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出世時父母已經離異,家中四個孩子全靠母親撫養,她那樣一個弱小女子,只能隨著藝工隊出來的歌手們,四處跑碼頭,將我們托給父親的最好朋友,我們喚他「乾爹」的人撫養。至於我的父親,我始終不知道他在哪裡。
在我8歲的那年,我母親將我和大姐帶去香港,才20歲的大姐立即嫁了一個相識不久的廣東商人。
姐夫在一年後,生意經營失敗,患上了輕微精神分裂,發作起來,對我拳腳相向,大姐因為從事導遊工作,所以常常不在,被打的我,常躲在尼龍床下,不敢哭出聲來。
二年後,母親來看我,失聲大哭,她幾乎認不出眼前,又瘦又干又病的女孩是我。媽替大姐辦了離婚手續後,我們又回了台灣。
小學五年級,我才看到我父親,他是典型的山東大漢子,我很崇拜他,他因事業不順遂,央求母親讓他搬回家中住,母親答應,從此母親又多負擔了一個父親。
父親後來喝酒,又因為沒有賺錢能力,開始摔東西,破口大罵,但從不打我們。
直到國一,我開始進課,受不了沒有溫暖的家,我逃到淡水、基隆;看書、看日落。並沒有學壞,只是不想回家。
國一下學期,母親看到我逃學,驚訝得決定將我接去與繼父同住,我們定居在日本,我終於有一段正常的日子。
但並不快樂。
我從來沒有一個正常的家,我的家經常在「變」,但是這些日子,都過去了,我還好好的在這裡,好幾次我以為我會迷失法結束自己、會墮落,但沒有,我仍好好的在這裡。那是我有夢想,我知道我可以,我有能力創造一個自己想要的生活。
18歲開始,我選擇了未來的走向,我堅定地告訴自己,不要回頭,不要悼念,將來在自己手裡。我給了自己夢想,然後使它成真。如果可以,我願意拿一切,換一個溫暖的家,以前這是奢想,但將來我知道我一定會給自己建立一個溫暖的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