錦衣衛衙門。
黃昏,陸炳親自來叫女兒吃飯,「到了時辰就吃飯,公務堆在案頭又飛不了。」
最近陸炳注意養生,一日三餐都提醒女兒按時吃,也不准她熬夜,以免將來弄挎了身體,步入他的後塵。
「馬上就去。」陸纓把筆擱在筆架上。陸炳角落有一支船槳,一看就是汪大夏的,「這傢伙總是亂扔東西,早上出門都忘記帶船槳,我看他明天又要忘,也不曉得什麼時候能夠長進。」
畢竟是自己的手下,陸纓護短,她經常教訓汪大夏,能夠把大夏教訓成大孫子,但是聽父親說他,她又有心維護,說道:
「他看到丁巫和丁汝夔父子重逢,想家了,划船訓練之後回來,扔了船槳就回家看父親。」
陸炳想起汪千戶和汪大夏各種「父慈子孝」的場面,笑道:「他若一直不回家,我看汪千戶還能多活幾年。」
陸纓又護上了,「這當爹的能活幾年,和兒女沒直接關係,老天爺決定的。我夠孝順吧,您還不是一樣中風了。」
陸炳收起笑臉:好像有些道理。我的兒女們算省心聽話的,從不惹事生非,但是我卻中風了。汪大夏折騰出北城四害的名聲來,汪千戶身體好好的,沒氣出病來,這個年齡照樣帶隊夜巡,真是天意啊。
北城,甜水巷。
汪大夏心急火燎的趕到這裡,夏天日子長,到的時候,天還沒黑。
十幾天不在家,魏宅門窗全是開的,通風換氣,熏著艾條和蒼朮驅潮氣和霉氣,門口擺著兩束艾蒿,預備過端午節。
汪大夏不請自來,連門都不敲,下了馬就徑直跑進屋子,客堂的羅漢床不見了,擡到了東廂房,魏採薇正踩著椅子,給羅漢床上面掛一副白雲般的新蚊帳。
羅漢床上鋪著一張新涼席,上面還有未乾的水漬,應是剛剛擦乾淨的。除了涼席,還有藤編的涼枕。
一看就是準備給丁巫留宿的,全是新的。
汪大夏的醋意都能把海水變酸:我那晚住在這裡的時候,就睡在客堂,沒有蚊帳、沒有涼席、枕頭都是用魏採薇剩下的,連鋪蓋都沒有,就點個蚊香過了一晚。
「嚇我一跳,原來是你。」魏採薇從椅子上跳下來,放下蚊帳,把四周攔嚴實了,防蚊蟲飛進去。
汪大夏問:「丁巫怎麼還沒走?寡男寡女的,你還要留宿他?」
「陸大人說,後天過完端午就走。舟車勞頓,總得讓護送的人休息兩天。」魏採薇說道:「他是我親人,我們在鐵嶺的時候就住在一起,一起長大。我花了那麼多銀子租下這棟房子,統共都沒住幾天。這樓上樓下好幾個房間,難道要他住客棧不成?我的租金白花了?你這個人說話好沒道理。」
汪大夏憋著氣,一屁股坐在羅漢床上的新涼席上,「咱們最近不是挺好的嗎?一起吃飯、也聊的來,沒吵架。怎麼丁巫一來,你就挑我的毛病,眼睛不是眼睛,鼻子不是鼻子的。」
魏採薇一怔,的確,自從她用一盤葡萄、一頓飯哄好汪大夏之後,兩人就和睦了,有時候某些氣氛和上一世對食夫妻相似,但又完全不同,沒有自宮的汪大夏活潑開朗,笑容明媚陽光,自宮後的汪大夏很少笑,偶爾笑的時候,眼底也總有陰霾。
重來一世,就是為了保護這份陽光,一旦失去就回不來了。
念及於此,魏採薇沒有把汪大夏從涼席上趕下來,說道:「是丁巫一來,你就變了,尖酸刻薄,欺負他是個流放者。他爹一介死囚,關在地牢,每一年都可能會死,他好容易來到京城,你還著急趕他走。倘若你的親人是他,我對他這般言語,你也一定惱了我。」
汪大夏的腦袋搖得像撥浪鼓似的,「怎麼可能,你幹什麼我都不會惱你的。」
沒有比老夫老妻更懂得翻舊賬,魏採薇說道:「是誰那天說我傷害了你,再也不跟我說話來著?這才過了幾天。」
幸虧汪大夏天生臉皮厚,說道:「就這一次,絕對沒下次了。」
汪大夏態度如此誠懇,魏採薇不好翻下去,說道:「好,我信你(個鬼)。我和他是同甘共苦的親人,他父親以前是兵部尚書,我不好意思攀親叫他哥哥什麼的,所以我們是親人的感情,但以朋友相稱。我不求你把他當朋友看,只是請你你別總是擠兌他。」
魏採薇是個爽快的性子,能夠用話直接說清楚的,絕對不含糊。她直接和汪大夏挑明她與丁巫的關係,是親人,是朋友,沒有男女之情。
「當真過了端午就走?」汪大夏問。
「那當然,陸大人的話誰敢不聽?」魏採薇說道:「何況他是個流放者,如果拒絕回到流放地,視同逃犯,可當場斬殺,為了身家性命,他也不敢賴在京城啊。」
後天端午節,再後天丁巫就走了。
也就是說,丁巫只在這裡住上兩天三個晚上。
忍過兩天三夜,丁巫就消失了。
我忍就是了。小不忍就要和魏大夫大吵一架。
汪大夏說道:「我是那種欺負弱者的人嘛。我著急要他走,是因為……嗯」
汪大夏努力找理由,「是因為他爹丁汝夔在朝中政敵頗多,死刑判了十年都沒有死成,估計很多人想要他死——你那晚也看到嚴世蕃迫不及待盼他死的樣子了,我怕丁巫一來的消息,會讓這些人寢食難安坐不穩啊。」
「錦衣衛衙門是陸大人的地盤,水潑不進,但是丁巫在外頭啊,萬一有人利用丁巫做文章,豈不是會殃及你這隻池魚?我怕夜長夢多,丁巫在京城會連累你,所以著急要他回鐵嶺去。」
完美!汪大夏暗中為自己的機智鼓掌呢。
「你——」魏採薇哭笑不得,「你是賣蘿蔔的跟著鹽擔子走——閑(咸)操(糟)心,整天胡思亂想。是陸大人把他帶到京城來的,誰敢動他?」
魏採薇沒有往這方面想,因為上一世丁汝夔和丁巫都一直好好的,熬死了所有的對手,最終撥開烏雲見月明。
「因為我……關心你嘛。」汪大夏說道:「丁巫是你的朋友,你是我的朋友,我們之間……也有過命的交情了對不對?我關心你,把事情想複雜了,也很正常。」
汪大夏還說:「後天端午節,我要在護城河賽龍舟,你們都要過來看。看完了別走,我帶著你們逛京城,這京城誰能比我會玩?保管你們玩的開心,高高興興的把丁巫送走。」
雖然魏採薇信誓旦旦說丁巫是親人和朋友,但汪大夏並不放心:我嘴上也把你當朋友,但我心裡……不可說,說出來嚇你一跳。
汪大夏不放心兩人單獨相處,必須插在中間。
這時刮來一股穿堂風,穿堂風帶來煙火氣還有食物的香氣。
汪大夏伸出鼻子捕捉著香氣,「好香,誰家的飯?」
尋香而去,來到後院,紅泥小爐上有一口大鐵鍋,鍋里燉著小雞燉蘑菇,丁巫罩著圍裙,用縛繩挽起衣袖,正在揉一個個麵糰,他把麵糰壓扁,一個個繞圈貼在鐵鍋邊緣,蓋上鍋蓋。
還真是上得廳堂,下得廚房!
丁巫貼餅子的時候,魏採薇拿著蒲扇,坐在小杌子上,不停的加柴火扇風,保持爐火旺盛。
兩人配合默契的樣子,應是在鐵嶺做過無數次的家常菜了。
此時汪大夏的嫉火比爐火還要旺盛,控制不住這張嘴,把方才的誓言拋到腦後,又開始擠兌丁巫,說道:「都說君子遠庖廚,我看丁公子不是一般人,廚藝太好了。」
意思是說丁巫不是君子。
長的帥就罷了,在相貌我自認可以和他打成平手。但是做飯我不會。
丁巫將最後一個餅子貼在鍋沿,拍了拍手上的麵粉,「我一介草民,不敢當公子這個稱呼,直呼我本名就可以了。這君子若沒有廚子,每天自己動手做三餐,恐怕就說不出這樣的話了。」
魏採薇對汪大夏瘋狂使眼色:你剛才是怎麼答應我的?怎麼又這樣尖酸刻薄的擠兌人?
汪大夏裝瞎,假裝看不懂她的眼色。
丁巫解開圍裙,客套著說道:「飯菜馬上就好了,如果汪二少不嫌我們晚飯簡陋粗糙,就留下來一起吃吧。」
汪大夏出爾反爾,魏採薇不想留他,免得飯桌上還聽他懟人,說道:「汪二少好不容易回家一趟,自是要回家問候父母,和家人一起吃飯。」
汪大夏見魏採薇趕他走,心下不是滋味,逆反心上來,我偏不走!
汪大夏也搬了個小杌子,就坐在魏採薇旁邊,從她手裡接(奪)過扇子,猛地扇風點火,「我回家我爹一定會說,『哼,你還知道有這個家!這些天連個信都捎給家裡,是不是覺得當了錦衣衛就了不起了?就一步登天了?』」
汪大夏揮著蒲扇,學著親爹的語氣說話,活靈活現,「然後把我教訓一通,所以,我只有在這裡才能吃頓安穩飯,耳根清凈,今晚就勞煩添一雙筷子了。」
不就是鴻門宴嗎?我照樣吃。
作者有話要說:某些人吃的是飯,擠出來的是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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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瓶/梅》三十回,金蓮道:」俺這小肉兒,正經使著他,死了一般懶待動旦;若干貓兒頭差事,鑽頭覓縫幹辦了要去,去的那快!放著他的兩個丫頭,你替他走!管你腿事?賣蘿蔔的跟著鹽擔子走——好個閑嘈心的小肉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