從回憶中抽離,哈月再次在即將落下的夕陽下對著綏城文化局的貴客打了個激靈。
不同於被分手的薛京,哈月與薛京的戀愛期間並沒有遭受任何情感上的背刺,於她,那是一段值得珍藏與品味的時光,連同她人生中為數不多的快樂一樣,所以即便再見,她認為自己沒必要和薛京處處作對。
她很快也附和著搖搖頭,對著後面的黃總解釋:「哈哈,誤會誤會,我們不認識,嚴格來說,我經常拜讀薛老師的書,是我自己單方面認識他,老師呢,肯定不認識我啦。」
說完生怕別人不信,她還豪爽地大笑著說:「你們別不信,我可是老師的書迷!一百二十萬微博粉絲中的一員!」
「原來如此。咱們薛老師的讀者確實基數大,沒想到在綏城也能遇到粉絲。」
「啊哈哈,我們還真不清楚,薛老師在網上竟然有這麼多粉絲嗎?我還專門在快手和抖音上搜過……」
這冠冕堂皇的解釋令所有在場人員都覺得無趣。
黃總訕笑著從車上一下將薛京的行李箱拽了下來,也不管薛京是否同意,兩三步,接力賽一樣將行李扔給了另一位張廠,張廠過後,金子接手,直到將拉杆箱抬到了電動車的后座上,跟兩頭小豬成三角形擠在一起。
「那這可不算你幫到我們了,你這位女同志這叫追星成功,還得感謝我們小金呢。」
說話的是趙主任,頗有些重新舒展的喜氣。
金子因為老闆臉上消失的憤怒而欣喜,笑眯眯地在旁邊重新撥起了拖車司機的電話,趙主任十分滿意,朝著薛京和哈月點點頭,臉上充滿施捨便利的和善。
「路上你們還可以聊聊文學嘛!咱們小薛這次來,也是有任務的。」
「具體內容就不跟你透露了,這是官方機密。」
說話時趙主任還沒忘記大手一揚,催促他們快點出發。
「啊,是的是的,您說的對。我一定向老師虛心請教,問問他那些暢銷書的靈感都是哪裡來的。」
「這位女士,您客氣了,讀者才是作者的衣食父母,不必叫什麼老師,您稱呼我的名字就行。」
氣氛烘托到這裡,薛京與豬同乘前女友三輪車的命運已經順理成章,再拒絕就不禮貌了,他倆只有說漂亮話的份兒。
哈月眯著笑眼在前面僵硬地沖著薛京做了個您請的姿勢,薛京在後面道謝頷首。
最好的相聲演員不過如此,圓滑體面。
十分鐘後,兩人兩豬駕駛著一輛全速前進的電動三輪車遠遠甩開了拋錨現場。
夕陽的餘暉徹底消散,天色漸漸變得漆黑,空氣中有一種灰塵急速穿梭後的味道,讓人忍不住聯想到歲月帶來的風與霜。
往前到拐彎樓還有五公里的路,哈月打開車燈,前方的路況立刻被照出一道圓形的光影,而順著這道暖光,哈月順勢悄悄往右側薛京的方向望了一眼。
薛京沒有看她,他的側臉眉眼沉靜,神態自洽。
這些年不見,昔日薛同學的眉宇間褪去了不少青澀,絕不能稱之為變老,歲月不敗真美人,尤其是手中闊綽的美人,哈月覺得,薛京現在反倒有種被名氣滋養過後的雍容。
一種區別於他父母的另一種姿態。
當年拒絕家庭資助的富二代終究是憑藉自己的實力成了富一代。
富人們大概有刻在骨子裡的招財基因,他這些年在雜誌上流出的那些大開硬照並不完全是因為修圖的技術高超。
想到這兒,哈月自嘲地笑了笑。
假的真不了,真的也永遠假不了。
這句老話是世間真理,即便一個人再怎麼偽裝自己的出身和見識,無論過了多久,惡毒的老天還是有辦法讓她顯出原形,就像現在一樣。
同一輛電動車上,他們二人相鄰而坐,不過四年而已,只要不橫死,人生可以有很多個四年。但如今他們之間涇渭分明的感覺,已經比當初在同一所學校讀書時更加洞燭無遺。
應該是聽到哈月的笑聲,一直保持緘默的薛京在冷風中回看了她一眼。
光照不佳,粉色頭巾的遮蓋下,薛京只能看到她小巧的鼻尖,而順著她側臉的弧度向下,很快他的瞳孔晃動了些許,是因為視線觸碰到了她的唇珠。
這些年世俗評判美麗的標準日新月異,為了在文學式微的境地下充分迎合讀者市場,寫出更具有性吸引力的角色,薛京也會經常關注著網路社交上新出現的熱詞。
無論小說內容通俗與否,他總是很會製造喜聞樂見的兩性氛圍,將自己的作品包裝成粉色的浪漫炸彈。
前兩年純欲風當道,他便安排書中的女主穿上毛茸茸的露肩針織衫。
後來爹咪系男友出圈,他又讓筆下的男主角保持每天喝大量蛋白粉的習慣。
但就是這麼連年產出工業糖精般人設的一位青年男作家,當初卻是個實打實的智性戀。
他喜歡上哈月的初衷是因為她的思想,至於她的外貌,在交往後的很長一段時間裡對於他來說都是模糊的剪影。
可是現在,哈月清冷的側臉突然一瞬間喚醒了他很多關於對方外形上的明確記憶。
哈月的眼皮是內雙的,每當她專註地湊到他面前,想要嘟起嘴唇和他索吻時,那雙上揚扇形的眼睛就會變得十分圓潤,頓感,看起來有種小孩子的頑皮。
哈月的鼻樑有一處小而精的駝峰,當她坐在他的懷裡對著檯燈讀書時,挺翹的鼻子會在面中留下一道滑梯的陰影,讓他的指尖總是忍不住在她挺翹的鼻樑上輕輕游弋。
哈月的嘴唇並不是普遍意義上的笑唇,她的唇珠有種肉嘟嘟的豐盈,上下飽滿,像是某種可口的甜點,清晨他們已經相擁了一整夜,躲在被子里還要耳鬢廝磨的時候,他總是先從這裡開始嘗起。
哈月的外在條件不是第一眼驚艷的類型,但是日復一日的相處,這種毫無攻擊性的柔和會令人逐漸上癮,好像聞慣了城市霧霾的旅人突然進入鬱鬱蔥蔥的原始森林,空氣都會倍感清甜。
毫無疑問,她的美在浮躁的世界裡具有降溫感,是何時都不會過時的。
以前上學時她打扮成知識分子時是美的,後來同他分手時穿著成套的利落洋裝是美的,現在,她穿著質樸,有種濃厚的鄉村氣質,也不讓人覺得格外丑。
薛京相信,等到她老了,頭髮花白,也會是一名可愛的老嫗。
但是,薛京從沒有在自己的作品中描寫過哈月這種美。
原因很簡單。
因為哈月的魅麗是慢性毒藥。
薛京花了兩年多的時間去吞下這種毒藥,吃得忘乎所以,中毒很深,連自尊都可以為之拋棄。
直到毒發時,薛京才發現她的思想是一場披著羊皮的騙局,姣好的外表下面藏著一副腐爛的靈魂。
森林裡不止有飛鳥途經,溪水連綿,還藏著黏膩的沼澤和各種駭人的蟲蟻。
通俗點來講,哈月是個十分會偽裝自己心思和行跡的拜金女,她這種慕強的女性即便再具有性吸引力也不符合主流價值觀。
他在書中弘揚的是真善美。
可就是這麼一個反派人物,一個技藝精湛的感情騙子,讓當初陷入熱戀的他沉湎到無可自拔,甚至認真地計划過和她共度餘生。
這真是荒謬至極。
電動車上,薛京外套下的手腕突然有一絲抽痛。
他觸電似的,立刻收回自己的目光,可眼神晃動下移,他發現自己的眼睛不受控制,正在查看她握著車把的雙手。
骨節窄小,皮膚乾燥,最重要的是,那十根手指上,沒有可以將骨頭墜折的大顆鑽戒。
何止鑽戒,那上面連一枚素圈的印子都沒有。
肺部湧入充滿塵味的空氣,薛京重新將胸膛的濁氣慢慢濾出幾回,沒有觀眾,他突然不想再和這個可惡的反派玩那種假裝陌生人的幼稚遊戲了。
距今為止,他們分手四年了,她不是說自己從小就夢想著過富太太的生活嗎?怎麼kpi竟然沒有達成?
她沒結婚,為什麼?
她出現在這種地方,為什麼?
她姿態如此狼狽,明顯處於權力下風,但看起來似乎比以前鬆弛得多,為什麼?
該坐賓利到處購物的女人到底為什麼要騎著勞動人民才需要的電動三輪車?
難道除了在外人面前同他演戲,她就沒有什麼想開口和他講的話?
起碼為自己落得如此境地找個借口。
惡劣繁殖的好奇到底驅使薛京開口,說出了那四個再爛俗不過的文字。
「哈月,好久不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