烏合之眾。
邊斜首先是想了想這四個字, 沉默著望她, 有片刻沒有說話。因為光這四個字, 已經透出了一種渾然的……
蔑視。
邊斜的目光停留在點贊後呈現出紅色的大拇指圖標上, 腦海里飛快地掠過了什麼,從程白那蓋著的十佳青年律師的證書, 到陳舊的《理想國》, 再到她在這風口浪尖的時刻給方不讓微博點出的這個「贊」……
這些碎片都隱隱折射出什麼。
他忽然意識到,此時此刻的自己,距離真正的程白很近。
在他進入天志律所「取材」的這段時間裡,這一位已經成名的大律師, 是一個極少表達自己觀點的人。
某種意義上來說, 這體現了她的「謹慎」。
但另一種意義上來講, 這意味著「隱藏」。
極少表達觀點, 並不意味著內心沒有觀點, 只是將其放在心中, 並不向外界表達。
一般而言, 越少向外表達觀點的人, 內心越有自己強烈的想法。
但再謹慎的人,也有鬆懈的時候……
比如,這看似不經意的小小一個點贊,還有這輕飄飄的一句「烏合之眾」……
大眾輿論眼中的程白, 是個專為人渣打官司的「壞」律師;律界人士眼中的程白, 則是業界的敗類, 是險些被司法部吊銷執業資格的危險人物;而跨年活動那天的一些律協話事者, 卻顯然很認同程白,並曾對她施以援手……
她接了曾念平的官司;
她又接了甄復國的官司。
一個是兒子急需治療的孤苦老人,一個是信譽全無、自稱人渣的奸商。
邊斜忽然覺得有些迷醉。
他的目光從她手機屏幕移上來,落到她被車窗外霓虹燈光映襯下的清冷側臉,眨了眨眼。
程白敏銳地注意到了:「怎麼了?」
邊斜絕口不提自己那想要把她剖開來看個清楚的好奇,只半真半假地向她笑:「有點嫉妒而已。畢竟說起來,這微博還是我親手給程律你註冊的,咱倆還互粉了。結果半點互動都沒有也就罷了,程律今天還當著我的面給方不讓點贊……」
程白一怔,倒沒想到這個點上,失笑:「我還以為你想問問我為什麼給他點贊呢。」
邊斜唇邊笑意加深:「哦,那為什麼呀?」
這牲口,還真是打蛇隨棍上?
程白是有些意外了。
她頓了頓,回想起網上這些沒有根據就瞎推測的言論來,才慢慢道:「有時候,見多了會麻木;但也有的人,在忍耐的麻木過後,會走向爆發。」
這話沒頭也沒尾,但邊斜竟輕而易舉地聽懂了:「那會是什麼時候?」
程白笑:「不知道。」
她其實覺得自己的脾氣在漸漸地變得不好,這從她當時在「老法師俱樂部」的群聊里故意回了方不讓一個「嗯」字開始,就漸漸顯露出了幾分端倪,而如今這一個點贊,也只是這種端倪地延續。
想了想,她補了一句。
「我希望不會有這種時候。」
但這僅僅是一種希望罷了。
邊斜垂下目光來,眨了眨眼,也跟著慢慢笑起來:「你們學法的人,真是很有意思。」
人本來就是感性的動物。
學法的人卻往往壓抑著感性,用理性來處理自己所遇到的問題。
這與人的本性是矛盾的。
程白並不知道他說的「有意思」指的是什麼意思,但在這一片燈火輝煌的車流之中,也莫名有點不想去追問。
後半程誰也不說話。
車最終在一座大廈的停車場里停下。
然後她帶著邊斜去往今晚的目的地。
撇開車上這一段有些往深處觸及的對話,邊斜對程白會帶自己去什麼地方吃飯還是十分好奇的。
饒是心裡有了一點準備,但真等程白推開那消防箱似的大門,帶他進到店內時,他依舊實打實地震撼了一把——
上海居然還有這種地方?!
裝修風格原始而粗獷,頂上交錯的管道只用黑色的塗料糊了,十分開闊的空間分作了上下兩層。
下方的舞台上有歌手駐唱。
整個空間內燈光亂轉,坐滿了時尚的男女。
而舞台對面的樓上,也就是他們此刻正對著的方向,卻飄來一陣令人一聞就忍不住分泌唾液的麻香……
火鍋!
熱辣辣的火鍋!
一桌連著一桌,人已經快坐滿了。
大冬天,才走進來,就感覺到撲面而來的熱氣,讓人有一種直接扒了衣服加入進入拿起酒來跟人對瓶吹的衝動!
食客們談笑其間。
桌上放著新鮮的食材,鍋底里翻滾著明蝦、肥牛、毛肚、豆皮、青菜、筍片……
這一剎那,邊斜整個人都是震驚的:上海居然也有這麼扯淡的地方嗎?
風格混搭,土洋結合。
騷,真是太騷了。
他曾以為,只有四川和重慶才會存在那種能吃火鍋地KTV。
邊老邪看著那些熱騰騰的鍋底,胃部忽然一陣攪動,眼皮狂跳起來:「這就是你千挑萬選想請我吃的『大餐』?」
程白看著他笑出聲來:「有什麼不對?」
邊斜想往後退。
她不用回頭都知道這貨想溜,直接一把就拎住了他的後頸把人給抓了回來:「你說的,吃葷,吃辣,喝酒。樓上能喝二鍋頭,樓下能開XO軒尼詩,全上海只此一家,你的要求都能滿足,而且絕對典型。好不容易找到了地方,現在要走?」
「我是一個有品味的人!」邊斜還想編點借口掙扎,「這種土不土洋不洋的店實在不能與我的品味匹配!」
「品味?」程白嘴角微微抽了一抽,「你指的是紅酒兌雪碧的品味嗎?」
這是說他上回坑詹培恆的伎倆。
邊斜無話可說,瞪著眼睛看她,換了個借口:「反正程律不就是想跟我聊聊天嗎?我們換個地方也能聊,沒必要在飯桌上啊。」
程白不想跟他理論了,就淡淡的一句:「你不想灌醉我了?」
「想當然想啊,但——」
邊斜滿心都在拒絕吃飯這件事上,他原本是做好了心理準備來的,但真到了地方又犯慫,恨不得轉身就走。這時候他半點防備都沒有,完全是下意識就回答了。
只是話才出口,他就反應了過來。
一抬頭,對上了程白幽幽的目光。
操!
他回答了什麼!
「不是,我……」
邊斜簡直想給自己兩巴掌,試圖解釋自己剛才的話,挽回一點什麼。
程白卻已瞭然。
她當時便琢磨著,邊斜答應吃飯答應得未免也太輕巧了,而且在上次陪詹培恆喝酒後,他就應該對自己的醉酒狀態有警惕了。
但這人依舊說要喝酒。
沒鬼才怪了。
果然,現在一句就被她試探出來。
聽著他語無倫次地想解釋,越描越黑,她竟沒生氣,反而笑了出來:「走吧,今天給你一個機會。」
「啊?」
邊斜正搜腸刮肚想要為自己洗白,哪裡想到忽然聽見程白這麼一句,頓時怔住。
然而,僅僅是下一刻,一種難以言說的感覺便將他團團包圍……
什麼叫——
給你一個機會?
程白這個當律師的人,在某些時候的表述,真的很容易讓人誤會。
不是第一次了。
邊斜忽然有點無法壓抑此刻內心的涌動。
毫無疑問,他厭惡吃飯。
但當前面出現一個他幾乎無法抗拒的誘惑時,這種厭惡便被誘惑一點一點地往後推去。
程白是提前訂好的位置。
在邊斜愣在原地思考的時候,她已經在服務生的引導下走了過去,在這一片熱鬧里挑了個安靜的靠邊位置。
從那裡正好能看見下面。
邊斜終於還是走了過去,但凝望著她的目光已經沒有了先前的坦然,添上了幾分心虛的閃爍:「我其實……」
程白瞭然:「報一箭之仇,我懂。」
上次他喝醉了她還來了句「你猜」,估摸著被記恨得不輕。
「……」
清醒,理智,無懈可擊。
這是這一刻的程白給邊斜的感覺。
他沒接話。
程白卻拿了菜單看起來,悠閑地道:「我挺好奇的,你把我灌醉了之後,想幹什麼?問我銀行卡密碼?」
「能幹的事情多了去了,誰稀罕你銀行卡密……」企圖都被識破了,邊斜也就不隱瞞了,但話說到這裡時,整個人腦袋裡忽然一激靈,「銀行卡密碼?!」
程白於是咳嗽著笑出聲來。
邊斜黑了臉:「所以上回我喝醉你居然問了我銀行卡密碼?」
程白假裝起來:「啊,不記得了。」
邊斜頓覺絕望如潮水,一陣陣地湧上來,聲音也有氣無力:「我連銀行卡密碼都說了嗎?」
那他還說了什麼,還做了什麼?
簡直無法想像!
程白的外套隨意地搭在了一旁,她點好了菜都懶得把菜單遞給邊斜,畢竟這人不會有什麼愛吃的,所以全憑她的喜好來。
菜點完就直接遞給了服務生。
聽見邊斜這聲音,她愉悅極了:「吃飯需要好心情,我覺得現在告訴你那天發生了什麼,好像不是特別道德。要不等吃完,我們喝酒的時候,慢慢聊?」
「……」
這是怎樣一種抓心撓肺的感覺?
她脫了外套,又用店裡提供的發繩把那一頭微卷的長髮都綁在了腦後,於是露出了修長白皙的脖頸。
邊斜不經意間看到,只覺口乾舌燥。
他腦海里,頓時浮現出當時在辦公室看見程白脖子上的那枚曖昧的牙印……
點菜結束,上菜也很快。
為了照顧邊斜脆弱的胃,她點了鴛鴦鍋。
出於某一種兩人都知道的原因,吃這一頓火鍋的時候兩個人幾乎都沒有說話。
邊斜的大腦在瘋狂運轉。
他極力地想從自己過目不忘的腦袋裡搜尋有關於那天喝醉後的片段,並且思考出一會兒喝酒的對策。
程白則單純地享受食物的味道。
剛打完了一件在別人眼中幾乎不可能贏的官司,即便再淡泊名利的人也會感覺到愉悅。
更何況她骨子裡是好勝的。
當然,謹記著周異當初託付的重任,她在思緒的閑暇間依舊不忘給邊斜夾個菜。
邊斜真是有恨無處申。
只好全將心底那一股憤怒發泄到食物上,磨牙似的把程白夾給自己的都吃了個乾淨。
在結束火鍋,轉場樓下去喝酒時,程白笑聲輕輕地:「不知道的還以為你吃的是我的肉呢,這麼苦大仇深。」
我倒想,這不吃不著嗎?
邊斜露出標準的假笑來:「程律誤會了,我這頓吃得可真是太、好、了。」
這話說得咬牙切齒,但落在程白的耳中,卻成了十分的悅耳。
她頗為放鬆地坐在了昏暗處的卡座里。
服務生拿來了酒單。
桌上亮著一杯小小的蠟燭。
先點酒。
兩人都只先點了一杯白蘭地。
服務生放下酒便走了。
兩人相對而坐,在小圓桌的兩邊。
第一時間誰也沒開口說話。
程白很清楚地知道自己今晚為什麼會約邊斜:因為那天跨年活動後,他極不尋常的那句話,讓她從縫隙里窺見了一點隱秘的東西。
她不知道邊斜對此是否清楚。
但邊斜顯然也是個不想廢話的人。
他直接開門見山道:「程律應該有話想跟我講,而我也有一些事情很好奇想要詢問,但似乎不管誰先開口,都有點尷尬。」
程白抿了口酒:「所以?」
邊斜笑了,交握雙手,向她眨眨眼:「真心話大冒險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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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PS:本章重寫,
單獨拉出來說一下:
看到有人diss程白,覺得分不清她是不是正義,又說小說要正能量。
本來下個案子會著重講這個問題。
告訴你,法律的邏輯和道德邏輯之間的區別。
但真的不懂的人太多了。
第一個案子,曾念平是壞人嗎?
第二個案子,甄復國是人渣,你有證據嗎?你能證明他做了這件事嗎?他賣假貨,你就能確定他不是真的湊巧撿漏?
一個律師給壞人辯護就壞了嗎?
法律規定每個人享有同等的訴訟權利,壞人也有權利請律師為自己辯護,法律所說的「平等」不是你用你世俗的道德來衡量的。
程白是一個法律人,她有自己的是非觀,但並不代表她她不為所謂的「人渣」辯護。
有確鑿的證據說這個人是兇手,那當然OK。
但如果證據不足你就想說一個人是兇手,做了某件事,恕我直言,法庭別開了,都改成監獄吧。
大家輿論道德審判就是了。
尋常意義上的正能量不要跟法律人說。
法律所保證的是道德的底線,而不是上限。
接曾念平的案子很簡單,因為保險公司就是證據不足。在這種情況下憑什麼拒絕理賠?
接甄復國的案子基本是同樣的道理。
律師是有天然立場的職業,這個職業本身就是要站在當事人這邊,維護他們的利益,甚至有的國家存在「律師豁免權」。這個職業本身就是與公訴機關存在對抗性的,為的就是制約。
任何不存在對抗和平衡的架構,最終都會□□。
不給所謂「人渣」打官司?
好,有個道德敗壞的人,死了鄰居,兇手跑了,所有人指認是他殺的,檢察院訴他謀殺。所有律師都不為他辯護,怎麼辦?
假如有一天你遭受到了非難和誤解,這時候律師也不接你的官司?
你是願意「寧殺錯一千,不放過一個」,還是「寧放過一千,不錯殺一個」?
有關於甄復國和曾念平,一切都只是推測。
證據在哪裡?
知不知道為什麼不管哪國法學界都有一條「疑罪從無」?
昨天我本來寫了五千字,後面有一段是程白跟邊斜聊為什麼自己要接這兩個案子,還要正常打。但寫完刪了。程白不是這種會跟別人解釋太多的人,行內懂的人就懂,不懂她也無所謂。她也不標榜自己是正義。因為一切與法律有關的職業都只是達成正義的工具。
作為她當事人的律師,她只負責為自己當事人的利益努力;
法官負責裁判;
公檢法負責將有罪的人送進監獄。
律師不是法官。
沒有律師,公檢法一手遮天。
沒有公檢法,律師胡作非為。
道理類似於三權分立。
遇到問題,勞煩往深了想一點。
我重新寫這段作者有話說,是因為我不是程白,我不想看見別人誤解她,而且還是這種什麼都不知道的荒謬誤解。
在這個領域,最可怕的不是律師給壞人辯護,而是有一天所有律師都不給「壞人」辯護。
今天沒有關鍵證據,我判一個人殺人;
明天我就能因為你看了鄰居一眼把你抓起來關進監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