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九七七年七月十二日
老天,回到布里奇屯感覺真好。在那兒他們的招待一直很周到,喬直到現在還把那兒叫做「奶奶鎮」,可歐文老是大驚小怪地沒個停,我們回家之後他就好多了。一路上只休息了一回,在沃特維爾的安靜婦人餐廳吃了點兒東西(不得不補充一句,在那兒我吃過更好的飯菜)。
不管怎麼樣,我說到做到,一回來就開始找那部《黑暗塔》。找了半天,幾乎都快放棄了,終於在車庫最角落的地方找到了手稿,就壓在泰比裝過期購物指南的盒子下面。上面沾了許多「春天的融雪」,藍色稿紙聞起來一股子霉味兒,不過還好,字還能看清。我從頭到尾讀了一遍,然後坐下來在驛站那段(就是槍俠遇見傑克那段)又加了點兒內容。琢磨著如果加上一個用原子能發動的水泵會很有意思,所以一點兒沒猶豫就添上去了。通常改寫老故事都比較倒胃口,就像干嚼夾在發霉麵包里的三明治,不過這部小說感覺特別自然……就像套上了一雙舊鞋。
這個故事到底該寫些什麼?
我記不得了,只記得很久很久以前它突然出現在我的腦子裡。那時候我正開車去北部,全家人都在車上打呼嚕,我突然想起以前戴維和我從伊瑟琳姑姑家離家出走的事兒。我們當時計劃回康涅狄格,好像,然後大人把我們抓了回去,這也不用說,接著他們把我們關進穀倉,罰我們鋸木頭。奧倫叔叔說那叫懲罰任務。我記得好像發生了什麼可怕的事兒,可活見鬼,我怎麼一點兒想不起來了,只記得是紅色的。後來我想像出一個英雄,魔幻的槍俠,他保護了我。另外還有一樣和磁場有關的東西,或者是力量光束之類的。故事的起源我還是比較有把握的,可是奇怪的是怎麼感覺那麼模糊。噢,算了吧,誰又記得小時候那些雞毛蒜皮的事兒?誰會願意?
其他就沒什麼了。喬和納歐米在外面玩兒,泰比去英國的旅行基本上已經計劃好了。老天,這個槍俠的故事怎麼總在我眼前晃來晃去!
我知道羅蘭老兄需要什麼了:他需要些朋友!
一九七七年七月十九日
今天晚上我騎著摩托車去看了場電影,《星球大戰》。估計除非天氣變涼,否則我再也不會騎那輛摩托車了。吃了我一嘴的蟲子,還真是補充了蛋白質!
一路上我都在想羅蘭,我的槍俠。他的名字還是從羅伯特·勃朗寧的一首詩得來的(當然導演瑟吉歐·萊昂也給了我點兒靈感)。原稿是一部小說,那是當然——或者說小說的一部分——但是我覺得每一章幾乎都能獨立成文。我琢磨著能不能先把它們賣給幾本科幻雜誌?甚至《奇幻與科幻》雜誌?它可是這類小說夢寐以求的天堂。
這念頭大概很蠢。
其他時間就在看全明星賽(國家聯盟第七和美國聯盟第五)。還沒看完我就累得不行,泰比不太高興……
一九七八年八月九日
科比·麥考利把那本舊的《黑暗塔》第一章賣給了《奇幻與科幻》雜誌!上帝,簡直不敢相信!太棒了!科比說他覺得艾德·弗爾曼(雜誌總編)也許會給我的《黑暗塔》出個系列,第一部(「黑衣人逃進了茫茫沙漠,槍俠緊隨其後,」如此等等)就叫做「槍俠」,題目還挺貼切。
這部小說去年還在車庫的潮濕角落裡面發霉,如今有了這個結局也算修成正果。弗爾曼告訴科比,羅蘭「非常真實」,許多奇幻小說缺乏的恰恰就是這點。他還問後面還有沒有更多探險。我肯定後面還有更多(或者說已經有,還是將要有——說還沒寫的故事該用什麼時態來著?),但具體是什麼我還沒什麼概念。唯一一點,約翰·「傑克」·錢伯斯會重新回來。
今天一直在下雨。孩子們不能在外面玩兒了。晚上安迪·佛切爾幫我們照看幾個大孩子,泰比和我帶著歐文去了布里奇屯鎮上看露天電影。泰比覺得這部片子(《午夜情挑》……實際上是去年的老片了)簡直爛透了,可我也沒聽見她說想回家。至於我嘛,還在想那個羅蘭老兄。這回想的是他逝去的愛人。「蘇珊,窗邊可愛的姑娘。」
老天,她會是誰?
一九七八年九月九日
終於拿到了第一本刊登了《槍俠》的十月號。老天,看起來棒極了。
伯特·哈特倫今天打電話來,想勸我到緬因大學做一年的駐校作家。伯特還真有種,竟然以為我這樣兒靠碼字謀生的人會願意和那種工作扯上關係。不過這想法還是挺有趣兒的。
一九七九年十月二十九日
哦,他媽的,又喝醉了。見鬼的我連字都看不清,不過趁我躺倒之前最好在紙上寫點兒什麼。《奇幻與科幻》雜誌的艾德·弗爾曼又給我寄了一封信,他打算把《黑暗塔》的第二章——就是羅蘭碰見那男孩的地方——叫做「驛站」。他真的很想繼續連載下去,我也是,只是但願後面還有。同時我腦子裡還得留點兒地方給《末日逼近》——當然還有《死亡地帶》①。
不過這些事兒對我來說都算不了什麼。我恨透了奧靈頓這個地方,路上車太多是一個原因。他媽的今天歐文差點兒被一輛大卡車擦著,把我的魂兒都嚇掉了。不過房子後面一塊奇怪的寵物墳場倒給了我點兒小說靈感,實際上那邊的牌子上寫的是「寵物公墓」幾個字,實在太詭異了!滑稽,卻也讓人毛骨悚然。基本上能肯定是《恐怖殿堂》一類的故事。
※※※※
①《末日逼近》(TheStand),又譯作《立場》。《死亡地帶》(TheDeadZone),又譯作《死亡區域》。
一九八〇年六月十九日
剛跟科比·麥考利通過電話。唐納德·格蘭特打了電話給他。那傢伙可是正式出版了許多奇幻小說的(科比老是開玩笑說,就是唐·格蘭特「讓羅伯特·E·霍華德壞了名聲」)。無論如何,唐會願意出版我的槍俠系列,而且不改變原來的題目《黑暗塔》(副標題是「槍俠」)。棒極了,不是嗎?我馬上就有自己的「限量版」了。他會發行一萬本,還有五百本我親筆簽售。讓科比放手和他去談吧。
我的教師生涯終於結束了,迫不及待想好好慶祝慶祝。我又把《寵物公墓》拿出來仔細看了一遍。上帝,太恐怖了,要是真出版了的話讀者肯定會想把我凌遲處死。這本書根本不能有見光的一日……
一九八三年七月二十七日
《出版商周刊》(我們兒子總是把這幾個字念成「出版周商刊」,不過似乎還算得上靠譜兒)登出了理查德·貝徹曼新書的書評……又一次,親愛的,我被狠狠挖苦了一番,他們竟然暗示故事情節無聊。我的朋友,那絕對是胡扯。噢,只要一想起這件事兒我就忍不住跑到超市從折扣櫃檯拎兩捆啤酒回來。而且我又開始抽煙了。怎麼著,告我呀!不過我決定到四十歲就戒煙,我發誓。
對了,兩個月後的今天《寵物公墓》正式出版,那將是我事業終結之日(一個小玩笑……至少我希望只是玩笑)。我想了一會兒,最後還是在封面新書預告那部分加上了《黑暗塔》。幹嗎不呢?是的,我知道那本書早就賣光了——老天爺,本來也只印了一萬冊——可它是一部真正的小說,是我的驕傲。估計我不會再回頭寫羅蘭老兄和他的槍俠之旅,但是,是的,它是我的驕傲。
啤酒下肚的那一刻,想想這個心裡會好受一點兒。
一九八四年二月二十一日
老天,今天雙日出版社的山姆·沃恩給我打了通電話(他就是《寵物公墓》的編輯)。簡直是瘋了!我一直知道會有瘋狂追捧《黑暗塔》的讀者聽說沒有下一部會火冒三丈,因為他們給我寫了信。但是山姆說他們竟然寫了三千封!你肯定要問怎麼會搞成這樣兒。告訴你吧,原因是我腦子秀逗了,誰叫我當初把《黑暗塔》放在了《寵物公墓》的新書預告上。我覺得山姆也有點兒不高興,他沒錯兒,他說過把新書放在預告欄里又不讓讀者看到就像把一塊肥肉放在餓狗眼前晃悠,一邊把肉抽回來一邊說「不行,不行,你就是得不到,哈哈。」另一方面,上帝,基督耶穌,那幫傢伙真是他媽的被寵壞了!他們總是想當然地以為如果他們想要的書存在,他們就有權利得到它。對中世紀的人來說這絕對是聞所未聞的奇事。那時候他們也許聽過書的名字,可一輩子從沒見過書的影子也不稀奇;那年頭紙張可貴了(這點我會放在下一部「槍俠/黑暗塔」裡面的,如果我有時間坐下來碼字的話),書籍是需要你用生命來保護的。我喜歡靠寫小說養家糊口,可是你如果說這個行當沒有一處不好那絕對是睜眼說瞎話。總有一天我要寫本兒小說,讓神經質的書商做主人公!(開玩笑)
今天還是歐文的生日。他七歲了!會講理的年齡!簡直不敢相信最小的兒子已經七歲,而我的小女兒已經十三歲,出落成漂亮的小婦人了。
一九八四年八月十四日(紐約)
剛參加了一個出版社的會,和艾琳·科斯特一道,當然還有我的代理人科比老兄。他倆都竭力勸我把《槍俠》做成好賣的簡裝版,可是我不同意。也許以後我會,但現在我可不願意讓太多人讀這本還沒完成的小說,直到/除非我再開始接著寫下去。
也許我永遠都不會再碰它了。而且現在我又有了個點子,我想寫一部以小丑為主人公的長篇,他實際上是世界上最可怕的怪物。這主意不賴吧;小丑從來都很嚇人的。至少對我來說。(小丑和小雞,我都害怕。)
一九八四年十一月十八日
夜裡我做了一個夢,彷彿打通了在寫《小丑回魂》時碰到的幾個死結。有沒有想過這個世界(甚至多個平行的世界)是被光束支撐起來的?而且光束的發射器放在龜殼上?也許我能把這個想法變成全書的高潮。我知道,聽起來很瘋狂,可我肯定以前在哪兒讀到過,大概是印度神話,說一頭大烏龜用龜殼撐起了我們所有人,而且它就是創造世界的乾神。我還記得以前聽過一則笑話,一位女士對一位有名的科學家說,「進化論全是胡扯,所有人都知道撐起整個宇宙的是一頭烏龜。」聽罷科學家(但願我能想起他的名字,該死,我忘記了)回答,「也許吧,夫人,可是誰又支撐烏龜呢?」那位女士嗤笑一聲,說,「哦,你可別想糊弄我,烏龜下面還是烏龜,一路到底。」
哈哈!聽見了吧,理智的科學家們!
不管怎麼樣,我一直把一本空本子放在床頭,只要夢見點兒什麼就全都記下來,有時寫字的時候腦子還沒完全清醒。今天早上我寫的是別忘了烏龜!還有一句:看那烏龜寬寬脊,龜殼撐起了大地。思想遲緩卻善良,世上萬人心裡裝。優美談不上,我承認,但是對一個只醒了四分之三就寫下這幾句的人來說已經很不錯了。
泰比抱怨我喝酒太多,我想她沒錯兒,可是……
一九八六年六月十日(洛弗爾/龜背大道)
老天,我們買了棟房子!太高興了!剛開始我的確被房價嚇著了,但住進來以後我的筆簡直停不下來。而且——聽起來有些嚇人,可事實就是這樣——我又想繼續寫那部題為「黑暗塔」的小說了。我本來以為永遠都不會再碰它,可昨天晚上我去社區中心喝酒的時候,耳邊竟然響起了羅蘭的聲音,他說「有很多世界,很多故事,但是時間已所剩不多了。」
結果我轉頭沒喝酒就回來了。已經記不得上次一晚上滴酒沒沾是什麼時候,不過今天絕對少有。感覺就像如果我不這樣反而會更糟糕。真的會很糟,我琢磨。
一九八六年六月十三日
夜裡我起來上廁所,頭很疼。可我站在馬桶前面的時候,彷彿看見薊犁的羅蘭正催我趕快開始從大螯蝦那部分寫下去。我會的。
我知道它們是什麼玩意兒。
一九八六年六月十五日
開始寫新書了,簡直不敢相信我真的再一次撿起這個又臭又長的老故事。但感覺從第一頁開始,見鬼,是從寫第一個詞兒開始就全來了。我決定先遵照經典童話故事的結構:羅蘭沿著西海的海岸向前走,身體越來越虛弱。一路上有許多扇門通向我們的世界,他從每扇門後面拽進來一個新人物。第一個將是一個叫埃蒂·迪恩的癮君子……
一九八六年七月十六日
簡直不敢相信!我是說,整整一本手稿就放在我面前的書桌上。我不得不相信,可還是不敢。過去一個月我居然寫了整整三百頁,紙面乾淨得嚇人。我從來沒想過有作家能宣稱他們的作品完全屬於他們自己,每一步發展、每一處轉折都能計劃妥當,但從來也沒有哪本書是這樣兒從我的筆尖流出來的。從第一天開始它幾乎就控制了我的生活。你知道嗎,我幾乎覺得另外的那些作品(尤其是《小丑回魂》)根本就是這部小說的預演。我不否認十五年來我把它束之高閣,從沒試圖再去想它。我是說,當然,我在艾德·弗爾曼出版在《奇幻與科幻》上的故事花了點兒心思,在唐·格蘭特出版的《槍俠》上花了更多的心思,可現在這種情況絕對從沒出現過,我甚至連做夢都在想這個故事。我常常想把酒戒了,可老實說,我幾乎害怕戒酒。我總是隱隱感覺到,靈感雖然不是從酒瓶子里冒出來的,可有樣東西……
我承認我害怕,行了吧?我覺得有樣東西——說不清究竟是什麼——不想讓我寫完這本書,甚至從一開始就想阻撓我。我知道這太瘋狂(「就像斯蒂芬·金寫的小說,」他們會這麼說,哈哈),可感覺千真萬確。也許這本日記永遠不公開是件好事兒,如果大家真讀了,大概會徹底拋棄我。有誰會願意買一個精神錯亂的人的狂言囈語?
我打算把手頭這本叫做《三張牌》,我想。
一九八六年九月十九日
好了,《三張牌》終於寫完了。我喝了點兒酒、抽了點兒大麻,慶祝一番。接下來是什麼呢?呃,《小丑回魂》一個月左右就要面世,還有兩天就是我三十九歲的生日。老天,簡直不敢相信,好像一個禮拜以前我們還住在布里奇屯,孩子們才剛剛出生。
啊,他媽的。該停下來了。作家喝醉了有點兒想哭。
一九八七年六月十九日
今天從唐納德·格蘭特那兒拿到了第一本《三張牌》的作者樣書。封面真漂亮。我決定放手讓NAL出版社出版兩部《黑暗塔》系列的簡裝本——那些傢伙想要什麼就給他們吧。何苦那麼較真兒呢?
當然,我得喝點兒酒慶祝一下……反正想喝就喝,誰又需要什麼勞什子的借口?
這是本兒好書,不過從很多方面來說我都覺得壓根兒就不是我寫的,只是從我的腦子裡流出來,就像嬰兒沒剪斷的臍帶。我想說的是,一陣輕風拂來,搖籃微微晃動。有時候我覺得這些東西沒一樣兒屬於我,我不過是薊犁的羅蘭雇的該死的打字員。我知道這個念頭蠢得不行,可我又有點兒相信。只不過也許羅蘭上頭也有老闆。是卡嗎?
有時看看我自己的生活真的會非常鬱悶:酒精,大麻,香煙,搞得我好像真的想弄死自己似的。又或許還有其他什麼……
一九八七年十月十九日
今晚我待在洛弗爾龜背大道的房子里。我到這兒來,想好好思索一下我的生活方式。一定得有點兒改變,老天,否則我真的要發瘋,直到腦漿迸裂。
一定得有點兒改變。
以下剪報摘自北康維(N.H.)的《山之耳》日報,直接貼在作家日記當中。日期標為一九八八年四月十二日。
本地社會學家解密「時空闖客」傳言
作者:羅根·梅里爾
至少十年以來,白山地區一直籠罩在「時空闖客」的傳聞之中。他們也許是外星異類,也許是時空旅客,或者是「來自另一個界元的生物體」。昨晚,本地社會學家亨利·K·福頓在北康維公共圖書館裡舉行了一場生動的講座。福頓教授是《從眾心理與迷信製造》一書的作者,他與聽眾一同探討了盛極一時的時空闖客現象,並以此為例說明迷信是如何產生、如何發展的。他說,「時空闖客」很可能起源於住在緬因州和新罕布希爾州邊界小鎮的年輕人的奇思怪想。他還推測,跨過加拿大邊境進入關國的偷渡客也許也助燃了現今甚囂塵上的迷信謠言。
「我想我們都知道,」福頓教授說,「聖誕老人和牙齒仙子都根本不存在,所謂的『時空闖客』也同樣純屬子虛烏有。但是這些傳說
(下轉第八頁)
文章剩餘部分缺失,同時金也沒有留下任何解釋說明該段剪報為何出現在他的日記里。
一九八九年六月十九日
我剛剛從參加戒酒項目「一周年慶」上回來。整整一年,滴酒未沾,而且連大麻都沒碰!簡直不敢相信。不過我一點兒也不後悔。毫無疑問,戒煙戒酒救了我的命(也許也挽救了我的婚姻),可是我只希望我的靈感千萬別也同時被戒了。項目里的人說千萬不要勉強,自然會來的,可還有一個聲音(我覺得是烏龜的聲音)一直在催我快點兒,時間緊迫,必須整裝待發。原因?自然是為了《黑暗塔》,一方面因為讀者來信雪片似的從世界各地飛過來。他們讀完《三張牌》之後都希望知道下面的故事是什麼。可是不僅如此,另一方面,我體內有某樣東西也希望我繼續把故事寫下去,但是,該死的,我也得知道該怎麼寫下去才行呀。
一九八九年七月十二日
洛弗爾這兒的書店裡藏著許多寶貝。猜猜我今天在書店裡掏到了什麼?理查德·亞當斯寫的《沙迪克》。不是那本寫兔子的,而是寫一頭神秘的巨熊。我想我會從頭到尾再讀一遍。
寫作方面,感覺還沒來……
一九八九年九月二十一日
好吧,下面的事兒的確有些邪們兒,所以做好心理準備。
早上十點我在寫稿子的時候(坐在打字機前面,正想著要有一聽冰鎮百威該有多好,至少一聽),門鈴響了。一個花店夥計站在門口,手裡捧著一打玫瑰。不是送給泰比的,而是送我的。卡上寫著祝你生日快樂——曼斯菲爾德的戴維、山迪和梅根。
我幾乎都忘了,今天竟然是我四十二歲生日。我抽出一朵玫瑰,思緒不知道飄到哪兒去了。我知道這聽起來非常奇怪,相信我,但真的是這樣,我彷彿聽見了悅耳的哼鳴,玫瑰花瓣上點綴著晶瑩的露珠,彷彿一個個小水塘。哼鳴聲越來越洪亮,越來越甜蜜,玫瑰變得……怎麼說呢,越來越玫瑰。這時候《黑暗塔》第一部裡面的傑克突然蹦進我的腦海,還有埃蒂·迪恩和那家書店。甚至連書店名字我都記得:曼哈頓心靈餐廳。
接著,砰!一隻手搭在了我的肩上,我扭頭一看是泰比。她想看看是誰送的花,還問我是不是睡著了。我說沒有,可實際上我的確睡著了,就站在廚房裡。
你曉得那種感覺像什麼嗎?就像《槍俠》裡面羅蘭在驛站對傑克催眠的那一段。催眠對我自己是沒用的。小時候有一次在陶善集會上,一個傢伙把我叫上了台,試著對我催眠,可絲毫不奏效。我記得我哥哥戴維還挺失望的,他本來希望我能學小雞叫來著。
不管怎麼樣,我想我可以繼續寫《黑暗塔》了。不清楚我受不受得了複雜的情節——過去幾年的失敗讓我有些,怎麼說呢,懷疑自己——但我還是想先試試。我能聽見那些虛構的人物在呼喚我。誰知道呢?也許手頭這本里會出現一頭巨熊,就像理查德·亞當斯小說里的沙迪克!
一九八九年十月七日
今天我動筆開始寫下一部《黑暗塔》了,而且——和《三張牌》一樣——我完成第一部分的時候心裡就在奇怪,怎麼等了這麼長時間才動筆。和羅蘭、埃蒂、蘇珊娜在一起就像喝下一杯清涼的水,或者就像在和好久不見的老朋友敘舊聊天。而且,那種感覺又涌了上來,彷彿不是我在寫小說,而只是為小說提供了一條管道。可是你猜怎麼著?我一點兒沒意見。早上我在打字機前面坐了整整四個鐘頭,飲料和提神的藥品想都沒想過。一次都沒想過。琢磨著這部就叫《那片荒原》。
一九八九年十月九日
不行——荒原。就兩個字,同T.S.艾略特的那首長詩里的一樣(實際上他的是「荒原」,單數形式,我記得)。
一九九〇年一月十九日
今晚連寫五個鐘頭,《荒原》終於宣告完工。讀者看到結果肯定會怨聲載道,猜謎競賽沒有結束小說就戛然而止。我自己知道故事還在繼續,可我沒辦法再寫下去,腦海里有一個清晰的聲音告訴我(像以前一樣,聽起來就像羅蘭),「該暫時擱筆了——合上你的書,語俠。」
撇開弔人胃口的結局不談,故事本身我還算滿意,可它明顯和我以前的作品不一樣。著實是一部大部頭,足足八百多頁,而我只花了三個多月的一點點時間。
他媽的,真是不可思議。
而且也是幾乎不用怎麼改動。當然,情節上還是有幾處不合理的地方,可你只要想想這本書有多長,就會發現漏洞少得幾乎讓人不敢相信。當我需要一點兒靈感刺激時,整部小說一次又一次地從我的筆下流瀉出來,太不可思議了。比方說從查爾斯·派勒什寫的《梅花點陣》①裡面信手拈來的十七世紀俚語:「哎,沒錯兒」或者「隨便您」還有「我的小夥子」等等,這些詞兒從蓋舍嘴裡吐出來那麼自然(至少在我聽來是這樣)。再比方傑克重新回來的方式,老天,太酷了,不是嗎?
惟一擔心的是蘇珊娜·迪恩(以前是黛塔/奧黛塔的那個)後面的命運。她有了身孕,可我不知道孩子的父親會是誰。魔鬼嗎?不大像。也許等故事繼續再發展下去兩三部我才需要擔心這個問題,可不管怎麼樣,我的經驗告訴我,長篇小說裡面如果女主人公懷了身孕卻不知道孩子父親是誰,那肯定就砸鍋了。原因說不上來,不過懷孕這個橋段已經用得太濫了!
噢,好吧,或許也沒什麼要緊的。這段日子羅蘭和他的卡-泰特已經讓我有點兒煩,估計要過段日子我才能再撿起這個故事,儘管我知道書迷們肯定會被剌德火車上吊人胃口的結局氣得大吼大叫。記住我的話。
不過我還是很高興這樣寫了,對我來說這樣的結局正好。從許多方面來說,《荒原》感覺上就像本人「造夢生涯」的頂點。
甚至也許比《末日逼近》更精彩。
※※※※
①《梅花點陣》(TheQuineunx),英國作家查爾斯·派勒什(CharlesPalliser)一九八九年所著維多利亞式的懸疑小說。
一九九一年十一月二十七日
還記得我說過會有人抱怨《荒原》的結局嗎?看看下面的!
堪薩斯州勞倫斯鎮的約翰·T·斯皮爾的來信:
親愛的金先生:
或者我是不是該長話短說,直接叫你「混蛋」?
我簡直不敢相信我花了大價錢買的唐納德·格蘭特版的槍俠系列第三部《荒原》竟然這副樣子!書名倒真是貼切,果然是「堆滿垃圾的荒原」。
我是說,故事本身還是不錯的,別誤會,甚至可以說很棒,可你怎麼能這樣隨便「續上」一個那樣的結局?根本就不是結局嘛!就好像你自己寫累了,然後說「好吧,管它呢,反正我不需要絞盡腦汁想出個好結尾,那幫願意付錢買書的笨蛋肯定會照單全收。」
本來我想把書退回來的,不過後來還是決定收藏,因為至少那些插圖還挺漂亮(尤其是奧伊的那幅)。但是故事情節絕對是騙人的。
金先生,你會寫「騙子」兩個字嗎?操你媽,你這個騙子!
誠摯的批評者
約翰·T·斯皮爾
堪薩斯州勞倫斯鎮
一九九一年十一月十六日
一九九二年三月二十三日
下面一封讓我心情更糟糕。
佛蒙特州斯通鎮科芮塔·維爾夫人的來信
親愛的斯蒂芬·金:
不知道您會不會收到這封信,不過抱希望總歸沒錯。我讀過您大部分作品,都非常喜歡。我來自你的「姐妹州」佛蒙特,是個七十六歲的年輕「祖母」,特別喜歡的是您寫的《黑暗塔》系列,呃,我是說直到現在都很喜歡。上個月我去醫院,一幫腦科專家會診後說我腦袋裡的腫瘤終究還是惡性的(剛開始他們告訴我「別擔心,科芮塔,腫瘤是良性的」)。我知道你該怎麼做就怎麼做,只要「跟隨你的靈感」就行,不過他們說恐怕今年的獨立日我都熬不過去,估計下一部「黑暗塔奇談」問世我等不到了,所以我想您能不能提前告訴我最後結果會怎樣,至少告訴我羅蘭和他的卡-泰特能不能最終到達黑暗塔?他們在那兒又找到了什麼?我發誓絕對不會告訴第二個人。希望您能滿足一個老婦人的臨終遺願。
誠摯的
科芮塔·維爾
佛蒙特州斯通鎮
一九九二年三月六日
我一想到自己安給《荒原》的草率結尾心裡就特別堵得慌,覺得自己真是個混蛋。我得給科芮塔·維爾夫人回封信,可我不知道該怎麼說。如果我告訴她我也不知道羅蘭的故事該怎麼收尾,她會相信嗎?我懷疑,可「這就是事實」,傑剋期末論文的最後一句就是這麼寫的來著。那座該死的黑暗塔里到底有什麼東西我也不知道,甚至不比……呃,不比奧伊知道得多!我甚至不知道它矗立在那一大片盛開的玫瑰花田當中,直到那段文字從我的指尖流瀉出來、顯示在新買的蘋果機電腦屏幕上!科芮塔會信嗎?要是我說,「科芮塔,聽我說:一陣風吹來,靈感自然流瀉。接著,風停樹靜,我能做的一切只有等待,和你一樣,」她又會如何作答?
他們每個人,上到最睿智的批評家、下到最蠢笨的讀者,都認為掌握一切的是我。全是胡扯。
我壓根兒不是。
一九九二年九月二十二日
格蘭特版的《荒原》全賣光了,簡裝本也賣得很火。我應該很高興,的確也是,可是抱怨結局的讀者來信還是雪片似的飛過來。大體能分三類:惱羞成怒的讀者,迫切想知道這個系列下一部什麼時候能出來的讀者,還有迫切想知道這個系列下一部什麼時候能出來的惱羞成怒的讀者。
可是我思路全卡住了,風愣是沒吹過來,起碼現在還沒。
不過同時另一部小說的靈感又冒了出來,女主人公在當鋪里買了一幅油畫,結果自己跌進了油畫的世界。嘿,也許她去了中世界,會碰上羅蘭!
一九九四年七月九日
我戒酒以後泰比就不大和我鬧彆扭了,可是,老天爺,今天早上我們倆大吵一架。在洛弗爾的家裡,當然。我正準備出門散步,她讓我看看今天的萊維斯屯《太陽報》登的一則新聞,斯通翰姆的居民查爾斯·「齊普」·麥考斯蘭正在七號公路上散步時被一輛汽車當場撞死,肇事司機逃逸。我平常就在這條公路上散步,當然,所以泰比勸我就待在龜背大道,而我則試圖說服她我同其他任何人一樣也享有七號公路的權利(上帝啊,老實說我每天也不過只走半里路)。我們吵得越來越厲害。最後她求我至少別再上斯萊布城山丘,那兒視野太短,要是有人不小心開上人行道避都沒法兒避。我答應她會好好考慮一下(要是我們繼續爭下去那我肯定得中午才能出門了),但是見鬼,我可不願意那樣兒怕東怕西地活著。而且那個斯通翰姆的倒霉鬼讓我散步被車撞著的幾率變得大概只有一百萬分之一。我這麼對泰比說,結果她說:「以前你還說過成為一個成功作家的幾率比這還大一些呢。」
她這麼一說我倒是啞口無言了。
一九九五年六月十九日(班哥爾)
泰比和我剛從班哥爾禮堂參加完我們小兒子的畢業典禮回來(當然還有他的四百個同學)。他終於拿到了畢業文憑,現在算是正式高中畢業。班哥爾高中和班哥爾初中都成為了歷史,秋天他就要上大學,而我和泰比將要開始想辦法應付如今越來越流行的空巢綜合征。每個人都說,一切一眨眼就過去了,你會連連稱是……然後,一切果然就過去了。
他媽的,我心裡堵得慌。
有點兒不知所以。這一切都是為了什麼?(這一切到底是什麼,阿爾菲,①哈哈?)這麼掙扎著從搖籃爬到墳墓到底是為什麼?啊?「人生道路的盡頭」又是什麼?耶穌啊,太殘酷了。
我們今天下午要開車去洛弗爾龜背大道上的家——過一兩天歐文也會過來的。泰比知道我希望在湖邊寫寫東西,老天,她的直覺靈得可怕。當我們從畢業典禮回來的路上,她問我,風有沒有吹起來。
實際上,答案是肯定的。不僅吹了起來,還是一陣狂風,我簡直等不及想開始《黑暗塔》系列的下一部。是該看看猜謎競賽的結果如何了(埃蒂用「愚蠢的問題」——換句話說,謎語——讓長著機器腦子的布萊因目瞪口呆,這個想法幾個月以前就出現在我腦海里)。不過我有感覺,這並非故事的主線。這部裡面我想寫寫蘇珊,羅蘭的初戀,而且我想把他倆這段「牛仔浪漫史」放在虛構的中世界的眉脊泗(實際上就是墨西哥)。
跨上駿馬會有時,再踏狂野征途路。
其他孩子都不錯,雖然這段時間納奧米患了過敏症,大概是貝類食物過敏……
※※※※
①原文是「What'sitallabout,Alfie?」,一九六六年美國電影《阿爾菲正傳》(Alfie)中的經典台詞。
一九九五年七月十九日(洛弗爾,龜背大道)
上一次中世界的探險我就像乘著噴氣式火箭車過了一個月,整個過程暈暈乎乎,就像吸了毒品騰雲駕霧。我本來以為這回要難一點兒,難很多,可結果是我再一次穿上了異常合腳的舊鞋子,就像那雙三四年前在紐約買的巴利西部牛仔短筒靴,舒服得不願意脫下來。
現在已經寫完了兩百多頁,羅蘭和他的夥伴們正在調查大流感遺留下來的廢墟,並且找到了蘭德爾·弗萊格和阿巴加爾留下的蛛絲馬跡。
我想,也許最終弗萊格就是沃特,羅蘭的死對頭。他的真名其實就是沃特·奧·迪姆,剛開始只是個普通的鄉下小夥子。實際上這也完全說得通。如今我已經清楚地發現以往寫的每一部小說都或多或少和這部有關係。而且你知道嗎,我一點兒不覺得彆扭,提筆創造這部小說總讓我覺得回老家了。
可是為什麼同時還覺得危險?為什麼我總有一股揮之不去的預感,要是有一天我被發現心臟病突發倒在書桌上(或者駕著哈雷車翻下七號公路),那時肯定正在寫這部一點兒不普通的西部傳奇?大概因為我知道有太多人正等著我結束這一切,而我也願意結束這一切!上帝,非常願意!只要我還有一口氣在,絕對不會讓它成為我的作品集中的《坎特伯雷故事集》或者《艾德溫·德魯德之謎》①。可是我一直覺得那股阻止我創作的力量正在找我,只要我一動筆就更容易被發現。
夠了,最近我變得有點兒神神叨叨。得出去散散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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①《坎特伯雷故事集》(CanterburyTales),喬叟代表作,但是未完成喬叟便去世。《艾德溫·德魯德之謎》(TheMysteryofEdwinDrood),查爾斯·狄更斯的最後一部偵探小說,也是未能完成便去世了。
一九九五年九月二日
再過五個禮拜估計就可以完工了。這本書比以前更有挑戰性,不過整個故事仍然向我湧來,情節曲折,內容豐富。昨天晚上看了黑澤明的《七武士》,我突然有個想法,第六部是不是也可以這麼寫,題目就叫《末世界的狼人》什麼的。估計我得到路邊租碟片的地方看看有沒有那部《七俠蕩寇志》,就是黑澤明電影的那部美國版。
說起路邊,下午為了避讓一輛麵包車我差點兒跳進路溝里——司機左搖右晃,分明喝得爛醉——就在七號公路最後一段路,當時我正準備拐進樹陰更多的龜背大道。我不打算告訴泰比,否則她一定會暴跳如雷。不管怎麼說,現在我已經經歷過所謂的「行人夢魘」,不過幸好不是在公路臨斯萊布城山丘的那段。
一九九五年十月十九日
比我預計的時間長一些,不過今晚我總算寫完《巫師與玻璃球》了……
一九九七年八月十九日
泰比和我剛剛送走了喬和他的妻子;他們回紐約去了。臨走的時候我給了他們一本剛出版的《巫師與玻璃球》,今天剛出來的。有什麼比一本剛出爐的新書更妙的禮物?那樣子、那味道,尤其是封面上還印了你自己的名字!寫作絕對是全世界最棒的工作,可以在想像的世界裡揮鞭馳騁,還有人付給你大筆大筆的鈔票。再加一句,我覺得那兒惟一真實的就是羅蘭和他的卡-泰特。
我覺得我的老書迷們一定會喜歡這本的,不僅僅因為單軌火車布萊因的故事最終告一段落。不知道佛蒙特州那個患腦瘤的老奶奶還在不在?估計已經不在了,可要是她還在人世,我真希望能給她寄一本……
一九九八年七月六日
泰比、歐文、喬和我今晚去牛津鎮看了場電影,《世界末日》。比我想像的精彩,估計部分是因為我和家裡人一起看的。科幻主題加上世界末日的噱頭,讓我想起了黑暗塔和血王。倒也不怎麼意外,對吧?
早上我寫了點兒那部關於越南的小說,原來只是隨便寫寫,現在已經換成在蘋果電腦上打字了,估計我是當真了。尤其滿意薩利·強重新出場的方式。問題是:羅蘭·德鄯和他的朋友最終會不會與鮑比·加菲的夥計泰德·布勞提根重逢?那些追逐泰德老兄的低等人又到底是誰?故事越來越像一道傾斜的水槽,最終所有東西都會流到中世界和末世界裡。
《黑暗塔》將會是部扛鼎之作,我絲毫不懷疑。等我寫完,我打算好好休息一陣。甚至金盆洗手。
一九九八年八月七日
下午我又去散步了。晚上我帶弗萊德·侯瑟參加了一場在弗雷伯格召開的會議。回來的路上他提出希望我資助他,我答應了;估計他終於清醒過來想認真做點兒什麼了。對他是件好事兒。後來他聊到那些所謂的「時空闖客」,他說這段日子附近七座小鎮這樣的人頻頻出現,比以往任何時候都頻繁,當地人都在議論這件事兒。
「那我怎麼從來沒聽說過?」我問他。他沒有回答,只給了我一個非常古怪的表情。我追問下去,最後他才說:
「你在場大家就不願意說了,斯蒂夫,因為報道說過去八個月二十多個這樣的人出現在龜背大道附近,而你卻說連一個都沒見過。」
我覺得這種想法荒唐無比,所以我沒作聲。直到會議結束後——我也透露了一些新書的風聲——我才明白他的話是什麼意思:大家不願意在我面前談論「時空闖客」是因為他們認為我應該負責。他們真是瘋了。我知道自己一直是「美國的恐怖巫師」,也已經習慣了這種稱呼,可現在這個實在是過分了……
一九九九年一月二日(波士頓)
歐文和我今晚待在君悅酒店裡,明天就啟程去佛羅里達了。(泰比和我一直商量著想在那兒買塊地,不過還沒告訴孩子們。我是說,他們只有二十七、二十五和二十一歲——等他們再長大些就會明白了,哈哈。)早些時候我們和喬一道去看了一部叫做《浮世男女》①的電影,羅伯特·拉貝導的。真是怪誕。不過說到怪,今天離開緬因的時候我也經歷了一件邪門的事兒,就像紐約夜晚的噩夢什麼的。記不得具體是怎麼回事兒,但是早上醒過來的時候,我發現床頭小本子上寫了兩行字。一行是嬰兒莫俊德,就像查斯·亞當姆斯的卡通形象。這個我還是能明白的,肯定指的是《黑暗塔》小說里蘇珊娜的孩子。可是我想不通的是另一行字:6/19/99,噢,迪斯寇迪亞。
迪斯寇迪亞聽上去挺像《黑暗塔》系列裡面的名詞,不過絕對不是我的創作。至於6/19/99,應該是日期,對不對?什麼意思?今年的六月十九日?那時候泰比和我應該已經回到了龜背大道的家裡,可就我所知,這不是任何人的生日。
也許是我生平第一次遇上時空闖客的日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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①《浮世男女》(HurleyBurley),一九九八年出品的美國影片。
一九九九年六月十二日
又回到湖邊了,感覺真棒!
我決定先放十天假,然後再開始幹活兒。我很想知道《亞特蘭蒂斯之心》①到底會怎麼樣,大家想不想知道鮑比·加菲的朋友泰德·布勞提根會出現在《黑暗塔》史詩里嗎?老實說,我自己心裡也沒數。不管怎麼樣,這段日子讀者對《黑暗塔》系列的熱情有所減退——銷售量實在讓人失望,和我其他的書相比(除了《玫瑰瘋狂者》②以外,那真是我的滑鐵盧,至少從銷售業績上來說)。不過我可不在乎,等整個系列完成肯定會賣得很火的。
泰比又跟我吵了一架,還是對我的散步路線有意見。她求我不要再在公路上散步了,然後她又問了一句「風吹起來了嗎?」,意思是我有沒有打算開始動筆寫下一部《黑暗塔》。我說沒有。來吧來吧考瑪辣,故事尚未打開。但它馬上就會開始了,而且裡面會有一種叫做考瑪辣的舞蹈,這點我特別清楚:羅蘭在跳舞。為什麼?為誰?這我就說不上來了。
不管怎麼說,我問泰比為什麼問起黑暗塔,她回答:「你和槍俠在一起的時候比較安全。」
大概她在開玩笑,不過聽起來有點兒奇怪,不大像她的風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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①《亞特蘭蒂斯之心》(HeartinAtlantis),斯蒂芬·金一九九九年出版的小說集,包含了五個由越南戰爭串聯起來的小故事。
②《玫瑰瘋狂者》(RoseMadder),斯蒂芬·金於一九九五年出版的小說。
一九九九年六月十七日
晚上和蘭德·侯斯頓、馬克·卡里諾聊天來著,他們都很興奮,從《世紀邪風暴》聊到《血色玫瑰》(還有《王國醫院》),但沒有一本能引起我的興趣了。
我昨晚做了噩夢,醒過來大哭了一場。我在想,黑暗塔即將坍塌,噢,迪斯寇迪亞,世界愈發黑暗。???
從《波特蘭先鋒報》一九九九年六月十八日剪下的新聞頭條:
緬因州西部的「時空闖客」現象至今無法解答
一九九九年六月十九日
今天感覺就像宇宙里所有的星球都排成一線的日子。全家人都來到了龜背大道。喬一家人中午就到了,他們的小兒子真是可愛!可愛極了!有時候我會對著鏡子自言自語,「你已經做爺爺了,」鏡子里的斯蒂夫只是大笑。這種想法太荒唐了,鏡子里的斯蒂夫還以為自己只是一個大學二年級學生,天天去上課、參加反越遊行,晚上和弗利普·湯普森、喬治·麥克洛伊德在匹薩店裡喝啤酒。而我的小孫子,漂亮的伊森現在在幹什麼?噢,他正把氣球拴在自己的腳趾頭上,咯咯笑得開心。女兒納奧米和老三歐文昨天晚上到的。我們一起吃了父親節晚餐,大家對我說了一籮筐好話,搞得我以為自己已經死了!上帝,我真是太幸運了,家庭和睦,有更多故事可以寫,還活在世上。估計這個禮拜會發生的最糟糕的事兒就是我的兒子、兒媳婦把他們媽媽的床壓塌——兩個小傻瓜正在床上打架呢。
你知道嗎,我一直在考慮可以再撿起羅蘭的故事。等我一寫完手頭這部關於寫作的書(實際上,《論寫作》這個題目也不賴——簡單明了,直切主題。)可是此時此刻,陽光明媚,天氣晴朗。我得出去散散步了。
也許待會兒會再寫點兒。
摘自波特蘭周日《電訊報》,一九九九年六月二十日:
斯蒂芬·金死於洛弗爾的家附近
深受歡迎的緬因作家下午散步時死於非命
目擊者稱肇事司機在七號公路上撞上金時「正在開小差」
作者:雷·盧瑟爾
洛弗爾,緬因:(獨家報道)緬因州最受歡迎的小說家昨天下午在他夏日度假屋附近發生車禍,不治身亡。肇事司機是弗雷伯格的布賴恩·史密斯,據處理事故的內部人員稱,史密斯承認事發當時他「開了小差」,一條洛威拿犬從車後爬出來,用鼻子頂駕駛座後面的車載冰箱。
事故發生在當地人所稱的斯萊布城山丘附近。「我甚至沒有看見他,」事發後史密斯聲稱。
金生前創作了多部流行小說,包括《小丑回魂》、《撒冷之地》、《閃靈》以及《末日逼近》等。事故發生後他當即被送進布里奇屯的北康柏蘭紀念醫院,於周六晚六點零二分宣告死亡,享年五十二歲。
醫院方面說死因是嚴重的腦損傷。金的家人本來齊聚一地慶祝父親節,今晚不接受任何採訪……
來吧來吧考瑪辣
戰鬥已經開始!
人類的敵人與玫瑰
與太陽共同升起。
蘇珊娜之歌(黑暗塔系列·Ⅵ)(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