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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64章 分工

所屬書籍: 我們的婚姻啊

    這事就這麼過了。鄭老師和劉德爾成了合伙人,手裡的項目逐漸交接了出去。公司團隊有了新的變化,小周總和艾琳娜手下的培訓師不少都帶著項目分了出去。方媛沒走,繼續跟著艾琳娜,而夏文莉,卻成了劉德爾手下的培訓師。

    新能源項目是方媛和夏文莉一起拿下的,項目比較大,按甲方要求,由兩位培訓師共同負責。本來夏文莉和方媛一起做,沒什麼問題。因為夏文莉去了新的團隊,倒是不好繼續跟方媛一起做項目了。考慮到比稿階段主要是方媛出力,而夏文莉和方媛私交還不錯,夏文莉主動退出了項目。由方媛帶著公司另一位培訓師一起做這個項目。

    甲方心裡本來就更認方媛,同道公司這麼安排,他們也沒什麼意見。那位新的培訓師資歷比較淺,能力也一般,基本上算是方媛帶著他做事情了。

    日子繼續往前走,家裡的事情怎麼安排,孩子誰來帶,是眼面前的、需要儘快解決的問題。方媛是打定主意不再請阿姨了,孟哲接受。方媛沒跟賀蘭芝說實話,賀蘭芝沒回來,這一點孟哲也接受。按孟哲的想法,照顧月月這件事,最好由他媽林以真來。——誰的親媽跟小兩口一起生活,誰就更受優待,在家裡待著更自然,更舒服,遇到夫妻矛盾時也更有優勢,這是毋庸置疑的。然而這個選項,方媛考慮都沒考慮過。從結婚前,方媛第一次上門,到他們家談婚論嫁階段私自買房後林以真說的那些話,到方媛懷孕生孩子……林以真在每一個階段表現地都太出人意料,太惹人反感了。方媛沒辦法想像跟她一起生活會發生什麼,方媛接受不了跟林以真住在一個屋檐下。孟哲試圖勸說方媛接受他媽,各種道理都說盡了,方媛始終不同意。方媛說,林以真來了,要不了幾天,她只怕就要離家出走了。這話一出,孟哲就閉嘴了。

    孩子就像四十歲女人身上的贅肉,甩不掉,天天心裡還惦記著。對於夫妻倆都要上班的家庭來說,誰來帶孩子,是個迫在眉睫的問題。方媛不知道別的沒有老人帶孩子的家庭,都是怎麼解決這些事情的。同樣的情況,怎麼一到她這兒就這麼難呢?老公不給力,還時時作妖。婆婆惹不起,見到只想繞道走。家裡掙錢是她,操心是她,丈夫恨不得還想讓她下班回家就扮演女僕伺候他。奔波勞碌命,一步不到不能行,做女人,尤其是一個已婚有娃的女人,打落牙齒往肚裡吞,怎麼就這麼難呢!

    難死了,難的都想去死了!

    想到這裡,方媛更感念賀蘭芝在的那些日子了。親媽畢竟是親媽,好歹任勞任怨地幫她把孩子帶到了五歲多,她才能沒有後顧之憂地專心奔工作,不然這時候家裡沒錢,只怕是更難了。

    吐槽歸吐槽,事情還是得解決。孟哲雖然沒啥用,但好歹是丈夫,是爸爸,是這個家裡的男人,遇到事情的時候,還是要跟他商量,徵求他的意見。——徵求一下意見,好讓他知道自己是怎麼想的,好讓他配合,以達到分工合作的目的。

    方媛是這樣想的:既然不請阿姨,也不同意婆婆來,自己家親媽也來不了,那家裡的事情,就只能夫妻倆親自動手了。

    方媛公司離家遠,每周都要去幾個客戶那邊,不定幾點能下班,還得時時加班。接送孩子上下學的事情,就孟哲來。孟哲公司事情少,很少加班。公司離家近,接送孩子方便。月月現在上的幼小銜接班就在幼兒園附近,之前就是幼小銜接班的老師去幼兒園門口接放學的孩子,上完課家長再從幼小銜接班把孩子接回家。孟哲下班之後趕過去正正好。那這一年,就先由孟哲接送孩子。接回家之後,孟哲帶孩子做幼小銜接班布置的作業。方媛只要不去客戶那兒,不在那邊耽誤時間,下班就能往家趕,買菜做飯收拾屋子做家務。月月吃完飯之後,孟哲陪她玩遊戲,做手工,哄睡,方媛家務做完了就去工作,誰都不耽誤誰。

    一個家庭吃喝拉撒,家務活並不少,方媛承擔所有家務,孟哲承擔所有照顧孩子的事情。孟哲覺得這分工還算公平,就同意了。

    這個方案是方媛提出來的,然而就執行了一個星期,事情就變樣了。——方媛花錢請了個鐘點工,傍晚來,買菜做飯做家務,等全家人吃完飯,把碗洗掉才走。

    孟哲這時候才後知後覺的發現方媛提出這個方案的狡猾之處。因為帶孩子的事情都是孟哲在做,而家務卻是方媛負責,方媛請了個人就把所有的家務推出去了,自己什麼事兒都沒有了,立刻就過上了之前那種到家就吃飯,吃完飯碗一推就加班工作的日子。生活一如既往美好,對她一點影響都沒有,而孟哲,卻還得天天帶孩子。孟哲不平衡了,憑什麼?憑什麼你出點錢就可以躲懶?而我卻要照顧孩子。下班就急著趕去接孩子,一直忙到孩子睡才能稍微喘口氣兒,休息一下?不公平,太不公平了!

    孟哲提出抗議,方媛說:「你帶孩子,我做家務這個方案是你答應的呀,說的好好的事情,你現在想反悔嗎?」

    孟哲說:「說好我帶孩子,你做家務,你做家務了嗎?請個人算什麼?當時不是說好不請人的嗎?」

    「說的是不請帶孩子的阿姨,沒說不請鐘點工呀!」方媛說,「鐘點工來了幹活,幹完活就走,不住在家裡,不跟孩子接觸,好用又安全,實在是太方便了!」

    「你倒是方便了,那我呢?我總不能請個鐘點工來做這些事情呀!」孟哲說。

    「你能請到一個好用又放心的鐘點工來帶孩子,我也沒意見,我出錢都行。」方媛說,「不許提你媽,我說了不同意。」

    方媛這是明顯的不遵守遊戲規則,耍賴了。孟哲氣不過,說話就有些帶情緒。方媛開玩笑似的安撫他:「你想啊,你現在做的這些事情呢,是不可替代的,這才顯出了你的重要性,不是嗎?而我做的這些事情,是很容易就被替代的,沒那麼重要。我花不多的錢請個鐘點工,明顯比我自己做的好,還替我省了時間,讓我有了更多的時間工作,更多的時間用來賺錢。賺錢不就是省錢嗎?我有了更多的時間工作,收入就會增長,這不也是對這個家庭好嗎?你若覺得不公平,大不了你帶孩子,我付你工資好了。每個月一萬夠嗎?不夠我可以加。不能再多了啊,再多我就付不起了。」

    遇到矛盾時,夫妻之間開開玩笑,是很好的解決問題的方法。然而這一次,孟哲不想接方媛的話茬,他咬著牙說:「無論你請鐘點工,還是付我工資,用的都是夫妻共同財產,左手轉右手,有什麼意思呢!」

    是沒什麼意思,不就是為了讓你心理平衡嘛!方媛心裡這樣想的,卻不敢說出來,免得再起爭執。她只是吐了吐舌頭,想把這事矇混過去。還真給她混過去了,孟哲雖然看起來很不高興,卻也沒再說什麼了,默默接受了鐘點工做家務,他來帶孩子這個既成事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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