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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姻生活 (2)

所屬書籍: 東宮·西宮

  一位中年同性戀者說:一個和我住在一公寓的三十六七歲的女人,晚上老跑到我屋裡來。她文化程度不高,俗氣,性慾特彆強,不太懂得尊重人。我和她發生過兩三次關係,不喜歡。我對女性主動不起來,女方動手動腳撒嬌反而引起我的反感,那幾次都是帶著盡義務的心理,覺得是個負擔。對方也不滿意。後來我不願去找她,她知道我是故意冷淡她,也就算了。

  一位同性戀者詳細描述了他和女性發生性關係時的感受,他對女性的總評價是:有生育能力而已。從發泄性慾的角度看,與異性的性活動不能令他滿意。他說:接吻不舒服,沒有刺激感,還得刺激她。自己失去的多,得到的少。對對方觸摸自己生殖器有反感,一接觸就什麼興趣都沒了。要是同性,越觸摸生殖器越有興趣,越吻感覺越好,同女人剛好相反。自己也不願接觸女方的身體,一接觸就反感。第一次看見女人的裸體也沒興趣,女人看我的裸體也沒興趣。可是男人看到我的裸體時都興趣極大,有的人專門讓我脫衣看幾分鐘之後,才幹別的。但女朋友看到我的裸體時全無渴望的眼神,十分冷淡,因此覺得很失望。對男人的渴望的眼神感覺特別好,可女人沒有這種眼神。也不喜歡撫摸女性,摸著膩歪,皮膚沒有彈性,觸感不好,曲線也不好。雖然也能勃起,但沒有發泄感,前的感受跟與同性發生關係時不一樣,完事就完了,沒有意思。這位調查對象可能是一位感覺過於細密、對性感要求過高的人,但他的感覺在男同性戀者當中顯然是有一定代表性的。

  對於女人我可以喜歡她們的臉和乳房,下半身不喜歡,尤其不喜歡生殖器。

  我覺得同性戀是先天的,我看毛片(指色情錄像帶——作者注)時,只有看男的才有感覺,看女人感覺不好,女人的性行為給人不衛生的感覺,雖然還沒到噁心的程度,但感覺不衛生。看到妓女為男人的場面,我就在想像中把她想成男的,才能有好的感覺,否則就感覺很壞。

  一位愛好文學的同性戀者陳述了對結婚和生育的感覺:我好像對作一名百分之百的gay非常著迷和執著。我讀過安德列·紀德的兩本書,可最近發覺他居然在用同性戀氣死他的老婆之前跟另外一個女人生了一個女兒。這本三聯版的以他名字為書名的傳記評論並沒有花精力和篇幅來介紹他和他女友以及他女兒的關係,可我對此產生了濃厚的興趣。不過我不再喜愛他了,因為他居然生了一個女兒!用同性戀把自己老婆氣死我不大讚成,可另一方面又生下個什麼女兒,我是決不能原諒的。有時我真不知道自己對gay的固執是因為生性就沒有別人那種靈活的協調能力,還是因為自己給什麼鬼把持了腦瓜,想到有一天我居然也會生出一個女兒什麼的來我會發瘋的。想到自己像一具殭屍那樣拒絕變化,我真是難過,因為我不知道哪兒出了錯,算不算錯。

  有些同性戀者之所以迴避異性,是因為他們缺乏同異性打交道的勇氣。一位從中學一年級就開始有同性戀活動的高中學生說:我沒有勇氣談女朋友,在她們面前裝男子漢太累了。而在同性朋友這兒,別人都了解你。再說交女朋友要花錢,我不準備太主動談女朋友。我把女朋友看得很神聖。另一位同性戀者說:和女朋友在一起,在性方面覺得有壓力,對方抱怨過。對方給自己的直接壓力雖不大,但自己感覺壓力大,想到婚後性生活是一個主要內容,就覺得不堪設想。

  可也有人對男女關係的感覺恰恰相反,正因為他們不像異性戀男子那樣計較戀愛的成敗,甚至在心裡暗暗希望戀愛不成功,結果反而在處理與異性的關係中顯得更加自如、自信,因而獲得女方的青睞,使戀愛容易成功。一位調查對象說:我交女朋友不害羞,越喜歡女性的人越放不開。可我交過女朋友之後感覺不好。我覺得男的聰明,有思想,有水平;女孩小心眼、累贅,老得哄著,覺得太累。另一位同性戀者講過女朋友如何看上他的事情:我最近交了個女朋友,她是大學生,家庭出身幹部。我們是偶然認識的。我當時對女性一點興趣也沒有。那次我和男朋友出去玩,碰上她了,她是我一個年歲挺大的同性戀朋友的女兒。我偶爾瞟了她兩眼,她說就因為我眼神淫蕩喜歡上我了。交往兩個月,她就提出要和我結婚,跟原來的男朋友吹了。她說那男的像棺材板一樣,不懂感情。我從沒和她摟摟抱抱過,她很漂亮,是獨生女。他還自豪地對我們說:不信你看看我們這些人,找的對象沒有不漂亮的,沒有文化低的。

  由於同性戀的實踐也是一種感情和性的經驗,所以某些資深同性戀者雖然年紀輕輕,卻早已是這方面很有經驗的人了。同初出茅廬的少年相比,更懂得人與人之間的感情和性慾,更精於吸引性對象。令人遺憾的是,和他們交往的那些女孩只看到他們在感情和性方面的成熟,並受到吸引,卻萬萬沒有想到,這些感情並不是以異性為對象而是以同性為對象的。

  有些同性戀者對女孩也感興趣,但多兄妹之情,少情侶之愛。一位正在和女孩談戀愛的同性戀者這樣說:我覺得對女孩就應像大哥哥那樣,關心她,幫助她。他自稱對女孩的愛佔一大半,對男孩的愛佔一小半(這位實際上是個雙性戀者),他說:這跟心情有關。遇到麻煩和苦惱時,就要和同性的人談,有煩惱時去找女朋友就像火上澆油。

  有些同性戀者談戀愛時對女孩並無真正的興趣,只有一種炫耀自己所有物的感覺。一位同性戀者說:我對她(女朋友)的喜歡是一種自豪感,因為她比別人的女朋友都漂亮,有錢,地位高。她媽在旗,準備好古玩玉器,還給我買了首飾,我沒拿,拿了就等於承認了。我怕有朝一日會和她分手。

  總而言之,無論是先天的感覺還是後天的熏陶,說不清是因還是果,同性戀者對異性或是冷漠無情,或是敬而遠之。雖然大多數人對異性並未達到厭惡憎恨的程度,但用他們自己的話來說,對女性只可遠觀,不可近瞧,可交但不可深交。

  同性戀者當中確實有一些人是完全見不得異性的,一位調查對象講過這麼一件事:我知道一個同性戀小夥子,看了異性戀毛片(色情影片——作者注)就說覺得噁心。可我不,我就是看了異性戀毛片之後,感到異常興奮,跑出去搞了一回同性戀。那是我第一次同性戀經歷。一位同性戀者在問卷上寫道:我很討厭女人,因為中國的女性可愛的很少,從體形到心靈。這位調查對象談過兩次戀愛,都感覺不好,並認為這種異性戀愛經歷對自己後來的性取向影響很大。一位同性戀者年輕時有過嫖妓的經歷,印象很壞:那次幾個同事一起去玩,每人都分到一個妓女,我不喜歡,但也沒辦法。我的感覺是,同女人只有身體接觸,沒有精神上的溝通,挺噁心的,結果我還要付她錢。有的女孩子挺漂亮的,但她們和我們之間沒有平等感覺,好像比我們低;和男孩都是平等的,有了感情才有性。

  從問卷數據看,許多同性戀者有過異性戀愛經歷,最多的一位談過九次戀愛,多數人對異性戀愛感覺不好,不能成功地達成婚約。

  儘管在中國文化中結婚壓力十分強大,還是有少量同性戀者抱定了終生獨身的志向。尤其是在年輕一代的城市同性戀者當中,已經出現了一批打算走終身不婚之路的人。例如,一位年輕的公司職員說:我不打算結婚,我確實希望不發生這樣的事情。我已經有了侄子,我哥哥的孩子,這對我是一個解脫。一位20多歲的調查對象在回答是否打算結婚這個問題時這樣說:我不打算結婚,也不打算要孩子。現在結婚還有什麼用處?在生活上不是非得要跟一個人互相照顧幫助才能過得下去。男女都有自己的工資,洗衣服有洗衣機,那一點家務都能自己做,沒有妻子完全可以生活得下去。結婚什麼用處也沒有。這位年輕的同性戀者已經不再能感到結婚壓力的其他方面,而把婚姻的全部功能歸結為照料家務,把妻子的作用等同於一個家務女工。這種感覺和年長的一代已有很大不同。一位為了躲避結婚的壓力決心遠離家庭的同性戀者說:過了三十,別人會來勸我結婚,別人有權利關心我,有權利對我說三道四,我也有權利走自己的路,只要不違法不犯罪,也不會傷害別人。相反是我們受到傷害的時候比較多。

  他們當中有人是從不傷害無辜的女性這一角度考慮獨身的:我在考慮,如果同性戀的親密長久關係不能建立,外在婚育壓力很大,我當如何處理,是否非得去經歷同異性結婚、離婚這個過程。我不想傷害他人,尤其是一個善良的姑娘,我想這是一種罪惡,無論其原因在社會還是在我。另一位寫道:我是個家教較嚴、道德要求頗高的人。我寧肯自己耐受所有的非議和白眼,也不願去欺騙和玩弄一位女孩。如果我願意這樣做的話,我早就結過多次婚了。還有一位是看了喜宴後決定不結婚的:不知道您看了喜宴沒有,這部片子您一定要看。我幾乎看了三遍,真的感人,讓我欲哭無淚。看了喜宴後,我知道我今後不會結婚了,我要去組建心目中的喜宴式的家庭,而且是不要女人夾在中間的那種。但我找得到志同道合者么?現實令我一次次地失望(但我不敢絕望),我怕我會孤獨一輩子!那樣的未來總讓我不寒而慄,但我又只能有這一選擇,因為我不想拉一個女孩來當我的殉葬品。我的愛太自私,哪怕要我分一點給她們,我都不願的。

  一位同性戀者在家庭父母的壓力下定了婚,但經過痛苦的思想鬥爭,最終還是決定暫不結婚,解除了婚約,他是這樣想的:我應該有所抉擇,不應該這樣沉淪下去,任由命運對我的擺布。我最終還是決定幾年內暫時不要結婚。我不喜歡她們,為什麼非要跟她們結婚。我鼓起勇氣把我的實底告訴了她,她驚詫,幸虧還沒有結婚,萬一結了婚,迎接她的是什麼,她很清楚。我們都是有文化的人,她最後沒有逼我,平平靜靜地分了手。可對於我的退婚,父母、親戚、朋友都不理解,問我原因,我無法細說詳情。為了逃避他們對我的『審問』,我搬到了單位集體宿舍,像作賊一樣,那滋味可真不好受。

  有些抱定不結婚志向的同性戀者,對同性戀者的結婚持有更為激烈的看法,他們認為同性戀者與女人結婚是自私和不道德的作法。有一位這樣講:我知道有個人,結了婚,後來女方發現他是同性戀就離了。明知自己是同性戀還結婚,這是不道德的。所以我不結婚,這樣就不會把自己的痛苦傳給女方。這位決定不結婚的同性戀者還認為:作為丈夫就應全身心地愛妻子,性生活也一定要有感情投入。我做不到這一點,所以不結婚。

  目前在同性戀者當中流傳著一位老年同性戀者關於三不(不婚,不怨,不露)的倡議書,提出了如下不婚的理由:『不婚』即不勉強和異性結婚。婚姻的基礎雖然是生理上的生殖和心理上的性樂,但在本質上,婚姻是一個倫理上的政治經濟行為。婚姻作為私有制的必然產物,在人類社會中經歷了一萬年的演變,形成了當今一夫一妻的主流制度。婚姻問題是一個生理、心理、倫理三結合的『立體』問題。同性戀者既然以同性為性定向,就不應違心地與異性結合,給妻子、本人、家屬和社會帶來不盡的性苦難,增添諸多的性悲劇。在性無知的人看來,當婚不婚者顯然是一個『怪物』,但權衡利弊,還是以不婚為妙。作為異性戀者,也應該提高自己的性學素質,尊重同性戀者的性權利,不必大驚小怪地為同性戀者撮合婚配,製造悲劇。

  基於上述原因,不僅是同性戀者自己不願結婚,不少研究者對男同性戀者同女人結婚也持堅決的否定態度。例如,藹理士即曾指出:婚姻是沒有益處的,而它的害處卻很明顯。同性戀者對婚姻原本是不感興趣的,強其所難,勢必引起憎噁心理。原本厭惡醉而強酒,醉的程度不免加快加強;原本厭惡婚姻而勉強結婚,同性戀傾向也會加劇。(藹理士,第316頁)他的觀點是富於啟發性的。

  第二節不得不結婚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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