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01
高考結束的那個暑假我是迄今為止最難熬的一個夏天。F在那個時候去了英國,我倆開始了長達四年的冷戰。冷戰的原因說來好笑——他跟我表白,而我拒絕了他。其實也算不上表白,F君悶騷又傲嬌,連表白都特別婉約。
踹吃散夥飯,那天我心情很差,因為剛剛得知F要去英國,而我是從別人口中才得知的,他之前一點都沒跟我說。幾個男生說上了大學第一件事就是找女朋友,大一結束之前必須要有初戀,我們的逗比班長還很有工作效率的迅速成立了“初戀終結小分隊”,F也被列為隊員。
結果F特別淡定地說:“我已經有初戀了。”
他說這話的時候眼睛是看著我的,大家先是起鬨,然後順著他的目光看到呆若木雞的我,頓時安靜了。
我當時覺得特彆氣憤,你都要走了,現在說這話是什麼意思,逗我好玩嗎?我冷著臉回答他:沒有,初戀是兩個人的事。
這估計是我這輩子說過最恨的話。
他與我對視了幾秒,然後低頭,不再說話。後來有人換了個話題,大家就都沒再提著一茬。結束之後鳥獸散,各自回家,不知怎麼就剩我們兩人,他陪我在路邊打車,我能感覺出來他在生氣,車來的時候,我故作輕鬆地跟他說:“到了那邊保持聯繫呀。”
他面無表情地說:“不會再聯繫了。”
他真是言出必行。那之後的四年,他沒再主動找過我,我給他留言,他也沒再回過。
我知道很多人不能理解我為什麼會拒絕他。我很認真的想過這個問題,起初覺得自己是賭氣,氣他走這麼遠,竟然都沒有告訴我。
但假設他不走,留下來,那我會接受嗎?
好像也不會。
遇到自己喜歡的人,反而小心翼翼不敢更靠近他,我不太明白自己這是什麼心態。後來我看了一部電影,男主角問他的老師:“為什麼我們總愛上那些不在乎我們的人?”
他的老師回答:“因為我們總覺得自己不配得到更好的愛。”
恍然大悟,是的,我覺得自己不配得到他的愛。
我性格里有種根深蒂固的自卑。小時候大人們總拿我跟哥哥比較,觀潮很聰明,我處處都比不過他。再長大一些,又突然生病,總覺自己是家裡的累贅,對未來毫無指望。青春期時懂事了,開始察覺到自己的家庭的與眾不同,單親家庭讓我變得懦弱又敏感。
有一回去F家玩,徹底懂什麼叫自慚形穢。
倒不是說他家經濟條件有多好,而是那種家庭氛圍讓我羨慕,開明,和諧,父母相愛。我記得他家客廳有一面很大的落地窗,亮堂堂的,當時我就想,在這個家裡長大的孩子,一定光明坦蕩。
那大概是他第一次帶女孩子回家,他媽媽表現得很友善,飯桌上問起我家的情況,問我父母是做什麼的。真的只是無意間的一個問話,卻讓我感受到了前所未有的窘迫。
我已經不記得當時是怎麼回答的,也許慌亂地撒了個漏洞百出的謊吧。
臨走時她媽媽送了我一罐她自己做的玫瑰餅乾,和善地說下次再來。
我也笑著點頭答應,但我知道我不會再來了。
我很喜歡他家,喜歡那個落地窗,也喜歡他媽媽,但我不會再來,因為抬不起頭,會羞恥。
是啊,世上最骯髒的莫過於人的自尊心。
我的青春期就是這樣——自卑,擰巴,敏感
很長一段時間,我都不明白他為什麼喜歡這樣的我。
我們就這樣一直沒有聯繫,後來大學畢業我在長沙工作。母校六十年校慶的時候我回了趟老家,和高中同學聚會,才知道F也回來了。
班長給他打電話,說:“我們在XXKTV你來不來?”我有預感他會來,果然,沒多久班長就出去接他了。
我緊張得要命,坐立不安,最後很慫地躲進洗手間。
我在那裡磨磨蹭蹭十多分鐘,各種心理建設自我安慰。然後整理頭髮,深呼吸,推門進去。
人群里我一眼就看到他。
特別奇怪,我們四年沒見,KTV里燈光那麼暗,人那麼多,他也沒有坐在最中間,但我一進門第一眼就看到了他。
他頭髮剪短了,穿著我記憶中沒見過的黑色毛衣,瘦了很多,也成熟了很多。
他抬頭,與我對視了幾秒,然後漠然地轉移了視線,完全沒有要和我打招呼的意思。
因為沒有空位,我只好悻悻地坐到點歌機旁邊,低頭點歌假裝自己很忙。F坐在隔我兩個人的位置。
自打他出現後,我就手腳都不知道該放哪了,心裡亂作一團。我得給自己找點事做,假裝自己不是很在乎他的存在。正好桌上有聽可樂,我看到救星似的拿起來,摳了兩下沒拉開,只好尷尬地默默放回去。
誰知我剛放下,那罐可樂就被人重新拿起來,啪一聲打開了。
是F。
他一邊神色自如地把可樂打開,放到我面前,一邊側著頭跟旁邊的人說話,整個過程甚至都沒看我一眼。
我突然很想哭。
那次之後我們的關係緩和了一些,開始恢復聯繫。說來很有意思,我跟他絕交的時候沒有吵架,和好時沒有大哭,在一起時沒有告白,後來結婚也沒有正兒八經的求婚,都是自然而然的就發生了……好像我們都知道它會發生,只是這一刻到來了而已。
那次之後我們的關係緩和了一些,開始恢復聯繫。他去了北京工作,我在長沙。有一次他來出差,我約他吃飯。
那天我從公司出來,遠遠的看見他穿了件黑色風衣,一個人在路燈下抽煙,秋風瑟瑟,他皺著眉頭心事重重,背後是五光十色的霓虹燈,襯得他更加寥落。
我是後來才知道的。那段時間是他人生的低谷,應該是他最絕望的時刻,替上司背了黑鍋,丟了工作還欠了很多債,他常常失眠到深夜,用拚命工作麻痹自己,很多苦都只能憋在心裡,沒有人可以傾訴也不願意傾訴。
那一瞬間特別心疼他,感覺他肩上有很重的擔子,我卻從來沒有替他分擔過什麼,我甚至都不知道他什麼時候學會的抽煙。
我繞到他身後拍他一下。他看到我,眉頭一下子書展開,好像很高興的樣子,順手把煙滅了。
那天我們聊了蠻多,大多是回憶和工作,對感情的事避而不談。
“我年輕,我要去開拓更廣闊的天地。”
“你放屁。”他罵我。
我只好說實話:“讀書的時候有個特別好的男生喜歡我,我覺得人不能太自私,他為我走了九十九步,我也應該為他走一步。”
他不客氣地問:“沒這男的你會死嗎?”
“死倒不至於,但肯定會遺憾,我長這麼大第一次覺得有人值得我拚命去珍惜,我不想再失去他。”
他便不再不說話,悶頭抽白沙,我就記得他在那個煙霧繚繞的房間里沖我揮了揮手,說:“滾吧,後悔了再回來。”
我就這麼拖著箱子滾來了北京,至今沒後悔。
這些年我變化很大,慢慢變得開朗、自信、有趣。學生時代的我不是這樣的,那時的我是很不起眼的女生——永遠都穿著肥大的校服,戴厚厚的眼鏡,每天扎馬尾,把頭髮披下來和舉手發言都需要花很大勇氣。
後來我離開家獨自去外地讀大學,結識了一幫死黨,都是非常鮮活有趣的人,工作後接觸了形形色色不同的人,拋棄了年少的自卑心步向成人社會,從小跟班干到能獨當一面。很多人都說成長殘酷,恰恰相反,我覺得成長是這世界上最最美妙的一件事——永遠有希望,永遠不怕輸,那麼多的絢爛風景,只有長大才能摸得到。
F沒有在我身邊的那段時間,我弄明白了一件事——
問題不在他為什麼愛我,而是我究竟值不值得被愛?
我很贊同林夕的觀點,喜歡一個人,就像喜歡富士山,你可以看到它,但是不能搬走它——你唯一能做的,就是自己走過去,去爭取自己的愛人。
這個道理我花了這麼多年才明白,好在那個我以為一輩子都不會原諒我的人,一直站在原地等我。
所以我說,遇到F,是我這輩子最幸運的事。
我最不懂事的時候曾經對他說,你走吧,你會找到更好的人的。
他回了一句讓我至今震撼的話,他說:“我從來不想要什麼更好的人,我只想要眼前的人,你究竟什麼時候才會懂?”
是的,我現在懂了,謝謝你始終沒有拋下我,謝謝你有足夠的耐心,去等一個女孩慢慢長大。
海底月是天上月,眼前人是心上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