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個親了我的人,就是陳識。
陳識是音樂學院大四的學生,一年前他和樂隊SLAM在南京路上唱歌,城管來的時候他們幾個人慌張的收拾器材一路跑著去的地鐵站,我在人群散去時撿到他的學生證。
第二天我帶著他的學生證被他們學校的門衛當成花痴粉絲攔在了外面。
後來我也見過他,百十人的livehouse里,他在台上,我在台下。我認識他,他不認識我。
現在陳識的身份是我室友陳湘的男朋友,知道這件事的時候我有些失落,原因是,我喜歡陳識,暗戀他整整一年。
陳識這個小青年,扔在人群里絕對搶眼,因為他長了一張好皮相,還稍微有那麼一點點的小才華,遠看著甚至氣質彬彬。
可接觸過後就會發現,他是個根正苗紅的怪咖。
莫名其妙被親了的人明明是我,他卻足足瞪著了我一分鐘,嫌棄的目光里充滿了高高在上的鄙視。
更不幸的是我想瞪回去的時候他就側過頭,不看我了。偏偏他嘴巴上拿到剛剛被我咬破的小傷口好礙眼好礙眼。
***
我和陳識的第二次見面是在江湖,五大道上一家騷氣十足又很拉風的livehouse。
有天我和同學約了去聽live,結果臨時被爽約了連票都沒有拿到,正對著手機大吼的我突然看到了陳湘,揮著爪子去打招呼的時候卻首先看到了陳識的臉,他又開始瞪我了。
被瞪的不耐煩我開始吼,「這麼愛瞪人你怎麼不帶個草帽把自己插田裡去治烏鴉。」
「你不說我還沒發現,你是挺像烏鴉,嘰嘰喳喳的。」
陳識無奈的笑著,又補充了一句,「很煩人。」
他這話說的我有點兒窩火,也許他不懂,只覺得隨口對一看不順眼的小丫頭冷嘲熱諷了幾句,可對我而言,是發現自己暗戀過的男孩兒原來是個毒舌的混蛋,平白無故的浪費了整整一年的感情。
吃了一場很洋氣的啞巴虧。
我也瞪了陳識一會兒,最後還是沉不住氣了,想走,可是陳湘攔住我。
「向西,你不是來看搖石的live的嗎?」
我差點忘記自己的初衷,於是換上一副可憐兮兮的表情,「我沒票。」
我這樣說,估計陳湘就能明白我的意思,她和陳識一起來肯定是有票的,甚至不用票,SLAM本身也在江湖唱歌,安排我這樣一個小透明混進來簡直太容易了。
於是陳湘提出帶我去樓上聽,江湖的一層是沒有座位的,二層會安排很少幾個卡座,但一般人根本上不去。
我無視陳識一直鄙夷著暗示我快點走的眼神,答應了陳湘。
可留下後我很快的後悔了,三個人的相處,我成了多餘的那一個,陳識和陳湘小聲交談著,偶爾把切好的水果遞給他,眼神一水溫柔。
我感受到了一種深刻的辛酸,一種破碎的自卑。
我用玻璃吸管攪著杯子里的冰塊,聲音嘩啦嘩啦的,這樣就聽不清他們在說什麼了,然後許尼亞出現了。
許尼亞是SLAM的貝司,去聽他們唱歌的時候我和許尼亞有過幾面之緣,這會兒我希望他千萬不要認識我。
司辰是最後一個來的,他沖我笑了下,「裡面挪點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