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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68章 道高一尺,魔高一丈

所屬書籍: 回到老公自宮前

一直以來,丁巫都是可靠的義兄形象,心裡永遠的一抹溫暖。甚至魏採薇重活一世,心理年齡都夠到當丁巫的老娘了,她還是把丁巫當成大哥,像上一世一樣尊敬他。

丁巫上一世一直沒有成親,丁汝夔出獄賜官、賜還家產,丁巫恢復了國子監監生的身份,也沒有成親和考科舉。

他半生坎坷,後半生如閑雲野鶴般,寄情于山水,四處遊歷,甚至一度出海下了西洋、跟著商隊走西域、穿越草原和沙漠。

他後半生都在彌補著前半生困在鐵嶺、不得自由的遺憾,後半生到處跑,到處都留下他的足跡。

就像一個餓極了的人,下半生的願望就只剩下吃飽飯,別無他求。

丁巫自由自在,不願被家室所累,也不想害得別人家好姑娘一輩子獨守空房,所以乾脆不結婚。

所以,對於魏採薇選擇和汪公公當對食夫妻,丁巫一點意見都沒有。

丁巫經常對她說,半夏妹子自己開心就好,不用在乎別人的議論。

而這一世,丁巫好像對陸纓有意思?

陸纓上輩子嫁人不久就當了寡婦,最後選擇出家清修。

不過,以魏採薇現在對陸纓的了解,她出家清修八成只是一個走出夫家、得到自由的幌子而已,陸纓才不會坐下來抄經,估計她最後帶著心愛的佩劍行走江湖去了。

這樣想想,陸纓和丁巫兩人上輩子的結局其實是殊途同歸呢。

魏採薇半夜聞著桃酥的香氣醒來,看著丁巫打著呵欠,用扇子扇著剛烤好的桃酥,快點涼透了好包起來送給陸纓。

反正滿腦子都是問題也睡不著,她乾脆披了衣服,下樓問丁巫。

「對不起,把你吵醒了。」丁巫有些抱歉。

魏採薇幫著丁巫扇風,「又是送給陸統領的?」

丁巫面不改色,「是的,感謝她救了我。」

魏採薇:「汪大夏也救了你。」

丁巫依然綳得住,「汪大夏幾乎每天來蹭飯吃,我都多做一份留給他。」

丁巫還有高官貴公子的矜持婉約,但魏採薇是個爽利的性子,自知繞來繞去肯定繞不過丁巫彎彎腸子,乾脆挑明了直說:「丁大哥是心悅陸統領吧?」

丁巫站起來,從水缸里舀水洗臉,「盡說些孩子話。我與她地位天壤之別。」

的確,丁巫和陸纓一直都身份懸殊。現在如此,以後也是如此,等陸炳一死,嘉靖帝一死。陸家被抄家下獄,到時候丁巫已經恢復貴公子的身份,陸纓如果一直不嫁的話,她會是階下囚。

他們兩人的地位,永遠都不會對等。三十年河東,三十年河西,不是你強我弱,就是我弱你強。

魏採薇說道:「咱們不說地位,只問自己的心,丁大哥如何看陸統領?」

丁巫看著銅盆里漸漸平靜下來的倒影,「我很佩服她走出閨閣當錦衣衛,還有永不放棄的勇氣,若不是那晚在水底識破她的女兒身,我恐怕一輩子都蒙在鼓裡。」

「我有時候想,如果當年我爹在兵臨城下之時有陸纓這種無畏的勇氣,拒絕嚴閣老死守城門的建議,帶著大明軍隊拚死一搏,或許很多人的悲劇,包括你、還有那個進宮的陳經紀,你們的人生悲劇就都不會發生了。」

丁巫一直都是善良溫柔的人,不怨天怨地,甚至能夠跳出為人子的天然立場,去反思父親可能犯下的錯誤。

無論如何,丁汝夔是兵部尚書,天下兵馬大元帥,他都沒有試一下就放棄了抵抗。

哪怕陸炳也比丁汝夔強些,當年陸炳違背死守城門的命令,去求嘉靖帝,打開城門,放難民進城。陸炳至少在最壞的結果里做出最後的努力。

魏採薇說道:「不管怎麼樣,這都不是你的錯。」

丁巫搖頭,「我一直渴望著做些什麼,來彌補父親的過錯,是陸纓給了我機會,不嫌棄我是個文弱書生,大膽的用我,比起知遇之恩,熬夜做點小點心實在太渺小了,不足掛齒。」

魏採薇半信半疑,「只是如此?」

丁巫:「當然。」

桃酥涼透了,丁巫麻利的包起來,當然還沒有忘記給魏採薇留兩塊,「給你明天當早飯——我明天很早就要出門,不能給你做早飯了。」

丁巫的心思,採薇不能看透,其實連他自己也不能。

水底下的「一吻」,其實不算是男女之吻,因為根本無關情愛。丁巫覺得陸纓眼神堅定,她的勇氣能夠感染到他,原本丁巫以為自己一輩子就這樣了,但是陸纓身上彷彿有光似的,照進他晦暗的人生里,他本能的伸手想要抓住這束光。

但是聽到陸家和吳家議親的消息,丁巫覺得陸纓一旦嫁人,夫家恐怕不會容許她繼續這樣女扮男裝的當錦衣衛了,倘若這束光都要熄滅,他又要陷入無邊的黑夜。

丁巫知道他地位卑微,不能改變什麼,但他不能像當年的父親一樣,兵臨城下,不做嘗試、不做抵抗,他儘力在陸纓面前表現自己,想把這束光留的久一些。

更久一些。

如此,而已。

次日,魏採薇醒來,丁巫果然一清早就去了頭條衚衕忙去了。

樓下巷子傳來馬蹄聲和口哨聲。

是正要趕往錦衣衛衙門的汪大夏,他每天都特意走彎路,經過這裡,路過的時候會吹口哨,如果魏採薇已經起床梳妝了,她會打開窗戶,對著他微笑揮手回應。

聽到動靜,魏採薇開窗說道:「你等會,有個東西要交給你。」

魏採薇下樓,將昨晚丁巫連夜烤的桃酥給汪大夏,「送給陸統領的。」

又把昨晚丁巫留給她的桃酥分給汪大夏一個,「這是跑腿費。」

汪大夏不肯要,「一個桃酥你早飯肯定吃不飽的,兩個才夠嘛。」

喲,這覺悟,讓魏採薇對他刮目相看。畢竟汪大夏這種嗜吃如命的人能夠把到嘴的食物放棄,那是相當不容易啊!

吾家有夫初長成。

魏採薇目送汪大夏離去。

汪大夏騎馬出了甜水巷,拐到鼓樓西斜街,就放慢了馬速,打開包裹——吃魏採薇的早餐他捨不得,但是偷吃陸統領的點心他是一點都不會猶豫的!

魏採薇還是對他過於自信了。

汪大夏打開了包袱皮,裡頭是熟悉的油紙包,油紙包上有一張紙條,紙條上寫著「不許偷吃」四個字。

是丁巫寫的,他料事如神,曉得汪大夏目無上司,會偷吃陸纓的桃酥。

不過,這並不會阻礙厚臉皮的汪衙內「作案」。

東西是我送的,陸統領不知道裡頭有幾個,我稍微偷吃兩塊她又看不出來,何況丁巫也不可能為了這一點小事去問陸纓你收到幾塊桃酥!

所以汪大夏還是打開了捆紮的紅繩,打開油紙包,居然還包著一層油紙,上面還寫著八個字,「桃酥一包,共計八個」。

丁巫的字跡是漂亮的瘦金體,汪大夏模仿不來。況且紙上還有丁巫那枚不離身的小印章,篆刻的「巫「字。

道高一尺,魔高一丈。丁巫太了解汪大夏的德行了,曉得第一張紙條無法阻止他肚子里的饞蟲,還有第二道防備等著他。

一切都是為了確保他的心意完完整整的被陸纓收到。可不能被汪大夏分了去。

一塊都不行。

汪大夏綳著臉,就像個莫得感情的送貨機器,將桃酥給了陸纓。

陸纓交代今天的任務,「你把錦衣衛歷年所收集的白蓮教教徒畫像全部找出來,要畫師統統臨摹一遍,晚上帶給頭條衚衕們的暗探看。」

錦衣衛的畫師們是最有名的,連宮廷畫師都是掛在錦衣衛名下領俸祿,所以一天臨摹整個白蓮教露過臉的教徒不在話下。

汪大夏下去辦事。

陸纓打開油紙包,分給父親一半,命人送給陸炳。

若平時,陸纓一定親自去送,但自從上次陸炳在吃了丹藥後情緒暴躁訓斥了她幾句,陸纓就一直避免和父親面對面,父女關係有些僵。

陸炳看到女兒派人送的小點心,連連嘆氣搖頭,這個丫頭的脾氣和我太像了,她畢竟是個女孩子,將來我若不在了,她該怎麼辦呢?

與此同時,另一個父親也為兒女發愁,是父愁者聯盟,正是汪千戶。

汪千戶那天得到了多斯還的兩千兩銀子,這是原配妻子的嫁妝田換的銀子,理應交給汪大夏,去把三里屯的嫁妝田重新買回來的。

汪千戶是有原則的,如今汪府過緊日子,他也不會拿著妻子嫁妝去填家裡的大窟窿。

但是汪千戶擔心銀子一旦交給汪大夏,他又胡亂拿去敗家,所以汪千戶把銀子留下,去了朝陽門外的三里屯,想找到當初的買主,把原配的嫁妝田贖回來。

到了地點,汪千戶幾乎以為自己記錯了,昔日的良田被圍牆或者籬笆給圈起來了,建了房屋、祠堂等等,西北邊還有好幾個大饅頭般的墳墓,墳包上還沒有長草,四周都種植著有些年頭的青松。

原來嫁妝田被改造了成墳地和配套的祭田,祭田祭屋等等即使被抄家,只要不是什麼十惡不赦之罪,都屬於免除之列,可以不用被抄沒充公。

所以有風險意識的大戶人家一般會置辦祭田祭屋,以防萬一,將來子孫們有個退路,片瓦遮身,當做棲身之所,不至於一敗塗地。

汪千戶一看,就曉得這塊地是不可能贖回了——人家都改成祭田,墳都遷過來了,怎麼可能還給他!

唉,這個敗家子,覆水難收啊。

雖然田是無法贖回了,但是汪千戶想要搞清楚到底是誰買了原配的嫁妝田,於是走到墓地看墓碑,分別寫著「誥贈一品夫人吳氏之墓」、「誥贈一品夫人黃氏之墓」、以及「誥贈一品夫人張氏之墓」、以及「亡妻趙氏之墓」。

居然有三個一品誥命夫人,這是京城那個豪門貴族?

正思忖著,身後響起守墓人的聲音,「這裡是錦衣衛指揮使陸大人的家族墓地,閑雜人等速速離開!」

作者有話要說:之前很多讀者猜到了買主就是陸炳,以及李九寶父兄在三里屯修的陰宅就是給陸炳家修建的,恭喜各位答對了哈!你們很細心。

陸炳的墳墓的確就在北京的三里屯。五百多年後,這裡成為酒吧聚集地,每晚都有買醉者在陸炳的墳頭蹦迪,陸炳應該永不寂寞。

這是考據了內閣大臣,兼親家徐階給陸炳寫的墓志銘里記載《世經堂集·東湖陸公墓志銘》:公存時嘗卜地於朝陽關外三里屯,至是諸姻故合而謀曰:公之意不可違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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