑一聲後搖頭,「年輕人們,你們年紀還太小,也太會想了,斷絕官員和皇親國戚參商,你們是在白日做夢嗎?」
眾人:……
誰都沒想到太子這麼乾脆。
太子灌了一口茶,感覺飢餓的腸胃好受多了,他這才往後一靠靠在椅子上,沖他們笑道:「別人就不說了,知不知道皇帝有私庫?」
眾人一臉迷茫的點頭。
「你們真以為陛下的私庫就是從皇莊里收些糧食?或是在抄官員家時收入一些不好變現的東西?」太子直言道:「陛下也有自己的生意,這些都是內庫在管。」
皇帝都讓手下的人蔘商了,官員和其他皇親國戚為什麼不能讓自己生活富足一些?
再比如他,養幕僚不要錢,養心腹不要錢?
他直接瞥眼看向明達和長豫,「你們出嫁也是要陪送鋪子的,那些鋪子都是父皇給你們的。」
明達:「可那些鋪子雖在我們名下,卻是要出租的吧?」
朝廷是允許他們置產買鋪子的,只是限制了他們實名經營鋪面,所以很多官員都是買了鋪子以後記在自己名下,卻讓家中的下人或親屬去經營,基本上不會有人查。
要是有人查,東家現寫一份租賃合同就是,他就說是租給別人了,沒有實證,誰還真的能怎麼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