即使是在狼穴的幽暗之中,戴佛斯·席渥斯仍然能感覺到這個清晨有什麼不對勁。
他被說話聲吵醒,然後躡手躡腳地走到洞穴門口,但是門板太厚了,他一句話也聽不清。清晨已至,但是加爾斯沒有像每天早上那樣帶來稀飯作為早餐。這使他憂慮重重。狼穴里的每一天都是重複的,於是任何改變通常都意味著情況變得更糟。今天可能是我的死期。加爾斯現在可能就坐在磨刀石旁,打磨他的盧夫人。
洋蔥騎士並未忘記威曼·曼德勒最後對他說的話。帶這傢伙去狼穴然後砍了他的腦袋和手,胖伯爵這樣命令到。要是我看不到這個走私犯的腦袋插在長槍上,並且牙齒還叼著一顆洋蔥,我一口晚飯都吃不下去。每天晚上戴佛斯腦子裡都迴響著這些話而睡去,每天早上醒來又立刻想起這些話。他應該忘掉這些,但加爾斯一直樂意於提醒他。他給戴佛斯起了個新名字——「死人」。每天早上他來的時候總是說,「這兒,給死人的稀飯。」晚上則是:「吹掉蠟燭,死人。」
有一次加爾斯帶著他的夫人們去向死人展示。「婊子貌不驚人,」他一邊說一邊愛撫著一條冰冷的黑鐵,「但是當我把她弄到紅熱再讓他摸摸你的老二,你準會哭著找媽媽。這是我的盧夫人。只要威曼伯爵一聲令下,她就會砍掉你的頭和手。」戴佛斯從沒見過比盧夫人還大還鋒利的斧子。加爾斯整天都在打磨她,另一個守衛說。我絕不會乞求憐憫,戴佛斯下定決心。他將會像個騎士一樣死去,只求他們在砍掉他的手之前能先砍掉他的頭。即使是加爾斯也不會殘忍到拒絕這點要求吧,他希望。
穿過大門傳來的聲音微弱而又低沉。戴佛斯站起來,在囚室里踱來踱去。作為一間囚室,這裡相當寬敞並且有種奇妙的舒適感。他懷疑這裡可能曾是某位貴族的卧室。它的大小是他在黑貝塞號上那間船長艙的整整三倍,甚至比薩拉多·桑恩在他的瓦雷利亞號上享有的小艙還大。然而,唯一的窗戶在多年前就已經被磚封死,一面牆上仍然有一個大的足夠容納一隻茶壺的灶台,在牆角的隱蔽處修建了一個還能用的廁所。地板是用滿是裂紋的彎曲厚木板鋪就,而他睡覺的小床聞起來儘是霉味,但這些不舒適之處比戴佛斯預計的還是溫和多了。
送來的食物也令他驚訝。不再是通常作為牢飯的稀粥、剩麵包和爛肉,看守給他拿來了新鮮捕獲的魚,新鮮出爐的熱麵包,無香羊肉,蕪菁,胡蘿蔔,甚至還有些螃蟹。加爾斯對此並不太高興,「死人不該比活人吃的還好。」他不只一次抱怨到。戴佛斯有了能在夜間禦寒的毛皮被子,能生火的木柴,乾淨的衣服,和一支動物油脂蠟燭。當他要求紙、鵝毛筆和墨水,Therry第二天就拿給了他。當他要求一本書,好讓他堅持閱讀,Therry就帶回了一本七星聖典。
儘管這一切讓他覺得舒適,但牢房仍然是牢房。牆壁由堅固的石頭砌成,厚的足以隔絕外界的任何聲音。門是用橡木和鐵製成,而守衛一直把它閂起來。四套沉重的鐵鐐銬從天花板上垂下,等著有一天曼德拉伯爵決定將他鎖起來,讓「婊子」送他上路。也許就是今天。下一次加爾斯打開門,也許就不是給我來送飯。
他的肚子咕咕作響,表明早晨已經溜了過去,但是仍沒有食物送來的跡象。最糟糕的不是死亡,而是你不知將會在什麼時候怎樣死去。在他的走私生涯中,曾經見識過一些監獄和地牢的內部情形,但那些都有別的囚犯共享,那樣總會有人可以一起聊天,一起分享你的恐懼和希望。但這裡沒有。除了守衛,狼穴里只有戴佛斯·席渥斯自己。
他知道城堡地下確實有地牢——密牢、刑訊室和黑暗中大黑老鼠跑來跑去的陰濕窪地。在看守的要求之下,它們此刻全部空了出來。「這兒只有咱們,洋蔥。」Bartimus爵士對他說過。他是牢頭,一個形容枯槁的獨腿騎士,臉上有傷疤還瞎了一隻眼。當Bartimus爵士端著酒杯的時候(而他幾乎每天都端著酒杯),總是喜歡吹噓自己當年是如何在三叉戟河戰役中救了威曼伯爵的性命。狼穴就是對他的獎賞。
「咱們」當中的其他人包括一個戴佛斯從未見過的廚子,六個底層軍營的衛兵,兩個洗衣婦,還有兩個照看囚犯的獄卒。Therry是年輕的那個,其中一個洗衣婦的兒子,一個十四歲的男孩。年長的那個叫加爾斯,高大、禿頭、沉默寡言,每天都穿著同一身油膩的皮革上衣,臉上總是一副怒容。
走私者的經歷讓戴佛斯·席渥斯具有一種感知別人什麼時候不對勁的能力,加爾斯就不好相處。當他在場的時候,洋蔥騎士總是非常小心地管住自己的嘴巴。而當Therry和 Bartimus爵士在的時候他就沒那麼沉默。他感謝他們帶來的食物,鼓勵他們聊聊自己的希望和經歷,禮貌地回答他們的問題,而從不用自己的問題追問他們太緊。所以當他提出一些小小的要求:一盆水和一小塊肥皂,一本用來讀的書,更多的蠟燭。大部分都得到了准許,戴佛斯也適時地表達自己的感激。
沒人會談及曼德勒伯爵、史坦尼斯國王或者佛雷們,但他們可以聊其他的事。Therry希望等到自己夠歲數的時候可以投身戰場,在戰鬥中努力拚搏成為一名騎士。他也喜歡抱怨自己的母親。她同時和兩個守衛上床,他吐露了這個秘密。兩人看守著不同的地方,永遠不會知道對方的存在,但是如果有一天哪一個把這事捅出去,他們就會打的頭破血流。一些夜晚男孩甚至會帶上一皮囊的酒來到牢房,和戴佛斯一邊喝酒一邊聊他曾經的走私生活。
Bartimus爵士對外面的世界毫無興趣,或者說其實是自從他的一條腿斷送在野馬和學士的鋸子之下以後,他就對任何事情都沒興趣了。儘管如此,他卻轉而愛上了狼穴,沒有什麼比講述它那漫長而又血腥的歷史更令他熱衷的了。這個洞穴比白港更古老,騎士告訴戴佛斯。它是由瓊恩·史塔克國王為了防護白刃河口而修建的,以此抵禦來自海里的侵略者。許多北境之王的幼子都把主座設在那裡,還有許多兄弟、許多叔叔、許多表親。他們中的某些把城堡傳給自己的兒子和孫子,史塔克家族在此開枝散葉。格雷史塔克是傳承最久的一支,佔據狼穴長達五個世紀,直至他們反叛了臨冬城的史塔克,擅自投向了恐怖堡。
他們衰敗之後,城堡由其他很多人經手過。菲林特家族佔據了一個世紀,洛克家族佔據了快兩個世紀。Slates,Longs,Holts,and Ashwoods曾在此當道,效忠於臨冬城以確保河道平安。三姐妹島的Reavers曾經奪走城堡,把這裡當做他們在北境的據點。在臨冬城與谷地的戰爭期間,這裡被「老獵鷹」奧斯古·艾林所包圍,還被他以「魔爪」著稱的兒子所焚毀。當老國王艾德瑞克·史塔克太過軟弱無力保衛國家的時候,狼穴一度為石階列島的奴隸販子們所佔有。他們會用燒紅的烙鐵為俘虜打上印記,然後用鞭子抽打他們,把他們漂洋過海倒賣出去,而這些同樣由黑石牆見證。
「緊接著,一個漫長的嚴冬降臨了。」Bartimus爵士說。「白港凍得嚴實,連港口都結了冰。寒風從北方呼嘯而來,使得奴隸販子們圍著火堆擠成一團,當他們互相取暖的時候,新國王殺了過來。他是布蘭登·史塔克,山羊鬍艾德瑞克·雪諾的曾孫,人們稱之為冰眼。他奪回了狼穴,把奴隸販子們扒光,然後把他們丟給他在地牢里找到的原本鎖在那裡的奴隸們。據說他們把奴隸販子的腸子掛在心樹的樹枝上,作為向諸神的獻祭。舊神,不是那些從南方傳來的新神。你的七神不懂冬天,冬天也不認識他們。」
戴佛斯無法與這些事實爭辯。從他在東海望的所見所聞來看,他也不在乎去了解什麼冬天。「你信仰什麼神?」他問獨腿騎士。
「舊神。」當Bartimus爵士咧著嘴笑的時候,看起來就像一架頭骨。「我和我的人來得比曼德勒家要早。很可能,我的祖先也把腸子掛在心樹上。」
「我從不知道北方人要向他們的心樹作出血祭。」
「北境的事你們這些南方佬不知道的還多著呢。」Bartimus爵士回答他。
他說的沒錯。戴佛斯坐在蠟燭旁邊,看著他在監禁期間逐字逐句修改過的那封信。我當走私販比騎士更稱職,他對妻子寫到,當騎士比當首相更稱職,當首相比當丈夫更稱職。非常抱歉。瑪雅,我深愛過你。請原諒我對你犯下的錯。萬一史坦尼斯輸掉戰爭,我們也就會失去家鄉。你就帶著孩子們穿過狹海去布拉佛斯,教導他們懷念我的溫和,如果你願意的話。萬一史坦尼斯贏得了鐵王座,席渥斯家族就能得以倖存,而且戴馮會留在宮裡。他會幫你為其他的孩子謀得貴族爵位,他們就可以作為侍從效勞,然後贏得騎士的身份。這是他能給她的最好的忠告,儘管他希望這個忠告能顯得更聰明一些。
他也給三個倖存的兒子每人都寫了一封信,讓他們記住那個用指尖給他們起名的父親。給史提芬和小史坦尼斯的信寫的簡短、生硬而又笨拙。如果照實說,他對他們的了解太少,還不到對幾個被燒死並墜入黑水河的大兒子們的一半深。給戴馮寫得長一些,告訴他看見自己的兒子成為國王的侍從他有多麼驕傲,提醒他作為長子有責任保護他母親和弟弟們。告訴陛下我盡了全力,他在結尾寫道。非常抱歉我辜負了他。當君臨城下烈火焚河那天我遺失指骨的時候,把我的好運也一起丟掉了。
戴佛斯慢慢換著讀這幾封信,每一封都讀了又讀,斟酌著是否需要修改或是增加一些語句。當一個人望向生命的終點,應該有更多的話要說,他想,但是難以出口。我做得並不是那麼糟,他試著告訴自己。我從跳蚤窩出身,一路爬到首相的位置,我還學會了讀書寫字。
他還在貓著腰讀信,這時忽然聽見鐵鑰匙碰撞的聲響。半個心跳的時間之後,囚室的門晃晃悠悠地打開了。
從門外走進來的人並不是某個看守。他高大而又憔悴,長著一張線條分明的臉和一頭灰棕色頭髮。一柄長劍從胯部垂下,身上那件深染成緋紅色的披風在肩膀處用一個盔甲鐵拳形狀的沉重的銀色胸針牢系著。「席渥斯伯爵,」他說,「我們時間不多。請你跟我來。」
戴佛斯警惕地審視著陌生人。那個「請」字讓他困惑。一個即將被砍掉腦袋和手的人不應當享受此等禮遇。「你是誰?」
「叫我羅貝特·葛洛佛吧,如果你樂意,大人。」
「葛洛佛。你是深林堡伯爵。」
「那是我哥哥蓋伯特的職位。過去是現在也是,這得多虧你的史坦尼斯國王。他從那些搶走城堡的鐵民賤種手裡奪回了深林堡,並且歸還給它的合法主人。當你被關在高牆之內的時候,外面還發生了更多的事,戴佛斯伯爵。卡林灣已陷落,盧斯·波頓帶著奈德·史塔克的幼女返回北境。一大群佛雷跟隨他回來。波頓放出烏鴉,召集所有的北境領主前往荒冢屯。向他們要求宣誓效忠和人質……以及作為艾麗婭·史塔克和他的私生子拉姆斯·雪諾婚禮的見證人,這場婚姻意味著波頓家對臨冬城的所有權。現在,你會跟我來了嗎,還是不會?」
「我還有什麼選擇,大人?跟你走,或是留下來陪著加爾斯和盧夫人?」
「盧夫人是誰?一個洗衣婦?」葛洛佛變得不耐煩了。「如果你跟我來,我就會把一切解釋給你聽。」
戴佛斯站起來。「如果萬一我死了,懇請大人能把我的信發出去。」
「我對此做出承諾……如果你死了,你的信不會留在葛洛佛或是威曼伯爵的手上。快點,跟我來。」
葛洛佛帶著他穿過一個漆黑的大廳,走下一條破舊的樓梯。他們穿過城堡的神木林,心樹長得巨大,糾結的枝幹吞噬了所有的橡樹、榆樹和樺樹,蒼白的樹枝甚至擠進了高處俯瞰的城牆和窗戶。樹根有一個人的腰那麼粗,樹榦是那麼寬闊以至於上面刻著的人臉看起來肥胖而且憤怒。魚梁木的另一邊,葛洛佛打開一扇生鏽的鐵門,並且停下來點了一支火把。當火焰燒得紅熱起來,他帶著戴佛斯沿著台階再次向下進入一個桶狀的圓形地窖,那裡的哭牆用鹽做成堅硬的白色外殼,每走一步海水都在他們腳下來回攪動。他們穿過幾個地窖,以及一排又小又濕,非常難聞的房間,跟戴佛斯禁閉的地方不可同日而語。接著是一面空白的石牆,葛洛佛推了推牆就轉動開了。牆的另一邊是一條又長又窄的隧道,依然很有多台階。他們順著台階走上去。
「我們在哪?」當他們攀爬的時候戴佛斯問。聲音在黑暗中輕輕迴響著。
「台階下的台階。這條通道從城堡階梯之下向上延伸直至新城堡。一條密道。這本來不該讓你看到的,大人。你本該被處死。」
給死人的稀飯。戴佛斯繼續攀爬。
他們從另一面牆邊爬上來,但這面牆是用條板製成,遠的那一邊上塗滿灰泥。遠處的房間舒適溫暖,裝備舒適,地上鋪著一張密爾地毯,桌上點著一些蜂蠟蠟燭。戴佛斯聽見不遠處傳來管樂器和小提琴的演奏聲。牆上掛著一副褪色的羊皮紙北境地圖。地圖下面,白港的巨型伯爵——威曼·曼德勒正坐在此。
「請坐。」曼德勒伯爵一身盛裝。他的天鵝絨上衣是淺藍綠色,衣服邊沿、袖子和領子都綉著金線。外面披著一件白貂皮披風,用一個金色三角別在肩膀上。「你餓了嗎?」
「不,大人。您的看守為我提供的伙食很好。」
「那邊有酒,如果你渴了可以喝點。」
「我是來和你談判的,大人。我的國王命我這麼做。我不是來和你喝酒的。」
威曼伯爵嘆息一聲,「我在前面的談判中讓你感到被羞辱了,我知道。但我是有原因的……請坐,請喝點酒,我懇請您。為我兒子的平安歸來喝一杯。威利斯,我的長子和繼承人。他回家了。你聽見的歡迎宴會就是為了這個。他們在人魚廳吃鰻魚派和鹿肉烤栗子。薇爾菲德在陪著她將要出嫁的佛雷跳舞。其他佛雷正在高舉酒杯為我們的友誼祝福。」
音樂聲之下,戴佛斯能聽見很多人嗡嗡的說話聲、杯盤撞擊聲。但他什麼也沒說。
「我剛剛從貴賓席那邊過來,」威曼伯爵接著說道,「我吃得太多了,就跟以往一樣,白港所有人都知道我腸胃不好。我的佛雷朋友們不會對我長時間的造訪廁所起疑心,我希望。」他把酒杯翻過來。「在那,你喝點酒吧,我不能再喝了。坐下,時間很短,而我們要說的太多。羅貝特,給首相倒酒,如果你那麼好心的話。戴佛斯伯爵,你什麼都不會知道,你已經死了。」
羅貝特·葛洛佛倒滿一杯紅酒拿給戴佛斯。他接過,嗅了嗅,然後喝下。「我是怎麼死的,這個可以問嗎?」
「用斧子。你的頭和手被掛在海豹門上,你的臉被轉向朝外這樣你的眼睛就能望向港口。到目前為止,你已經腐爛透了。雖然我們在把你的腦袋釘在鐵釘之前用焦油浸泡過。食腐鴉和海鳥在你的眼睛上爭食,他們說。」
戴佛斯不舒服地轉了身。這種感覺很詭異,作為一個死人。「如果大人樂意,能告訴我替我死的是誰嗎?」
「這個重要嗎?你長了一張大眾臉,戴佛斯伯爵。我希望這麼說沒有傷害你的感情。那個人和你膚色一樣,鼻子的形狀一樣,兩隻耳朵也沒什麼不同,留著長鬍子但是可以剃掉修成你的形狀。你可以肯定我們給他很好地浸了焦油,嘴裡還塞了一顆洋蔥讓他的臉看起來更扭曲。Bartimus爵士看到他的左手指節都少了一截,跟你一樣。那傢伙是個罪犯,也許這個能給你點安慰。他這一死可比他活一輩子做出的貢獻大多了。大人,我對你並無惡意。我在人魚廳向你顯示出的仇恨只是一場小丑的鬧劇,為了取悅我們的佛雷朋友而已。」
「伯爵大人應該去演戲。」戴佛斯說,「您和您的人都演技絕佳。您的好女兒像是最迫切的想看到我死的人,而那個小女孩……」
「薇拉。」威曼伯爵微笑了。「你看到她有多勇敢了嗎?哪怕是我威脅要把她的舌頭拔出來,她也提醒我不要忘記白港對臨冬城的史塔克家族欠下的恩情,一份我們永遠也償還不完的恩情。薇拉用心靈說話,其實里雅夫人也是一樣。如果你能的話就原諒她吧,大人。她是個傻瓜,是個被嚇壞了的女人,威里斯就是她的命。不是每個男人骨子裡都有龍騎士伊蒙王子或是星眼賽米恩的影子,也不是每個女人都能像我的薇拉和她姐姐薇爾菲德那樣勇敢……薇爾菲德其實什麼都明白,但是她仍然無所畏懼的扮演著自己該扮演的角色。」
「當和騙子打交道的時候,就算是誠實的人也必須說謊。只要我唯一還活著的兒子仍然是俘虜,我就不敢公然與君臨為敵。泰溫·蘭尼斯特大人親自寫信告訴我,威里斯在他手上。如果我想讓他安然無恙的被釋放,他告訴我,我就必須對自己的叛國罪做出懺悔,讓整座城市投降,向鐵王座上的男孩國王宣誓我的忠誠……還要對盧斯波頓,他新任命的北境守護屈膝下跪。如果我拒絕,威里斯就會像一個叛國者一樣死去,白港會被暴風雨般的攻擊傾覆,而我的人民就會擁有和卡斯特梅的雷耶斯一家一樣的命運。」
「我很胖,很多人認為肥胖讓我變得懦弱和愚蠢。也許泰溫·蘭尼斯特就是其中之一。我給他送回一隻信鴉,說我會屈膝投降,並且打開城門,但是那必須是在我的兒子被送回來之後,不是之前。但是麻煩來了,泰溫恰好死了。後來佛雷家帶著文德爾的屍骨出現在這裡……聲稱要用一樁聯姻來促成和平。但是在我看到威里斯好端端的,一根毛不少的回來之前,我不想給他們他們想要的東西。然而如果我不證明我的忠誠,他們也不會給我威里斯。你的到來恰好給了我做這件事的時機。那就是在人魚廳我對你失禮的原因,也是讓那顆頭和那雙手在海豹門上腐爛的原因。」
「你冒了很大的風險,大人。」戴佛斯說。「如果佛雷家看穿了你的詭計……」
「我沒有冒任何風險。如果佛雷家有人非要爬上我的城門,近距離的仔細查看那顆嘴裡含著洋蔥的人頭,我就會譴責我的獄卒的失誤,並且把你交出去平息事端。」
戴佛斯的脊梁骨一陣發涼。「我明白了。」
「希望你能明白。你自己也有兒子,你說過。」
三個。戴佛斯心想,儘管我實際上生了七個。
「我馬上就要回到宴會上去向我的佛雷朋友們敬酒了。」曼德勒繼續說。「他們監視我,爵士。他們的眼睛日夜都不離開我,鼻子不停的嘗試嗅到哪怕是一絲一毫的叛變氣息。你看見他們了,傲慢的傑瑞爵士和他的侄子雷加,那個披著真龍名字,假笑著的蛀蟲。他們身後站著賽蒙,腰裡的錢幣叮噹響。他收買了我的好幾個侍從,還有兩個騎士。他老婆的一個侍女,還和我手下的一個傻子上了床。如果史坦尼斯想知道為何我的信上說的那麼少,那是因為我甚至不敢相信我的學士。席奧默只有頭腦,沒有心靈。你在我的大廳里已經聽到他怎麼說了。當學士們戴上項鏈的時候,就應該完全放下過去的效忠對象。但是我忘不了席奧默是出生在蘭尼斯港的蘭尼斯特,和凱岩城的蘭尼斯特有遠親關係。敵人和錯誤的朋友包圍了我,戴佛斯伯爵。他們像蟑螂一樣侵擾我的城市,夜裡我總是覺得他們在我身上爬來爬去。」胖伯爵的手指深深陷入掌心,整個下巴都在顫抖。「我的兒子文德爾,作為一個賓客去了孿河城。他吃了瓦德侯爵的麵包和鹽,把他的劍掛在牆上,和他的朋友們一起大快朵頤。然後他們謀殺了他。謀殺,我是說,希望那些佛雷們都被他們自己的謊言噎死。我和傑瑞一起喝酒,和賽蒙開玩笑,向雷加保證他能和我摯愛的小孫女牽手聯姻……但是別認為這說明我忘記了過去。北境記得,戴佛斯伯爵。北境記得,而這小丑的遊戲就要結束了。我的兒子終於回來了。」
威曼伯爵話里的某些東西讓戴佛斯感到徹骨的寒冷。「如果你要的是公正,大人,去史坦尼斯國王那裡尋找吧。沒人比他更公正了。」
羅貝特·葛洛佛插進來說道:「你的忠誠讓你充滿榮譽感,大人,但是史坦尼斯·拜拉席恩仍然只是你的國王,不是我們自己的。」
「你們自己的國王已經死了。」戴佛斯提醒他們。「在紅色婚禮上,他在威曼大人的兒子身邊被謀殺了。」
「少狼主是死了。」曼德勒承認,「但是那個勇敢的男孩不是艾德大人唯一的兒子。羅貝特,把那個小夥子帶上來。」
「立刻就去,大人。」葛洛佛閃身出門。
那個小夥子?難道是羅柏史塔克的兄弟之一在臨冬城的廢墟中生還?曼德勒大人是不是在他的城堡里私藏了一位史塔克的繼承人?是他們尋找到的真的史塔克男孩,還是只是一個以假亂真的男孩?但是他懷疑無論是真是假,北境都會為這個男孩起兵的……但是史坦尼斯拜拉席恩可不會承認假冒者。
和羅貝特·葛洛佛一起進來的小夥子不是史塔克,也別想偽裝成一個史塔克。他比少狼主被謀殺的兄弟們都要大,看起來十四,五歲的樣子,眼神看起來甚至更加成熟。糾結的棕黑頭髮底下的臉龐,甚至顯得有些兇惡,寬嘴巴,尖鼻子,尖下巴。「你是誰?」戴佛斯問道。
男孩看向羅貝特·葛洛佛。「他是個啞巴,但是我們在教他認字,他學得很快。」葛洛佛從腰間拔下一根匕丵首,遞給男孩。「給席渥斯大人寫寫你的名字。」
房間里沒有羊皮紙。男孩把字母刻在了牆上的一根木頭樑柱上。W…E…X。他傾身重重的刻下X。當他刻完的時候,他把匕丵首往空中輕輕一拋,接住它,然後站在那裡欣賞他的刻痕。
「Wex是鐵民。他是席恩葛雷喬伊的侍從。Wex之前在臨冬城。」葛洛佛坐下來。「史坦尼斯大人關於臨冬城發生的事情知曉多少?」
戴佛斯回想著他們聽說的故事。「臨冬城被席恩·葛雷喬伊攻佔,他過去是史塔克大人的養子。他殺了史塔克家兩個年幼的兒子,把他們的腦袋掛在城牆上。當北境人民去攆走他時,他把城堡里所有的人都殺了,包括最小的孩子,然後他自己被波頓的私生子幹掉了。」
「不是幹掉了。」葛洛佛說,「俘虜了。而且帶回了恐怖堡。私生子剝他的皮。「
威曼伯爵點著頭。「你說的故事是我們都聽說過的版本,裡面謊言的含量就像布丁里的葡萄乾一樣多。是波頓的私生子把臨冬城的所有人殺掉的……拉姆斯·雪諾,在男孩國王把波頓的姓賜給他之前,他還叫這個名字。雪諾沒殺了所有人,他留下了女人們,用繩子綁在一起,趕回恐怖堡為他的體育運動服務。」
「他的體育運動?」
「他是個好獵手,」威曼曼德勒說,「而女人是他最喜歡的獵物。他把她們的衣服扒光,把她們放到樹林中。她們先行半日,然後他就派出獵狗,吹著號角追襲她們。有時候,有些妞兒逃脫了追捕,傳播開了這個故事。但是大部分的妞兒沒這麼幸運。當拉姆斯抓住她們的時候,把她們都強姦了,剝皮了,把她們的屍體餵給狗吃,然後把她們的人皮帶回恐怖堡作為戰利品。如果她們在體育運動中讓他滿意,他就在剝皮之前先割了她們的喉嚨。否則,反之。」
戴佛斯臉色蒼白。「諸神慈悲。怎麼會有人————」
「他的邪惡深入血液。」羅貝特·葛洛佛說。「他就是強姦的私生子產物。一個雪諾,無論那男孩國王怎麼說。」
「有過這麼黑心的雪諾嗎?」威曼伯爵問。「拉姆斯強行和霍伍德伯爵的遺孀結婚,取得了他家的土地。之後就把她鎖在塔樓里,完全將她忘卻。傳說她實在忍受不了飢餓而啃食自己的手指……而蘭尼斯特對於國王的正義的詮釋,就是給了這個殺人兇手奈德·史塔克的小女兒。」
「波頓家總是又狡猾又殘暴,但是這一個已經是一隻披著人皮的野獸。」葛洛佛說。
白港伯爵傾身向前。「佛雷家也好不到哪兒去。他們談論著狼靈和異形者,聲稱是羅柏·史塔克宰了我的文德爾。何其自大!他們根本不指望北境相信他們的謊言,而是認為我們必須裝作相信,否則就必死。盧斯·波頓對於紅色婚禮上他所扮演的角色扯了謊,他的兒子對臨冬城陷落扯了謊。但是只要他們手裡還攥著威里斯,我就沒有別的選擇,只能吃下這堆臭狗屎,並且讚頌它的香味。」
「那現在呢,大人?」戴佛斯問。
他希望能聽到威曼伯爵說,現在我將宣誓效忠史坦尼斯國王,然而胖伯爵露出了古怪的一閃而過的微笑,他說:「現在我要去參加一個婚禮。只要是長了眼睛的人就能看出來,我太胖,騎不了馬。在我還是一個男孩的時候,我喜歡騎馬,當我長成一個年輕人的時候,我騎術不錯,還可以在比武名單中贏得一些小喝彩。但是那些日子已經結束了。我的身軀已經變成一個比狼穴還要可怕的監牢。就算如此,我還是必須去臨冬城。盧斯·波頓要看到我屈膝下跪,而他為人口蜜腹劍、笑裡藏刀。我將會乘駁船擔架前往,一百名騎士護送,和我來自孿河城的好朋友們同行。佛雷們是過海來到這裡的。他們沒有帶馬,所以我將送他們一人一匹馴馬,作為賓客的禮物。在南方,主人們給賓客禮物嗎?」
「有些送,大人。在他們的賓客離開的那一天。」
「那麼也許你能理解。」威曼曼德勒晃晃悠悠的站起來。「我已經有一年多都在修葺戰船了。你看到了一部分,但是更多的都在白刃河裡藏著。儘管我痛失了一些馬,但是我指揮的重裝馬的數量仍然多於頸澤以北的任何一個領主。我的城牆很堅固,地窖里裝滿銀子。古城和寡婦望將為我打前陣。我的旗下還擁有眾多小領主和封地騎士。我可以讓史坦尼斯國王得到白刃河以東所有土地的支持,從寡婦望到拉姆斯門,直至羊頭山和斷裂支流的源頭。只要你能滿足我的出價,所有這些我都保證能做到。」
「我可以把你的條件帶給國王,但是————」
威曼伯爵打斷了他的話。「我說的是,如果你同意我的價碼。不是史坦尼斯。我不需要國王,我只需要一個走私犯。」
羅貝特·葛洛佛接下了話茬。「我們也許永遠也不會知道在羅德里克·凱索爵士試圖把城堡從席恩葛雷喬伊的鐵民手裡奪回來的時候,臨冬城裡發生的所有事件。波頓的私生子聲稱葛雷喬伊在一次談判中謀殺了羅德利克爵士。Wex說不是這樣。但是不等到他學會更多的詞語,我們無法知道哪怕一半的真相……但是他來的時候知道是和否,所以如果你能找到合適的問題,就可以了解很多的情況。」
「是私生子謀殺了羅德利克爵士和臨冬城的人們。」威曼伯爵說。
「他同時也殺了葛雷喬伊的鐵民。Wex看到了被砍倒的想要投降的人。當我們問到他是如何逃脫的時候,他拿起一截粉筆,畫了一棵有著一張臉的樹。」
戴佛斯想了想。「是舊神救了他?」
「在一定程度上說是。他爬上了心樹,藏在樹葉里。波頓的人對神木林搜查了兩次,殺掉了所有發現的人,但是沒有人想到要爬上樹看看。是這麼回事嗎,Wex?」
男孩拋起葛洛佛的匕首,接住它,點了點頭。
葛洛佛說:「他在樹上待了很長時間。他在樹枝上睡覺,不敢下來。最終他聽到樹下有說話聲。」
「已死之人的說話聲。」威曼·曼德勒說。
Wex伸出五根手指,用匕丵首敲了每根手指一下,然後收回四個指頭,又敲了一下最後剩下的那根手指。
「他們有六個人。」戴佛斯說。「六個人。」
「其中兩個是奈德史塔克被謀殺了的兒子們。」
「啞巴怎麼會告訴你這個信息呢?」
「用粉筆。他畫了兩個男孩……還有兩頭狼。」
「小夥子是鐵民,所以他決定最好不要現身。」葛洛佛說。「他只是聽。六個人沒有在臨冬城的廢墟停留多久,四個從一條路走了,兩個從另一條路走了。Wex跟蹤了那兩個,一個女人和一個男孩。他一定是走在下風方向,這樣狼就聞不到他的氣味。」
「他知道他們去了哪裡。」威曼伯爵說。
戴佛斯明白了。「你想要那個男孩。」
「盧斯·波頓擁有艾德大人的女兒。要想挫敗他,白港必須擁有奈德的兒子……和冰原狼。狼可以證明我們所說的孩子的身份,如果恐怖堡想要否定他的話。這就是我的價碼,戴佛斯大人。把我的領主走私回來,我就承認史坦尼斯·拜拉席恩是我的國王。」
老習慣讓戴佛斯席渥斯摸向頸部。他的斷指節是他的好運,而現在不知道是因為什麼原因,他感覺他需要一些好運來完成威曼曼德勒交給他的任務。但是指節丟失了,所以他說:「您有更好的人選為您服務。騎士或者伯爵或者學士。為什麼你需要一個走私犯呢?你已經有了船。」
「我有船。」威曼伯爵認可道。「但是我的船員都是河工,或者從未在咬人灣以外航行的漁民。為了這個原因,我必須找一位曾經在更黑暗的海水中航行過的船夫,一位知道如何逃過危險,不會被看見,也不會被丵干擾的航行者。「
「那個男孩在哪兒?」不知為什麼,戴佛斯知道他不會喜歡這個答案。「您想讓我去哪兒,大人?」
羅貝特·葛洛佛說:「Wex,告訴他。」
啞巴拋起匕丵首,接住它,然後將它旋轉著扔向威曼伯爵牆上裝飾著的巨大羊皮地圖。匕丵首尖扎進牆壁,手柄微微顫動。男孩咧嘴笑了。
有半個心跳的功夫,戴佛斯簡直想要求威曼曼德勒把他送回狼穴,讓他回去聽Bartimus爵士講故事,聽加爾斯說起他那些要命的女人。在狼穴里,甚至是囚犯早上都有稀飯吃。但是世界上還有另一些地方,人們早飯吃人的血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