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個夜晚我第一次看見朝顏。他是一個短髮喜歡穿黑色襯衣使用愛立信手機的男人。他是喬的男人。
他告訴我他喜歡愛立信的原因。因為它的輻射大。他說。我想讓自己早點長腦癌,然後可以顛倒地思考這個世界。他的牙齒很白,笑起來的時候,唇角溫柔地傾斜。他有乾淨的眼神。水一樣乾淨而流動的眼神。
我笑。喬也笑。我們三個人走在夜校放學後的路上。她左手摟著我的肩膀,右手摟著朝顏的脖子,有時候她快樂得似乎歇斯底里。我知道這樣的縱情下面隱藏著什麼。喬是毫無預感的女子,所以她的眼角下面有淚痣。但我能識別眼睛幽藍的女子。她們是苔蘚。黑暗給她們水分,生命甜美而脆弱。
我們去的酒吧叫LIFE。生命是幻覺。我問老闆要威士忌加冰和555香煙,然後坐在吧台邊,看喬在舞動的人群里像魚一樣遊動。
朝顏說,我和她10年。
我說,我知道。
我一直在想我是否真的能夠給她帶來幸福。
很多事情不需要預測。預測會帶來猶豫。因為心裡會有恐懼。
你看起來好像從來不會有恐懼。他在昏暗的光線下看我。
那是因為我知道有些事情在劫難逃。
在劫難逃?
是。打個比方,比如你遇到喬,喬遇到我,然後我又遇到你。
我笑,對他舉起手中的酒杯,輕輕碰他的啤酒瓶,cheers,朝顏。
他也笑,抬起頭喝酒。
第一次跟著朝顏去他在西區的房子的時候,是颱風的天氣。
我對他沒有任何目的。只是我想我的時間無多,10月份喬將有可能成為別人的新娘。但是她不應該離我而去。
那幢頹敗破舊的法式洋樓,走上木樓梯的時候能聽到咯咯扭曲的聲音。為了不吵醒房東,我把鞋子脫下來拎在手裡。
黑暗中聽到風和雲層掠過城市天空的聲音。寂靜無聲,讓我想起童年時通往母親房間的那段樓道。她從不擁抱親吻我,她帶陌生的男人回家,她從不告訴我原因。在失眠的時候,我光著腳走在沾滿灰塵的樓道上,聽到她房間里的聲音或者她歇斯底里的哭泣,猶豫著,徘徊著,最終只能蹲在牆腳捂住自己的耳朵。我渴望她的皮膚靠近我。
我轉過頭看朝顏。我的眼睛凝望著他。
朝顏的神情帶著狼狽,他說,未央,我沒有想過要愛上你。
我微笑,我也沒有。我說。
但是我已經知道什麼叫在劫難逃。他嘆息。他的嘴唇輕輕地壓在我的眼睛上。他的氣息和擁抱覆蓋了我。我聽到自己手裡的鞋子,陡然地掉落在地板上。
那是一雙有白色絲帶的麻編涼鞋。
我從不穿高跟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