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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99章 我家裡那塊靈牌擦一擦還能接著用

所屬書籍: 回到老公自宮前

汪大夏不想穿豎領衣服,錦衣豈能夜行?必須得把吻痕亮出來顯擺給大家看啊。

汪大夏說道:」陸統領一年四季都穿著豎領的衣服,我不想學他,看著就熱。脖子勒得慌,無法呼吸。」

其實已經是秋天了,穿豎領不會熱。汪大夏這個借口不怎麼樣。

真是個磨人的傢伙,魏採薇念及他中毒初愈,身體尚虛,不好說他,選擇後退一步,說道:「那你就待在房間,不準出去。」

又問:「你那個夢……是怎麼回事?剛才都把我拉到床上去了。」

別以為我把你的脖子咬出血,就忘記找你算賬了!年紀輕輕的腦子裡一天到晚都在想著什麼不可描述的東西!

汪大夏臉一紅,身下的綿軟還印在他皮膚的記憶里,他雖沒有親到,但沾了不少便宜,支支吾吾的說道:

「我……我以為還是那個夢。夢這種事情,天馬行空,我也控制不住的,做夢……不管做到什麼荒唐的夢境都不算犯罪吧,別說洞房夢了,我就是夢到登基皇帝,也不能說我謀反啊,你說是不是這個理。」

不過,汪大夏看著魏採薇漸漸陰沉下去的臉色,立刻改口道:「當然,做夢不能成為我輕薄你的借口,做錯了就得認,我不是那種不負責任的人。其實,我對你的心意一直沒有變,既然我們已經有過肌膚之親了,我會負責到底,等回到京城,我就和父親挑明此事,三媒六聘,娶你過門。」

汪大夏居然在第一次表白失敗後不到兩月後再次表白,頗有越挫越勇之勢。

君生我未生,君生我已老。我帶著上一世的記憶重生,歷經滄桑,深知情為何物,你還是個情竇初開的懵懂少年郎。

魏採薇內心激動,面上淡淡的,「你是中了迷/葯才會做這種夢,這葯怕是還有催/情的作用。生病就吃藥,對症下藥,別把終身大事當成解藥。就當剛才的事情是一場夢,沒有真的發生過,不準說出去,這是你我之間的秘密。」

言罷,魏採薇轉身就要走。汪大夏不甘心第二次表白就這麼失敗了,連忙邁著大長腿跑去堵在門口,「你為什麼總是拒絕我?你明明那麼在乎我,紅袖招被炸的夜裡,你不顧性命的走進積水潭裡找我,你就是喜歡我,我也喜歡你,有情人就應該結為眷屬,你為什麼就是不肯答應?」

「我——」饒是魏採薇兩世為人,此時一顆心也如驚濤駭浪上的一葉扁舟,被浪頭扔上去,頂到雲端,又打下來,壓在浪底,「原因上一次我就說過了,你還太年輕——」

汪大夏打斷道:「我已經不是那個好吃懶做、只等著繼承家裡千戶爵位的紈絝了。我已經封為百戶,腳踏實地的陞官走仕途過日子,我努力攢錢,一應開銷全部找各種由頭要陸統領簽字報銷,月俸一分都沒動,全攢起來了。我是年輕,但不幼稚了,京城十四歲就成親甚至當爹的男子有的是,為什麼我就不可以?我到底要怎麼做你才會點頭?你給個準話,我照著去做便是。」

第一次表白被拒絕後,汪大夏自我反省,覺得魏採薇拒絕他是有理由的,是啊,她憑什麼答應我。

圖我年輕小?圖我賺得少?

既然如此,我就改嘛。

汪大夏從混吃混喝繼承爵位變成努力升官發財,連瞎子都能看出他的轉變。

尤其是升了百戶之後,汪大夏自覺是個可以養活小家庭的大男子漢了。

所謂飽暖思老婆,升官發財的汪大夏很快開始第二次的告白,而且這一次,他更加「咄咄逼人」,根本不給魏採薇拒絕的機會。

你可以說不行,但是你得告訴我到底怎麼做,你會說行,總有一天你會說行。汪大夏志在必得。

男大十四變,汪大夏成長太快了,還化被動為主動,令魏採薇難以招架。

「你很好。」魏採薇說道:「你這樣下去,將來必成大器。我拒絕你,不是你不好,是我自己的問題,與你無關。」

汪大夏急道:」你有什麼問題?我未婚,你未嫁,兩情相悅,明媒正娶。你是個假寡婦,家裡的亡夫的牌位就是個擺設,無所謂要守三年孝期,為什麼不能嫁給我?」

汪大夏一直堅定的認為魏採薇是喜歡他的,哪怕第一次表白拒絕他,她也喜歡他,甚至不舍性命的救他,只是嫌他年紀小,還不到成親的時候。

汪大夏就是這麼自信。

這下把魏採薇逼到角落裡了,面對汪大夏熾熱深情的眼神,和上一世相比,還多了一份天真清澈,沒有一絲陰霾,就像秋天湛藍的天空,這是她努力守護,也為之沉醉的東西。

她無法看著這樣的眼睛,對他說出類似「我從來沒有喜歡過你」這種違心之詞。

她不忍傷害他一絲一毫。她奇蹟重生,就是為了保護他不受上一世的苦難和折磨。

但是,渾然不覺自己和全家都逃過一場大劫的汪大夏卻陷入了感情的折磨,他愛而不得,而給他帶來愛而不得的痛苦的人正是她自己。

魏採薇左右為難,只得說道:「我有心結(你還太小),只能自己慢慢打開(等你長大),任何人都幫不我(不能拔苗助長)。你現在就很好了,無需改變什麼,不要再從你自己身上找問題。」

汪大夏說道:「可是你一直拒絕我,如果不能娶你,我改變有何用?我還不如回到過去,當一個好吃懶做、無憂無慮的紈絝,輕鬆自在。」

這是大實話,為了娶魏採薇,汪大夏才心甘情願的走出紈絝的舒適區,不再混日子,開始鑽研升官發財、仕途經濟、追求上進,他往上爬的很辛苦,出生入死,甚至還被迫出賣色相,累並快樂著,因為這樣日子有個盼頭,他離娶魏採薇又進了一步。

這下把魏採薇逼得毫無退路可走了,別看她嘴上嫌棄,面上淡淡的,心中卻一直在剋制自己。汪大夏就是她掌心的寶貝,吹不得,碰不得,小心翼翼的呵護著,萬一再拒絕他,他走了極端,重回過去北城四害的樣子,破罐子破摔怎麼辦?

何況,他本處在容易走極端的年齡,上輩子就悲憤之下揮刀自宮了。

不管怎樣,今天得給他一個交代。

魏採薇說道:「三年,你給我三年時間解決問題。三年之後,如果你的心意沒有改變,無論外人如何議論、嘲笑,我都會嫁給你。」

就像上一世,我和你結為對食夫妻一樣,嫁給一個死太監,終身都有人在背後恥笑、譏諷、指指點點,但那又如何?我們兩個一世恩愛,甜了一輩子,才不理會外人如何說。

在錦衣衛摸爬滾打三年,汪大夏應該能夠長成一個男人了。上輩子,汪大夏也是長到十七歲才吃上她的軟飯。

汪大夏:「三年?」

魏採薇:「三年。」

汪大夏狂喜萬分,樂顛顛的去翻黃曆,「今天是八月二十三,三年後的今天,我就可以帶媒人上門?」

魏採薇點頭,說道:「如果你還沒有改變心意的話。你敢娶,我就敢嫁。」

汪大夏還是不敢相信:「三年之後,我只要提親,你就答應?萬一我像我爹一樣被政敵算計,削職為民;或者和白蓮教打鬥,缺胳膊瘸腿,或者乾脆死——」

魏採薇伸手捂住他的嘴巴,「別胡說八道,自己咒自己,你會好好的。我既然許下諾言,定會信守承諾。無論你遭遇什麼,我都會等你。即使遇到最壞的狀況——我家裡那塊靈牌擦一擦還能接著用。」

亡夫汪二郎之靈位。一直都是你啊。

還能這樣用?被捂住嘴的汪大夏不能說話,只能點頭。

魏採薇一直都是爽利果斷的性格,說話做事從不拖泥帶水,可是汪大夏沒有想到魏採薇會如此篤定的定下三年之約,那句「我家裡那塊靈牌擦一擦還能接著用」看似是一句話玩笑話,可是他明白這句話比什麼「山無棱,天地合,乃敢與君絕」的誓言更加決絕!

魏採薇放開手,「還有,這三年里,你必須對我以禮相待,發之於情,止乎於禮,可不能像今天早上這樣把我拖到床上動手動腳了。」

魏採薇的誓言來的太快,汪大夏都以為自己還在做夢,他咬了咬自己的手臂,很疼,然後像蒼蠅似的搓著手,在房間里來回走凍,最後,在書桌旁邊停下,鋪開紙筆,添水磨墨,說道:

「口說無憑,你得立個字據,寫個婚書,三年後的今天,我就拿著婚書上門提親,你可不能再拒絕我了。」

為了讓汪大夏在這三年安心搞事業,不要走極端,魏採薇提筆寫了婚書:

「今日與汪大夏定下三年白頭之約,一朝締約,永結良緣,他年瓜瓞綿綿,爾昌爾熾。此證。魏採薇,嘉靖三十九年,八月二十日。」(注1)

魏採薇輕輕吹乾筆墨,遞給汪大夏,「現在放心了吧。」

汪大夏得寸進尺,說道:「你得按個手印。」

魏採薇心道,我就是平時太慣著你了!心下有些小惱,還是順著他的意思,尋找紅色印泥,這是保定府衙門的驛館,房間沒有印泥,魏採薇就拿出紅色唇脂,往手指上沾了沾,正欲往婚書上按手指印,想起了什麼,在半空停住了。

汪大夏飛到雲端的心猛地墜落,「怎麼不按了?你反悔了?」

魏採薇將食指上的胭脂塗在嘴唇上,然後啾的一聲親在婚書上,留下一個完整的紅色唇印。

上一世和汪大夏沒羞沒臊當一對對食夫妻,七情六慾,縱情聲色,沒有天然工具就創造工具的各種床笫之歡。這一世和尚且稚嫩的汪大夏談起純純之愛,積累了兩世的愛情,魏採薇在情/趣上的功力只增不減。

作者有話要說:今天來遲了,送甜甜的一章以及100個紅包安慰一下久等的各位。

注1:改自民國的婚書「兩姓聯姻,一堂締約,良緣永結,匹配同稱。看此日桃花灼灼,宜室宜家,卜他年瓜瓞綿綿,爾昌爾熾。謹以白頭之約,書向鴻箋,好將紅葉之盟,載明鴛譜。此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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