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生第一次跑馬拉松,甘揚沒能完賽。
回到伊薩卡,田徑隊的大兄弟們聽說這件事,周六晚上請他去小鎮酒吧,說是他們隊里的傳統。
那間酒吧供應本地產的生啤,酒精含量2%,運動員也可以暢飲。但要說酒量這種東西,在甘揚身上是根本不存在的,喝到第二杯和第三杯之間,他眼前已經有些恍惚。兩個全馬成績能跑進兩小時三十分的高手還在給他分析失敗原因,心態不對,定位不準,體力分配不合理……他全程點頭聽著,沒好意思說自己最後沒到終點根本不是因為這些原因。
四周燈光變幻,人聲喧沸。雖然外面很冷,但臨街的幾扇窗都大開著,有人湊在窗邊抽煙。隔著緩緩升騰的煙霧,他似乎看見一個熟悉的身影從門口走過去,兩手插兜,脖子縮在衣服里,頭髮被風吹起,發梢沾染上燈光的顏色,很柔軟的樣子。
他也不知道自己想幹什麼,一路跑到酒吧外面,追出半條街才發現是看錯了,又悻悻地回來。
那天晚上是雷鬼之夜,DJ在放鮑勃馬利,正好唱到這一句:
EverytimethatIplantaseed,hesaid,’Killitbeforeitgrows’.Hesaid,’Killitbeforeitgrows’.
他忽然覺得全世界都在跟他作對,躲到廁所里給王怡打電話,接通之後就說:「不行,我得去跟她說清楚。」
話說得沒頭沒腦,王怡卻是心有靈犀,一語道破:「就你上次說有男朋友的那個?」
甘揚一愣,沒接上茬。
「你這是……」王怡在那邊哈哈笑起來,「準備當三啊?」
甘揚氣結,一下掛斷,自以為手上拿的是座機聽筒,啪一聲拍在洗手台上,轉身走了。
丁之童在宿舍樓下跟馮晟道別,上樓進屋,房間里漆黑一片,宋明媚不在。
她本以為卞傑明只是個借口,但不管是真是假,大周末的,宋明媚顯然不缺去處。脫了外套,洗了把臉,她在寫字檯前坐下,沒忍住又查了一遍電子郵箱,甚至連回收站和垃圾箱都看了。除去各種廣告,以及父親丁言明的一封信,別無其它。
丁言明照舊在信里說著自己豐富多彩的准退休生活,比如新買了一部單反數碼相機,雙休日跟朋友出去玩兒,拍了好些照片。在隨信附上的那些照片里,老丁收拾得山青水綠,身邊還有個中年婦女常常入鏡,高個子,好身段,臉上抹得脂紅粉白,頭髮染成栗子色,燙了大|波浪,看起來跟嚴愛華是一個類型的。
丁之童看得笑出來,心說老丁的審美觀從年輕到現在其實一直都沒變,脾氣也沒變,有點小才華,有點小清高,喜歡趕時髦,不喜歡擔責任,不會掙錢,但挺能花。
所以,掙錢的事只能靠她。
錢啊,要是有錢就好了!
合上電腦,丁之童深吸一口氣,又長長地吐出去,卻還是覺得難解心中鬱悶。她想了想,一定是因為剛才晚餐桌上喝了酒,但又沒喝到位。廚房冰箱里有她在超市買的盒裝加州紅,便宜大碗,她有時候失眠,就靠這個入睡。馬克杯里幹掉淺淺的一杯,這才覺得差不多了,她去浴室刷牙,準備上床睡覺。不管多大的事,都留到明天再說吧。
正漱著口,隱約聽見外面有人在叫丁之童。起初她以為是錯覺,結果越叫越響,仔細一聽,還真是在叫她。
她趕緊吐掉嘴裡的水,到窗邊去看。
只見一個人站在樓下,雙手攏成個喇叭正在鬼叫:「丁~之~童~丁~之~童~」
是甘揚。
丁之童無語,開了窗問:「你幹嗎?」
「你下來一下。」甘揚朝她一撈胳膊,像只長臂猿。
「下去幹嘛?」她又問。
他答:「我有話問你。」說了等於沒說。
「這麼晚了,有什麼事打電話吧。」丁之童盡量心平氣和。
甘揚卻忽然一臉迷茫,從上到下把自己摸了一遍,說:「我手機……手機不知道放哪兒了……」
她這才看出來他喝多了。
這一片全都是學生宿舍,對面也有人拉開窗帘張望,再這麼喊下去,估計校警都來了,把他帶去局子里醒酒。念在同胞份上,她只好依了他,關上窗戶下樓。
樓門一開,冷風撲面,丁之童縮頭縮腦站在那兒,說:「問吧。」
「你幹嘛要這樣?」甘揚不知道這動作叫什麼,學著她的樣子抱臂在胸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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丁之童簡直要給他氣死了,說:「因為我冷啊,你不冷嗎?」
「不冷。」甘揚搖搖頭,不僅不冷,整個人看起來還有點熱氣騰騰。
丁之童又給他氣樂了,說:「你叫我下來就是為了問這個?」
甘揚趕緊搖頭,說:「你等等,讓我想想。」
丁之童笑出來,呼出的氣在唇邊凝成一小團白霧,又瞬時散去,像是一個電影里的特寫鏡頭。細節歷歷在目。甘揚站在那兒低頭看著她,忽然又卡了殼。丁之童見他這樣,心說一句兩句還完不了,乾脆揪著他的袖子把人拉進房子里,在身後關上門。
她住的宿舍是一棟灰撲撲的老建築,進門就是走道和樓梯,天花板上的燈照里積了厚厚的灰塵,透出來的光線難免昏暗。平常這個時候,學生回巢,應該已經熱鬧起來了,反倒是星期六的晚上人都還在外面野,顯得空空蕩蕩,只有遠處不知什麼地方隱隱傳來樂聲和談笑,在樓梯間里迴響。
「那天到底怎麼回事?」甘揚終於開口。
「什麼怎麼回事?」丁之童裝傻,其實心裡明鏡似的,他說的就是跑紐馬的那天。
甘揚反正不管,繼續往下問:「為什麼後來不理我了,還謝謝我?」
丁之童說:「我謝謝你是因為你幫了我呀。」
甘揚介面便道:「你別騙人!」
簡直就是幼兒園級別的對話。
丁之童抿嘴忍了一下才沒笑出來,正正經經地回答:「你那天沒讓我去終點找你,我猜大概是你partner不高興了,不想讓你為難,所以就自己回去了。」
「Partner?」甘揚摸不著頭腦。
丁之童看他的樣子已經有點明白了,但還是存心反問:「不是你自己指給我看的么?」
「你說王怡?」甘揚總算想起來了,「我跟他以後要一起做鞋子的,是這種partner,不是那種partner……」
「做鞋子?」這下輪到丁之童聽不懂。
「對啊,做鞋子,跑步的,打籃球的,還有……」甘揚解釋,越扯越遠。
丁之童又要笑了,說:「那行,我知道了,還有別的事嗎?」
甘揚還真有,介面便問:「你喜不喜歡我?」
丁之童一愣,心說你好直接啊……
甘揚卻是一副下了莫大的決心,說完就準備一刀兩斷的表情:「就算你有男朋友,我還是想告訴你,我是很喜歡你的。」
丁之童看著他,看了一會兒才道:「我沒有男朋友。」
「那馮晟……?」甘揚問。
「不是。」她搖搖頭。
「哦,我以為他是你男朋友……」甘揚有點懵。
「好巧啊,我也以為你有男朋友。」丁之童戲謔。
甘揚跟著點頭附和:「是啊,好巧啊,原來我們都是單身。」
尷尬到極致的對話,丁之童不知道再怎麼往下接。
最後還是甘揚清了清嗓子,又先開了口:「那你,想不想談個戀愛,跟我?」
這句話他說得很輕,甚至被樓道里回蕩著那一點樂聲蓋過去了。丁之童反應了半天,還是不能確定自己是不是聽錯了,只覺剛才喝下去的那杯超市紅酒偏偏這時候有點上頭。
「你車停哪兒了?」她顧左右而言他,只想把這人打發走。
卻不料人家樂呵呵地回答:「我沒開車,我跑來的。」
怪不得熱氣騰騰,丁之童搖頭,又是一陣暈,想了想還是準備碰碰運氣,拿出手機找到「阿甘」的號碼撥過去。那邊還真有人接聽,電話轉了幾次手,終於找到認識他的人,願意過來把他領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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兩人在樓梯下面找了個地方靠著牆坐下,等著田徑隊大兄弟的到來。
甘揚還惦記著剛才在手機屏幕上看見的「阿甘」兩個字,說:「你知道嗎,你給我起了那個外號之後,我每天都穿NikeCortez。」
「NikeCortez是個啥?」丁之童是真不懂。
「阿甘鞋啊!」甘揚難以置信,在她面前展示自己的兩隻大腳,差點就要把鞋子脫下來給她看。
「我怎麼會知道你是什麼意思?」丁之童氣極反笑。
「對哦,你怎麼會知道?」這人一愣,也跟著哈哈笑起來。
丁之童肯定自己是瘋了,竟然還覺得他挺可愛。
「那你現在知道了,要不要跟我談戀愛?」他又問一遍,收了笑,眼睛看著她的眼睛,問得很認真。
這一次,丁之童聽到了,聽得明明白白,但她只是看著他反問:「甘揚,是不是一向都是女生追求你?從來沒碰到過你喜歡的人不喜歡你?」
甘揚想了想,還是很認真地回答:「好像是哎。」
丁之童又笑出來,喝醉的人一點不懂得掩飾,是真可愛。
甘揚卻沒打算放過她,又回到上一個問題:「所以你怎麼說,要不要跟我談戀愛?」
丁之童看著他,點點頭,喝醉的人同樣也不懂得拒絕。
正如馮晟想不通自己為什麼會通不過M行的筆試,甘揚也想不通自己為什麼會在追女生這件事上鎩羽而歸,所以才一定要到她這裡來討個說法。
嗯,就是這麼無聊的較量。而她之所以願意試一試,只是因為她真的有點喜歡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