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醫生把手中沉重的樟木箱吃力地放在地上,然後便扶著牆壁直喘氣:「應該是最後一箱了吧?真要命,我的腰啊……」
老闆瞥了一眼呼天搶地的醫生,淡淡道:「是你自告奮勇來幫忙的。」
「是是,是我自找苦吃。」醫生苦笑,什麼叫吃力不討好?就屬於他這種。今天正好輪休,他到啞舍打發時間,趕上老闆說今天是農曆六月初六,應該曬書,他能不幫忙嗎?難道在一旁光看著老闆幹活?
醫生看了看老闆單薄的身材,覺得還是自己動手比較靠譜。
不過吐槽歸吐槽,醫生緩過氣來之後,再次後悔沒有帶口罩來。他用抹布擦掉樟木箱上厚厚的灰塵,一手護住口鼻,一手扭開樟木箱的鎖扣。
灰塵撲面,卻意外地夾雜著一股濃重的書墨香氣。
醫生聞著這股墨香味精神一振,些許灰塵也就不甚在意了。這股墨香味倒並不若普通書墨那般有股淡淡的腐臭味,反而初聞香氣馥郁,但卻並不濃艷,細聞綿長雋永,竟不知道裡面纏繞了多少種香氣。醫生忍不住將頭探了進去,仔細尋找墨香的來源:「為什麼這一箱和其他箱子的不一樣?難道裡面放了一塊墨?」
「不是,這一箱放著的大多都是手稿,而不是線裝書。」老闆放下手中的書走了過去,從那個樟木箱中拿出一摞摞手稿,細心地一疊疊攤開,放在陽光下晾曬。
「手稿你這裡也有啊!」醫生饒有興趣地湊過去看,這些細緻活他不敢隨便碰,誰讓他以前有弄斷過山海經的書簡,雖然是不小心之舉,但他還是不敢亂動手了。搬搬箱子什麼的倒沒問題,他可怕萬一撕碎了一張紙,再蹦出個什麼神獸來。不過,醫生環視著周圍,他還是頭一次知道啞舍內間裡面還有這麼一塊小小的天井。方方正正的青石板地面偶爾爬著一兩隻毛毛蟲,老闆卻並沒有把它們弄走,而是避開了它們的爬行路線放置書籍。此時是正午時分,陽光直直地落在這裡,正好適合曬書。但是出乎他的意料,啞舍里的藏書並不多,加上他剛剛搬出來的那一箱手稿,曬的書還沒有鋪滿整個天井。
「老闆,需要曬的就這麼多了?」醫生不信地問道。若是再多的書他都不覺得奇怪,奇怪的是太少了啊!老闆好歹也是活了幾千年的人了,怎麼就收集了這麼點書和手稿?
老闆吹了吹手稿上落下的灰塵,珍惜地一邊仔細檢查著一邊淡淡道:「書籍本來就難以保存,現在市面上連宋元時代的線裝書都很難看到了。我手裡的書大部分都放在安全的地方封存起來了,真空狀態下要更為穩妥。我身邊的這些……就這麼多。」
喂喂!那個可疑的停頓是怎麼回事?
醫生雖然站在陽光下,但也覺得忽然間渾身發寒。依照他對老闆的了解,只有他不放心的古物才會隨身安置。那麼就是說,這些書其實都是有問題的了?
醫生立刻四肢僵硬,連動都不敢動。不過他轉念又一想,啞舍里的古物豈不是全都有問題?他不還經常往這裡跑?怕什麼啊!
正思量間,老闆從箱子里拿出一摞書稿,方才聞過的那股濃郁的書墨香氣再次襲來,令醫生不由自主地湊了過去:「好香啊……為什麼會這麼香?」
老闆清雋的臉容上露出一抹笑容:「你想知道?」
醫生大喜點頭道:「又要講故事了?我喜歡聽故事。」
老闆的視線卻落在了一旁的青石板地面,努力向前蠕動的毛毛蟲身上,許久才啟唇幽幽道:「你知道,毛毛蟲是怎麼過河的嗎?」
「啊!」
二
清·順治三年。
「……要為小少爺準備抓周禮,東西都齊全了嗎?」
什麼聲音?好吵啊……奚墨迷迷糊糊地睜開了眼睛,她好像睡了很久很久,這次是幾年?還是幾十年?
「還差文房四寶呢!老爺讓我到庫房找一套來。對了,最好找小巧精緻一點的,小嬰兒也能抓在手裡的那種。」
「我記得有一塊墨……哦,在這裡。」
奚墨感覺到一直禁錮自己的盒子被打開了,久違的陽光投射了進來。她眯了眯眼睛,有點不太適應。
「好醜啊!這麼丑的一塊墨?」
「可是這塊墨夠小啊!而且我記得送禮的人說,這塊墨可是五代十國時南唐李廷圭所制的廷圭墨!千金難求啊!就是上面沒有什麼花紋雕刻,據說是李廷圭早期所制。也虧得是早期,否則也存不到現在啊!」
「好了好了,管這墨有什麼來歷呢!好歹也是塊墨,快收拾一下……」盒子又被關上了,奚墨感覺自己在盒子里來回碰撞,雖然不痛,但已經讓她開始不爽起來。
丑?她很醜嗎?她可是這世上第一塊廷圭墨!好吧,雖然主人當年煉製她的時候,還沒有很好的墨模,導致她並不像其他墨那樣方方正正或者雅緻特別,而是很不規則的一個墨塊。可是當著一位淑女這麼直截了當地說話真的可以嗎?
奚墨抱怨的時間並沒有很久,很快她便再次被陽光所籠罩,而這次她還發現周圍擺著許多種類的物品,諸如印章、經書、筆、紙、硯、算盤、錢幣、賬冊、首飾、花朵、胭脂、吃食、玩具等,擺了整整一個床鋪,一眼看去眼花繚亂數不勝數。而且從她附近的其他文房用具,就能看出這戶人家端的是富足,不是所有人都能用得起宣州紙、端州硯和諸葛筆的,再加上她這塊廷圭墨,倒也當真是世間最珍貴的文房四寶了。
不過這麼多物事之中,也只有她修成了精魄,其餘物事雖然精貴非凡,但也不過是物品罷了。而她則因為是主人煉製的第一塊墨,當初主人將煙料配料和成煙料團,放入鐵臼中搗煉三萬次,在每一次的搗煉中都傾注了太多的期許,所以讓她在煉成的那一刻,便有了一點意識。
奚墨便由此誕生,雖然她從一開始,就被主人丟棄在了一旁。
被嫌棄也是不要緊的,奚墨也很淡然,這樣她就不會被送人、被賣掉或者被用掉。在之後的幾十年中,她在落滿灰塵的角落裡,看著還是少年的主人跟隨著他的父親,製成了天下聞名的歙州墨,看著主人和他的父親都被李後主賜國姓,後又改名為李廷圭。天下人都知道「黃金易求,李墨難求」,到最後也只有她是主人在姓奚的時候所制出來的墨並留存了下來,所以她給自己起名為奚墨。
後來,主人的名聲超過了他的父親,天下聞名的李墨也漸漸變成了廷圭墨。
再後來,主人就死了。
奚墨還是有寫不太習慣自己漫長的生命,不過她也知道自己是區別於其他物事的存在。在幾百年間,她被轉了好幾手,雖然模樣很醜,但質地頗佳,已經確定是廷圭墨的她,其實已經身價千金。她還記得上一次見到陽光,好像是被人當成禮物送到了洪家吧?洪家的那代家主,並不喜歡她,只將她隨手鎖進了庫房。
過著這樣被關在錦盒裡的日子,除了睡覺她又能做什麼呢?她倒是寧願像當初那樣被丟棄到角落裡。
話說回來,被她一覺又睡了很久了嗎?怎麼人的打扮變了這麼多?女人倒還好,沒什麼太大變化,怎麼男人的頭髮前面全部禿了一半?還在後面系了個大辮子?
奚墨驚奇地看著這群衣著富貴的男男女女,簇擁著一個粉妝玉琢的小男孩兒走了過來。哦,對了,這是要辦抓周禮,讓一歲的小孩子抓自己喜歡的東西,然後預測以後的前途和性情。
才一歲的小孩子,懂什麼啊?奚墨很是不以為然地看著那個小男孩兒被抱上床。
「昇兒,喜歡什麼就拿什麼。」一位明艷的婦人笑語盈盈地說道,她梳著整齊的婦人髻,明眸皓齒,頭上珠翠繚繞,應該就是這個男孩兒的娘親。
被娘親鼓勵的小男孩開始在琳琅滿目的東西中挑選,奚墨被那雙如同葡萄般水潤潤的大眼睛一瞄,也忍不住期待了起來。
人之初,性本善。越是年紀小的孩童,就越能感覺到成年人無法感應到的玄妙。奚墨看著這個昇兒只掃了一圈,就果斷地手腳並用向她爬來,奚墨還來不及做什麼準備,就發現自己被一雙胖乎乎的小手舉了起來。
奚墨愣愣地看著近在咫尺的小嬰兒,軟軟的,白白的,看起來好像易碎的陶瓷娃娃。她幾乎獃滯地看著這個陶瓷娃娃朝她綻開了一個大大的笑容。
還沒有人沖她這樣純凈地笑過。
主人嫌棄她做得不夠完美,很多人厭惡她醜陋的外表,還有人覺得她奇貨可居,只有這個小男孩,只是這樣單純地對著她笑。
奚墨的感動並沒有持續多久,周圍的大人們也沒有來得及開口說出一連串的吉祥話,所有人沒防備地看著小寶寶動作迅速地把奚墨放進了嘴巴。
「哇!」驚天動地的哭泣聲響徹耳際,奚墨頂著一身的口水,默默地被扔回了床上。
她就知道,不能對一個只有一歲的孩子抱太大的希望!
奚墨知道自己的氣味有著墨塊特有的腐朽味道,就算是這個昇兒能感覺到她不同於其他物事的靈氣,但這股味道卻是怎麼也忍受不了的。
不過知道歸知道,在看到剛剛還視若珍寶舉著她的昇兒,拿起了一盒胭脂愛不釋手,奚墨還是忍不住鬱悶了起來。
哼!這臭小子今年才一歲,就知道吃胭脂了!長大了還得了?看把他老爹氣得……
十五年後。
「昇表哥,這塊墨就是傳說中的那一塊?」一個亭亭玉立的女子好奇地問道。
「是,就是傳說中的那一塊。」說話的是一位俊秀公子,一邊說一邊露出無奈的表情。他有著一張容長臉,眉眼秀長,氣度溫文爾雅,舉手投足間透著一股世家大族的公子氣派,讓人一見心折。而他身旁的那位女子,相貌和他有幾分相似,秀美如玉,身上穿著一襲湖水藍的月華裙,已經及笄的她頭上插著兩支梅花紋碧玉簪,更顯得面色如花,明艷動人。
這位俊秀公子便是洪家的大少爺洪昇,而他身邊的那位女子則是他的親表妹黃蕙,他們兩人年歲相當,黃蕙僅差了洪昇一天,所以兩人自小青梅竹馬,感情非常好。而今日黃蕙正巧聽人說起洪昇小時候的那場抓周禮,便吵著要看看那塊很著名的廷圭墨。
奚墨靜靜的坐在書桌上,自從十五年前的那場抓周禮後,她就結束了盒子里的生活,被送到了洪昇這裡。當然,這也是因為洪昇那古板的老爹根本不接受他兒子抓的是個胭脂,強硬要求兒子必須念書考科舉光大門楣。
其實這個念頭根本就是非常不靠譜的。已經觀察了洪昇十五年的奚墨無聲地嘆了口氣。這十五年來,她就一直被放在洪昇的書桌上面,看著他習《三字經》、《弟子規》,上宗學,讀四書五經。她可要比這世上任何人都了解他,這位洪家的大少爺,根本就不是考科舉的料!讓他去考那八股文,純粹就是要了他的命!
洪昇最喜歡的,就是和他的姐姐妹妹們混在一起,在杭州西溪的洪園中吟詩作畫,聯句酬唱,過得好不快活。那些女子們還成立了「蕉園詩社」,春詠柳絮,夏吟芙蕖,秋賞海棠,冬頌臘梅。好人家的姑娘們聚眾玩樂,這都是奚墨無法想像的事情,她印象中的大家閨秀,哪個不是大門不出二門不邁啊?有的出嫁之前連秀樓都沒有下過,她敢肯定這個女子詩社絕對是歷史上的頭一個。
洪昇在這些大家閨秀之間很受歡迎,洪、黃、錢、翁四大家族,是錢塘一帶有名的望族,所以之間的年輕男女相識也就沒有說那麼多死規矩。洪家世代書香門第,百年望族,洪父還是一名七品官員。而洪昇外祖父黃機更是做過刑部尚書,現今官至文華殿大學士兼吏部尚書,可謂國之重臣。洪昇也知道自己如果能通過科舉取得功名,便為家族的延續出了一份力,多了一份保障,可是他確實對讀詩書五經沒有興趣,無論怎麼逼自己學都學不進去。
「昇表哥,你說這塊墨確實是廷圭墨嗎?」黃蕙低頭看著奚墨,滿臉的好奇。她早知道自家表哥的書桌上面總放著這塊墨,以前就看到過,可是因為不起眼,也就沒注意過。今天家宴的時候,被當成了笑話提起,她才知道這塊墨就是表哥當年抓周的時候抓起的那塊,然後還很嫌棄地扔掉了。這事兒這麼有趣,都沒聽人提起過,應該是洪父過於古板,每次只要提起此事都會火冒三丈,大發一陣脾氣,久而久之洪園內就沒人敢提了。
洪昇其實並不覺得自己抓周抓了胭脂有什麼見不得人的,但饒是他也不敢觸他老爹的每頭,所以一般也並不提此事。此時見表妹好奇,便隨手拿起奚墨,笑著跟她介紹道:「是的,這塊墨的正面印有『奚鼐』二字,背面則印有『庚申』二字,是李廷圭作品的標誌。這廷圭墨堅如玉,且有犀紋,豐肌膩理,光澤如漆,具有拈來輕、磨來清、嗅來馨、堅如玉、研無聲、一點如漆、萬載存真的特性。這塊墨傳說是李廷圭最初所制,雖然樣子不怎麼好看,但已經是質量勝於普通的墨塊。」
黃蕙聽出了一點興味,語笑嫣然道:「這塊墨倒是真有拈來輕、嗅來馨、堅如玉的幾點特性,就是不知道是否磨來清、研無聲、一點如漆呢!」
洪昇聞弦歌知雅意,知道表妹是想要磨墨試試。這要求其實並不過分,但饒是揮金如土的他也不禁猶豫了一下。這塊墨他自小得來,雖然並不放在眼裡,但也是在他手邊一放就放了十五年,他一點都沒有起過把它用掉的念頭。可是當接觸到表妹期冀的目光時,洪昇便再也不管不顧,點了點頭。
雖然是價值連城的廷圭墨,但是只磨一點點,讓表妹開心一下應該沒問題吧!
黃蕙聞言喜不自勝,特意洗了手,親自打來清水,倒了一點在一方端州硯中,從洪昇手中拿過奚墨,一手撩起水袖,慢慢地研磨起來。
捏著奚墨的玉手柔嫩白皙,十指纖巧,本來應該是一副「綠衣捧硯催題卷,紅袖添香伴讀書」的美好畫面,但洪昇看在眼裡,總有股說不出來的抑鬱之感。到底是哪裡出了問題?
黃蕙磨了半晌,時間長到洪昇都有些捨不得時,忽然抬起頭,古怪地說道:「相傳廷圭墨泡在水裡三年都不壞,原來竟是真的。」
洪昇一接觸到奚墨,頓時一怔,一股說不清道不明的思緒傳遞到他的心裡。待他回過神時,見到黃蕙一臉好奇地看著他,便洒然一笑道:「這塊墨很有靈性,若是普通的詩稿,她還看不上眼呢!」
黃蕙以為洪昇在逗她開心,也不由得掩唇一笑道:「那表哥以後可要作出絕世之作,才能配得上這塊墨呢!」
看著外面花影重重的洪園,奚墨撇了撇嘴。她能這麼多年都保持著本身存在,自然修得了一些好處。其中有一項就是如果她不是心甘情願,就不能被水所化。
想要讓她甘心化為墨汁來謄寫的曠世巨作?就算有,她也絕不相信是洪昇能寫出來的。
三
清·康熙十二年。
奚墨靜靜地躺在一家古董店的櫃檯上,看著即將把自己賣掉的洪昇。
她在他身邊已經度過了二十八年了,看著他在年少的時候就顯露驚人的才華,十五歲時就聞名於文壇,二十歲時就創作了許多詩文詞曲,在江南一帶多人傳唱,風靡一時。
她也看著他和他的表妹黃蕙順利成章的喜結連理親上加親,看著他們琴瑟和鳴舉案齊眉,也看著他趕赴京城國子監肄業,卻並沒有得到官職,為了衣食而到處奔波。甚至因為放棄科舉,為父母所不容,被逐出家族,貧困得連吃飯都成問題。
她知道黃蕙身上的名貴首飾和華麗衣袍都一件件地換成了當票,即使全部換成了荊釵布裙也沒有抱怨一句,可是他們現在已經連溫飽都保證不了。所以奚墨真的不怪洪昇把她賣掉。
當初他們被逐出洪家的時候,驕傲的洪昇並沒有帶走多少銀兩,連房中的金銀細軟古董字畫都沒有拿半分,僅僅帶上了一直放在書桌上的她。
那時的她,很高興他沒有丟下她。而現在,奚墨也很高興自己對他有幫助。
他讓她看了這個世界二十八年,而不是在盒子里孤獨寂寞地度過,她已經知足了。
奚墨看著已經滿面風霜的洪昇,他穿著一身布衣,已經不復當年翩翩貴公子的風采,生活的殘酷已經磨圓了他的稜角,俊美的容顏上布滿了灰敗的神色。此時的他雙目之間流露著不舍,反反覆復地把奚墨放在手中摩挲,放下,然後再猶猶豫豫地拿起。
其實把她賣了換錢真的沒有什麼,奚墨環顧著這家古董店,店面小得可憐,但門口就燃著兩盞漢代的長信宮燈,櫃檯上的那博山爐中焚著的居然是奇楠香,這種一片萬金的奇楠香,南唐後主曾經賞賜過主人一片,主人珍惜又珍惜,一小片分了好幾次來用。而這裡居然就這樣任其焚著,當真是暴殄天物!再看那百寶閣上的各種古董,奚墨更是大開眼界。在這樣低調奢華的古董店裡,她應該會過得不錯。
只是,只是躺在洪昇的掌間,感受著他珍惜萬分的摩挲,從她內心深處漸漸湧上來的,一種幾乎能撕扯她靈魂的情緒,究竟是怎麼回事呢?
「歡迎光臨啞舍,這位客官,是要賣東西嗎?」一個清越的聲音響起,從玉質的屏風後轉出一個很年輕的男子。白膚淡唇,相貌俊秀,卻穿著一襲秦漢時的古服,那寬袖緊身的繞襟深衣勾勒出他細挺的腰身,黑色的直裾優雅地垂在腳邊,周身散發著一股清貴之氣。洪昇眼利,發現在那人走動之間,隱約能看到那人的衣袖之中,竟綉著一隻栩栩如生的赤色紅龍。
洪昇的眼皮一跳,除了皇族子弟,誰能在衣服上綉著龍?一瞬間他對介紹自己來這家古董店的朋友產生了懷疑,這是在幫他還是在害他?
那人像是知道他的想法,反而舉起袖子大大方方地讓他看了一眼,笑了笑道:「這是戲服。」
洪昇一愣,這才發現眼前的這名男子並沒有剃頭,而是蓄著一頭長髮。
滿人入關以來,頒布了留髮不留頭的嚴令,出家人不在此列,可是其他人必須遵從。優伶戲子可以穿前朝服飾,有些戲子甚至可以蓄髮演戲,這些都是可以鑽的空子,上面也就睜一隻眼閉一隻眼,並沒有嚴令禁止。優伶屬於下九流的職業,但洪昇卻並沒有任何看不起對方的意思。雖然他並不認為這家店能是一名戲子開得起的,但他還是恭敬地把手中的奚墨遞了過去:「小生想賣這塊墨。」
那人並沒有把奚墨接過去,而只是瞄了一眼,便勾唇笑道:「廷圭墨嗎?君然能留存到現在,當真難得了。我勸你最好把它留在身邊吧。」
洪昇心下威震,此人只是看了一眼就能道出奚墨的來歷,可見當真眼力十足。可是,他舔了舔乾澀的唇,苦笑道:「實不相瞞,小生也不想賣,可是生活所迫,實在是沒有辦法了。」
那人看了看他右手指間因為常年握筆而留下的繭子,微一沉吟道:「就算你賣了它,能挺過多久?一年?兩年?」
洪昇知道這也不過是救急之舉,就算廷圭墨再價值千金,但呆在京城這個吃穿用度都極其費錢的地方,他早晚還是要回到現在這個境地。可是……他想起強顏歡笑日漸消瘦的黃蕙,苦笑連連,並不多言。他作為堂堂男子漢大丈夫,竟然連妻子都不能照顧好,還連累她受苦,這樣的事情,就算想一想都覺得愧疚,更無法為外人道也。
今日事黃蕙的生辰,他想,最起碼能帶她去趟天然居,再吃一次故鄉的飯菜。
在洪昇陷入自責之際,只聽那人忽道:「先生可會寫戲文?」
「自然是會的。」洪昇一怔之後急忙回答,他多年前在洪家閑暇時,經常寫一些戲文讓家族裡養的戲班子演繹,沒少被他爹責罵說他不務正業。可是,對方問這個做什麼?
「我幫你介紹個人吧,寫幾部戲給他,這些算是預付的報酬。」那人像是完成了一個微不足道的事情,從櫃檯里掏出幾張銀票。
洪昇偷瞄了一眼,發現就算是最小額度的那張,都讓他心跳加速:「這……」
「好好保留著這塊廷圭墨吧,她會給你帶來好靈感的。」那人微微一笑,鳳眼一眯,一派高深莫測。
清·康熙三十一年。
奚墨坐在燈燭之下,靜靜地看著正在奮筆疾書的洪昇。
不知不覺中,她已經陪了他四十七年,看著他一年年地變老,看著他那原本年輕英俊的臉上,慢慢地留下了歲月流逝的痕迹,卻也越發顯得睿智成熟起來。
洪昇當真寫成了一部風靡當世的巨作《長生殿》,此戲一上演,甚至曾出現萬人空巷的場景。皇宮內廷也曾演此劇,京城的聚和班、內聚班等班社都因為演此劇而聞名遐邇。諸位高官皇族都以請到能演《長生殿》的戲曲班而自豪,洪昇在京城一時風頭無兩。那一段時間裡,他成為各位高官貴族爭相邀請的對象。他做到了他想做的,黃蕙當出去的金銀首飾不用她自己贖回來,自有人雙手奉還。洪昇雖然沒有在科舉中榜上有名,卻要比中了狀元還要家喻戶曉。
只是成也蕭何敗蕭何,洪昇在不知不覺中捲入了權利的漩渦,成了幾位阿哥皇子之間爭鬥的犧牲品,因在孝懿皇后忌日演出《長生殿》,洪昇只在聞名京城的第二年就被彈劾下獄,好在康熙皇帝並未追究他的責任,只是革除了他的太學生籍,被迫離開北京返回錢塘故鄉。
「表哥,夜深露重,早些歇息吧。」黃蕙捧著一碗羹湯,走進書房。回到錢塘故鄉後,她已經重新摘下了頭上的珠翠,僅僅插了一根紫檀木簪,低調簡約。和洪昇同年的她看上去要比洪昇年輕許多,不管是在最貧困的時候,還是最風光的時候,她都沒有怨天尤人或者得意忘形,臉上一直掛著淡淡地微笑。這次雖然他們陷入了更艱難的境界,但黃蕙卻從未說過一句抱怨的話,賣了京城的房子之後,二話不說地跟隨洪昇回到了錢塘。
奚墨忍不住朝她看去。
也許奚墨是嫉妒她的。雖然最開始陪在洪昇身邊的是自己,可是實際上他的妻子才是始終如一地支持著他。不過這樣一個完美的女人,她也不得不承認洪昇娶到她是他的福分,兩人從小青梅竹馬,長大後伉儷情深……
奚墨看著還是接過湯碗,滿足地一邊喝著一邊和黃蕙溫聲細語,那溫馨的畫面就像是書里的插畫。
有個人陪著,即使過得再艱難困苦,都是甘之如飴的吧……奚墨忽然覺得自己的生命雖然漫長,但是大部分時間都充滿著孤獨和黑暗。
黃蕙收好已經空了的湯碗,囑咐丈夫不要太晚睡,便退出了書房。而洪昇則拿著一支湖州筆,懸在一張白紙之上,陷入了沉思。
奚墨已經習慣了洪昇的發獃,陪著他一起放空心思,什麼都不去想。其實在無數次這樣的一人一墨漠然相對時,奚墨總是有種感覺,其實洪昇是能察覺到她的存在的。
「奚墨……從京城回來,你好像就有心事啊……」沉默了許久之後,洪昇忽然養成了對著奚墨自言自語的習慣。黃蕙也發現過幾次,嗔他實在是痴。可是他也需要有個傾訴的對象,即使是一個不能給他回應的墨。
奚墨愣了愣,她其實已經習慣了洪昇的人來瘋,總是對著她說一些莫名其妙的話。可是這次……他好像並不是在亂說……
「為我被貶回故鄉而可惜嗎?其實這樣也好,奚墨,我太傻了,呆在那個吃人的地方,遲早會被人囫圇吞下去。」洪昇笑了笑,京城的繁華讓他迷了眼,《長生殿》帶來的成功,讓他幾乎停滯了創作。
「我向你保證過,要寫一部曠世巨作。」洪昇伸手摩挲著奚墨,經過這些年在掌間的把玩,奚墨已經光滑如玉,觸感細膩,讓人愛不釋手。
「我一技無成,半生潦倒,歷盡離合悲歡炎涼世態。那些姐姐妹妹們都千紅一哭,萬艷同悲。就算是表妹,幼年喪母,雖然嫁了我,岳父也不久後仙逝,陪我過著顛沛流離的生活……」洪昇喃喃道,言語間流露出自責的悔意。洪家本來是一門望族,南宋時期曾經一門父子公侯三宰相,三洪學士名滿天下學貫古今。但在他這一代因為受到三藩之亂的牽連,家族被官府查抄,父母被發配充軍,姐姐妹妹們一個個抑鬱夭亡,就算是他回到故鄉,也是面對著一個已經廢棄的洪園。
「最終落一片白茫茫大地真乾淨……」洪昇悵然嘆息。
奚墨看著他重新拿起筆,慢慢地寫道:「今風塵碌碌,一事無成,忽念及當日所有之女子,一一細考較去,覺其行止見識,皆出於我之上。何我堂堂鬚眉,誠不若彼裙釵哉?實愧則有餘,悔又無益之大無可如何之日也。當此,則自欲將已往所賴天恩祖德,錦衣絝袴之時,飫甘饜肥之日,背父兄教育之恩,負師友規談之德,以至今日一技無成、半生潦倒之罪,編述一集,以告天下人……」
奚墨擁有墨者靈性,所有被墨汁所書寫的書籍,她都能感應得到,這些年來她也看過了無數本典籍,但洪昇所寫的這部小說,卻讓她大為感興趣。書中的男主人公出生的時候口中含玉,便是個「國」字。玉上刻了八個字,與那傳國玉璽和氏璧類似,寓意漢室天下。順治二年時京城有個不知道真假的「太子」,被砍了腦袋。奚墨記得,洪昇正巧是出生在順治二年的。噗,抓周抓了個胭脂?那這不就是他自己嗎?
這人,難道還是心存著反清復明的念頭?看他文里寫的東南西北王,明明就是影射著清初四個異姓王,那文中的北靜王就是四個異姓王中唯一襲封王爵的未來靖南王耿精忠。她還記得那耿精忠還是洪昇的至交好友,兩人在康熙八年時於京城把酒言歡,她也曾見過幾面。這書中的北靜王年未弱冠、形容秀美、情性謙和,當真就是那耿精忠的翻版。
喏,文中那個暗示說要遠嫁當王妃的探春,應該就是洪昇的妹妹,確確實實是嫁給了耿精忠,乘船遠嫁三千里到了福建做王妃。
咦,文里那個黛玉和寶釵都是寶玉的表妹,到底哪個是黃蕙?應該是黛玉吧?黃蕙也是幼年喪母,父親高居官位也英年早逝……
奚墨心潮起伏,靜靜地陪著洪昇,看著他一筆一筆寫下自己的人生,把自己的血淚融入到語句之間,字字珠璣。
清·康熙四十三年。
奚墨覺得有些心神不寧,江寧織造曹寅集南北名流為盛會,獨讓洪昇居上座,演出全部《長生殿》,據說要整整演出三日三夜。可是算算日子,洪昇應該早就從江寧回來了。
走之前洪昇和黃蕙的談話她都聽在耳內,洪昇這次去會帶著那本《石頭記》的手稿。曹寅是他的好朋友,經常為江南貧困文人刊刻書稿,他想拜託曹寅刊刻這部《石頭記》。
確實是一部曠世巨作,可惜還沒寫完。
奚墨覺得自己的不安是因為好幾日沒有看到八十回之後的文章了。
真是可惡,不知道還沒寫好這個月的新文嗎?居然就這麼到處亂跑,還不帶她去!不帶這樣拖稿的啊!
不過,時間過得真快,好像他昨天仍是那帥氣的翩翩公子,但一轉眼他都已經是快一甲子的老頭子了。
人的生命,好像非常的短暫……
奚墨愣愣地想著,就忽然聽到了黃蕙撕心裂肺的哭聲。
「奚墨……表哥……表哥他回來的路上,行徑烏鎮……酒後登舟……墮水而死……」黃蕙恍恍惚惚,她知道洪昇喜歡對奚墨自言自語,此時她孤苦無依,自然也下意識地這麼做了。
黃蕙淚如泉湧,不能接受這個噩耗。他和表哥在一起的時間太長了,長到她以為他們都不會分開了。
在天願作比翼鳥,在地願為連理枝。她在十年前甚至連兩人合葬的墓穴都準備好了,可是完全沒有想到這一天居然這麼快就到來了。
奚墨在一旁默默地看著,人的生命真的非常的短暫,就像是她在過年時看到過的那絢爛的煙火一般,只是一眨眼的功夫,就完全消失不見。
為什麼,她的心裡那麼的難受呢?有什麼事可以為他做的呢?難道她要繼續過那漫長而又孤獨的歲月嗎?「不,我還不能就這麼隨他去了。唯一的手稿被表哥拿去了,家裡還有他的草稿,我必須幫他謄寫一份出來……」短暫的悲苦之後,黃蕙堅定地擦乾眼淚。她一向是這樣的女子,貧困無法讓她低下螓首,勞苦也無法壓彎她的脊樑。就算是過了多少年也一樣。
帶她回過神時,發現她的手中不知道什麼時候握著一塊不規則的墨塊,不出眾的外表,甚至還有些醜陋。
黃蕙學著洪昇平時的習慣,用手珍惜地摩挲著墨塊上面的紋路,緩緩道:「奚墨,我還記得當年表哥說過的戲言,他如今寫下了曠世巨作,你會不會陪他?」
會的。這是他們之間的承諾。
奚墨淡淡微笑。
四
「這……這就是那塊廷圭墨所化的墨汁所寫的手稿?」醫生低頭看著老闆手中的紙張,上面的墨跡如同點漆,甚至散發著一般沁人心脾的香氣,「可是這不是重點吧?我記得《紅樓夢》的作者是曹雪芹吧?和這個洪昇有半毛錢的關係嗎?」
「洪昇死前去的曹家,草稿便留在了曹寅那裡。後來曹家也出了一些列的事,曹寅便沒有時間把這本書付印。後來也許曹雪芹在自己祖父的遺物中翻到了那部手稿,和他的身世很像,便『披閱十載,增刪五次』而不是寫了十載。不過,後四十回也許都是出自他之手。洪昇因為《長生殿》一事,便不再在書稿上署真名,後世輾轉相傳,便以為曹雪芹是真正的作者。」老闆把手稿分好一摞一摞放在青石板上晾曬,一時間天井之中都充滿了墨香。
「不對啊……這不對啊……」醫生顯然無法接受。
「書里這麼多江南事物,在京城出生的曹雪芹哪裡見過?而且他二十歲就能寫出這樣的曠世巨作?二十歲就說自己半生潦倒?他是曹家獨子,哪裡來的那麼多姐姐妹妹?雍正時期開始文字獄,他哪裡敢寫這麼反清復明的東西?」老闆一句一句反問,本來歷史學得就不好的醫生被問得一愣一愣的。
「可是為什麼沒有人出來闢謠?你不是知道嗎?怎麼……」看著老闆臉上似笑非笑,醫生頓住了話語。他怎麼忘了,這歷史上連秦始皇都可以是暴君,那麼一部小說的作者被錯認,那又有什麼不可能發生?
醫生聰明地沒有追問,不過他低頭的時候看到了地上依舊慢慢蠕動的毛毛蟲,想起老闆最先提到的那個問題。
「對了,毛毛蟲是怎麼過河的啊?」
老闆看了看手中的手稿,墨跡如新,微微一笑道:「變成蝴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