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學畢業後,我自然義無反顧地北上,去往林知逸工作的城市——北京。
我們為期兩年的異地戀也畫上了圓滿的句號。
我和林知逸起初一人租了一間房,過著分居生活,但北京城實在太大,房租也實在太貴,最終我們打著「節約房租」的名義同居了。
從大學步入社會,找工作是第一要務。我想找圖書編輯相關工作,但又不是名牌大學畢業,也不是科班出身,還是職場經驗為零的新人,找工作時難免碰壁。
找了三個月,終於有家圖書公司願意收留我,不過是一份營銷助理的工作。
我徵求林知逸的意見,「不是圖書編輯的職位,還要去嗎?」
「當然要去!你不是說只要能當圖書編輯,哪怕不給工資都去嗎?營銷助理也能曲線救國。」
於是我就去了,哪怕那家單位離我們租住的房子挺遠的,工資也不高。
有時候,一句話的力量也是非常強大的,只要它出自喜歡的人口中。
工作後,最頭疼的是上下班時擠公交車。單位在三環邊上,只要坐三環主路的車就可以。而三環主路最多的班車就是300路,上下班高峰300路的人多得出奇,足以把人擠成肉餅。
為了能舒服點,我後來上下班時再也不坐300路了,改坐830路空調車。雖然每天的開支多了兩塊錢,但總比身體受到壓迫好。
為了紀念那些坐300路的日子,我把QQ上的簽名改成了「我始終無法得到你溫情的擁抱——300路公交車」。
林知逸看到這個簽名後,馬上發過來一句話:「看你可憐兮兮的,晚上回家我給你一個溫情的擁抱好嗎?」
……拜託你看完再發言好嗎?
一個人住的時候,我對飲食十分不講究,不是煮速食麵就是到附近的小飯館隨便吃點快餐,能填飽肚子就成。
和林知逸住在一起後,我能夠享受到的最大福利就是他親手做的美食。他每天下班回家,都會鑽進廚房忙碌。
不多時,廚房裡會飄來誘人的香味,我禁不住誘惑,從卧室走出去看,「做什麼好吃的了,這麼香?」
他謙虛地說:「都是家常菜,你快去洗手,準備吃飯。」
我洗完手,把他炒好的幾盤菜端到餐桌上,青椒炒肉絲、回鍋肉、花菜炒肉片、西紅柿雞蛋湯,三菜一湯,看起來色、香、味俱全。
我夾了塊回鍋肉塞嘴裡,味道簡直絕了,都可以媲美餐廳廚師的水平了。
林知逸盛了兩碗米飯,走過來,問我:「怎麼樣?」
「很難吃啊!」我故意皺眉道。
「是嗎?」他有些疑惑地說,同時也夾了一塊回鍋肉嘗嘗,「我覺得味道還好啊!」
我笑了,「逗你玩兒呢!說實話,你的廚藝挺讓我對你刮目相看的。」
他也笑了,「那你有沒有後悔沒有早一點搬過來和我一起住?」
我點頭,「是有那麼一點後悔,我應該早一點享受高級『男佣』的待遇。給我做飯,還負責洗碗,早上叫我起床,晚上暖被窩,簡直是五星級服務。」
「……」他沉默了一會兒說,「今天的碗,你負責洗。」
我不解,「為什麼?」剛才我誇他難道誇得不到位嗎?
「為了體現民主,男女平等,也讓我體驗一回有『女傭』的感覺。」
我:「……」
由儉入奢易,由奢入儉難。吃慣了林知逸做的飯,公司樓下餐廳的快餐就吃不慣了。
於是,林知逸每晚做飯時會多做一點,第二天一早裝到飯盒裡,我帶到公司。
午飯時,有不少同事帶了便當。微波爐前,盒飯們排隊等候。
我的盒飯經常被眼尖的同事發現,「哇!這是誰帶的飯菜,這麼豐盛!」
我非常驕傲自豪地說:「是我帶的。」
同事用羨慕的口吻說:「沒想到你做飯的手藝這麼好,真是賢妻良母。」
我有些不好意思地說:「不是我做的,是我男朋友做的。」
同事用更加羨慕的口吻說:「哇!原來是愛心便當!」
很快,職場新人丁檸因「帶好吃愛心便當」而聞名全公司。
然後,同事們紛紛向我討教林大廚私房菜做法,我索性在博客上開了一個欄目叫「林大廚私房菜」,誰知道,這個欄目比我寫的文章還受歡迎。
從此,林某人在我博客上的人氣迅速趕超我,被讀者和朋友譽為「21世紀的新好男人」。
他因此煞是得意,「我都不用費力寫字,就贏得了超高人氣。」
我「呵呵」兩聲,「那還不是因為我把你形象塑造得好。」
某人大言不慚道:「那是因為我原本形象就好,不然你怎麼塑造?」
有天晚上同事們聚餐,飯局到尾聲時,我給林知逸發簡訊:「飯局結束,我馬上回去。」
他回道:「回來給我帶包速食麵吧!」
我倍感疑惑,「這麼晚還沒吃飯嗎?」
「你不在,吃什麼都沒有胃口。」
我狂樂,我不在的時候,才意識到我的重要性吧?
「為所愛的人做飯是一種幸福,有一個願意吃自己做的飯的愛人,那更是舉世無雙的幸福。你是個幸福的人,明天繼續為我做飯,延續這種幸福吧。」寫下這段話,我發了過去。
他:「……」
回到家時,他正戴著耳機坐在電腦前,我躡手躡腳走過去,重重拍了下他的肩膀,「一個人在看什麼呢?這麼專心。」
他似乎嚇了一跳,拿掉耳機,「回來時怎麼也不敲門?」
「是在看什麼見不得人的片子嗎?你這麼緊張。」我掃過他的電腦屏幕,發現停留的頁面是我的博客。
我霎時覺得太陽像是從西邊出來了,他居然會悄悄看我的博客!
我把博客當日記本,有在上面記錄生活的習慣,他有時會對此吐槽:「寫博客又沒有工資拿,你還不如多寫點短篇小說,給雜誌投稿賺點稿費呢!」
我笑了,「你怎麼無聊到看我的博客?」
「我是怕你趁我不注意,在博客上說我壞話。」他關掉博客頁面,轉移話題,「速食麵帶回來了吧?餓死我了。」
我揚一揚手上的速食麵,「在這裡。」
他接過速食麵,跑到廚房去煮。
我坐到電腦前,打開博客,登錄進去,打算寫點什麼,發現系統有新評論提示。
「大檸,我會陪著你把一個個夢想都變成現實。一步一步地實現我們的第一個『五年計劃』、第二個、第三個……第N個。最溫暖的愛情誓言還是那八個字——執子之手,與子偕老。」
是林知逸的評論,這是他在我博客上留下的唯一痕迹,但我知道,我寫下的每一個字,他都看在眼裡,記在了心裡。
轉眼,我上班整兩個月了,上司讓我寫個轉正申請。
我寫過很多短篇小說,但還是第一次寫轉正申請,不知從何入手,就向林知逸請教。
他說:「讓你寫轉正申請就是說明你這兩個月表現不錯,可以轉正了。寫轉正申請只是走個流程而已,你隨意發揮就成。寫寫這兩個月的工作總結,以及對自己職業的未來展望。」
我心中雀躍,我終於要轉正了啊!我也是有正式工作的人了啊!
我洋洋洒洒寫了兩千字轉正申請交給上司,以為會得到一番表揚,孰料上司對我說: 「你打字快,這是你的優點。但是你寫的東西只讓我看到水下一厘米,太過簡略了一些,希望你仔細回顧、仔細思考後再寫給我。」
我瞬間頭大了。不是走個流程而已嗎?我寫得那麼認真,還太過簡略?
回到家,我把上司對我說的話告訴林知逸,他馬上說:「哇靠!水下一厘米已經夠冷的了,難不成讓你寫到水下十厘米才罷休?現在可是零下八度啊!」
話雖這樣說,當天晚上,他還是陪我研究了我的工作性質,分析了我在工作中的不足,指導我重新寫了一份轉正申請。
第二天,我把申請提交給上司時,上司笑道:「經過我的指導就是不一樣啊!這次總算寫到水下三厘米了。」
這陣子工作忙且累,租的房子也快到期了,因為房東不再續租,我和林知逸只得重新找房子。
屋漏偏逢連夜雨,出版社和雜誌社拖欠稿費,我去索要卻無果,眼看馬上要重新租房子,一下子要交三個月的房租,還是有些心焦的。
心情不好,因此博客也停更了一段時間。我當初寫博客的目的就是「記錄快樂,典藏幸福」,能給讀者帶來快樂的同時,日後回味起現在的生活也能會心一笑。
有讀者留言:「大檸,好久都沒看你寫心情文字了,還蠻想念的,能否抽空更新下呢?」
於是,我發了一篇簡短的博文說了下近況,最後一句話是:「愛情已經有了,麵包也會有的。雖然我沒有錢,但我還是努力微笑著面對每一天,不畏困難,勇往直前。」
余喬看到這篇文章,給我留言:「錢,很快就會有了。沒有什麼比幸福的愛情,更值錢。」
這傢伙一向以損我為樂,難得這麼一本正經對我說這麼溫柔體貼的話。
我盯著這句話看了良久——「沒有什麼比幸福的愛情,更值錢。」
有天早上一出門,便感覺到寒風撲面,有一股與平常不一樣的冷氣。
沒走幾步,有涼涼的東西鑽到脖子里。抬頭看,天空中有非常微小的雪花。
到了單位,外面的雪已經變得大起來,開始如鵝毛般紛紛揚揚飄落大地。很快外面變成了白花花的世界。
我發簡訊給林知逸:「親愛的,拉開窗帘看看。有驚喜哦!」
這樣的一個雪天,可惜我還要加班。否則,我會和林知逸去公園看看雪景,拍拍照,或者就窩在家裡不出門,外面白雪紛飛,我們就依偎著看經典電影,也十分美好啊!
不一會兒,林知逸的簡訊回過來:「下班後,我們去吃火鍋吧。」
下雪天吃火鍋,想起來就溫暖。
我問他:「為什麼要請我吃火鍋?慶祝我來北京下的第一場雪嗎?」
他說:「你的稿費單到了,也要慶祝下你拿到稿費的日子。」
「……」他這是用我的稿費請我吃火鍋?
下班時,我剛走出辦公室,就看到林知逸背著個包站在門口,我疑惑,「你不是剛出門嗎?怎麼這麼快就到了?」
「今天天冷,怕你著急,我打車來的。」
他雲淡風輕一句話,卻讓我的鼻子微微一酸。
我們是北漂族,房租高,工資少,因此平時捨不得花錢,出門一般都是坐公交車。
我發現,林知逸總是把打車的機會留給和我約會的時候,平時他從來不打車。
他幾乎沒有對我說過「我愛你」,可是他對我的愛常常蘊藏在細小的點滴中:比如只有和我約會時才打車,只是擔心急性子的我等得著急;比如每天早上都會為我準備一杯蜂蜜水,每天我洗澡後他會準備一杯溫開水;比如我把梳子落在衛生間想去拿,他怕剛洗澡只穿睡衣的我著涼,就自己跑去拿;比如我洗完頭,他會拿吹風機幫我吹乾頭髮……
這些細節或許微不足道,可是每次想起來總覺得溫暖。
雖然他從來都不說「我愛你」,但是他對我做的這些事情,讓我明白,他是愛我的。
愛不只是用言語才能表達,愛更是用行動去落實。
和他在一起後,浪漫的愛情逐漸過渡到柴米油鹽的瑣碎,可正因如此,愛情才變得更加腳踏實地,讓人更加心安。
或許這就是所謂的「歲月靜好,現世安穩」吧?
林知逸這兩天喉嚨疼,說就像喉嚨口卡著魚刺一樣難受。愛吃魚的我沒少被魚刺卡過,知道那種滋味不好受。
他說可能受了涼,吃點消炎藥就好了。孰料,吃了兩天消炎藥,仍然不見好轉。
他每天早上都會和我一起起床,我去刷牙洗臉,他倒蜂蜜水給我喝,幫我準備中午吃的便當。他離單位近,原本不需要那麼早起床,可以賴在暖和的被窩裡多睡會兒。
我對他說:「今天的蜂蜜水我自己準備,你多睡一會兒。」
他像一個小孩子一樣蜷在被窩裡,很乖地點頭。
聽他說喉嚨越來越痛的時候,我恨不能把他的痛轉移到我身上,讓他不那麼痛苦。
昨天我就勸他去醫院,但是他不聽,怕到醫院醫生會亂開藥花冤枉錢。
我狠狠對他說:「今天你的任務就是把喉嚨治好,否則晚上就不許睡覺!」
他像個小孩似的嘟著嘴,擺著腦袋說:「怕怕呢。」
他難得露出這副可愛的表情,我覺得好笑的同時,又有些心疼。
走出家門時,我忍不住回頭,來到床前吻了這個小男孩光滑的臉頰。
林知逸比我大,這麼多年來,他一直為我擋風遮雨,對我寵愛有加,日復一日,把我寵得像個孩子。只有在這樣的時候,他才會露出脆弱,就像個孩子,屬於我的孩子。
我們是這座大大的城市裡互相依靠、彼此最愛的孩子。
由於擔心林知逸的身體,我上班時都提心弔膽,如坐針氈。
終於挨到下班時間,坐上公交車,然後一路小跑趕回家。直到他告訴我醫生說並無大礙,心裡懸著的一塊石頭才終於落了下來。
無辣不歡的他本來又想吃辣椒醬,被我攔住了,讓他不要頂風作案,要謹遵醫囑,吃點清淡的。
「病人該吃什麼清淡的,我不知道啊。」他可憐兮兮地說。
「您這位病人今天就好生歇著,我這就給您去熬粥。」明知他有裝可憐的成分,我依然如他所願。
我不善家務,做飯的天賦也不如林知逸,平時都是他洗手做羹湯,這還是我第一次為他熬粥。
當天晚上,他吃完粥,意猶未盡地說:「看來還是生病好啊,這樣才有機會嘗到某人的手藝。」
我瞥他一眼,「胡說什麼?健康比什麼都重要。」
那天晚上,外面風聲大作,氣溫達到零下七度。
我和林知逸在暖和的被窩裡相擁而眠。
聽著外面風「呼呼」吹的聲音,感受著愛人的溫度,這未嘗不是人世間的一大幸福。
原本我的心愿是希望將來我和他能結婚生個像他的可愛寶寶,如果他出差不在家,只要看著寶寶,就彷彿他陪在我身邊。
現在,我的心愿多了一個——希望我和林知逸能健康快樂地活著。只要我們健康快樂,其他什麼都無所謂。
有人說:「輸了你,贏了世界又如何?」
我剛到北京闖蕩,林知逸是我在這座陌生的城市唯一熟悉的人、唯一的依靠。
那時,對我來說,林知逸就是我的全世界。有了他,我才能自由呼吸;沒有他,世界再美,也是空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