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駁, 哪個『駁』?」
「辯駁的駁。」
「二十三?」
「二十二, 畢業一年, 在上海一個小所掛過證。」
「但我已經在今天的面試定下一個律師助理了。」
「您現在還在這裡, 和我說話,已經說明了一定的問題。」
「你很有自信。」
「三年前程律在一個對乘方的專題採訪里說過, 如果沒有自信, 就不要到乘方參加面試。」
「我最終並不一定會要你。」
「但您已經決定給我一個機會。」
「你很清楚我的想法?」
「我會在試用期內向您證明我比您今天錄用的那個人更適合這份工作,而且我的性價比更高。天志律助起薪11K,但讀過JD的起薪一般高3K。」
電梯一路下降,數字越來越小。
程白的提問異常簡潔。
而唐駁在走進電梯之後, 沒了先前的緊張, 但依舊保持最初的緊繃。這個年輕的黑髮青年, 一雙嚴謹而剋制的眼就透過那多少顯出幾分刻板和老氣的黑框眼鏡注視她, 每一句回答都透出一種莫可名狀的氣質。
程白不是一個會被輕易說服的人, 但不可否認, 眼前這個年輕人不管是風格還是素質, 都很對她的胃口。
於是用一種審視的目光望著對方。
「你是投我所好來的?」
唐駁眨了一下眼, 停頓了有片刻。
這短短的片刻放在別人身上,無比正常;但放在先前對答如流的他身上,就顯出幾分不簡單。
他竟未否認:「是。」
程白一下就笑了出來:「你剛才說你看過我打過的所有案子,為什麼?」
唐駁道:「程律是我想要成為的那種人。」
程白扯了扯嘴角, 並不將這話當一回事:「那將來你可能需要睜大眼睛看看清楚。」
這話唐駁不敢接, 但他臉上絲毫未動的神情已經回答了程白:他並不覺得自己的判斷和目標有什麼問題。
「明天早上九點到律所報到走流程, 年後正式入職。」程白看了一眼電梯顯示的樓層, 直接幫他按下了「1」,很快電梯門就開了,唐駁走出去,程白看了他一眼,淡淡地提醒,「記得換身衣服。」
「是。」
唐駁低頭看了一眼自己的衣著,怔了一怔,然後才露出笑容來,向電梯里鞠了一躬。
「謝謝程律。」
*
「你覺得這個人怎麼樣?」
電梯到負一層車庫,程白將車開上了路,手指搭在方向盤上,忽然這麼問邊斜。
在先前和唐駁談話的過程中,這位大作家全程沒有說話。
到了車上,也沒有說話。
程白難免不關注一下他的狀態。
邊斜坐在副駕駛的位置,看著前後經過的車流,回想了一下幾分鐘之前那張年輕的臉,認真地道:「如果他是來我工作室面試,我會破格錄用他。」
這種剛畢業的,在他工作室都是小孩兒。
搞創作的人心態都比較年輕,但唐駁意外地成熟,很能在夾縫中為自己爭取到機會,畢竟最差也不過是被程白拒絕罷了。
但他本來在一面就被刷掉了。
就算失敗也不會有什麼真的損失。
而且……
邊斜忍不住琢磨了一下,目光里多了幾分微妙:「這個人全程無視我,你知道嗎?」
從頭到尾都沒有對他投以過多的關注。
更沒有攀談一句。
好像在他眼裡根本就沒站在程白旁邊的邊斜這個人似的。
程白笑:「你這是什麼奇怪的關注點?」
邊斜一攤手,露出一個「我關注點就這麼奇怪」的神態來,接著卻問:「程律這是打算招聘兩個律師助理?」
程白挑眉:「一個。」
邊斜頓時微微蹙了眉。
程白打了個方向盤,淡淡道:「一個月試用期,二選一,我又不是做慈善的。」
果然是程白會做出來的事。
邊斜露出幾分思索的興味來,然後就是那種事不關己、隔岸觀火的笑:「那你今天錄用的那個書婉婷要不接受呢?」
程白滿面平靜:「不接受可以走。」
邊斜不由看了她一眼。
怎麼說呢,竟不覺得意外。
程白是大律所的合伙人,而職場是一個競爭的環境,上司們並不是求職者的爹媽,也不會體諒你有多大的委屈。
有本事才能留下。
「看來,翻過年一個月有好戲看了。」
說完,他注視程白的目光深了幾分。
顯然,她一開始沒打算要唐駁這個人。
是唐駁在電梯門即將關上那一瞬間的話,讓她改變了原本的選擇。
《刑法》有漏洞。
光這一句說出去,對行外人而言,實在是太驚世駭俗了。
就連邊斜在聽到這話的時候,腦袋都空了幾秒,無法剋制地想問:《刑法》的漏洞到底是什麼?
但僅僅是在那幾秒過去之後,他整個人才意識到,這根本不是唐駁那句話的關鍵!
因為他說這話的前提是——
3·28案,程白被調查的原因!
這兩件事顯然是相互關聯的。
而程白也對此一清二楚。
他原以為在接下來的對話里,程白肯定會向唐駁詢問與此有關的一些事,但完全出乎了他的意料,她一句也不曾提及。
就好像剛才完全沒有聽見。
這隻能證明一點:程白完全清楚唐駁說的是什麼,並且早已對此波瀾不驚。
邊斜是想直接問的。
但他最終沒有問。
程白應該是跟趙平章約好了一個時間,路上看了兩次表,開車的速度也比平常快一些,很快就把他捎到了那一排別墅的路口。
他下車來,沒忍住提醒了一句:「路上小心點,遲到幾分鐘死不了人的。」
程白一怔,似乎不想說什麼。
但看他在路旁站著看她,終是笑著應了一聲:「知道了。」
她車一轉,消失在路口。
邊斜便也返身向自己那棟洋樓走去。
*
抵近春節,周圍鄰里的家門口都有提前貼上春聯和福字的,不過邊斜的房子里卻沒做什麼裝飾。
照舊跟平常一樣。
密碼鎖開門,進屋上樓,從書牆那本《蠅王》旁邊摸出了煙和打火機,點了一根抽上,在那淡紅餘暉浸染的落地窗前,他坐了有十來分鐘。
然後拿起了手機。
第一個電話打給工作室,是一個平時負責幫他收集相關寫作資料、實時跟進作品設定、以讀者角度提供閱讀反饋的五人小組。
邊斜1年付給這個組的薪酬是150萬。
「有兩件事。
「第一,我要程白歷年來打過的所有官司的情況,盡量搜集,有視頻資料的都拷一份,尤其是在乘方的時候;
「第二,國內公益訴訟領域的發展現狀和相關案例,越多越好。
「風聲別漏,有進度之後分批給我。」
交代完就直接掛了電話。
第二個電話打給周異。
邊斜說話更簡潔了:「來我家,聊點事兒。對了,順便買瓶酒,帶點吃的。」
周異那頭正在工作室開會,議程才進行到70%,後面還有些東西沒聊,接完電話之後便直接中斷了會議。
他熟知邊斜性情。
屁事兒沒有的時候話一堆,一張嘴充分顯示著他作為一位思維敏捷的創作者所擁有的豐富內心和有趣的靈魂;但作為一名在商業上最成功的作家,這個人是悶聲做大事的典型,能直接干就直接干,從不跟誰多費口舌。
掛掉第二個電話後,邊斜就把手機放到了一邊。
書房很大,書牆也很高。
他直接把靠在角落裡梯子搬了出來,從高處幾排放著已經看過的和不需要的書里,找到了那本《刑法》。
只是伸手去拿的時候,他一眼就看見了放在旁邊不遠處的一本《理想國》。
不是程白那本全英文。
是國內很常見的中譯版。
邊斜想了想,順手把這本也拿了下來,扔在了桌上。
先翻《刑法》。
是他寫上本書的時候買的,但只翻過了他需要的一些東西就沒往下翻過了。
這時重新打開,書還跟新的一樣。
《刑法》第69條數罪併罰的一般原則
判決宣告以前一人犯數罪的,除判處死刑和無期徒刑的以外,應當在總和刑期以下,數刑中最高刑期以上,酌情決定執行的刑期,但是管制最高不能超過3年,拘役最高不超過1年,有期徒刑總和刑期不滿35年的,最高不能超過20年,總和刑期在35年以上的,最高不能超過25年。
《刑法》第71條判決宣告後又犯新罪的並罰
判決宣告以後,刑罰執行完畢以前,被判刑的犯罪分子又犯罪的,應當對新犯的罪作出判決,把前罪沒有執行的刑和後罪所判處的刑罰,依本法第69條的規定,決定執行的刑罰。
法律條文都是枯燥的,讀起來理解都費力。
邊斜好歹在律所待了不短的時間了,且自身也有非凡的理解力,頭腦中條理還算清晰,也把這兩段反覆讀了三遍,但卻沒發現有什麼不對。
他把相關條款的上下也看了看。
唐駁說《刑法》有漏洞,且點明了是這兩條,到底是哪裡有?
邊斜覺得十分費解。
所謂的「法律漏洞」,在律師們眼中都是可以鑽的空子,要麼會導致無法給嫌犯定罪,要麼會導致無法給嫌犯定刑,或者無法保障人的權利。
這兩條無疑都是定刑。
密密麻麻的文字,附上下方小字司法解釋,看久了,一眼掃過去就有點連成一片,變成無意義的符號。
唯有其中嵌著的筆劃簡單的數字,能一眼辨認。
邊斜的目光忽然就停在了上面。
對數字,他一向還保持著當年理工科思維的敏感。
邊斜眨了眨眼,眸底掠過幾分思索,然後拉過旁邊桌上一張白紙,提筆把這兩條里涉及到量刑的數字和相關限制條件羅列了出來。
漢字照舊歪歪斜斜。
但筆尖遊走所落下的每一個數字都像是印表機列印出來那樣標準,線條流暢,排列整齊。
一旦把文字轉成數字,把法條變成一道求解題,事情好像突然就簡單了起來。
刷刷寫過大半頁。
前面都沒出什麼問題。
但當邊斜將他其中的變數慢慢改到某個特殊值時,呈現在紙面上的,赫然是一個數集。
一個……
不可能存在的數集。
——它必須大於23並且小於20。
世上怎麼可能存在23年以上20年以下的刑期呢?
「啪嗒。」
輕輕擱下了筆,他盯著這個不可能存在的數集看了很久,又站起來望著落地窗外想了一會兒。
記憶不斷往回倒。
邊斜搜尋著與程白相處這些日子裡極少的那些曾提到3·28案的片段,然後停在除了今天以外唯一的一個點上。
天志和明天誠的跨年。
麻將桌。
上海律協副會長周季芝。
「……那嫌疑人不過是個普通程序員,上班族,無權無勢更沒錢,哪兒值得你跟方讓費那麼大勁?更別說教唆他鑽什麼法律漏洞了……」
邊斜又走過去摸了一根煙點上。
這時外面天已經全黑了下來。
一輛車從路上開過來,在外面停下,周異從車裡出來,拎著什麼東西,也不敲門,直接輸密碼進入。
然後就有腳步聲在樓下。
他聽見這聲音,便出了書房,走下樓去。
但在看見周異和他提的那瓶酒時,眼皮就跳了一下:「一陣不談正事,我這待遇是跳崖式下降吧,你怎麼不幹脆給我帶瓶二鍋頭呢?」
周異把那瓶老白乾擱到他桌上。
然後是帶來的食物。
最後是一盒剛買的阿司匹林。
對邊斜的質疑,他淡定至極:「給你喝就不錯了,誰知道你是要談事還是想喝酒呢?送你進醫院很麻煩,而且這酒要報銷,你說的,省點花。」
「……」
真不知道這狗比德性是誰傳染給誰的。
邊斜盯著他看了半天,終於還是走過去,拉開椅子坐了下來,但一時沒說話。
周異把外套放到了一旁,看出他神情不大對來:「又在算計誰呢?」
他道:「在想程白。」
周異去開酒的手一停。
邊斜卻好似沒注意到自己話中的歧義,續問道:「她給3·28案兇手辯護,為什麼會被調查?」
3·28殺鄰案?
周異沒想到他忽然問這個。
這樁案子在外界輿論各種小道消息里已經顯得撲朔迷離,種種說法不一,圍繞於程白身上的攻訐從消息透出開始就沒有結束過。
但好像誰也不知道真相。
連他也只是聽說過一些。
「法院宣判後,嫌犯服刑1年左後,在獄中故意傷害獄友致人重傷。我不清楚內情,但聽說警方和司法部詢問,好像是因為懷疑她作為辯護律師……」周異這一回停頓了很久,才慢慢地道出那幾個字,「教唆嫌犯,故意傷人。」
……果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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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法這個「漏洞」理論上的確存在,還未修改(實踐中可能並沒有修改的必要也可能還在推進),張明楷教授在17年左右提過。
後文會給具體的數值和解釋。
畢竟極端情況,小說不是現實,不必代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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