另一位這樣講到他用情不專的朋友:我其實最喜歡他了,他以前也和我海誓山盟了一番,但那都是他在騙我。現在我才知道,他就是用這種手段騙了不少純情的男孩。聽說XX飯店也有這種事情,那他更方便了,他就是XX飯店的總經理。我認識他以後,他先前就用好話哄我,等我上了鉤以後就開始冷淡我了。我想這就是他的手段吧!
一位調查對象說,他19歲無業在社會上遊盪時,碰到一位中年同性戀者,是某工廠的廠長。廠長給了他一份工作,還把他從一進廠作粗工的位置上調到了科室,出差也常帶著他。可後來,這位調查對象還是疏遠了他的保護人,他說:他老想佔有我一輩子,我有意和他疏遠了,因為我要是跟著他,就得一輩子跟著他。後來他又找到一個小孩,那孩子16歲進廠當裝卸工,現在已經當了副總經理。我那次碰上廠長說了他:26歲的不要了,找個19歲的。當初他找我時,我就是19歲。看來,像異性戀愛那樣結成終身伴侶的願望,在同性戀愛中不是沒有,但往往被人視為畏途,實際上也很難做到——這種關係不受法律保護。
我的朋友一般都維持一年多,也有的好過五六年。
最近這兩年我和三四個人玩過,有的一次就結束關係,有的接觸兩三次,三四次。
關於同性戀對子不能長久這一現象人們做出了多種多樣的解釋:
首先,有的同性戀者是從性感標準方面作出解釋的:兩個同性戀男人之所以不能長期在一起,是因為我需要的也是你需要的。同性戀大部分是膽怯的、文弱的,希望對方是彪悍的、陽剛的。不信你看畫男性肖像畫得最漂亮的,準是同性戀男人,因為一個同性戀男人喜歡的是一個真正的異性戀男人,一個真正完美的男人。所以,兩個男同性戀者只會在有共同的利益時,才長期住在一起,不是利益關係的話不會長期住在一起。由於在一起時都希望對方更像男人,所以不能長久。這段分析頗似影片蛛女人之吻中那位同性戀者的自白:我始終在等待一個真正的男人,可是真正的男人要的是真正的女人。這其中的辛酸,真不能為外人所知。
其次,有的同性戀者是從人的喜新厭舊本性上來解釋的:同性戀者不是不喜歡有長期的對子,正相反,多數人喜歡有忠實的伴侶。但是喜新厭舊是人的天性,異性戀者也如此。同性戀伴侶取之不難,棄之也就不可惜了。儘管這樣,和舊友分手後,心裡還是有他的。
第二節與異性感情相異之處 (2)
第三,有些人強調社會環境與規範方面的因素,他們認為,同性戀對子之所以不能長久,除個人喜新厭舊的原因之外,還有社會原因:要是社會承認,可以好一點,感情相投的人接觸長了,就會有長久的對子。由於社會規範(如婚姻)只約束異性,不約束同性,所以才會一開始喜歡就在一起,後來不喜歡就分手。喜新厭舊是人的天性,是正常的。同性戀有更多的自由,沒有婚姻的束縛,這是好事還是壞事呢?我不是不看重長相廝守,而是社會沒有這種環境,社會上的許多制度都是為異性戀而設的,異性戀可以在街上接吻牽手,送花擁抱,可同性戀只能用性來表達感情,還得偷偷摸摸的。
第四,有一些調查對象是從性慾和性和諧程度方面解釋同性戀對子不能長久的原因的:據我自己的觀察,同性戀者的性慾比異性戀者強烈。有了長久的關係,慾望就會淡下去。當你們研究為什麼男同性戀者傾向於濫交時,我想也許應加上性的不協調。我懷疑婚內的男女兩性有多少及多大程度上的性諧調,不是有些女性只是以盡義務或為表示自己的感情才不反對跟男人來那麼一下嗎?由於男性特別的性徵(不像女性可以在性生活中假裝自己達到了性高潮,男人如果沒有充分的大腦指令甚至可能不能完全harden(變硬——作者注)。兩個男人之間的具體的性行為要同步可能困難大得多。所以如果你有心情,那麼你就去特別的聚會場所,也許可以在那裡找到有相同慾望的另一個人快活一下,而呆在家裡,對同性戀戀人要完全保證感情和肉體的忠誠,顯然不是容易的事。有些過著事實婚姻生活的美國的男同性戀對子的婚姻,對比異性戀對子而言,在各方面的親合力都要弱,也更沒有那麼多機械的世俗道德壓力和規範的制約,他們的婚姻開放得多。從某種程度上說,異性戀一夫一妻制是最文明和體面的,起碼它有點和稀泥,相對於比較原始的同性戀男人之間的更動物性的、容易對抗的性生活而言。
最後,還有些同性戀者主要是從安全方面考慮的:如果你只有一面之交的短期朋友,他被抓起來也不會供出你來,互相根本不知道真名實姓。可有了長期朋友就危險了,他會記得你的姓名地址。看來,同性戀者在結交長期友方面極其謹慎,安全考慮也是一個絕對重要的理由。
雖然大多數同性戀對子不能長久,但我們調查過程中也遇到過相反的例子。例如一位調查對象這樣說:對了解較深的人持續時間就長,有相處好幾年的。有時我特別喜歡這個人,養活他一輩子的心都有。另一位說:跟我們廠的那個男孩同居十年二十年我都樂意。他特別細心,對人溫柔體貼。在解釋為何並未真的同居時,這位調查對象說:就算許可同居也不能這樣做,因為還要給父母和社會盡義務(傳宗接代)。
同性與異性戀愛的第三個不同之處在於,同性戀愛中,忌妒心的重要性比在異性戀愛中要低,獨佔心理往往不像在異性戀愛中顯得那麼天經地義,理直氣壯。同性戀者經常同時交著兩個以上的朋友,如果每一樁都有感情捲入,就比較麻煩。這樣的作法在異性戀愛中不但會被伴侶的忌妒心所不容,而且會被當作很不道德的行為。然而,在同性戀的感情生活中,同時捲入數樁戀愛的情形,遠比異性戀愛中為多。忌妒心的力量顯得薄弱和無奈。
有一位年輕的同性戀者這樣說:我和四、五個人有感情上的聯繫,也談不上愛,主要是精神上的依靠。他們幾個之間誰都不認識誰,我單個認識他們。我這樣認為:你跟別人怎樣與我無關,別把我的感情傷害了就行。他們每個人除跟我好以外,出去和別人玩也很可能。從一而終的很少見,同時有幾個朋友一般不會有障礙。另一位同性戀者談到他與一個伴侶的關係時也談到感情專一這個話題,他說:我對他有一點感情色彩,他對我只有性的衝動。我們不見面時互相想,有時我去找他,有時他來找我,沒覺得忠誠很重要。還有一位坦然承認:我同時和兩個人好,不讓對方知道。
另一位同性戀者在浴池交了一位朋友,這朋友從未聽說過社會上的事:我告訴他社會上的事,他一點不信。後來見到我和別人親熱,他受不了,說我壞。他不許我出去跟別人玩,要把我調到他單位去,我還在考慮,沒答應。他特別痴情,我告訴他,你是第一萬個,他當時就哭了,說我壞。我說我怎麼壞了,我一不騙你,二沒坑你。這位調查對象同早已吹掉的舊友相遇,兩人有一年多沒見面了,他說他很後悔,我說,你當初管我,管我幹嘛?我只要一天在你這兒睡,就是真心對你,你別管我白天幹什麼。從這一情節上看,當初那位朋友的忌妒心太重,是他們分手的原因之一。雖然愛情心理學家證明,忌妒是愛情的典型表現,但是在同性戀愛中,輕易換伴、多重戀愛的現象相當普遍,與愛情同在的忌妒心反倒顯得畏畏縮縮,處於劣勢地位。
一位同性戀者在講到自己同時和好幾個人好時,埋怨他的一個一心想要獨佔他的舊戀人說:XX真粘人,太自私了。在這裡,愛情的專一竟被責備為自私。不過,這位調查對象也承認:兩人好時,不願讓對方去(同性戀的)公共場所。
更有趣的是一種公開申明的駝鳥政策。一位調查對象告訴我們:我和一個人好,他對我說,你和別人好可以,但不要告訴我,告訴我就傷害了我的感情。看來,這種腳踏兩隻船的行為本身並不受責難,這樣做事的人也無自責,只要瞞住對方,就算沒傷害他的感情。這或許是異性戀不能容忍而同性戀不能不容忍的作法,聽上去有一種無可奈何的味道。
一位同性戀者講到他允許男友在自己不在時找別人的事:我這個人感情特別專一,喜歡找個長伴,不想三天兩頭地換人。我認識他以後,當時不知道他很風流,現在才知道。當時他跟我講得特別好:『我只喜歡你一個人,以後再不找別人了。』我也告訴他:『我家在X市,常來師付家住,如果來了北京你就可以來我師父家找我。我不在時你也可以找個朋友,但我來了就最好不要找了。』但後來他就移情別戀了,把朋友帶到我師付家來成心氣我,結果我師付不但不說他,還罵我是笨蛋……
但是,如果因此認為同性之間完全不忌妒,那就錯了。一位調查對象這樣說:我朋友只要看到我和別人在一塊兒,就問:他是誰?你怎麼認識他的?所以我要是在路上碰上一對,其中就是有我認識的,我也不打招呼,裝不認識,以免招事(忌妒)。
一位同性戀者在看罷電影霸王別姬後,就感情專一的問題發了一番感慨,他的思考充分反映出這個群體在愛情問題上的矛盾心理:淚眼看『別姬』,猶不知嘆蝶衣還是嘆己身。當今現實之中彼此相悅,是從一而終還是逢場作戲?是隨波逐流還是獨守自潔?我想從道德水準上講,無論是乾坤之匹還是斷袖之好,總宜提倡專一,但這一思想有違現實之行情,往往也易被人認作迂腐之舉,過時之言。
從問卷數據看,很多調查對象都有過大量同性伴侶,最多的有過二三百位朋友,除了少數從不到社會上去的只有一兩位朋友外,多數人都至少交過三到五位同性朋友。
由於我們的調查規模有限,難以得到全面的統計資料,援引一項美國的抽樣調查結果作為參照。調查表明,在男同性戀者當中,有57%的人結交過250位以上的同性伴侶;有28%的人正在與某人同居;有74%的人結交的伴侶中一半以上是陌生人;有42%的人每周找新伴一次以上;男同性戀者尋找伴侶時比起女同性戀者更注重外貌和年齡,更加以性關係為中心,更加追求性方式的多樣性,在同性關係中有更大的潛在暴力因素,強姦和虐待狂的發生率更高。(凱查多利,第334-335頁)由此可見,男同性戀者頻繁換伴侶是跨文化的普遍現象,這種情況很難給戀人們之間的獨佔心理和忌妒心留下多少餘地。
同性戀情與異性戀情之間的第四個區別在於,由於同性戀愛一不可能組織家庭,二不可能生育子嗣,其動機與異性戀愛相比,顯出一種更加純粹以追求快樂為目的的性質。換言之,同性戀愛雙方的相互吸引,更多來自個人先天的特質,如相貌、體形、年齡、氣質、性格等,而較少來自個人的社會屬性,如地位、職業、家庭背景等。一位調查對象是如此概括同性戀者挑選對象的價值的:身價高低主要是看穿著、身條、長相。他在談到自己的戀人時說:我也說不出愛他什麼地方,他身上的一切我都愛。他身條好看,生殖器不大不小,很性感。
同性戀愛的這種非婚姻非生育性質,還使它具有一種類似兄弟愛的性質。一位同性戀者說:我有過一個朋友,我們好時他曾說過:我們永遠不相忘,到老也是好朋友。我有時給他打個電話,有時去看看他。這也是一種愛,就是希望他生活得好。人心換人心,甚於兄弟。我孩子病了,他去看望,還買了東西。原來素不相識的人能達到這種關係,的確很不錯了。愛是多種多樣的愛不是那麼自私的。在這裡,調查對象無意中又把異性戀中視為天經地義的獨佔欲和終生廝守同自私連在了一起。
一位調查對象對同性戀的感覺頗具古希臘遺風,他說:兩男的結合完全是追尋性的快樂,沒有婚姻經濟利益等干擾,因此是人生人體的又一種體驗。但多數人沒有品嘗螃蟹的勇氣,先認定『不能吃』,未探索便先有了抵觸。北方人一聽說廣州人吃蛇又吃鼠,見也未見便一股噁心生了上來,其實只是心理問題。
然而,也正由於同性戀愛這種沒有結果的性質,有些人寧願把它當成遊戲,而不願視之為愛情。一位中學生調查對象說:我不喜歡情呀愛呀之類的說法,覺得是遊戲。有人在發生關係時叫我爸爸,叫親愛的,我不愛聽。最好安安靜靜的。或許他還沒達到懂得愛情的年齡。
亨特在情愛自然史中指出:同性戀從本質上不可能促成永久的結合,從求愛到熱戀便是同性戀最完美的形式,因此相戀的人不至於冒昧地定下終身,以致產生對愛情的幻滅感。(亨特,第59-60頁)許多異性戀者在婚後,由於對對方的神秘感消失,由於喜新厭舊又不可能棄舊圖新,由於家庭瑣事的煩擾折磨,逐漸產生了對愛情的幻滅感;而同性戀愛卻是熱烈過後隨即分手——因為沒有再在一起作伴的任何理由和約束。這不能不說是同性戀愛與異性戀愛之間的一大區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