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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宗罪4 第九卷 貓臉老太 第四十四章 野獸之孩

所屬書籍: 十宗罪

四個村民連夜把吸血怪物送來了,他們抬著一根竹篙,竹篙的中間懸掛著一團黑乎乎的東西,用繩子緊緊束縛著,一動不動,像是死了。

操蛋局長用手指捅了一下,那怪物劇烈的掙紮起來。

吸血怪物被放置在審訊室的水泥地上,在白熾燈的照耀下,這個怪物看上去非常驚慌,它的牙齒很鋒利,三兩下就咬斷了繩子,掙脫開來,眾人趕緊把門反鎖,圍在窗口觀看。

操蛋局長說:這怪物就是一個人啊,看他的卵子,耷拉著,黑不溜秋的。

包斬說:等他安靜下來,我們做一下DNA檢測。

畫龍說:小眉,非禮勿視,人家沒穿衣服。

這個獸孩會不會就是當年那個丟失的小孩子呢?

從外表上判斷,男孩大概有十七歲,膚色很深,就像是河底淤泥晒乾後的黑褐色,他的指甲又長又鉤,頭髮髒得打結,手掌、肘部和膝蓋都生著厚厚地老繭,腳趾嚴重變形。

梁教授說:這是一個獸孩!

蘇眉說:他的年齡應該不大。

小逼燈預料到不是什麼好事,有些害怕,問道:局長,讓我幹啥子嘛?

操蛋局長說:我先一腳踹死你,欠削是吧!

法齒學就像痕迹裡面的指紋一樣,有著獨一無二的特異性,每個人的咬痕都不相同,認定價值很高。在一些強xx殺人案中,喪心病狂的兇犯會咬受害人,咬痕往往是刑偵突破的關鍵。例如宇杭市「11.30」、「2.25」、「7.8」三起強xx殺人案,兇手在夜間把騎自行車的女性推倒,拖至路邊的隱蔽地帶姦殺,把屍體與自行車綁在一起拋到河中。這名兇犯的特點就是喜歡咬受害人,警方根據提取到的咬痕將三起案件併案偵查,最終鎖定了目標。

熊腮夫婦前去辨認,他們看到第一眼的時候,心裡受到了很大的衝擊。他們記憶中的孩子,還停留在七歲,天真可愛的形象,怎麼也無法和這個野人聯繫在一起。

1972年5月,人們發現了一個4歲左右的男孩,當時他正在與其他的狼崽玩耍。這是一個狼孩,牙齒鋒利、喝血、吃土、吃雞、喜歡黑暗,與狗和豺狼非常親近。

獸孩轉過頭,看著窗戶,眼神茫然,狂躁的他安靜了下來。

梁教授說:接下來,我們得確認一下他是不是兇手。

操蛋局長的手搭在額前,趴在窗口觀看,他喊道:咬住你了沒?

這個獸孩極具攻擊性,並且力氣很大,長期的野外生活使他迷失了心智,喪失了人性。他有著非常堅硬而鋒利的牙齒,手指甲和腳指甲長得像野獸的爪子。他喜歡吸血,具備徒手殺死一對母子的能力,幾乎每個人都相信他就是兇手。

著名的狼女是1920年10月在印度加爾各答西部米德納波爾附近發現的兩個女孩,當時人們營救她們時兩個女孩正處於多隻狼的包圍之中,村民成功地射殺了母狼,他們將兩位女孩命名為卡馬拉和阿馬拉,她們的年齡分別為8歲和2歲。

蘇眉用電腦根據受害人母子身上的咬痕製作出了牙齒模具,只需要和這個獸孩的咬痕對比一下,如何完全符合,基本上就可以確認他就是兇手了。

操蛋局長說:小逼燈,你立功的時候到了!

操蛋局長頗為躊躇,不知道怎麼處理獸孩,究竟是放回深山,還是送到什麼科研機構,讓他回歸人類社會。特案組整理了一下當地失蹤兒童的名單,發現了一個驚人的線索,塔林縣白樺鎮有個村子叫十里屯,大概在十年前,村裡有戶人家的孩子丟失了。當時,母親因躲避計劃生育帶著7歲的孩子逃進深山,孩子在山上失蹤。村裡的很多人後來都幫忙尋找過,然而這個孩子活不見人,死不見屍,一直找了很久都沒找到。

操蛋局長說:我們需要對比一下齒痕,你去讓他咬你一口,這是命令。

操蛋局長對身邊的畫龍說:就算他殺了人,我一點都不想揍他,你呢?

他的吼叫聲像熊,舉止也模仿熊的習性,很可能長時間的和熊生活在一起。

這個男孩的外表像人,但舉止行為都和野獸無異,看到他那白森森的牙齒,再聯想到向陽村母子遇害被吸血的慘案,審訊室外圍觀的人們禁不住打個寒顫。

操蛋局長說:身上沒點傷痕,還想當英雄,還想破大案?

屋裡傳來小逼燈大叫的聲音……

蘇眉將小逼燈胳膊上的咬痕拍照,傳進電腦,與受害人母子頸部的咬痕進行對比,結果大失所望,獸孩的牙齒與死者身上的咬痕並不吻合,無論是上下頜牙齒的形狀和排列特徵,以及皮膚凹陷各中心點間距,兩者對比完全不符。

那個力大無比殺人吸血的變態兇手依然逍遙法外,偵破再次從零開始。

包斬用繩子系住一個蘋果,丟進去,試圖讓他咬一口,可是他會跳躍著把蘋果丟出來。這個獸孩被鎖在審訊室里,脾氣狂躁,特案組想盡了辦法,也無法獲取他的咬痕。只要有人接近他,他就呲牙咧嘴,口中發出威脅的低吼聲,非常駭人。特案組決定使用麻醉針劑讓他昏迷,但是這窮鄉僻壤根本就沒有麻醉針劑,操蛋局長想到了一個最快捷最有效的辦法。

這對夫婦,丈夫叫熊腮,老婆叫海燕,他們丟失的孩子名叫熊六一,乳名小蒙圈。

小逼燈說:要不我們把吸血怪打暈吧,要不就餓他一星期,等他沒力氣的時候……

獸孩不是吸血兇手!

然而,這個獸孩並不配合,提取他的咬痕頗費周折。

六十年代初,探險家阿芒橫跨撒哈拉時發現了羚羊孩。在一片灌木叢里,阿芒看見羚羊群中有一個年約12歲的小男孩。羚羊孩子的頭髮藍中呈黑,梳理整齊。羚羊孩蹦跳幅度驚人,頻率很快,善於攀登懸崖峭壁,因而能跟上羚羊群,「語言」的交流方式當然是遵循羚羊群體的法規,舌舔、足踢、擺頭、甩耳。羚羊孩嗅覺靈敏,常伸長脖子,皺起鼻孔,觀察周圍的動靜。他的視覺看起來非常發達,能望到遙遠的地方,睡眠很少,而且是斷斷續續進行。羚羊孩經常伸出舌頭,或舔自己身上的傷口,或舔飲朝露與淺水,有時又同自己的羚羊伴侶鼻對鼻地嗅來嗅去。這是交流情感還是傳遞信息,人們不得而知。羚羊孩專食草葉,對疼痛和寒冷沒什麼反應。同羚羊一樣,他躺在泥中打滾,用自己的尿水和糞便標明自己的領地。

民警覺得,從年齡上判斷,這個獸孩有可能是那個失蹤的孩子。

世界各地都有獸孩出現,目前已經發現的有:狼孩、猴孩、熊女、羚羊孩、狗孩、豹孩、鳥孩、豬孩等,這種野獸哺育人類幼童的事件絕不止一件,各地發現行為古怪頗具動物習性的野人或獸孩已屢見不鮮,獸孩是人類史上的一種特殊現象。

小逼燈把胳膊平舉,擋在身前,保持這個姿勢戰戰兢兢走進審訊室,老逼燈拿著一根鐵棍跟在後面給他壯膽,其他幾個民警在門口嚴防死守,避免獸孩趁機逃走。小逼燈剛一進去,獸孩就撲了過來,老逼燈扔下鐵棍就跑,審訊室里傳來小逼燈的慘叫。

小逼燈對老逼燈說:我讓他咬我胳膊,咬一下就行,你們準備救我啊。

民警找到了丟失孩子的夫婦,他們提到這個孩子,除了掉淚之外,不願意說更多的話,他們也無法相信自己的孩子會變成了獸孩。

母親敲敲窗戶,喊了一聲乳名,蒙圈,小蒙圈。

操蛋局長粗暴的在小逼燈屁股上踢了一腳,督促他快去。小逼燈不知道從哪找到一個頭盔戴在頭上,脖子纏著厚厚地白毛斤,還穿上了一件羊毛坎肩,全身上下都被包裹著,只有胳膊露在外面。

蘇眉說:怎麼獲取他的咬痕呢?

畫龍說:局長,你不一定是他對手。

小逼燈擺著手說:不要不要,我不想死,他可是吸血怪。

包斬說:很簡單,做個咬痕對比就是了。

案情陷入了僵局,警方千辛萬苦抓到的獸孩是無辜的,他和向陽村吸血案無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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