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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24章 不利證據(修)

所屬書籍: 我的印鈔機女友

兩人目光觸在一起, 著實對視了有幾分鐘。

飄窗外面傳來沙沙的雨聲。

最終還是程白先向旁邊看了一眼, 提醒道:「粥快涼了。」

「哦。」

邊斜這才一挑眉, 側身翻回去, 把程白放開了, 一臉的稀鬆平常,又把剛才的粥給端了起來,渾然跟什麼都沒發生過似的。

程白於是覺得這人是個切開黑。

她莫名笑了一聲。

人從床上起身, 把身上略顯凌亂的衣服整理了一下,也端起了自己那份粥。

這幾天邊斜都待在自己家裡,畢竟到了要死要活的趕稿期,再一個月寫不完的話就趕不上上半年的出書計划了。

但對方不讓的案子他還是很關心的。

當下便問:「今天是第一次調解吧,情況怎麼樣?」

程白一想起調解室里的情況就有點頭疼:「對方當事人和代理律師都不好溝通, 提出的條件非常高, 甚至想要分方不讓在明天誠的股份。我估計達成的希望渺茫。朱律師那邊早就請人著手對殷曉媛進行調查了,目前已經有一些東西發到了我手上, 還得一會兒回去看看。」

邊斜一臉好奇:「方不讓去了嗎?」

程白搖頭:「想也知道他不可能去啊。不過想想, 他要真去了,那場面我還真想像不出來。」

從來只看見身邊女人流水似的換, 卻幾乎沒看見哪個女人對他橫眉冷對還敢分他的錢。

她琢磨著上庭的時候肯定格外好看。

只是不知道到時候方不讓是不是去。

邊斜於是「嘖」了一聲, 不無遺憾:「那可真是太可惜了!」

程白看出來了:「你這瓜吃得好像還挺開心。」

邊斜立刻搖頭, 矢口否認:「作家八卦一下也能叫『吃瓜』嗎?干我們這行最重要的是什麼, 是要有一顆對外面充滿好奇的心!」

程白終於無言以對。

兩個人聊完。

她確認完邊斜這邊感冒沒大礙之後, 便道過「晚安」, 回了自己家, 把電腦打開,開始看起朱守慶那邊發過來的各種調查資料,一直看到凌晨一點。

第二天一早先到明天誠那邊跟眾人碰頭,處理兩個律所合作的破產管理;下午又跟朱守慶一起驅車到律所參與法院所主持的雙方調解。

第一回方不讓不來已經很沒誠意了。

第二回方不讓依舊沒來不說,乾脆連對方當事人殷曉媛都直接不出現了,就留他們雙方三位律師和負責調解的法官面面相覷。

這樣的調解能有個好結果才是見鬼了。

可以說雙方的態度已經十分明確。

在相互開出的條件上完全無法達成一致,存在著巨大的利益分歧。

但沒有一個人提出要提前終止調解。

雙方在相互都知道調解不可能成功的前提下,愣是在調解室里折騰了一周。

法官差點都被他們折騰得沒了脾氣。

作為代理律師的他們,在此期間十分盡職地試探著,想要得知放真正的訴求和底線,以期在後續的訴訟中施展出更有針對性的手段。

正所謂「蛇打七寸」。

當然,更重要的是為了拖延。

法院每一起訴訟都有相對固定的舉證期限,像這種涉及到巨額利益分配的離婚訴訟,雙方當事人都是恨不能將對方查個底兒掉,讓自己手上掌握更多、更充分的對自己有利、對對方不利的證據。

程白、朱守慶是這個打算。

女方那邊的律師明顯也是一樣的籌謀。

這種情況下就看誰查得更透。

朱守慶每次調解回來看手上那一大堆的證據都覺得焦頭爛額:「其實調解的時間拖長了,劉臻那邊肯定能搜集到更多對我們不利的證據。畢竟方Par的黑料搜集起來簡直半點難度都沒有!」

說到這裡時他看方不讓的眼神都能殺人了。

程白也只能盡量安慰,聊勝於無:「您反過來想,女方手上本來就有不少對我們不利的證據,可我們的手上卻很少有對女方不利的證據。拖延時間多搜集一下的話還有希望,要連這點時間都不爭取的話,只怕連那點渺茫的希望都沒有了。」

只是話雖這麼說,調解的時間終究也沒有能拖延多久。

女方律師劉臻也不是傻子。

她們的確有拖延時間多調查對方取證的需求,但更重要的是給方不讓這邊施壓,所以第七天的時候,可能手裡已經掌握到了不少的證據,覺得事情十拿九穩了,便怎麼也不肯再繼續調解。

負責法官當即就同意了。

本來案件就已經進入了訴訟程序,男女雙方又根本就不存在調解成功的可能,所以乾脆地暫時給這項工作畫上句號。

反正民事訴訟,想調解隨時。

等他們改主意了再說不遲。

說來也巧,法院那邊分到這起案件的主審法官正好是尚菲。

得知消息的當天她就給程白髮來了一串狼嚎,簡直不敢相信自己竟然這麼幸運,有生之年竟然能接到圈內這種大佬的離婚官司,等審完絕對能在履歷上添上光輝的一筆,拿出去跟別人炫耀了。

程白卻一點也不樂觀。

她回了尚菲一句:「別高興太早。」

果然,第二天劉臻就直接向法院提出了針對主審法官的迴避申請,稱尚菲和被告律師程白是大學同學,多年好友,關係甚密,她的當事人殷曉媛很擔心自己是否能得到公平公正的審判,希望民事庭這邊酌情更換法官。

才高興了沒一天的尚菲就這麼被換掉了。

她簡直不敢相信自己有這麼倒霉:「雖然不能否認他們的申請有道理,可上海這地方司法環境已經算是十分乾淨了吧。都是搞法律的誰還能不認識誰了?我還能捨棄自己的名譽瞎判案嗎?!理智上能接受被換掉,可情感上怎麼那麼想罵她呢?氣死我了!」

很快又換了一位新的主審法官。

朱守慶和程白一看,整個腦袋都大了。

姓陶,叫陶文道。

嚴格算起來他還是尚菲的師父。

尚菲知道這件事時是這麼評價的:「哎喲,他是老法師了,我剛進民事庭就是他帶的我,只是人有點認死理,一根筋,在法院里得罪了挺多人的,這麼多年下來也沒見升遷。不過他自己好像也不是很在乎。老陶為人挺不錯的,但你知道年紀大,家庭觀念很重,思想比較傳統,又很不待見那些到處鑽營的律師。你們這樁案子遇到他,有點『雪上加霜』了。」

破產管理那邊是越理越順,眼看著已經邁入正軌;方不讓這離婚官司卻是截然相反,隨著訴訟程序一步步推進,越來越多的狀況出現,程白心裡也就越來越沒底。

他們查過,陶文道跟劉臻沒什麼關係。

也就是說不可能再通過迴避申請來更換法官。

再說了,就算能換,換掉之後情況也未必對他們有利:天底下有幾個法官會喜歡方不讓這種人?

這他媽簡直就是「法官公敵」!

換一個說不定會更糟。

而且在法官的人選上太折騰,是很敗好感的一件事。

冠冕堂皇地說,法院都是依法判決,不存在被情感左右;可真接觸過法院就知道,法院也是人,是人就有脾氣,有情感偏向,有的案件里這種情感和好惡不重要,但在有的案件里卻非常重要。

比如離婚案。

一地雞毛,情理和法理傻傻分不清楚。

朱守慶在知道陶文道接手案件之後,情緒便被陰鬱籠罩,在會議室里大發脾氣:「不知不覺間又吃個暗虧,查女方查了半天也就查到人家和現任吃飯約會親親嘴兒,別說床照了,連個開房記錄都沒有!官司還沒打就輸一半,打這麼多年官司還是頭一回這麼憋屈!叫他媽什麼事兒!」

程白接不上話。

這種時候她只能盯著手上那幾張照片,假裝自己的確是個花瓶。

殷曉媛的現任,或者說得更準確一點,「情人」,長得很英俊。

是個外國人。

金髮碧眼,深目高鼻,常穿著T恤和牛仔褲。

照片大多是他們走在大街上,或者坐在飯店的窗邊一起用餐。有的將殷曉媛摟在自己的懷裡,有的深情對視,還有的站在噴泉前面擁吻。

殷曉媛在這些照片里的神情都十分幸福。

翻完這些照片之後,程白再重新看那邊正在看破產管理相關文件的方不讓,很自然地覺得他頭上有點發綠。

一時之間她很想把照片給他看看。

但方不讓似乎察覺到了她的企圖,竟從文件堆里抬起頭來,淡淡對她道:「收起來吧,我已經看過了。」

程白頓覺索然無味。

*

在舉證期限方面,朱守慶也跟對方律師劉臻撕了個轟轟烈烈,前者說謹慎為好,舉證期限最起碼得要個三個月半年,後者卻說她的當事人已經不想再忍耐這種不平等的、充滿了背叛和侮辱的婚姻一天,覺得一個月頂天了。

協商不成,最後還是法院定了兩個月。

夫妻感情方面的東西倒是其次,方不讓那些財產要整理清楚是真的需要花費一段時間。

朱守慶是不是已經幫方不讓轉移了一部分財產,程白不清楚,也不過問,只知道在這部分方不讓和朱守慶呈現給法院和對方的態度是十分配合的。

也許是為了給法官一個好印象吧。

但在尋找對己方有利證據和對對方不利證據的路途上,卻稱得上是「舉步維艱」了。

在這種處於劣勢的情況下,知道對方搜集到了什麼證據對他們來說極為重要,於是他們不斷跟法院提交申請,終於爭取到了證據交換。

第一次安排在4月中旬。

依舊只有雙方律師到場。

結束交換後,女方律師劉臻一臉的冷嘲,就對他們說了一句話:「我方當事人的條件你們都知道,想要和解還來得及,有意向不妨打我電話。」

朱守慶和程白都沒回話。

兩個人從法院走出來的時候臉色都是鐵青。

在回程的車裡也是一路沉默。

即便早知道方不讓是個荒唐人,他們也提前從方不讓這裡得到過自以為足夠的心理準備,但當對方律師把那些證據都拍到他們臉上時,依舊讓人覺得心率和血壓直線飆升。

對方的證據簡直是全線壓倒!

不管是爭財產還是爭孩子,方不讓半點優勢都不佔!

兩個人回到明天誠之後,正趕上方不讓在會議室里見別的客戶,於是乾脆坐在了他的辦公室里等。

程白皺著眉。

朱守慶則一臉陰沉地翻著手裡一沓照片。

沒一會兒,方不讓回來了。

進來抬眼一看這坐在沙發上的兩個人就知道證據交換環節的情況很不利。

但這在他看來是意料之中的事情。

所以只視若尋常地把西裝外套解了下來,交給助理掛在一旁,隨意地問道:「有什麼不在我們預料範圍之內的證據嗎?」

「啪!」

猝不及防的一聲。

朱守慶劈手就把那一沓照片摔在了他面前:「我以為你頂多帶著女人出席過一些活動,畢竟你自己也是位大律了,不至於留下太不幹凈的首尾成為人家的把柄。結果你看看,人家居然查到你們同居!甚至可能是以夫妻名義共同生活,要不是13年廢止了相關司法解釋,劉臻都能到刑警支隊去報案說你重婚了!你解釋解釋?」

一般來講,離婚案件中常見的一種爭議就是「婚姻過錯方」到底是誰,因為無過錯一方有權請求損害賠償。

這些過錯行為里便包括了:

1)重婚;

2)有配偶者與他人同居;

3)實施家庭暴力;

4)虐待、遺棄家庭成員。

方不讓那些女伴頂多算是婚外性行為,出軌,還不至於構成「婚姻過錯」。

可如果這種關係上升到「同居」就完全是另一種概念了。

婚姻法所稱的「有配偶者與他人同居」,是指有配偶者與婚外異性共同生活,關係相對穩定,且共同生活的時間達到三個月以上。

方不讓不是法盲。

眾所周知他身邊幾乎沒有幾個女人能待到三個月以上。

所以在聽見「同居」這兩個字的時候,他那冷峻的長眉便是一挑,倒也沒有因為朱守慶這爆炸的態度而發作,只是伸出兩根手指把那些散開的照片往自己面前撥了撥。

這一瞬間眼角便微微抽搐了一下。

照片都是他跟另一個女人的親密照。

各種場合的都有。

甚至還有和天志那一場跨年活動的。

更讓人悚然的是,這裡面竟然有很多都是自拍,看拍攝視角輕而易舉就能判別!

「蘇妙……」

方不讓微微眯了眼,壓在這幾張照片上的手指有些用力。

如果不是現在看到這些照片,他差不多都要忘記自己還跟這個女人有過一段了,畢竟已經成為了過去式——

他從來不把自己昂貴的腦域留給這些露水情緣。

這個女人,程白也是曾經見過還打過照面說過兩句話的,正是去年跨年活動里被方不讓帶著去的那個女人,印象里好像也跟了有一段時間。

有三個月嗎?

也不記得了。

殷曉媛一方的證據,有蘇妙所居住小區的保安作證,有他們去過的一家會所的前台作證,甚至……

有蘇妙本人作證!

朱守慶整個人都要暈過去了:「你打官司的時候乾淨利落半點錯沒有,怎麼輪到自己到處都是坑?!看看這什麼情況,你睡過的女人都反水了!」

一般來講,情人包養,好聚好散。

沒道理還轉過頭反咬金主一口的。

程白不覺得方不讓有這麼蠢,會給人留下這種把柄。這可是個結了婚連家都不回的人,怎麼可能還跟蘇妙在一起「共同生活」?

蘇妙也不是個蠢人啊。

到底中間出了什麼事,有什麼糾葛,居然讓她跟殷曉媛搭上了線?

程白忽然就想起了前陣子聽方不讓助理宋京打電話時提到的那位新歡「吳小姐」……

總而言之,原配和小三聯起手來了,真是前所未有的奇景。

辦公室里的槍藥味兒實在太重。

連方不讓的臉色十分莫測。

她抬頭看了看,又埋下頭去,只在心裡默念一聲「我是花瓶」,一點也不想插話。

但萬萬沒想到,方不讓沉著臉看了這照片有一會兒,抬起頭來時沒搭理朱守慶一句,竟然直接看向了她:「程律怎麼看?」

※※※※※※※※※※※※※※※※※※※※

*

感謝文下小夥伴提醒,避免了一個Bug,我還以為重婚現在還存在民法刑法兩種解釋之間的衝突爭議,壓根兒不知道13年已經廢止了相關的司法解釋。

所以目前方不讓面臨的危機就改成了「同居」。

後續著重解決這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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