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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部 第一章 苔瑟寶慕夫人開車向南去

所屬書籍: 黑暗塔7:黑暗塔

    1

    傑克·錢伯斯從不知道自己雙手神速幾非塵世所有。他現在只知道:跌跌撞撞衝出底凹-托阿、重返美國的時候,他的襯衫——因為奧伊在裡面,所以鼓起一道懷孕了似的圓弧線條——在無可名狀的衝力中被拉脫出了牛仔褲腰帶。這之前還從未有幸在不同世界間穿梭(上一次還差一點被一輛計程車軋死)的貉獺便滑落下去。這世界上幾乎沒有人能阻止這樣一種重力下的掉落(事實上,這很可能根本不會傷及貉獺),但傑克可不是別的什麼人。卡太青睞於他,以至於把他從死亡線上拉到了羅蘭的那一邊。現在,他的雙手飛速地彈伸出去,太快了,簡直看不清手的動作。當那雙手再次顯形時,方才讓人看明白:一手彎曲著托住貉獺項背處厚實的粗毛,另一手則托在它長長身尾的短毛下。傑克將他的好朋友輕輕放在地上。奧伊抬頭看他,送上一聲短促親熱的回報。一聲吠叫似乎含著兩種意味:謝謝,以及,別再這麼做啦。

    「來吧,」羅蘭說,「我們必須要快。」

    傑克跟著他走向店門,奧伊還是跟定他的腳後跟,老位置。門上,用一隻橡皮小吸盤掛著一塊招貼,寫著:我們開張了,快進來吧!就像一九七七年時一樣。門框左邊的窗玻璃上還貼著這樣的告示:

    一傳十十傳百大伙兒都要來

    第一屆教堂事務公理會

    豆筵晚餐

    一九九九年六月十九日

    七號街和客來特街十字路口

    教區事務大樓(後門)

    下午五點至七點

    第一剛果

    「時刻歡迎您,好鄰居!」

    傑克心想,豆筵晚餐還有個把鐘頭就要開始了。他們已經鋪好餐布、布好餐桌了吧。門右的窗玻璃上則是一條更讓人瞠目結舌的消息:

    第一屆洛弗爾—斯通翰姆時空闖客教堂

    您會加入我們的崇拜嗎?

    周日祈禱時:上午十點

    周四祈禱時:下午七點

    每周周三為青年教友之夜!!!晚上七點至九點

    遊戲!音樂!經文念誦!

    ……還有……

    時空闖客的時聞播報!

    嗨,孩子們!

    「不見不散!」

    「我們尋找天堂之門——願意和我們一起追尋嗎?」

    傑克發覺自己正想著哈里根,在第二大道和四十六街的街角佈道的牧師,並自問:在這兩個教堂的面前,他會覺得哪個更有吸引力?他的頭腦可能會讓他選擇第一剛果,但他的心——

    「快點,傑克!」羅蘭又催了起來,當槍俠推開門時,門上方傳來一聲輕靈的鈴鐺響。誘人的氣味撲面而來,不禁讓傑克一下子想起卡拉主街上圖克的小店:咖啡和薄荷糖,煙草香和義大利臘腸,橄欖油,以及鹽水、甘糖和香料那濃郁的芳香。

    他跟著羅蘭進了店,並意識到他至少還是隨身帶了兩樣法寶。「草原狼」機動手槍在牛仔褲後腰上結結實實地插著,放有歐麗莎的背袋還吊在肩頭、垂在左側,這樣,他用右手一探就可輕鬆取得。

    2

    文德爾·齊普·麥卡佛伊正在熟食櫃檯後面,費力地舉起苔瑟寶慕太太所點的那份超足量香辣蜜腌火雞,他們正聊著齊瓦丁湖上時髦摩托艇的興起……確切地說,是苔瑟寶慕太太在慷慨陳詞,而當門鈴這一響,他的齊普生涯又將變得動蕩不安(老人們看到你的車翻進小溝,總會說:你翻身當烏龜了)。

    齊普心想,苔瑟寶慕太太或多或少可以說是典型的夏季遊客:和克羅伊斯國王一樣富可敵國(至少她那位互聯網新貴的先生是),還像個喝多了威士忌的鸚鵡一樣說個沒完,而且瘋得像是打了嗎啡的霍華德·休斯①『註:霍華德·休斯,美國第一位億萬富翁、飛行探險家、電影人。』。她完全負擔得起豪華私人遊艇,卻開著一艘破破爛爛的小划艇來到了湖的這一邊,恰好在當年約翰·卡倫經常拴船索的船塢上系好了小船——在那天以前(時光流逝,將這段逸事提純到更高的境界,就如同再三打磨拋光的柚木傢具般,齊普說起那天的事兒時,會越來越字正腔圓,如同令人尊敬的電台牧師提及「我們的主」時所必用的強調語氣)。苔瑟寶慕太太喜歡說話,愛管閑事,長得還不錯(差不多吧……他覺得……只要你不介意她的濃妝和髮膠就行),錢包鼓鼓,還是個共和黨人。在這種情況下,齊普·麥卡佛伊覺得大可放心地將大拇指偷偷摁在了秤盤的一角……這是他父親教他的小詭計,父親告訴他:理論上你可以欺騙外鄉人,只要他們付得出錢就行,但你絕不可以在家鄉人面前做什麼手腳,即便是在富得像洛弗爾鎮的大作家金先生一類的人面前也不行。為啥呢?因為一旦風言風語傳出去,接下去的事情便可想而知,你不得不遵循搬離小鎮的陳規,還得在寒冬二月、也就是洛弗爾鎮七號街邊的積雪深達九英寸時搬走。不過,現在還不到二月,況且,苔瑟寶慕太太——希伯來人之女,如果他有幸見識過的話——顯然不是本地人。不,苔瑟寶慕太太和她那位富得像克羅伊斯國王的互聯網新貴丈夫會在目睹第一片秋葉飄零時搬回紐約城。所以,他才心安理得地摁下拇指,將原價六美元的火雞變成了七美元八十美分。同樣,也就無所謂地聽任她轉換話題指責比爾·柯林頓是個多麼可惡的男人,要知道,齊普已經兩次投了比爾,只要憲法允許,他還準備再投上第三票。比爾很聰明,能說服傻瓜蛋們為自己賣命,他也沒有徹底忘記工人階級,況且他佔用的女人比馬桶還多。

    「可現在戈爾無非是指望著……裙帶關係!」苔瑟寶慕太太念叨著,一邊埋頭寫著支票(磅秤上的火雞眨眼間就增重了兩盎司,齊普決定最好還是點到為止,謹慎至上)。「宣稱是他發明了互聯網!哈!沒人比我更知道了!實際上,我還真的認識那個發明互聯網的人呢!」她抬起眼睛(現在,齊普的拇指離電子秤遠遠的,他對於這種事情總是很有預感,要是沒有那可就該死了),俏皮地朝齊普笑了笑。她壓低嗓門,擺出一副「我只告訴你一個」的神情說道:「我當然認識了,我和他躺在一張床上都快有二十年啦!」

    齊普由衷地一笑,將香辣火雞搬下了秤盤,放在一張白紙上。他很樂意拋開摩托艇之類的話題,雖然他自己也在牛津「北歐海盜摩托」(「大玩具男孩」)公司訂購了一台。

    「我明白你的意思!戈爾那傢伙,滑頭!」苔瑟寶慕太太興緻勃勃地點著頭,所以齊普決定再加一點碼。基督作證,絕不會傷害她的。「比如說他的頭髮——你怎麼能信賴那種抹了一頭黏糊糊髮膠的男人呢——」

    這時,門上的鈴鐺響了。齊普抬頭一望。看見了。驚呆了。那天之後,橋下的水乾涸了一大半,但引發那一切麻煩事的男人一進門,文德爾·齊普·麥卡佛伊就認出他來。有些事情,你就是永遠不會忘記。可是說來也怪,在他心中最隱秘的角落裡,他其實都知道:長著那雙駭人的藍眼睛的男人並未做完自己的事兒,所以早晚還得回來?

    回來找他?

    這一閃念令他驚醒過來,齊普轉身就跑。他還沒跑離櫃檯三步,就聽見震雷般的一聲槍響——店面雖比一九七七年時擴大了一點,也新裝修了,現在總算得感謝上帝讓他的父親堅持買下昂貴的保險——苔瑟寶慕太太也發出刺耳的尖叫。原本在店裡瀏覽貨品的三四個顧客震驚地應聲轉過來,其中一人當即昏倒在地。齊普甚至還來得及瞥了一眼,倒地之人是羅達·碧門,正是死於那天的兩名婦女之一的長女。於是,在他看來,時間折回去,躺在地上的正是羅達的媽媽露絲,失去知覺的手裡滾下一罐奶油玉米。他聽見一顆子彈像只憤怒的蜜蜂呼嘯著從耳際飛過,便急剎腳步,高高舉起雙手。

    「別開槍,先生!」他聽見自己用如老頭般細弱顫抖的聲音喊道,「您看中什麼儘管拿走,但別朝我開槍!」

    「轉過身來,」說話的就是那天讓齊普翻身做烏龜的男人,甚至差點兒結果他的小命,(他在布里奇屯鎮醫院躺了足足兩星期,復活的基督作證!)而現在,他又出現了,還是像某些小孩衣櫥里鑽出來的大魔鬼。「別的人都趴在地上,但你要轉過身來,店主。轉過來,看著我。」

    「好好看看我。」

    3

    這男人搖搖擺擺,羅蘭一時還以為他轉不了身而要暈倒。也許是大腦中某種求生機制告訴他:暈倒的話,更可能小命不保;所以,店主終於還是站穩了,轉過身面對槍俠。他的衣著竟然和羅蘭上次來這裡時極其相似,很可能是同一條黑色的領帶,腰間也緊緊扎著似乎是同一條屠夫圍裙。頭髮還是朝後貼著頭皮梳得光溜溜的,只是現在完全白了,不再是灰白交雜、好像鹽里撒了胡椒似的。羅蘭還記得當年的血是怎樣沖濺出來的,那是一顆子彈射中這個店主的左太陽穴的瞬間——其實,那是安多里尼親手射出的子彈,別的不說,這一點槍俠是相當肯定的。如今,在那個位置留下了一個淺灰色的疤結。羅蘭猜想這個店主這樣梳頭,與其說是要遮掩傷疤,還不如說是要展示它。那天他大難不死,要麼是傻人有傻福,要麼就是被卡拯救了。羅蘭認為後者的可能性更大。

    揣測著店主眼中緊張的神色,羅蘭知道他已經認出了自己。

    「你有沒有卧(貨)車、或是蓋(卡)車、或是粗足(出租)車?」羅蘭問,手中的槍指向店主的前胸。

    傑克走上一步,站到羅蘭身旁。「你開什麼車?」他問店主,「他問的是這個意思。」

    「卡車!」店主明白了,「國際豐收者,皮卡!就停在外面的停車場里!」他的手突然伸進了圍裙,羅蘭差一丁點兒就開槍了。店主——真仁慈——並沒有注意到這一點。店裡所有的顧客都臉朝下趴在地板上,包括那個在櫃檯付賬的女人。羅蘭可以聞到她所購買的雞肉的濃香,不禁餓得胃疼。他累極了,餓極了,並且悲傷過度,還有太多的事情需要他去想,太多了。他的思維幾乎跟不上。傑克會說他需要「叫停休息,」但羅蘭在即將發生的未來態中絲毫找不到能停歇的時間。

    店主是在掏一串鑰匙。手指抖個不停,鑰匙也叮噹碰響。近黃昏時的陽光透過窗玻璃斜照在他們身上,並在槍俠的眼裡反射出斑駁的光影。系著白圍裙的店主先是未經同意突然地把一隻手伸出了視野(動作還不慢);而現在,又拎起一串耀眼反光的物件晃了晃拿著槍的對手的雙眼。簡直像是在找死。不過,那天的伏擊也是這樣的,不是嗎?店主(那時候腿腳更機靈,也還沒有鰥夫似的駝背)跟著他和埃蒂到處轉,像只免不了被踩一腳的小貓咪,好像對槍林彈雨視若無睹(恰如他無視開槍擊中他的人)。但站在另一個立場上,羅蘭也記得,他曾談到他兒子,口吻就像是在剃頭店裡排隊等著坐到剪刀底下的顧客。接著,卡-霾①,『註:卡-霾(ka-Mai),中世界高等語,意為「卡的傻瓜」、「卡的捉弄」。』總是安危驟轉。至少要等卡厭煩了他們的滑稽把戲,才會一掌將他們摑出世界。

    「去取皮卡,開著車走吧!」店主在對他說,「歸你們了!我把車給你們了!真的!」

    「要是你再讓那些該死的閃亮的鑰匙在我眼前晃個不停,先生,我取走的就將是你的命,」羅蘭說。櫃檯里還有一隻鍾。他已經注意到了,這個世界裡到處都是鐘錶,彷彿活在這裡的人們妄想用這種辦法囚禁時間。再過十分鐘就是四點了,也就是說他們到達美國這邊已經有九分鐘了。時間在奔跑,狂跑。斯蒂芬·金就在附近,差不多準備好了要去散步,哪怕他自己一無所知,還是性命垂危。要不,這事兒已經發生了?他們——至少,羅蘭——曾經堅持認為作家的死會讓他們大受挫敗,好比是另一次光震,但也許並非是事實。也許,他死了,其後果會更加不堪設想。

    「從這裡到龜背大道要多久?」羅蘭沖著店主厲聲問道。

    老先生只是呆立著,兩眼瞪得圓圓的,驚惶的眼淚打著轉兒。而羅蘭這輩子都沒像現在這樣想開槍殺人……起碼可以用手槍抽他幾下吧。他蠢得像只卡在石縫裡的山羊。

    這時候,趴在櫃檯上的女人發聲了。她正仰起頭看著羅蘭和傑克,雙手背在身後。「那是在洛弗爾,先生。距離這裡大約五英里。」

    一看到她的眼睛——褐色的大眼睛,雖害怕卻不驚慌——羅蘭就知道這才是他想要的人,不是店主。除非——

    他轉身對傑克說:「你可以開店主的卡車嗎?開五英里?」

    羅蘭看到男孩很想說「是,」但又意識到他無法擔負這種責任,因為他這輩子從未開過車,一旦失手就全完了。

    「不,」傑克答,「我覺得不行。你呢?」

    羅蘭以前看過埃蒂開約翰·卡倫的車。看起來不太難……但那只是他屁股的感受。羅莎就曾經說過,灼擰痛擴散得很快——就像狂風縱野火——現在他明白了她的意思。在前往卡拉·布林·斯特吉斯的鐵軌上,臀部抽搐般的疼痛只是偶發。可現在呢,就像是被灌進了燒紅的鉛塊,再用倒刺鐵絲里里外外裹了個嚴實。疼痛不斷擴散,向下蔓延到他的腿,直至右腳踝。他見過埃蒂如何踩踏剎車和油門,一會兒踩這個讓汽車加速,一會兒又踩那個減速,但總是使用右腳。這也就意味著右側臀部始終在連動狀態中。

    他覺得自己幹不了這活兒。根本不能保證安全。

    「我不行,」他說。他從店主手上接下鑰匙,又看了看趴在肉類櫃檯外的女人。「站起來,先生。」

    苔瑟寶慕太太照做了,當她站起來後,羅蘭把鑰匙遞給了她。我總能在這裡遇到有用的人,他想,如果這一個也能像約翰·卡倫那樣出色,我們就會一帆風順。

    「你要開車帶我和我的年輕朋友去洛弗爾。」羅蘭說。

    「去龜背大道。」她說。

    「您說得對,說謝啦。」

    「你們到了那兒之後會殺了我嗎?」

    「不會,除非你磨磨蹭蹭。」羅蘭說。

    她想了想,然後點點頭。「那麼,我就不會磨磨蹭蹭了。我們走吧。」

    「祝你好運,苔瑟寶慕太太,」店主看著她走向門口,送上了虛弱的祝福。

    「要是我回不來,」她說,「你只要記住一件事情就行:是我丈夫發明了互聯網——他和他的朋友們,有時候是在卡爾電子,有時候是在他們自己的車庫裡。絕不是阿爾伯特·戈爾。」

    羅蘭的胃疼再次襲來。他伸向櫃檯(店主怯怯地避開他,好像在懷疑羅蘭是赤疫病毒攜帶者),抓起這女人買下的火雞,並扯下三片肉放進嘴裡。剩下的便遞給傑克,他也吃了兩口,又低頭看看奧伊,貉獺正抬著頭興趣十足地盯著那肉。

    「我們上了卡車再分給你。」傑克向它許諾。

    「阿車!」奧伊應聲;接著又以更強調的口吻吠出來:「分!」

    「聖人耶穌基督啊!」店主說。

    4

    店主的美式方言可能聽來有趣,但他的卡車就不好玩了。這車用的是標準變速裝置,這還只是問題之一。從曼哈頓來的伊倫·苔瑟寶慕自打結婚後就沒再開過標準變速的車,那時候她還是伊倫·康特拉,住在紐約史坦頓島上。而且,這車還是手動擋,而她這輩子從來沒開過手動擋。

    傑克坐在她身邊,腳邊就是手動桿,腿上還坐著奧伊(還在嚼火雞肉)。羅蘭坐在傑克旁邊的乘客座上,強忍住腿疼沒有喊出來。伊倫把鑰匙插上,點火,卻忘了踩離合器。「國際豐收者」猛然向前一衝又停下了。幸運的是,自打六十年代中期之後它就在緬因州西部的大路小路上賓士,因而這一下如同老馬——而非精力過盛的烈性小馬駒——鎮靜的一跳,要不然,齊普·麥卡佛伊至少又要損失一排玻璃櫥窗。奧伊在傑克腿上抓來抓去,企圖保持平衡,還噴了一口火雞肉,順便吐出一個從埃蒂那裡學來的詞兒。

    伊倫驚得瞪大眼睛,盯著貉獺說:「這隻生物剛才說了聲操,是不是?年輕人?」

    「別去管他說什麼,」傑克答。他的聲音都打顫了。窗戶上的公豬頭鍾顯示著距離四點只有五分鐘了。和羅蘭一樣,男孩從未感到時間是如此不受他們掌控。「用用離合器,把我們帶出這地方。」

    很幸運,換擋的標誌浮凸於手排擋桿的頂端,仍隱約可見。苔瑟寶慕太太用穿著運動鞋的腳踩下了離合器,感覺到齒輪可怕地轉動起來,並最終找到了倒退擋。卡車向後衝上了七號街,一路上急沖急剎好幾次,半路在白線上停下不動了。她轉動鑰匙,心想自己又犯了一次錯誤,離合器踩得稍微慢了一點,因而又導致了另一串抽筋般的急沖急剎。羅蘭和傑克都撐著積灰厚厚的金屬儀錶板,上面還粘著一張退了色的貼畫,紅白藍相間地寫著:美國!愛上它或是離開它!這一連串停停沖衝倒也是好事情,因為剛好有一輛載滿原木的大卡車——羅蘭不可能不想到上一次他們在這裡時發生的車禍——一路開過店門口,朝北而去。要不是他們的皮卡半路熄火,停在雜貨店的停車場里(急剎車時還撞到了另一輛車的前擋板),就很可能被大卡車攔腰撞上,他們很可能就死了。裝著木頭的大卡車猛地一轉向,狠狠地摁響喇叭,後輪胎在扭轉中揚起一陣路塵。

    男孩腿上的小生物——在苔瑟寶慕太太看來如同狗和浣熊的混合形態——又吠叫起來。

    操。她基本上可以肯定了。

    店主和其他顧客們在另一側的落地窗玻璃前站成一排,她突然明白了魚缸里的魚會有什麼感覺。

    「女士,你到底能不能開這輛車?」男孩忍不住叫起來。他的肩上掛著什麼袋子。這讓她想起報童的背包,只不過那是帆布的,而這男孩的包是皮質的,顯出裡面圓盤子似的東西。

    「我可以開,年輕人,你別擔心。」她很害怕,但同時又……她難道不是在享受此事嗎?她幾乎認定自己是在享受。在過去整整十八年中她只不過是偉大的戴維·苔瑟寶慕身邊的花瓶,在他聲名鵲起的生涯中只是個微不足道的配角,是在晚會上傳遞開胃菜時念誦「試試這個」的女配角。可現在呢,突然之間,她處在某件事情的中心位置,而且她有種感覺:這事情異乎尋常地重要。

    「深呼吸,」臉上有深重曬斑的男子說道。他灼人的冰藍眼睛緊緊盯著她的雙眼,這時候,幾乎很難再去想別的事情。同樣,這感覺妙極了。她想,如果這就是催眠,他們真該去公立學校教書。「屏住呼吸,然後吐氣。再幫我們開車,看在你父親的分兒上。」

    她深深吸足一口氣,正如教導所言,陡然之間彷彿天光也明亮了幾分——幾近輝煌。她還能聽見隱約歌唱的聲音。可愛之極的聲音。是不是卡車裡的收音機在響,轉到了什麼歌劇節目?沒時間去探究這個了。但這真美妙,不管是什麼歌聲。深呼吸帶來了平靜。

    苔瑟寶慕太太踩下了離合器,重新點火。這一次她控制好了後退,幾乎平順無阻地倒入了主路。一開始,她轉向前進時扳上了二擋、而不是一擋,放鬆離合器的時候皮卡幾乎再次急頓而停。隨著鬆弛活塞的吃力響動,車蓋下傳來一聲狂躁的聲響,他們這才朝北駛上了斯通翰姆—洛弗爾公路。

    「你知道龜背大道在哪裡嗎?」羅蘭問她。在他們前頭,豎著一塊「百萬美元野營基地」的標誌牌,就從那旁邊開出來一輛藍色的小型貨車,車身磨損得很厲害。

    「是的。」她說。

    「你肯定嗎?」槍俠當然最不想把寶貴的時間浪費在找路上。

    「是的。我們有朋友住在那裡。貝克哈特一家。」

    一時間羅蘭只覺得這名字很耳熟,但想不起來在哪裡聽到過。但很快,他就明白了。貝克哈特,他跟埃蒂最後一次和約翰·卡倫會談時就是在他家的別墅小屋裡。一想到埃蒂,羅蘭心中一陣刺痛,在那個雷聲翻滾的下午他還是那麼強壯,那麼生機勃勃。

    「好的,」他說,「我相信你。」

    她隔著坐在中間的男孩瞄了羅蘭一眼。「先生,您著急得很吧——像是《愛麗思漫遊奇境》里的白兔子。你們這麼火急火燎究竟是要趕什麼樣的重要約會?」

    羅蘭搖搖頭。「別問了,開車。」他看了一眼儀錶盤上的時鐘,但那已經不走了,也不知停了多久,指針指向(毋庸置疑)九點十九分。「也許還不算太晚,」他說著這話,而前面那輛天藍色小貨車不知不覺地開遠了。那輛車搖搖晃晃地過了白線,已經開到了朝南去的對向車道,苔瑟寶慕太太幾乎又要忍不住大放厥詞了——關於某些人下午五點前就開始喝酒——但天藍色貨車又被拉回了車道,向下一個山頭開去,也就是奔著洛弗爾而去。

    苔瑟寶慕太太不去管那輛車了。眼下的她有更有趣的事情要想。比方說——

    「如果你們不願意回答,就可以不回答我接下去要問的事情,」她說,「但我不得不承認我很好奇:你們倆,是不是時空闖客?」

    5

    前幾個晚上,布賴恩·史密斯——帶著他的兩條同胞羅特韋爾犬,他給它們取名為子彈和手槍——都待在百萬美元野營地,就在洛弗爾—斯通翰姆公路旁邊。那裡很不錯,傍著河(當地人還把河上那座老木頭搭起來的搖搖欲墜的橋叫做「百萬美元橋」,在布賴恩看來顯然是個玩笑,上帝作證,真是很搞笑)。還有很多人——從瑞典叢林、哈里森,當然主要是沃特福特來的嬉皮士們——有時候也會在那裡,兜售毒品。布賴恩偏愛醇貨,喜歡飄飄欲仙,不用太亢奮,而這個星期六下午他已經成仙了,不亢奮……但並不算很舒服,不是他想要的那種感覺,但也不錯,讓他想去找盒小點心品品滋味。洛弗爾中央商店裡的「老爺酒吧」里就有。沒什麼比那裡的小點心更棒的啦。

    他把車開出了野營基地,兩邊車輛都沒瞥上一眼就開上了七號街,然後才咕噥一句「糟糕呀,又忘了!」不過,好在沒什麼車。再過一陣子——尤其是七月四日國慶節之後、勞動節①『註:美國勞動節是每年九月六日。』之前——這條路上就會有很多車來來往往,別說這兒了,就連郊區都擠滿了度假車,那時候他大概就只會在自家附近轉轉了。他知道自己不算個好司機;只要再有一次超速記錄,或是撞彎前擋板,他的駕照就會被吊銷六個月。再次。

    不過,這次沒問題;沒什麼車過來,只有一輛老爺皮卡,還在他後面一英里之外呢。

    「吃我的灰吧,牛仔!」他說著,一個人咯咯笑起來。他也不知道為什麼要說「牛仔」,腦子裡明明想說的是「操你媽的,吃我的灰吧」,不過現在這樣聽起來也不錯。聽起來相當正確。他眼見自己偏離了方向,跑上了對向車道,接著又更正了路線。「又回到正路上咯!」他大喊大叫之後,又尖聲大笑起來。「又回到正道上了」也是句好話,他經常對著女孩們這麼說。還有一句妙言,當你把輪子來回扭,讓你的車前後搖擺的時候,就可以說「啊呀呀!一定是喝了太多止咳糖漿」。他還有很多這類台詞,甚至有一次還想過要匯總成書,書名就叫《瘋路笑話集》,那可不是說著玩的了,布賴恩·史密斯和洛弗爾小鎮的大作家金先生一樣寫書啦!

    他扭開了廣播(卡車順勢歪向了柏油馬路左側路沿,攪起一番路塵,但不太會翻進溝里去),聽到史提利丹的歌,「嗨,十九歲」。這歌忒不錯。啊呀呀,忒他媽的好聽了!跟著音樂,他的車開得更快了。他從後視鏡里看到自己的兩隻狗,子彈和手槍,瞪著明亮的眼睛看著前面。剎那間,布賴恩認為它們是在看他自己,也許還在心裡想著:這是個多好的人呀,可接著,轉念就覺得自己怎能如此愚蠢。駕駛座後面有一個保麗龍保溫冰格,裡面放著一磅新鮮漢堡肉。那是他打算晚一點再回百萬美元野營地做飯用的。是的,還有一些「老爺酒吧」的點心當飯後甜點,看在長毛的老耶穌的面子上這多好啊!老爺酒吧忒他媽的好了!

    「你們知道那是我的冰箱,」布賴恩·史密斯是在對兩隻狗說話,他能從後視鏡里看著它們。這一次,迷你卡車並不是開上了人行土道,而是在一段上坡路上越了白線,開到了反向車道,車速不知不覺就到了五十英里。幸運的是——也可以說是不幸,看你站在什麼角度說了——那邊車道上空空如也,什麼車也沒有;沒有人能讓布賴恩·史密斯停止北上的征途。

    「你們知道那裡面是漢堡,那是我的晚飯。」他將「晚飯」念成「晚房」,和約翰·卡倫一個樣兒,但是從後視鏡里看著亮眼睛小狗的這個人卻長著一張錫彌·魯伊茲的臉孔。幾乎一模一樣。

    錫彌可能就是布賴恩·史密斯的雙胞胎兄弟。

    6

    現在,伊倫·苔瑟寶慕開起這輛車顯得更有把握了,管它什麼標準變速呢。她甚至希望自己不用右轉,筆直開上一英里,否則就還得用到離合器,這一次就降速變擋吧。但是龜背大道還早著呢,而龜背大道才是這對小夥子要去的地方。

    時空闖客!他們都這麼說,她相信確有此事,可還有別人相信嗎?齊普·麥卡佛伊,也許吧,當然還有斯通翰姆教區里那個瘋癲癲的「時空闖客教堂」里的皮特森牧師,但還有別人嗎?比如說,她的丈夫?才不。絕不。要是你不能在計算機晶元上雕出什麼花樣來,戴維·苔瑟寶慕就不會相信那是真的。她在想——最近可不是第一次動這個腦筋了——四十七歲會不會太老了,就考慮離婚而言。

    她換回二擋,沒有狠狠地踩放離合器,但很快,當她開上高速公路後,再換到一擋一路開下去,愚蠢的老皮卡就開始連呼帶喘的了。她心想,某位乘客大概又要發表那種精闢的評論了(也許小男孩的怪胎狗還會再說一次,操),但坐在乘客席上的人卻只說了一句話,「這裡看起來不一樣了。」

    「你上次來這兒是什麼時候?」伊倫·苔瑟寶慕問他。她考慮要不要再次換回二擋,馬上又打消了念頭,就讓它維持原樣吧。戴維總喜歡說:「沒壞就不用修。」

    「有一陣子了。」那個男人承認了。她忍不住偷偷打量他。這個人有種奇異的、外星人般的氣質——尤其是他那雙眼睛。彷彿它們目睹了很多她連做夢都夢不到的物事。

    別瞎想了,她在心裡對自己說,他可能不過是個從新罕布希爾州朴次茅斯港口來的雜貨店牛仔工。

    不過她自己都不相信這種推斷。這男孩怪怪的——他和他那外星生物般的雜種狗——但怎麼也比不上那個有著堅毅的臉廓及詭譎的藍眼睛的男人。

    「埃蒂說過,這是個環路,」男孩說,「也許上一次你們兩個是從另一頭進來的。」

    男人想了想,點點頭,「這條路的另一頭是不是布里奇屯鎮?」他問開車的女人。

    「是的,沒錯。」

    詭譎藍眼睛男人又點點頭,「我們要去作家的家。」

    「卡拉之笑,」她立刻答上來,「那房子很漂亮。我以前在湖上看到過,但我不知道哪條車道——」

    「十九,」男人說。他們正開過一條標誌為27的車道。龜背大道這一頭的房門號碼要大一些。

    「你們想要和他幹什麼,也許這麼問太冒昧了?」

    這次,回答她的是男孩。「我們想要救他的命。」

    7

    即便上一次是在雷聲滾滾的昏暗天色中來過這裡,甚而注意力都差不多集中在明亮耀目、四處飛翔的獺辛或變異種身上,現在的羅蘭還是一眼認出了這條險峻的減速車道。今天,這裡沒有任何獺辛或任何異族獸人的蹤影。下坡顯露出銅紅色的屋頂,似乎多年前的魚鱗狀的瓦頂已在某時重新修葺一新,原本樹叢密布的地方也變成了一片草地,但車道還是老樣子,左手邊立著塊「卡拉之笑」的屋牌,右手邊的牌子則用大號字體標出了「19」。小屋後面便可見湖面,在下午的強光下亮閃閃,藍瑩瑩。

    草地上還有一台轟轟運轉的小機器。羅蘭看著傑克,竟然沮喪地看到男孩蒼白的臉色,以及大大圓睜的雙眼,那顯然是出於害怕。

    「怎麼了?有什麼不對勁嗎?」

    「他不在這兒,羅蘭。他不在,他的家裡人也不在。只有修理草坪的人。」

    「胡說,你不能——」苔瑟寶慕太太剛想開口。

    「我就是知道!」傑克沖著她大聲說道。「我知道,夫人!」

    羅蘭凝視傑克的眼神袒露出某種驚恐的迷醉……但在這種情形下,男孩既不會注意到這種一言難盡的注視,也不會全然漠視之。

    為什麼你要胡說,傑克?槍俠在想。接著,在思維領域的另一端出現了反駁聲:他不是在胡說。

    「要是事情已經發生了呢?」傑克質問著,是的,他在擔心金的安危,但羅蘭覺得這還不是他所擔憂的所有事情。「要是他已經死了,他的家人不在家是因為警察把他們都叫去了,還——」

    「還沒有發生,」羅蘭嘴上這麼說,卻並非十拿九穩。你知道什麼,傑克,為什麼你不願意告訴我呢?

    眼下已經沒有時間去思忖這些了。

    8

    藍眼睛對男孩講話時顯得很沉穩,但在伊倫·苔瑟寶慕太太看來,他並不是真的很穩得住;一點都沉不住氣了。她先前在東斯通翰姆雜貨店外聽到的那種歌詠般的歌聲也已經變化了。那歌聲依然很甜美,但現在卻包含著一絲絕望,是不是?她想是的。有一種高昂的、企求般的內蘊讓她太陽穴的血管劇烈悸動。

    「你怎麼知道沒發生呢?」名叫傑克的男孩也沖著那男人——她猜想應該是他的父親。「你怎麼他媽的那麼肯定呢?」

    名叫羅蘭的男人卻沒有回答這個問題,而是徑直看向了她。苔瑟寶慕太太頓時感到雙臂和後背起了一層雞皮疙瘩。

    「開下去,先生,願你能照做。」

    她看起來滿臉狐疑地遙望著下坡車道盡頭的卡拉之笑。「如果我開下去,可能沒法再讓這台大卡車開上來。」

    「你必須做到。」羅蘭說。

    9

    羅蘭猜想,修剪草坪的男人應該是斯蒂芬·金的僕人,或者這個世界裡對這種人有另一種稱呼,他的草帽底下露出白頭髮,但身板卻挺拔結實,一點兒看不出老態。當卡車沿著下坡路開向小屋時,這個男人停了下來,一隻手搭在割草機的扶手上。當大門開肩、槍俠的車駛入私宅時,他把割草機關掉了。還摘了摘帽子——看似完全下意識的舉動,羅蘭是這麼認為的。接著,他的目光落到了羅蘭佩在大腿側的槍上,雙眼瞪到了極至,簡直能撐平眼角所有的皺紋。

    「日安,先生,」他略帶矜持地說。他認為我是個時空闖客,羅蘭心想,和她一樣。

    事實上他和傑克確實是某種時空闖客;他們只是碰巧在這個時候到了一個時空闖客司空見慣的所在。

    也是時間狂奔、與他們賽跑之所在。

    羅蘭搶在那男人之前問道:「他們在哪兒?他在哪兒?斯蒂芬·金?說吧,要對我說實話!」

    老人手中的草帽從他指間滑下去,落在了他剛剛修整完的新草坪上。他震驚地凝視羅蘭的雙眸,彷彿著了魔:像只瞪著毒蛇的小鳥。

    「湖對面的那家,」他說,「老辛德勒的房子,好像有什麼派對,他們。斯蒂芬說他散步回來就開車過去。」說著,他指了指一輛停在車道盡頭的一輛黑色小汽車,車頭剛好從車庫裡露出來。

    「他在哪裡散步?你知道嗎,告訴這位女士!」

    老人瞥了一眼羅蘭旁邊的人,又拉回視線看著羅蘭。「我開車送你們去會更容易些。」

    羅蘭思忖起來,但也只是眨眼之間。是啊,一開始可能會容易些。也許到了最後就會變麻煩了,不管能不能救出金。因為他們是在卡之路上找見這個女人的。不管她的角色將多麼微不足道,但他們在光束的路徑上遇到的第一個人就是她。到了最後也將如此。至於她的角色到底會有多重要?最好還是不要預先假設。要是他和埃蒂不曾信賴約翰·卡倫,不曾在距此三分鐘車程的同一間路邊雜貨店裡相遇,那卡倫怎麼會在他們的故事裡擔負重任?無論如何,事實證明了一切並非微不足道。

    這些思緒都在眨眼之間閃過他的腦際,速成了某種英明的訊息(埃蒂會說,那就是直覺)。

    「不,」他說,用豎起的拇指一指身後,「告訴她,馬上。」

    10

    男孩——傑克——又靠在座椅背上,雙手垂在兩邊。那隻特殊的小狗一直緊張地抬頭看著他的臉,但男孩卻沒有看著它。他雙眼閉著,一開始,伊倫·苔瑟寶慕以為他昏過去了。

    「孩子?……傑克?」

    「我找到他了,」他依然閉著眼睛說道:「不是斯蒂芬·金——我追尋不到他——而是另一個人。我必須讓他放慢速度。我怎麼才能讓他慢下來?」

    苔瑟寶慕太太以前就聽過她丈夫工作時長篇大論地自言自語,因而見到這樣的情形時很知道該怎麼辦。同樣,她也不知道男孩在說誰,但顯然不是斯蒂芬·金。若站在全球範圍里說,那就剩下了六十多億種可能性。

    但無論如何,她還是應答了,因為她清楚讓她總是慢悠悠的原因。

    「他不用上洗手間,所以太糟糕了。」她答。

    11

    緬因州還沒草莓,尤其是這個季節,還太早,但有覆盆子。賈絲婷·安德森(紐約人,住在梅布魯克)和埃爾薇拉·圖莎艾克(她在洛弗爾的朋友)正走在七號街邊(埃爾薇拉依然稱這條路為「老弗萊伊博格路」),提著他們的塑料桶,裡面的收穫都來自於老石牆沿路一英里多的灌木叢。加勒特·麥奇在一百年前築起了那道牆,而此時薊犁的羅蘭正在和加勒特的曾孫對話。卡是輪迴之輪,你難道不懂嗎。

    這兩個女人很享受她們這個小時的散步,不是因為她們中有誰對覆盆子情有獨鍾(賈絲婷認為她甚至不會吃親手採摘的果子;這種果子的小種子總是塞牙),而是因為散步能讓她們有機會聆聽雙方顯赫家族的瑣事,並一起笑談當年剛剛結識彼此時的往事,那時候的友情很可能是她們各自少女生涯中最重要的一段經歷。她們是在瓦薩大學認識的(似乎是一千年前的事了),大學畢業典禮上她們還義結金蘭,一起戴上了表示友情的雛菊花環。就在她們談論這事兒的時候,那輛藍色小貨車——一九八五年的道奇卡車,賈絲婷能辨認出品牌和型號是因為她的長子成家立業時也有這麼一輛——從轉彎口一閃而出,貼著梅爾德和包豪斯德國餐館駛來。這輛車開得東倒西歪,先是開上南向的路沿,攪起一陣沙土,然後又一頭栽向北向的人行道,再攪起那裡的沙土。如此反覆搖擺一番後,這輛車現在正朝她倆開來,又出乎意料地轉了一個彎兒——賈絲婷心想,肯定得翻進溝、底兒朝天了(「翻身當烏龜」,四十年代時,當她和埃爾薇拉還在瓦薩讀大學,人們往往會這麼說),但眼看著就要開下人行道了,那司機卻急剎車了。

    「瞧啊,那個人大概喝醉了,要不就是有別的狀況!」賈絲婷說著,提醒了女友。她把埃爾薇拉往路邊拉,卻發現老石牆畔綴滿覆盆子的灌木叢擋住了她們的道路。細小的荊棘扎進了她們的家居長褲(感謝上帝,她倆都沒有穿短褲出來,賈絲婷以後會想到這一點的……等她有時間去想的時候),鉤出了小洞。

    賈絲婷正在考慮要不要單臂搭住女友的肩膀,來一個後翻,躍過齊腰高的石牆——就像她倆很多年前在體育館裡練習過的那樣——但還沒等她下定決心,藍色貨車就擦過她們向前駛去,就在那一瞬間,車子又回到了正路上,一點兒沒傷到她們。

    賈絲婷目睹這輛車飛駛而過、又耳聞從中爆發出的震耳欲聾的搖滾樂聲,不由得心狂跳,身體分泌出某種物質——很可能是腎上腺素——在她的舌根滲出淡淡的金屬味道。前方不遠處,正在山路坡道上的藍色貨車再一次扭曲了方向,越過白線開到了反向車道。司機想必是在調整方向……不,是調整得過頭了。藍色貨車再次跨上了右手邊的人行道,攪起的黃色塵土飄蕩了足有五十碼。

    「天啊,我希望斯蒂芬·金能看到這個混蛋,」埃爾薇拉說。就在前一英里處她們遇到了作家,還問了好。也許鎮上的每個人都在不同時間看到了他在做下午散步。

    似乎那司機聽到了埃爾薇拉·圖莎艾克把自己罵作混蛋,卡車的剎車燈亮了一下。車子突然停在了路中間。車門一打開,兩位女士就聽到了一陣嘈雜的搖滾樂聲。她們還聽到那司機——一個男人——沖著什麼人大喊大叫(埃爾薇拉和賈絲婷實在替那位乘客可惜,在這樣一個美麗的六月午後,竟然不得不和那樣一個男人驅車同行)。「你們別碰那個!」他喊著:「那不是你們的,聽見沒?」接著,那司機又鑽進車裡,拿出來一根手杖,並拄著它走向了石牆,又走進了灌木叢。貨車沒有熄火,仍然隆隆作響地停靠在鬆軟狹窄的人行道上,駕駛室的門也開著,後面則冒著藍色的尾氣。

    「他在幹什麼?」賈絲婷有點緊張地問道。

    「我猜是在小便,」她的女友答,「不過,要是那邊的金先生夠走運的話,也可能是大號。這樣金先生就可以慢悠悠地走下七號街,轉回龜背大道了。」

    突然之間,賈絲婷再也不想摘覆盆子了。她只想回家去,喝杯釅釅的濃茶。

    那個男人一瘸一拐,卻也很輕快地從灌木叢里走出來,再拄著拐杖回到了石牆邊。

    「我猜想他不需要大號了,」埃爾薇拉說著,此刻,那個壞司機又鑽進了藍色貨車,兩個上了年紀的女人對視一眼,突然一齊咯咯笑起來。

    12

    羅蘭看著老人向女人解釋了一番——關於抄近道、走沃靈頓路的事情——隨後,傑克睜開了雙眼。在羅蘭看來,男孩虛弱得難以形容。

    「我剛才讓他停下來小便,」他說,「現在他正在整理座位後的什麼東西。我不知道是什麼,但總之不會折騰太久。羅蘭,這很糟。我們已經很遲了。我們必須馬上走。」

    羅蘭看著女人,滿心希望自己剛才的決定——不讓老人替下駕駛座的女人——是正確的。「你知道去哪裡?明白怎麼走了嗎?」

    「是的。」她說,「上沃靈頓路去七號街。有時候我們會去沃靈頓路吃飯。我認得那條路。」

    「不能保證你們就能攔住他,」看門人又加了一句,「不過很有可能。」他彎下腰撿起草帽,拍了拍落在上面的、剛剛割下來的新鮮嫩草。他慢慢地拍了很久,好像被夢魘住了。「嗯哼,在我看來很有可能。」說著,仍然像夢中人一般,他將草帽夾在臂彎里,抬起一隻拳頭抵上前額,屈單膝,向佩著大手槍的陌生人行了禮。為什麼不呢?

    眼前這位陌生人周身籠罩著白蒙蒙的亮光。

    13

    羅蘭拖著兩條腿再次費力地爬上雜貨店老闆的車——如此簡單的動作,但還是激起右臀一陣加劇躥跳的疼痛——他的手搭在傑克的腿上,就如同他已經知道了傑克掩藏不說的心事是什麼、為什麼。他一直很擔心,自己的這番預感會讓槍俠分心。男孩感受到的不是卡-倏彌,那也不是羅蘭所想的。既然他們的泰特已經破裂了,怎麼還能感受得到卡-倏彌呢?他們所擁有的特殊能量——比他們所有人都要強大的能量,也許直接來自於光束本身——已經消逝了。現在他們只不過是三個朋友(算上貉獺,就是四個),因共同的目標而結合在一起。而且他們可以拯救金。傑克知道這一點。他們可以救作家的命,並朝拯救黑暗塔的目標又邁進了一步。但他們中得有人為此去死。

    傑克也知道這一點。

    14

    羅蘭想起了一句古諺——那是他父親教給他的:聽卡所言,隨之而行。是啊;沒錯;隨之而行。

    漫長無涯的多年間,他一直在追蹤黑衣人,槍俠誓要追到黑暗塔,全宇宙中無一事物可以阻斷他的這條路;他不是親手殺死了生母從而開啟了這段可怕生涯嗎?這些年來,他沒有朋友,沒有孩子,甚至(他不願意承認、但卻是事實)沒有了感情。他始終在領受冷酷的浪漫,受其蠱惑,為了愛而犯下無愛的錯。現在他有了一個兒子,因為他抓緊了第二次機會,並想令自己有所改變。明知為了拯救作家而必須犧牲他們中間的一人——他們的友情又將驟減——如此迅速地再減一分——也絕對不會減損他的決心。但他會確保這次是薊犁的羅蘭、而不是來自紐約的傑克,成為這一次的犧牲品。

    男孩是否知道他已經洞悉了他心中的秘密?現在已經沒時間擔憂這件事情了。

    羅蘭重重地關上皮卡的車門,看著女人說:「你叫伊倫?」

    她點了頭。

    「開車,伊倫。快開車,就好像惡魔正擋在路上等著強暴你,我請求你快開車。開出去,上沃靈頓路。如果我們在那條路上看不到他,就回到七號街。你行嗎?」

    「你說得真他媽的對。」苔瑟寶慕太太說著,一邊自信地將變速桿扳上了一擋。

    引擎響起來,但卡車卻開始往後滑動,彷彿懼怕眼前的這項重任,而寧可倒頭栽進湖裡。接著,她控制好了離合器,老爺車「國際豐收者」朝前衝去,一路衝上斜坡車道,在柏油路上留下一陣青煙。

    加勒特·麥奇的曾孫半張著嘴,目睹他們絕塵而去。他不知道剛剛發生了什麼,但又分明感覺到,太多太多事情將仰仗於接下去發生的一切。也許是萬事萬物。

    15

    要小便,這實在很古怪,因為布賴恩·史密斯離開「百萬美元野營基地」前做的最後一件事情就是小便。而且,他費力爬過那該死的石牆後,卻又擠不出幾滴尿來,儘管依然感覺膀胱漲得像只大氣球。布賴恩希望自己別是得了什麼病;腎衰竭可是他最不想要的麻煩事兒。看在長毛的老耶穌的分兒上,他的麻煩已經夠多啦。

    好吧,既然他都已經停車了,就不妨順便整理一下座椅後面的保麗龍保溫冰格——兩隻狗仍然眼巴巴地盯著它看,舌頭吐在外面。他用盡了氣力,想把冰格子塞到座位底下,可是不行——下面沒有足夠的空間。於是,他轉而採用另一個辦法,伸出一隻臟手指點著兩隻小狗,說,這是他的小冰箱,裡面的肉也是他的,是他的晚飯。這一次,他甚至考慮要不要向小狗們許諾:只要它們乖一點,下次一定在普瑞納狗糧里摻上一點漢堡肉。這就是布賴恩·史密斯所能做的最有深度的思考了,他壓根兒沒想過可以把小冰箱放在沒有人坐的前排副座上——那才是最便捷的權宜之計。

    「你們別碰這個!」他再次警告小狗,然後單腳跳上駕駛座。他拉上了車門,匆匆地看了看後視鏡,見兩個老女人就在車後(他之前一直沒注意到她們,因為當車與她們擦身而過時,他其實並沒有看著路面),便朝她們揮揮手,但她們並不可能透過污漬深重的篷車後窗看到這個動作,接著便倒車開上了七號街。現在,收音機里在播放「土匪夢想19」,由歐特-雷-賈斯演唱,布賴恩把音量再開大一點(於是,車子再次越過了路中央的白線——他就是那種不盯著收音機看就無法調音量的人)。饒舌歌!還是金屬風!現在他所需的一切就是讓歐特的一曲搖滾令他這一天徹底和諧——「瘋狂列車」就不錯。

    還需要一點「老爺酒吧」的小點心。

    16

    苔瑟寶慕夫人將車開出了「卡拉之笑」的車道,換至二擋轉上了龜背大道,老皮卡的引擎轉動得極不穩定(若是儀錶板上有轉速標盤,指針將毫無疑問地跳在紅線區),後箱里有一些小工具被顛得上下亂撞。

    羅蘭只能感受到一點意念的接觸——非常微弱,和傑克相比——但是他以前見過斯蒂芬·金,並催眠了他。那是兩人分享的強有力的聯結,所以他並不意外自己可以接觸到傑克所無法觸及的心聲。金正在想著他們——這大概不會有什麼壞處。

    他散步時經常想起這事兒,羅蘭心裡說,每當獨處時,他就能聽到烏龜的歌聲,知道自己還有一項任務要完成。他一直在躲避的任務。好吧,我的朋友,今天就要了結了。

    如果,他們今天能救下他。

    他倚著傑克,看著駕駛座上的女人說:「你就不能讓這個倒霉東西跑得快一點嗎?」

    「好的,」她說,「我相信我可以讓它跑起來。」接著,她又對傑克說:「你真的會讀心術嗎?孩子,還是說,那不過是你和你朋友玩的小遊戲?」

    「準確地來說我讀不出來,但我可以觸及他們的意念。」傑克說。

    「我希望你說的都是真的,」她說,「因為龜背大道這條路很陡,很多地方只有一條車道寬。要是你感覺到有人從對面開過來,可一定得讓我先知道啊。」

    「我會告訴你的。」

    「好極了。」伊倫·苔瑟寶慕說著露齒一笑。千真萬確,她絕不再有懷疑了:這是迄今為止她遇到過的一級棒的好事兒。最振奮她心的事兒。現在,聆聽著那些美妙的歌詠,她還能看到道路兩邊樹叢中的葉面兒,彷彿有無數人夾道旁觀他們的一舉一動。她還能感受到,有一股無形的、巨大無比的能量聚集起來,圍攏在他們周圍,因而她突然篤信起了某種荒唐的念頭:只要她踩下油門,齊普·麥卡佛伊的老皮卡說不定就會跑得比光速還快。憑藉身邊她所能感到的巨能,也許他們就能超越時間。

    好吧,讓我們來瞧瞧吧,她在心中說道。她將車駛向龜背大道的路中央,再踩著離合器,猛地一拉,扳到第三擋。老皮卡並沒有比光速更快,也沒有超越時間,但時速指針攀升到了50……再接著往上爬。老皮卡急急爬上了小坡路的最頂端,就當它開始下滑時,車輪輕快地騰空而起。

    至少有一個人是高興的;伊倫·苔瑟寶慕興奮得尖叫起來。

    17

    斯蒂芬·金有兩條散步路線,短的和長的。走短的路線,他會到沃靈頓路和七號街的交介面,然後原路返回,回到卡拉之笑,他的家。這條路線約有三英里長。走長路(這三個字碰巧是他借「巴克人」之名發表的小說名,那時,世界還未開始轉換)的話,他就會走過沃靈頓路上的岔口,繼續往前,沿著七號街走到史拉博城市街,再折回來,沿著七號街走到漿果山,繞回沃靈頓路。走這條路時,他會從龜背大道北端走回家,大約共計四英里。今天,他打算走這條長路,但當他走到沃靈頓路和七號街的路口時,他停下來了,猶豫不定要不要就此折回,改成短途散步為好。走在公路旁的狹窄人行道上時,他總是很小心,儘管七號街上來往的車不多,即便到了夏季也不算多;這條路只有在弗萊伊博格集市開張時才會變得熱鬧,而那起碼得等到十月份的第一個星期。況且,不管怎麼說,視野還算開闊。要是有一個蹩腳司機開車過來(或是一個醉漢),你能在一英里之外就瞧見,因而有足夠的時間避讓。只有在一段路上看不到前方,剛好就在沃靈頓岔口的後面。而且,那還是一段適於有氧鍛煉的小陡坡,能讓一顆老心跳得怦怦怦,難道這不就是他堅持做這種愚蠢的散步的終極目的嗎?響應電視節目倡導的所謂「心臟健康」,他已經戒了酒、戒了興奮劑,甚至差一點兒就戒了煙,他還運動。還有什麼來著?

    有一個聲音悄聲對他說,反正都一樣。離開小路,這聲音接著說。回自己家去。去湖對面參加派對,見朋友之前,你還會有一個多小時的時間。你可以做點工作。也許,可以開始下一部《黑暗塔》;你知道故事都已經在你腦子裡了。

    是啊,是在腦子裡了,但他最近在寫另一部小說,而且自我感覺很好。回到「黑暗塔」的故事,那就好比深水潛泳。說不定會淹死在裡頭。但那個瞬間,他站在十字路口,突然領悟到,如果現在早點回家,他會開始寫的。他會忍不住要寫。他會聆聽有時他稱為乾神之歌,龜之歌(而有時也會稱作「蘇珊娜之歌」)的歌曲。他會將正在寫的小說棄之不顧,轉身離開安全的島岸,毅然投身於那黑暗無邊的深水裡,再度巡遊。之前他已縱身躍入其中四次,這一次他將不得不游到對岸為止。

    游下去,或是淹死。

    「不,」他說出了聲。聲音很大,幹嗎不呢?這裡沒有人會聽到的。他覺察到——隱隱約約地——有車輛開過來的聲音——一輛車還是兩輛車?一輛在七號街上,另一輛在沃靈頓路上?——但也就是如此一想。

    「不,」他又自言自語了。「我要繼續散步,接著要去派對。今天不再寫作了。尤其是,不寫那個了。」

    於是,將十字路口拋在身後,他走上了陡峭的斜坡,視野中只能看到向上的坡路。他漸漸走向逼近而來、轟響的道奇卡車,那也是逼近而來的他自身之死的轟鳴。理性世界的卡想要他死;而純貞世界的卡卻需要他活下來、唱著他的歌兒。因而,在這個陽光明媚的六月午後,在緬因州的西部,不可阻擋的力量猛然沖向這不可更改的對象,自純貞世界陷落之後,這是第一次,眾世界和眾存在之物都傾向於矗立在坎-卡無蕊、亦即空無的紅色大地最遙遠盡頭的黑暗塔。甚至於,血王都停消了憤怒的嘶喊。因為這是黑暗塔所執著的意願。

    「堅定需要犧牲,」金說了一句,儘管除了小鳥沒有人能聽見,而且他並不知道這句話到底是什麼意思,但他不曾因此而感到困擾。他總是喃喃自語;就好像他的腦海里也有一個聲音洞,洞內充滿了機智的——卻儘是些不必要的智慧——小丑。

    他散著步,手臂在藍色牛仔褲的兩側輕輕擺動,沒有意識到他的心是

    (不是)

    在進行最後幾次的跳動,他的心神也在

    (不在)

    進行最後一些思考,而他的聲音

    (不是)

    發出了最後一聲神諭的宣言。

    「乾神之歌。」他說著,並聽著自己的言語——甚而還被吸引了。他曾向他自己保證:他將不再用無法誦讀的、杜撰而出(倒也不是說是混亂無章)的語言去說黑暗塔的神奇故事——就算他寫了,他在紐約的編輯查克·范瑞爾也會大刀闊斧地刪節——但那也沒用,他腦子裡彷彿被這些詞句填滿了:卡,卡-泰特,坎-托阿(這個詞說到底是從他另一本小說《絕望》中引來的),獺辛……就算把托爾金的希瑞斯·安戈爾①『註:希瑞斯·安戈爾是托爾金《魔戒》中的雙塔之一。』、H·P·洛夫克拉夫特②『註:霍華德·菲利普·洛夫克拉夫特(1890—1937),與愛倫·坡、安布魯斯·布爾斯並稱為美國三大恐怖小說家。』的《偉大的盲人提琴手》拋在腦後了?

    他笑了,開始哼唱聲音洞給他的一首歌。他想,等他最終再次接受龜的言語時,他肯定會在下一本槍俠的書里引用這首歌。「來吧來吧考瑪辣,」他一邊走一邊哼,「年輕人帶著槍來啦。愛人接過槍跑開了,年輕人失去了心愛的她。」

    那個年輕人說的是埃蒂·迪恩嗎?還是傑克·錢伯斯?

    「埃蒂,」他大聲地說出來,「埃蒂將會失去愛人。」他深深沉浸在小說情節里,因而一開始並沒有看到藍色的道奇卡車的車頂從視野中高高的地平線上露出來,也沒有意識到這輛車並沒有行駛在公路的正路上,而是開在他散步的軟土路邊。同樣,他也沒有聽到身後另一輛逼近他的皮卡所發出的轟鳴聲。

    18

    哪怕車裡放著那些吵死人的饒舌搖滾,布賴恩還是聽到了冰格蓋子咔噠咔噠作響,他從後視鏡里一看,結果沮喪又憤怒地發現,子彈,兩隻羅特韋爾犬中較冒失的那隻,早就從車後放貨品的篷車裡跳進了乘客座。子彈的兩條後腿撐在臟乎乎的座位上,又短又硬的尾巴樂滋滋地搖來晃去,鼻子早就伸進了布賴恩的冰格里。

    在這種情況下,任何一個有理智的司機都會將車停在路邊,再好好教訓一通沒規矩的小動物。但布賴恩·史密斯坐在方向盤後時歷來沒有理智可言,並有違章紀錄作證。所以,他沒有停車靠邊,而是向右扭過身子,左手搭在方向盤上,一個勁兒地用右手徒勞地拍打著小狗扁平的腦袋。

    「別碰!」他沖著子彈大吼大叫,與此同時,他座下的迷你貨車先是歪向了右側路沿,再是完全開在了人行道上。「你沒聽見我的話嗎,子彈?你是不是笨蛋啊?別去碰它!」事實上,有那麼幾秒鐘,他確實把小狗的腦袋從冰格里提了出來,但這種狗沒什麼毛,他的手指抓不住,同時子彈雖然沒什麼天賦,但還是很聰明,知道自己至少還有一次機會去把白紙包里的東西叼出來,那東西散發著迷人的猩紅的香味。它又鑽到布賴恩的手掌底下,用嘴叼住了那塊紙包的漢堡肉。

    「鬆口!」布賴恩吼道,「你給我鬆口……馬上!」

    為了贏得這塊肉,為了讓小狗因站立不穩而吐出他的晚餐,布賴恩狠狠地用雙腳踩了剎車。但不幸的是,一隻腳卻踩在了油門上。貨車突然加速猛衝上坡路的頂端。此時,布賴恩又激動又惱火,徹底忘了自己身在何處(七號街)、也忘了自己在幹什麼(開車)。他現在只關心一件事:從子彈的嘴裡奪回屬於他的一包肉。

    「給我!」他喊著,伸手拽著。子彈的尾巴搖得前所未有地兇猛(對它而言,現在不止意味著一頓大餐,還是一場遊戲),並死死往後拖。漢堡肉外麵包著的紙被扯破了。現在,這輛車已經完全偏離了車道。車後是一排照耀在美好的午後陽光下的松樹:炫目的綠色和金色。布賴恩的腦子裡只有肉。他可不想吃一塊浸在小狗口水中的漢堡肉,你最好還是相信這一點。

    「把它給我!」他大喊大叫時,絲毫沒有看到走在車輛前方的男人,也沒有看到有輛車正緊緊跟近了這個男人,更沒有看到那輛車的車門突然開了、並跳出一個瘦長的牛仔,因而也不可能注意到那人跳下來時,拔出了懸掛在腿側槍套里的一把大口徑手槍,抓住了淡黃色的粗重槍柄;布賴恩·史密斯的世界已經驟然縮小,只有一隻壞狗和一包肉。搶奪中,鮮血浸染了肉鋪老闆專門包上的白紙,血跡就如圖騰一般。

    19

    「他在那兒!」傑克大喊一聲,但伊倫·苔瑟寶慕已經不需要他的預告了。斯蒂芬·金穿著牛仔褲、格子布工裝襯衫,還戴了頂棒球帽。他剛剛走過了沃靈頓路和七號街的交叉口,即這段坡路下的四分之一處。

    她踩下了離合器,改換成二擋,儼然像是個全國汽車比賽協會裡的資深司機看到了前方揮動的方格旗,再急急地一把向左,兩手用力地扳住方向盤。齊普·麥卡佛伊的老皮卡像蹺蹺板似的扭向一邊,但還不至於翻倒。她看到閃耀的陽光照在金屬上的反光,那是從坡頂沖向金的一輛車。她聽見坐在另一側門邊的男人大喊一聲,「跟在他身後!」

    她照做了,儘管現在她已經看到了迎面而來的小卡車偏離了車道,向他們這一邊衝來。更別提那至關重要的斯蒂芬·金了,就像三明治里的肉片一樣,他現在被夾在兩輛車中間。

    車門「砰」一聲挺開了,名叫羅蘭的那人半滾半跳著躍出了皮卡。

    就在那之後,事情發生了,迅雷不及掩耳。

無憂書城 > 玄幻奇幻 > 黑暗塔(The Dark Tower) > 黑暗塔7:黑暗塔 > 第三部 第一章 苔瑟寶慕夫人開車向南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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