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真的是被陳識拽出去的,一直到把我送回家他都沒鬆開手。我鬧過,也掙扎過,完全沒用。
誰說陳識沒喝醉,我覺得他這酒瘋才是劍走偏鋒,他指尖上的繭把我的手腕刮的好疼。
到了家,他放開手,一邊開燈還很嫌棄的嘀咕了一句,「住的什麼破地方。」
「破也沒讓你住,陳湘住的時候你怎麼不嫌破呢?」
陳識瞪我,「陳湘像你這樣天天在外面瘋?好女孩子有你這樣的?」
「我就是不好我用你管了嗎?反正你從來都看我不順眼,那就不要看,以後有你的地方我都退避三舍你滿意了嗎?反正我們連朋友都不是!」
我不愛和陳識吵架,因為我明白和他吵八成都是要輸的,大概我也是喝多了,跟他頂了兩句嘴竟然完全不心虛。
陳識可能覺得自己說的太過了,他開開口想道歉,我在他沒防備的時候把他推出去,反鎖上門。
關門的聲音太大,Dong叫了兩聲跑到我身邊,我蹲下,它乖巧的在我手指上舔啊舔啊,好像在安慰,好乖好乖的。
「比他可愛多了。」
那個他,當然是指的陳識。
這樣,我和陳識再一次不歡而散。
又過了幾天,我把五大道的房子打掃好,回自己家去住了,便利店也約定好下學期開學再來上班。
許尼亞在越洋電話里跟我說陳識估計也要回北京過年。哦,他奶奶在天津,但他爸媽早就發財移民到京城了。
這樣挺好,在馬路上隨便溜達都不怕看見他。
我在QQ上看到過陳識幾次,但不知道巧合還是什麼,每次我上線後兩三分鐘他就下了,也不是完全讓我見不到,就像故意在隔空傳話來告訴我:就不想看你就不想看你,就是要你上我就下。
一來二去的,看到他忽明忽滅的小企鵝頭像變成一種煎熬,我把陳識拖進了黑名單,一了百了,不是說好了不見面么?
和Dong相依為命的日子有半個多月,這半個月里,我依舊和司辰保持了斷斷續續的聯繫,如果不是我無聊時找話題去和他發簡訊,也許他都忘記我了。
那種淡淡的疏遠,其實挺明顯的。
再然後,新年到了。
在我還小的時候,其實也很喜歡過年的,能收到好多好多的紅包,雖然那錢結局也到不了自己手裡,但摸過了就特知足,直到我爸媽離婚,我才發現打折的不止是每年的紅包,好多東西都變了。最近幾年我都是和我媽在敬老院陪著一些沒回家的老人過年,但今年我自己留在家裡,那個來了,不願意動。
我在床上躺了一天,晚上才被鞭炮聲吵醒,自己煮了餃子開始看春晚。
2002年,趙本山不賣拐改賣車了。忽悠,接著忽悠!
十二點一過,我開始收到好多好多的簡訊,這其中也有許尼亞的。我在裡面找了一條比較喜歡的,然後把落款編輯成自己的名字開始很沒誠意的群發,選名字的時候意外看到陳識的。
手一抖,選中。手再一抖,發出去了。連撤回的時間都沒有。
我想說陳識只是把自己手機號硬給了我,但是沒讓我把自己的給他,但是那天群發簡訊里,我倒是加上了自己的名字。
這事兒,挺尷尬啊。
正尷尬著,電話響了,陳識打來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