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強沒有理會,推門出去,在大廳中找到了正跟服務員攀談的媽咪,掏出名片看了看,上面寫著『方晴』二字,林強也不管真的假的,直接上前搭話。
「方大姐,生意不錯啊。」
「啊?」媽咪一愣,立刻轉為微笑,「老闆,叫我小晴就行了,姑娘還滿意么?」
「嗯,滿意滿意,有點兒事兒想和你商量。」林強說著,拉著方晴朝人少的角落走去,避開服務員。
方晴一樂,大概已經猜出了他要問什麼。
「我要想把樂樂帶走,可以么?」林強故作出一幅精蟲上腦的樣子。
「這個啊……」方晴為難地說道,「樂樂是不出台的,這您就是難為我了。」
「嗨,說吧,多少錢?」
方晴這次是真的為難了:「之前有客人提過,我也跟樂樂說來著,但好像她只打算賺點小費,沒打算出台。」
「2000行么?」
「哎呀……」方晴一拍大腿,笑道,「我跟您說,這個樂樂不懂事,我們這兒懂事的姑娘多了,您這麼年輕,這麼精神,大家都搶著呢,要不再給您介紹兩個?」
「不行,我就要她。」林強很是執著。
「這個……」方晴搖了搖頭,「這得看您自己的造化了,我說她是不聽,這孩子固執的很。」
林強終於松下了心,看來凌樂樂還沒吃過大虧。
「她今年多大?」林強話鋒一轉,問道。
「這個,18吧。」方晴也是神情微微凝滯。
「不對,她16,是旁邊女校的高中生。」林強突然加重語氣,質問道,「貴行還是有規矩的吧,這個年齡是不是有點兒過分了?」
「啊?高中生,我反正不知道。」方晴攤手道,「我們這行都是假的,沒人會透露自己身份,您就別亂猜了。」
「我在學校見過她。」林強一步步逼近方晴,「不瞞你說,我和她父母認識,要是不想把這件事鬧大,你現在就進去把她辭了,我當自己什麼都不知道。」
「你什麼意思?」方晴也皺起了眉頭,「威脅我?」
「是的,威脅。」林強點了點頭。
「呵呵,您別說笑了。」方晴的臉也沉了下來,知道這傢伙是來找事兒的,「這麼威脅,我們還真不怕,現在出來混的,誰沒個靠山?」
「我不跟你打啞謎,裡面的事我比誰都清楚。」林強盯著方晴,一字一句道,「我告訴你,這女孩是瞞著家裡出來的,他父親也不軟,出了事情,倒霉的是你們。」
「哎呦,哎呦,您可真會說。」方晴一副輕蔑的樣子,說大話的人她見得多了,「一口一個『她父親也不軟』,父親不軟姑娘能來干這個?大小姐能來干這個?您別逗我了。」
「不懂事理。」林強一甩臂,不耐煩地說道,「老闆在么,我跟他說。」
「不巧,我就是老闆。」方晴玩味地笑著,捏了捏林強的肩膀,「小夥子,我勸你還是好好玩吧,別想著逞英雄什麼的,不愛玩就別來,再跟我糾纏,我就叫保安了。」
林強知道,這種場所的「保安」,多數有些當地背景,說白了就是平事的打手,在這裡與他們對峙,自己不會點功夫是必定要吃虧的。
方晴見林強有些服軟了,進而湊到他耳邊輕聲道:「還就不瞞你說了,來我們這裡的學生妹,可不止樂樂一個,你想的話,我可以再介紹給你啊,其中有些可是可以過夜的。」
隨後,她又拍了拍林強,口中勸道:「咱們各走各的路,各賺各的錢,找麻煩,大家都麻煩。」
「你這麼賺錢是找死,我給過你商量的機會了。」林強搖了搖頭,知道再與她說無用,轉身離去,右手默默按下了手機上的錄像結束鍵。
回到房中,凌樂樂已經醉醺醺地躺在沙發上,由於裙子太短,甚至有些走光。
鄭帥愣愣地看著林強:「林老大,今晚我可以給你騰地兒,住在隔壁……」
林強哭笑不得,看來鄭帥他們並沒有認出凌樂樂,這算是不幸中的萬幸了,這件事,知道的人越少越好,不然夏馨真的要瘋了。
「我……才不跟你走……」凌樂樂使勁擺著手,「我要……回宿舍……」
林強嘆了口氣,看來她心術還是正的,只是不知為何會變成這樣,也許是家裡管得太嚴,也許是父母太忙吧。
他擺了擺手,沖蕭瀟道:「你跟小棗幫個忙,送她回龍源女校吧。」
「啊?」蕭瀟大驚道,「她是學生?!」
「嗯,剛才問出來的。」
「這怎麼行?這才多大啊?」
「是啊。」林強囑咐道,「這件事別跟別人說,也別讓學校的人發現,女孩子聲譽要緊。」
「嗯。」蕭瀟走到樂樂身旁,推了推她,「走吧,妹妹,我送你回去。」
「嗯……我好累……」凌樂樂勉強起身,一個踉蹌,又趴在了林強懷中,「你壞……騙人家喝酒。」
林強勉為其難地抱著她,另一隻手抄起了她的手包,偷偷用她的手機給自己撥了個號,記住她的號碼:「今天好好休息,下次再找你。」
「下次……不要下次……我要回宿舍。」凌樂樂醉醺醺地捶著林強。
一行人匆匆結束了歡樂之旅,扶著凌樂樂向外走去。
大廳中,方晴見狀連忙過來,沖著林強皺眉道:「你什麼意思?拐人走。」
「還真不需要,我朋友送她回宿舍。」林強沖蕭瀟努了努嘴。
方晴轉望凌樂樂:「是回去么?」
「嗯……我要回去……」
既然是她自己要走,方晴也不好再多說什麼,只狠狠瞪了林強一眼:「歡迎下次再來。」
「會來的。」林強推開方晴,向外走去。
……
當晚,林強思索良久,還是獨自來到陽台,撥通了夏馨的電話——
他決定賭一把。
輸了,會遭到夏馨的怨恨與防範。
贏了,會再次開通晉陞的大門,重獲昔日的榮耀。
賭注,就是凌樂樂。
儘管已經是晚11點,夏馨依然很快接通了電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