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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67章 無話可說

所屬書籍: 我們的婚姻啊

    在這之前,無論經歷什麼事兒,方媛都沒有深入地去想過離婚。她婚前發過誓,一旦結婚,絕不離婚。理由是她是單親家庭長大的,她明白離婚對孩子的傷害有多大。她不希望自己的孩子經歷她所經歷的,她寧可把婚姻里所有的委屈,都嚼碎咽到肚子里,也不願意輕易離婚。可是這天晚上,在遇到夏文莉之前,方媛一個人走在馬路上,她的腦子裡沒有別的,只瘋狂地跳躍著「離婚」這個念頭,跳得她腦仁兒疼。

    跟夏文莉聊過之後,方媛算是冷靜下來了。夏文莉走後,方媛沒有打車,而是沿原路慢慢地走回去。一邊走一邊思考,夏文莉跟她說的那些話,思考在這之前她為什麼會那麼暴躁,那麼迫切的想要離婚。

    孟哲不帶孩子,躲在辦公室里打遊戲這件事,跟結婚這麼多年,兩人經歷的其他事情相比,真不算什麼大事。可是為什麼單單只有這一次,她那麼憤怒,那麼暴躁呢?方媛先從自己身上找原因——她是一個一遇到事兒就習慣於先從自己身上找原因的人。夏文莉前面問方媛,是否在孟哲面前表現的太驕傲,這句話提醒了方媛,方媛心想,是不是因為自己這些年掙的比孟哲多,就有些飄了,看不上孟哲了,才會在這件事情發生之後,很長時間冷靜不下來,沒想別的,只想跟他離婚。

    方媛仔細想了很久,不是的,她從來沒有這樣的想法。她並不介意孟哲掙得多還是少,她介意的只是孟哲的不求上進和孟哲在明知道她那麼忙的情況下,借口加班躲在辦公室里打遊戲,都不願意帶孩子。

    如果說月月現在才出生,還嗷嗷待哺,每天都要無數次的換尿不濕洗屁股泡奶洗奶瓶,孟哲躲一躲她能理解——帶一個嬰兒期的孩子,實在是太煩了,如果不是當媽的責任感控制了她,只怕她也想躲。月月現在大了,快6歲了,活潑可愛,能說會唱,帶她一點都不費力,還很好玩。孟哲為什麼還要躲呢?或者,他不是為了躲避帶月月,而是為了故意給自己製造困境吧!就像,他讓賀蘭芝走,提出解決方案是讓方媛辭職回家帶孩子做全職媽媽一樣,只是為了給她製造困境,以體現他在這個家庭的重要性。

    ——這個念頭很可怕。一旦想了,就停不下來。方媛不知道是自己小人之心,把他往壞處想了,還是他本身,就是這麼一個見不得她好的人。——他沒有見不得別人好,就見不得她好。他們是夫妻,住在一個家裡,他恨她,他並不希望她好過。

    到家之後,月月已經睡了,孟哲坐在沙發上等方媛。方媛冷靜地走過去,坐在另一邊的沙發上,跟他聊,問的第一個問題就是:「你為什麼要這樣做呢?為什麼要騙我說加班,實際上卻在公司打遊戲呢?」

    「為了讓你也承擔一些帶孩子的義務。」孟哲說。

    「我在公司上班掙錢,不也一樣嗎?」方媛說。

    「不一樣。」孟哲說,「我也上班,我也掙錢,我和你一樣累,我回家也想躺著,也想玩玩遊戲,而不是急匆匆趕去接孩子,回來之後連續幾個小時都在伺候孩子,直到她睡覺。」

    方媛很想說,我的工作量確實比你大,工作確實比你累啊!還想說,我掙得比你多,按家庭的貢獻來說,你也應該多承擔點帶娃的責任啊!可這些話她並沒有說出口。她想到那些同樣上班,工資卻不如丈夫的媽媽們。總不能因為妻子工資不高,帶孩子的責任就都是她的,丈夫就能當甩手掌柜吧!她們也希望丈夫能分擔一些家務,也可能會為丈夫到家之後什麼事情都不做而生氣,而吵架。推己及人,方媛承認,孟哲的這句話,是有道理的。他唯一不該做的事情是,欺騙她。無視她的忙碌,寧可讓她耽誤工作,也不肯幫她分擔。

    就算他有道理,他的所作所為,依然讓人感覺到心寒。方媛說:「你這種想法我理解,但你要跟我說,而不是欺騙我。」

    「我跟你說過,你借口一大堆,我說不過你。」孟哲說,「至於欺騙,難道你沒欺騙我嗎?你提出來的分工。自己拿走了能請人幫忙做的部分,不能輕易找人替代的部分推給了我。憑什麼?憑什麼你可以在我面前玩心眼,我卻不能在你面前玩心眼呢?」

    「我不是在跟你玩心眼,我確實沒辦法承擔帶孩子的責任,你知道我的工作很忙……」方媛解釋說。

    「那就讓我媽來!」孟哲說,「找人幫忙帶孩子,這是唯一的解決辦法。你媽不願意來,就只能我媽來。」

    「我媽是被誰趕走的?你現在好意思說我媽不願意來?」方媛不想吵架的,然而不知道為什麼,說著說著,嗓門提高了。

    「我並不後悔讓你媽走,你媽太強勢了,不適合帶孩子。你總說你跟我媽沒辦法相處,我跟你媽也沒辦法相處。為了孩子我願意忍,我一忍就忍了這麼多年。現在你為了我或者說為了孩子,也忍一忍,好好跟她相處好嗎?」孟哲說,「她是我媽,現在還能動,老了,做不了事情了,我們遲早是要照顧她的。」

    「我從來沒有說過不願意給她養老,或者不願意照顧她,但那都是她老了之後。現在我們性格不合,沒辦法相處,你明白嗎?」方媛說。

    「我說了,你為了我,或者為了孩子忍一忍,你這一點都做不到嗎?」孟哲說。

    男人總喜歡讓女人為了他,或者為了孩子忍一忍他媽。好像,忍了,就相安無事了一樣。

    方媛無話可說了。

    方媛曾經在網上看過一個冷笑話,問,女人為什麼要結婚?很多男人都幫不了忙,還事事處處添堵,為什麼要結婚,一個人過,不香嗎?答,你想像一下,如果你有了孩子,你生氣的時候會罵孩子嗎?不會。會罵父母嗎?不會。那這時候你就需要一個老公了,無論你因為什麼樣的原因不高興,你都可以罵老公。這就是老公存在的最大意義。

    跟孟哲的這番交談,讓方媛又想起了這個冷笑話。事實上,方媛已經很多年沒罵過孟哲了。孩子才出生的那兩年,是女人最為艱難的時候。孟哲偏偏在那兩年,油瓶倒了不扶,孩子哭了不管,偶爾搭把手,還覺得自己有天大的功勞。就那兩年,方媛彷彿把一輩子罵老公的話都罵完了,把一輩子要吵的架也都吵完了。之後她經歷了看見孟哲就鬧心,到欺騙自己,假裝家裡沒這個人……所有的情緒都自己消化已經習慣了,她早就沒有興趣罵老公了。連架,都沒有興趣再吵了。當然也沒興趣跟他溝通,訴說自己的喜怒哀樂了。彷彿,自己在他面前,是一個沒有喜怒哀樂的工具人,只是這個家裡的妻子和媽媽。而不是一個有血有肉,會哭會笑會傷心會難過的女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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