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穿過鎖孔的風 3

“光為這個,我就要宰了他,”考辛頓說道,“但我們會盡量活拿他。厄內,我倆最好騎騾子過去看看,把……那個……屍首……運回來,然後再開始搜尋。禿子,你一個人能負責傳話的事兒嗎?”
“沒問題。我們在商棧碰頭。夥計們,走在鐵木道上時要多加留意,但我猜想,應該會在村裡找到那個酒鬼,醉成一攤爛泥。”接著,他好像自言自語地又說了一句:“我從來都不信龍燒人的鬼扯淡。”
“要從基緹酒吧後頭開始找,”慢手厄內說道,“他喝醉後,不止一次在那裡睡過。”
“好的,”禿子安德森仰頭望了望天,“老實說,我不是很喜歡這天氣。對翻土季來說是太熱了。但願這鬼天氣別帶來一場大風暴,我真希望眾神別掀起一場暴冰煞,那會讓一切都毀於一旦。等康文納特大人明年來的時候,我們誰也繳不起稅了。不過,如果這孩子說的是真的,他也算是幫了我們一個忙,揪出了害群之馬。”
他沒有幫到我媽媽,提姆心想,要是他沒有給我那把鎖匙,要是我沒有用,她現在還是看得見的。
“現在,你快回家吧。”瑪奇利對提姆說,他的語氣很和藹,卻是不容置疑的。“回家的路上在我家停一下,好嗎?跟我老婆說,要幾個婦人去你家幫忙。寡婦斯邁克必須回自己家好好休息,她可不年輕了,自個兒的身體也不好。還有……”他嘆了一聲,“跟她說,再過一會兒,斯托克斯的喪葬館也需要人手。”
這一次,提姆選的是米斯蹄——它只要看到有草,就會停下來吃一口。等他到家時,已有兩輛木車、一頭小馬拉車趕在他前頭,每輛車上都有兩個婦人,迫不及待地要在他母親受傷慘重的時候伸出援手。
還沒等他把米斯蹄拴好——緊挨著比斯蹄——艾達·考辛頓就站在門廊上吩咐他了:他得把寡婦斯邁克送回家。“你可以騎我的小馬駒。有坑的地方就跑慢點兒,因為那可憐的老太太都快不行了。”
“夫人,她打戰了嗎?”
“沒,我覺得吧,可憐的老太太累得連戰兒都打不動啦。最需要她的時候,她來了,說不定救了你媽一條命。千萬別忘了這恩情。”
“我媽媽能看見了嗎?一點點光線?”
提姆一看考辛頓太太的臉色就明白了,不用等她說:“還沒,孩子。你必須祈禱。”
提姆很想告訴她,他爸爸以前老說的話:若好祈雨,勿忘挖井。但他只是沉默著。
送寡婦回家這段路走得非常慢,寡婦的隨身用品都系在艾達·考辛頓的小馬駒後頭。不合節氣的燥熱有增無減,通常從無盡森林裡吹來的又甜又酸的微風也彷彿凝滯了。關於內爾的情況,寡婦很想說些振奮人心的話,但很快就放棄了;提姆猜想,那些話在他聽來很虛假,在她自己聽來也好不到哪兒去。大道走了一半時,他突然聽到右邊傳來沉悶的汩汩聲。他嚇了一跳,扭頭張望了之後才放下心來。寡婦已經睡著了,下巴頦搭在她那鳥胸般的胸脯上。面紗的邊緣垂放在膝蓋上。
到了她在村尾的家,他提出要送她進屋。“不用啦,你扶我上台階就好,之後就不用你幫忙了,我沒事兒。我要喝杯蜂蜜茶,然後就上床,我累壞了。提姆,現在你得回你媽媽身邊去。我知道,等你回到家時,起碼有一半村婦都趕到你家了,但她最需要的是你。”
他們做了五年師生,直到這時,她才第一次擁抱他。直截又激烈。他感覺得到她的身體在衣裙下輕輕顫動。看起來,她真的是累到不能打顫了。也累得不能好好安慰一個亟需安慰的小男孩了——疲憊、憤怒且困惑深重的小男孩。
“回到她身邊吧。那個黑暗魔法師應該會再次出現在你面前,但你要離他遠一點。他這個人,徹頭徹尾都是用謊言堆出來的,他的福音只會帶來淚水。”
提姆順著大道往家返,半路遇到了稻草孩威廉和他的兄弟——漢特(因為他有好多雀斑,綽號就叫“斑點”),兄弟倆正要趕去和伐木工小分隊碰頭,大隊人馬已經出發,上了村裡的大道了。“他們打算搜尋鐵木林里的每一片木源和樹樁,”斑點漢特興奮地說道,“我們會逮住他的。”
看起來,伐木工們終究沒有在村裡找到凱爾。提姆有了一種直覺,他們也不會在鐵木林里找到他的。這直覺來得很突兀,沒根沒據的,卻十分強烈。同樣,另一個直覺告訴他,康文納特大人不會善罷甘休,不會就此放過他的。披著黑披風的男人找了些樂子……但還沒有玩兒夠呢。
他媽媽本來是睡著的,艾達·考辛頓把他領進屋時,她醒了。別的主婦們都散坐在客廳里,但提姆不在家的這段時間裡,她們顯然沒閑著。食品櫃里堆滿了東西,簡直就像發生了神秘事件——每一層架子上都擠滿了瓶瓶罐罐、大包小包,隔板都快要嘎吱嘎吱地叫了。內爾也算是懂得操持家務的好主婦,但提姆從沒見過家裡如此齊整利落。甚至,頭頂上的房梁也被擦過了,燒火熏黑的痕迹都不見了。
伯恩·凱爾留下的一切痕迹都被移除了。醜惡的大箱子已被驅逐出境,塞到了後門廊台階下的空位,和蜘蛛、田鼠和野蛤蟆為伴。
“提姆?”他剛把手放進內爾攤開的掌心裡,她就如釋重負地嘆了一口氣,“還好嗎?”
“媽媽,都挺好的。”這是睜眼說瞎話,兩人心知肚明。
“我們知道他死了,不是嗎?但這不能算安慰,好像在說,他又被殺死了一回。”淚水從她失去視力的眼睛裡流下來。提姆也哭了,但他極力剋制著,沒有哭出聲來。聽到他的嗚咽對她沒好處。“他們會把他送到斯托克斯的喪葬館,就是在他的鐵匠鋪後面騰出的那片地兒。他們會把他打理好的,但是,提姆,你能先去看看他嗎?你願意把你的愛、還有我全部的愛先帶給他嗎?因為我去不成了。我愚蠢之極,嫁了那個人,他卻把我打得連路都沒法走……也看不見了。天曉得我是多傻的傻瓜,瞧瞧我們付出了怎樣的代價!”
“別說了。我愛你,媽媽。我當然願意去。”
還有點時間,他便跑去了穀倉(就眼下的心情來說,木屋裡的婦人們未免太多了),用乾草和一條破舊的騾背毯湊合出了一個地鋪。他一躺下就睡著了。大約睡了三個鐘點時,大塊頭皮特把他叫醒了,他在胸前緊緊抓著帽子,一臉悲傷肅穆的表情。
提姆坐起來,揉著眼睛。“你們找到凱爾了?”
“沒有,孩子,但我們找到了你父親,把他帶回了村。你母親說你會代表你們娘兒倆致悼念的。她說的沒錯吧?”
“是的。是的。”提姆站了起來,把長褲和襯衫上的乾草拍掉。大塊頭髮現他在睡覺,這讓他覺得很羞愧,但昨夜真的沒睡多久,而且噩夢連連。
“那就來吧。我們坐我的馬車去。”
想當年,鄉親們想要給逝者做最後的修容、在安息處放置一個木十字架、在墓前立一面雕功粗陋的石板時,鐵匠鋪後頭的喪葬館就是最接近太平間的地方了。達斯汀·斯托克斯,綽號“火人”,其原因也不難想見。他正站在門外,沒有穿平日里那套皮裝,而是一身白棉衣褲。衣褲外面還罩著一件寬大的白襯衣,衣擺垂到膝頭,看起來都有點像裙子了。
提姆看到他,才想起為懷念死者穿白色衣服是一種習俗。在那個瞬間,他彷彿徹悟了,而在奔騰的溪水邊看到父親雙眼圓睜的屍首時,他還不能領悟到這個事實,於是,他覺得膝蓋軟了。
大塊頭皮特一把穩住他,那隻手堅強有力。“孩子,你行嗎?就算不行,也沒什麼可羞愧的。他是你父親,我知道你很愛他。我們都愛他。”
“我沒事。”提姆說道。他好像都快喘不上氣來了,說出來的話也輕飄飄的。
火人斯托克斯以拳叩額,鞠躬敬禮。提姆長這麼大,第一次有人用成年人的禮節向他致敬。“向您致敬,提姆,傑克之子。他的卡已進了空無境,但余在塵世的仍在這裡。你願意進來看看嗎?”
“好的,謝謝。”
大塊頭皮特守在提姆身後,現在,輪到斯托克斯扶住他的胳膊了——不是那個穿著皮圍裙,在敞開的爐膛口一邊扇風一邊罵罵咧咧的斯托克斯;而是一身儀式所需的縞素衣衫,領著他走進四壁畫滿森林圖景的斯托克斯;這個帶著他走向房間中央的鐵木棺材的斯托克斯——這片空無他物的空間歷來象徵著道路盡頭的空無境。
老羅斯也是一身白,但他穿的是亞麻布做的壽衣。那雙沒了眼皮的雙眼全神貫注地瞪著天花板。他的棺材抵著一面彩繪牆,房間里充盈著一種酸酸的、但讓人愉快的氣味,棺材也是用鐵木做成的,可以將這具可憐的屍首好好保存上千年。
斯托克斯鬆開提姆的胳膊,讓他自己往前走。他跪下了。他的一隻手滑進亞麻布壽衣下面,摸到了父親的手。好冰冷,但提姆毫不猶豫地將自己溫暖的、有生命的手指夾放在父親僵死的手指間。提姆還小的時候——幾乎還不會走路——他們就這樣十指交叉地相握了。那些日子裡,走在他身邊的男子好像足足有十二英尺高,而且根本不可能會死。
提姆跪在棺材邊,捧住了父親的臉。
提姆出來時,驚訝地發現日頭偏西了,這意味著他在小屋裡待了一個多鐘點。考辛頓和斯托克斯站在鐵匠鋪後面堆得一人高的灰堆邊抽捲煙。沒有老凱爾的消息。
“也許他一頭栽進河裡淹死了。”斯托克斯的推測是這樣的。
“上馬車吧,孩子,”考辛頓說,“我把你送回你媽那兒去。”
但提姆搖了搖頭。“謝謝,如果不會讓你不悅,我想走回去。”
“需要想一想,是不?那好吧。我回自己家去了。今晚只有冷盤冷飯,但我不會不高興。你媽媽的境遇這麼慘,誰都不會怪她,提姆,這輩子都不會的。”
提姆虛弱地笑笑。
考辛頓蹬住馬車的擋泥板,抓住韁繩,又琢磨了片刻,彎下腰對提姆說:“回家的路上留心凱爾。倒不是說,你一定會碰到他,我認為他不會在天黑前露面的。今晚,會有兩三個壯小伙去你家附近巡邏。”
“謝謝,先生。”
“唉,這不算什麼。孩子,叫我皮特吧。你長大了,我也願意叫你小夥子。”他垂下手,捏了捏提姆的小手。“你爸爸的事,我很抱歉。打心眼裡覺得難過。”
提姆走上了樹村的大道,紅色的夕陽在他的右側漸漸西沉。他覺得空蕩蕩的,彷彿被掏空了,也許這樣反而好,至少就眼下來說。他媽媽瞎了,家裡沒個養家的男人,娘兒倆的未來會變得怎樣?老羅斯的伐木工朋友們會儘力幫他們,能幫多久就會幫多久,但人家也有自己的負擔。他爸爸以前總說,家是讓人自由自在的窩,但提姆現在明白了:樹林里沒有一棟小屋,沒有一個農場,也沒有一塊地是真正自由的。康文納特大人明年還會來,後年、後年的後年還會來,帶著他記在羊皮紙上的名單,只要他來,也就沒有自由可言。突然之間,提姆無比痛恨遙遠的薊犁,以前,他總覺得(其實,他很偶然地才會想起那地方)那是個充滿奇蹟和夢想的好地方。如果沒有薊犁,就沒有賦稅。那他們就真正可以自由了。
他看到南方天空里升起了一團塵灰。下沉的夕陽將塵霧染成血紅色。他知道,那是跑去他家幫忙的主婦們留下的蹤跡,她們肯定會坐上馬車和坐騎,去提姆剛剛離開的喪葬館。在那裡,她們會再次洗凈屍體——哪怕棄屍地的溪水早已滌凈了污濁。她們還會給他塗油。在樺樹皮上刻下死者的名姓,並在右側刻下妻兒的名字。她們會在他額頭畫下藍色的圓點,將他安放到棺材裡。火人斯托克斯會用釘子把棺材釘死,榔頭飛快地敲幾下,每一下都讓終結更像終結。
村婦們會向提姆致以世間最誠懇的哀悼,但提姆一點兒都不想聽。他不知道自己能否承受得了,是否會因此而再度崩潰。他太累了,累到流不出淚了。心裡想著這些,他漸漸離開了大道,為了抄近路,走向了潺潺的斯戴普河,它的源頭就是羅斯家的小木屋和穀倉之間的清泉。
彷彿在半夢半醒之間,他腳步沉重,先想到了康文納特大人,又想到了只能用一次的鎖匙,接著是他媽媽雙手摸索著伸向他聲音傳來的方向……
提姆想得全神貫注,差點兒走過河邊小路上橫插出來的東西。那是一根鋼棒,棒尖白白的,好像是象牙做的。他蹲下來,瞪大眼睛去細看。他想起自己問過康文納特大人這是不是魔杖,也聽到了奇妙的回答:它最初是用作一輛道奇的變速桿。
只有半截鋼棒露出來,另半截插在硬土裡,那肯定需要很大的力氣。提姆伸出手,又猶豫起來,告訴自己別犯傻,這兒沒有大蛇,不會把他咬得渾身麻木、再把他活吞下去。他把它拔了出來,翻來覆去地檢查。棒身是鋼的,沒錯,但只有先祖才知道如何鍛造出這樣的精鍊鋼材。非常昂貴,沒錯,但它是不是真的有魔力?在他手裡的這根棒子感覺和別的金屬沒兩樣,換言之,只是冷冰冰、死沉沉的。
到了某些人手裡,康文納特大人的呢喃聲又響起了,任何物體都可以有魔力。
提姆瞄到溪流另一邊有隻青蛙在爛樺木枝上蹦跳。他用象牙色的那端指向它,念出了他唯一知曉的咒語:阿巴—卡—達巴。他半信半疑的,還以為青蛙會掉下來摔死,或是變成……別的東西。青蛙沒有死,也沒有變。它只是從木杆上跳下來,消失在溪邊高高的綠草叢裡了。然而,提姆有十足的把握,這東西肯定是故意留給他的。不知用什麼法子,康文納特大人知道他會走這條捷徑。也知道他什麼時候來。
提姆再次轉向南方,看到了一陣紅光。光芒是從他家和穀倉之間漫開的。片刻間,提姆只是凝望著那明晃晃的猩紅色光影。接著,他拔腿跑起來。康文納特大人給他留了鎖匙;康文納特大人給他留了魔杖;他也把銀盆留下了,就在他平常汲水的泉水邊。
能讓他看到遠方即景的盆。
但那不是盆,只是一個砸扁了的錫桶。提姆的雙肩垮下來,又向穀倉走去,進倉前還惦記著要好好喂一次騾子。但他猛然停下腳步,轉過身來。
桶,但不是他家的桶。他們家的那隻桶要小一點,鐵木做的,配了個花木把手。提姆折回泉水畔,把它撿了起來。他用康文納特大人留下的魔杖的象牙圓端在桶沿敲了敲。桶響了,像低沉的鈴鐺被敲響了,害得提姆倒退一步。沒有哪種錫能發出這樣的迴響。順著這條思路再想,他又發現,沒有哪只破舊的錫桶可以如此清晰地反照出下墜的夕陽,但這隻桶可以。
你以為我會把自個兒的銀盆留給一個半大小子嗎?像你——提姆,傑克之子——這樣的小東西?既然任何東西都可以變得有魔力,為什麼我還要留那個盆呢?說到魔力,難道我沒把自己的魔杖留給你嗎?
提姆明白,這無非是他在想像力模擬出了康文納特大人的話,但他相信,如果黑披風男子此刻就在此地,他肯定會這麼說的。
另一番話語又響徹他的腦海了。他這個人,徹頭徹尾都是用謊言堆出來的,他的福音只會帶來淚水。
他把寡婦的聲音趕出頭腦,不加遲疑地彎下腰,將留給他的桶灌上水。桶滿了,他又拿不定主意了。他使勁地回想:康文納特大人是否做了某種特殊的、拂過水麵的動作?是不是用了神秘的魔法手勢?但他想不起來了。提姆只記得,一身黑衣的男子提醒過他:如果他干擾了水面,那就什麼也看不到了。
提姆不僅不能確定魔杖有沒有魔力,也懷疑自己能不能善用它,因此,他只能隨意地搖擺鋼棒,在水面上來來回回地甩動。起初,什麼狀況都沒有發生。就在他快要放棄的時候,一陣迷霧泛起在水面上,遮住了他自己的倒影。迷霧澄清的時候,他看到康文納特大人在水裡,彷彿仰頭看著他。不論康文納特大人身在何處,總有陰森暗黑的氛圍,但水裡還有一星詭異的綠光,光點還沒有拇指的指甲蓋大,盤桓在他的頭頂。光點升高了,借著它的綠光,提姆看到鐵木樹榦上釘著一塊木板,上面寫著“羅斯—凱爾”。
綠色的光點盤旋升高,好像再飛一點就要衝破錫桶里的水面,提姆不禁倒吸一口冷氣。綠光里竟然有一個人!小小的綠色女子,背上有透明的翅膀。
這是個息靈——精靈中的一種!
贏得了他的注意,息靈好像很滿足,打著旋兒飛走,輕輕落在康文納特大人的肩頭,又急忙地從肩頭一躍而下。現在,她盤旋在兩根木柱之間,柱子間橫放著一段木頭,上面掛著另一個標牌,提姆認出了父親細緻的筆跡,和“羅斯—凱爾”木源牌上的字跡一樣,寫著:“鐵木道到此終結。逾越此界,即入法戈納德。”這兩行字的下面,用更大、更粗的字體寫著:旅人,當心!
息靈又飛回了康文納特大人身邊,圍著他繞了兩圈,靈氣繚繞、漸而淡然的綠色光暈縈繞在她身後,接著騰飛而起,在他臉頰邊悠然端莊地盤旋起來。康文納特大人直勾勾地看著提姆;那是個閃閃發光的人影(和提姆在水中找到屍首時父親的模樣一樣),卻是那麼栩栩如真,彷彿觸手可及。他用一隻手在頭頂划了個半圓,同時,用食指和中指比划出剪東西的動作。提姆明白這個手勢,樹村的每一個人都會時不時用到,它的意思是:快點,快點。
康文納特大人和他的精靈伴侶從水中消退了,提姆只能看到自己的臉孔上雙眼瞪得大大的。他用魔杖再次拂過水麵,幾乎沒注意到此刻的鋼棒在他的掌心裡微微震顫。薄如蟬翼的迷霧又出現了,不知從何而來,繚繞了片刻,又不知怎的消失了。現在,提姆看到了一棟高聳的大宅,有好多面山形牆、好多個煙囪。圍繞大宅所在空地的鐵木是那麼粗壯、那麼高大,相襯之下,鐵木道兩邊的那些鐵木就顯得矮小多了。不用說,提姆心想,那麼高的樹准能衝破雲朵了。他明白,這是在無盡森林的至深處,樹村裡再勇敢的伐木工都不敢去,也從未到過那麼深遠的地方。大宅的窗戶都飾有神秘不可方物的圖紋,光是看到那些紋飾,提姆就能猜到:自己正在觀望梅林·艾爾德的家,在那裡,時間靜止,甚而倒退。
幻景里出現了一個小小的、顫動不已的提姆。他走進大門,叩響門板。門開了。走出來一個笑眯眯的老人,垂到腰際的白鬍子上裝點了亮晶晶的寶石。他戴著一頂圓錐形的黃帽子,就和滿土節的圓月那樣黃澄澄的。水裡的提姆急切地和水裡的梅林說了什麼。水裡的梅林鞠了一躬,退回屋裡……那棟大屋恍如時時刻刻都在變化形狀(也許只是幻景在水裡的緣故)。魔法師回來時,手捧著一塊黑布,看起來像是絲綢質地。他把它舉到眼前,表示它的用途是蒙眼布。他把它遞給了水裡的提姆,但還沒等他接到手,迷霧又出現了。再次澄清時,除了倒影什麼都看不到了:提姆的臉,還有一隻鳥飛過他頭頂,毫無疑問是想快點在日落前歸巢。
提姆第三次把鋼棒在錫桶上拂動,這一次,儘管他已看得入神,卻感覺到了鋼棒在振動。霧氣消盡後,他看到水裡的提姆坐在水裡的內爾的床邊。蒙眼布已蒙住了他母親的雙眼。水裡的提姆把它摘下來,水裡的內爾頓時露出難以置信的驚喜表情。她把他緊緊攬進懷裡,歡笑著。水裡的提姆也在歡笑。
如同前兩次,迷霧再起,罩住了幻景。但這一次,鋼棒不再振動了。和塵土一樣無用了,提姆在心裡念道,此言不虛。等迷霧散盡,錫桶里的水不再映出異樣奇境,只照出了幾近無光的天色。他把康文納特大人留下的魔杖來回甩動了好幾次,什麼都沒有發生。無所謂了。他已經清楚自己該怎麼做了。
提姆站起來,望著自己的家園,一個人也沒看到。不過,自願來巡邏守夜的男人們很快就會到了。他必須加快速度。
進了穀倉,他問比斯蹄願不願意再來一次夜行。
寡婦斯邁克累壞了,為了內爾·羅斯操勞了一夜,她並不習慣這樣的勞累,況且她年老體弱,更糟的是——哪怕她不肯承認——還被不合時節的怪異天氣攪得心神不寧。正因如此,雖然提姆不敢用力敲門(他幾乎要鼓起所有勇氣,才敢在日落後叩響別人家的門),她還是馬上驚醒了。
她提著燈,借著燈光看清訪客是誰,立刻心一沉。要不是惡化的重病奪走了她僅存的那隻眼流淚的能力,她準會在看到這稚氣的臉蛋時淚流如注的——那張小臉蛋上寫著如此愚蠢的勇氣和致命的決心。
“你打算回森林裡去。”她說。
“是的。”提姆輕輕應答,但語意堅決。
“哪怕我跟你說了那麼多。”
“是的。”
“他用魔法迷惑你了。可到底為什麼?為了報償嗎?不,他才不要呢。他看到這潭被人遺忘的死水裡還有星星點點的亮光,就因為這個,他得把亮光撲滅才心滿意足。”
“斯邁克夫人,他讓我看到——”
“和你母親有關的事,我敢說一定是這樣的。他知道怎麼策動人心;唉,沒人比他更懂這招了。他有魔力,知道如何開解人心。我知道我不能用言詞阻止你,一隻眼,就足以看清你的表情。我也知道,我不能用暴力扼制你,你自己也不能。你想做什麼就做什麼去,那又為什麼還來找我呢?”
聽到這些,提姆有點難堪,但這絲毫不能動搖他的決心,這也讓她徹底死心了:她真的管不住他了。更糟的是,他似乎也迷失了自己。
“你想要什麼?”
“只是捎句話給我媽,求你了。告訴她,我要進森林,我要把能治好她眼睛的東西帶回來。”
斯邁克夫人沉默了幾秒鐘,只是透過面紗看著他。借著她舉高的提燈,提姆能看到她的臉孔殘破的輪廓,他實在不是有心要去看的。她終於開口了:“在這兒等著。不要連告別都沒有就溜走了,除非你希望我認為你是個膽小鬼。也別沒耐心,你知道,我動作慢。”
提姆恨不得馬上就動身,但他遵照她的吩咐,耐心等候。分秒如年,難熬之極,但她好歹是回來了。“我以為你肯定走了呢。”老婦人說道,哪怕用馬鞭抽他的臉,也沒有這句話更傷人了。
她把帶到門口的提燈遞給他。“拿去照路吧,我看到你連盞燈都沒有。”
說的也是。他心急火燎地出發,完全忘了要拿燈。
“謝謝,夫人。”
她的另一隻手提著棉布袋子。“這兒有一條麵包。不算多,放了兩天了,但我只有這麼些現成的乾糧了。”
提姆一時語噎,千言萬語都說不出來,只能連拍三次喉頭,然後伸出手,想接下棉布袋子。但她沒有立刻給他。
“裡面還有別的東西,提姆。本來是我哥哥的,大約二十多年前,他死在無盡森林裡了。這是他從一個游販手裡買下的,我不是很高興,當我指責他太容易受騙上當時,他帶我去了村子西面的田野,讓我看,它是可以用的。唉,眾神啊,震耳欲聾!那聲音害得我耳朵隆隆疼了幾個小時!”
她從袋子里取出了一支槍。
提姆瞪著槍,眼睛都瞪圓了。他在寡婦家的書本里看過槍支的圖片,老德斯垂的客廳牆上也掛著一幅步槍的素描畫,但他從未指望過能見到真傢伙。這支槍長約一英尺,槍柄是木製的,扳機和槍筒都是金屬制的,沒有光澤。彈筒共有四孔,被看似黃銅的綁帶捆紮在一起。頂端的孔洞是方形的,不管裡面是什麼,必定是從這裡發射出來的。
“讓我觀看之前,他只開過兩次火,之後就再也沒人動過了,因為他不久之後就去世了。我不知道它是不是還能用,但我一直把它放在乾燥的地方,每年都會上一次油——在他生日的那天,照他教我的辦法上油。每個彈巢都上膛了,還有五顆發射彈——那叫做子彈。”
“紫彈?”提姆皺著眉頭問道。
“不,不是說顏色,是子彈。你看——”
她把棉布袋子遞給她,騰出那雙青筋暴突的手,在門口側過身子。“喬舒亞說過,除非你決意要傷害或殺害某個人,否則,萬萬不可以對人舉槍。因為,他說,槍都是急性子。也可能,他說的是壞心眼兒?過了那麼久,我記不清啦。槍身上還有個小扳手……就在這兒……”
咔噠一聲,槍被啟開了,沿著手柄和彈筒一分為二。她把四個方形的黃銅彈碟指給他看,再把彈碟從孔巢里拉出來,這時,提姆才看清楚:其實,彈碟就是發射物的基座——放子彈的地方。
“發射之後,黃銅彈碟還會留在槍里,”她說道,“你必須把它拉出來,才能裝進新的子彈。明白嗎?”
“明白了。”他好想親手裝填子彈啊!更想親手握住槍柄,扣動扳機,聽到爆裂聲。
寡婦合上了槍(又是讓人舒服的咔噠一聲),又讓他細看手柄。他看到四個可以用拇指上下扳動的機關。“這些叫擊錘。每個彈筒對應一個擊錘……如果這倒霉玩意兒還能開火的話。你懂了嗎?”
“是的。”
“這叫四輪槍。喬舒亞說,只要擊錘都沒有被扳下來,槍就是安全的。”她的身子搖擺了一下,好像感覺頭重腳輕了。“把槍給孩子!一心要在夜裡走進無盡森林和魔鬼會面的孩子!可我還能怎麼辦呢?”接著,似乎不是對提姆說的,“但他不會料到一個小孩會有槍的,是不是?也許,這世上終究還是有光明族人的,光明族的老子彈終會射進他那黑暗的心。把它放進袋子里,好嗎?”
她把槍遞給他,手柄在前。提姆差點兒沒接穩。這麼小巧的東西竟會這麼重,真讓人咋舌。而且,和康文納特大人的魔杖在錫桶上拂動時那樣,它似乎也會微微振顫。
“多餘的子彈包在棉絮團里了。加上槍里的四顆,你一共有九顆子彈。但願它們能幫到你,但願我不會在空無境受到詛咒——因為我把這些給了你。”
“謝謝……謝謝夫人!”提姆只能說出這些了。他讓槍滑進了布袋。
她用雙手捂住腦袋的兩側,擠出一聲苦笑。“你是傻瓜,我也是。真不該把我哥哥的四輪槍給你,而是應該舉起掃帚狠狠砸你的頭,”她又苦澀、絕望地笑了一聲,“那也沒有用,就憑我這個老太婆,砸也砸不動了。”
“你願意早上給我媽媽捎句話嗎?因為我這次要去的地方很遠,順著鐵木道,一路走到底。”
“好的,我去,哪怕那會令她心碎。”她向他彎下腰,面紗的下擺搖擺不定。“你想過這一點嗎?我看到你臉上寫著呢,你想到了。明知道這會讓她的靈魂飽受折磨,為什麼你還要這麼做?”
提姆的臉紅到了脖子根,但決不動搖。那個瞬間,他看起來很像已過世的父親。“我決心要治好她的眼睛。他留給我足夠的魔法,能讓我看到怎樣做。”
“黑魔法!用來支撐謊言和欺騙!提姆·羅斯,謊言!”
“那是你的說法。”現在,他的下巴挺出來了,那也酷似傑克·羅斯。“但是,鎖匙的事他沒有騙我——鎖匙是有用的。打人的事他也沒騙我——我媽媽真的被打了。我媽媽瞎了的事他也沒有說謊——她就是瞎了。至於我爸……你知道的。”
“嗯。”她應了一聲,帶了某種嘶啞的鄉村口音,提姆以前從沒聽她這樣講過話。“嗯哪,他帶來的真相總有兩面性:一方面是傷害你,另一方面也是誘餌,誘你落入他布置好的陷阱。”
一開始,他無言以對,垂著腦袋,只是盯著走磨了的短靴尖。寡婦幾乎要生出希望,以為他會回心轉意了,偏偏這時候,他抬起頭來,看著她的眼睛說道:“我會把比斯蹄拴在考辛頓—瑪奇利的木源里,是他們地界里最遠的地方。我不想把它留在我找到父親屍首的短截徑上,因為那裡的樹上盤踞著一條大蛇。你會去看我媽媽,並請求考辛頓先生把比斯蹄牽回我家嗎?”
如果再年輕一點,寡婦斯邁克或許會繼續力爭,曉之以理動之以情,甚至懇求他;但她已不再年輕了。“還有什麼事要交代的?”
“兩件事。”
“說吧。”
“你會代我親吻一下我媽媽嗎?”
“好的,我很願意。另一件呢?”
“我上路時,你可以賜給我祝福嗎?”
她思忖了一下,搖搖頭。“要說祝福,我哥哥的四輪槍就是我能給你的最好祝福了。”
“那就行了。”他屈下一條腿,握拳觸額,致以完禮;然後就轉身,走下台階,那頭忠心耿耿的小母騾就拴在台階下。
他聽到背後有聲音——很低沉,但也不至於聽不到——那是寡婦斯邁克在說:“我以神之名祝福你。就讓卡做主吧。”
提姆從比斯蹄背上跳下來,把它拴在鐵木道旁的灌木叢里,這時,月亮已沉下來了。走之前,他已從穀倉里抓了好多燕麥,塞滿了口袋,此刻便灑在地上,就像前一晚他看到康文納特大人為他的黑馬所做的那樣。
“乖點兒,考辛頓先生早上就會來接你。”提姆說著,腦海中卻浮現出一幅畫面:大塊頭皮特找到比斯蹄的時候,它已經死了,肚子被森林裡的某個掠食者咬了個大洞(說不定,就是他昨晚感覺到的那一隻——在鐵木道上不依不饒地跟在他們身後)。但他還能怎麼辦?比斯蹄是很乖巧,但還不夠聰明,沒法自己找到回家的路,哪怕它已經在這條小道上走過很多趟了。
“你會沒事兒的。”他撫摸著它光滑的鼻頭……但它會安然無恙嗎?寡婦說的都是對的,比斯蹄將成為第一次驗證——這念頭憑空而起,提姆只能竭力抵制。
別的事情,他都說對了;這件事,肯定也不會有錯的。
等他沿著鐵木道又走到三輪遠,他開始堅信這一點。
你必須記住:他只有十一歲。
那晚,提姆沒有發現營火。沒有焚燒柴火的橙色光芒吸引他靠近,但在快走到鐵木道盡頭的時候,他瞥到一星冷綠色的光亮。那光點閃閃爍爍,有時索性消失,但總會再出現,亮到足以在他腳邊投下光影,恍如蛇形,纏著他的腳步。
鐵木林中的小道此時已含糊不清了,因為唯一的車轍印都是老羅斯和老凱爾的馬車留下的,為了避開一棵古老的鐵木——樹榦極粗,比樹村最大的房子還要粗大,小道偏左而蜿蜒。過了這個彎道,小道通到百步之外的一片空地。就在那兒,出現了木段搭出的指示牌。提姆能看清每一個字,因為,就在木牌上方,懸浮在半空的那對翅膀拍打得如此迅疾,以至於根本看不到翅膀的模樣,而那正是傳說中的息靈。
他走近一點,被這超凡脫俗的奇景捕獲了,幾乎忘卻了一切心事。息靈還不足四英寸高。她赤裸著,美麗非凡。很難說她的身體是綠色的、還是被綠光籠罩才顯得那樣,無論如何,那光亮是十分強烈的。但他可以看到她親切的笑容,她的眼角上翹,杏仁形狀的眼睛裡沒有瞳仁,但他知道,她把他看得很清楚。她的雙翼飛速震顫,發出低沉而穩定的噗噗聲。
沒有康文納特大人的蹤影。
息靈飛出一個歡快的圓圈,轉頭又俯衝鑽進灌木叢里。提姆只覺得頭皮發麻,一陣警覺,想像著那些蟬翼般的翅膀會被荊棘刺破,但她毫髮無損地又出現了,盤旋飛上,讓人暈眩,直上五十多英尺高——鐵木樹的第一批分枝也不過那麼高——又突然一個猛子紮下來,筆直地沖向他。提姆看得到,勻稱的雙臂甩在她身後,看起來就像是個跳進水池裡的小女孩。他驚得一貓腰一縮脖,她飛到那麼近,掀動的微風幾乎吹起他的頭髮,他還聽到了笑聲。聽起來,就像從很遠的地方飄來的鈴聲。
他小心翼翼地站起身,看到她又折回來了,這一次,她是在空中不停地翻筋斗呢。他的心在胸膛里跳得發狂。他想,他從來沒見過這麼可愛靈動的東西。
她飛到木牌上方,借著她螢火蟲般的光亮,他看到一條小徑,隱約可見,草長遍地,伸進無盡森林。她揚起一條胳膊。手在瑩瑩發光,綠光在招呼他。提姆沉醉於那麼非凡的美麗和親切的笑容,毫不猶豫,立刻貓腰從木牌下穿過去,根本沒有看一眼他去世的父親親筆寫下的最後一行字:旅人,當心!
息靈盤旋著,等他幾乎可以夠到她、觸碰她的時候,她又疾飛而去,順著小徑奔向前方。她在不遠處微笑著飛旋,示意他走近。她的秀髮披散在肩頭,有時會遮住小巧的乳房,有時又被雙翼振起的微風吹起,剛好顯露出乳房。
提姆第二次走近她時,喊出了聲……聲音很輕,生怕他叫她的嗓門太大,吼破她那精妙的耳朵。“康文納特大人在哪裡?”
一陣銀鈴般的笑聲便是她的回答。她往橫里打了兩次滾,膝蓋收進肩窩,再用力蹬出去,就算有停頓,也只是為了回頭看看,確保提姆還在向前走。就這樣,她領著神迷目眩的小男孩走進森林,越走越深。提姆沒有注意到,就連依稀可辨的小徑也不見了,他已在鐵木樹之間穿梭,只有極少數人——而且是很久以前的人——才能辨清這種路。他也沒有注意到,鐵木林特有的深沉的、甜酸的氣息也消失了,取而代之的是絲毫不讓人愉悅的污水和爛蔬果的臭味。鐵木林已被他拋在了身後。前頭還會有鐵木林,數不清的小樹林,但在這兒不會有。提姆所到之處,便是世人所說的法戈納德大沼澤的邊緣。
息靈,再一次閃現帶著嘲弄感的笑容,繼續往前飛。現在,她的光芒倒映在渾濁的水裡,反照到她身上。滿是浮渣的水面上會躍出什麼東西——不是魚,只見一隻光溜溜的眼睛瞪了一眼半空中飄逸的闖入者,又滑下了水面。
提姆都沒有注意。他看到的只是她盤旋的下方有一片草丘。那需要跨一大步才行,但除此之外也無路可走。她在等。他想跳過去,別出岔子,但險些沒成功——那綠光頗有迷惑性,照出來的東西都好像很近,實際上根本不是。他沒站穩,使勁甩動雙臂以求平衡。息靈飛快地在他頭頂盤旋,綠色光暈讓他幾乎看不清周遭的狀況,銀鈴般的笑聲也充盈了他的雙耳,這讓他的處境更糟了(她不是故意的,提姆很確定,她只是在嬉耍)。
這等處境本該堪憂(他還沒看到鱗片層疊的腦袋在他身後浮出水面,也沒看到外突的雙眼、張開的大嘴裡排滿了三棱形的利牙),但提姆很年輕,也很機敏。他穩住了身子,很快就抬腳踩上草丘的頂端。
“你叫什麼名字?”他問閃光的精靈,她已經飛到草丘前頭盤旋了。
儘管她的笑聲叮咚悅耳,但他不確定她能不能說話,如果她能,他也不知道她會用怎樣的語言來說話。但她回答了,提姆覺得,那是他聽過的最好聽的名字,和她那超凡脫俗的美麗極其般配。
“艾蔓妮塔!”她回了一聲就飛走了,一邊歡笑,一邊逗引他似的回頭看他。
他跟著她,往法戈納德沼澤的深處越走越遠。有時候,草丘近在咫尺,他只需從一叢草地踏到另一叢草地就好了,但隨著他們的行進,他發現自己越來越頻繁地需要跳躍了,而且每一跳都比前一次更遠。但提姆不害怕。恰恰相反,他只覺眼花繚亂、歡欣鼓舞,每一次跳上草丘重心不穩時他都會歡笑。他沒有看到身後有一條V形的尾巴順暢地划過黑色的水面,就像針線輕柔遊走在絲綢里;先是一個V,然後是三個,接著就是六個。水蛭咬他,他就把它們拍掉,也感覺不到刺痛,只聽到皮膚上啪啪作響,留下點點血痕。他也沒看到另一邊有個龐然之物跟著他,亦步亦趨,身形沉墜在水下,但多少該算是直立著的,還有一雙晶亮的眼睛在黑暗裡盯著他。
一次又一次,他跟上了艾蔓妮塔,連呼帶叫的。“到我這兒來呀,我不會害你的!”她也總是這樣誘引他,甚至飛進他合攏的指尖,用翅膀撓他的掌心。
她飛上一片草地,這一塊地比別的那些都要寬大,地上沒有長野草,提姆估摸著,這應該是一塊石頭——他在世界的這個域界里看到的第一塊石頭,這裡的一切都好像是液態的,而不是堅固的。
“那太遠啦!”提姆朝艾蔓妮塔喊道。他想再找一塊踏腳石,但沒有。如果他想跳到下一個草丘,就必須先跳上那塊大石頭。而且,她還在招呼他呢。
也許我能行,他在心裡說,顯然,她覺得我可以;否則,她幹嗎那麼熱絡地招呼我呢?
他所在的草皮太小了,根本不能容許他後退一步以助跑,所以,提姆深屈雙膝,使出渾身的力氣跳出去。他落到了水裡,才發現他沒能跳上石頭——差一點就擦到邊兒了,便伸出了雙臂。前胸和下巴先蹭到了石頭邊,下巴伸得太長,以至於眼冒金星,更何況,那雙眼早被精靈的光芒照暈了。就那麼一瞬間,他意識到自己緊緊攀住的東西不是石頭——石頭是不會呼吸的——就在那時,從他身後傳來聲響——聽來龐然又污穢,哼哼嚕嚕,像是從肚子里發出的。緊接著,有東西用力地砸開水面,熱烘烘、蟲密密的水濺上了提姆的背部和脖子。
他連抓帶爬地攀上那塊不是石頭的石頭,很清楚自己丟了寡婦給的提燈,但袋子還在。要不是他把棉布袋子的口紮緊、繞在手腕上,說不定也會弄丟的。棉布被打濕了,但好歹沒有浸在水裡。至少,還沒有。
就在他感覺到身後的東西已逼近時,那塊“石頭”開始抬升了!他正踩在某種生物的腦袋上,而它本來舒舒服服地躺在泥沼里呢。現在可好,它徹底清醒了,而且不是很高興。它吼了一嗓子,嘴裡噴出橙橙綠綠的火,前面,伸出水面的蘆葦草葉被燒得嗞嗞作響。
不至於像房子那麼大,不,也許還不至於,但這就是龍,沒錯,天呀,眾神,我站在龍頭上!
巨獸的噴息照亮了法戈納德沼澤的這一片地。提姆看到蘆葦盪向這邊彎下來,跟在他後面的那些動物紛紛避讓,能有多快就多塊,只想躲開龍的火舌。提姆又發現了一塊草皮,比剛剛那一塊大一點;剛剛,他可是拚命跳躍,才能到現在的位置——極其危險的位置。
沒時間去想:如果跳得不夠遠,就會被巨大的食人魚活吞;而若是跳上了那塊草皮,又有可能在龍的下一次噴氣中變成炭烤男仔。提姆無聲地呼喊一句,再次跳起。這是迄今為止他跳得最遠的一程,幾乎跳過頭了。他不得不抓住一把鋸齒草,以免從草皮的另一頭衝進水裡去。草葉很鋒利,瞬間就割破了他的手指。還有幾束草靠近暴怒的龍,煙霧繚繞,哪怕很燙手,提姆還是死抓不放。他實在不願去想,萬一從這個小小的草島上滑到水裡,會有什麼怪物在等待他。
其實,這個位置也並非是安全的。他屈起膝蓋,跪起身,回看他來的方向。那條龍——是條母龍,他看得到它頭上有粉紅色的羽冠——已從水裡升起,用後腿站立起來。沒有房子那麼大,但比康文納特大人的坐騎黑仔大。母龍扇了兩次翅膀,泥水被濺得到處飛,扇起的風吹開了提姆額頭汗水粘連的頭髮。那聲音,很像他媽媽曬在晾衣繩上的床單在輕風裡扇出的颯颯聲。
母龍的眼睛裡血絲通紅、晶亮如珠,牢牢地盯住他。燃著火星的口水滴滴答答連成串,流下它的下巴,滴到水面上時嘶嘶作響。提姆能看到,它給肚子里的火爐吸氣扇風時,隆起在平坦胸部上的頸部垂肉呼啦啦地振顫。他竟然還有時間去想,繼父扯的瞎話竟然變成了現實,這是何等奇怪——還有點滑稽。唯一的差異在於,現實中被燒死的人將是他,提姆。
眾神一定會哈哈大笑的。提姆心想,就算神不笑,康文納特大人也會。
沒有經過理智的思量,提姆跪下來,向母龍攤開雙手,吊在右手腕上的棉布袋子搖擺不已。“求你了,尊貴的女士!”他大喊起來,“求你不要燒死我,我不是故意的,而是迷失了方向,我請求你的原諒!”
母龍凝視了他好一會兒,頸部的垂肉依然顫動不停;燃燒著的唾液繼續滴滴答答、嘶嘶嘶嘶。接著,它開始慢慢地往下沉——在提姆眼裡,簡直像是一毫釐、一分寸地往下降。最終,除了頭部的頂端,水面上什麼都看不到了——當然,還有那雙可怕的、一動不動的龍眼,好像在無聲地警告:如果他膽敢第二次侵擾它,它將決不姑息,再無仁慈。又等了一會兒,那雙眼睛也不見了,提姆只能看到酷似石塊的那部分。
“艾蔓妮塔?”他轉身四顧,尋找她綠瑩瑩的光芒,但心裡清楚,他不會再看到了。她已把他領入法戈納德的深處,往前再無草丘,往後倒有一條龍。她的任務完成了。
“全是騙人的。”提姆嘀咕了一句。
寡婦斯邁克說得對,她從頭到尾都是對的。
他在草丘上坐下,以為自己會哭,但哭不出來。那也不要緊。哭有什麼用?他被人家當傻瓜耍了,玩兒完了。他向自己保證,下次他會變聰明點……如果還有下一次的話。一個人沮喪地坐在這裡,月亮隱沒在雲層里,在茂盛的植物上投下蒼白的光芒,怎麼看都不像會有“下一次”了。剛才沉在水裡逃開的那些東西又回來了。它們都要避開母龍所在的水域,但仍有足夠的空間讓它們折騰,毫無疑問,它們唯一感興趣的目標就是提姆所在的小草丘。他只希望那些是類似魚的生物,離了水就不能活。不過,他也很清楚,那些潛伏在又稠又淺的沼澤里的大動物很可能是兩棲類,既能在空中、也能在水中呼吸。
他看著它們一圈一圈地盤游,心想:它們正攢著勁兒要發動攻擊呢。
他目睹著、心念著死神逼近,但他畢竟只有十一歲,無論怎樣都抵不過飢餓的力量。他取出麵包,發現只有一端浸濕了,就咬了幾口。然後,他把麵包放到一邊,就著時隱時現的月光和沼澤泛起的微弱磷光,儘可能地仔細檢查四輪槍是否還完好。槍看似無恙,摸上去也是乾的。多餘的五顆子彈也沒有濕,提姆突然想到,有一個好辦法可以讓子彈保持乾燥。他在麵包乾爽的那一段挖出了一個洞,把子彈全都埋進去,再把洞口用麵包屑填好,就這樣,他把藏好子彈的麵包擱在了袋子旁。空氣非常潮濕,而且——
它們來了,兩個,沖著提姆所在的草丘筆直地游來。他驚得跳起來,想也沒想就對著它們大叫。“你們最好別犯傻!夥計們,別過來!這兒有一個槍俠,薊犁的槍俠!艾爾德的傳人!你們聽明白了嗎?”
它們頂著豌豆大的小腦袋,他還以為它們根本聽不懂人話——就算聽懂了也不見得會在乎——但他的叫喊聲嚇到了它們,它們轉頭溜走了。
小心點!別吵醒你的火龍夫人,提姆在心裡說,她很可能昂起身子,把你燒焦,只為了圖個清靜。
但是,難道他還有別的選擇嗎?
水裡的東西第二次向這個男孩襲來時,他一邊喊叫,一邊擊掌。如果他能找到一段空心木,肯定還會不遺餘力地敲響空木,管它什麼母龍呢!提姆不禁想到,如果母龍也來湊熱鬧,呼口氣就噴出火來,反而比水裡游來游去的那些玩意兒仁慈呢,天知道它們的大嘴巴會怎樣折磨他。死於龍火顯然也更痛快點。
他很想知道,康文納特大人是不是就在附近觀戰,享受著這一幕?提姆覺得十有八九是這樣的。旁觀,沒錯,但康文納特大人決不會到這片臭烘烘的沼澤地里來弄髒他的靴子。他一定是在什麼乾爽、怡人的地方,在銀盆里觀看這一幕,還有艾蔓妮塔盤旋在旁。也許,她還會用精巧的雙手托著下巴,索性坐在他的肩頭呢。
晨光也像是髒兮兮的,偷偷摸摸地從懸在頭頂的樹枝間泄漏下來——那些大樹長滿了瘤節,垂下苔蘚似的枝蔓,提姆從未見過這種怪獸般的樹。這時候,他的草丘已被二十多圈漣漪包圍住了。最短的進攻者看似約有十英尺,但大多數都長得多。連呼帶喊加擊掌已不能把它們嚇跑了。它們正打算群起而攻之。
這還不算最糟,就著樹冠間泄下的天光,他發現,竟然還有一群觀眾在遠觀他即將被吃、被殺死的場景。但光線還不夠亮,看不清那些旁觀者的臉,這反而讓提姆感到悲涼的慶幸。粗粗望見他們矮墩墩的身影,三分像人,七分像獸,這就夠糟了。他們站在大約七八十碼之外的最近的陸岸邊。提姆數得出六七人,但覺得還不止這些。僅靠霧氣中的昏暗光線,很難看得真切。他們都有圓滾滾的肩頭,毛髮蓬亂的腦袋刺拉拉地往前探伸。模糊不清的身體上垂掛下一些破破爛爛的布條,大概是破衣服,也可能是酷似垂在樹枝間的苔蘚般的緞帶。在提姆看來,他們像是某種沼澤泥巴人,從泥沼里升起來只為了遠觀健泳者戲弄獵物、然後大口朵頤。
有何關係?不管他們看不看,我反正是死定了。
有個繞著圈在水裡爬行的傢伙一躍而出,脫離同伴的軌跡,向草丘游來,尾巴拍打著泥水,昂起了史前怪獸般的腦袋,咧開了大嘴,露出一個比提姆的個頭還長的獰笑。它狠狠撞向提姆站立的位置,撞到了他腳下的泥土,力道大得讓整座草丘像果凍一樣顫了顫。岸邊上,觀戰的泥巴人發出短促而尖利的吼聲。提姆覺得他們就像周六下午看得分比賽的觀眾們。
這種聯想足以激怒任何人,也徹底驅走了他的恐懼。恐懼消失了,取而代之的是純然的憤怒。這些水獸會奪了他的性命嗎?怎麼可能奪不走呢。但是,如果寡婦給他的四輪槍真的沒有受潮,他或許可以開一兩次火,權當讓這支槍開開葷。
如果開不了火,我也能轉過槍頭,用槍柄砸這水獸,砸到它把我的胳膊揪斷為止!
水獸正要爬出水面,粗短前腿末端的利爪揪斷了蘆葦和野草,留下黑洞洞的泥坑,眨眼間就被水淹沒了。它的尾巴上部黑里見綠,貼地的下半部分卻像死人肚子一樣慘白,一搖一擺地推動它向前、向上,同時拍打水面,把污濁的泥漿濺向四面八方。眼窩就在鼻子上面,鼓突的圓眼珠一跳一跳,跳一下就突一下。那雙眼睛死死盯住提姆的臉。長長的嘴巴空咬著,牙齒摩動,聽來就像石塊彼此傾軋。
岸上——距離他七十碼也好,一千輪也好,沒有差別——那些泥巴人又喊起來,好像在歡呼怪獸得分。
提姆解開了棉布袋子。雖然水獸已將半個身子拖上了草丘,咔嗒咔嗒咬合著的利齒距離提姆濕透的靴子不過區區三英尺,但他的手很穩,手指也很聽話。
照寡婦教的那樣,他用拇指扳下一塊擊錘,將一隻手指鉤住扳機,並屈下了單膝。現在,他和步步逼近的威脅在同一水平線上了。提姆能聞到它噴出腐臭的氣息,也看得到它粉紅色的喉嚨在輕微脈動。然而,提姆在微笑。他感到這繃緊的笑容在拉扯嘴角,他很高興。生死關頭,人最好面帶微笑,確實如此。他只希望爬上來的是收稅人,肩頭還棲息著綠瑩瑩的、騙人取樂的小同伴。
“夥計,讓我們瞧瞧你喜不喜歡這個。”提姆嘀咕了一聲,扣動了扳機。
爆裂聲如此震耳,提姆一開始還以為四輪槍在手裡爆炸了呢。好在,槍沒有爆裂,但爬行水獸的眼窩爆裂了。紅紅黑黑的膿水濺開。水獸爆發出痛不欲生的吼叫,蜷縮起身子,四支粗短的腿腳蹬在半空。它跌到水裡去了,輾轉翻滾了一陣,又肚皮朝上挺了起來。一團血紅色,如雲霧一樣從它半隱半現的腦袋裡瀰漫出來。原本貪婪的獰笑凝結了,成了死神的招牌笑容。樹冠里,被驚醒的鳥群拍著翅膀嘰嘰喳喳,沖著下面一頓暴叫。
依然是渾身冰冷,提姆卻沒有留意到自己仍在微笑,他打開四輪槍的槍身,取出用過的彈殼——還冒著煙呢,摸上去也是燙的。他抓起那半截麵包,用嘴巴叼起當作蓋子的那一小塊,掏出一顆子彈,塞入空彈巢。咔嗒一聲,槍聲合攏,他這才把小塊麵包吐出去,現在,麵包已滲有油味了。
“來吧!”他沖著那群水獸大喝一聲,它們正在激動不已地來回疾游(潛伏在泥沼中的母龍原本露出的拱形腦袋已經不見了)。“來呀!多吃幾顆子彈!”
這並不完全是虛張聲勢。提姆發現,他確實希望它們靠近。就算是他父親的斧頭——此刻仍別在他腰間——也從沒讓他覺得如此得心應手,此刻,再無他物可堪比他左手緊握的、沉甸甸的四輪槍。
岸邊傳來一種聲響,起初,提姆聽不出來那是什麼動靜,不是因為聲音本身太古怪,而是因為那和他對那些旁觀者的猜想有所矛盾。泥巴人是在鼓掌。
他轉身面對他們,冒著煙的槍仍握在手裡。他們全部跪下來,以拳叩額,說出的言語好像是他們唯一能說出來的話——致敬——在低等語和高等語里發音相同的詞並不多,這便是其中之一,讓世界旋轉起來的一個詞,曼尼人稱之為“首詞”或“神首”。
難道……
提姆·羅斯,傑克之子,望著跪在岸邊的泥巴人,又看了看自己手中那支古老(但非常管用)的武器。
難道他們以為……
這是可能的。事實上,不只是可能。
法戈納德沼澤地的部落人已經相信他就是槍俠了。
好半天,他被驚得無法動彈。他站在為自己搏命而戰的草丘上凝視他們;他們則跪在七十碼之外高高的綠蘆葦盪和爛泥里,握緊的拳頭抵在蓬亂長發遮掩的額頭,他們也在凝視他。
最終,某種人之常情開始起作用了,提姆領悟到了,他必須利用他們對自己的信念——趁他們還相信他。他開始在腦海中搜刮媽媽爸爸給他講過的故事,還有寡婦斯邁克給學生們念過的書——那些珍貴的書。但是,沒什麼情節特別符合眼下的狀況。他又想起“馬掌”哈利講過的老故事——哈利是個怪老頭,也在鋸木廠里做兼職工,有點傻乎乎的,總喜歡用手比作槍,對準你假裝扣動扳機,也動不動嘀咕一長串怪話,據他說,那就是高等語。他頂頂喜歡講薊犁的槍俠——從薊犁遠道而來,手持大鐵槍,一往無前執行使命。
哦,哈利,但願是卡讓我在那天午休時剛好聽到你的狂人誑語。
“你們好,信民們!”他朝岸上的泥巴人喊道,“我看到你們了!快請起身,臣服於我!”
過了好半天都沒動靜。等他們站起身,依然用深不可測、疲憊滄桑的眼神凝望他。他們都半張著嘴,下巴都快拖到胸脯上了,那是看到奇景時才有的表情。提姆看到有些人手持簡陋的弓弩;還有些人癟癟的胸前用編藤插綁著大頭棒。
接下去我該說什麼?
提姆心想,有時候,只有大實話才管用。
“幫我離開這個該死的草丘!”他喊了出來。
一開始,泥巴人們只是張口結舌地看著他。好半天,他們才湊到一起,用混雜著咕噥、咔嗒和讓人驚慌的低吼聲商討了片刻。就在提姆開始認定這場會議肯定會沒完沒了地開下去的時候,幾個部落人轉身跑開了。個頭最高的那個人則轉向提姆,伸開了雙手。那確實是人類的手,但手指似乎太多了,手掌也蹭滿了苔蘚狀的東西,看起來是綠的。這個手勢的意思又明確又乾脆:待在那兒別動。
提姆點點頭,又在草丘上坐下了(他想起了兒歌里唱的,奶油小姐乖乖坐在蛋糕上),吃起了剩下的麵包。他一邊吃著,一邊瞥著遊動不已的水獸,留意它們是否緩過神來,是否會重蹈覆轍,與此同時,四輪槍始終握在手裡。蒼蠅和別的小飛蟲紛紛落在他裸露的肌膚上,慢悠悠地吸飽他的汗才肯飛走。提姆心想,要是一時半會兒沒人來救他,他只能跳到水裡去,否則沒法擺脫這些煩人的小東西,它們飛得太快了,根本拍不到也拍不完。然而,天曉得泥沼里還藏著什麼生物、潛伏著什麼怪獸?
他吞下了最後一口麵包,並聽到一陣有節奏的躁動聲穿越了晨霧瀰漫的沼澤,驚起了更多鳥飛向高空。有些鳥大得驚人,長長的翅膀是粉色的,起飛前,兩條細細的長腿會在水波間踩踏幾步。它們的叫聲清亮如啼,在提姆聽來,很像是小娃娃的瘋笑聲。
不久之前我希望自己有一段空木可以敲,現在有人真的敲響了。這念頭讓他露出乏累的笑容。
敲打空木的聲音持續了五分鐘左右,停止了。岸上的部落人眺望著提姆來時的方向——應該說是更稚嫩的提姆,那時的他傻乎乎地歡笑著,跟著一個名叫艾蔓妮塔的壞心眼兒的精靈。泥巴人以手遮陽,因為現在的陽光已很猛烈地穿透高懸的枝葉,漸漸驅散晨霧。可想而知,這又將是一個不同尋常的酷熱天。
提姆聽到了划水聲,沒過多久,一條奇形怪狀的小船從迷濛不清的晨霧中浮現出來。天知道從哪兒搜集來的一些碎木頭被捆束在一起,這條簡易拼湊的小船半沉在水裡往前滑,後面拖了長長的苔蘚和水草。有桅但沒帆;桅杆的頂部——最宜瞭望的位置——插著一隻野豬頭,被一群群行跡不定的蒼蠅圍攏著。四個沼澤地部落人在划槳,槳是一種橘紅色的木頭製成的,提姆認不出來那是什麼木頭。第五個人站在船首,戴著一頂黑綢禮帽,帽檐上綁著一條紅絲帶,絲帶垂下來,盪在赤裸的肩頭。他目視前方,時而向左揮手,時而向右。划槳的部落人緊隨他變換不定的指令,堅定用力地劃滿每一下,小船在草丘間流暢地蜿蜒前行——提姆就是沿著這些草丘跳入現在的困境的。
小船靠近母龍先前所在的水域時,掌舵人彎下腰細看那黑漆漆的、一動不動的水面,然後嘟噥了一聲,費力地站起身。在他的懷裡,有一長條滴著血的屍段,提姆猜想,桅杆頂端的野豬頭肯定是剛剛從這段屍首上被割下來的。掌舵人懷抱著屍段,不顧豬血染髒了他毛髮蓬亂的前胸和雙臂,只是炯炯地凝視水底。他發出一聲尖利、短促的叫喊,緊接著,只聽到一連幾聲飛速的喀拉喀拉聲。槳手收起了槳。小船向著提姆所在的草丘靜靜滑行了一點,但掌舵人絲毫沒注意方向,依然全神貫注地盯著水裡的情況。
當一隻巨爪靜靜地升出水面時,並沒有濺起太多水聲,半張半攏的利爪卻讓人驚恐。掌舵人將鮮血淋漓的屍段輕輕地放進那隻無聲索求的爪子,儼然像是母親把寶寶輕輕地放進搖籃里。利爪合攏,扣住肉身,擠出了一些血水,滴到了水裡。接著,就像升起時那樣悄無聲息,利爪收下貢品,悄然隱沒在水裡了。
現在你懂了吧,該如何討好一條龍,提姆心想道。他猛地想到,自己這次攢夠了奇妙故事,別說怪老頭馬掌了,整個樹村的人都會聽得一愣一愣的。他想知道,自己還有沒有機會跟他們講故事了。
小小的平底船靠上了草丘。槳手們垂首致敬,以拳觸額。掌舵人也一樣。當他在船頭用手勢示意提姆應該上船時,骨瘦如柴的手臂下,一條條長長的棕綠色的東西搖搖擺擺。在他的兩頰還有更多這樣毛髮狀的東西,一直垂落下頦以下。甚至他的鼻孔里也好像塞滿了菜葉似的東西,以至於他只能用嘴巴呼吸。
根本不是泥巴人,提姆爬上小船時,心裡想道,他們是植株人,變異人,在沼澤地里生存,並變成了沼澤地的一部分。
“我說謝了。”提姆對掌舵人說,並側過拳頭,抵住自己的前額。
“向您致敬!”掌舵人答道。他裂開雙唇,現出一個微笑,露出的幾顆牙齒都是綠的,但笑容並沒有因此而失色。
“有幸相會。”提姆說。
“致敬。”掌舵人又說了一遍,然後,他們幾個一起高呼,在沼澤地里掀起迴響:致敬!致敬!致敬!
岸上(如果每走一步都會搖晃並有泥漿滲出的土地也能算岸的話),部落人將提姆圍在中央。他們圍起來有泥土的味道,而且味道很沖。提姆手持四輪槍,倒不是因為他有意開火,或用以威嚇,只是因為他們顯然很想看看它。如果有人探出手、想摸一摸真傢伙,提姆肯定會不假思索地把槍收回袋子里,但沒人敢摸。他們咕咕噥噥的,手裡比劃著,發出那種像鳥叫的啾啾聲,但除了那句“致敬”,他們也沒說什麼提姆能聽懂的話。但當提姆和他們講話時,他很確定,他們是明白的。
他數了數,起碼有十六個人,全都是男人,全都是變異人。他們就像植株,大多數人身上都會有菌類自生,有點像提姆在鋸木廠拖木頭時經常看到的花木上長出的一排排蘑菇。他們身上還有很多癤子和流膿水的潰瘍。漸漸的,提姆可以確信:他們部落里肯定有女人——很少——但不會有孩子。這是一個即將死絕的部落。很快,法戈納德就會收下他們,就像母龍欣然接納獻給它的野豬肉。他打量他們的時候,他們也在看著他,但那種眼神讓他想起自己在鋸木廠幹活的時日。每當上一個工作完成了、下一個任務還沒有布置時,他和打工的男孩們就是這樣看著工頭的。
法戈納德的部落人認為他是槍俠——荒唐之極,他只是個毛孩子,但事實就是如此——並且,就眼下而言,他們願意聽令於他。這對他們來說反而是容易的,但提姆從沒想過當頭領是怎麼回事兒,甚至連做夢都夢不到這一點。他該有什麼要求呢?如果他要求他們把他送回沼澤地的南端,他們肯定辦得到;他對此很有把握。到了南端,他相信自己可以找到回鐵木道的路,繼而也就能回到樹村了。
回家。
提姆知道,這是合情合理的做法。但如果就這麼回家了,媽媽依然看不見。就算逮住了老凱爾,也改變不了這個事實。他,提姆·羅斯,千辛萬苦走了一遭,卻將空手而歸。更糟的是,康文納特大人大概會在銀盆里看到他備受打擊、灰溜溜地逃回南部。他會恥笑他。邪惡的小精靈大概會坐在他的肩頭,跟著他一起哈哈大笑。
就在他思忖這些的時候,突然想起寡婦斯邁克在開心的日子裡掛在嘴邊的一句話——那時候,他還是一個無憂無慮的小學生,最大的煩惱莫過於要在爸爸伐木歸來前把家務事和功課做完。寡婦常說的是:我的傻孩子們,你們不問的問題,就是最傻的問題。
提姆緩慢地(不帶什麼希望地)說道:“我的使命是找到梅林,他是一個偉大的魔法師。有人告訴我,他住在無盡森林裡的一棟大屋裡,但告訴我這些事的人……”是個混蛋。是個騙子。是個哄騙孩子以消遣自己的殘忍的無賴。“……不可信賴。”他終於說完了這句話。“你們住在法戈納德,是否聽說過這個梅林?他或許戴一頂高帽子,帽子是太陽的顏色。”
如果他們搖頭,或是聽不懂,都在他的意料之中。然而,部落人聽了他的話,紛紛從他身邊往後退,組成了一個交頭接耳、喋喋不休的圈子。他們說了起碼十分鐘,有好幾次,談話變得很激烈。最後,他們終於轉向正在等待的提姆。很多流著膿水的扭曲的手指將剛剛那位掌舵人推了出來。這位尊者有著寬闊的肩背,身形強壯。要不是從小生活在草木浸水、水裡毒物遍布的法戈納德,他本該是個很俊朗的男人。他的雙眼閃爍著智慧的光芒。在他的胸前,右乳上方,有一顆很大的膿包鼓突在皮膚上,不停地悸動著。
他伸出一隻手指,做出了提姆認得的手勢:寡婦斯邁克用來示意“注意我說什麼”的動作。提姆點點頭,伸出沒有握槍的右手食指和中指,指了指雙眼,那也是寡婦教過的回應方式。
提姆猜想,這個掌舵人應該是部落里最擅長表演的人吧,此刻,他也點點頭,順著下巴上混雜成一團亂麻的須冉和野草,再往下一點,在空氣里撫了撫。
提姆登時激動起來。“鬍子?是的,他有一大把鬍子!”
接著,掌舵人又如此撫了撫頭頂的空氣,一邊收起拳頭來示意:那不只是頂高帽子,而且是個三角形的帽子。
“就是他!”提姆真的笑出了聲。
掌舵人也笑了,但提姆覺得那不是一個輕鬆的笑容。幾個部落人開始嘰嘰呱呱地說什麼。掌舵人示意他們安靜,再轉向提姆。還沒等他的啞劇繼續上演,右乳上的膿包突然迸裂了,膿水和血水噴了出來。一隻鳥蛋大的蜘蛛從膿包里爬了出來。掌舵人抓住它,碾碎它,再把它扔到一邊。這可怖的場面讓提姆目瞪口呆,就在他傻看的時候,掌舵人已用單手把瘡口推得更大了,等到裂口像嘴巴一樣長大時,他用另一隻手探進去,挖出一串微微顫動、光溜溜的蛋。他不經意地把它們甩到一邊去,就像別人在寒冬的清晨甩掉剛擤出來的一大把鼻涕。其餘的部落人視若無睹,只想看啞劇的下半場。
處理完了膿包,掌舵人以雙掌雙膝著地,做出各式各樣的掠食者進攻的模樣,同時像野獸那樣咆哮。演了一會兒,他停下來,抬頭看了看提姆,提姆搖搖頭。他的胃也在搖擺中掙扎呢。這些人剛剛救了他的命,他覺得,在他們面前嘔吐是非常不禮貌的。
“這個,我不明白,先生。我說抱歉了。”
掌舵人聳聳肩,站起來。長在他胸前的厚厚的野草已經沾上了血珠。他再一次模仿了長鬍子和三角帽。再一次趴到地上,又吼又叫,假裝要衝殺。這一次,所有人都跟著他一起做。這個部落突然間變成了一群危險的野獸,但他們的笑聲和顯而易見的歡呼聲卻破壞了這種幻覺的可信度。
提姆又一次搖搖頭,覺得自己分外愚蠢。
掌舵人不像其他人那樣歡呼歡笑,看起來,他憂心忡忡。他站了一會兒,雙手搭在後腰,想了半天,又將一個部落人招呼過來。這個人很高,腦袋是禿的,也沒有牙齒。他倆商討了好一會兒。接著,高個子拔腿跑了,雖然他的腿彎得那麼厲害,身子左右搖擺,好像浪尖上的小艇,但他跑得飛快。掌舵人又招來兩個人,吩咐了幾句。他們也跑了。
掌舵人第三次趴到地上,模仿兇殘野獸。這次,他停下來抬頭看提姆的表情近乎是在懇求了。
“狗?”提姆斗膽猜了一下。
聽了這話,圍觀的部落人爆發出由衷的笑聲。
掌舵人站起來,用六隻指頭的手拍了拍他的肩膀,好像在說:別往心裡去。
“就告訴我一件事吧,”提姆說道,“梅林……他是真的嗎?先生?”
掌舵人思考了一會兒,展開雙臂伸向天空,那是一個誇張的“天啊”的手勢。樹村的人都懂,這個肢體語言要說的是:誰知道呀?
一起跑走的那兩個部落人回來了,麻繩肩帶上背著一籃編織好的蘆葦草。他們把籃子放在掌舵人的腳邊,再轉身向提姆致敬,這才咧嘴笑笑,站到一邊去了。掌舵人蹲下來,還招呼提姆學他的樣兒。
不用等掌舵人把籃子打開,提姆就已知道籃子里裝著什麼了。他聞到了新鮮的燒肉味,不由得用袖口抹了抹口水。那兩人(也可能是他們的女人)帶來的吃食相當於伐木工人的午餐:切片豬肉用看似瓜類的橘紅色蔬菜腌了好幾回,再用薄薄的綠葉包好,儼然是不用麵包的粑粑客。籃子里還有草莓和藍莓,而在樹村,早就過了吃莓子的時節了。
“謝謝你!”提姆連拍了三次喉頭。這又讓大伙兒笑起來,每個人都拍了拍喉嚨。
高個子也回來了。肩上掛著一隻皮革水袋,手裡提著一隻小皮包——提姆從未見過那樣光滑細膩的皮革。他把皮包交給了掌舵人,水袋遞給了男孩。
沒有接下水袋前,提姆都沒意識到自己有多渴,他握住鼓鼓囊囊的水袋,用手掌輕輕地擠壓,用牙齒咬掉蓋子,像村裡的男人們那樣把水袋架在手肘上,猛灌了一口。他早就做好了心理準備:水會是鹹鹹的,說不定還有蟲呢;但出乎意料的是,這水清涼甘甜,和他家木屋和穀倉間的清泉一樣好喝。
部落人都笑著鼓起掌來。提姆看到高個子的肩頭有個膿包就快迸裂了,就在這節骨眼上,掌舵人拍了拍他,讓他如釋重負。掌舵人有東西給他看。
那隻皮包。中間部分似乎用某種金屬線接縫的。掌舵人掀起連接在金屬接縫上的小把手,皮包自動打開了,好像魔法生效了。
包里有一個磨砂質地的金屬盤,差不多有小碟子那麼大。上面寫了什麼字,但提姆讀不出來。字跡下面有三個按鈕。掌舵人按下其中之一,金屬盤裡伸出一根短小的支杆,伴隨著低沉的嗚嗚聲。部落人已聚攏過來,圍成半圓形,連說帶笑,又鼓起掌來。他們顯然很開心。提姆呢,口不渴了,腳踩在踏實(至少可以讓人站穩)的土地上,他決定也要讓自己開心起來。
“先生,這是先民留下來的嗎?”
掌舵人點點頭。
“在我們村,拿著這種東西是很危險的。”
掌舵人好像沒明白,從他們困惑的表情來看,這些植株人都不明白他在說什麼。但是,掌舵人反應過來了,他大笑起來,沖著天地萬物揮揮手:天空、水面、他們站立著的軟泥地;好像在說:萬事萬物都有危險。
在這地方,提姆心想,或許萬事萬物都意味著危險。
掌舵人用手指戳了戳提姆的胸膛,帶著歉意地輕輕聳聳肩:不好意思,但你必須集中注意力。
“好的,”提姆說著,伸出雙指對著眼睛,“我在看。”這讓他們咯咯直笑,還用胳膊肘捅捅旁邊的人,好像他剛剛做了一次特別棒的表演。
掌舵人按下了第二個按鈕。金屬盤“嗶嗶”地叫起來,旁觀的部落人不禁低聲讚歎起來。三個按鈕下都亮起了小紅燈。掌舵人開始慢慢地轉圈,手持這個金屬裝置,好像端著祭品那樣鄭重。轉了大半個圈,金屬盤又“嗶嗶”地叫起來,紅燈變成了綠燈。掌舵人伸出植物和毛髮旺盛的手指,指出金屬盤所指示的方向。提姆也能從隱沒在樹冠和雲端的太陽判斷出,那是北方。掌舵人扭頭看了看,想知道提姆是否明白。提姆覺得自己明白,但還是有個疑問。
“那個方向只能走水路。我可以游泳,但……”他露出牙齒,惡狠狠地空咬幾口,又指了指之前那個草丘——他差點兒在那兒成了恐怖水獸的早餐。部落人被他逗得捧腹大笑,掌舵人笑得最凶,不得不彎下腰,抓緊自己長滿苔蘚的膝頭,否則,恐怕他真的會笑趴下的。
是啊,提姆在心裡說,很好笑,我差點兒被活吞了呢。
等那股笑勁兒過去了,掌舵人終於可以站直了,他指了指那條快要散架的小船。
“噢!”提姆說,“我把它給忘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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